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恋恋你每分每秒》书名:恋恋你每分每秒 作者:花啾 文案: 娱乐圈顶流男主vs软萌易推倒女 * 莫炀那晚微醺,爬进林馥馥房间,将她抵在墙角.... 一别三月。 他在非洲的戏份杀青,转头回来问她:“对那晚的事情你怎么看?” “没事的....”因为,她愿意。 他危险靠近,“如果我再来一次呢?” 她手抵在他的胸前,低着头小声:“也可以的。” “为什么?嗯?” “因为....”她求之不得。 林馥馥暗恋莫炀十年,梦想他能喜欢上她。 后来愿望成真。 * 关键词:双向暗恋,娱乐圈甜文,sc,he 一句话:你灿烂了我的小青春。 内容标签:甜文 主角:林馥馥、莫炀 第1章 (*^▽^*) 林馥馥昨天晚上做了个春梦,梦里男人爬进她的窗,强吻她的唇,将她按在墙上。 待她看清楚了男人的模样后,没有半点推拒或者阻拦,双手颤颤地勾住男人的脖颈。梦中,背景还有一首她最近循环在听的what is a youth作为配乐。 一切发生地比梦更像梦。 伴随着音乐声,林馥馥在男人的身下曲成一条蛇,最后化为水。 于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她鬼使神差拿了一把伞。 这会儿外头看着外头的暴雨,她感觉人生的一切其实都是有征兆的。 下午的yobu时尚杂志社办公区忙得鸡飞狗跳。 隔壁桌的同事周小琴实在坐不住,扯了扯林馥馥的衣袖,“快走啊,大家都去了呢,这可是莫炀啊啊啊啊啊!” 林馥馥一只手拿着手机,一只手则快速地拿起笔记下刚刚定下的一笔订单。 今天下午截止三点,林馥馥的私房甜品店一共在微信上收到七个订单。做私房甜点是林馥馥的兼职,她的本职是负责杂志社的新媒体运营。 林馥馥负责的版块,简而言之就是打理杂志社官方的微博、微信、贴吧等新媒体平台。最近这些年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时尚也不只是纸上谈兵。 别看如今纸质杂志销量不高,但新媒体的阅读量却能够达到上亿的点击,就拿林馥馥掌管的官方微博来说,粉丝就有一千多万。这让她时常感觉自己在钢丝上行走,深怕弄出什么差错引得一片讨伐。 两人急急忙忙溜到楼下,不用猜,底下早已经水泄不通。 莫炀今天在杂志社接受专访,预计停留时间会有一个小时。 有些人总好像是绚丽多彩的化身,整个人世界的目光都会集中到他的身上。他们为他摇旗呐喊,认定他为自己毕生所爱。人们说,这种叫做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即便是人山人海,但林馥馥几乎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莫炀。 皮肤黑了许多,头发寸短,刀刻般的五官却也显得更加立体。 他穿着最简单的素色t恤,下身是一条黑色的棉质运动裤,脚上则是一双白色板鞋。这番打扮倒像是一个大学生的模样,只是眉宇间看起来稍微痞了些,笑起来总让人感觉有些小坏。 他端正站着,但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懒懒的劲儿,为了照顾女主持人,于是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频频低下头。 “官方不是说莫炀只有186吗,为什么莫炀看起来那么高?啧啧,这是什么神仙比例啊?大海啊全是水,莫炀啊全是腿。”周小琴说着咽了咽口水,“真人真的好帅诶,这爹妈到底是怎么生的啊?明明都是人,怎么就能生得那么好看呢?” 一旁的林馥馥忍不住跟着叹一句:“是啊……” 都是从娘胎里出来的,为什么他就那么好看呢? 莫炀是年少成名,别人高中还在努力考大学的时候,他已经自己作词作曲写歌爬上了音乐排行榜榜首。 出道近十年的时间,如今他的人气和资源爆棚,是顶级流量的代名词。 可莫炀恰恰不屑当个流量,大学的时候报考了导演系,转个身从音乐人跨界电影人。就在前不久,他刚结束了为期三个月的非洲电影拍摄,此次来杂志社是来担当yobu时尚杂志九月刊的封面人物。 时尚杂志圈中一直有“金九银十”的说法。 在一本杂志的全年广告收入中,九月份和十月份的刊期收入占了很大一部分。另外还有一种原因,在“时装历”中,九月份又被认为是新一年的开始。所以说,九月刊的封面是各大刊们厮杀最猛的时候。 莫炀担当九月刊封面人物,影响力绰绰有余。 从一个创作实力派歌手到导演,莫炀的跨行变身早在五年前便已经完成。 五年前他大学导演系毕业,导演处女作《想想你零点零分》获得当年青春爱情文艺片票房冠军。而这一次,他又挑战主旋律军旅题材电影《战墨》。除了导演,这次他更是参与剧本创作,并担当其中重要角色。 “对了,我看百科上介绍莫炀也是烽中毕业的,你以前在学校见过他吗?”周小琴虽然不是莫炀的脑残粉,但颜粉绝对算得上的。因为知道莫炀今天会来,她还特地上网查了他的很多相关资料。这一查还不得了了,被她发现莫炀不仅和林馥馥是同一个学校毕业,而且还是同一届。 林馥馥闻言心里咯噔一下,讪讪回答:“有见过的。” 何止是见过。 “早上问你还没回答我呢,莫炀在学校里是什么样的啊?人气也那么高吗?以前就那么帅吗?是不是有很多女生追他啊?”周小琴似乎闻到了八卦的气息开始滔滔不绝。 可林馥馥并没有透漏太多:“我和他不同班,也只是偶尔在学校里见过。” 她没说的是,她和莫炀却是邻居。 从前,抬头不见低头见。 正想着,林馥馥的手机铃声响起。 号码没有备注。 接通后那头语气冲冲:“你就是那个林馥馥吗?” “是的,你好,请问有……” 还不等林馥馥说完,那头便道:“我不好!我吃了你的芒果盒子蛋糕食物中毒了!” 芒果盒子蛋糕? 林馥馥快速在脑子里过了一圈。 这两天她芒果盒子做的不算多,但为了保证新鲜,每次接到盒子蛋糕的时候林馥馥都是当天一早起床亲手制作的。盒子蛋糕制作简单,底层铺上戚风蛋糕,再用淡奶油和水果一层一层叠加,快的话十几分钟就能完成。 林馥馥制作蛋糕的食材都是采用最好的,更别提采购的水果也都要保证新鲜无害。做食品不比其他,所以当初开始在微信上接单的时候,林馥馥就去办了健康证,不仅如此,她还让帮忙打下手的爸爸妈妈都去办了健康证。 现在在林家有专门用来做甜点蛋糕的烘焙室,每次他们进去里面都要换衣服穿干净鞋套,对卫生这一块严格把控。 这几年下来,正是因为这种口碑,林馥馥的私房蛋糕店才能客源不断。 因食物中毒找上门,是第一次。 感觉奇怪,但林馥馥还是第一时间表示道歉并提出带对方去医院检查。 怎料对方闻言却说:“我去医院耽误工作怎么办啊?你赔我误工损失费吗?” 林馥馥想了想,回答:“如果耽误您的工作我就等价换算成金钱赔给您,您看可以吗?” 那头顿了一下,又说:“我可不好请假的。” “那请问,您现在情况还好吗?”林馥馥是真的有些担心。 对方中气十足:“我都说了我不好!你看吧,怎么赔偿。” 突然之间林馥馥好像明白了点什么,她试探性地问:“请问,您希望我怎么赔偿呢?” 那头想也没有想,说:“精神损失费加上误工费,最少得一万块钱吧。” “一万?”林馥馥沉下肩膀,眉头微皱。 可以说,做甜品这两年,这是林馥馥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也让她有些方寸大乱。 一旁将事情听了个全的周小琴一把接过林馥馥的手机,对那头道:“食物中毒就请你马上移驾去医院检查,如果医生说是我们的芒果盒子造成的,该赔多少赔多少。现在想狮子大开口,你快洗洗睡吧。” “行啊,你们给我等着。” “等就等!” 周小琴说完“啪”地一声挂断电话,继而把手机还给林馥馥,“我在一旁都听不过去了,这个人明显就是来敲诈的。” “万一她真的吃了我做的甜品食物中毒……” “我隔那么远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了,食物中毒还那么中气十足的?你放一百个心,真有问题就让她来找,我量她也耍不出什么花招。” 林馥馥还犹豫,周小琴一把拉着她的手臂往前挤,“快,莫炀都要走了我都还没有要到他的签名照片呢,太亏了啊!” 莫炀原定的采访计划这会儿的确是要结束了。 周小琴和林馥馥都没什么关系门路,所以靠不近,也就只能远远望着。 可对林馥馥来说,这样远远望着反而好。 他在明,她在暗,于是可以明目张胆地看着他,从刺短的发梢到干净的鞋面。 但是,最终还是要目送他走。 前后左右水泄不通,还要保安开辟道路。 “算了,我们回去吧。”周小琴有些依依不舍,可该工作还是要工作。 林馥馥没有忍住,头回了好几次。 即便知道那个身影不会再出现。 = = = 离下班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林馥馥平时上班不算忙,这会儿她的心思有些乱,有一部分也是因为刚才那个食物中毒的事情。 不知道对方到底什么情况,她要打个电话问一问吗?还是等对方再次来电?她觉得这事情这样拖着总归不太好。 林馥馥捧着手机犹豫不决,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看到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林馥馥手一抖,差点把手机掉在地上。 连忙捂着手机去厕所接,声音里都还带着微喘,小心翼翼地:“……喂?” 那头语调慵懒,“在忙?” “还好。” “刚才好像看到你了。”依旧懒洋洋的。 林馥馥有些紧张地用手指指尖扣着手机,轻声回答:“嗯……” 刚才隔空对视了几秒,林馥馥以为他并不会看到她的,毕竟……他深度近视。 此时空气好像凝结了几秒。 那边听不到林馥馥再说话,于是收回话语权,“晚上能出来么?” 还不等林馥馥回答,那头又道:“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情,我们谈谈。” 第2章 (*^▽^*) 林馥馥抬头望了下窗外。 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现在外头艳阳高照。 夏天的雷雨总是这样,让人猝不及防,却带来片刻的清凉,叫人又爱又恨。 周小琴见林馥馥回来,问:“怎么了慌慌张张的,刚才那个女的打来的电话?” 林馥馥的脸几不可闻的红了,神色不自然道:“没,就……一个推销电话。” 好在周小琴忙着自己的事情,暂时没空去“计较”她的脸是为什么而红。 实则,林馥馥不知道该怎么去跟周小琴解释她和莫炀之间的关系,怕越说越乱。 说青梅竹马不太恰当,毕竟从小除了是邻居关系外,她和莫炀之间的接触不算特别多。 然而。 他们之间好像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比如,三个月前他们还在同一张床上醒来。 下了班之后林馥馥开着自己的小polo去水果市场买了新鲜的樱桃回家,一到家就开始埋首烘焙室,就连老爸老妈几次三番来喊吃晚饭她都没有顾上。 最近樱桃上市了,又大又甜,是莫炀的最爱。但林馥馥又花了点心思,想做一个樱桃派。 樱桃派的制作林馥馥早已烂熟于心。派馅使用去核樱桃放入小锅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和糖加热煮沸,后续放入水淀粉搅拌至浓稠透明的状态。想要派皮酥松可口,面粉黄油细砂糖蛋黄等等的比例都是林馥馥自己多次尝试后的黄金比例。 有一件事林馥馥从未对任何人说过,她会去自学做甜点,是因为知道莫炀喜欢吃甜食。 新鲜出炉的樱桃派又香又酥,林馥馥将滚烫的派放入特质的包装盒当中,小心翼翼地放好,想要把自己亲手做的点心送给他。 盛夏夜晚七点,天空中刚染上灰色的墨。 整个世界好像慢慢开始从喧闹中寂静下来,万家灯火也渐渐点亮。 林馥馥一出门就看到了公交车上的莫炀——他最新代言的运动饮料。 广告海报很大,几乎占据了整个公交车身,也让莫炀那张精致的脸在林馥馥的面前无限放大。 林馥馥的心跳就这么不自觉加快了些,她不由放慢了脚步,数着拍子让自己冷静下来。 那么多年,莫炀的五官其实变化不大,依旧耀眼夺目。 林馥馥总也忘不了第一次见莫炀的时候,他背着个大吉他,手上还提着两个行李箱。 秋日的阳光打在莫炀的脸上,好像给他撒上了一层金光。总感觉,他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那时候刚上初一,莫家一家人从邻市搬来,据说是因为烽市这面的教育环境要好很多。莫家为了莫炀这个独子似乎可以牺牲一切,那会儿莫炀的爸爸刚在邻市的一家五百强企业升职,但却为了让儿子上一所更好的中学而辞职举家迁到烽市。 林馥馥就这么傻傻呆呆地看着莫炀,一直到他走近递给她一份礼物。 他微笑说:“你好,我是莫炀,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还请多多关照。” 良好的家庭教育显得莫炀不仅懂事成熟而且十分有礼貌,虽然后来林馥馥发现那不过是他的伪装。 当时林馥馥讪讪地接过他的礼物,小声地自我介绍:“我叫林馥馥,双木林,馥馥是苏武《别友》诗里‘烛烛晨明月,馥馥秋兰芳’的……” 然而还不等林馥馥介绍完,她妈就捧着一笼包子扯着大嗓门过来说:“快趁热吃,我亲手做的包子,真材实料别家买不到,好吃的包子呦。” 少女情怀总是诗。 林馥馥却感觉自己被“滚烫”的包子浇了一头的“冷水”。 其实两家就只隔着一面墙,按理说抬头不见低头见。但莫炀总是很忙,学钢琴,学小提琴,学吉他,学书法,学跆拳道……他总有学不完的东西。 林馥馥偶尔也会和莫炀见到,但大多都是点头微笑,有时候甚至连点头微笑都没有。 可不知不觉间,林馥馥对莫炀的感情就像是一枚小种子在心里发芽,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成长,变为参天大树。 等林馥馥发现两个人之间的差距时,莫炀的微博粉丝数量已经突破千万大关。 她初中时就开始的暗恋,怎料后来情敌遍天下。 = == 林馥馥到达会所后便看到了莫炀的助理朱嘉上。 胖乎乎的朱嘉上似乎等候多时,见到林馥馥之后赶忙迎了过来,笑呵呵地说:“来,莫爷等你有一会儿了,晚上他还要参加一个活动。” 这是一个私人会所,隐私低调奢华。 林馥馥跟在朱嘉上的身后,看着他肉嘟嘟的背影,突然有点羡慕他。这个世界上现在能和莫炀形影不离的,大概就只有其貌不扬的朱嘉上了。朱嘉上这个助理好几次跟着莫炀入镜节拍镜头,沾光成了小小的红人。他的微博粉丝人数现在也突破了百万,经常因为爆料莫炀的糗事而上热搜。 一进屋,林馥馥就看到了他。 满室的恢弘大气,都没有穿西装的他更吸引人注意。这个人明明下午的打扮还是大学生模样,到现在却变成了时尚先生。 莫炀原本站在窗前,闻声转过头。林馥馥却是下意识地低下脑袋。 偌大的空间里,很快就只有他们两人。 “坐吧。”他说。 林馥馥不敢看他,却忍不住看他。 三个月不见,他和上次见面的感觉又十分不同,大概是因为新电影的原因,皮肤晒得黝黑,人也锻炼地更加健硕,穿着西装的样子禁欲系十足。 一时之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气氛逼仄。 “吃饭了么?”他问。 林馥馥点点头。 她不安,其实根本没有吃晚饭。 想把自己亲手做的樱桃派送给他,却找不到任何借口。 莫炀的手放在桌上,漫不经心地轻轻敲打桌面,“我还没吃,陪我吃点。” “好。” 会所里的餐点很精致,摆盘讲究,林馥馥是第一次来这种会所,很快紧张感被新鲜感取代,也忍不住多看看餐盘里的食物,尤其是刚端上来的甜点。 自从做甜点后,林馥馥便会不由自主地去留意一些市面上的甜品,那些造型独特的,或者口味独特的,都是她想去学习的。 眼前这个甜点她叫不上来名字,但入口美妙的感觉让她忍不住叹息。她下意识想到自己放在包里的那盒樱桃派,显然,有种无形的“羞辱感”。因为比起眼前的甜点,她做的根本不值一提。 用餐结束,眼前的餐桌在一个开关后,变成了一个茶几。 莫炀懒懒地坐在沙发上,双臂撑在膝盖上微微弓着身子,像是一直等待捕猎的巨兽。 大概是真的要进入今晚的正题,于是他喊了一下她:“林馥馥。” “在。” 莫炀低笑,转而又认真道:“那晚的事情,你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 终究还是要面对这个问题。 林馥馥知道,他说的那晚,指的是三个月前。 那次莫家回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套难求的学区房,莫父名义上转手给了亲戚。 当晚两家坐在一起吃了一顿饭,莫炀居然破天荒也在场。 有些感情和血缘无关,是彼此之间的熟悉和习惯。他们邻里之间的关系好,甚至赶上有血缘的亲戚。 餐桌上,林馥馥就坐在莫炀的旁边,她大气不敢出,早早吃完躲回自己的房间。 却不想,凌晨时分,他爬进她的房间,因为醉酒和她发生了关系。 从始至终,她没有反抗。 那晚过后这三个月莫炀一直在国外,今天也是自那天以后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虽然这中间两人有通过短信和电话偶尔联系,但莫炀坚持这件事情要当面谈比较好。 谈什么呢? 林馥馥反复想过很多。以他现在的身份,应该是要划清界限的吧。 她早想好如何回答,为了不让他觉得她是个难缠的人,于是说了那句自己反复练习了不下百便的回答:“没事的……” 因为,那是她自愿的。 莫炀闻言起身走到林馥馥面前。 他先是居高临下,忽而倾身靠近她,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到只有零点几公分。 这么近的距离,那日的翻云覆雨似乎一瞬间全部入侵林馥馥的脑海,她怎么可能忘记,那个夜晚他就是一步步从窗台走来,再将她压在墙角。 “如果我再来一次呢?”他靠得更近,更危险。 林馥馥紧张地双手双手抵在他的胸前,低着头说:“也可以的。” 他一怔,“为什么?嗯?” “因为,”她求之不得,“……你技术不错。” 莫炀闻言哑然失笑,与此同时将两人的距离拉开至安全范围。 他将技术不错这几个字嚼了又嚼,觉得好笑又好气。 林馥馥紧张地深吸了一口气。 其实她刚才那句话也是真的。 三个月前是她人生的第一次,没有想象中的疼痛,有的是欲.仙.欲.死,余味无穷,乃至她这三个月里总是不断做春梦,而且每次梦境的对象都是莫炀。 只是,她不知道自己算是是梦想成真,还是黄粱一梦。 “林馥馥。”他又喊了一声她的名。 这次她没有回答,而是水汪汪地看着他的双眼。 他的眼是星辰,是大海,是她可望不可即。 “明晚有空吗?”他抬眉看着她,整个人依旧懒洋洋的样子,眼底有笑意却又透漏着些许认真。 林馥馥像是被灌了迷魂汤似的,点点头。 他是毒.药,即便她知道一切后果,却仍趋之若鹜。 于是他们之间的纠缠不清,就在第二天晚上。 第3章 (*^▽^*) = = = 第二天一大早,林馥馥刚进办公室,就听到有人大声嚷道:“就是她!就是她卖的蛋糕!我吃了她的蛋糕食物中毒!” 说话间,那人几步冲到了林馥馥的面前。 林馥馥整个人都还是楞楞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像是被拎小鸡似的被眼前的女人扯住领子。 “昨天不是很拽吗?挂我电话?” 面前的女人一副杀气腾腾的模样。 林馥馥下意识挣脱,可奈何自己的力气的确没有眼前这个女人大。 喉咙被衣领死死缠住,她的呼吸都有些困难。 不过到底是在自己上班的杂志社,林馥馥的同事很快上前将那个女人拽开。 周小琴闻讯连忙跑了过来,指着那个女人说:“你就是昨天那个碰瓷的是吧?” “什么碰瓷?我是吃了她做的蛋糕食物中毒了!”女人气势嚣张,和林馥馥印象中温文尔雅的样子大相径庭。 明明昨天早上林馥馥把蛋糕交给这个人的时候,对方还是慈眉善目,笑着对她说谢谢。当时她们还互相加了微信,对方表示以后会经常来关照生意。 一转眼,却像是换了一个人。 “食物中毒是吧,那你有证据吗?”周小琴问。 这里毕竟是在办公室,林馥馥不想惹得同事围观,于是上前一步和对方说:“出现了问题我一定会赔偿你的,我们到外面谈你看好吗?” “怎么!心虚啊!”对方闻言故意将声音调大几度,“我就是要让别人知道,你这蛋糕是吃不得的!不然每个人都要像我一样食物中毒了!” “哎呦我这暴脾气。”周小琴撸了撸没有衣袖的手臂,“你找打呢是吧?碰瓷还有理了?让你拿证据怎么还不拿?” 对方闻言冷笑一声,继而从包里拿出一叠纸,“你要的证据!这是昨天医生给我开的诊断,证明我就是食物中毒的!” 周小琴接过女人手上的东西,看了眼之后皱眉递给林馥馥。 林馥馥也大致的浏览了一遍,上面的诊断的确是食物中毒。 虽然林馥馥不相信自己做的蛋糕有问题,但是对方给出的证据她也无法反驳。 “说吧,怎么赔。”女人双手抱胸,一脸的你奈我何。明明一身套装精英白领,可眼下这模样,倒像极了市井小人。 林馥馥问:“您希望我怎么赔?” “昨天说过了,一万块钱,但是,既然你说误工费都要给我算的,所以,就勉强一万五吧。” 一旁的周小琴实在忍不住:“你怎么不去抢啊!要不要脸呢?” 一个芒果盒子蛋糕不过二三十块钱,这人哪里有半点食物中毒的样子,说中气十足还差不多,居然好意思开口要一万五的赔偿费。 林馥馥这个人从小到大安分守己,从不喜欢惹是生非。 眼下整个办公区因为这件事大家都无心工作看热闹,林馥馥只想赶快把事件解决了。 做蛋糕毕竟是林馥馥的私活,现在人家闹到自己办公室,影响实在不好。 林馥馥果断拉着这个女人走到外面人少处,说:“就事论事,一万五,你是在敲诈。” 女人闻言哼了一声,“我报告单上你看清楚啊,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我说一万五都是少的。” 碰上流氓了。 周小琴扯了扯林馥馥的衣袖,满脸的想骂人。 林馥馥也很无奈,她第一次处理这种事情,难免有些方寸大乱。正想在组织语言,不料一个身影走到自己面前。 “等等,让我看看那张诊断书吧。” 是张恒,一个在杂志社出了名的热心肠。 女人看看张恒,见是一个大男人,气势似乎弱了一些。 林馥馥将自己手上的那份诊断书递给张恒,只见张恒很快低头看了一番,继而笑着抬起头,“这根本证明不了什么,如果真的认为是蛋糕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恐怕还要多做一些检查,最好是找个权威的医生来证明。不过。” 张恒一脸淡笑看着眼前这个一大早引起轩然大波的女人,“如果你拿不出确切的证据证明是蛋糕引起的食物中毒,我们也有权保持对你的追究。像小姐这种,对他人的诽谤加上对他人造成名誉上的损失,恐怕不止赔偿一万五那么简单。” 三言两语,眼前的女人被说的一愣一愣的。 “吓唬谁呢?” “谁都不吓唬。”张恒脸上微微笑着,“事实而已,不信你试试。” 这人,看起来是在笑,但好像手上打着一件利器,并不容易对付。 女人看看林馥馥又看看张恒,咬咬牙,一把夺过张恒手上的诊断书,“妈的,真是麻烦,算我倒霉好了!” 周小琴切了一声,“还不知道谁倒霉。” 林馥馥拍拍周小琴的手,反过来安慰她,“别生气了。” 接着她转过头郑重地对张恒鞠了个躬,“今天的事情真心谢谢师哥帮忙,谢谢你。” 张恒勾唇一笑,“谢谢倒不必了,请我吃顿饭就好。” 林馥馥正想说好。 眼前的张恒咧嘴笑了笑,他伸手逗小狗似的摸了摸林馥馥的脑袋,“小朋友,开玩笑的,小事一桩嘛。” “不不不,这可不是小事,感谢你都来不及。” 张恒欣慰一笑,道了声去工作了,继而离开。 留下林馥馥满脸的感激。 周小琴看着张恒离去的方向,用手肘顶了顶林馥馥,“你有没有觉得,我们这个张师兄越看越帅了?” 善良的人身上总是散发着五彩的光芒。 林馥馥点点头,认同周小琴的说法。 林馥馥进杂志社三年,受到张恒无数的帮助。今天也是。 是要好好谢谢师兄的,一顿饭还不足以表达她的谢意。 回到工作岗位,同事们好像刚才什么事情没有发生一般,都是自顾自地做事情。林馥馥也很快调整心态,进入自己的工作中。 = = = 午休过后林馥馥想起自己放在包里还未送出去的那盒樱桃派,她小心地拿出来。其实她昨天做这个派的时候就想过可能会送不出去的,可她就是很想做,想着,或许也有一点可能送出去。 一旁的周小琴眼尖又嘴馋,看到后直勾勾盯着。 林馥馥笑,将这盒派递给她,“昨晚做的,要吃吗?” “要要要。” 不过至少,还是有人会喜欢她做的派。 午休的时间总是过得比较快,一转眼又到上班时。 林馥馥目前的职责是负责运营新媒体平台。 新媒体平台包括:微博,微信,贴吧,微信公众号等。 更多的时候,她应该算是新媒体营销,主要是运用新兴媒体的平台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运营手段。 公司公共邮箱里已经有昨晚同事连夜加班编辑出来的视频文件,林馥馥的主要任务就是将这些文件上传到新媒体平台。 别看工作好像很简单,但量却很大。发送视频或者文字到新媒体平台的时候,也要考虑时间。比方说,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凌晨到清晨这段时间的阅读量是最低的,所以重要的一些资讯不会在该时间段发送。而到了晚上九点,则是阅读量高峰的时候,往往很多宣传都会在该时间段发送。 林馥馥要计算好一天所要编辑上传发送的所有东西,再用相关软件定时发送。 忙完一天的工作,临近下班的时候,林馥馥收到了一条消息。 她点开来,信息上写的是酒店的地址和房间号。 再看,给她发消息的人昵称是yang. yang,莫炀。 他主动给她发的消息,亦如他昨晚所说的。 林馥馥做贼心虚似的,心跳快到不可思议,她知道这条消息代表什么,她知道的。 一旁的周小琴喊了林馥馥好几声她都没有听见,于是探过来问:“怎么了?是不是早上那个女人又找你麻烦了?” 林馥馥连忙锁了手机,心虚地说不是。 “那就好,我跟你说,别怕那种人。” “嗯。” 下了班。 林馥馥磨蹭到最后一个才走。 说不紧张是假的,可她却很期待。她甚至从昨晚起就一直在期待着,期待着能见到他,能和他再接吻,甚至像三个月前的那个晚上……不过,她也希望一切都在他清醒的时候。 这件事说出去大概全天下的人都会说她傻,但是她不后悔,因为只有她自己才最清楚自己要什么。 他们之间可以没有任何关系,没有任何承诺,但哪怕是那么一刻她拥有过他,一切便已经足够。 酒店就在眼前,可她却愈发局促起来。心中像是被什么东西牢牢抓住,她想快点挣脱开。 进了大堂,被允许上楼,到了电梯口。 一直到站在房间门外,林馥馥还是很紧张,她不自觉看看自己周围,总觉得身边可能突然冒出来一个人质问她现在去干什么。 莫炀如今的人气,狗仔如影随形。但这家酒店安保措施做得好,所以闲杂人并不能随意进出,她也是被经过再三的确认才得以上来。 伸手刚准备按门铃,房门就已经打开。 还不等林馥馥问一声好,她就被里面的人一把抓了进去压在门上。 男人的身上还带着刚沐浴后的湿气和香气,刺刺短短的发梢上还沾着水珠。有一丝凉意,却好像能够灼到林馥馥滚烫的脸。 他靠得极近,亦如那天晚上一般。他将她抵在墙角,几乎将她整个人拢在怀里,弯着腰与她平视。 “你迟到了。”他的声音低哑。 第4章 (*^▽^*) 第二次靠那么近。 林馥馥的呼吸都是乱的。 眼前这个男人她暗恋了十年,奢念了十年,期望了十年。 若不是三个月前那次意外,他们之前似乎找不到任何交集的理由。 这三个月林馥馥经常做梦,梦里都是他。 现在的一切如梦似幻,林馥馥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现在是不是还在梦中。 这是再一次的,这个男人的气息那么近。 他带着薄荷的凉味还有沐浴后的清香,是如此真实。林馥馥以为自己早已经忘记了他的味道,可眼下这种熟悉的感官似乎一下子带她回到了三个月前的那个晚上:他侵略地靠近,吻上她的唇,疯狂制造起波澜…… 林馥馥垂在两侧的手,慢慢地抬起,环住他的窄腰。她现在什么都不怕,她只想占有这一刻的他,哪怕两人之间仅有的关系是肉.体上的。 莫炀抵着她,如墨的双眸中倒影着她的轮廓。 他抓过她放在自己腰上的小手勾到自己脖颈,低着头和林馥馥额顶着额。 “这样的距离,能接受么?”他的声音沙沙的,柔柔的,好像又带着野兽捕猎时的危险警告。 林馥馥整个人都好像无法呼吸了,她的手僵硬地勾他,也幸好是这样的姿势,不然她定站不稳。 她听到自己轻轻“嗯”了一声,不知道是在回应他的问题还是在回应自己。 其实她还要适应,适应这样的近距离,而不是远远仰望他的背影。 莫炀闻言微微扬起唇角,那种匪气的笑意,像是猎物得手般。 他又靠近一点,用自己高挺的鼻尖蹭了一下她的,“这样呢?” 带着某种磁性的嗓音,像是能蛊惑人心。 林馥馥刚想张口回答,企料他的气息突然逼近。 莫炀猝不及防吻住林馥馥的双唇。 可是理智告诉他要慢一点,不然要吓跑眼前这只小兔子。 这个蜻蜓点水的吻,莫炀退开来,低笑着说:“这是给我的奖励。” “嗯?”她不解。 “等你太久了。”从下午发完信息等到现在,他是该讨一点好处。 “嗯……” 林馥馥的脸上悄悄爬上红晕,她低着脑袋不敢看他的眼。 明明是如此熟悉的一个人,可距离近了,却觉得好陌生。 “先吃饭还是先吃你?”他转而坏笑着问。 林馥馥抬起头,认真地回答:“都可以的。” 软软糯糯的声音,听在莫炀的耳朵好像是在说:主人,快点吃掉我。 莫炀心里暗暗操了一句,却拉着林馥馥的手走到餐厅。 他倒是想现在就把人按在床上给办了,但是他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会给人整晕了。毕竟开荤不久不说,刚一开荤又断食三个月,换谁谁能忍。 林馥馥跟在莫炀的身边,她的个头仅仅一米六,在一米八五的他身边像小鸡仔似的。 她注意到,他的手握着她的手腕。 他那双好看的手,会弹钢琴会打篮球,似乎无所不能的手现在正牵着她,虽然仅仅只是手腕。 林馥馥很开心很开心,她轻轻抿了抿自己的唇,他清冽的气息好像都还在她的唇上。 那么真实的现在,她要牢牢记在心上,慢慢回味。 这是一间总统套房,走进了之后,低调、奢华又温馨的气氛一一展现。 林馥馥的家庭条件一般,这是她第一次如此真实地感觉到差距。其实她一直都知道的,她和莫炀是两个世界的人。 餐点已经摆在餐桌上。 五星级豪华酒店,无一不体现着精致。 莫炀大咧咧落座,问林馥馥:“你家里最近怎么样?伯父伯母最近身体好么?” 林馥馥点点头,“都挺好的。” 又跟着补充一句:“谢谢关心。” 莫炀抬眉看了她一眼,继续切着盘子里的牛排。 两家人做了将近十年的邻居,父辈的关系都挺不错。但是说来奇怪,莫炀和林馥馥之间却好像无形之中有一道屏障。他们两个初中和高中都是同一所学校,却很少有交集。 怕气氛尴尬,林馥馥又找了个话题,说:“我哥快要结婚了。” “是么,挺好的。” 他漫不经心说着将手头上切好的牛排递给她,又把她的盘子端过来给自己。动作行云流水,好像早就习惯了如此。 林馥馥默默接受,低声道了一句谢谢。 她突然觉得,他们之间好像并没有什么共同的话题。 索性认真品尝这上等的牛肉,入口鲜嫩美味,让人忍不住再吃一口。 正吃着,突然听莫炀问:“你呢?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她猝不及防呛到。 莫炀起身走过来给她拍了拍背,又给她递了一杯水,眼底都是笑意,“你紧张什么?” 林馥馥涨红着脸,捂着自己的嘴巴窘迫不已。 可她越是这样慌乱,看在莫炀的眼里就越觉得心痒痒。 这次不再忍耐,他抬起她的下巴,就压着她在餐椅上吻了下去。不再是简单地蜻蜓点水,他舌尖撬开她的唇齿,探入口中。 美妙的滋味,瞬间点燃了莫炀。 林馥馥呼吸都跟不上了,忽然被打横抱起。 妈的。 他实在忍不住。 越看越觉得她好乖,那种萌到骨子里的可爱,让他抓心挠肝。这他妈都十年了,他佩服自己居然能忍到现在。 于是再也忍不住想要尝尝她的唇,是否如自己一直想象中的,回味般的,甜。 果然。 一尝过她的味道便觉得像是罂粟,戒不掉了。 “餐桌还是床?”他低哑着问。 她整个人在他怀里轻轻颤着,不忘回答:“床……” = = = 林馥馥其实并不是个外放的人,相反,她骨子里是个十分保守的人。 从小到大,家教算不上十分森严,但因为有个爱惹是生非的哥哥,所以林馥馥就更加乖巧。她不想让爸妈再劳神在自己身上,所以从来懂事听话。 可或许,林馥馥骨子里是和她哥一样的,有着叛逆的血统,所以她才敢只身前来。 她在莫炀的身下喘息,想把这些年对他的喜欢都幻化成一声声低吟。她大胆地咬住他的肩膀,私心在他的上面留下属于自己的记号。 …… 待一切结束,她偷偷看看身边闭眼熟睡的人,悄无声息穿上属于自己的衣物离开。 马上就要十二点了,她要重新变回灰姑娘。 凌晨十二点的夜空,繁星点点。 林馥馥偷偷笑着,她抬起头看那个有他的地方,道了一句再见。 附近的音响店在放最后一首歌曲。 if you love me hardcore, then don’t walk away, 如果你爱我如痴如醉,那就不要远走高飞, it’s a game boy, 你若将爱当做游戏, i don’t wanna py, 那我不愿陪你玩下去, i just wanna be your’s, 我只想把我的全部交付于你, like i always say: 就如我每日耳语: never let me go. “让我们永不分离”。 林馥馥的脚步缓慢,有些不舍,却也很高兴。 她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一切隐藏进去。 到家门口,意外还亮着灯。 一般情况下,这个时候父母早已经入睡,今天这是怎么了? 林馥馥正想推门,不想却听到里面的对话声。 “今天馥馥不在,我们把话好好说清楚,什么叫不能让馥馥住在家里?”妈妈薛白梅声音压得低低的。 寂静的夜晚,压低的声音也比大白天要清晰很多。 好像是要刻意盖住的秘密,却不小心走漏了。客厅里那盏白炽灯明明不算明亮,此时反而异常刺眼。 林馥馥呼吸一紧,心脏节奏跟着漏掉一拍。 “你女朋友真怀孕三个月了?”爸爸林建安低低地问。 只听,哥哥林疆疆轻轻“嗯”了一声。 “你女朋友真的不想和我们一起住吗?孩子生下来我们可以帮忙带,再说馥馥住在楼上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她每天上班早出晚归。我们一家先挤一挤……” 薛白梅的话还未说完,林疆疆就打断:“别那么麻烦,我去外面租房住。” “那怎么可以!”薛白梅不赞同,又温声说:“毕竟是你让人怀孕的,不能亏待了人家女孩子的,疆疆,这件事你要负责的。” 林疆疆笑,“谁说不负责了么?” “那你们是真心想结婚了?” “不然呢。” 薛白梅叹了一口说:“我们手头有五十万的存款,打算花十几万把房子装修一番,再给你三十万结婚。你爸说让你买辆国产的车,付个首付后面每个月还钱……” “说了不用。” 沉默片刻。 林馥馥听到打火机开启的声音。 八月末的夜晚其实一点都不凉,可林馥馥却觉得有些冷。她进退不是,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屈膝抱着自己的双腿。 不知是哪家的狗突然汪汪大叫,在这寂静的夜里异常吵闹,她突然觉得而有些害怕。 莫炀也在梦中听到犬吠,他心急眼前那个小女孩怕狗,想冲过去护在她的面前,不想那狗却突然咬住他的脚踝。 他在睡梦中惊醒,睁开眼。 房间里开着一盏壁灯,昏黄幽暗。 那个女孩早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侧。 莫炀坐起来,被子滑到腰下,露出结实的胸肌和好看的人鱼线。 他朝房间里喊了一声:“林馥馥。” 果然无人应答。 他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都不用看准确无误地拨打那个号码。 这头林馥馥被突如其来的手机震动给吓了一跳,她连忙起身拿着手机打算跑到马路牙子上接听。 “喂……” 突然一辆车从她身边疾驰而过按了按喇叭。 以此同时,莫炀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你现在在哪儿?” 林馥馥只身一人站在马路牙子上看着过往的车辆。 这会儿明明已经是凌晨十二点了,但车辆往来还是不少。 她胡乱扯了个慌,不自然地说:“我回家了。” “到家了?” “嗯。” 那头轻笑,“林馥馥,你骗鬼呢?” “……” “定位给我。” “哦。”她默默回答,忽然又反应过来,“定位给你干嘛?” “林馥馥。” “在。” “老子热身刚结束你就敢跑?” 第5章 (*^▽^*) 见到莫炀是半个小时后。 林馥馥一个人坐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看着窗外。 她感觉自己肚子饿极了。 晚上她连牛排都还没有吃完就被他抱到床上去做运动,根本等于没有吃东西。 等等。 明明从七点到十一点他就没有间断过……他居然说自己是刚热身? 不过林馥馥的心里却是很开心的。 她一直以为自己会很从容,不眷恋,不会靠着灰心坐待变天。但她没有想到,他的一通电话却像是她生命中的一道曙光。 刚才在家门口听到的话林馥馥心里是有些难受,但好像也不是特别难受。因为搬出去住这件事她早就想过,自从哥哥林疆疆被家里催婚起,林馥馥就知道自己迟早是要离开家的。 烽市这边的习俗,结婚的时候男方必须要有一套房。林疆疆今年三十岁,大小不过是个税务局的管理员,别看公务员的名声好听,但他根本还攒不到买房的钱。所以父母早就提过把房子重新装修,就让林疆疆当婚房。虽然以林疆疆的倔脾气不见得会答应,但家里现在这套学区房对林疆疆未来未来的孩子来说的确是难得的黄金地段。 林馥馥现在难过的是,如果她搬走了,那她和莫炀的那半点关系似乎也断了。本就没有多少交集的两人,以后连邻居都不是,还有机会见面吗? 可眼下她在等着他,总觉得心里空缺的那块角落正在慢慢被填满。 便利店的店员正在打着瞌睡,街道外的霓虹闪烁,林馥馥静静坐着捧着一杯热奶喝了一口。她的确是不累的,一整晚的运动她是真的半点力气都没有使。可饿也是真的饿,她几乎吟叫了一整晚。 大口大口地吃着刚加热过的饭团,丝毫不在意所谓的形象。饿到了一定程度,这平时看不上眼的饭团竟成了人间美味。 莫炀一下车就看到坐在便利店内狼吞虎咽的人。 街道上大部分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了,只有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闪着明亮的光。而女孩子就坐在着暖光之中。 她看起来乖巧地不行,脸颊圆鼓鼓的,嘴里塞着饭,像只白色的竹鼠。 于是他就戴着口罩静静地站在外面看了一会儿。 忽而想起,以前在学校食堂的时候,他就很喜欢远远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明明对他来说是那么难吃的饭菜,可到了她这边竟然成了人间美味似的。于是他也跟着和她打了同样的饭菜,一尝却不过尔尔。 其实有时候他也会到她家里去吃饭,两家只隔了一堵墙,因为林父林母都是热情好客的人,逢年过节邻居围坐在一起热闹是常事。但林馥馥总是喜欢离他远远的,似乎并不想见到他的样子。她三两下吃完东西离开,从头到尾不看他一眼。 久而久之,他产生一股冲动,想尝尝她碗里的滋味,也想问问她,是不是真的很讨厌他? 这会儿林馥馥刚吃到一半的饭团突然被人夺走。 她侧头一看,莫炀正漫不经心地摘下口罩,甚至丝毫不介意地张口咬下她吃过的那个地方。 他如今的身份,出门都是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护着,这会儿竟然敢在公共场合摘了口罩。 林馥馥下意识里外看了看,店员不知何时开始低头玩手机,而这个时间点外面也是行人了了。还真没有人注意这里。 多少是有些尴尬的,林馥馥干干地笑,说:“你还要吃么,我再去买。” “不用了。”他将自己咬过的饭团又还给她,“没有你好吃。” 林馥馥:“……” 感觉囧炸。 “所以你告诉我,为什么偷溜走?”莫炀侧着身,背对着店员,面对着她。 她实话实说:“……没有溜,就是时间不早了,我就想回家。” 他深邃的目光看着她,“那为什么不回家?” “我……”她也说不出口。 从来她就因为和莫炀家的条件悬殊觉得自卑,现在又碰上那些家长里短,她更说不出口。 莫炀睨了她一眼,见她似乎根本不想多说的样子索性也不再多问。 “走。” “去哪儿呀?”她软软糯糯的声音,尾音微微上扬,听起来就像那个饭团般可口。 莫炀心里酥了一下,他重新戴上口罩,压着声说:“带你去吃好吃的。” 便利店吧台旁边摆放着好些报刊杂志,其中最显眼的封面人物非莫炀莫属。正在值班的女店员懒懒地抬头看了眼,心说这戴口罩的男人看起来挺帅。但人戴着口罩这副冷冷的样子,又看他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果然啊,帅哥都是属于别人的。 这个便利店就在林馥馥家不远处,而林馥馥的家则在烽市最有名的烽市一中旁边。每年烽市一中都要输出大量人才,烽中考上清华的考上北大的考上复旦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也有烽市的人说,能在烽市一中读书基本上离名校已经不远了。更别提这附近还有烽市一小,烽市外国语学校。 所以,林馥馥的家是名副其实学区房。 当年林爸没钱买房,二十多岁要讨老婆,于是在烽市的郊区买下这么一块地基,用来自建。可人的运气真是说来就来,毫无道理。就在林爸买下这块地基的第二年,这附近一带被市采纳为教育重点项目。原来老旧的烽市一小,烽市一中和烽市第一高中都齐刷刷在这里重新拔地而起,后续著名富家子弟的外国语学校也跟着搬迁了过来。 就这样,一年之间,林爸买的这块地皮翻了不止十倍。 林家也借着这股东风,顺便做起了小买卖,这些年开早餐店开便利店开奶茶店等,都是赚学生党的钱。 莫炀说要带林馥馥去吃好吃的,其实就在这附近十分著名的小吃街。 夏日夜里十二点,现在也刚好在暑假的尾巴,小吃街的人气不减。 林馥馥上学时期就经常在这附近吃小吃的,所以熟门熟路。倒是莫炀,他却很少来这种地方。 “你以前经常来这儿?”莫炀带着口罩,声音更显低沉。 林馥馥点点头,说:“我哥狐朋狗友多,我小时候喜欢在他屁股后面蹭吃蹭喝。” “这附近有什么店好吃的?”他站在街头,似乎也有些迷茫。 自从高中起,他的衣食住行都被安排妥帖,身边随时跟一个助理。很多时候,他感觉自己丧失了自理能力似的。不能谈恋爱,不能乱交朋友,不能随意外出……现在站在这个曾经经常路过的街头,也总觉得十分陌生。 林馥馥侧目看了眼他,很想说:不是你说要带我吃好吃的嘛? 但她换了句话问:“你喜欢吃小龙虾吗?有一家老店十几年了,我每次都去他家。” 莫炀倒是在她眼中看出来很想吃的样子,他双手插兜,表情闲淡地说:“走吧。” 夏日的夜晚,夜宵香味四溢。 林馥馥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会和莫炀一起吃夜宵。 胖乎乎的店老板认出来林馥馥,忙上来招呼:“带男朋友来啊。” 说着店老板看了眼莫炀,可惜大晚上的戴着口罩没看清楚。 林馥馥忙解释:“不是不是,就一个普通朋友。” 莫炀闻言眉毛一抬,看了眼林馥馥。 这么急着撇清关系? 林馥馥心虚地不行,转头点菜:“你不吃辣的吧?那我推荐你吃十三香的,味道也很不错。” 莫炀没有说话,眼神里透露出懒懒的感觉。 林馥馥又跟他确认一番,他这才不紧不慢地“嗯”了一声。 她心里也有些不太自在,总觉得他好像有点不开心似的,大概是觉得这里环境不好? 环顾一圈,这里油烟重,小广告到处都是,真的很不符合他的形象。 突然感觉来吃小龙虾是个非常错误的选择。 另一方面,林馥馥实在很害怕有人会认出来莫炀。这个家伙在娱乐圈已经屹立不倒十年,微博粉丝早早破亿。而小吃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人,就连她手上这瓶饮料上贴的代言人都是他。 万一被人认出来…… 果然,很可怕的墨菲定律,快林馥馥的猜想就成真了。 就在莫炀摘下口罩的一分钟后,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个小女孩拽住莫炀的手惊呼:“我老远就看到你了,原来真的是你啊莫炀!啊啊啊啊!我好激动我好激动啊!莫炀莫炀!我粉你快十年了!我几乎天天来你以前读书过的地方!原来你真的会在这里出现!” 女孩子说着说着,激动地哭了起来。 这会儿小吃街人虽然不多,但女孩子的举动很快引起别人的围观。 莫炀想戴口罩已经来不及,几乎是一瞬间的,听到有人喊这里有大明星,于是四面八方的人涌了过来。 坦白说,莫炀没有预料到这种结果,下意识是想带林馥馥离开。他起身和围堵着自己的粉丝道抱歉,转头一看,林馥馥被挤到了角落捂着自己的肚子一脸痛苦的表情。 “不好意思,请让让。”莫炀对着吵闹的人群喊了一声。 可是显然,并没有人在意他在说什么。 莫炀好脾气又喊了一声:“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 几乎所有人都举着手机,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机都贴到莫炀的脸上去拍,谁管什么受伤。 耳边是各种各样的吵闹:“莫炀莫炀!给我签个名。” “莫炀!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莫炀,我是你的粉丝!” “莫炀,我好喜欢你啊!” 此时的莫炀什么都没有听到,他在意的只有角落上那只受伤的小兔子。 林馥馥刚才起身准备让粉丝的时候却被粉丝狠狠一撞,肚子撞在四方桌角的尖尖上,这会儿疼得站不稳。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莫炀终于走到了林馥馥的身边。 林馥馥都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眼前的状况,就被人拥在了怀里。 “莫炀,这是你女朋友吗?” “好可爱的样子,跟我们介绍一下。” “莫炀莫炀,把手放开让我们拍一张照呗。” 莫炀单手圈着林馥馥将她的脑袋按在怀里,一手替她挡着别人窥探的镜头。 可根本还是水泄不通,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 他本不是什么善人,此时也不想伪装,顺手拿起一旁的酒瓶往墙上一砸。 “嘭”地一声。 莫炀声色俱厉,冷冷开口:“妈的,都给老子让开!” 第6章 (*^▽^*) 晌午过后突然又下起了雷阵雨。 “轰”地一声雷,吓得林馥馥一惊。她起身去关窗,顺便站在窗口看着这场雨。噼里啪啦,雨水像豆子一样敲打着窗户,像是要将这窗户击碎一般。 很多人总是很讨厌下雨的,青春时的林馥馥却很喜欢。 借着雨天,所有人可以躲在屋檐下,她便可以离他更近一点。 那年,成绩单是一份微凉的遗书。 莫炀旁边的一个同学抖了抖身上的雨珠,说:“这该死的雨,下午的篮球又没得打。” 莫炀表情闲淡,“那就做题。” “操,最讨厌做题。” “老子也是。” 那人调侃:“喂,注意点说话,您现在可是万人偶像啊。” 他一脸乖戾:“滚。无聊。” 林馥馥就站在他们身后不远。 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刚才一路跑来,帆布鞋上湿了很多,现在水渍散开,深深浅浅的颜色。 她慢慢地发现,表面上看起来大方又有礼貌的莫炀,其实骨子里有些离经叛道。 其实她不止一次发现莫炀并非表面上那么乖巧。这样的发现,竟让她觉得发现了宝藏。 不知何时同事周小琴走到林馥馥的身边和她一起看了眼窗外的雨。 周小琴伸手撞了撞林馥馥:“喂,发什么呆呢?” 林馥馥的确是在发呆,揉了揉眼眶,困意还未消退。 “昨晚干坏事去啦?我看你今天一整天都没有什么精神。”周小琴一脸坏笑。 林馥馥闻言心跳漏了一拍,“是有些困。” 昨晚她睡下都已经快三点了,一大早又起床上班,这一整天难免犯困。 周小琴也趁着这会儿拿出手机在刷微博,一边刷着还一边调侃:“真不到哪个女生那么幸运,让莫炀当宝贝似的护着。” 林馥馥:“……” 心虚到不知道怎么接话。 凌晨的时候,莫炀就上了微博热搜。 热搜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下来过。 #莫炀爆粗口# #莫炀怒砸酒瓶# #莫炀女朋友# …… 十条热搜九条与莫炀有关。 这是莫炀演艺生涯当中最重大的事故。 对,事故。 有网友且不止一个网友将莫炀当晚的行径上传至网络。 那个从来在人前万人敬仰又一尘不染的偶像,秘密和女友在小摊吃夜宵就算了,居然还当众砸酒瓶爆粗口。 看看,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偶像。 什么狗屁偶像,骨子里就是一个人包装出来的人渣。 狂拽酷炫吊炸天?还真当自己几斤几两? 一时之间,一场公关危机考验着莫炀的整个团队。 而到了今天下午,网络上的风向开始一边倒。 最初是一个莫炀的粉丝发表了一条原创微博。 @莫你大爷哈哈哈:骂吧,无所谓了,真的。 从十六岁出道到二十六岁,出道十年时间。 你可以说他没能力,可他出了三张精品专辑,每张专辑自己编曲写词后期制作。 得最佳新人奖到流行天王,他不骄不躁,开口第一句话是:感谢自己的粉丝。 转而去当导演,买下剧本自己创作文艺电影,用实力吊打市场口碑,他不不狂妄自大,开口第一句话是:我会继续努力。 十年时间,零绯闻,没有任何社交。不参加综艺节目,不接烂广告。 你可以说他目中无人狂拽酷炫爆粗口,你可以说他是被包装出来的偶像不知自己几斤几两。 但你去试试,当自己的朋友被一帮无脑粉丝撞到一边受伤,而你又手无寸铁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他是人,不是神。他需要朋友,需要社交。 他今年二十六岁了,从国民弟弟到一个成年人,他也需要爱情。 好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么多。 这条微博在短时间内转发破万,很快便上了热搜。 莫炀的死忠粉开始找出昨晚不同路人的视频一一划出重点。 在那场混乱中, 第一次莫炀说“不好意思,请让让”的时候,没人理他。不仅如此,那批所谓的“粉丝”你推我挤,根本不顾现场情况,是莫炀让所有人小心。 第二次莫炀说“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的时候,依旧没人理他。当时现场乱成一片,所有人拿着手机对着莫炀狂拍,更有人把手机贴到了莫炀的脸上拍,饶是这样莫炀都没有生气。 其中仔细看便会发现,莫炀一直在看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有个瘦弱的小女孩弯着腰捂着自己的肚子。 当时莫炀费力挤出人群将女孩子护在自己的怀里,耐心对人群说着不要拍。但是没有人理会他的话,更有人咄咄逼问两人的关系。 所以,公众人物就是应该被消费的,就是因为毫无隐私可言的对吗? 吃瓜群众看了一整天的热搜,最好奇的就是莫炀的“女朋友”到底是何方神圣。 包括周小琴,她也抓着手机看了一整天,好几次激动地抓着林馥馥的手,“妈耶,莫炀真的好帅呀!我现在变成他的脑残粉了。” “难道不会脱粉吗?”林馥馥小心翼翼地问。 “为什么要脱粉?就因为他谈恋爱吗?” 林馥馥试图做一些抢救:“视频上的他都说了是普通朋友而已的。” “深夜和一个普通朋友出来吃夜宵?鬼信哦。而且你看那个视频啊,莫炀抱着那个女孩子的样子我要吹爆他。这才是男人啊,护着自己的女朋友可以不顾一切。” 周小琴说着又点开网爆的那个视频看了看,突然转头对林馥馥说:“诶,馥馥,你有没有觉得视频上的那个女孩子和你有点像啊?” 林馥馥闻言整个人一呆,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有种抓坏事被人抓包的羞愧感,让她说不出话来。 不过周小琴说完那句话之后很快又否定了自己,是个人都不可能将自己身边的同事与当红顶级流量联系在一起,周小琴也是。 到了傍晚,网络上关于莫炀的热搜也渐渐被其他热搜替代。 外头的阵雨也停了。 林馥馥悬着的心慢慢落下。 只不过,她还是忍不住将网爆的这几张图片和视频都保存了一起来。 这是第一次,他和她同框。 虽然,全程看不到她的脸。 = = = 下班回到家,林馥馥就见老妈和老爸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 “妈,有客人来吗?” 薛白梅闻言探出脑袋:“你哥这是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你说我这菜准备的够不够?” 显然对这一次的见面非常重视。 大鱼,大虾,大肉……是非常具有烽市特色的家常菜。 薛白梅做得一手好菜,林馥馥是百吃不厌。 “够的。”林馥馥由衷回答。 薛白梅做完最后一个菜端出来,对林馥馥说:“你尝尝我做的狮子头,看看是不是沈梦之喜欢的味道。” 沈梦之,林馥馥高中时最好的玩伴,亦是她的未来大嫂。 只是林馥馥高中毕业后和沈梦之的联系也就渐渐减少,这一年到头能见到的次数屈指可数。当年两个手拉手一起上厕所的少女,现在发展成逢年过节才会问候一声。 不过说来也都是缘分,今年年初的时候林馥馥的哥哥林疆疆相亲,竟然和沈梦之相在了一起,这两人本就有点认识,尬聊尬聊着还真的谈到了一起,如今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品尝完狮子头,林馥馥朝老妈竖了个大拇指。 七点一刻,林疆疆带着沈梦之到了家门口。 “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沈梦之。”女孩芳龄二十五,长发细腰,礼貌大方。 林家二老忙迎出去,林馥馥跟在后面。 林疆疆倒是没有忘记林馥馥,仗着高个子伸手拍了下林馥馥的脑袋:“昨晚哪里鬼混去了?瞒得过爸妈别想瞒得过你老哥我。” 林馥馥心虚,拍掉了林疆疆的手溜走。 一番寒暄,进屋。 这些年沈梦之的变化不太大,她的长相不算特别好看,但稍微一打扮就显得十分有气质。 今天的沈梦之明显也是特别打扮过的,妆容得体,连衣裙让她看起来斯文秀气。 至少在言谈上,沈梦之比林馥馥会说话多了,更是讨地两个家长乐呵呵的。 这顿饭吃下来,林馥馥在一旁也开心,为哥哥开心,也为爸妈开心。 做父母这辈的心愿,无非也就那些。现在就等着林疆疆结婚生子,这辈子的任务也算完成地差不多。 饭桌上林馥馥和沈梦之两个人偶尔视线相交,都会对对方微微一笑,但两人之间始终没有什么特别的话题。 倒是晚饭后,沈梦之走到林馥馥身边,好奇问她:“你呢,现在感情如何?” 到底是多年的好友,即便是鲜有联系,但两个人在一起说话的时候那种久违的熟悉感又袭来。 林馥馥这个人性格慢热,不了解的人都以为她不好相处,但沈梦之不同。以前两个人是好朋友,但沈梦之的交际圈子比林馥馥大很多。 沈梦之笑说:“快加油啊,争取我和你哥的事定下来之后,你也跟上。” 林馥馥微微笑着,点点头说好。 如果没有昨天晚上,林馥馥大概会将沈梦之的话当做一种祝福。可是现在免不了的,总觉得自己是这个家多余的人。 她心里灰蒙蒙的,回屋帮着妈妈一起收拾了碗筷然后再上了楼。 家里的小楼房修了四层,第一层是门面,第二层是客厅和厨房,第三层是林建安夫妇和林疆疆的卧房,林馥馥的房间在第四层。 回到自己的房间,林馥馥打开阳台窗户走出去。 外头的天早黑了,雨后的晚上倒是有些凉爽。 林馥馥习惯性地往旁边看看,一个铁栏之隔,那个地方曾经住着莫炀。 想到他,不禁想起今天网络上的腥风血雨。 舆论发酵了一天,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林馥馥今天有一千一万个念头想给莫炀发一条消息,但始终没有勇气。然而这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联系他。 大脑都还没有跟上自己的动作,她已经拿出手机点开他的消息框。 林小馥:【那个……你还好嘛?】 消息发送出去,林馥馥十分紧张。她以为会等很久甚至石沉大海,于是当对方秒回消息的时候,她怀疑是自己的眼睛出现了问题。 yang:【不好。】 yang:【正餐还没吃,什么时候补我。】 林馥馥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回复什么。 这头莫炀的手机界面上是对方正在输入消息,但对方输入了几分钟还没把消息发过来。 他也没有耐心再等下去。 yang:【下楼。】 yang:【我在你家门口。】 第7章 (*^▽^*) 林馥馥看到那条消息,下意识探出身子往楼下看了眼。 果然,她家的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保姆车。 没有人知道林馥馥此时的心里有多澎湃。 就像从来没又人知道,他无意间说一本书的名字,她就偷偷地找来看。他无意间哼出一首歌,她就偷偷地单曲循环。他经常去的那个地方,她总是一个人来来回回走在那条路上,等着和他不期而遇。 暗恋是这个世界上最辛苦的秘密,林馥馥以为自己永远只能不动声色地坐在这里,等他回头。 而现在,她感觉自己终于等到了。 林馥馥转身往楼下跑。 她想起昨晚风从耳边过,脑海里空白一片,她放纵将自己的身和心都交给了他。 那时她抬头看他,眼里都是他。他的侧脸他的发,还有他抿着唇一脸严肃的表情。 他不笑的时候一身戾气,让她敬畏让她想靠近。 他说:“林馥馥,告诉我哪里疼。” 有那么一刻,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紧张和怜爱。像是凶猛野兽露出来的温柔,最容易形成反差。 她笑着摇摇头,“不疼不疼,真的一点都不疼。” 皮肉之痛,过了那一阵痛就好了。 那瞬间她想起那年高三毕业,有鼓噪,有决骤,是热血沸腾却又黯晦消沉。过客匆匆,谁都不知道那个曾和你手牵手一起走过三年的人将来会形同陌路。 林馥馥想过,高中之后她和莫炀之间终究会走向不同的分岔路口,虽然从始至终他们不曾交集。但她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们会牵着手,一起在街头狂奔。 如果非要选择人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刻,林馥馥会选择昨天。当莫炀牵着她的手,温声说:“乖,我送你回家”时。 庆幸的是这个时候家里人都没有在楼下。 林馥馥刚走到保姆车旁,保姆车的车门就被打开,继而她被一双强有力的手带上车。 莫炀甚至都不用下车,经常锻炼的臂膀,拉林馥馥上车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将车门关上,转头吩咐前面的助理朱嘉上开车。 林馥馥忍不住看他一眼。 这人依旧乖戾的样子,侧脸的线条好看到人神共愤。 突然他猝不及防地侧头,林馥馥没有准备,直接对上了他深邃的眼眸。 莫炀也是一怔,继而伸手摸了摸自己的眉骨,神情自若地问:“昨天没有伤到吧?” “没有。”林馥馥乖巧地摇摇头。 “肚子呢?” “没有呢。” “嗯。”他说着又补充了一句:“那就好。”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问莫炀:“昨晚的事,你还好吧?” “如果我说不好呢?”他挑眉看她,整张脸透漏着邪气,“你打算补偿我么?” 林馥馥:“……” 莫炀都不打算再逗她,怕给人逗恼了。 怎料,这丫头却软软地开口:“那要怎么补偿你呀?” 操…… 莫炀有股冲动想把人就地正法。 “我再想想。” 莫炀避着林馥馥的双眼,侧头看了眼窗外,嘴角难以掩盖地溢出笑容。像是偷偷吃到了蜜糖,甜到了心里。 坐在驾驶座的助理朱嘉上时不时地看看后视镜,又快速目视前方一本正经开车。 全世界都充满了恋爱的酸臭味,只有他散发着单身狗的小清新。 不,他不是单身狗,他是风中孤独的一匹狼。 嗷呜…… 其实朱嘉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林馥馥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样一个时间段。外边的天将晚不晚,日暮早已经落下,人行道旁有几盏昏黄的路灯。 那次莫炀赶完通告,第一时间是回来烽市,然后就这样漫无目的般地坐在车里,在这门口。 刚好是阳春三月,莫炀忙了整整一个月没有休息。就休息那么一天,莫炀非要从北京飞回来。 那会儿朱嘉上跟在莫炀身边才两个多月,对他的情况已经熟悉得差不多。但是朱嘉上始终不明白莫炀突然要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一直到看见一个精灵般的女孩从家里走出来。 女孩子眉眼带笑,脚上踩着一双巨可爱的毛绒拖鞋,手里则提着一袋垃圾准备去扔。然后朱嘉上注意到,莫炀的眼神从头到尾没有从这个女孩子身上离开过。 自那以后,一直到某天休息间隙朱嘉上看到莫炀拿出手机看着屏幕上这个小姑娘的照片。才想起,这姑娘就是上次在家门口见到的那个。 这一转眼,已经是三年。 朱嘉上在娱乐圈里多少也有些年头,第一次觉得这个圈子或许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脏,至少,有一个人是纯洁又深情的。虽然吧,说出去也不见得有人会相信。 这会儿林馥馥出门的时候就穿了一双拖鞋,拿了一个手机,她还真的半点准备都没有。 莫炀大概看出了她有些窘迫,道:“陪我吃个饭,等会儿送你回来。” “嗯,好。”她小声回答。 车辆平缓行驶,路过一个又一个红绿灯。 = = = 其实在朱嘉上看来,莫炀的情况并不好。 昨晚半夜的时候朱嘉上接到了经纪人陈坤山的电话,语气不善地问他莫炀晚上到底在干什么。 那个时候舆论根本就还没有发酵,但陈坤山已经在微博搜索栏里搜到相关付临的消息。这个信息畅通的时代,只要输入莫炀两个字,一瞬间就能跳出最新的相关消息。 没过多久陈坤山电话直接飚过来,还还拿着合同的事情在跟莫炀说:“十年合约,你要知道违约的后果。莫炀,哪怕是最后几个月的合约期了,你也要忍忍。” “你以为这点合同真的能阻止老子?” “是的,我一直知道是阻止不了。但你忘了你父亲的赌债吗?那两个亿你才刚还完。” 莫炀讽刺地笑,“那岂不是正好。” “所以你自己身上的代言合约都不管了是吗?你自己的后半生呢?” 一顿争执在所难免。 莫炀从昨夜到现在未曾合眼,更没有吃一点东西。 朱嘉上是实在看不过去了,偷偷开着车带莫炀来这里。他果然猜得没错,来了这里就能解开莫炀心里所有的愁与忧。 一来这个地方莫炀就好像充饱了电般,整个人也恢复了往日一身的匪气。他嘴上虽然在说“老猪你带我来这儿干嘛”,可眼角的笑容却抑制不住。 今天林家似乎有客,但莫炀也不急,一直坐在车上等着。估摸着,都等了一个多小时。 刚才在车上,莫炀那一脸的期待朱嘉上不是看不出来。 刚到酒店没有多久,林馥馥就接到了林疆疆打来的电话。 那头林疆疆的语气淡淡的,问:“你没在屋里?” 林馥馥老实回答:“我出去了,和一个朋友在一起。” “男还女?” “男。” 林疆疆笑,“昨天晚上也是?” 虽然很不想回答,但林馥馥还是说:“……嗯。” “谈朋友?” 林馥馥忍不住反驳:“没有。哥你可不可以不问了。” 真的不想回答了。 于是林疆疆也不逼问,淡淡说:“行吧,自己注意点。” “嗯。” 林疆疆这个人,从小到大路子野,打架闹事都不怕,他只有林馥馥这么一个妹妹,也从来不让这个妹妹在外面吃半点亏。他们家附近几条街的人都知道林馥馥是林疆疆的妹妹,于是没有男生敢跟林馥馥表白,即便是有,也被林疆疆用拳头给吓跑了。 对于自家这个哥哥,林馥馥真是又爱又恨。 电话挂断,林馥馥看到莫炀已经坐在餐桌旁了。 他今天穿着休闲简单,白净的衣服和黑裤,却十分青春洋溢。 林馥馥走近再一看,餐桌上有一大盆的小龙虾。 莫炀戴着手套,一边剥小龙虾,一边对林馥馥说:“老猪说这家小龙虾的味道很吊,烽市找不到第二家。” 他说着剥好了一只小龙虾,往旁边的碟子里一放,将碟子递给林馥馥,“来试试。” 昨晚他们刚准备用餐就被人围堵,那盘小龙虾可以说都还没有动过。 他做事情倒是有头有尾,昨天没吃成小龙虾,今天就一定要吃回来,虽然也不见得他有多喜欢吃这种东西。 不过林馥馥却是挺喜欢的,刚好今晚她在家也没有吃饱,于是道了声谢谢便坐下来。 说是陪莫炀吃饭,但是一整个晚上几乎都是莫炀在剥小龙虾。林馥馥想动手他也没让,说这种事情交给男人来就好。 后来莫炀叫了一碗米饭,一份过水的青菜以及一份鸡胸肉。 林馥馥有些意外,“你晚上就吃这些?” 看起来很让人没有一点食欲的样子。 莫炀一脸邪气地笑,“不然你以为八块腹肌哪里来的?” 饮食加锻炼,一点都不能少,他一直是个很自律的人,除了碰到她。 听到八块腹肌,林馥馥难免一阵脸红。她没有忘记自己昨天晚上盯着他的腹肌看得发呆,还被他笑话说摸一下一个吻…… 这顿饭吃完时间不早。 林馥馥见已经九点多了,于是提出要回去。 莫炀闻言,脸上的表情有短暂的消沉。 林馥馥看不透,看着他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这里坐车方……”便。 只是不等林馥馥说完,莫炀已经起身,“我送你。” 怎料两人刚走到门口,林馥馥门才打开一个缝就被莫炀从后一掌合上。 “不是说要补偿我么?”他一把勾住她的小腰将她揽在自己怀里,“留下来,别走。” 第8章 (*^▽^*) 林馥馥僵住不敢动弹。 即便是两个人之间做过最亲密的事情,但眼下这个姿势,她还是有些怕。 莫炀一手托着林馥馥的腰,单手按住她的肩膀将她转过来与自己面对面。 两人四目相对,林馥馥深切地从莫炀的眼中看到一种叫做疲倦的东西。 离得太近太近,她还是不太能够适应这样的距离,下意识往后推一步,不想却靠在了门板上。 莫炀低低一笑,语调慵懒:“怎么?要反悔了?” 眼前的他,头发极短。 青春期的时候他从没有留过那么短的发,多数时候被包装地像个奶油小生。自从数月前那场电影改变了造型,他现在似乎是露出了真面目,眉眼之间匪气更重。 面对这个一个极具侵略性的男人,并不是所有女人都能招架,起码林馥馥觉得自己不行。她紧张下意识咬了下唇,却不想这个动作像是点燃了莫炀最后的一根稻草。 他缓缓低下头,一点点危险靠近。 莫炀个子高,弯下着腰,逗弄似的说:“怎么不说话了?” 林馥馥正想开口,企料双唇却被封住,她被莫炀抵在门板上,所有的言语变成了呜呜乱叫。 此情此景亦是如此熟悉,就像三个月前,莫炀将她抵在墙角,吻住她的唇,舌尖撬开她的牙关。 那天她也有很多话,想问他是不是喝醉了,是不是认错人了,可他根本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 那是林馥馥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就是如此热烈的法式热吻。 莫炀整个人都是滚烫的,滚烫的气息滚烫的唇舌,连他的手心好像都带着一把火。那时他的双手紧紧握着她的,将她压在墙上,十指交缠。其实林馥馥的感官不足以一下子承受那么多,可她却拼了命的想把那一刻所有的感觉都记下来。这样哪怕他酒醒之后离开,她也会留着这份回忆想念。 不知道他的吻技水平如何,林馥馥从未有过其他尝试,但是他的吻能让她筋骨酥软,让她以为自己脚踩在云端。浑身上下的血液似乎都沸腾了,所有的感官都是前所未有的美妙。她不能否认自己喜欢这种感觉甚至爱上了这种滋味,于是她也会跟着自己的感觉,紧紧地抓着他的衣角,想要贴近更多更多。 两人正吻得热烈,不料一串不合时宜的和旋声响起。 没完没了的声响,让林馥馥分了神。 开胃甜点吃得正尽兴被打断,莫炀也不爽,他咬了咬林馥馥的下唇,眉头微皱。 “……是我的电话。”她的气息还不稳。 莫炀依依不舍地分开她,额抵着她的额,意思很明显,等她接完这个电话他还要继续自己的“大餐”。 林馥馥从口袋里拿出电话,看了眼来电显示,是林疆疆。 那边林疆疆已经在催林馥馥,“什么时候回家?” 这话被莫炀一字不漏地听到耳朵里去。 林馥馥讪讪回答:“快了。” “嗯。早点回来。有事。” 简单的两句话,林疆疆电话挂地也很快。他这个人说话做事一向不喜欢拖泥带水,晚上这个时间这通电话打过来肯定是真有事。 莫炀兴致不减,再继续逗弄林馥馥,却发现她的心思已经不在。刚才林疆疆的话他不是没有听到,也明白她心思不在的原因。于是重重地吻下去,在她嘴里搅了一通,放开。 “送你回去。” “嗯。” 可真的离开,林馥馥的心里又隐隐的有些失落。 其实,能和他多待一分一秒她都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 = = 林馥馥到家门口不远,见到林疆疆一个人蹲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抽烟。 起初她没有看清,后来定睛一看,那安静的背影的确是她那个浪哥哥林疆疆。 “哥。”林馥馥轻喊了一声。 林疆疆闻言抬起头。 他的眼前就是昏黄的路灯,光影打在他的侧脸上,竟生出几分朦胧的意境。 兄妹两人相差五岁,小时候林馥馥很爱粘着林疆疆。以林疆疆小时候讨女孩子喜欢的模样,林馥馥这个跟屁虫没少收到一些小姐姐的好处。 那会儿林馥馥总能见到林疆疆身边的女孩子换了一个又一个,不变的是,每一个都很漂亮。但是自从高二以后,林疆疆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他努力考上了一本大学,身边再也没有什么莺莺燕燕。大学毕业之后,他考了一份税务局的工作,每□□九晚五,日子过得十分清闲。 若是放在十年前,这样一个夜晚,林疆疆肯定会和三五好友坐在一起开怀畅聊,脚边还有一堆的啤酒易拉罐。 曾几何时,林疆疆这个风流浪子也变得形单影只的,让林馥馥有些小小感慨。 烟雾升腾,好像将林疆疆整个人笼罩在了里面。 他的背影也宽宽大大,即将要撑起一个家。 林馥馥再怎么不想承认,自己这个哥哥也是要定下来了。 年少时的追逐嬉闹,终有一天会变成回忆,永远尘封。 男人都那么喜欢抽烟吗? 林馥馥想起初二下学期的一个晚上,大概,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她起夜时闻到烟味。 那时入秋,盛夏的火热已经退去,夜晚开着窗户睡觉要盖一条薄被。 也是在那时,林馥馥第一次发现莫炀抽烟。 莫炀站在阳台上,单手撑着栏杆。 他淡淡地一口一口吸着烟,又一口一口呼出烟。 林馥馥不知道他当时在想着什么,倒是因为他抽烟的姿势,感觉时间都好像慢了一点。 在寂静的夜里,一根又一根,莫炀慢条斯理地打开烟盒,抽出一支咬在嘴里。 他没有用打火机,而是用最老式的那种火柴,划开,火星亮起,他一手拢着火苗,一手拿着火柴棒,微微低头,将嘴上叼着的烟点燃。 这也是林馥馥第一次感觉男生抽烟非但不恶心,还非常好看。 那晚林馥馥躲在窗帘后面偷偷看了他好一会儿,实在觉得自己像个变态,于是最后看他一眼转身回床上躺着。 可实在忍不住又起身,又躲在窗帘后面偷偷看他。 只有这个时候,她才可以明目张胆地看他,再不用躲闪。 可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看着,林馥馥心里徒然升起一股悲凉。 她与他之间,她只能在暗处,远远地注视他。她期盼着他能知道自己的存在,又害怕他知道后的后果。 她有时候也会忍不住,特意快步越过他超过他,挺直脊背,步如风。等走到拐角,她立马像个泄气的皮球。 他有注意过她吗? 肯定没有。 然后第二天出现在林馥馥面前的莫炀依旧是个阳光少年,与夜里那个默默抽烟的男孩有些不一样。但具体哪里不一样,林馥馥又说不上来。 大概,是尼古丁不懂夜的黑。 林疆疆用力吸了口烟,再将手上才燃了三分之一的烟给掐灭。 “回来啦?”林疆疆伸手拍了拍自己身边的台阶,说:“过来坐会儿。” 于是夜晚十点,两兄妹坐在自家门口的台阶上,看着挂在天空中的那轮明月。 “干嘛去了?”林疆疆笑问。 林馥馥心虚说出去吃了饭。 “晚上没吃饱么你?” “嗯。” “小心肥死你。” “你不是说我瘦的像个火柴棒?” “呦,说说的你也信?” “我们断绝兄妹关系吧。” 林疆疆笑笑,转头又将烟叼在自己的嘴里,但顾及到林馥馥不喜欢烟味,他也没点燃。 林馥馥看时候也不早了,说:“你不是说有事的嘛?” 林疆疆把烟拿下,认真地说:“沈梦之怀孕了。” “嗯。” “不意外?” 林馥馥瞪了林疆疆一眼。 林疆疆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我有些意外。” 这下林馥馥的眼里是真的有些意外了,她眯了眯眼,看着林疆疆的眼神有点鄙视,“哥,你说这话让人觉得有些混蛋,不,是很混蛋!” 林疆疆无奈,伸手挠了挠林馥馥的发,“你小屁孩知道些什么?” “我不小了。而且我知道,如果你不想负责任就不要招惹人家。现在把人家肚子搞大了你说有些意外,你早些干嘛去了?你这就是典型的渣男!” 林馥馥一口气说完,中间不带停的。 林疆疆也一脸震惊的表情看着她。 好一会儿,林疆疆气笑着说:“你倒是振振有词。” “本来就是事实。” “我那晚喝醉了。” “也不是借口。” “醉得一塌糊涂。” “别再找借口。” 林疆疆也是急性子,忍不住吼着声说:“你知道醉酒是个什么概念吗?老子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脚软到都站不住,小老弟根本不可能有感觉!” 林馥馥:“……” 无语了。 脸瞬间红了。 即便是兄妹两,有些话题还是隐私。 林疆疆这才温温地说:“那天晚上别人故意灌我,我也不在意,被灌了两斤白酒。两斤白酒你知道是什么概念吗?鬼知道第二天醒过来怎么沈梦之就躺在身边。” “你现在跟我说这个干嘛呢。”林馥馥还是一脸没好气地看着林疆疆。 “大概是我的酒真的醒了。” 一时间,相对无言。 耳边是夏日的虫鸣声。 各自心情复杂。 林馥馥看着自己的脚尖,忍不住问:“男人醉酒之后是不会有感觉的,是吗?” 所以,那天晚上满身酒气的莫炀,他其实根本就没有喝醉的,是不是。 第9章 (*^▽^*) 林疆疆一脸无语地看着林馥馥,这张脸是真的俊,怪不得小时候那些漂亮姐姐总是喜欢围着这人转。 “那得分情况,一点酒精能助兴壮胆,过量了那就跟死人似的了。”林疆疆那根烟叼在嘴上也不抽,流氓似的。 “哦……”林馥馥若有所思,接着又问:“那,没喝醉的话,是不是头脑清醒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呀?” “废话。” 林馥馥心跳渐快,手机攥得紧紧的,像是要在洋流上抓住一根浮木般。 所以,那晚的莫炀其实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对吗? 他是故意爬到她的房间的。 这样的认知,让林馥馥感觉到高兴又有些不知所措。 突然,林疆疆笑着拍了一下林馥馥的后脑勺,“进屋去,穿个拖鞋就敢溜出门。我说,林馥馥你的豹子胆是越来越大了。” 林馥馥心虚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这双带着羽毛的拖鞋,但现在的重点不是她穿拖鞋,是沈梦之的事情。 “哥,我觉得你应该找沈梦之谈谈。” 林疆疆闻言看白痴的一样的眼神看着林馥馥,“你以为我不想?” 可这种事情他怎么问得出口?真问出口了那还不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混蛋了? 斟酌了一下,林馥馥又开口问:“那你喜欢沈梦之吗?” 林疆疆默了默。 那年,风流浪子林疆疆居然考上了临市的一所211大学。让林家在街坊邻居面前狠狠威风了一次。薛白梅更是几次三番拍拍林馥馥的肩膀,让她这个做妹妹的要多向哥哥学习学习。 近十条街都远近闻名的林疆疆,有一天不再“打打杀杀”。他浪子回头的原因能有什么?因为林馥馥曾经见过这个没心没肺的哥哥,他在大树底下抱着一个女孩。 那女孩在哭,林疆疆一言不发。 可林馥馥从来没有见过林疆疆如此痛苦的表情。他是无助的,却又是极力想要保护怀中的女孩。 那个时候的林疆疆十九岁。 十九岁的林疆疆上了大学,还不是一般人都能考得上的重点大学。 谁给的林疆疆这样的毅力?让他一夜之间发愤图强,用了两年的时间将自己逼上绝路。 可如今,林疆疆却甘心待在税务局当个小小的管理员。他像是看淡了所有,不追逐,也不留恋。 林疆疆最终还是点燃了自己手上的那根烟。 他的食指和中指夹着烟,十分老道的姿势。垂着手,像他此刻的心情。 林馥馥嫌弃地过去一把掐了林疆疆手上的烟,“每次都这样,遇到心事就抽烟。” 林疆疆其实很少当着林馥馥的面抽烟,他大概早已经被人调教地成为一个不在女孩子面前抽烟的绅士。事实上,林馥馥也和很多女孩子一样,她不抽烟,就讨厌别人当着自己的面抽烟。 曾经也有个女孩,在他跟前闹着不要抽烟。 ——再抽一根,罚你两天不能亲我。 林疆疆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手,低笑,“林馥馥,长本事了,翅膀硬了。” “其实,我也不希望你受伤。”林馥馥由衷地说。 坐了一会儿,林疆疆赶着林馥馥上楼,“快去洗洗睡吧,你明早要上班。”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哥,我找个时间约沈梦之谈谈吧。” “再看看吧。”林疆疆说。 这个夜晚兵荒马乱。 兄妹两人各自心头有猜忌和疑惑,但谁都不敢主动。 晚上林馥馥洗漱完毕早早躺上了床,心里确实五味杂陈。 十一点半的时候,她的手机收到消息提示音。 yang:【我去北京了。】 莫炀忙,他的工作是每日每夜的连轴转,娱乐圈的拼命三郎。 林馥馥知道他有多忙,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留住这个人。 像是闹脾气一般的,这次林馥馥不太想回这个信息。可忍不住的,又捧着手机一下又一下地看着这条消息。 不一会儿,莫炀又发来一条。 yang:【晚安,下次见。】 下次会是多久呢? 林馥馥将手机落锁放在床头柜上,转个身拉起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 她不能太贪心的,不能。越贪心就越容易失落,越容易患得患失。 = = = 日子如流水一般,细细长长,波澜不惊。 林馥馥这些日子和莫炀之间都没有联系,他赶他的公告,她上她的班。两个人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也让林馥馥总是恍惚她和莫炀之间的关系终究是没有一点关系。 一大早林馥馥去公司到了位置上之后,发现自己的座位上有一份早点,而且在早点旁边放着一张小纸条,写着:【早上好,希望你会喜欢哦。】 拿起纸条看了眼,林馥馥转头在办公区望了望。 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物。 一旁的周小琴笑说:“这个田螺小哥连着一周给你带早餐却不露面,也算是十分有心了。” 林馥馥深怕周小琴说话声音太大,连忙捂住她的嘴巴。 公司里一点八卦都能闹得沸沸扬扬,林馥馥不喜欢。 “怎么?不吃啊?”周小琴拄着脑袋问林馥馥,“我们的田螺小哥真是有心的,每天早餐都是不重样的。” 可这份心对林馥馥来说却有些烦心。她将这份早餐拿起来放在一边,拉开椅子坐下。 这份早餐她是不会吃的,因为她知道自己会拒绝对方,所以不会收下。但将人家的早餐就这样扔掉,好像也很没有礼貌。于是,林馥馥很为难。 现在的林馥馥就想知道这早餐是谁买的,然后她再好好的和那人把事情谈谈。希望他不要再继续浪费感情和时间在她身上了。 “希望他明天不要再送了。”说着,林馥馥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好的小甜点递给周小琴,“呐,你的雪媚娘。” 雪媚娘一词其实是来源于日本,其外皮是由糯米粉和玉米粉等揉制而成,里面则是动物奶油和时令水果搭配,口味丰富。周小琴尤其喜爱吃,最高的记录是一次性吃了五个。这个个雪媚娘是林馥馥昨晚上做好放在冰箱里的,现在q弹冰爽,别有一番滋味。 “哇……”周小琴忍不住舔舔唇,“我的雪媚娘啊!” 林馥馥笑,“小心凉呢。” 周小琴有得吃了那是忘了东西南北。 看着周小琴吃得那么满足的样子,林馥馥的心里也很满足。 上班没多久,主编助理韩咹咹突然来找林馥馥。 韩咹咹一头长发及腰,今天穿一身修身的套装,看起来抚媚多情。 在林馥馥的眼里,那种大红的影星都不见得有韩咹咹漂亮。不过,能当上主编助理光有外型可不行,别看看起来柔柔弱弱的韩咹咹,她做起事情来却是雷厉风行。 如今韩咹咹是公司头牌红人,也是主编助理,更是未来主编的热门人选。 当年林馥馥来公司上班的时候顶替的就是韩咹咹以前工作的岗位,所以她在上班的时候也受到韩咹咹不少的照顾。 “上次的事情我听说了,被欺负了?”韩咹咹柔柔地问道。 她指的是上次有人来公司借着“食物中毒”敲诈林馥馥一事。 林馥馥连忙摇摇头,“对不起,我不该把这种事情带到工作上来。” 韩咹咹笑着拍了拍林馥馥的肩,“你又不是在上班时间做甜点,我怪你干什么?倒是想跟你说,杂志社准备开一个甜点栏目,我看你对甜点好像挺有研究。” 林馥馥闻言两眼放光。 说研究倒是谈不上,但是她非常喜欢做甜点。周末大部分的时间她会待在烘焙室,学习新品或者改良配方。钻进烘焙室后,无论多忙多累,她都不会觉得无聊。 韩咹咹手上拿着一个文件夹,从中间抽出一张a4的打印纸推到林馥馥面前,“初步方向已经定下来了,第一期的节目也会很快录制。但是我们还没有定下来满意的,并且适合上镜的甜点师主持人。” 纸张上的是第一期拍摄的计划,林馥馥还没看完全部内容,却被上面的嘉宾一栏给吸引。 “第一期请的是莫炀啊……” 韩咹咹点点头,“上次杂志社采访莫炀的时候和他提过邀请,他表示自己对甜品也十分有兴趣,可以来参加第一期节目的录制。” 莫炀现在就是流量的保证,上次上热搜的事情就是最好的证明。他团队公关好,那件事情本该算是他演艺生涯上的污点,没想到事情演变到最后,莫炀成了男友力的代名词。 任何节目只要有他都会有不少的点击,第一期就能够请到莫炀,无疑是锦上添花。 “韩助,我有什么可以帮得上的吗?”林馥馥突然有些跃跃欲试。 韩咹咹等的就是这句话,她合上文件夹,说:“目前有三位候选的甜品师等待试镜,不过,我倒是认为你可以去试镜。” 林馥馥的长相乖巧可爱,别看小脸圆圆的,但上镜十分可爱。 有一次外景拍摄的时候外请主持人临时有事,不得已林馥馥硬着头皮去顶替,虽然磕磕碰碰效果并不算特别尽如人意,但林馥馥的镜头表现却让韩咹咹印象深刻。 录制节目不必现场直播,可以多拍摄几次,也可以通过后期剪辑,总之现在要有合适的人选才最重要。 林馥馥正犹豫着,韩咹咹直接问:“明天早上就来参加试镜吧,好吗?” 林馥馥就像是被灌了迷药似的,直直地点头回答:“好。” 这多少算是一次锻炼,虽然林馥馥不能确定自己一定能被选上,但她要拼尽全力。于是下班的时候她匆匆忙忙收拾东西,想早点回家去为明天的试镜做准备。 不想,林馥馥刚到了公司门口,突然被人迎面拦住。 那人手捧着一束鲜花,挡住她的去路,大声喊道:“林馥馥,我喜欢你!请你和我在一起!” 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写字楼门口人来人往的人,此时都驻足。 枯燥无聊乏味的写字楼生活,一抹血红的鲜花,无疑点亮了高.潮。 不知是谁吹了一个口哨,继而有人在旁边喊:“答应他!答应他!” 远远的,坐在保姆车上的莫炀一脸的锋芒毕露。 他懒洋洋地看着眼前的画面,心里嗤笑了一声:“答应个屁啊。” 第10章 (*^▽^*) 这不是林馥馥第一次被告白,但却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直白的告白。 这种告白方式林馥馥长那么大其实一直很疑惑,如果对方当面拒绝,那告白者是否会很挫败? 高中的时候,林馥馥就见过这种告白方式。男孩子大庭广众之下拿着一束花单腿跪地向女孩子告白,结果女孩子拂袖离去不留一丝情面。当时一帮人看着热闹,在男孩子告白失败之后唏嘘。有为男孩子抱不平的,也有说活该的。 林馥馥当时心里酸酸的,说不上来为什么。她总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敢去告白,就是因为知道会被拒绝。而有时候比拒绝更可怕的,好像就是对方当着所有人的面否定了这一切,那大概就是被人在心里刺一刀的感觉。 林馥馥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这个人目测也就二十五六岁,个子不高莫约一米七多点,他戴着眼镜,留着半长不短的发。长得很清秀,皮肤很白皙,拿着玫瑰的手微微在颤。 林馥馥确信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可对方却能唤出她的姓名。 被告白的瞬间,心里确实是有些高兴的。谁都不能否认那种被人喜欢的感觉很不错,但下一刻也很茫然,因为面对眼前的情形感觉窘迫。 如果再不做决定,恐怕围观者会越聚越多。 林馥馥朝这个男人走近一步,小声地说:“这里人太多了。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好吗?” 面对软糯的林馥馥,原本准备强势告白的男人,也欣然笑着点点头,“就对面的咖啡馆吧,怎么样?”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道了声好。 这段插曲前后时长不到半分钟,似乎还未上演就已经划上了句话。两个主角朝对面的咖啡馆走去,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尚未得到结果的告白,难免让人好奇。有些人选择目光追随,有些人则拿着公文包匆匆离去。 这是一家挺小的咖啡馆,在中午和下午的时候白领多数喜欢聚集于此,但到了下班的时间,这里经常冷冷清清。 两人面对面落座,店员端上来两杯提拉米苏花式咖啡。 林馥馥的心里十分的平静,甚至在斟酌接下来需要用到的词语。她很明确自己要拒绝对方,但要如何拒绝才能让对方不伤心? 男人率先开口,自我介绍:“林馥馥你好,我叫江湛寒。” “你好。”林馥馥微微一笑。 江湛寒深吸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不认识我,但是我默默喜欢你三年了。自从三年前第一次看到你,我就对你印象深刻。那天早上你匆匆忙忙赶公交车,我就站在你的旁边。你记得吗?你不小心踩了我一脚,然后抬起头对我说对不起。这三年我每天都找机会和你偶遇,我知道你每天早上九点会准时打卡,每天下午五点半会准时离开。你中午的时候喜欢去对面的快餐厅用餐,下午的时候喜欢在公共区喝一杯咖啡。林馥馥,我就在你们同层的办公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班。我知道你没有男朋友,请你考虑一下我,我真的很喜欢你。” 眼前的江湛寒眼底带着期盼和紧张,原先想说的话全部被自己打乱了,他都不知道自己这会儿到底在说些什么。但是一口气全部说出来了,却松了一口气。 在林馥馥说出那句不好意思的时候,江湛寒其实早就已经猜到了结果。 三年前,林馥馥才刚来杂志社工作,初出校园的大学生,脸上写满了青涩。 同样的,三年前的江湛寒也刚刚进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班。 林馥馥一脸歉意地看着眼前的人。 她的拒绝没有错,但更多的是感同生受。听江湛寒说出那些话,有那么一刻林馥馥想到了自己。因为,她也是这样的。 那个时候,她知道他每天早上一定会在七点钟的时候到校,下午五点钟的时候准时去琴房。他习惯性会在上午第二节 课后走出教室和同学们站在走廊上聊天,会在中午大太阳的时候去打一场篮球。她默默记下他的喜好,也想着,他能不能喜欢一下她。 可是林馥馥从来不敢把自己内心的喜欢如此大胆地说出来,她没有江湛寒的勇气和胆量。 在不远处的一辆保姆车上,莫炀的脸好像沉地能滴出血来。 林馥馥和那个男人就坐在玻璃船旁边,一举一动外面看得清清楚楚。 助理朱嘉上时不时看看后视镜里莫炀,默默祈祷着咖啡馆里林馥馥能够注意到这边要发疯的某个人。 “老猪,你想喝咖啡么?”莫炀沉声问。 朱嘉上刚想说不想喝,怎料莫炀已经拉开了车门。 莫炀戴着黑色的鸭舌帽以及黑色的口罩,没有戴墨镜的双眼里好像燃着熊熊烈火。 他在心里念着林馥馥你敢答应她你就死定了,可人却鬼鬼祟祟地溜进去,深怕引起注意。 咖啡馆里,江湛寒一脸歉意,对林馥馥说:“今天的我很冲动,我知道肯定对你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我也很感激你没有当众拒绝我。” 几乎是莫炀一进门,就听到“没有当众拒绝我”,他差点激动地上去,紧接着就听到林馥馥甜软地开口:“对不起啊。” 江湛寒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抬起头,看着林馥馥的眼神直接又纯粹:“但是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想任性一回。” 林馥馥淡淡一笑,送上最后的祝福:“生日快乐。” 这句话说完,林馥馥突然感觉到一股强劲的压力,继而她的手腕突然被一股重力拉住。还等不及她反应过来,就听人说:“林馥馥,你妈让你回家吃饭了。” 林馥馥和江湛寒皆是一怔。 看着眼前的人,林馥馥惊讶到说不出话:“你,你怎么在这里?” 即便是全副武装,但她一眼就能认出眼前的人就是莫炀。 江湛寒也被眼前这人的气势震慑三分,跟着起身,“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莫炀闻言侧过身,直直地看着江湛寒。 江湛寒是足足矮了莫炀一个脑袋有余,只能仰着头看他。 这人帽檐压得低,口罩也几乎遮住了整张脸,但光是那个眼神就让人觉得很不善。 莫炀不答,反而看了眼放在桌上的玫瑰花,笑:“兄弟,你不知道她不喜欢红玫瑰么?” 江湛寒到底是一个腼腆的程序员,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啊,对不起,这个,我不知道。” 口罩覆盖下的莫炀笑得更加狂妄和不屑,“不知道就随便来告白,谁教你的?” 江湛寒红着脸答不出话,像是陷入了早恋被老师抓包时的窘蹙和局促。 一旁的林馥馥看着过意不去,反而替江湛寒说话:“没事的。” 他们之间的话已经说开了,林馥馥明确表示自己不会接受他,而江湛寒也很绅士地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和冲动。在林馥馥看来,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可这时莫炀原本那点好心情全部因为林馥馥这句话彻底毁为一旦。 他眉头微皱,转过来看着林馥馥。 林馥馥被看得心里发虚,动了动被他握住的手腕,“你,有什么事吗?” “有事,天大的事。跟我走。” “……哦。”什么事啊? 莫炀就当着江湛寒的面,大咧咧地牵着林馥馥的手走出了咖啡馆。 留江湛寒一脸的茫然。 林馥馥是整个人都还有点愣愣的,被莫炀给吓愣。他的突然出现,又强势地带她走,全程她都没有半点挣扎。 上了车,朱嘉上刚给林馥馥打了个招呼,就被莫炀吼着开车。老猪表示很郁闷,好端端的吼他干什么,他那么无辜那么可爱。 一路上,气氛低沉。 到了一处花店前,莫炀又吼着让停车。 朱嘉上车都还未停稳,莫炀就拉开车门下去。没过多久他回来,捧着一大束向日葵回来塞到林馥馥的怀里。 “看清楚了,你喜欢的是向日葵,别傻乎乎的乱收自己不喜欢的玫瑰花。” 林馥馥郁闷地捧着向日葵,软软地,小声地说:“我知道啊。” 莫炀的火气在听到林馥馥这软糯的声音就受不了消失全灭。 真的,他简直不能理解这个世界上怎么有那么可爱的人,让他抓心挠肝,心痒难耐。 车继续行驶。 林馥馥明显在看到向日葵的时候露出了微笑,这会儿她正伸出可爱的食指去轻轻抚摸向日葵。 她的指甲修剪地整整齐齐,没有涂指甲油,天然的粉嫩色指甲壳来看着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莫炀舔了舔自己的下唇,语调懒懒地对林馥馥说:“喂,你还欠我的补偿,忘了?” 他一说林馥馥里面就想起来了,红着脸回答:“没忘呢。” 本来莫炀是抱着逗她的心态在问,企料等到的回答却出乎意料。那一瞬间,毫不夸张,他整个人的血液都在沸腾叫嚣着。若不是顾忌着现在在车上,他真能像狼一样将林馥馥扑到。 深怕她下一秒就反悔似的,莫炀小心翼翼又带着点讨好的语气,说:“现在去我那儿好不好?” 驾驶座的朱嘉上忍不住翻翻白眼。 骚还是我莫爷骚,肉麻死人不偿命。 林馥馥低着脑袋看着怀里的那束向日葵,低低地回答:“……好。” 第11章 (*^▽^*) 二十四节气的今天是处暑,即为出暑,炎热离开的意思。不过很显然,烽市离出暑还有一段距离。 下午六点半,艳阳还挂在半空中,丝毫不见暑气消退的迹象。 车辆驶入了水湘谢,在这个据说是烽市名人富豪的聚集地停下。这也是林馥馥第一次来,与传闻中和想象中的无异,这里似乎是世外桃源。 下了车,林馥馥捧着那束向日葵跟着莫炀进入大门。 以前上学的时候,路过学校的那条道上有一小片向日葵,每次林馥馥经过那里的时候总是会驻足观赏。 莫炀的粉丝有个专属称号,便是向日葵,正好也和莫炀的名字谐音有点联系。可谁又知道,林馥馥会喜欢向日葵,也是因为莫炀的名字里有一个谐音yang. 向日葵,又叫向阳花,它的花语是沉默的爱,没有说出口的爱。 年少的时候林馥馥总在想,她是一朵向阳花,永远追随莫炀的脚步和方向。 望着眼前这个人的背影,林馥馥有片刻的恍惚。一直到莫炀转过身与她对视,她才匆忙佯装看向其他地方。 莫炀看着她,说:“老猪下厨做饭,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菜?” 林馥馥摇摇头,“都可以的。” 她这个人一点都不挑食,即便是不喜欢吃的东西,但凡是在她碗里,她也会慢慢吃光。但莫炀知道,她喜欢吃酸辣的东西。以前两家人经常坐在一起吃饭,林馥馥夹糖醋里脊和酸菜鱼的次数是最多的。 将林馥馥带进屋招呼坐下以后,莫炀又原路折出去。 朱嘉上双手提着食材跟进来,冰箱很快被填满,他一脑门的汗,伸手擦了下,“哦对了,车上还有柴米油盐酱醋茶。” 林馥馥忙要一同帮忙拿,被朱嘉上制止了:“让您动手,莫爷要了我的命。” 说曹操,曹操到。 莫炀回来的时候肩膀上扛着一袋米,一手拿着一桶花生油。他这幅样子,倒是生活气满满的,让人感觉距离拉近了不少。 剩下的东西全部交给朱嘉上处理,莫炀带着林馥馥在这房子里转了转。 从楼上到楼下,看似装修简单的房子,每一处细节都无比精致。从到花园再到泳池,还有那小型的高尔夫球场,无一不透漏着奢华。 “怎么样?这里。”莫炀问。 林馥馥微微笑着点点头,“这里真好。” 莫炀双手撑在阳台的栏杆上,一眼望去,外面绿油油的一片。 他淡淡笑着,对林馥馥说:“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工作了那么多年,我只给自己挣了这套房子。” 林馥馥还真的不太相信他说的话。 对于莫炀的资产林馥馥是未知,但每年莫炀的名字都会出现在福布斯名人财富榜前几名。如果他这些年努力奋斗才赚了那么一套房,那其他的钱都去哪儿了? 大概是看出林馥馥眼里的不信任,莫炀强调了一遍:“真的,骗你是猪。” 林馥馥一副看猪的表情看着他。 莫炀挠了挠自己那寸短的发,目光看向远方,低低地说:“我爸这几年嗜毒成瘾,欠了一些钱。” “一些是多少?”林馥馥意识到可能不是一笔小数目。 “大概那么几个亿吧。” “几个亿!”一向处事不惊的林馥馥,在听到几个亿的数额之后也不免感到震惊。对于一个普通人家来说,几个亿那要赚多少辈子? 莫炀却一脸闲淡地点点头,“是的,你没听错。” 林馥馥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莫炀的爸爸莫易云的林馥馥的心目中一直是非常温文尔雅的成功人士代表。 莫易云有高学历,又有一份好工作,和林馥馥的爸爸林建安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上和一个地下的差别。从小林馥馥就羡慕莫炀有一个这么厉害的爸爸,莫易云几乎无所不知,问他什么问题他都能回答得上来。 可恰恰是这样一个人,居然会嗜毒成瘾,竟还欠下几个亿的债务。 “所以这些债务都由你承担吗?”林馥馥问。 “嗯。” 那一瞬间,林馥馥看着莫炀的眼神五味杂陈。有心疼,有怜惜。 莫炀对林馥馥喂了一声,懒懒笑着说:“跟你说这些不是让你这样看我的。” 他只是想让她更加了解他。 假如他一无所有,她会怎么看他,是会闪躲,还是说,会更在意一些他。其实他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光鲜亮丽,事实上,他几乎是个没有人权又没有自由身的人。 “抱歉。”林馥馥默默地低下头。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 就怎么沉默了几秒,突然,莫炀也对林馥馥说了声抱歉。 林馥馥不解地抬头看着他。 莫炀有些不自然地摸下自己的眉骨,“那个,别人跟你告白的事情。” 刚才在车上他回想起来,只觉得自己自私和冲动。他完全是随心所欲不想让她接受别人的告白,却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 恋爱这种东西对莫炀来说是奢望,他甚至连起码的大方告白都不敢。有时候他常在想自己能给对方带来什么?是网络上无尽的人生攻击,还是狗仔的日夜跟拍。 可是林馥馥不同,她完全可以接受别人的告白,也可以跟任何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谈恋爱。 说到这个,林馥馥一时之间还真忘了。 她眼里心里都只有莫炀,还沉浸在他突然出现的喜悦里,“刚才你都看到啦?” “嗯。” 林馥馥红了红脸。 莫炀看着她一脸娇羞的样子,忍不住问:“要谈恋爱了么?” “看缘分吧。”林馥馥说。 莫炀有那么一瞬间很想开口说:我们不是注定的缘分么? 但想了想还是改口,“你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 你这样的啊。 林馥馥不敢看莫炀,只是淡淡回答:“我不知道。” 到底还是忍不住,林馥馥鼓气勇气问莫炀:“那你呢?你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 “我……”话未说完,莫炀的手机铃声响起。 他看了眼来电显示,眉头微皱着对林馥馥说:“我接个电话,你随意。” 林馥馥乖巧地点点头。 她看着他避开接电话,心中升起淡淡的失落。她始终还是没能听到他心里理想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小别墅的视野很不错,一共有三层。装修风格完全是现代摩登,很符合时下年轻人喜欢的样子。当然,林馥馥也很喜欢。 这年头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便是条件不错的家庭,在买房这件事情上还是要再三斟酌和考察。新闻段子里那种富豪动辄几个亿的豪宅,放在正常人周围都是罕见。 林馥馥上了三楼,那里有一个视野更加开阔的平台。从这里望出去,能看到不远处的海还有一大片青草地。这里远离了城市的喧嚣,独享一方宁静。可以想象的,如果工作了一天,疲倦了一天的是身子,在这里站一会儿,也能放下全身上下的压力。 林馥馥心里想着莫炀的事情,有些难过,也很唏嘘。想起自己前些日子还莫爸爸打招呼笑着问好,突然心里就有些生气。他怎么能这样呢?为什么要去赌博?为什么要欠下那么多的债?难道他从来没有想过莫炀有多累吗? 正想着,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林馥馥的眼前。 不远处,一个女人拉着男人的手,两人似乎在纠缠。男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好脸色,用力甩开了女人的手,不料女人又重新拉住男人的手。 以林馥馥左右两只眼睛5.1的视力,几乎一眼就认出来,不远处的那个女人就是沈梦之。是的,没错,就是沈梦之。而且巧合的是,沈梦之身上穿的这套衣服还是上次来她家的时候穿的那套。 林馥馥本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可思及沈梦之是自己以前的死党不说,以后还会成为自己的大嫂。况且那个男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保不齐沈梦之被人欺负。想了想,她还是决定下去看看。 根据林馥馥在楼上看到的方向,沈梦之和这个男人就在不远的一处拐角旁。 林馥馥走出别墅大门顺着方向走出去,还不等她到那个拐角,就听到了男女的争执声。 “……你别缠着我行不行?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况且,你自己不是也要结婚了吗?” 林馥馥停住脚步,只听沈梦之熟悉的声音传来:“方孟生!你是个男人吗!” 男人不屑地笑,“我是不是男人你还不知道吗?哪次不是让你欲.仙.欲.死的?你在我身上得到的好处也够多了,快滚吧。” “是的,他们说的没错!你就是一个禽兽!” “沈梦之,好聚好散,你嘴巴放干净一点!” 站在拐角的林馥馥心里沉沉的,她算是听明白了,不禁觉得浑身发冷。转身欲走,又听到沈梦之开口:“那我肚子里的孩子呢?你也不打算要了吗?” 一时之间,一片静谧。 那边莫炀左右没有找到林馥馥,看到大门打开循着找出来。 看到她还在,他终于放了心。 慢慢走到林馥馥面前正想问她鬼鬼祟祟的在干什么,却被林馥馥一把拉住捂着嘴巴按在墙上。 她看着他摇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眼里却闪着莹莹的光。莫名的,莫炀的心里像是被人狠狠刺了一刀。 第12章 (*^▽^*) 昏黄的夕阳下,树荫遮挡住林馥馥的半张脸,半遮半掩的,似乎将她脸上的失望刻画得更加明显。 她转而拉过莫炀的手腕,掉头往回走。 “莫炀,我要回去,我得回去。” 她要把刚才听到的都跟哥哥说,沈梦之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不是。 看林馥馥一脸急切的样子,莫炀的心里也慌,“好好好,我送你回去,马上送你。” 可是到底怎么了? 回去的路上,林馥馥一直侧头看着窗外,不言不语。 莫炀驾车,好几次欲言又止。他很想开口问,却不忍心问。在他的记忆力,她就一直是个冷冷静静的人,好像天塌下来了她都能从容应对。 沉默的林馥馥,一直到现在都还不能消化自己所听到的这一切。她突然不知道回去了之后要怎么跟哥哥林疆疆开口。 虽然林馥馥不知道林疆疆对沈梦之的感情到底如何,可她也一直知道,年初的时候林疆疆和沈梦之相亲后就打算稳定下来。如今,他们两个马上都要领证结婚了。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样的事情? 更让林馥馥不能相信的是,那个人真的是沈梦之吗?这真的是她认识的那个沈梦之吗? 想当初,她们无话不说,上厕所都要手拉着手一起去。高中三年,认定彼此是唯一的好朋友。可随着高中毕业去了不同的大学,林馥馥考上了一本院校,而沈梦之则上了一所技术学院,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渐渐地疏远。 刚大一的时候,初林馥馥还总是会三不五时给沈梦之发消息,她是想和沈梦之分享自己的生活,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沈梦之回复她的消息总是又简短又少。时间久了,林馥馥心里也明白她们之间的关系难以维系下去。 当时林馥馥想的是,距离远了,难免生疏。她渐渐不再和沈梦之发消息,沈梦之也没有和她联系。 然而一晃几年的时间过去,两个人几乎成了陌路。若不是缘分让林疆疆和沈梦之在同一桌上相亲,林馥馥几乎都快忘了自己曾经还有过那么一个好朋友。 回忆里,沈梦之是一个爱笑又讲义气的女孩子,她见义勇为,嫉恶如仇,几乎可以说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女孩子。所以当林馥馥知道哥哥林疆疆相亲的对象是沈梦之的时候,也是打心底里祝福的。 为什么,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林馥馥心里酸酸的,她不知道是因为这段逝去友情想哭,还是因为哥哥林疆疆被欺骗而想哭。 保姆车停稳,林馥馥恰巧看到林疆疆骑着自己那辆小电驴停在家门口。他双腿踩在地上,伸手摘掉了安全帽,顺手挠了挠自己那半长不短的发,模样放荡不羁。 今年二十九岁的林疆疆,黑衣牛仔裤板鞋,眉宇间是英俊不凡。 地税离得近,林疆疆的代步工具就是这样造型可爱的小电驴。他人手长脚长的,骑这个电驴的样子莫名有趣。 林馥馥之前还笑话过这辆小电驴太娘了,不想翻被林疆疆呛一声:“还不是因为顾及到你可能要骑我才买的这种造型,你老哥喜欢什么你知道吗?aprilia懂么?得,说了你也不会知道。” 林馥馥忍了一路的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地流了出来。 其实林疆疆真是个不错的哥哥呢。从小到大就一直保护她的哥哥,什么时候有人会保护他啊? 一旁莫炀的角度其实看不到林馥馥在哭,可他感觉不妥,喊了一声:“馥馥?” 像是怕惊扰到睡梦中的婴孩,他的声音很轻。可他那天生唱歌的嗓子,低沉又有磁性,这两个字从他的嘴里出来,像是天籁。 林馥馥伸手抹掉了自己脸上的泪,转过头对莫炀说:“对不起,我先回家了,谢谢你送我。” “没有对不起,也不用谢。” 他说完,深沉又锐利的目光和林馥馥对视一眼。 她颔了颔首,推门下车。 他不方便下车,只能这样静静地坐在车上,目送着她进屋。 = = = 林馥馥家里的一楼是门面,现在主营的是私房甜品蛋糕。到了这会儿基本上没有什么生意,自然也是一个客人都没有。 林馥馥一进门就看到林疆疆弯腰在橱柜里拿小蛋糕,林疆疆嘴上那句“欢迎光临”说到一半,侧头见是林馥馥,于是笑着说:“怎么回事呢?比我还晚呢?” 林馥馥正想开口说话,老爸林建安从楼上下来,说:“都回来啦,咦,馥馥不是说不回来的嘛?” 本就不知如何开口的林馥馥,见到一脸笑意的老爸,心里更觉得不是滋味。 林建安和薛白梅这个年纪的人,现在日盼夜盼的就是儿女早日成家,左邻右舍的都抱上了孙子孙女,他们二老也想得不行。所以当时知道沈梦之未婚先孕的时候,二老不是怪罪,而是开心。 可是如果让二老知道,沈梦之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林疆疆的,甚至是在欺骗他们,他们该有多失望啊。 先高高兴兴地把这顿晚饭吃完吧,林馥馥自我安慰地想。 饭桌上,林建安特地把林馥馥最喜欢吃的糖醋里脊端过来放在她的面前,叮嘱她多吃一点,“别老是学人家减肥,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胖。” 林馥馥心里酸酸地笑着,嗯了一声。 她这个爸爸老实巴交一辈子,文化水平也才到初中,可却是一个极其顾家的男人。虽然林建安赚钱不多,可是在林馥馥儿时的记忆里,老爸每天早上不到三点钟就起床开始为早餐店做准备。 其实这顿晚饭和平日里任何一次都没有什么两样,可是林馥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感慨却是那么多。 饭后林疆疆准备出去,被林馥馥小声喊住:“哥,我有话要对你说。” 林疆疆的脸上一派轻松,问:“什么事?” 见林馥馥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林疆疆走过来也跟着小声说:“做什么坏事了?” “我没做坏事。”林馥馥一脸无辜,“是关于你的。” “我?”林疆疆来了兴趣。 “你和沈梦之的。” 林疆疆闻言沉默。 林馥馥在脑袋里组织了一下措词,将自己听到的事情简明扼要地跟林疆疆说了。 怎料林疆疆听后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好的,我知道了。” “那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林馥馥一脸焦急。据林馥馥所知,两家人都已经在着手准备婚礼的事情了。 “什么怎么办?我去问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我的我负责,不是我的我不做这个便宜接盘侠。”林疆疆一脸的轻松,转过来问林馥馥,“倒是你,你下班后怎么去了水湘谢?” 林馥馥心虚的目光躲闪,林疆疆眼尖看过来,漫不经心地问:“谈恋爱了?” 林馥馥连忙道:“没有。” 回答地越快,反而越像是掩饰。 林疆疆轻笑着哼了一声,“我家这个笨小妹也长大咯。” “你才笨呢。” 话说开了,心里那块石头也落地了。 林疆疆笑着离开说是马上就去找沈梦之问清楚。 林馥馥总有种感觉,他哥好像挺开心的。等等,从始至终就只有她一个人在心疼对吗? 夜幕早已经降临。 林馥馥转身上楼回房间打算就明天试镜的事情做个准备,她突然想到莫炀,于是下示意地走到阳台上往下看了一眼。 这一眼,竟然看到莫炀的保姆车还停在楼下。 天,他怎么没有回去? 没有多想,林馥馥就穿着脚上的拖鞋风驰电掣地跑下楼。 此时的莫炀正百无聊赖地在玩手游,他时不时地侧头看一眼林家,其实心思根本不在游戏上。这会儿刚抬起头,就见到林馥馥朝自己跑过来。 “你怎么没有回去呀?”南方姑娘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听得莫炀心里酥麻。 莫炀想下车,被林馥馥拦着,“这会儿这里人多呢,你不要下来。” 外面来来往往的人,倒是有种偷情的紧张感。 莫炀低着声喊了一下她的名:“林馥馥。” “嗯。” “你心情好点了吗?”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她的心情不好。所以不想离开,想守着她,再看她一眼。 林馥馥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我没事呢。” 回想起来,她一直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刚才那个情况下她的确是震惊又难过的。所以表现的有些失态了。 “那还去我那儿吃饭吗?”如果莫炀是一只狼,此时他的尾巴一定打着圈圈地在摇晃。这个表面上漫不经心的男人,在自己心仪的女孩子面前,总是不经意地变得有些患得患失又孩子气。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心里有些纠结。 一来她已经吃过饭了,二来她还想准备明天的试镜内容,可是她也的确是答应了莫炀晚上去他那儿的。 就在林馥馥犹豫的这个空档,莫炀直接下车。他也不管自己有没有戴口罩会不会被人认出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林馥馥的手腕把她强行按在副驾驶上。 不管。 她都答应了晚上去他那儿的。 第13章 (*^▽^*) 看莫炀吃饭实在不会让人有太多的食欲。 虽然他这张脸就让人看着很有食欲,但一看他碗里这毫无色泽可言的食物,胃口也能倒掉三分。即便是满满一桌的菜,他选择的依旧是过水的青菜以及低脂的鸡胸肉。 林馥馥生平最佩服的人有一种,就是能忍住不吃贪吃的。她虽然老是嚷着想要减肥,但是每每一见到好吃的饭菜就忍不住大快朵颐。失去了美食的世界,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吗? 反观一旁的朱嘉上,一桌的好菜是他自己掌勺,口味喜好自己说了算,他呼哧呼哧吃得满嘴油,毫无任何形象可言。看,这才是吃的最高境界。 “林妹妹呀,你吃过了也再吃一点嘛,看我做的这一桌子菜。”朱嘉上还不忘招呼林馥馥,一声声林妹妹叫得那叫一个甜。他抬起头一看,就见莫炀冷冷的眼神像刀子一样飞过来,好像在说:谁允许你叫我的心肝宝贝林妹妹的? 林馥馥倒是很给面子,拿起筷子每样菜都试过一遍,直夸朱嘉上烧得一手好菜,顺便请教:“牛肉好嫩呀,为什么我总是烧不出来这么嫩的牛肉呢?” 这就问到了朱嘉上的专业上了,想当初他x东方厨师毕业的优异成绩可不是说说的。 “想要牛肉嫩,方法也有很多,比如牛肉的挑选,以及后续的腌渍、快速过油。我今天做的这个蒜香牛肉选用的就是最嫩牛里脊。” “牛肉拿回家之后要给它裹上一层薄薄的淀粉,为什么要这个淀粉呢?就是因为怕这个水分流失。水分一旦流失了,这个牛肉吃起来就干巴巴的,嚼都嚼不动。” “再来就是这个快速过油了。牛肉下锅后,要用筷子巴拉巴拉几下,让它受热均匀,记住了啊,一变色就马上捞出。不用担心不会熟,牛肉真的很容易熟的呢。” 朱嘉上说得仔细,林馥馥也听得认真。 做饭这件事情林馥馥是很喜欢的,所以总是有事没事的给老妈打打下手或者自己动作做。每次看到自己亲手制作的成果就会有一种满满的幸福感,要是被人再夸一句她做的饭菜好吃,她能乐上天。 “那猪肉的话也是同理吗?”林馥馥虚心求教。 朱嘉上摇摇头,“猪肉不同,比起牛肉来,想让猪肉变嫩的方法就更多了,比如刚才说的淀粉嫩肉法,还有蛋清法嫩肉法,盐水嫩肉法,苏打嫩肉法。” 林馥馥闻言两眼放光似的看着朱嘉上,不由赞叹:“你好厉害呀!” 找到了共同的话题,林馥馥便和朱嘉上聊开,到了最后,两个还互加了微信,林馥馥表示要拜师学艺。朱嘉上感觉自己的潜力终于被人发现,像是找到知音一般二话不说添加林馥馥为好友。 朱嘉上更是拍拍朝林馥馥胸脯,“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就问我!” “好的,朱大哥。” 一旁备受冷落的莫炀很希望某只猪自己有点眼见力,实在不行的话他会考虑把人从自己的家里赶出去。 好在朱嘉上跟在莫炀身边这几年也不是白混的,他吃饱喝足之后便早早离开。他很明白自己不能再做电灯泡了,也很怕莫炀的十万伏特把自己给烧死。 房子里少了一个活泼多话的人,一下子就显得特别空荡荡。 莫炀吃完饭之后亲自将碗筷收拾了放在洗碗机里,转头问林馥馥:“要喝杯水吗?” 他在家里换了一套更为休闲的套装,看起来让人亲近不少。 林馥馥点点头,“好的,谢谢你。” 以前校门口的饮料店里,她十次有十一次点的都是蜂蜜柚子茶。莫炀知道,这是林馥馥一直很喜欢喝的饮品。那会儿他也总爱跟她点同样的东西,等到她从奶茶店离开,他会对店员说一声:“刚才那个女孩子点的,给我来一杯一样的。” 透明的玻璃杯里泡上酸酸甜甜的蜂蜜柚子茶,他状似漫不经心地递给她,可里面似乎承载了他青春期里所有的悸动。 看着林馥馥张开小口抿一口,再抿一口,他几乎有股立即深吻她的冲动。 于是他转移注意力般地迫使自己转身,也给自己泡了一杯。可不知是因为分心还是怎么,不小气将玻璃杯打落在地。 “嘭”地一声,大理石与玻璃的碰撞,在这个安静的家里显得尤其刺耳并且让人胆颤。 林馥馥连忙上前一步,“怎么了?你没事吧?” 莫炀自嘲地摇摇头,“没事。” 他说完俯下身去捡玻璃渣。 林馥馥刚想说小心,不料下一秒就见到莫炀的手上出了血。 他还一脸的无辜,伸出手给她看:“我流血了。” “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呢。”她看了眼,拇指上流血的速度很快,一下子鲜红的一滴血便落在地上。 触目惊心。 林馥馥连忙将他的手举起来,问:“家里有药箱吗?” “有的。”莫炀指了指不远处的柜子。 林馥馥连忙去拿,所以根本看不到莫炀脸上狡黠的笑意。 等她回过身来,莫炀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一动不动。她打开医药箱找到消□□水和创口贴,继而将莫炀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娇小而柔软的掌心。 林馥馥认真而专注,小心翼翼地处理他手上的伤口。 “伤口还挺深的呢。”她将上面的血清理干净之后看了看,一道莫约有1.5公分的划痕,皮肉之下是里面鲜嫩的血肉。 明明也算不上什么多大的伤口,但林馥馥还是看得心里颤颤的。 她将创口贴撕开,低着头给他一点点圈在拇指上贴好。 “好啦。”她抬起头,刚对上莫炀的双眼,就下意识往后一缩。 他的眼神太赤.裸,眼底是直白的欲.望,丝毫不加任何掩饰。 莫炀忍不住靠近,将她逼退在琉璃台边上。她小小的一只蹲在地上被他困住,进退不是,于是又抬起头看着他。 她像极了一只受伤的小兽,看起来可怜又惹人爱。 他的靠近她并没有推阻,一直到他的唇离她剩下1.5公分的距离。 “谢谢。”他低哑开口。 “不……”用。 她话未说完,被他吻住双唇。 猎物进口,莫炀终于放开来品尝饕餮盛宴。 他在她的唇上舔.吻,抵进,撬开她的贝齿。她嘴里酸甜的滋味全部进入他的口中,让人沉醉又着迷。莫炀终于知道蜂蜜柚子茶怎么样才算最好喝的,只有她嘴里的才最美味。 莫炀半跪在地上,欲求不满地伸手抬起她的下巴,让她与自己更加贴近。他的吻总是一发不可收拾,又深,又沉。 地上的玻璃渣折射着水晶吊灯的光芒,静谧的大厅里,慢慢地开始有了喘息声。 = = = 第二天的试镜林馥馥本是抱着不会被选上的心态去,所以很放松。 她观察了其他几位甜点师傅,都是女生,长得都是时下非常流行的瓜子脸,和林馥馥这样的小圆脸不同。 周小琴偷偷溜到一旁给林馥馥加油打气,搞得林馥馥有一些紧张。 试镜的流程很简单,带妆做甜点,时限为一个小时。 投入制作甜点,林馥馥就显得得心应手了许多。 一个小时过得快,等林馥馥出来的时候,周小琴拉着她的手一脸激动:“你知道你有多棒吗?你试镜做蛋糕的时候看得几个高层是一愣一愣的。” 林馥馥不免觉得周小琴说的有些夸张,“哪有那么你说得那么好啊。” “我都在一旁帮你注意着呢。”周小琴一脸你相信我的表情,“讲真,看你做东西就十分有食欲。主编这个灭绝师太居然还下场吃你做的东西,你说稀罕不稀罕。还有还有啊,你不知道你对着镜头认真说话的模样别提有多迷人。” 林馥馥害羞地低下头,嘴角忍不住弯弯的。 被人夸奖的感觉无疑都是很好的。 昨天晚上她根本来不及准备试镜内容,完全是随意发挥。她刚才做的是提拉米苏,全程她没有看过食谱,全是自己的经验。整场试镜下来,她的动作行云流水,不急不躁,看起来的确赏心悦目。 做完甜点之后突然有一个临时的考题,是让林馥馥对着镜头介绍这款甜点。 林馥馥记得的印象很深,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里有一个意思:带我走。 可能对于爱吃甜食的人来说,提拉米苏的故事耳熟能详,已经不算新鲜,但林馥馥还是班门弄斧地结合自己重新讲了一个故事。 “关于提拉米苏的故事版本,相信大家听过的就不止一个。但关于提拉米苏,里面也有我自己的故事。” “我很喜欢提拉米苏的寓意‘带我走’这三个字,所以我曾经也为了自己的暗恋对象做过一次提拉米苏,那也是我第一次做甜品。” “他是一个很喜欢吃甜食的人,别人奶茶只要三分糖,但他必须要多加三分糖。” “就是这样一个爱吃甜食的人,我多么多么希望他能懂得提拉米苏的内在含义,带我走,到遥远的以后,带我走,不管明天有多久。” “不过很遗憾,他并不懂。” “但是我很庆幸他是喜欢吃甜食的,所以看到被吃得一干二净的提拉米苏,我的心已经很满足很满足。” “有人说爱情是无私的,我却觉得爱情是自私的。” “多希望我是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那份甜,会被他随时带在身边。” 语毕,整个录制厅都安安静静的针落有声。 林馥馥莫名想起以前在学校里上台演讲的时候,手心开始冒出冷汗。 说那些的时候林馥馥从未提前打过任何草稿,完全是随性而发。然而说完之后在场的人都一言不发的看着她,让她感觉到十分的窘迫。 本也是激情而发,看来是有些过头了。 周小琴却似乎对刚才林馥馥讲的事情非常感兴趣,一直赖着她问:“快告诉我,你暗恋的是谁?现在你还喜欢他妈?他现在是干什么的?有女朋友了吗?结婚了吗?最关键的是,长得帅不帅。” 林馥馥被问的无地自容,干脆逃跑。 躲在卫生间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深怕会被别人知道她心里的秘密。 刚才做提拉米苏的时候,林馥馥的脑袋里只有莫炀。 暗恋一个人十年,似乎骨血里都有了这个人的印记。 拿着手机,和莫炀的聊天记录停留在昨天晚上。 昨晚半夜他将她送回家,目送她上楼了之后给她发了一条消息:【晚安。】 夜晚的疯狂到了白天之后似乎被尘封。 一大早林馥馥在浴室里看到自己身上的吻痕时才惊醒昨晚有多疯狂。那时他们就在厨房的琉璃台上进行了一次,热烈又肆意,整个大厅里弥漫着他们的喘息声。他吻着她的颈,她咬着他的肩。 他似乎特别喜欢在她身上留下痕迹,上次留的吻痕才刚消退,这下又添上新的。好在留的位置隐蔽,夏天裸.露在外的肌肤上根本看不到丝毫。 鬼使神差的,林馥馥打下一段话发给他:【想吃提拉米苏吗?】 十分钟后,那头回复了消息。 yang:【不。】 林馥馥看着这一个字,心情低沉不已。 可她不知道的是,远在几千公里以外做宣传的莫炀,恨不得抛下一切合约飞回来。 yang:【提拉米苏有你一半好吃吗?】 yang:【我猜,没有。】 第14章 (*^▽^*) 试镜的结果当天下午就出来了。 林馥馥以为自己的表现不好,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可等到主编助理韩咹咹又一次亲自来找她的时候,她感觉到这件事情已经完全脱离了自己的想象。虽然她的确幻想过自己试镜成功,但没有想过接下来要面对的一切。 “馥馥,你要加油了。”韩咹咹语重心长地拍了拍林馥馥的肩膀。 当初是韩咹咹面试林馥馥进的公司,对林馥馥的印象一直很好。但公是公私是私,最终确定林馥馥来担任节目的主持还是整个团队共同决定的结果。 这档节目名为《甜心时刻》,是杂志社这个季度重点项目。节目邀请嘉宾的初步名单早已经列出,个个来头不小。整个节目第一季计划制作十二集,分别会请到十二个不同的嘉宾,对应制作十二个不同的甜品。第一期的节目会从中秋节当天开始正式上线,往后一周一期。也就是说,现在距离第一期节目的上线还有半个月的准备时间。 第二天的时候林馥馥跟着《甜心时刻》制作组同事一起开了个会,就接下来这个节目的走向、发展做了大致的计划安排。林馥馥也被告知,需要暂时交替手头上的工作,专心《甜心时刻》的节目。如此一来,她的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开完会的林馥馥刚回到自己座位上坐下不久,就听身后有人幽幽道:“看来我要多多转发锦鲤,也希望主编助理能够单独找我开小灶。” 说话的人名叫孙宁,是和林馥馥同一批进到杂志社的员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孙宁对于林馥馥来说是有一些意见的,毕竟都是新人,可是林馥馥能得到上级韩咹咹和师兄张恒的关照,可她却只能当个小小的编辑。 虽然孙宁没有指名道姓,但林馥馥能听出这些话是专门说给她听的。 林馥馥不喜惹事,便打算将这些话当耳边风。 不想孙宁的这些话却让周小琴听了去。 周小琴早就不喜欢孙宁那副尖酸刻薄的样子,而且孙宁这人老是话里有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周小琴不满,转头对孙宁说:“你能不能别酸了?” “我酸什么了?”孙宁冷笑一声,说着撇了眼林馥馥,“别是有些人心虚吧?职场潜规则什么的,也不是人人有机会的。” 说着,孙宁一脸虚伪的笑意看着林馥馥,“你说呢?” 林馥馥皱眉,话说得那么明显,她自然知道孙宁是什么意思。早几年的时候林馥馥一直是逆来顺受的性格,她不争不抢也不喜欢跟人失了和气。但现在不同,一旦工作久了或者接触的人事物多了,她就会发现,有些人喜欢挑软柿子捏。 林馥馥看着眼前的孙宁,冷静又柔和地说:“孙宁,你的口红有点花了。与其有空关心别人,还不如先抽空把你自己的口红补一下。” 即便骂人,林馥馥也是拐着弯的,她的语气和善,话点到即止,便不再和这人继续多嘴。 倒是一旁的周小琴气得不轻,若不是林馥馥拦着,周小琴那一巴掌可能都要扇到孙宁的脸上去了。林馥馥到底还是用吃地收买了周小琴,旁若无人地说:“小琴,我明天给你带雪媚娘吃好不好?东西可以多吃,话不能乱说。” 周小琴还未回答,林馥馥又说:“这次带两个。” 周小琴简直被气笑。 一旁的孙宁却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整个人从头到脚都不爽至极。 其实林馥馥可以预见的,因为一场节目的效应,她日后要面对的东西肯定还有很多。但她不害怕,既然她当初决定了来参加这个节目的试镜,就想过自己要承担的一切。 既来之,则安之。 林馥馥毕竟不是主持科班出身,杂志社还是请了私人导师对林馥馥一对一辅导主持。 毕竟是整个团队看中的人,林馥馥的确没有让人失望,就连导师都对林馥馥赞不绝口。但其实别人都不知道的是,私底下林馥馥也做了很多的工作。 林馥馥大学本科是传媒学毕业,当初会报考这个专业,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也是为了莫炀。她本不是一个开朗的性格,但为了离他更近一点,所以逼着自己去面对陌生的一切。去接触媒体,接触镜头,去普通话考级,就是为了更了解他的世界。 如今,她好像真的离他更近了。 看着第一期节目单上莫炀的名字,林馥馥的心里感慨颇多。真的能和他一起录制节目,倒让人觉得有些许的不真实。 = = = 马上就要国庆了,从来没有加过班的林馥馥也要尝试着加班录制节目。一档节目的播出背后需要一整个团队几十个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林馥馥加入了这个团队,就更要努力参与其中。她懂得甜品制作,就更应该为导演和策划人员提供脚本思路。 越是参与其中,越是会发现工作的不易。 一切都很新鲜,也很让人期待。 这段时间林馥馥一直在很认真地上课练习主持。 其实节目的流程比她想象中简单许多,需要主持的地方都已经写好了脚本。她要做的就是在镜头前柔美地制作甜点,顺便和嘉宾聊聊天。 人的发展和机遇都是可遇不可求。 周小琴说:“节目播出后你的微博人气肯定会大幅度上涨,到时候你光是在微博上接接小广告,这一个月的收入也十分可观。” 新媒体的崛起,只要稍微有点名气,广告商就容易找上来。林馥馥在杂志社工作,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但她现在倒没有想名气什么的,只是想专心将眼前的事情做好。 想到明天就要和莫炀一起录制节目,林馥馥的心里就有些小小的兴奋。乃至于她下班回家的时候,整个人的神采都大不相同。 巧合的是,今天下班的时候林馥馥在电梯里见到了江湛寒。 一直让林馥馥庆幸的是,上次江湛寒当众表白的事情没有引起轩然大波。而在她的明确拒绝之后,他也未再纠缠。 两人见面相视一笑,江湛寒跟林馥馥打招呼:“看你最近好像有些忙。” 他注意到,接连一周她下班的时间都不再规律。 林馥馥点点头,“杂志社最近要出一个节目了,大家都在共同努力。” “再忙也别忘了吃早餐。”江湛寒道。 “嗯,谢谢,你也是。” 那天告白后,林馥馥便知道早前接连一个多星期的田螺小哥便是江湛寒。在林馥馥婉拒之后,江湛寒也没有继续送早餐。 当不成恋人,似乎,当朋友也不错。 “明天过后就是国庆了,你有什么安排吗?”江湛寒趁着这个机会,抓紧和林馥馥聊天。 林馥馥摇摇头,“国庆我大概都会在加班中度过。” “天呐,好惨。” 林馥馥笑笑,她其实并不觉得自己惨。 江湛寒其实很想问问林馥馥上次那个男人是谁,但到底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资格多问。 刻意的话题其实反而更容易陷入僵局。 下班路上林馥馥独自驾车,路过一个广告牌的时候看到上面莫炀。 最近,莫炀以导师的形象坐镇一档音乐节目的选秀,话题不断。海报上的莫炀穿着风格嘻哈,模样放荡不羁。刀刻出来一般的那半张脸,棱角分明。他看起来真不是一个好接近的人,永远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但他笑起来又是真的好看,好像云开见雾,冰雪消融。 一转眼,他们有一周的时间没见了。 林馥馥傻乎乎地伸手对着那张海报上的莫炀挥了挥手,“我们明天见。” 回到家,林馥馥就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寻常。 饭菜依旧飘香,但父母却没有了平时的笑容。 林馥馥心里咯噔一下,想到什么,于是小声地走到薛白梅的身边问:“妈,怎么啦?” 薛白梅转头看到林馥馥之后眼眶就红了,“馥馥,我不认你哥哥了,以后我和你爸爸就你一个女儿。” “说什么傻话呀。”林馥馥走过来关了天然气拉住妈妈的手,明知故问:“哥怎么了?” “亲戚朋友都通知了,你哥现在说不结婚了。你看看他,再过一年就满三十岁的人了,他为什么还是那么不懂事?婚姻在他的眼里就是儿戏。”薛白梅说着眼泪就啪嗒往下掉。 老实说,听老妈说这话时林馥馥的心里其实挺高兴。但一方面看到老妈在哭,她又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前些天晚上的时候哥哥林疆疆来找过林馥馥,他这人说话做事一向爽快,就留下两句话:“我和沈梦之之间已经结束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另外,找个时间我会跟妈提一下这件事,你帮忙打打圆场。” 那会儿林馥馥还有一肚子的话想问林疆疆,不想这人已经风驰电掣离开家,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这几天林馥馥几次联系林疆疆,都被他一句话回过来:【别闹,哥哥我在办人生大事。】 到底什么人生大事啊。 真是吊人胃口。 既然都答应了帮忙打圆场的,林馥馥自然要好好跟父母说说这件事情的。 拉着老妈在椅子上坐下,林馥馥问:“哥说什么了吗?” “说什么?他就说了一句不结婚了。现在电话也关机,单位里也找不到人。你说说他为什么让人那么不省心?从小到大,他让我们操心的还少吗?原以为他上了大学之后转性了,现在看来根本就没有……” 在老妈的滔滔不绝之前,林馥馥狠心打断:“哥就说了一句不结婚,其他什么话都没有?” 薛白梅捂着脸呜呜地哭,显然伤透了心。 林馥馥叹了一口气,要是林疆疆现在在眼前,她真想逮着他胖揍一顿。这家伙从小到大就是这样,什么事情都放在自己心里,即便事情不是他的错他也有本事搞得都是他的责任。这就是他们那帮兄弟间最爱犯的毛病:逞能。 “妈。”林馥馥扯了一张纸巾给薛白梅擦眼泪,“这件事你别哭,因为也不是哥的错。” 女儿的话薛白梅一向是听得进去的。 林馥馥从小到大就乖巧懂事,和他们家那个儿子的性格简直天差地别。所以别人家说什么重男轻女,在他们家是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不是你哥的错,那你说说,他突然不结婚,他是想干嘛?”薛白梅还是一抽一抽地吸着鼻子。 一旁一直沉默不语的林建安也等着林馥馥把话说下去。 但真的要让林馥馥说,还真的有点难开口的。 她纠结了一下,一字一句慢慢说得清楚:“因为,沈梦之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哥的。” 第15章 (*^▽^*) 如林馥馥预料中的那般,妈妈薛白梅果然十分激动。 “沈梦之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早就知道肚子的孩子不是你哥的对吗?”说着,薛白梅准备立刻拉着林馥馥去找沈梦之问个清楚。 这会儿林馥馥简直恨死了老哥林疆疆了,她只能安慰着老妈:“这件事哥大概已经处理了,我们等哥回来再说吧。毕竟也是他们两个的事情,你说对吧。” “气死我了!这都算是什么事啊!荒唐!荒唐!还有你哥,他现在死哪里去啦!” 连从来都少言寡语的林爸这个时候也忍不住摇摇头,“真的有些不像话了。” “妈爸,不生气不生气。咱们换位思考一下,这或者也是一件好事。” 蹩脚的理由,林馥馥自己都不太相信自己所说的。 …… 于是这一个晚上,林馥馥嘴巴几乎都要说干了,才好不容易稳定了爸爸和妈妈的情绪。 回到房间后林馥馥给哥哥林疆疆打了个电话,竟然还给她拨通了。 “哥,你究竟在干什么?妈果然说得没错,你真是太不成熟了,我真是讨厌死你了。”扔一堆烂摊子给别人,林馥馥也一副气呼呼的样子,但生气的话从她嘴巴里说出来却好像在撒娇。 那头的林疆疆心情似乎不错,笑着说:“我的乖妹妹,哥哥回来给你买好吃的。” “我才不要。”还当她是三岁小孩子嘛,真是的,“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呀?” “快了快了。”却又没个准信。 电话挂断,林馥馥的心里对林疆疆的意见不减反增。 多么讨厌的一个人啊!活该被人戴绿帽子! 夜里的烽市突然下了一场大暴雨,似乎很照顾林家当下的气氛。 大雨外的莫炀坐在保姆车上,很想找一个借口见一见林馥馥。 他想起她那束没有拿走的向日葵,想起她在他肩上留下的牙印,也想起她那天晚上红着脸说不要…… 但他还是找不到一个理直气壮的理由,能让她出来见自己一面。 暖橘色的光影打在莫炀的脸上却不能让他看起来柔和一些,相反,在这样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他的脸隐匿在夜色之中,显得愈发深沉。 驾驶座上的朱嘉上终于忍无可忍,“莫爷,您想见人家打个电话不就是了。” 莫炀闻言白了一眼朱嘉上:“闭嘴,你懂个屁。” “我怎么就不懂了?”让他闭嘴他还偏要说道说道了,“您看看,每次来您都躲在这里偷窥人家,算个男人吗?喜欢就说啊,大胆告白啊,看起来一个大老爷们儿,其实骨子里娘们唧唧的……” 朱嘉上话未说完,被后座的莫炀逮住脖子掐住,“你再给老子说一遍,谁不是男人了?” 男人起来你都怕。 “咳咳咳……” 估摸着会掐死朱嘉上之前,莫炀放了手。 朱嘉上转过脑袋一脸幽怨看着莫炀,“你敢你就给林妹妹打个电话啊!你敢么!你敢么!” “闭嘴。” 莫炀有些烦躁地挠了挠自己那短短刺刺的发。 还真他妈的……不敢。 这头朱嘉上优哉游哉地拿出手机,点开微信林馥馥的对话框,按住说话:【林妹妹啊,好久不见啦,你在干什么呢?】 消息发送出去,朱嘉上笑眯眯地把屏幕亮给莫炀看:“呐,是男人就敢主动联系。” 莫炀的脸色沉的好像能滴出水,刚想伸手抢了朱嘉上的手机,不料一段消息提示声响起。 是林馥馥! 莫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就抢走了朱嘉上的手机,赶紧查看消息。 小馥馥:【朱大哥你好,我现在在家看食谱。真巧了,还想着你会不会也懂甜品呢[微笑]】 莫炀认认真真地看完林馥馥的这句话,脸上不禁泛起不符合他高冷人设的笑意。 真是奇怪,怎么她连发的这个微笑表情都那么可爱呢。 心里痒痒的,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莫炀拿着朱嘉上的手机就主动跟林馥馥聊起来:【懂啊,怎么不懂。】 这边朱嘉上也好奇林馥馥发来了什么,探过脑袋看了眼,“喂,我根本不懂什么甜品。” “我说你懂你就懂,你不懂也得懂,反正必须懂。”莫炀捧着手机心肝宝贝似的。 朱嘉上一脸无语的表情看着莫炀,“行行行,你行你上。” 莫炀没有理会朱嘉上的话,他抬起头,看着那个房间里洒出来的暖光,心里泛起丝丝甜意。 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回复,莫炀双手捧着手机,又借着朱嘉上的名义主动跟林馥馥发消息。 猪猪:【有什么问题吗?都可以问我。】 林馥馥回复地很快:【暂时没有呢。谢谢朱大哥。】 莫炀看了眼时间,时候不早,估摸着乖宝宝是要睡觉了。 于是他又没话找话:【要睡了吗?】 林馥馥感觉今天的朱大哥有点奇怪,但哪里怪又说不上。她这个人和别人聊天经常能冷场,也就顺着对方的话说下去:【嗯呢。】 其实林馥馥根本毫无睡意。她看着食谱也是三心二意的,一面想着哥哥林疆疆的事情,一面又想着明天要和莫炀录制节目的事情。 想到哥哥林疆疆的事情,林馥馥的心里倒是没觉得什么了,只是家里父母难免会有些不舒坦。晚上她和爸妈说了大半天之后,薛白梅终于同意等林疆疆回来了以后再去找沈家谈谈此事。 家事全是暂时告一段落,但是明天却是她主持的节目第一次录制。 说不紧张是假的,林馥馥甚至怀疑自己今晚能不能睡着。这不,都快十二点了,她还睡意全无,所以翻开食谱再看了又看。 然而,食谱也能不让林馥馥静下心来,只因她满脑子想着一个人。 莫炀知道主持节目的人是她吗? 他一定不知道吧。 如果明天他在影棚看到她的话,是惊讶多一点呢,还是惊喜多一点? 或者他已经知道是她主持的节目,但是他一点不在意? 这头莫炀捧着手机,虽然知道对方已经把话堵死,可他还是想找些话题。 但是聊什么呢? 今天你干了什么? 明天天气如何? 哇,你看外面的雨好大呀。 ……卧槽,都是什么狗屁。 一旁的朱嘉上闲着也是闲着,于是拿出包里的pad对了一下明天的通告时间。 明天莫炀通告不多,也就是早上十点的一档美食节目《甜心时刻》。节目的流程也已经一目了然,包括明天要做的甜品,莫炀需要配合的东西,还有主持人的照片。 等等!主持人! 朱嘉上定睛一看,“莫,莫爷,快看看你明天要参加的通告!” “没空。”没看到他莫大爷还在绞尽脑汁找什么话题勾搭未来老婆呢吗。 朱嘉上等不及,直接抽走了莫炀的手机,不,是他自己的手机。紧接着他把pad递到莫炀面前,一脸奸笑说道:“你看一眼主持人是谁再决定有空没空。” 莫炀懒懒地看了也一眼,脸上的表情不多。 他是一眼就注意到了上面林馥馥的照片,没由来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朱嘉上说:“对方还有一段主持样片呢?看看呗。” 莫炀表情淡淡,实则内心波涛汹涌,他闻言一副漫不经心,伸手点开那段样片。 这段样片就是林馥馥上次试镜时候的样片。 视频里,林馥馥安安静静地做着甜品。镜头下,她的皮肤尤其显白,而且还白里透红。 她微微低着头,侧脸到脖颈上的皮肤一览无余。莫炀忽然浑身有些燥热,他知道的,自己曾用力亲吻过那个地方。她的皮肤柔软又细腻,稍微用力一吻就会留下淡淡的红痕。其实床上的她一直乖巧地像一只小兔子,柔柔弱弱的,让他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爱。 看着视频,莫炀嘴角不禁微微上扬,光看着样片里的人,他眼里的爱意都止不住地溢出来。她吐字清晰,在为自己做好的这款甜品做介绍。 一直到: “……我曾经也为了自己的暗恋对象做过一次提拉米苏,那也是我第一次做甜品。他是一个很喜欢吃甜食的人,别人奶茶只要三分糖,但他必须要多加三分糖。” 暂停! 莫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所听到的。 第16章 (*^▽^*) 在听到“暗恋”两个字后, 莫炀的心情瞬间低沉到谷底, 甚至有那么一刻感觉万念俱灰。 原来她的心里早就有那么一个人的存在, 所以他对她而言并没有任何意义的, 对吧? 怪不得她不会主动联系, 对他也从不在意。这一切的原因似乎都有了答案。 一旁正听得津津有味的朱嘉上一脸郁闷:“暂停干嘛呢?林妹妹的声音真好听耶。” 他全程光顾着听林馥馥的声音了, 根本没有听她说的什么内容,所以更不知道莫炀此时绝望的心情。 莫炀把pad扔回给朱嘉上,“要听你自己慢慢听, 现在给老子开车,回去。” 他现在有个鬼的心情听她跟别人告白。 一脸无辜的朱嘉上灰溜溜地转头端正坐好, 继而挂挡开车。 莫炀的坏心情直接写在脸上,一副生人勿进的表情。他这人本就不怒自威,一怒就更瘆人。朱嘉上最明白这个时候的莫大爷是惹不得的, 于是缩着脑袋祈祷自己现在是个空气。 掉头回了水湘谢,一路上都是沉默。 外面现在下着大雨,车内则是狂风暴雨前的征兆。 到了家之后莫炀直接靠坐在沙发上, 他整个人懒懒地摊在那里,周身散发着老子现在心情很不爽的气息。 朱嘉上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尽他助理的本分,小声地提醒说:“明天早上十点《甜心时刻》的录制……” 只是还不等朱嘉上说完,莫炀就冷冷开口:“不去,推了。” “呃……”这好端端的怎么就不去了呢? 朱嘉上尝试性劝导:“这个节目是林妹妹主持的第一期,你再怎么也给个面子啊。” 再说了,现在都快凌晨一点了, 这个突然放人家鸽子这种事,在业界也是有损口碑的。 莫炀闻言抬眼看着朱嘉上,那双锋利的眼里好像能够射出冰刀。 朱嘉上一见莫炀这样,立马闭上嘴巴。 莫炀到底是心软,只要一想到明天整个录影棚乱成一糟而她手足无措的样子,就觉得自己是个混蛋。 他起身往楼上走,在走到楼梯上的时候才对朱嘉上说:“明天早上喊我起来。” “好滴。” 这一夜,谁都不知道莫炀的内心到底有多煎熬。 同样的,为了节目的录制林馥馥也一夜没有睡好。 第二天一大早林馥馥就到公司里去做准备了。 因为节目的需要,杂志社特地给林馥馥安排了新的造型。为了贴合甜美的形象,妆容和发型都要做改变。他们做时尚杂志,本来就与娱乐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圈里圈外,一线之隔。 即便林馥馥不想承认,但她现在好像半只脚踏入了娱乐圈。 造型做完之后,林馥馥看着眼前的自己也觉得焕然一新。今天来探班的周小琴更是在见到林馥馥之后长叹一声,“馥馥,你这个造型简直太好看了吧!简直是天使下凡啊啊啊啊!” 本来林馥馥就长得乖巧可爱,这个妆容和造型更是重点突出了她大大的眼睛和可爱的脸蛋,连周小琴这个平日里经常和林馥馥相处的人,也觉得她变化好大。 林馥馥被周小琴一顿猛夸也是有些不好意思,“哪有那么夸张啊。” 夸张不夸张,等林馥馥走出化妆间之后就明白了。 整个杂志社里里外外的人,工作上多多少少都是有些接触的。林馥馥负责新媒体这一块,也几乎和整个杂志社上下的人都有点认识。 刚出了化妆间,就有几个原本在说话的男同事停下来盯着林馥馥看,心说这个可爱的小妹妹怎么有点眼熟。 林馥馥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一旁的周小琴小声地说:“看吧,那几个家伙三步两回头。” 这样倒是让林馥馥更加不好意思了。 她其实也是知道这个造型挺可爱的,但是杂志社里最不缺的就是美女了。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在长相这一块,她从来没有想过去跟任何人做比较。 “快十点了诶,怎么莫炀还没有来呀?”周小琴除了来探林馥馥的班,更主要的原因就是想见莫炀。 林馥馥闻言也下意识地看了眼通道。 是啊,他怎么还没来。 殊不知,那头的莫炀快到十点钟才慢腾腾起床。 其实莫炀一直是非常敬业的艺人,在业界的口碑十分良好。每次活动或者录影,只要他有空,一定会提前到场为了不让别人麻烦。但这一次,朱嘉上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了。 大早上朱嘉上来喊了好几次,但是莫炀就像个孩子似的拿枕头捂着自己的脑袋,那模样要多幼稚就有多幼稚。 “哎……可怜的林妹妹啊,不知道要在录影棚等多久。” 朱嘉上话刚说完,莫炀“噌”地一下就坐了起来,气呼呼地把枕头扔在了地上。 看着莫炀不情不愿地进了浴室去洗漱,朱嘉上才坐下来拿出pad来看。说起来,他昨晚匆匆忙忙洗漱完倒头就睡了,还没看完林馥馥的那个样片呢。本来也是不打算再看了,毕竟是个样片而已,而且昨晚也大致看了一些。但结合莫炀昨天晚上看了样片之后的反常举动,朱嘉上还是打算一探究竟。 样片时长只有五分钟,是经过剪辑的。 镜头下的林馥馥很好看,不输给时下的女明星,这点朱嘉上必须承认。人的美貌各种不同,林馥馥的长相绝对是很可爱的类型。 慢慢看着看着,终于,听到了关键的地方。 “……我曾经也为了自己的暗恋对象做过一次提拉米苏,那也是我第一次做甜品。他是一个很喜欢吃甜食的人,别人奶茶只要三分糖,但他必须要多加三分糖。” 朱嘉上听后脑门上三个巨大的感叹号! 这说的难道不就是莫炀吗???? 别人奶茶只要加三分糖,只有莫炀这个爱吃甜食的人要多加三分糖啊!这点别人不知道,但他老猪心里可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呀!好歹他当了人那么多年的助理呀! 朱嘉上几乎一瞬间就明白了莫炀为什么反常,感情他是不是不知道林妹妹说的人就是他? 等等,他就是不知道自己爱吃甜食这件事啊! 有些人自己有一些特殊的喜好,但是他自己并不会觉得特殊。比如莫炀喜欢吃甜食。朱嘉上记得自己第一次给莫炀买奶茶的时候被嫌弃不够甜,于是第二次他让店家多加了一些糖,怎料莫炀又说不甜。后来朱嘉上知道,莫炀的奶茶里要必须要多加三分糖。这点估计莫炀本人都不知道,因为他从来不会自己去买奶茶。 于是,心潮澎湃的朱嘉上二话不说从沙发上弹起来就跑去找莫炀。 彼时的莫炀正在浴室洗澡。 男人常年锻炼的身子,莲蓬头下撒下来的水珠拍打在身上,怎么看都是一副香.艳的画面。不过很可惜,朱嘉上性.取向很正常。 毫无顾忌地闯入浴室,朱嘉上兴奋地说:“莫爷,你吃过林妹妹做的提拉米苏吗?” 莫炀关掉莲蓬头,皱着眉问朱嘉上:“你刚说什么?” 朱嘉上又再问了一遍。 莫炀抓了一旁的浴巾围在自己身上,懒懒地说:“不知道。” 事实上,莫炀昨天就在想这个问题。他吃过她做的提拉米苏吗?是真的没有一点印象。但林家刚开始准备做私房蛋糕店的时候,的确是三不五时会送一些甜品过来。甜品的种类很多,他几乎都吃过。可他不是很喜欢吃提拉米苏,因为那玩意儿有点苦。 = = = 莫炀一行人到的时候,林馥馥正在化妆间补妆。 “底子真好,长得真可爱啊。”化妆师由衷夸奖,“很适合上镜。” 林馥馥羞羞地点点头说谢谢。 正说着,外头熙熙攘攘的,很快一批人被簇拥进了化妆间。 “坤哥,莫炀的化妆间在另外一边呢,是vip间。” “没事没事,哪里都一样的,什么vip不vip的,我们迟到了给你们添麻烦了。”说话的是莫炀的经纪人陈坤山。 圈里人喜欢喊陈坤山一声坤哥,因为他头顶一个不小的光环,被称为被称为中国第一造星经纪人。从十年前发掘莫炀到现在,陈坤山打造了一个顶级了流量不说,手底下的艺人现在一个个都是红得发紫。 林馥馥正想起身,就见自己旁边的座位被拉开。 莫炀风尘仆仆而来,大咧咧地靠坐下来,一身的羁傲不逊。 林馥馥抬起头看到镜子里的他,最简单的白t和一条牛仔裤。他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懒散地劲儿,看起来却特别舒服。 目光相撞,莫炀明显一怔。但他很快调整情绪,淡淡笑着朝林馥馥伸手,说:“你好,我是莫炀,听说你是今天的主持人。” 他的左手侧放在半空中,修长的五指根根分明。 林馥馥怔怔地伸出自己的手和他交握,整个过程都感觉不太真实。 “你好,我是林馥馥。”这是她第一次面对工作中的他,感觉比以往要陌生许多。 握手的时间持续地比一般时候都要长一些。 若不是经纪人坤哥的目光,莫炀大概还会一直留恋着这双软若无骨的小手。 “需要先对一下流程吗?”莫炀对着林馥馥问。 一旁的导演连忙迎上来,“今天的拍摄流程非常简单,大部分都是由我们的主持人完成甜点的制作,您只要在一旁稍微做做样子就可以了。” 不仅是导演,和节目相关的工作人员都朝莫炀围了过来。 拍摄前的准备工作是要交代完整的,这样也能保证拍摄顺利。 化妆间里因为莫炀的到场显得热闹非凡,看着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过来,已经化好妆的林馥馥站起来,准备把空间留出来给一点他们,不想却被工作人员一点点挤了出来。 林馥馥始终还是想离他近一点的,可眼下身不由己,一个个的将她往外推。离莫炀越来越远,越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是和他完全不同世界的人。 失落的心情就好像被人从云层扔下深渊,林馥馥想挣扎着爬起来,却感觉无力。 她看着离自己几步之遥却远在天边的莫炀,感慨地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往门口走去。 有时候她甚至一秒也没拥有过他,却好像失去了他一万次。 被簇拥着的莫炀漫不经心地对着工作人员点点头,侧目过来看着往外走去的林馥馥。 却只看到她小小的背影。 “小朋友。” 林馥馥循着声音侧过身去,果然是张恒师兄。 “师兄好。”林馥馥抬起头,勉强自己笑得甜甜的。 张恒走过来站在林馥馥的面前,“紧张吗?” 说不紧张那是假的,尤其还是和莫炀一起录制。 林馥馥点点头,老实回答:“紧张。” 张恒笑,“知道我们杂志社的忠哥吗?” “主持娱乐新闻的忠哥吗?”那可是响当当的人物。 “是的。”张恒低下头,小声地对林馥馥说:“当年忠哥第一次主持节目的时候紧张地尿了裤子。” 林馥馥不相信。 真的假的,忠哥那么厉害的人物居然会尿裤子! 张恒朝林馥馥挑挑眉,“千万别和别人说,否则他要杀了我。” 林馥馥捂着嘴笑,一边点着头,两人就站在门口聊了一会儿。 想当初林馥馥刚进公司不久就一直跟在张恒师兄后面实习,别人都说杂志社的前辈不好相处,但林馥馥很幸运,因为事无巨细,张师兄都会好好教导她。犹记得有一次林馥馥编辑文章的时候不小心打错了一个数字,别看就是一个数字,却是整篇文章下来最最关键的数字。当时刊期已经印刷,林馥馥欲哭无泪,张师兄却主动将这件事往他自己身上揽。结果自然是不出意料,张师兄被扣了一个月的奖金,而且还要连夜将所有已经印刷的杂志进行修改。 经过师兄这一番,林馥馥心里的紧张感其实并没有减少多少,但这会儿心情却好了一些。 末了张恒伸手理了理林馥馥脸侧的发,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说:“小朋友今天看起来倒像个小姑娘了。” 林馥馥小脸一红,看起来更加可爱。 化妆室内的莫炀一侧头就见林馥馥和一个男人有说有笑。 他懒懒地扬起眉,眼睁睁看着该男子不规矩地伸手。 “我能直接和主持人对一下流程吗?”莫炀视线还在门口,冷冷淡淡的眼神,看不出什么情绪。 众人顺着莫炀的视线望过去,忙喊:“林馥馥,快点过来。” 听到人喊自己的名字,林馥馥连忙朝张恒虚虚地鞠了个躬,“师兄,我先去忙了。” “去吧。”张恒拍拍林馥馥的肩膀。 莫炀面不改色地转过头对着化妆镜,放在椅子扶手上的食指有一下每一下地敲打着。 林馥馥走近了,莫炀慢慢转过头,朝导演一笑,直接又坦荡地说:“还请让我单独和主持人对一下流程。” = = = 应莫炀的要求,化妆间留给了他和主持人林馥馥单独相处对流程。每个艺人都有自己的特殊习惯,只要不耍大牌一切都不是事。 林馥馥不知道莫炀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想起他可能看过自己之前的试镜的片子,心跳就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暗恋一个人久了,好像会从心底里生出一种自卑感。 尤其在他面前。 巧合的是,化妆间里正在播放林馥馥近来很喜欢听的一首歌old money. blue hydrangea, cold cash, divine, 八仙花蓝,老钞已旧,时光虽逝,神圣永恒, cashmere, cologne and hot sunshine. 丝滑羊绒,古龙水香,灼热日光, red racing cars, sunset in vine, 车水马龙,藤影余晖, and we were young and pretty. 我们美好青春似留昨日。 林馥馥不安地坐在椅子上,静静看着倚在门上的莫炀。 两人已经有一周多的时间没见了,生疏的感觉对林馥馥来说是常事,似乎每一次见他都感觉有些许的陌生。 很多时候林馥馥都在想,她到底了解他吗? 很了解却又好像很不了解。 可清晰的却是他的味道。 靠近了,那种熟悉的感觉她闭着眼睛都能感觉到。 于是那种熟悉的感觉,先从鼻端,渐渐吸入,蔓延至五脏六腑。 这时,化妆间的音乐声戛然而止。 与此同时,莫炀轻轻喊了一声她的名:“林馥馥。” 林馥馥抬起头,对上他那双深邃的眼。他的心情似乎很不错的样子,嘴角正微微上扬。 莫炀抬头扫了眼化妆间各个角落,确认没有摄像头后,朝林馥馥靠近。 他搬了条椅子坐在她的正对面。见她双腿并拢坐着,他就大咧咧地分开腿坐在她面前。 忽而他靠近,伸手撩了一下她侧脸的发,是刚才那个男人碰触过的地方。 今天的她很不一样,造型的原因,惹人疼又惹人爱。 莫炀放下手,双手放进裤兜里,下意识摸了摸手机。 “都不联系我啊。”他的语气似乎有些委屈。 一周了,她都不主动给他发过消息,唯一的一条是那天下午发的:【想吃提拉米苏吗?】。 莫炀后知后觉,但好在不晚。 林馥馥眼里闪着光,倔倔地回答:“你也没有联系我呀。” 其实,她也在等他的消息。 莫炀调整了一下坐姿,分开的双腿慢慢收紧,将她的双腿夹在自己的双腿中间。 她穿的是一条连衣裙,坐在椅子上,大腿露出三分之一。于是他的牛仔裤摩擦着她光溜溜的大腿,一下又一下。 林馥馥感觉局促极了,她深怕有人会进来,会看到现在这个画面。 “不要这样……” 企料他故意又拢了拢。 林馥馥抬起头,脸上有些许的怒意。 莫炀问她:“生气了?” “没有。” “喜欢我么?”莫炀的脸上很从容,不咸不淡的样子。 他这个人似乎总是这个样子,好像天塌下来都与他无关。 林馥馥看了看他,脸上的神色渐渐暗下,她低着头不再看他,语气轻柔地说:“喜欢的。” 喜欢啊,喜欢得不得了,可是你会在意吗? 莫炀接着问:“第一次提拉米苏也是为我做的,对吗?” 她闻言,双眸闪了闪。 其实那天试镜时候冲动的话也并不全是冲动,告白这件事情在林馥馥的脑海里上演过一千次一万次,但她始终没有勇气当着莫炀的面说。而今天,一句简单的喜欢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见她不回答,他笑,低头迅速在她唇上啄了一口,语气可见的柔了一些,“林馥馥,你第一次的提拉米苏是为我做的。” 语气里是肯定。 她抬起头,就见到他在笑,眼底都是满满的笑意。这种足以融化冰雪的笑容,也让林馥馥的心情没有那么紧张局促,她点点头,轻声回答:“是的。” 得到答案,莫炀的心似乎一瞬间被填满失。在落了整整一个晚上之后,这种冲击力像是九死一生。 其实来之前莫炀的心里都还不是十分确定,是朱嘉上一直提醒着他回忆。 正所谓旁观者清,朱嘉上看得出莫炀心里有林馥馥,自然也清楚明白林馥馥看莫炀的眼神里有什么。 “怎么办?老子现在想要你。”他说得轻描淡写,实则内心澎湃。自己喜欢了一整个青春的人也喜欢自己,这滋味有多爽只有莫炀知道。 林馥馥给吓得一愣,“等会儿还要录制……” 莫炀算是听明白,感情不用录制节目,她还真的满足他的一切要求。 到底是要继续工作的。 莫炀紧了紧喉,朝她伸出手臂,“抱一下。” “别。”外面都是人。 “快。” 她又老老实实地埋到他的怀里去。 莫炀伸手轻轻抚了抚林馥馥的背脊,双唇贴在她的耳边,哑哑地说:“好好工作,晚上等我。” 又轻轻拍了拍她的背脊,“乖一点。” 林馥馥捂着嘴,因为他的这句话,心里所有的委屈好像一下子全都涌了上来。 感觉他真的很坏,他掌握着他们之间的所有,一言一行都会让她整个人天翻地覆。而现在,他知道了她喜欢他,会不会可怜可怜她,给予她那么一点点的喜爱。 = = = 拍摄正式开始。 镜头前的莫炀五官无可挑剔,他是天生为镜头而生的人。而站在他身边的林馥馥表现也十分不错,林馥馥不怯场,从容淡定。 两个人合作默契,偶尔相视淡淡一笑,竟然给人一种在恋爱的感觉。 底下的工作人员忍不住调侃:“怎么回事啊,这两人好像把甜品节目上成了恋爱节目。” “你一说还真像。别说,莫炀和咱们主持人看起来还挺搭。” “对了,主持人哪里淘来的?也太可爱了吧!”是个男人都忍不住要心动,比起甜品,这个主持人看起来更让人觉得甜美。 镜头前的导演满意地看着眼前的画面,整个拍摄下来他基本上没有说什么话,专注着镜头上的两个人。就这么静静看着都是一副养眼的画面,可见后期出来的结果会有多好。 林馥馥偶尔侧起头看着莫炀,下意识纠正他的一些错误做法。 这两个人刚把话说开,其实还有一肚子的话,于是看对方的眼神里都带着一些探究和试探。 莫炀正在打发奶油,镜头推近,他的手好看到人神共愤。 林馥馥歪着脑袋看了一会儿打奶油的他,说:“淡奶油打发成七成便可,不需要打太硬。” “这样可以吗?”莫炀乖巧地把奶油递给林馥馥看。 林馥馥点点头,“差不多了。” “我还要做什么吗?”莫炀歪着脑袋看着林馥馥。 镜头前一向硬朗的莫炀露出这样乖宝宝的一面,看着就让人觉得反差萌。在旁边全程围观的周小琴差点没有流口水,这是她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看莫炀,简直不要太激动。而激动过后便是一种真实感,这样的莫炀好像比任何时候都要吸引人眼球。 接着要进行下一步,林馥馥告诉莫炀:“传统的提拉米苏,应该是用意大利浓咖啡、手指饼干、mascarpone cheese、和产自意大利西西里岛的marsa酒制作。” 在甜品面前,林馥馥像是一个专家,她接过他手上的容器,自信地说:“来,我教你。” 像是忘记了摄像头就在眼前,她全神贯注。 专注于甜品中的她身上好像会散发出一种光芒,会让人情不自禁将目光追随在她身上。 莫炀好像也忘了这是一次工作。 他时不时侧过头看她,她抿着唇,认真打着奶油,她的指尖上沾了一些糖。 莫炀忍不住问:“甜品都那么难吗?” 看起来倒是简简单单的,做起来的流程却很复杂。 林馥馥笑:“我第一次做提拉米苏学了好几天,完成第一个成功的提拉米苏则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不过等你做多了,就会发现所有的甜点都大致相同,并没有什么特别难的。” 莫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嘴角微微带笑,“为什么会喜欢做甜点?” 林馥馥顿了一下,“因为我喜欢的人他喜欢吃甜点。” 她承认,说这句话是带着私心。对着镜头向他告白,她也可以。 苦于一帮工作人员在场,否则莫炀很有可能冲动之下就去吻林馥馥。 为什么,为什么不早点说她喜欢他呢?让他抓心挠肝了那么久,真想立刻把她吻晕。 林馥馥抬起头,脸颊微红地看着他:“别分心,接下去还有其他步骤呢。” 提拉米苏是一款不需要烤制的甜品,所以制作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快。 等到完整的提拉米苏制作成功,林馥馥照着眼前导演写的题板问莫炀:“你听过关于提拉米苏的传说吗?” 莫炀像是欣赏宝贝似的低着头看着新鲜出炉的提拉米苏,漫不经心地回答:“听过,不过我不相信。披上爱情外衣的传说,其实比山盟海誓更靠不住。” 林馥馥突然壮着胆子,脱离台本问:“那,你的爱情观是什么?” “我啊。”莫炀看了眼林馥馥,眼睛清清亮亮的。 “我喜欢热恋激情褪去后的简单,当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每天面对生活中的琐屑,会互相脸红,也会互相致歉,更会亲昵依偎。我会给对方一个拥抱,她会知道,那是我的一种表达方式。” 莫炀说着,拿起手中的提拉米苏,“或许就像这个提拉米苏,不需要任何旁白与注释,她都会明白。” 事实上,在今天以前莫炀根本不懂提拉米苏所象征的意义。可他听过她所说的那个故事,便决定从此爱上这款甜品。 林馥馥的心跳砰砰砰的,像是要跳出嗓子眼。 他说的,她好像都懂的感觉。 = = = 拍摄结束后工作人员一一上前与莫炀道别。 而另外一头,张恒也第一时间过来给林馥馥鼓励:“刚才表现地很好,几乎可打满分了。” 张恒是全程看着林馥馥的表现的,他打心底里为这个小师妹感到高兴。 林馥馥的心里也挺高兴的,有种拨开云雾的感觉,她对着张恒微微笑,“谢谢师兄刚才的心理辅导课。” “哪里。”张恒笑地温暖,“第一次难免会紧张,以后就会好了。” 林馥馥点点头,很感谢张恒师兄的关心。 说起来,上次她被人为难食物中毒的事情都还没有好好感谢师兄,趁此机会,林馥馥说:“师兄,改天有空我请你吃饭吧,不能再拖了,再拖我都要忘了。” 这次因祸得福,她林馥馥还可以主持节目,若不是张恒当日出面帮忙,谁知道那个女人还会过来闹什么。周小琴都几次三番跟林馥馥说,请吃饭还不行,礼物也不能少。林馥馥耳提面命,一直想找个机会和师兄说。 莫炀一行人准备离开的时候正好经过林馥馥的身边。 本来是直行要离开的,莫炀却突然在林馥馥身边停下了脚步。 一旁的张恒礼貌转过头朝莫炀颔了颔首。 莫炀几不可闻地扫了一下张恒,唇角一漾,对林馥馥说:“谢谢你做的提拉米苏,我很喜欢。” 林馥馥平时是个十分低调的人,这会儿不仅成了公司新节目的主持人,连顶着巨星光环的莫炀还特地停下来和她说话。一时间,林馥馥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朝她看了过来,让她整个人浑身上下都不太自在。 “不用客气的。”林馥馥腼腆开口。 莫炀单手插在裤兜里,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微微点头后走了。 不一会儿林馥馥的手机消息提示音响起。 yang:【等你下班。】 林馥馥下班是四个多小时后,她一下班就匆忙回了家,一路上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莫炀说,他现在就在她的房间里,他在等她。 到了家,林馥馥对父母借口有点事情要处理便径直往楼上走去。她紧张,几乎要喘不过气来。 他在里面吗? 林馥馥站在自己的房间门前深吸了一口气,伸出手缓缓打开房门。门还未全部打开,她便被一股力道拉进了房间。 他的唇贴在她的耳旁,蛊惑地说:“再说一遍你喜欢我。” 第17章 (*^▽^*) 莫炀在林馥馥的房间里坐了将近一个下午的时间。 他仔仔细细地将房间环视一周, 目光所及大部分都是粉色。粉色的床罩, 粉色的墙面, 粉色的衣柜, 粉色的书桌。每个地方都像她一样可爱。 上次他进来的时候并没有细看, 甚至都忘了和她打一声招呼。 这是他第二次来她的房间。 他们两个人的房间仅仅隔着一面墙, 甚至,他们房间外的阳台都是相连的。但是林馥馥很少会打开阳台的那扇门,即便是打开了, 在看到靠在阳台上的他后总会第一时间退回房间关上阳台门。她见到他总好像见到洪水猛兽,躲避不及。 久而久之, 阳台似乎成了她的禁地。像是不想在阳台上遇到他,她很少会打开阳台上的那扇门。 做了十几年的邻居,本该关系非凡, 但他们之间的接触却是少之又少。两个人之间似乎无形当中有一道屏障,说不上来为什么。她不喜欢看到他,总是在见到他的时候刻意低下头不打招呼。莫炀自然而然地将她的反应归类为:讨厌他。 莫炀曾不止一次想问问林馥馥, 为什么她总是不愿看到他,他真的有那么惹人讨厌吗?可每每话到了嘴边他又咽下去。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冲动让她更讨厌自己。 有一点莫炀不得不承认,他课余的时间被安排地满满当当的,他能抽空交朋友的时间都很少。 莫炀十六岁签约经纪公司,卖身十年。这十年的时间他被要求不能有绯闻,一切听从公司安排。但显然,他的性格并不会顺从。他本不屑纸醉金迷,明白再多的合约金也买不了自由。 一直到, 他的父亲莫易云在澳门赌博输掉两个亿。 两个亿代表什么?如果莫易云不还钱,对方有的是法子折磨他,叫他生不能生,死不能死。 经济公司第一时间出面帮莫炀解决了债务,唯一的要求是莫炀要听话。 那个时候的莫炀十七岁。 别人的十七岁还在校园里当个莘莘学子,但莫炀已经替自己的父亲背起了两亿的债务。所以不用经济公司再提任何要求,他自会乖乖听话,不能谈恋爱,也不敢谈恋爱,他有什么资格谈恋爱。 今年的莫炀二十六岁。 在合约期满之前,他还完了两亿利滚利债务,卸下一身负担。所以在三个多月前的那个晚上,他才敢借着醉意来到林馥馥的房间。 他想问问她,时隔多年,她还是那么讨厌他吗?为什么要讨厌他?明明他从未在她面前做惹人厌的事情。 可到嘴的话却说不出口,他一步一步向她走近,将她抵在墙角。 再讨厌一点他吧,起码她心里会记住他。于是他吻住她的唇,用尽了所有的力气。然而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欲.望是人犯罪的导.火索,当听到她微微的娇喘声,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 现在,莫炀躺在这张充满了林馥馥气息的床上闭着眼。 他听到了她说喜欢她。 他以为这还是在做梦。 她居然说她喜欢他啊。 没有任何言语能够形容莫炀此时此刻的感受,他唯一想做的,是将自己埋在她温暖的身上。在他拥有她的时候,一切才是最最真实的。 “再说一遍你喜欢我。”莫炀从背后圈着林馥馥软弱无骨的小蛮腰,其实他从早上开始就想这样做了。想抱着她,紧紧地抱着她,问她心里到底什么时候有的他。她害得他好苦,那么多年他一直以为她是在讨厌他,让他白白错过了那么多年。 林馥馥的背脊贴在莫炀滚烫的胸膛上,感觉到他抱得好用力。 “莫炀。”她轻轻地拍了一拍他的手背,“我的喜欢会造成你的困扰吗?” “困扰?”莫炀嚼着这个词发笑,“你的确让我十分困扰。” 莫炀揽着林馥馥转了个身,让两个人面对着面。 林馥馥抬起头,撞见他炽烈的目光,让她下意识想要躲避。她从没有想过纠缠,只是想着,他既然知道了,她就大方坦诚,所以她想过很多种结果,包括被无视被拒绝。 但眼前的情形让她有些茫然,他是怎么想的? 莫炀看着林馥馥额前的发,问她:“如果不是我无意发现,你打算瞒我多久?” 更让莫炀觉得可笑的是,憋屈了一个晚上的他还差点误以为她暗恋的人是别人。 林馥馥依旧微微低着脑袋,她的眼前是他胸前的衣襟。 她咬了咬自己的唇,开口:“我也不知道。” 或许,可能一辈子也不会说。 暗恋成了一种习惯,她在暗地里盖一座城堡,自己一个人住在里面。她想象不出两个人之间会有什么未来,所以更不敢表白。 莫炀又气又恼又高兴,他伸手抬起林馥馥的下巴。 他看着她这张脸,红扑扑的小脸颊上下写满了羞赧。 忍不住低头在她唇上轻轻咬了一口,“林馥馥,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他说话时唇甚至都还贴在她的唇上,又暧昧,又羞人。 彼此口中染上了对方的气息,林馥馥整个人都有些颤颤的,她背抵在房门上,双脚发软。 “我……”她说不出口。 他问的太直白了,好像要一层一层拨开她的心。她怕自己说出口,会是一个笑话。 可他仍然蛊惑着她,双唇轻啄着她:“告诉我,嗯?” 她始终还是中了他的毒,一字一句慢慢开口:“那年你从邻市搬过来的第一天,背着一个大吉他……” 还不等林馥馥把话说完,莫炀脑袋里“轰”地一声,整个人像是被箭射进了胸膛。他吻住林馥馥的唇,将她剩余的话全部吞进自己的肚子里。 和之前所有次的吻都不相同,这一次莫炀像是发了疯,如果可以,他确定自己可以将林馥馥生吞入腹。 天知道他现在有多情难自禁。 楼下的林建安正在准备吃饭,想了想还是放下筷子。他转头对老婆薛白梅说:“我感觉馥馥今天晚上有点奇怪。” 薛白梅正在舀饭,闻言回答:“怎么了?” “这刚下班就又钻到房间里可是头一回,馥馥该不是在公司里让人欺负了吧,我看她的脸色好像有点不大好。” 林建安这一说,薛白梅也放下了碗,“我上楼去看看。” 林家的条件,就烽市来说,算不上什么顶好的人家。 林父林母这辈子省吃俭用做点小生意,家里最值钱的就是现在在住的这套学区房。这二老一辈子没有什么大志向,唯一骄傲的是培养出了两个大学本科毕业的儿女。 儿子林疆疆现在在税务局当管理员,大小算是个公务员。女儿林馥馥在知名杂志社当编辑,总是能和明星打交道。每次说起这双儿女,父母的脸上总是闪着自信的光。 尤其这个女儿林馥馥,一直是薛白梅和林建安的贴心小棉袄。早前因为女儿进杂志社高兴,却也隐隐生出担忧,都说职场如战场,他们最担心的就是女儿被人欺负了。 薛白梅越想越觉得女儿有可能受了欺负,于是上楼的脚步也加快了些。 而此时正在接吻的林馥馥和莫炀全然不知底下长辈的“担心”。 莫炀的手不知道何时钻到了林馥馥的衣摆里,他恨不得这个时候与她骨血相融,吻地又热又烈又深。 正在这时,“咚咚咚”地敲门声响起,继而是薛白梅的声音:“馥馥,在忙吗?” 被打断的两人皆是一怔。 一门之隔,外面是薛白梅,里面是气息凌乱的林馥馥和莫炀。 一时得不到回应,薛白梅又敲了敲门,“馥馥?” “在呢。”林馥馥勉强稳定了气息。 外面的薛白梅想推房门,却发现自己推不开,“你在干什么呢?下来吃晚饭了。” “妈……”林馥馥心跳地扑通扑通,她看着眼前匪笑着的莫炀脑袋里一片空白,支支吾吾地说:“我还有点事,你们先吃吧。” “什么事啊?”薛白梅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是不是在公司让人欺负了?” 莫炀饶有兴致地看着一脸无措的林馥馥,坏心思地低头舔了舔她的耳垂。他知道的,她的这里最敏感了,每次一吻这里都能让她轻颤。 果然,林馥馥打了个哆嗦。 下一秒的她像是一直抓狂的小猫,一边伸手捂住那个被他舔过的地方,一边推着他不让他靠近。 “没让人欺负呢。”林馥馥心虚道。 可“欺负”她的人现在就在眼前,莫炀像个爱恶作剧的大男孩,明明知道现在情况“严峻”,但他却还是故意逗她。 怎叫他能忍耐? 好容易等到她回家了,得知一切之后,他现在所有的念头只想要她。 他一整个青春期的悸动全是为了眼前这个人,怎么能叫他冷静下来。 而门外的薛白梅是越听越觉得奇怪,好歹做了林馥馥的妈妈那么多年,自己女儿什么性格她当然是知道的。 “你先把门开开。”薛白梅耐着性子。 林馥馥也是知道她妈的性格的,明白再不开门的话很有可能外面要破门而入了。 她紧急如焚,二话不说先推着莫炀躲到房间的浴室里。 浴室里有一面大镜子,清楚明白地映出林馥馥红肿的双唇。 ……刚才莫炀吻地真的很用力,她根本招架不住。 可也管不得那么多了,林馥馥关上浴室门出来,一边走一边整理,调整了一下呼吸打开房间门。 “妈。”她已经恢复了那个乖乖女的样子,除了闪躲而心虚的眼神。 薛白梅见林馥馥看起来没有什么异样倒是有点放心了,“真的没事吧?有事就跟爸妈说,我们替你一起分担。” 林馥馥摇摇头,软着声撒娇:“真的没事呀,我就是有点工作上的事要处理一下,等会儿就下来。” “好的吧。”薛白梅转身准备下楼,突然有转过身来看着林馥馥,“你嘴巴怎么那么红啊?” 好像还有点肿的样子。 外头的林馥馥使用相同的招数推着薛白梅下楼,她心虚到不行,胡乱扯了个理由:“我新买的口红啦。” 躲在浴室里的高大男人抑制不住自己的笑意,因为始作俑者就是他。 原以为早已经熄灭的悸动在现在又被重新点燃,莫炀有种偷偷恋爱要被抓包的紧张感,有些兴奋也很期待。 薛白梅是个热情又热心的人,这点莫炀一直知道。以前林家开早餐店,薛白梅每每看到他总是会端一杯豆浆给他,她也总说:“阿姨家的豆浆不值钱,但是纯天然。” 那会儿莫炀也总是借着去林家买早餐的功夫多逗留一会儿,大多数时候会听到薛白梅在喊:“馥馥啊,你还没下来吗?再不下来就要迟到啦!” 林馥馥哪哪儿都好,就是挺爱睡懒觉。冬天更是不得了,闹钟从五点半一直到六点多她才会从被窝里出来。 往往林馥馥火急火燎地从楼上跑下来的时候,莫炀都先一步离开。两人同一所学校,步行几百米都能到,但几乎很少并肩一起走。 如果可以的话,莫炀真的很想时光能够倒流,那么他会在去学校或者放学的路上偷偷牵着她的手,或者在晚上的时候偷偷爬进她的房间去吻她。那个时候肯定也像现在,偷偷瞒着家长,又开心又紧张。 这会儿薛白梅前脚刚走,莫炀后脚就从浴室里出来。他高大的身子在她粉红色的房间里,怎么拦都好像有点不太搭。 林馥馥根本还来不及说话,便被他一把抱起来按在墙上。 莫炀动作又快又猛,林馥馥吓了一跳,双手下意识攀住他的肩膀。 刚才还未结束的吻他要继续进行,这次再不能停,停下来他就要发疯。 掠夺地又快又深,林馥馥的嘴巴都要被他撞破。 “唔……”她轻轻抗议。 莫炀慢下来,轻柔地舔吻了几下之后稍微分开,他与她的额抵在一起,“说你喜欢我。” “你喜欢我。”林馥馥故意唱反调。 莫炀笑,他双手刚好在她臀部不远,伸手轻拍了一下,语气又宠又凶:“老实点。” 就是因为她的性子,害他误会了那么多年,想想来气。气得忍不住又在她唇上咬一口,但怕真的咬疼了她,又接着亲了亲。 “你放我下来……”姿势实在太诡异了,他这样抱着她,她的双脚无处安放只能被迫圈着他的腰。 “不放。”他又啄了啄她的唇,哄着似的:“说你喜欢我,乖。” 林馥馥心里酥酥麻麻的,更多的是因为这种姿势和他身上的温度,他的手还有他的唇,都让她感觉自己濒临奔溃的边缘。 而现在,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这样的话,她只觉得满身满心的委屈。 “莫炀,我喜欢你啊。”小声说完,她自己忍不住红了眼眶,“好喜欢好喜欢。” 那你呢,你也喜欢我吗? 莫炀满足地笑了又笑,他用自己的额一下一下地蹭着林馥馥的额,脸颊贴着她的脸颊。 什么话也都不想多说了,只想这样抱着她。当然,如果情况允许,他还想把她扒得一干二净的。 时间滴答滴答,林馥馥忍不住开口:“你要不要下楼一起吃个饭?” “现在?我从你房间下去吗?”莫炀一脸坏笑着问。 林馥馥连忙摇头,“不可以的!” 到时候就百口莫辩了。 莫炀放开她,匪气笑着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去吃饭吧,我等你。” “那你等会儿要吃点什么吗?” “嗯,”他点点头,“等会儿吃你。” 林馥馥满脸羞红,逃也似的下了楼。 = = = 林馥馥下楼的时候碰巧了见到林疆疆回家。 满面春风的林疆疆,这会儿正被薛白梅和林建安“围攻”。林疆疆见到妹妹,忙一脸求救的表情。 但林馥馥并不打算相救,相反,她火上浇油道:“哥,你这几天去哪儿了?你知道不知道爸爸妈妈都急死了呀。” 行啊你个林馥馥! 林疆疆扶着额,一脸无奈,“我今年二十九了,能有点自我空间吗?” “自我空间?”薛白梅二话不说上前拧住林疆疆的耳朵,“你还要意思说啊,你看看你自己都二十九了,你做的事情像是二十九岁的人该做的吗!” 林疆疆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被老妈拧住耳朵的时候也是半点火气都没有,他求饶着:“妈妈妈,有话咱们好好说,动手伤和气。” “我看跟你是没法说!”薛白梅对着这个儿子是又拧又掐的,她这一肚子的火气也就这样没了,最后气呼呼地坐在椅子上,脸上还带着笑意,“你给我说说,你这几天去干什么去了!” “找我老婆去了呗。”林疆疆挑挑眉,“你们不是盼星星盼月亮盼着我娶媳妇儿嘛,所以我自己主动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去了。” 这人说着还一副很傲娇的表情,可以说是很欠揍了。 林家二老还没有开口说话,一旁的林馥馥朝林疆疆做了个鬼脸,“那你也该提前跟爸妈说吧,害我们在家里替你担心,还以为你想不开要去干坏事去了。” 往日里,兄妹两个人怼起来那可是没完没了的。 林疆疆正想开口反驳林馥馥,被薛白梅呛了回去:“你妹妹难道说错了吗?你学学你妹妹,人家还小你五岁呢,可她从小到大就没有让我们操过心。” 林疆疆靠在椅子上,一副认命的表情。谁让他理亏呢。 “好好好,我认错。”他举双手做投降状。 薛白梅这会儿开始找重点,一脸好奇地问:“你好好说说你干什么去了。” 林疆疆饿得发慌,大咧咧伸出筷子夹了一口酥肉放进嘴里,一边说:“我上学那会儿好的一个姑娘,人现在在州南市上班。” 薛白梅想了半天,“上学那会儿?你上学那会儿那么多女朋友,到底哪一个?” “喂妈,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我上学那会儿哪那么多女朋友了?” 林馥馥在一旁也忍不住啧啧两声。 林疆疆扫了林馥馥一眼,继续说:“沈梦之和我那事已经完了,你们也都当做没有发生过,以后能做朋友做朋友,不能做朋友也不少那么一个朋友。本来我和她也是稀里糊涂的,相亲第二天就被拉出去灌酒,我自己都没有整明白呢人就说怀了我的孩子。你想我一个顶天立地又有责任心的男人能让人把孩子打掉吗?当然不能。当时是想着凑合凑合过得了。” 说着,林疆疆放下筷子,“可这双方家长坐在一起了,我就越觉得这心里发慌。我打心底里是对人沈梦之没有什么感觉的,越想越觉得亏欠人女孩子。可事情就来了那么一个转机,没想到她怀的也不是我的孩子。哈哈哈哈,这也算是两清了。” 一旁的薛白梅越听眉头皱得越深,她算是听出了这话里的重点,“感情沈梦之那孩子是设计让你当便宜老爸?” 林疆疆耸耸肩,一脸我也不知道的表情。 他没什么损失,倒是庆幸自己能从这件事情当中认清自己的心。 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已经理清,但薛白梅还拉着林疆疆在讲话。林馥馥火速扒拉了几口就借口上楼,一心系着楼上的莫炀。 莫炀睡着了。 安安静静地躺在林馥馥的那张床上。 他昨晚几乎一夜都没有睡觉,整个人心神不宁。现在兴奋激动和狂喜过后,人好像感觉特别疲乏。 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是晚霞映入若隐若现。 林馥馥轻手轻脚地进入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再小心翼翼地走到莫炀面前看着他。他半靠在床上,姿势看起来好像也不大舒服,眉头微微皱着,看起来特别生人勿进的模样。 到底已经入秋了,到了傍晚之后温度开始降低。林馥馥犹豫了又犹豫,还是决定给莫炀盖一条薄被。 正准备探身,企料一股力道将她拥入怀中,继而天旋地转。 林馥馥躺在床上,莫炀压在她。 他轻轻吮了一口她脖颈上的嫩肉,声音沙哑又低沉:“现在我轮到吃大餐了吗?” 第18章 (*^▽^*) 山雨欲来, 让人又兴奋又紧张又期待。 可始终还是害怕, 一家人现在就在楼下。 林馥馥伸手轻轻推了推莫炀, “现在不要……” 她脸颊绯红一片, 声音又软又娇又甜。 好像第一次的时候, 她也是这样的, 软软糯糯的,任他欺负,任他为所欲为。当时莫炀只当她是吓呆了, 才忘了拒绝。现在回过头来看,只觉得自己是一个混蛋。可是又很庆幸, 庆幸她是喜欢自己的。 他忍不住还是深吻,舌尖掠过她唇内每一寸。 莫炀的心里像是被一万只蚂蚁啃噬,恨不得掏出来让她帮忙挠一挠。 他停不下来, 也不想停下来。但她说了不要,他就不再侵犯。 恋恋不舍地在她肩胛轻轻咬了咬,莫炀说:“你在我肩膀咬的印子都结痂了。” 林馥馥闻言更羞了, 把脑袋埋在莫炀的身下根本抬不起头来。 莫炀轻笑,想低头再亲一亲她,谁知恼人的敲门声又响起。 脾气再好,这个时候也忍不住黑脸,更何况莫炀脾气本来就不好。他想吃口肉就那么难? 外头是林疆疆,大声嚷着:“林馥馥,开门,有话。” 林馥馥果然是想得没错, 就觉得哥哥会来找她。 这次不用林馥馥推,莫炀也知道要起身。他眉头微微皱着,说:“我先回去。” “嗯。”林馥馥跟着起来理了理自己的衣服。 她今天穿的是热裤和短袖,本来短袖的下巴都是拢到热裤里面的,现在都被莫炀给撩开了。 这画面看着挺搞笑。 莫炀一肚子的火消得也快,转身走到阳台开了门出去。他下午怎么进来的,现在就怎么回去。翻一道栏杆那边就是他的房间,虽然他现在很少在这边住。 莫家这套房子名义上是转到了亲戚底下,但实际的使用权还是他们自己的。转给亲戚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对方的孩子今年要上小学。这房子是莫易云当年买的,还是那个亲戚给他凑的一笔钱。 林馥馥见莫炀走了,才去开门。 外头林疆疆正低头玩手机,门开后他直接进来,大咧咧坐在林馥馥房间里的那个小沙发上,问她:“女孩子一般喜欢什么礼物?” “要送给我未来嫂子吗?”林馥馥乖巧地问。 林疆疆闻言挑挑眉,一脸的笑容,“嗯。” 在谈及心爱的人,林疆疆脸上的神色的确不同,这点林馥馥看得出来。 不过送礼物这件事情有点麻烦,要论情况,还要看对方所需。林馥馥一直以来是个挺细心的人,于是一一问过。 林疆疆说:“她马上快生日了,家里什么都不缺的那种,人倒是挺臭美的。” 所以林疆疆才苦恼送什么。 这么说来,林馥馥也有些为难了。 左右想不到送什么好,于是林馥馥随口说:“那大概是心意最重要,你亲手做个蛋糕送给她吧。” 怎料林疆疆闻言两眼一放光,当即放下手机撸起袖子,“行,现在就做!” “现在?”林馥馥表示想拒绝,“人家生日都还没有到,你现在做干嘛?” “小学课本里的《三只小板凳》学过吗?第一个第二个肯定不如第三个好。”所以他要提前练习。 林馥馥见老哥这一脸的真诚,一时之间也没有办法,只能被林疆疆推着下楼现场教学。 林家有个现成的烘焙室。 林馥馥三年前自学着做甜点,先是从提拉米苏入手,一步一步照着食谱做,虽然没有正统地上过烘培课程,但她自学成才,手艺不比人蛋糕店的师傅差多少。当时她工作嫌,就自己做私房蛋糕,没有门面,在微信上拉点订单。 起初林建安不太同意林馥馥做这事情,感觉没什么赚头又浪费时间。后来单子越来越多,二老见不得女儿总是这样辛苦,于是主动来帮忙,于是将自己琢磨的这点小手艺“传授”给了老爸和老妈。这一晃,也将家里原来的门面改成了甜品店,两年了,经营地有声有色的。 说起来,马上就要中秋了,接下来的日子要准备开始做月饼来卖了,有一段时间要忙活。 如今甜品店里大部分简单的甜点都是由林家二老完成,林馥馥则会动手做一些复杂的甜点,她也时不时地研究新品。像大蛋糕裱花装饰这种细致的活都是林馥馥自己亲自动手完成的,每个蛋糕做出来的造型既独特又好看。 林疆疆这个人也是一根筋,认真做起事情来十头牛都拉不住。 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林馥馥心里也急。她现在心思不在烘焙室,满脑子的莫炀。 正想着,莫炀的消息就发了过来。 yang:【在干什么?】 林小馥:【在教我哥做蛋糕。】 yang:【还要多久?】 林馥馥看了眼脸颊带着面粉的林疆疆,低头回复莫炀。 林小馥:【快了吧。】 yang:【嗯,我等你。】 林疆疆学东西一向是挺快的,不然以前门门功课都不及格的人后来也不会考上重本。林馥馥教了一遍后林疆疆基本上就都会了,但还是拉着林馥馥不让走,非得让她看最后成果。 刚好旁边有一盒樱桃,林馥馥反正想着也走不了,于是动手做起了樱桃派。 “明天国庆放假,你有什么安排?”林疆疆抽空问。 林馥馥摇头,“没有什么安排呢,不过我三号就要去上班了?” 林疆疆侧头看了眼林馥馥问为什么,正常假期要到八号才上班。 林馥馥将自己主持一档节目的事情告诉了林疆疆。 林疆疆连连点头,十分不走心地说道:“那你好好干啊。” 好容易做完了蛋糕,林馥馥想都没想直接夸奖林疆疆做得好。 林疆疆将信将疑,自己尝了一口,皱眉:“操,太他么甜了。” = = = 转眼都已经晚上九点多了。 林馥馥做好蛋糕之后给莫炀发了一条消息:【结束了。】 莫炀也回得很快:【下来,去我那儿。】 于是林馥馥拿着那盒樱桃派偷偷地溜出了家,瞒着所有人。 她知道自己很疯狂,但她一点也不后悔,拥有过便已满足。 今晚的水湘谢只有莫炀和林馥馥两人,甚至刚才一路上就只有他们两人。 单独相处时,紧张和拘束感还是会萦绕着林馥馥。 林馥馥将手上的樱桃派递给莫炀:“我做了樱桃派,你尝尝。” 莫炀抬起头,盯着她看了几秒,目光沉沉。 林馥馥先低的头,实在局促。表白后并没有让她更放开自己,相反,她还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莫炀低笑,顺手接过她手上的盒子,一并拉着她往里面走去。 “还挺烫。”莫炀拿起樱桃派尝了一口。 林馥馥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声音小的像小猫似的说:“趁热才好吃的。” 她最喜欢看他吃自己做的东西。 莫炀非常给面子的吃完一大半,末了用拇指指腹抹了一下唇角,“我最近要低糖低盐,你诚心来让我破戒的?” “不是的。”林馥馥满脸歉意。 莫炀抬眼看了一下她,“那你打什么主意?” “没有的。”林馥馥有些着急,她是真的不知道他最近要低糖低盐。不仅如此,因为知道他喜欢吃甜食,她还多放了一些糖。 看她一脸的局促不安,莫炀的喉结上下滚了滚。 他起身,去洗手。 莫炀一走,整个房间的低气压好像一下子全无。 林馥馥小心翼翼地挪了一下位置,感觉自己的双腿都要僵了。 他洗完手出来,倚在门上,又看了她一会儿。 “过来。”莫炀朝林馥馥伸出手。 他手心朝上,大掌骨指分明。 林馥馥正慢吞吞起身,企料莫炀两步走来一把拉过她将她带到怀里。 他比她高出一大截,这样抱着,她的耳朵贴在他的胸口。 扑通扑通的,好像也挺快。 林馥馥想,他也会紧张吗? 应该不会。 “林馥馥。”他喊她的名,声音沙哑。 “嗯。” “抱紧一点。” “……”她听话收紧了手臂,环着他的腰。 他抱着她在沙发上坐下,她坐在他双腿上。 裸露在外的肌肤相亲,彼此之间能感受到对方的温度,有些烫,有些地方又有些凉,有些陌生,又非常熟悉。 这样抱着,熟悉感就一点点地升起。他早前留下的味道,他的热度,全部被唤醒。 林馥馥闻着他身上的味道,有沐浴露的香味,也有这专属于他的那股味道。 过了好一会儿。 莫炀一只手揽着林馥馥的腰,一只手轻轻捏着她的下巴,整个人依旧懒洋洋的样子。 看着她像只无措的小猫,莫炀忍不住就想逗一逗,“来,亲亲我。” 说起来,她还从未主动亲吻过他。 第19章 (*^▽^*) 林馥馥的脸“唰”一下就爆红了, 连耳朵都变红了。 她看着他黑色的双眸, 见他眉梢一抬, 一副我在等你亲我的表情。 林馥馥知道自己无法拒绝, 于是快速低头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继而又重新端正坐好, 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她心跳飞快,几乎要跳出嗓子眼。很清楚明白自己刚才主动亲吻过他,他脸颊上的温度都还停留在他唇上。 莫炀皱了皱眉, 带着她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唇,说:“亲这。” 林馥馥更害羞了, 她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看他的唇,不知道该怎么主动去亲。 两人之间每一次的亲吻都是莫炀主动的,他有绝对的主导权。现在突然让林馥馥主动, 明显她有些乱了阵脚。 但是她又很乖,怕让他不高兴了,于是低头, 闭上眼睛快速在他唇上亲了一口。蜻蜓点水的吻,刚一亲完她就打算离开。只是这次莫炀没再让她逃脱,他的大掌按着她的脑后,由被动转为主动。 起先是轻舔她的唇,接着开始啃咬,最后干脆长驱直入地撬开她的唇齿。虽然已经吻过无数次,甚至之前在她房间里的时候就没有少吻,但是每一次接吻都让莫炀沉迷。 他喜欢接吻, 从始至终只有和她一个人接过吻,第一次便深深爱上不可自拔。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认为自己可以破接吻吉尼斯纪录。可他总是会想要更多的,不仅仅只是接吻。 林馥馥几乎化成了一滩水,仅有的意识是伸手牢牢扯住他胸口敞开的衣襟。 吻着便一发不可收拾,莫炀索性就着这沙发上开始品尝饕餮。 “真甜。”他抽空抬起身子亲了亲她的唇角的晶莹。 林馥馥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说樱桃派甜,可莫炀却没有给她足够思考的时间。 房间里很安静,一点点小声的喘息都能够无限放大。 林馥馥压抑着自己,怕被人听到,也怕他会不喜欢。 可后来不知不觉的她就开始如小兽似地呻.吟,莫炀非但没有任何阻拦,更是在临界点的时候让她差点失声尖叫。 足足像是过了几个世纪轮回。 月升日落,四季交换。 莫炀的额角带着薄汗,他撑起身子在她上方问:“舒服么?” 好看的双眸内情.欲还未退去,却也带着满满的柔情。 林馥馥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回答,害羞地点点头。 她每一次都很舒服,除了第一次有点疼,可也就是一点点的疼,她能够接受。 莫炀在这件事情上很温柔,一点也不像他凶巴巴的外表。他可以一点点细细吻她,告诉她不要害怕不要紧张。他让她放松,让她看看他,看看他的所有。 林馥馥总是想拒绝却又不想拒绝,她被他带着一起沉沦,只想和他融为一体。 “等会儿再让你舒服。”他总是能把那么色气的事情说的一本正经。 可林馥馥脑袋里却不自觉想起他刚才在她身上做的事情,一时之间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她睁着圆圆的大眼,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莫炀笑着轻轻揉了揉她的发,顺手扯了被子盖在她的身上,继而下床。 他拿起落在一旁的手机拨了个号码,林馥馥听到他在叫餐。 运动消耗的体力太多,需要补充。 “嗯,酸的,辣的,其他你随意。”他说着侧头看了眼她,那个小小的家伙躲在被子里就露出一个脑袋,可爱的模样让他的心都要融化了。 他拿起落在沙发旁的浴袍随意披在身上,懒洋洋却又一脸英气。林馥馥看过他穿戎装的片花,是那部他自导自演的电影《战墨》里流出来的,剧照里他脸上沾染了污渍,可眉宇间依旧是那么夺目。他似乎穿什么都好看,不穿也好看…… 莫炀好看的身子就在自己的眼前,传说中的八块腹肌,还有马甲线,让无数人为之疯狂。大概是因为健身的原因,他的肩膀好像更宽了一些,远远看着像是一座大山。 林馥馥有那么一刻竟然分不清楚这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她闭了闭眼,迫使自己更清醒一些。 偌大的房间,单独面对莫炀时的林馥馥总是有几分逼仄。 这种感觉大概是长年累月形成的,一直以来他在她的心中像是遥不可及的太阳,那份光芒总让她无处遁形。 在莫炀的面前,林馥馥真的太过普通。从小追他的女孩子几乎可以说从家门口排到巷子口,那些一个比一个耀眼夺目的女孩,无时无刻不让让林馥馥觉得自己不过是个丑小鸭。 见过莫炀无数次拒绝别人的样子,于是林馥馥将自己内心的那份喜欢深藏,她怕自己说出口后也会像其他人一样被他拒绝。 更何况,她还比不上别人。 可现在说出口了,依然还是没有安全感。 叫餐结束。 莫炀转身朝林馥馥走过去,问:“要泡个澡吗?我去给你放水。” 林馥馥连忙摇头,“我自己来。” 只是容不得拒绝,她人已经被腾空抱了起来。 = = = 已经凌晨一点多了,时间也不知为何过得那么快。 也就吃了点东西,做了……三次吧。一次在沙发上,一次在床上,一次在浴室里。 林馥馥正恍神的功夫,莫炀伸手捏了捏的脸。 他说:“喂,在听我说话没?” 林馥馥老实地摇摇头,样子却很无辜。 “在想什么?”他凑近她笑,“还想要?” 林馥馥脸一红,头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没有的。” 太多次了,虽然感觉不错,但始终是会累的,而且他更累。 莫炀不再打趣她,不知道何时他手里多出了一个小礼盒,递到她的面前,说:“送你的。” 林馥馥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当着他的面打开盒子。 是一条项链。 “丑是丑了点,不过心意最重要。”莫炀也不知为何要多嘴说那么一句,然而他说不出口的是,这项链是他亲手做的。 林馥馥小心翼翼地将项链收起来,说:“我很喜欢。” 会当成宝贝一样喜欢。 只要是他送的。 莫炀大概早就忘了,第一次见面时她送的那套文具用品,她都还保存地妥帖。她舍不得用,因为是他送的。 眼下两人躺在床上相互依偎,享受着短暂的宁静和温存。 静了一会儿,林馥馥突然很轻地说了一句话。 呵气似的,莫炀没有听清。 莫炀闭着眼睛埋在林馥馥的脖子上,张口轻轻咬住她,“嗯?” “你这个国庆有什么安排吗?” 莫炀松了口,懒懒地,声音哑哑地说:“明天要去北京录节目,要连着录制几天。” 那档音乐节目,他现在是导师。而接下来他的行程也很满,因为要举办自己的巡回演唱会不说,还要监督电影《战墨》的后期制作,紧接着又是新专辑的筹备……连轴转,停不下来。 “哦……”国庆也没有休息啊。 林馥馥明白他忙,十分理解,却也有点心疼。他好像总是那么忙,从年少时代到现在。知道他要为叔叔莫易云还赌债后,林馥馥更加心疼他。 又安静了片刻,就在林馥馥快要睡着的时候,听耳旁莫炀在问:“睡着了吗?” 林馥馥睁开眼,睡意朦胧地看着他。 莫炀笑微微的,他撑起身子看着她,说:“我四点要起床赶飞机。” 林馥馥下意识拿起旁边的手机看了眼,“都一点半了。” 她有些心疼地看着他,也就是说,他就只有两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了。早知道他国庆还要忙,那她就不让他等一个下午了。 莫炀点点头,目光皎洁,“所以要抓紧时间。” 还不等林馥馥反应的时间,他就一把抱起她让她躺在自己的身上,“这次换你来。” …… 早上七点,清晨的阳光已经迫不及待地透过纱帘照耀进来。 林馥馥睁开眼。 昨晚月朗星稀,没有开灯的房间内透漏进一抹月光,还是一轮弯弯的月亮。 后来莫炀索性就将窗帘拉开,他弥足地抱着她,说是一起赏月。林馥馥是很想和他一起赏月的,但实在是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莫炀早上离开的时候林馥馥根本不知道,因为她累得已经毫无知觉。 这会儿林馥馥也挣扎着爬起来,企料整个人像是散架了一般,双腿间也有些火辣辣的疼。 林馥馥这个人平日里缺乏运动和锻炼,像昨晚这种激烈的运动,对她来说简直就像是跑了马拉松。 她坐起来,看到床头上留有一张小纸条。 是莫炀留下的,他写了一句话: 早安,感谢昨晚的款待。 炀。 林馥馥的脸蹭一下的就红了。 第20章 (*^▽^*) 林馥馥看着这张字条, 字迹苍劲有力, 言语干脆利落, 很像他的风格。莫炀上学时候练过书法, 所以字写得一直很好看。这点林馥馥是自愧不如的, 她的字勉强算是端正, 但总是写得很小很小。以前学校里书法比赛,莫炀也参加过并得过一等奖。学校橱窗里展示着他的作品,小小年纪写得一手好字, 谁能不喜欢。这点到了娱乐圈就更加难能可贵,好几次莫炀因为自己写的字而上了热搜。 林馥馥没有将那张小纸条扔掉, 而是放进了自己的包包内。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遗憾的是,至今她还没有一张他的签名照。 她穿好衣服下了床, 光着脚往浴室走去。 她在洗漱台前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模样,脂粉未施的脸胜在皮肤好所以还挺不错。她其实不太喜欢自己的嘴巴,樱桃小嘴说的就是她, 总感觉太小了。 无意间看到自己脖子上戴着的项链,她的心里一阵甜意,这是莫炀送给她的。这条项链看起来有点粗糙,不像是专卖店里的款式,有种独一无二的美。吊坠是一片银杏叶的形状,很小,很精致。 掌心贴在锁骨上的项链上摸了摸,她转身下了楼。 这里很大, 也很冷清,不过采光不错,所以不会让人感觉到孤寂。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屋子里一片金灿灿。 房子主人不在林馥馥也不便多留,于是洗漱完毕之后便打算离开。然而就在林馥馥打算关门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猫叫。 她以为自己是幻听,正打算迈开脚步,然而又听到叫声才确定屋子里有猫。 哪里来的猫? 不记得这里有养猫啊,而且莫炀好像一直没有养宠物的习惯。 林馥馥循着声音走去,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可猫叫声却时不时发出来,还是那种小奶猫的声音。她不死心继续找,终于在房子外面的花园一角里找到了一窝的小奶猫。 母猫大概是外出去觅食了,这里只有一窝小奶猫。一共有四只,全是纯白色的小猫,看得人心都要化了。林馥馥一直以来都挺喜欢小动物,小猫小狗自然是更喜欢。但是家里是不允许养带毛的宠物的,因为林疆疆会过敏。 林馥馥心想估计这是流浪猫在这里下的仔,这个地方隐蔽,还真的不容易让人发现。反正今天也休息,她就坐在这里等了等,看看母猫什么时候会回来。可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母猫回来,林馥馥转念一想她在这里母猫可能也会害怕而不敢前来,于是想想还是不做打扰。 正准备离开,放在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莫炀。 莫炀这会儿刚下飞机,直接就给林馥馥拨了个电话:“起床了?” “嗯。” “怎么不多睡会儿。” “不早啦。”太阳都晒屁股了。 那头笑,“现在在干什么?” “我准备回家了,不过我刚才在你家花园看到一窝小奶猫,超级可爱的。” 莫炀疑惑,“我没有养猫。” “我知道,我估计是流浪猫。” “嗯。”那头的他嘴角弯弯,“说起来,我的背上,手臂上还有脖子上全是抓痕,不知道是哪只小野猫抓的。” 林馥馥的脸唰一下爆红起来。 昨晚情到深处,她的确是牢牢攀着他。 “对不起。”林馥馥不免想到,她的身上好像也都是他留下的印子。 “你是那只小猫吗?”莫炀问。 “我……”林馥馥不知道怎么回答,声音倒像是在猫叫。 莫炀低笑,声音通过声波传来性感到不行,“昨晚我有点没控制住,你身上有什么地方不舒服的么?” 林馥馥捧着手机又往角落里挪了挪,双腿之间其实还有些疼,她摇摇头说:“没有。” 他的声音好像更哑了,“怎么那么经不起折腾?我这才要了几回?” “够多了……” “那怎么行,以后天天要你怎么办?”莫炀由衷地说,“还是要多锻炼锻炼身子。” “喔。” 幸而他人不在眼前,否则林馥馥不知道怎么面对。她现在恨不得捂着自己的脸,已经滚烫得不像话了。 电话挂断,莫炀让林馥馥先别走,他给她叫了车。 水湘谢这一代不好打车,莫炀是让朱嘉上过来送林馥馥回去的。 林馥馥见到朱嘉上还挺不好意思的,轻轻地打了声招呼:“朱大哥,你好。” 她简直乖巧到不行,脸上粉嫩粉嫩的,整个人充满了少女的气息。 朱嘉上笑哈哈的,“国庆节快乐呀。” 这么一说林馥馥更加不好意思了,国庆节的大清晨还让他来送自己回家,太过意不去。 不过林馥馥不知道的是,原本朱嘉上可是要跟着莫炀一起去北京,可现在因为林馥馥能留在烽市,算是变相放假了。 一路开出来,两旁的风景都很好看。 林馥馥看着窗外,和朱嘉上聊聊天。 朱嘉上身上有一种很亲切的魅力,总是让人觉得很放松。 “对了,莫爷那次上热搜和女孩子一起吃宵夜,其实是你吧?”那次朱嘉上没有跟在身边,也是看了热搜才知道的。不过不用猜他都知道事件的女主角是谁,忍不住还是想问一问。 林馥馥点点头,“那次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你别这么说,莫爷才内疚。他现在一个公众人物言行都要注意,每次出去办活动的时候都要事先审批,你知道的,一些粉丝比较疯狂,容易引起现场混乱。” 一个人身上该有多大的光环,让那么多人追随。 莫炀的那次热搜时间几乎在娱乐圈一阵动荡,林馥馥不知道的是,因为他的热搜,几个娱乐公司和经纪公司的股价都发生了动荡。 这是莫炀的时代,他被打造成一个全能巨星,做任何事情其实都已经不再代表他自己。 林馥馥似懂非懂,她能够明白莫炀的身份,所以知道他现在是不被允许谈恋爱的。她不知道两个人的关系能够维持多久,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她甚至都不敢想将来。 突然一阵急刹车,也将她的思绪打断。 朱嘉上惊叫了一声:“这猫在半路上找死啊!差点害我破了杀戒。” 他说着按了按喇叭,但是这猫还是瘫在路上不为所动。 林馥馥顺势看过去,就见一只浑身雪白的猫。这猫显然已经成年,但看起来十分虚弱。不由的,她下意识就想到了莫炀家花园里的那一窝小奶猫。 朱嘉上见这猫不打算挪威,于是挂倒挡准备往旁边开。 林馥馥忍不住让朱嘉上停一下,“我下去看看可以吗?” 她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但希望这种预感不会是真的。 朱嘉上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停了车。 林馥馥下车,朝那只猫走去。 靠近了,才发现那只猫的嘴里在流血。 母猫是很容易让人分辨的,它的肚子松松垮垮,还有涨起的乳.房。林馥馥几乎下一秒就能确定,它就是那窝小奶猫的妈。 朱嘉上也跟着下来,他看了眼这只猫,说:“估计是被人撞的,大概要死了。” 奄奄一息的样子,好像是撑不了多久了。 林馥馥鼻头突然有些酸酸的,她刚才忘了跟朱嘉上说的,“莫炀家的花园里有一窝小奶猫,应该是它的。” 莫炀很少来水湘谢住,所以花园也几乎不怎么打理,能让猫当做临时的港湾不足为奇。不过水湘谢这里高档,野猫什么的几乎很少。 林馥馥蹲下来摸了摸这只猫,转头对朱嘉上说:“能把它带到花园里吗?让它见一见小猫,最后一面。” 朱嘉上也心软,眼前这只猫还没死,不过看起来是要死了。他伸手将猫抱起来,打开车门放在了后座的地毯上。 出来才不过几百米,都还在水湘谢的范围之内,他们很快驱车到了家。 车子一停稳,林馥馥就急急忙忙去抱着猫下车。林馥馥全然不顾脏,也不不怕猫嘴里流出来的血,抱着它直奔刚才看到小奶猫地方。 小奶猫们还在叫,似乎感觉到妈妈靠近一般,叫得声音更大了。林馥馥小心翼翼抱着母猫放在那窝小奶猫旁边,很快的,小奶猫们一个个虎头虎脑地转过来吸.奶。 一个个小奶猫看起来饿了很久,每一只都准确无误地找到一个乳.头吮吸。而一旁的母猫则奄奄一息,她呼吸起伏着,渐渐又弱了下来。仔细一看,母猫的眼角似乎都流出了眼泪。 林馥馥本也算是一个感性的人,看着眼前的画面也跟着红了眼眶。 饶是朱嘉上一个大男人,这会儿也跟着动容,“真可怜啊。哎。” 他们就这么紧紧地看着,一直到母猫没了呼吸。 母猫最后还是死了,闭上了双眼,嘴角带着血。血迹染在她白色的毛上,也沾染了一些在白色的小奶猫身上。 而小奶猫们全然不知自己的妈妈已经断了气,还在吮.吸最后一口奶水。 就那么短短的几分钟,林馥馥见证了一个生命从生到死。虽然不过是一只野猫,可给她心灵上的冲击是巨大的。 林馥馥早已经泪流满面,她伸手摸了摸那只母猫,确定它没有了呼吸。 朱嘉上叹了口气,说:“我把这猫埋了吧,后面就有一块空地。” 林馥馥点点头,跟着朱嘉上一起去把猫给埋了。 有些生命来过这个世上,没有人会记得它。它们悄悄地来,悄悄地去,在原本属于自己的一方乐土上生活。 他们花了十几分钟将猫埋葬,没人说起,甚至不会有人知道它曾存在过。 回到花园里,林馥馥看着那一窝嗷嗷待哺的小奶猫。它们刚吃饱了奶,这会儿都乖乖地在睡觉,看起来好乖好乖。 可是它们不知道,它们的妈妈刚刚离开了这个世界。 林馥馥的眼眶从始至终是红的,但她没有大声哭,只是默默地感受这份悲伤。想到这几只小奶猫的以后,她转过来一脸期盼的眼神看着朱嘉上说:“他们现在该怎么办?” 她语气里有焦急也有彷徨。 朱嘉上想了想:“要不你打个电话给莫爷,看看他能不能收养这几只猫。” 林馥馥点点头,赶紧拿出电话。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给莫炀打电话。 那头的莫炀正在化妆间,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忍不住嘴角一弯。 他接起电话,就听到那头林馥馥带着哭腔的声音:“莫炀,你可以收养那几只小猫吗?它们刚刚没有了妈妈。你收养它们好不好?” 她的声音听得他心都要碎了,即便是要让他掏出心肝他也能做到。 第21章 (*^▽^*) 莫炀答应了林馥馥让那些小奶猫入住他的家。 他本身算不上喜欢不喜欢养小宠物, 小时候是没有时间养, 后来因为一次工作接触过觉得那些毛茸茸的宠物很可爱, 但他工作的原因四处跑也不方便养, 所以从来没有养过。 林馥馥倒是很想把小奶猫们带回家去养的, 可是一想到林疆疆过敏还是算了。况且她一时半会儿要去解释这些猫从哪里来的也麻烦。 因为莫炀的家里每天都有钟点工过来清理, 所以也就可以顺带照顾这几只小奶猫。 养猫的前几天林馥馥自然是要操心一点的,因为小奶猫都还没有断奶,只能人工喂养。她去了一趟宠物医院了解情况, 顺便也将小奶猫的奶粉和奶瓶之类的用品买到手。 林馥馥虽然没有养过猫,但刚好同事周小琴有养猫的经历。她根据周小琴的指示买了猫窝, 猫砂还有一系列的东西,总算是把事情给办妥。 忙活完毕之后,林馥馥拍了一张四只小奶猫的照片给周小琴, 那头周小琴激动不已。周小琴是爱猫之人,对她来说能撸猫就太幸福。 周小琴:【小猫咪也太可爱了吧,(*▽*)看得我的心都要化了。】 小奶猫们隔着玻璃在眼光下, 还有伸懒腰的模样,的确太惹人爱了。加上林馥馥拍照的时候加了个滤镜,看起来更加梦幻。 林馥馥刚刚把见到小奶猫的过程都跟周小琴说了,周小琴也是感慨不已。不过周小琴抓住了林馥馥话里的重点:【你家什么时候有花园了?】 林馥馥心虚,随便扯了个慌:【不是花园,是花坛那边。】 周小琴:【哦哦,那也是有缘了。】 周小琴:【对啦,这个国庆我参加了高中同学的婚礼, 啊,我也想谈恋爱想结婚了。】 周小琴:【婚礼上美妙的场景太容易让人感触了,即便是我一直嚷着一个人也挺好,但有时候难免也会想着,有些事情两个人做是不是更好?两个人看电影,两个人做饭,两个人吃饭,两个人打闹。】 林小馥:【谈恋爱应该很美妙吧?】 她长那么大还没有谈过恋爱,学生时代一直是乖乖牌的林馥馥不可能会谈恋爱,加上心里有暗恋的人,别人更走不进她的心。 其实林馥馥也曾想过的,她要学会慢慢忘记莫炀,再找一个是和自己的男孩子谈一场恋爱,结婚,生子。然而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莫炀却闯入了她的世界里。 周小琴:【对了,你上次试镜说的暗恋对象,现在还喜欢吗?】 林馥馥诚实回答:【喜欢。】 甚至,好像越来越喜欢了。 以前的莫炀对她来说遥不可及,现在两个人有过最亲密的接触。他比她想象中的要温柔,要霸道,也更让她喜欢。 周小琴:【那你想过让他变成你的男朋友吗?】 林馥馥没有回答。 看着自己手机里和周小琴的聊天记录,突然感觉自己这个做朋友的很不厚道。她知道一个谎言后面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但是她不知道怎么开口跟周小琴说她和莫炀之间的关系。 况且,她现在和莫炀之间算是什么呢?她能把莫炀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么?她不敢想的。 想了想,林馥馥转头也给莫炀发了一张小奶猫的照片。毕竟小猫们现在住在莫炀家里,莫炀才是主人。 林小馥:【今日份新鲜出炉的成长靓照,我问过医生,它们再有一周半就可以断奶了。】 yang:【这一窝猫崽子,牢你费心了。】 可对莫炀来说,比起这窝小猫,他更在意的是在他家的林馥馥。 这两天林馥馥都有往他家跑,他自然是让朱嘉上把家里的钥匙给了她。这让莫炀莫名有种感觉,林馥馥是这家的女主人,而他是在外奔波工作着急回家见老婆的男人。 林馥馥捧着手机圈着推坐在地上,笑着回复莫炀:【是我给你造成的麻烦才是。】 yang:【我麻烦什么?】 他人都在北京,什么都没动,没喂过奶,也没清理过猫屎。而林馥馥就像是一个新手妈妈一样的忙里忙外,还要定时给这些小猫喂奶。莫炀想到这个画面,不由也开始多想。未来他们要是生了孩子,他一定不让她那么劳心劳累,喂奶换尿不湿这种事情就应该让他大老爷们儿来做。 想着,莫炀竟然还笑了。 一同和莫炀录制节目的几个导师见莫炀在笑,以为他在手机上看到什么好笑的段子,忍不住问:“什么那么开心的?” 莫炀抬起头,眼角都还是笑意,与他做导师时的严肃形成鲜明的对比。 他笑着说:“看到一只小奶猫,很可爱。” 这两天林馥馥基本上没在自己家呆着,都在莫炀这边。家里爸爸妈妈以为她是国庆节和同事们出去玩了,林馥馥也没有多说什么。 明天林馥馥就要开始《甜心时刻》的第二期节目录制,剪辑部的同事们今天都已经在上班,忙着剪辑第一期的节目好在中秋节准时上线。有个同事给林馥馥发了一段她和莫炀的小片段,镜头里她和莫炀默契配合,看得人心里直冒粉红泡泡。 = = = 中秋将至,林馥馥在手机上接的订单越来越多,月饼节就要来了,最多的单子就是月饼。 清明是青团,端午是粽子,中秋是月饼。 中国人对食物的执着,几乎每个传统节日都能找到相应的美食。 早上刚到公司不久,剪辑部那边来了个人喊林馥馥。说是第一期《甜心时刻》已经剪辑好了,让去看。 林馥馥带着小小激动的心情去看片子,都有些不敢置信这个人和莫炀一起做节目的人就是自己。 视频里的她和莫炀一起制作甜点,看起来竟然有几分默契。剪辑手也十分厉害,有些镜头突出美食画面,看得人直吞口水。 节目时长二十多分钟,基本上就是取其中最精华的部分。 乍一看,林馥馥在镜头上的表现十分不错,竟然还衬得一旁的莫炀像个观众。 一旁韩咹咹助理的手不知何时拍了拍林馥馥的背,待林馥馥转头,就见她一脸欣慰的笑容。 “我就说没有看错人。”韩咹咹朝林馥馥挑了一下眉。 精致的人,连眉毛的轮廓都描画地无可挑剔。 林馥馥有些腼腆地笑,对于韩助,她心里是感激的。 前段时间,以前工作的一个前辈也给林馥馥发了一条消息,大致问她现在工作如何,依旧关心。 林馥馥大学一毕业就来杂志社工作,那个前辈也帮了她不少的忙。自从前辈辞职以后,而今两人已三年未见,但每逢节假日林馥馥都会特地给那个前辈发一条消息,内容都是近况以及问好。 增人以桃,人包之以李。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林馥馥始终相信,真心换真心,你对别人真诚,别人也会回报以真诚。 《甜心时刻》第一期节目会在中秋节当天正式上线。算算时间,离现在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了。 在此之前,一切宣传工作都不能少。 剪辑部的同事将节目剪辑结束后,第一时间将预告发上网。 节目有关莫炀,yobu杂志社的官方微博的转发量在短短一个一个小时内就破万,实在不得不感叹莫炀的巨大影响力。 而与此同时,第二期的节目也要在今天进行录制。 这一期节目的主题是制作牛轧糖,嘉宾则是影后沈清秋。 几年前沈清秋还活跃在大银幕上的时候,三天两头就是她的新闻版面,毫不夸张地说,那时候她的风头是无人能敌。后来她嫁入豪门,小道上关于她的消息也是层出不穷,三天两头不是她老公出轨就是她被赶出豪门。 如今沈清秋突然复出,又成了实时话题。因为吃饱了没事干的网民更愿意相信,沈清秋这是豪门梦破碎才会出来工作。 同样是在化妆间内,林馥馥与沈清秋见面,却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原因大概是和沈清秋身边那个小男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小男孩莫约四五岁的模样,毫不夸张地说,他长着一副人神共愤的盛世美颜。大眼睛高鼻梁,嘴巴粉嫩,脸蛋圆圆,林馥馥光是看一眼就抑制不住心里对他的那份喜爱。 “妈妈妈妈,等会儿我能上节目吗?我也想做牛轧糖。幼儿园老师都没有教过我们做牛轧糖呢。我学会了做牛轧糖就去给小董炫耀,她肯定会觉得我很厉害。”小男孩拉着沈清秋的衣袖,一下一下地晃着。 沈清秋正在化妆,前前后后有好几个化妆师跟在她的身边。 她无奈地看了眼小男孩,说:“都说了不可以的,你再多话,晚上让你爸罚你做俯卧撑。” 小男孩听到爸爸两个字惊慌失措,立即捂住自己的嘴巴不再多言。 可人不是省油的等,知道找妈妈没用,转而来找林馥馥。 “姐姐姐姐,我听说你要教我妈妈做牛轧糖诶,那你肯定是天下无敌第一厉害吧。”小男孩转而又开始扯着林馥馥的裙摆,一脸乖张。 林馥馥忍不住蹲下身,对他说:“对不起,姐姐没有你口中说的那么厉害呢。但是牛轧糖是我自己学会做的,姐姐的一个朋友非常喜欢吃。” 小男孩一听,更加认定了林馥馥,“你居然自己学会做的?那你比天下第一还要无敌厉害。” 林馥馥被说笑:“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男孩说:“我叫周舟,名字是我爸爸取的,对了,我爸爸以前是个军人哦,是保卫祖国的军人。可惜我爸爸后来为了继承爷爷的事业,就不当军人了呢。而且爸爸现在每天都好忙啊,他只会亲妈妈,都不会亲我。” 眼前的周舟,大概就是那种所有当妈妈做梦都想生的那种孩子。 真是天真的孩子,长得可爱不说,又那么活泼,小嘴甜的不得了。 沈清秋无奈摇摇头,对林馥馥说:“你别理他,这家伙的嘴巴一天到晚跟机关枪似的怎么都停不下来。” 周舟一听妈妈这么说自己,气得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拿出pad看起来,“我晚上一定要去跟老爸告状,再让老爸骑在你的身上让你啊啊叫!” 说完,耳机一戴,两耳不闻窗外事,专心看起自己最喜欢的《萌鸡小队》,虽然这个动画片他已经看了不下十次了。 可周舟的这番话却听得一个化妆间里的人各个面红耳赤。 林馥馥要是几年前肯定不会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但今时不同往日,她也是有亲身经历的人,当然明白这话里的含义。 沈清秋气得牙痒痒,但也只能故作淡定。私底下偷偷给老公发了一条短信,那叫一个委屈啊没脸见人啊不想活了啊。 没一会儿沈清秋的老公来电。 她这会儿不方便放在耳朵旁接听,干脆就开了免提。 林馥馥以前在娱乐版面看过沈清秋的老公一眼,传闻她老公是某某富豪的公子,身价不菲。但是照片上那男人的样子太过模糊,实在看不清楚。 好奇自然是十分好奇,能将沈清秋这样一个尤物收入囊中的男人,一定在某些方面十分出色。大众更愿意相信,沈清秋是看中那个男人家里的钱。 电话接通,那头喂了一声,说:“又让儿子欺负了?” 磁性又好听的声音,简直可去当声优。 沈清秋哼了一声,“你们两父子一个个都那么讨厌啊。” 那头低笑,顺着她:“嗯,都讨厌。” 又说,“什么时候录制结束?我来接你们,嗯?” “我不知道。” “清秋。”那头声音温温的,可那种宠溺,隔着电话都能让别人感受到。 化妆师正在给沈清秋贴假睫毛,只听她慢吞吞地说:“怎么也要两个小时吧。” “好,那我早点忙完。” “我才不信,你昨晚回家都九点了,还说要早点回家陪我和儿子的。”语气里满满的委屈。 人前气场强开的沈清秋,居然会以这样小女人的姿态撒娇,这是林馥馥所没有预料到的。而她和她老公的对话,却是真正展现了什么叫撒娇女人最好命。听得出来,电话那端的男人是如何将她捧在手心里,事事都以她考虑。 林馥馥没有继续窥探别人的隐私,转而离开了化妆间。 羡慕和嫉妒是有的,毕竟,她也很想能够这样对着一个人撒娇。也很想有一个人能够万事都以自己为先……她甩了甩脑袋,不让自己继续想下去。 人真是贪得无厌,得不到的时候想要,得到的时候想要更多。 林馥馥不想自己变成这样一个人,这样只会越来越不快乐,越来越患得患失。 节目录制开始之前林馥馥和沈清秋再对了一次台本,十分顺畅。 考虑到儿童不宜多糖,所以这份牛轧糖里的糖分减半,所采用的食材都是最天然的。林馥馥随机应变,在原本的脚本上多加了一些关于孩子的话题,果然让沈清秋更有兴趣。 沈清秋这个人外表看起来嚣张跋扈,但是人非常好相处。 于是这期节目录制地十分顺畅,原计划两个小时完成,还真的没有超时太多。 整个节目组对沈清秋毕恭毕敬,深怕半点怠慢。 只是沈清秋临走前工作人员问起,才知道她会来参加这个节目的录制是因为莫炀。 沈清秋对导演说:“是莫炀极力推荐我来的,这家伙把你们的节目夸得天花乱坠,害得我也十分好奇。” 她走时拿着手上那份牛轧糖,亲自过来对林馥馥说了声谢谢,“加油哦小家伙,听莫炀说你胆子小,我看你倒是挺不错的。” 林馥馥腼腆地笑了笑,乖巧地惹人爱。 今天的加班也算是完成,林馥馥收拾完东西准备离开,恰好在电梯里遇到了师兄张恒。 看到林馥馥,张恒十分欣慰。 今天林馥馥的表现张恒都看在眼里,相较起上次,这次她进步很多。 张恒对林馥馥笑了笑,直接了当地说:“走吧,我请你吃饭。” 林馥馥哪敢,“要请也是我请师兄,上次的事情还多亏你帮忙。” 两人推拒好几次,张恒摸摸自己的肚子,笑说:“不管谁请,我的肚子已经在抗议了。” 林馥馥连忙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两人最后决定去一家新开的中餐店解馋。 林馥馥开上自己的小polo,怕车里气氛太拘谨,于是打开了电台。 今天是国庆小长假的第三天,新闻报道到处都是各种游玩,林馥馥心痒痒的,想去又去不了,于是又换了一个电台。 “……经纪公司作证莫炀与苏忆云恋情,称两人因《战墨》生情。莫炀如今是娱乐圈顶级流量,不仅能词曲创作,又能导演电影。而苏忆云也潜力无限,年仅二十岁便拿下国际影后,风头无人能敌。这两人可谓天造地设,男才女貌……” 林馥馥听得稍有些失神,突然一声“小心”,她还没反应过来,继而受到一阵剧烈的撞击。 第22章 (*^▽^*) 很不幸的, 林馥馥追尾了。 这顿晚饭注定不能吃得痛快。 林馥馥没有处理过相关事宜, 整个人先是一阵慌乱, 但随即冷静下来。 张恒紧张地靠过来查看她的情况, “人没事吧?有没有哪里撞到了?” 刚才林馥馥走神那一下, 脑袋撞在方向盘上可是结结实实的。张恒虽然眼疾手快, 但也没能保护到她。 林馥馥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说:“没事的。” 她和张恒一起下了车,主动去找前面的车主。 但运气不好的是, 这辆车的车主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这男性车主年龄莫约四十上下,啤酒肚, 地中海,个头和林馥馥差不多。 只见他气冲冲地下车,指着林馥馥大声道:“怎么开车的啊?有没有长眼睛啊?这里都能追尾?你驾校毕业没有的啊?不会是无证驾驶吧?” 一连好几个问题, 让林馥馥哑口无言。 林馥馥不能否认自己的确是走神了,连忙赔礼道歉。 可对方仍不解气,说:“我这车才买没多久, 你就给我屁股上这样一撞,傻逼啊你。” 林馥馥的姿态低到不能再低:“我车有保险的,一定会给您做好赔偿工作。” 但对方却又一次骂人:“赔偿你妈b呢赔偿,我缺你那点赔偿吗?” 那头正观察辆车情况的张恒闻言一步走到林馥馥面前。 张恒比那男人足足高出一个脑袋,气势上也是,他盯着该男子看了眼,不急不缓道:“麻烦你将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说什么啊?”男人有点心虚, 下意识后退一步。 “嘴巴放干净一点,不是不敢打你,是打你怕脏了手。” 刚才那男人说傻逼两个字时张恒就忍住想要上前揍人的冲动,真要动起手来,张恒这一米八的大个子,显然很容易将人撂倒。 那男人看看自己不是张恒的对手,只能认倒霉,“好了好了,懒得多说,快怎么解决吧。” 张恒说:“我先看看。” 林馥馥没有处理过这些事情,只能给哥哥林疆疆打了电话,把事情大致和林疆疆说了一下。 那头林疆疆忙问:“你人呢?有没有什么事?” “没有,我就脑袋磕了一下,现在有点疼。” 林疆疆像是松了一口气,“疼死你算了。” 接着劈头就是一顿骂,“你不是说自己开车最小心的么?最近看你整个人的心思都不知道在哪里。” 林馥馥郁闷,“哥,你能不能别讲这些没用的,你真的让人觉得很讨厌。” 她直接挂了电话,眼眶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红了。 这个时候的林馥馥站在围观的人群中间,感觉自己孤立无援。 她这辆小polo是二手的,当初买来开一是因为自己是刚学会驾照的新手,二来也是为了上班方便。她这个人做事一向都是小心的,若不是刚才那一分神。 想到刚才广播电台上听到的新闻,林馥馥的心更像是被针扎过似的。 因为这里的小事故,路上围了一些群众。林馥馥感觉自己的耳边全是吵闹的声音,好像自己置身在茫茫的大海上。 这个时候,张恒绕了过来,他站到了林馥馥的面前。 他看着她,柔声说:“我看了下对方车的情况,后面的保险杠估计都要换,加上喷漆等一系列的维修金额大概不会是少数目。这事我们全责,现在我给交警打电话。” 林馥馥全程一脸茫然地看着张恒,只知道点点头。 她看着张恒当着自己的面给交警打电话,交代事故地点,又转头对对方司机交谈。 在一番交谈中,张恒不知为何突然和这个司机开始说笑起来。 张恒给该男子发了一根烟,两个人都把车从路中间开到一旁不占道。 路上围观群众渐散,司机走过来对林馥馥道了一声歉,说:“小姑娘,刚才我态度不好,不过你男朋友人挺不错的。” 那司机说自己这车是进口,国内买不到相关的配件,加上他最近心中有些未解之郁,所以刚才他才有些激动了。 林馥馥看了眼背对着自己在抽烟的张恒,心里的感激已经不是三言两语能形容。 接下去处理的过程还算愉快,因为全程都是张恒出面,林馥馥什么都不懂只是跟在他的身后。 交警很快过来,没有任何纠纷地将事故全责判给了林馥馥。 保险公司继而也派人过来,这件事处理地十分顺利。 林馥馥一脸茫然地站在张恒的身后,忽而听到有人在喊自己。 “馥馥?”那人先是不太确定,后几步走过来站在林馥馥面前,“还真的是你啊。” 林馥馥抬起头,看清楚眼前的人,“江湛寒。” 江湛寒是陪着朋友一起来的,他今天打扮还挺休闲。他指了指林馥馥的车,说:“你把人车碰的?” 林馥馥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嗯。” “对方是一辆进口车,维修起来有些麻烦,时间可能也会有些偏长。不过你到时候只要拿对方的账单来报保险即可。”江湛寒将重点一一与林馥馥指出。 都说出门在外有个熟人好办事,以前林馥馥没有这个觉得,可今天却深有感触。 江湛寒又和林馥馥说:“你的车倒是没什么大碍,去一般维修店修下最多不会超过五百块钱,所以就别走保险了,既麻烦,来年的保险费也会高出不少。” “谢谢,谢谢你。” “谢什么,小事一桩。”江湛寒说着下意识抬头看了眼站在不远处的张恒。 林馥馥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解释:“那是我的师兄,今天这些事情都要感谢他帮忙处理。” 江湛寒笑笑点头,“看样子是个挺稳重的男人。” 事情处理完之后各自道别。 天早已暗下。 江湛寒抽出一根烟分给同事,对方接过,说:“整个国庆估计都不安生,一天到晚都是理赔。看这一个个的,开个车都是什么鬼样子。” 江湛寒笑了笑。 朋友吸一口烟,又说:“刚才那姑娘也是神了,这也能追尾。肯定是把油门当刹车踩了。看那傻乎乎的劲儿,如果不是男朋友在,怕是要当场哭给你看。” 江湛寒猛吸了一口烟,转个头,一脸苦笑说:“大概是吧。” 心灰意冷,实在看到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江湛寒明白自己已经可以完全退出。 = = = 一通忙活下来,天已经大黑了。 林馥馥又是歉意又是愧疚又是感激地看着张恒,整个人像是灰头土脸的。 还不等林馥馥开口,张恒便道:“走,吃饭去。” 他脸上的神色轻松,好像刚才那一个多小时花费的时间根本微不足道。 林馥馥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是那么温暖。 “好,吃饭去。” 莫炀的电话就是在上第一道菜的时候打来的。 这串号码林馥馥早已经烂熟于心,她本想直接挂断不接,何必念念不忘,是嫌他不够残忍,还是怪自己不够愚蠢。 可想了想,她还是拿着手机到一旁去接听,终究难以放下。 餐厅里播放着不知名的英文歌曲,她的头顶是一盏昏黄的吊灯,造型十分独特。 林馥馥无焦距的目光最终落在那盏吊灯上,她听着那头的莫炀说:“看到新闻了?” “什么新闻?”一反常态,她的声音有些偏冷。可其实她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那头顿了顿,问:“你现在在哪儿?” 声音又沙又哑。 “在吃饭。” “和谁?” “我同事。”回答完林馥馥心里却是闷闷的。 刚才她听到广播分心,心里又慌又乱,可也正是因为撞了车,让她不用再去想关于他的事情。 而现在接到他的电话,她却又是这样软着性子,一直顺着他的话不敢有半句反抗。 讽刺的是,不久前,电台里关于他的花边新闻还在她的耳边回响。 莫炀低笑,“难道你背着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里都是带着笑意的,像是调侃。要放在往常,林馥馥肯定是要各种解释误会。 可这个时候,她突然什么都不想多说。 林馥馥淡淡“嗯”了一声,“还有别的什么事吗?没事的话我继续去吃饭了。” 很明显的,那头又顿了一下。 莫炀说:“我正在录制节目,晚上回来。” 那档现在热议全网热议的音乐选秀节目,林馥馥每一集必看,因为那里有他坐在中间。 因为这档节目,莫炀其实也受到十分大的非议。原因是说他偏袒某几位选手,也淘汰了真正的实力派。当然,想黑莫炀的更多,都想接着这次发挥。 林馥馥不止一次想问问他这两天时间怎么样,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下。他工作上的事情跟她说,她也不懂,何苦还要让他多费口舌。 远在北京的演播厅里,因为莫炀临时有事,整个节目组录制暂停。 他独自一个人站在走廊上,外头是选手的嘘叫声,也有人不断喊着:“莫爷、莫爷” 场内的气氛爆棚。 现在挂在微博热搜排第一的就是他莫炀的消息,爆了。接二连三的莫炀效应,还牵涉出之前深夜夜宵的那条热搜。众人纷纷在猜测,那天晚上的女主角是不是就是苏忆云。但凡与莫炀搭边的人事物现在都挂在热搜上面。 经济公司强行将莫炀与苏忆云组cp,根本没有提前知会过他。 那时候他正在节目录制,哪里有什么时间去管网络上的是非。亦是在休息的间隙助理朱嘉上将手机递给他,告诉他热搜的事情。 朱嘉上是实在不忍心再瞒着莫炀。 八卦上关于莫炀感情的事情隔三差五总能编造出一些有的没的,但他从不理会。而这次不同,这个所谓的八卦是经纪公司官方宣布的。 莫炀当即去找不远处的陈坤山,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坤山给的答案也十分官方:“组cp这种事情很常见,现在苏忆云是我们公司的艺人,她需要资源和人气,而你就是最好的宣传广告。” 东西摔了一地。 莫炀冷着声问陈坤山:“你他妈到底把我当个人看没有?” 他是个有感情的人,不是上发条的机器。 “入圈已经都快十年了,你为何总是看不透?真是假假是真,你逢场作戏便可,为什么总是要这么计较。”陈坤山不解。 这是他所认定的价值观,他以为莫炀会懂。 当初陈坤山一手挖掘了莫炀,精心栽培,才有如今的顶级流量。 他们是互相成就,因为陈坤山才有莫炀的今天,也因为莫炀,有了陈坤山娱乐圈第一经纪人的称号。 “最多三个月,你们两个人的消息就会渐渐淡出,半年后你们分手的消息我们会放出来。莫炀,私底下我从未限制过你,这点你该明白。” 灯光打在莫炀的脸上,忽明忽暗,却也将他脸上的倦容展露无遗。 此时外界一切的喧嚣似乎都与他无关,他的心思全部都在一个人的身上。 隔着电波,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心思。 莫炀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说:“馥馥,恋情是经纪公司安排的,不是我的。” 他说完话,双方都静默了。 林馥馥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一下。 你知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用解释,你只要轻轻喊一声我的名字,我都会原谅你。这些你都不知道。深知你是梦,可还是忍不住的想要靠近。 “听到了吗?”那头似乎失去了耐心。 天知道莫炀心里有多着急,他怕她误会,怕极了。所以才会不管节目正在录制中间就暂停,他好不容易知道她喜欢他,不想让任何破坏两人之间。 好一会儿林馥馥才软软糯糯地开口:“听到了。” 第23章 (*^▽^*) 电话挂断, 林馥馥的心里像是被什么都东西填满。又满足, 又开心。 她看着手机屏幕, 突然不知道为什么又有点想哭。她之前很想问莫炀新闻里他和苏忆云的消息是真是假, 也很想问问她在他心里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可她问不出口。 她更没有想过他会主动解释。 餐厅里这会儿已经过了用餐的高峰期, 渐渐地开始播放一些抒情的歌曲。 用一首歌的时间来调整自己的情绪, 林馥馥以为自己能够做到的。 待她回到位置上的时候,却发现张恒师兄一直没有吃东西在等着她。 “不好意思,有点久。”林馥馥一脸歉意。 张恒耸了下肩, “刚好菜也上齐了,吃吧。” 他看了眼林馥馥, 很清楚刚才她那通电话后情绪的转变,但他却并未说什么。 桌上的菜都是按照林馥馥喜欢的口味点的,凉拌海蜇, 糖醋里脊,红烧茄子,张恒用公筷给林馥馥夹了菜, 让她放开来吃。 林馥馥以前刚来实习的时候师兄张恒就经常带她去吃饭,所以和他一起吃饭感觉十分轻松。师兄吃饭的时候不能算是斯文秀气,和很多公司里的男同事一样,会为了加急工作而快速用餐甚至狼吞虎咽。 “我记得你以前告诉过我,你是一个连英语朗诵都不敢当着全班人面的人,可如今却能主持一档节目了,所以,我能采访一下你此时的心情吗?”张恒说得轻松, 倒也很快转移了林馥馥的注意力。 张恒这一说,林馥馥想到了莫炀。 林馥馥还记得那是中秋节后的一个傍晚,她像往常那样回到家中,却发现了坐在她的家中的莫炀。 一般情况下,莫炀这样一个大忙人,每天放学后都会被安排去各种辅导班。能在一放学就见到他简直算是奇迹,更别提还出现在她家。 而那个时候莫炀指了指桌上的英语试卷,说:“答应过阿姨的,帮你补习英语。” 桌上那张用红笔写着70分的试卷,让林馥馥无地自容。她强装镇定地看着莫炀,淡淡地说:“哦,谢谢你。” 莫炀似乎是早已经看完了她的试卷,他并未继续在这张试卷上纠缠,而是拿出了英语课本,说:“每单元的小短文你都有背吗?” 林馥馥摇摇头。 她脸上的神情一直淡淡,让人看不出什么情绪。 他看她一眼,“这样吧,你先背两个单元的短文,明天下午这个时候背诵给我听。” 林馥馥紧张地手心都在冒汗,她将双手放在自己口袋里,点点头,说:“好的。” 可天知道,前一天晚上她分明到倒背如流的两篇文章,真的到了莫炀的面前时,却怎么都开不了口。 林馥馥不敢当众大声朗读或者演讲,她试过很多次的。 这不是针对莫炀,虽然她的确爱慕他很长一段时间。可以的话,她很想在他面前表现地十全十美。 她的紧张和不自信是长年累月形成,是心理上的小小障碍。 她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不敢在课堂上发言,不敢去找老师请教问题。一直到莫炀每个下午的陪伴,帮着她度过心里上的这道难关。 他鼓励她,让她大声朗读,让她放开自己。 孜孜不倦。 林馥馥起初做不到,真做不到。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她也忘了自己第一次开口在莫炀面前大声朗读是什么时候。 只知道,她的英语成绩开始提升,从70分到90分,再到100多分。 她也慢慢地敢在课堂上发言,对话,朗诵。 那段时间持续的并不十分久,事实上,也只有两个月,也是他们唯一有交集的两个月。 林馥馥知道的,莫炀不可能永远放学后给她辅导英语。 她以为这会是两个人关系的转折点,不想,却变成了分水岭。往后的日子,他越来越忙,她能和他说话的机会越来越少。 再到后来,林馥馥大学的专业原因,也需要做一些课堂主持练习,她都会想到那个时候莫炀的鼓励和引导。 回想起来,她的人生到现在,似乎有一半都是和莫炀有关。 张恒听完林馥馥这点学生时代的事情,不由的有些小小感慨。 几乎是从林馥馥刚进公司不久就是他在带着她实习,转眼也已经三年过去。在他的眼里,一直觉得林馥馥是个长不大的小朋友,不喜欢与人说话,也不太善交流。现在才忽然惊觉,她是个极其敏感的人。 敏感的人,本身是因为自己的弱小,不自信。 而最近林馥馥所要面对工作上的转折和心理上的变化,会让她更加没有安全感。 张恒动手给林馥馥舀了一碗汤,“喝点,开开胃。” 林馥馥接过,道了声谢谢。 林馥馥和张恒分别的时候已经将近九点。 她的车其实也要送去修理,不过实在是时间已经太晚,所以就开回了家里,待明天再处理。 回到家不免又被父母还有那个让人讨厌的哥哥抓住一顿盘问,继而她再上楼收拾准备睡觉。 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的,已经十二点了。 林馥馥躺在床上,想到莫炀今晚会回来,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点开微博,关于莫炀的热搜还高高挂在上面。与他相关的,自然是这次事件的女主角苏忆云。 苏忆云今年不过才20岁,正值青春年华。她是新生代演员里最有灵气的,小小年纪便拿下国际影后桂冠,演技也颜值并存,也是莫炀这次自导电影《战墨》的女主角。 早前林馥馥就看过苏忆云的相关资料,不免也感叹苏忆云的美丽,她就像是落入凡间的精灵,不染一丝烟火气息。林馥馥不能免俗地嫉妒。 = = = 已到入秋的烽市,气温来了个天翻地覆的转变。到了夜晚,冷空气席卷心头。 莫炀到林馥馥家门口的时候是一点四十五分。 而明天一大早,他还要继续飞到北京去参加节目的录制。朱嘉上打了个哈切,虽然困意满满,但他还要保持清醒。 莫炀穿得不算单薄,是今天录制节目的那套装扮。纯黑色的套头卫衣,几乎与夜晚融为一体。原本的发型早已经被他用手拨乱,看起来倒有几分凌乱的美感,不像是嘻哈风,看起来倒是有些颓废感。 只穿了一件短袖的助理朱嘉上从车上下来,咒骂了一声,“真他喵的冷啊。” 他正嚼完一颗槟榔,嘴里是薄荷带来的凉飕飕感觉,牙齿都好像要打颤,连忙又重新上了车,这下瞌睡虫算是全部跑光。 今年的冷空气似乎比往年都提早了些。 莫炀下了车,无意间看到不远处的那辆白色小polo旁边,有些意外前面的保险杠撞得面目全非。 这辆车是林馥馥的,莫炀知道,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一向是小心谨慎的林馥馥,会有什么事情让她如此分神。 凌晨的夜晚,夜晚萧条的街道,冷风呼呼地吹。 他抬起头,看着眼前那亮的那一块小方格。 想到这里有一个人让他心心念念的人,心里就是一阵阵的暖意。他特地赶回来,就是想把事情跟她说清楚,有些事情电话里是说不清的。 他靠在车旁低下头,掏出烟盒点了根烟。烟点在手上,他只抽了几口便没有再抽。 烟雾迷蒙,他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放在裤兜里。因为形象的原因,他从未在公众面前抽过烟,可这不代表他不会抽烟。 烟这种东西莫炀这两年碰地不多,朱嘉上刚当他助理的那会儿他瘾最重。但作为一个偶像,莫炀是被勒令禁止在公共场合抽烟的。所以,也就是朱嘉上能够见到莫炀两指夹着烟的姿势。 有一次朱嘉上和莫炀一块儿在厕所抽烟,朱嘉上见莫炀这老练的样子,话匣子打开:“我初三的时候学会的抽烟,那时候感觉难抽爆了。” 莫炀笑,说:“一样,不过我初二的时候就会抽了。” 那时候压力其实很大,也知道抽烟不好,可是没忍住。 “猜也是。”朱嘉上说。 算算年龄,莫炀和朱嘉上的年龄相仿,也都是二十五六岁。 “不过还真看不出来。”朱嘉上又补了了一句。 莫炀笑笑没有说话,那烟抽得却有几分沧桑感。 说来有些煽情,但朱嘉上也说不上为什么,有时候还挺心疼莫炀这拼命三郎的样子。朱嘉上知道莫炀为了还他老爸的赌债,所以跟经纪公司签了十年的合约。十年,谁都知道那是一张卖身契,谁都知道合约不平等。可当时的莫炀只有17岁,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签下这张合约,保住一个家庭。 作为莫炀的经纪人,陈坤山其实一直非常爱才,所以这些年给莫炀安排的工作都算人道,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太忙了一些。莫炀爱音乐,爱电影,从未有过什么抱怨。唯一不满的,大概就只有今天了。 下午莫炀和陈坤山大吵了一架,火光四射,朱嘉上隐约听到一些。 莫炀说:“你以为那狗屁合约真的能牵制我?” 陈坤山第一次软着声求人:“那么多年我从未强迫你做什么事,这次为了公司,你牺牲一回。” 莫炀只留下一句话:“不可能。” 凌晨两点钟,网络再次瘫痪了。 睡不着的林馥馥刷了刷微博刷不出来,索性放弃,可她的手机里却也送来一条推送消息:【最新:莫炀否认恋情,两字打脸经纪公司。】 平地一声雷,让林馥馥的心情激荡。 她颤颤地点开微博,刷新了好几分钟,才点开莫炀的微博。 莫炀monster 10-04 01:30 来自 weibo.intl 假的。 第24章 (*^▽^*) 假的。 莫炀的这条微博像是平地一声雷, 震地娱乐圈一个动荡。自然而然的, 其经纪公司其华娱乐和苏忆云都跟着再次上了热搜, 也牵连了其他一个娱乐圈的情侣cp。 吃瓜群众那叫一个兴奋。 【打脸来的如此之快, 我震惊了。】 【莫爷依旧是你莫爷。】 【我就想知道苏影后现在是什么心情, 她一直没有发微博。】 【天呐!下午我哭得肝肠寸断, 现在笑得肚子疼。】 【瓜一个接着一个,还让不让我睡觉了?所以娱乐圈到底有几对情侣是真的?】 【只有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吗?】 短短半个小时莫炀那条微博转发已经破了两万,点赞破了十万, 点开评论还有影后沈清秋的一条留言。 沈清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沈清秋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有了她的一句留言之后, 网友更加确定莫炀这条微博就是针对下午其华娱乐出的那则消息。 网友们以前还不相信组cp这种事情,现在恍然大悟,原来苏忆云和莫炀就是其华娱乐旗下的艺人。这个苏影后是要借着莫炀的关系蹭一波热度啊? 苏忆云长得好看, 也在二十岁的时候抱得了国际影后的桂冠,但因为她之前那部得奖的影片是文艺片,所以在观众群里没有引起很大的水花, 简而言之,她的人气不是很高。 之前苏忆云借着莫炀那部自导自演电影《战墨》成为女一号,算是尝到了热度的滋味,继而经纪公司想借此再将她和莫炀捆绑,让她人气再提升一波。可想而知,苏忆云无疑是其华娱乐接下来重点培养对象。 苏忆云虽然没有发声,但是她微博底下的留言却猛激增了不少: 【真的是假的吗?】 【所以到底是什么情况?】 【其实完全不需要莫炀的热度啊,你自己就很有实力啊。】 【还是希望出一个声明。】 【什么丑八怪也想蹭莫炀的热度???快滚吧。】 【希望是假的。】 林馥馥坐在床上捧着手机看得津津有味, 八卦精神人人有,尤其又是关于莫炀,她现在心情很复杂,有点高兴也有些担心。 网友也有两级分化,一方面是支持莫炀的,另一方面是指责莫炀的。苏忆云这边也是,一方面是心疼她的,另外一方面也有说她活该的。 没一会儿沈清秋也上了热搜,因为她也发了一条微博。 沈清秋周 十分钟前来自 weibo. 大半夜忍不住来逼逼几句哦。 认识一个男孩,和经纪公司签约十年不平等条约,但他喜欢音乐热爱歌迷,所以毫无半句怨言。见证了他从男孩到男人,知道他有担当有责任心,不是真的着急不会“乱来”。但有些经纪公司真是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我呸! 好了,逼逼完了睡美容觉去了。 放几年前,沈清秋无疑是娱乐圈的流量。她的人生轨迹也十分有趣,年纪轻轻摘得影后大满贯,每一部作品都是大热。然而就在她演艺事业巅峰的时候,她突然宣布结婚生孩子,渐渐淡出。虽然她人现在没有在娱乐圈,可娱乐圈谁人不知沈清秋,她沈清秋依然是娱乐圈的标杆人物。关于沈清秋的另一半也是众说纷纭,没人知道对方的底细,只知道其丈夫姓周。这也更让沈清秋一家染上了神秘的气息。 沈清秋这条微博底下很快也被网友的留言占据: 【周太大半夜网上冲浪都没人管吗?】 【快来看,这里还有个老实人。】 【老粉表示,周太你不需要哄娃睡觉吗?】 【我会说我只想看周宝的照片吗?】 【啊啊啊啊晚上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所以莫炀真的没有和苏忆云谈恋爱啊!】 凌晨一点半到两点,谁都没有料到今晚的微博热度会这么高。 干新闻媒体最怕的就是流量明星在半夜发一些有的没的,每个单位想要第一时间报道新闻必须时时刻刻关注着。这会儿已经有不少媒体工作者在骂莫炀早不发晚不发偏偏一点半发微博,好了,被窝里的都要钻出来,裤子都来不及穿就要打开电脑写通稿。这一晚上估计没得休息。 可谁都不知道,莫炀选择这个时间段发微博,就是不想影响别人。 微博发完的莫炀根本没有再看网络上的风云,他抽完一根烟之后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脸。他终于拿出手机,给林馥馥拨了一个电话。 = = = 朱嘉上看到林馥馥下楼是五分钟后。 夜里是真的凉,小姑娘穿了一件大大的外套,脚上一双可爱的拖鞋,她的头发扎起一个小丸子,像是一个小孩子偷穿大人的衣服。要论外型,林馥馥和娱乐圈里形形色色的女孩真不能比。就拿今天和莫炀传绯闻的苏忆云来说,那算是真正的美人。可林馥馥属于越看越舒服的女孩,圆圆的小脸,看第一眼就觉得特别舒服,再看就愈发觉得耐看。 这就是莫炀藏在心尖上的人。 此时莫炀像是心有灵犀一般的,他转身那会儿林馥馥刚好推开自家的大门。 眼看着小姑娘一步一步慢慢朝莫炀走去,而莫炀也将人拢到了自己的怀里。 偶像剧也不过如此了。 朱嘉上觉得再看下去好像有点不太好,于是低下头找自己的手机插上耳机听歌。 他就很想问问,为什么,为什么要伤害他这只单身狗? 最先进入林馥馥鼻端的是烟草味,不浓烈,甚至在这样一个夜晚就该存在一般。她人朝莫炀走近就被他一把拉到了怀里,她组织好的语言一下子全部说不出口。 莫炀抱得紧,林馥馥难免挣扎了一下,他便冷着声说:“老实点别乱动,我抱一会儿。” 林馥馥果然老实。 她总是这样乖。 乖得他一点脾气都没有。 他高高大大的,她在怀里就显得特别娇小。 夜晚冷风呼呼地吹,林馥馥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拉住莫炀的衣摆。他今天这样穿又是一种别样的风格,特别帅气。 “你抽烟啦?”她忽而问,她之前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以为他已经戒了。还记得以前上学时期的时候不小心撞见过他抽烟,看他的姿势十分老道的样子。 莫炀怔了一下,软着声:“就刚才抽了一根。” 林馥馥想起,每次她老哥林疆疆有心事的时候总是喜欢一个人默默地抽烟,好像莫炀也是这样的。 林馥馥说不上来为什么感觉鼻子酸酸的,心里有些委屈。 不敢看他的眼,也不想看。 于是她的脑袋埋在他的棉质卫衣上,忍不住轻轻蹭着,像只见到主人的小猫。 莫炀伸手抬起林馥馥的下巴,迫使她于自己面对面。他以为她会向他质问苏忆云的事情,但是她没有。 “和苏忆云的消息是假的。”莫炀说,贴着她的耳朵说。 “公司想要为她争夺资源,所以拉上我当个垫背的,完全没有通知我。” “我才委屈,被公司平白利用,在你这里也讨不到半点好处。” 林馥馥咬着自己的唇,他的话让她的心里酥麻一片。 她的呼吸早在他吻上自己耳垂的时候已经沉地不像话。 “干嘛和我解释那么多。”她声音轻轻柔柔又软软糯糯。 莫炀吮她耳垂的力道更重了一些,“不和你解释,你拿正脸瞧我么?” 她哪有那么大面子啊。 可她的嘴角却慢慢扬了起来。 所有的质疑在这样一个拥抱中,统统瓦解。 “所以,你能和我解释一下,和所谓的同事吃饭又是什么故事。”莫炀整个人贴过来,嘴唇又是刚好在她的耳边。 他身上的热气,味道,还有那滚烫全部贴着她。 林馥馥感觉浑身上下都被啃噬着,她颤着声说:“那是我师兄张恒,从我刚进杂志社的时候他就带我,而且他对所有人都非常好,是杂志社里出了名的大好人。” 林馥馥一直把张恒当做哥哥看,是和她自己亲哥林疆疆不一样的那种感觉,张恒完全就是她理想中哥哥的模样。 “是啊,看起来还是个挺稳重的人,对么?”莫炀的声音越来越沉,越来越低,越来越危险。 林馥馥莫名其妙有些心虚,“张恒师兄本来就很稳重的……” 这是整个杂志社公认的事情。 只是她话还未说完,嘴巴已经被堵上。 “唔……” 莫炀决定把她吻晕,看她还是不是左一个师兄右一个师兄的。 车上正听完一首歌的朱嘉上抬起头。 吓! 他立即又低下头。 靠!真不带这么虐狗的。 第25章 (*^▽^*) = = = 因为节目的录制, 莫炀已经接连三天没有一天睡过整觉。朱嘉上大致给莫炀算了算, 这三天莫炀睡觉的时间加起来最多六个小时, 平均一天两个小时左右。他做任何事情都尽心尽力, 既然当了人家的导师, 就一刻不停地陪在一旁练习。 若不是经纪公司突然给莫炀出那么一点幺蛾子, 莫炀今晚本该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可他深怕和林馥馥之间才刚刚拨开云雾见青天的关系染上污点,特地赶班机回来。回来还呆不久,明天一早九点他又要赶班机飞回北京进行下午一点钟开始的节目录制。 莫炀骨子里大概就有土匪的基因, 半夜将林馥馥拐走,也不让她回家换一双拖鞋。 到了水湘谢安顿下来之后几乎已经快凌晨三点。 莫炀洗了澡躺到床上时, 林馥馥正背对着他。 他伸手往她腰上一拢,将躺在床沿的她拉到自己的怀里。 两人紧密无缝地贴在一起,几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莫炀啄吻着林馥馥耳垂, 忍不住又亲了一口,再亲一口。 她再僵硬着身子,此时也融化成了水。 “转过来。”他哄着。 本来声音就好听的人, 越是这样用低沉的声音哄人,越是让人醉。 林馥馥半推半就地转过身躺在他的身下,与他面对着面。 看了一眼,他的脸上和眼底是满满的柔情蜜意,可好像下一秒就又能成为野兽。 她又不好这样直视他,于是侧过头,看着床头上的那盏壁灯。 这盏壁灯是北欧的风格,镶嵌在墙上反而像是装饰品。 事实上林馥馥还没来得及参观这幢房子, 就已经被卧室里很多细节给吸引。都是她喜欢的风格,都是。 在这只点着一盏昏暗壁灯的卧室里,他像是一只马上就要苏醒的野兽。 林馥馥伸手推他:“你不是说回来要好好睡一觉的嘛……” 刚才回水湘谢的路上朱嘉上提到过莫炀这次的工作,也让林馥馥知道他这几天根本没有好好休息过。 莫炀低低笑着,“在飞机上眯了两个小时。” 他的意思是,这会儿精神头好得很。那换言之,刚才是骗林馥馥说让她过来陪他睡觉。 “你这样都不怕猝死啊?”话说完林馥馥就后悔了,太不吉利了。 莫炀倒是没觉得什么,问她:“心疼我啊?” “心疼的。”她老实坦白,她见不得他那么辛苦,明明大家都是同龄人,可他却要比别人忙碌千倍万倍。 谁知话说完,莫炀捧着她的脸,在她额头上用力啾了一口。 “嘶。” 林馥馥因额头上那一阵刺痛给惊呼出声。 莫炀认真一看,她额头上肿了一块,还淤青了。 他原本柔和的神色严肃了些,问:“怎么弄的?” “就不小心撞了一下。”她心虚地说。 晚上刚开始脑门撞在方向盘上好像没有什么,谁到了后来上面居然青了一大块。晚上她洗漱的时候她才自己发现脑袋上的淤青,不过转念又忘了。 莫炀探起身,仔细看了看,“真的?” 他将信将疑,“看起来倒是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这笨脑袋再这么一撞,不知道是不是变得更笨了。” 他说完又轻轻地在她的额上面亲了一口。 林馥馥不甘心地反驳:“我怎么就笨蛋了?” “咳咳。”莫炀清了清嗓子,“初中一年级英语单词,把girl拼写成g-r-i-l的,是不是你?” 林馥馥闻言更羞了。 她学生时代的时候英语就是薄弱项,这点他是再清楚不过的。 林馥馥这个人其实不算内向,但是她天生说话迟。一般小孩两岁的时候都能说一个完整的句子,但是林馥馥到了五岁之后才会说一句整话,而且还是非常简单的:“妈妈,我想上厕所。” 林馥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她不是特别喜欢开口说话。于是与她不熟的人,都会以为她很高冷,加上她这个人一向是慢热,所以从小到大朋友并不算特别多。若不是她长相乖巧可爱,敢接近的人几乎没有。 到了上中学后,林馥馥迎来自己人生的一个大难题——英语。 中文这项母语林馥馥花了十几年才算运用恰当,这突然冒出来的英文,让她陷入困境。其实她的各科成绩都算不错,唯独英语总是在及格的边缘来回徘徊。尤其在英语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责她发音不标准的时候,她打算彻底放弃英语这门课程。 那年,中秋的烽市还很炎热,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凉,入秋的雨却迟迟还不肯来。林家和莫家两家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刚好是一个中秋节。 饭桌上,薛白梅随口提了一句:“馥馥的英语真是非一般的差,不过也不能全怪她,都是继承了我和老林的基因。” 第一次和莫炀同桌吃饭,没想到她老妈居然就说她的坏话,林馥馥抬脚踢了下薛白梅。 怎料薛白梅又道:“怎么了啊?你踢我干嘛?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林馥馥当时缩着脑袋在饭桌上吃菜,闻言恨不得整个人再缩到地底下去。 林家这两个长辈都是初中毕业的文化,以前是自己不爱读书,现在是恨不得子女能够多读点书。所以即便这两位再辛苦,也要儿女好好学习。 莫炀的妈妈于芳芳闻言立即一拍儿子的肩膀,说:“那让阿炀给馥馥讲功课吧,他英语成绩还可以的。” 于芳芳自然是往谦虚了说的。 莫炀的英语成绩一直排在年阶段第一名。不仅如此,他的各科成绩就一直挂在第一名没有掉下来过。 经过两家父母的牵线,林馥馥和莫炀之间终于有了那么一些交集。可这点交集对林馥馥来说却十分难堪。 她并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英语成绩很差,一点都不想让他知道。 女孩总想在自己暗恋的对象面前表现出最优越的姿态,林馥馥对于英语的害怕是因为要张口朗读。她不喜欢当着别人的面对话,也不喜欢当着全班的面朗读,更不想以后当着莫炀的面结结巴巴。 那次月考成绩,满分120分的英语,林馥馥考了70分,刚好及格。这个成绩对她来说完全可以永远印刻在人生的耻辱柱上,不想经过中秋节这个晚上,她的耻辱柱上又被添了一笔。 “不了,我让哥帮我补习。”林馥馥低着头说。 “你哥现在念大学去了,一个月才回家一趟,怎么帮你补习啊?” 那年,风流浪子林疆疆居然考上了临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让林家在街坊邻居面前狠狠威风了一次。薛白梅更是几次三番拍拍林馥馥的肩膀,她这个做妹妹的要多向哥哥学习学习。 林馥馥那会儿看了看以往林疆疆坐的那个位置,多希望这个时候不在家的那个人是自己。 莫炀喝了口手边的椰汁,抬起头,说:“好啊,我可以帮忙补习。” 薛白梅笑呵呵的,对林馥馥说:“还不快谢谢你莫炀哥哥。” 莫炀笑:“客气什么,都是邻居。” 那一年,莫炀是烽市一中的年级代表,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 如今,莫炀是全民偶像,身价不菲。 而这个全民偶像,现在正关心地看着她林馥馥额上的伤。 “以后小心点。”莫炀说。 林馥馥点点头。 “这段忙完就不忙了,以后不都忙了。”他说着已经准确无误探到她的唇。 莫炀的舌在她嘴里,他的手在她身上。 一阵一阵的波澜,让她无力招架。 她失声尖叫,嘴里喊着轻一点。 莫炀低笑,“你不是喜欢重一点的么?” 随即将她送上云端。 这注定会是一个疯狂的夜晚,当他们彼此都打开心底的那一扇门,似乎明白,自己在对方心里有那么一席之地。 夜晚的风被关在门外,挡在窗外,此时此刻的他们尽可能地纠缠着彼此的身躯。是温暖的,滚烫的,热情的,奔放的。 毫无保留。 = = = 第二天林馥馥醒了个大早,看了眼时间刚好六点。 今天大概是阳光明媚,因为没有严丝密缝的窗帘中间有一缕晨光偷偷洒进来,照亮了一室(ps:忍不住多嘴一句,中国地大物博,新疆的早上六点天大概还是黑的,但是偏南方城市的早上六点尤其夏天已经阳光普照了,emmm我为什么要解释这个?)。 那道光芒不至于让房间太亮,但也能让林馥馥清楚看到熟睡中的莫炀。 他这会儿手脚都缠在她的身上,孩子气的睡相。 可是昨晚那一些列疯狂的举动,却很霸道。 林馥馥闭上眼睛,埋在他的怀里深吸了一口气。 两个人被子底下什么都没有穿,肌肤贴着肌肤。 触感真实。 她蹑手蹑脚地起床,套上衣物下楼。 她想给他做早餐。 一直以来林馥馥都很喜欢自己动手做食物,不管是甜品还是饭菜,每次看到别人吃下自己亲手做的东西,她都会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给莫炀做饭是一种私心,能给对方做早餐,似乎是一种非常亲昵的事情,她很想让他尝一尝她亲手做的早餐。 客厅角落里几只嗷嗷待哺的小奶猫现在学着爬出自己的小窝了。 这几天林馥馥都有来这里,所以看着小奶猫一点点长大,几乎可以说是三天三个样。给小奶猫们喂完奶之后,林馥馥把手洗干净了,开始在冰箱里寻找食材。 上次莫炀他们买回了一堆的食材,不过大多都是冷冻食品。鱼虾肉等能放在冰柜里的痒痒不少,但是像蔬菜这种不能放冰柜里保质的没有。 林馥馥就地取材,淘了米准备煮虾粥。再来她找到了培根,面包片,鸡蛋,准备做三明治。 需要做的东西不多,她煮粥的时候就开始煎鸡蛋和培根,倒也很快就做完。本就是心灵手巧的人,想着第一次给心爱的做一份早餐,她就更细致了一些。 等着粥好的功夫,林馥馥打算先把莫炀叫醒。算算时间,他九点的飞机八点之前就要出门了。现在洗漱完整理一下再吃个早餐,时间上刚刚好。 可待林馥馥进房间后,才发现莫炀已经醒了。不仅如此,眼下莫炀正拿着她的那只手机。 见林馥馥进来,莫炀对电话那头说:“正好,她来了。” 伸了下手,示意她来接电话。 林馥馥有种不好的语言,这一大早的有谁会打她的电话?等她接过手机里看林疆疆的备注名时,更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林馥馥,你好样的啊。”那头的林疆疆在冷笑。 “哥……” “现在不方便解释吧?没事,等你回家了再慢慢说。” “……” 林馥馥的心情十分复杂。 林疆疆何等的聪明,根本不给林馥馥解释,他直接把电话给挂断了。 不过,林馥馥知道自己这会儿解释也是多余。 从小到大,她在林疆疆的面前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林疆疆这个人别看整天吊儿郎当的,但是是个人精。 该怎么办? 还有些不太想相信地看了看自己手上电话,林馥馥抬起头望向不远处的莫炀。 莫炀正起床站在床沿,看到林馥馥的眼神,自动举高双手做投降。 他表情无辜又卖乖,早起的头发有些凌乱,可配上他的这张脸,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好看。 “电话响我顺手就接起来了。”睡得云里雾里的,根本不知道那是林馥馥的手机。 但是林疆疆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莫炀就清醒了一大半。 “我哥跟你说什么了?”林馥馥好奇问。 莫炀顺手拿起一旁的浴衣套在身上,“他问我是谁,我就说我是莫炀。他正问你在哪里,然后你就进来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如林馥馥所看到经历的那样。 林馥馥羞愧地单手捂住自己的脸,天呐,她要羞愧而死了。林疆疆现在知道她晚上偷溜出去不说,而且还是跟莫炀在一起的,是个人都会想多,况且他们也的确…… 不擅长撒谎,就让她更加为难接下去要怎么面对。 莫炀走过来,居高临下望着林馥馥,乐呵呵的,看出来是真的高兴。 他这样一个人,在娱乐圈里除了像是一个上紧发条的机器人,便没有任何私人可言。但在面对她的时候,那种因为她的喜怒哀乐牵动心弦的感觉,让他知道自己是个活生生的人。 “你笑什么啊?”林馥馥有点小郁闷,感觉他好像是故意的样子。 莫炀低下头伸手撩开林馥馥脸颊上的发丝,俯身亲了一口她的脸颊,问:“打算怎么跟林疆疆解释我和你的关系?” 第26章 (*^▽^*) 手机突然响起消息提示音, 林馥馥看了眼, 是张恒师兄。 张恒:【车送去修了吗?】 张恒:【我有个兄弟干汽车维修, 需要的话联系我。】 林馥馥想起她那辆小破车还要开的, 但这两天又没有什么心思送去维修。不过她还要是跟张恒道一声谢谢。 林馥馥回消息的时候, 莫炀已经转身去换衣服。 他早已经习惯当着她的面不着寸缕, 但她每次都看不习惯。 总感觉是在偷窥。 好看的肩胛,精瘦的窄腰,一转身, 便是整齐的人鱼线。 她把脑袋转回来,专心给张恒师兄道谢。 消息回复完毕, 莫炀已经套了一条棉质的休闲裤。 他光着上半身,休闲裤裤腰还未盖住他的人鱼线。视线往下,惹人遐想。 林馥馥脸烫烫的, 莫炀却靠过来:“你在我的地盘上倒是跟别人聊得火热啊。” 他没有看她的信息,双眼看着她红扑扑的脸颊。 林馥馥全盘托出:“是张恒师兄说他有个干汽车维修的朋友,让我有需要的话联系他。” 莫炀轻哼一声, 满脸的不屑,却又闻到重点,“你那辆车怎么回事?” 他昨天晚上就注意到了,顺便就让朱嘉上托人上门去维修。 林馥馥说:“就昨天晚上不小心跟人碰了一下。” 莫炀皱皱眉,“不小心?” 林馥馥当然不会说自己是因为听到他和苏忆云的新闻才分心撞了车,她想说点什么转移话题,莫炀却倾过来咬住了她的唇。 “别左一个师兄又一个师兄的,听着烦。”他哑着声说。 林馥馥:“……” 两人一起下楼的时候, 莫炀先去看了看那几只小奶猫。他昨晚回来的时候都还没有注意,这会儿听到小奶猫的叫声,循着声过去。 小奶猫的窝十分精致可爱,放在这个屋子里倒是一点都不违和。这几天林馥馥都会把小奶猫的照片发给莫炀,但莫炀自己倒还没有亲眼见过。 莫炀走过去,就见一只小奶猫从窝里爬出来探头探脑的,虎头虎脑的样子,通体发白,他蹲下身单手抓了起来。 “喵喵喵——” 被莫炀抓住的小猫叫个不停,但其实莫炀根本没有使什么力。那么小一只,都怕自己一个不注意都能把它掐死了。 “瞎嚷嚷什么呀。”莫炀脸上带着笑,“看到爸爸是不是很高兴?” 小奶猫的回答依然是喵喵喵。 莫炀还在说:“这几天爸爸不在家,听妈妈的话。” 正在舀粥的林馥馥顺势望过来,就见到客厅里的莫炀沐浴在阳光下,他浑身上下像是镀了一身金。她没有听到莫炀的嘀咕,站着看了一会儿他,像是在欣赏世上一件艺术品般双眼目不转睛。 见时间也不早了,林馥馥喊莫炀:“你快来吃早饭啦,等会儿还要去赶飞机呢。” 莫炀转过身来,问林馥馥:“你给它们起名字了吗?” “没有呢,它们太小了,过段时间再说吧。”林馥馥又催他。 莫炀可等不了,他站起来,将一只小猫抱在怀里走到林馥馥的面前,“我来负责给它们起名字,你说好么?” “你随意。”她说着端着一碗粥自己舀了一口放进嘴里,“我已经很饿了,不管你了。” “我也要,喂我。” 林馥馥无奈,却也照做,她舀了一勺喂他一口,问他:“喜欢这个味道吗?” 他点点头。 她做的他都喜欢。 也不知道为什么,莫炀的心里突然又暖又酥,总感觉这就是他们以后的小日子,有阳光,有小猫,还有早餐。 = = = 莫炀去机场的时候,林馥馥顺道也回了家。她今天不需要录制节目,但是明天需要,所以要回去多多准备。 这会儿看着家就在前方,可林馥馥的心里却在打鼓。 不知道进门之后会受到怎样一通盘问。 林家家教不算森严,林馥馥偶尔不回家随便找个借口跟老爸老妈说都能蒙混过关。但是今天不同,一大早林疆疆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可以想象,林疆疆一定把她的事情和父母说了。而林馥馥不能想象的是,等会儿她要怎么面对三堂会审。 哎。 刚到家门口不远处,林馥馥就发现,她停着的那辆白色小polo居然完好无损了。 “呦,还知道回来啊。”林疆疆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身后。 林馥馥转过头,见林疆疆一脸冷笑。 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面对林疆疆,索性就去看看自己那辆小polo. 本来她的这辆车撞的也不严重的,可这会儿看,根本看不出什么撞击的痕迹。 真是厉害了。 谁修的? 林疆疆跟着走了过来,说:“早上给你打电话,是想跟你确认一下是不是你叫人来修车的。” 他才懒得上楼去喊林馥馥,谁知道那通电话却让他知道林馥馥不在家。 林馥馥疑惑地问林疆疆:“不是你吗?” “我?”林疆疆指了下自己,“我看起来像是这种人吗?” “不像。” “那就是了。” 秋风里,林疆疆拍了一下林馥馥的后脑勺,“进屋去,穿个拖鞋就敢溜出门。我说,林馥馥你的豹子胆是越来越大了。” 林馥馥心虚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这双带着羽毛的拖鞋,垂着脑袋进了家门。 原以为老爸老妈肯定坐着等她,不想家里却是静悄悄的。 林馥馥转过来问:“爸妈呢?” 林疆疆一屁股坐在实木沙发上,懒懒地说:“一大早出门去喝喜酒了。” “这样啊……”太好了。 林馥馥简直要喜极而泣。 不想一抬头,就见林疆疆这一脸准备审问的脸。 林疆疆这人,前半生过着混混一样打打杀杀的日子,突然某一天开窍考上了重点大学从此改邪归正。他这个人一直吊儿郎当,好像从未将任何事情放在心上。可一旦认真起来,就好像回到了年少时光手里拿着一根棍子,准备与人拼命。 林馥馥正想开口,只听林疆疆说:“你和莫炀在一起这事儿,我不同意。” 林馥馥想过很多种关于她和莫炀的之间的开场白,但没有想到林疆疆会这么说。 早年林疆疆身上的气势更甚,有种逼人的压迫感。但这些年,不知是否公务员做久了,人也慈眉善目了许多。但他那张嘴依旧还是字字珠玑,两片薄唇说起绝情的话来丝毫不留情面。 林馥馥缓缓地坐到沙发上,静静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林疆疆有些无语,“你以为我不上网的嘛?你觉得你和莫炀在一起能幸福吗?莫炀那群脑残粉,还不把你扒皮抽筋了?” “哥,你别管我了。” 林疆疆从烟盒里抽了根烟出来,久久没有点燃,也久久没有说话。 他的食指和中指夹着烟,十分老道的姿势。垂着手,像他此刻的心情。 他看着眼前这个妹妹,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小屁孩。她弱小,幼稚,什么都拎不清。 以前林馥馥总是喜欢屁颠屁颠跟在他的身后,作为哥哥的他尽可能给予一切保护。在林疆疆的眼里,林馥馥一直都只是个小屁孩。 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这个小屁孩受伤? 林疆疆轻哼一声,“不管你,你把自己卖了都不知道。” 林馥馥不知为何有点恼,尤其在看到林疆疆这样不屑的眼神。从昨天起她就对哥哥有意见,当时她撞了车第一时间想寻求他的帮助,可他劈头盖脸先是一顿骂。换成谁心里都会不舒服。 “那你先管好你自己吧。”林馥馥憋了口气,最终说出了伤人的话。 兄妹两人之间,平日里互损是常事。可都知道是玩笑,笑一笑便过。 然而这个时候,林馥馥这句话却也给了林疆疆一击。 “你再说一次。”林疆疆声音缓缓的,听不出什么情绪。但林馥馥知道,他是生气了。 林馥馥重复了一遍,“你看看你自己,都快三十岁的人了,可一天到晚吊儿郎当没有正行。你与其有空管我,还不如管好你自己。” 林疆疆不怒反笑,“哥哥我在你心里就是这样一个人?一无是处?” 不是的。 可是怄着气的林馥馥却不想再开口。 那番冲动得话说完她就后悔了,林疆疆这个人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但做人做事都非常有分寸。可就是因为他太吊儿郎当了,总会给人一种不正经的感觉。 “行了,真是说不得你了。”林疆疆将烟叼在嘴里点燃,“” 兄妹之间和解往往只是一句话,林馥馥瘪着嘴,低声说:“你少抽点烟吧。” 上楼的时候林馥馥想到自己的那辆车,到底会是谁给她修的车? 张恒师兄上午刚和她联系过的,不可能一大早让人来她家给她修车。 那还会有谁? = = = 这几天,因为放假的关系,林馥馥家的私房甜品店暂停接单。这样一来,林父林母也乐得轻松。林馥馥突然庆幸,幸好她没有接单子,不然这会儿老爸老妈肯定是坐在店里等着她送上门。 林馥馥明天还要录制《甜心时刻》新一期的节目,于是趁着这会儿有空翻看了一下菜单。 明天要做的是酥皮奶油泡芙。 浓浓的奶油馅,香酥可口的外皮,再加上香浓滑腻的口感。泡芙一直都是令人非常惊喜的甜品。 其实甜品的制作万变不离其宗,取材要真材实料,那样口感才会好。当然,做甜品的人心思也要细腻。 无意间,林馥馥看到了明天参与节目的嘉宾名单——苏忆云。 总以为自己这辈子不可能会和她有交集,却没有想到她会来参加《甜心时刻》这个节目。 第27章 (*^▽^*) 《甜心时刻》这档节目的制作团队早前未想过会有幸接二连三请到大牌的嘉宾, 该节目其实是杂志社的试水节目, 成本并不高。 节目组第一期请的莫炀完全是机缘巧合, 当时莫炀作为九月刊封面人物时, 工作人员顺口提及《甜心时刻》这个节目, 问及莫炀是否有意来参加, 谁料莫炀当场痛快答应并表示可以友情录制。 yobu杂志社和莫炀的合作其实一直以来都很不错,尤其三年前,莫炀第一次答应杂志社专访以来到现在, 但凡是杂志社的邀请,莫炀即便是再忙, 也会答应。不知道的还以为莫炀和杂志社有合作关系或者杂志社给出的报酬优厚,但其实不然。 要真说有什么联系的话,莫炀学生时代是在烽市度过, 而yobu杂志社的总部也刚好在烽市。 有了莫炀这个金字招牌,后续的嘉宾邀请显然就容易得多。 莫炀参加完第一期的《甜心时刻》后立即又向杂志社推荐了影后沈清秋来参加,杂志社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影后提出了邀请, 谁料影后又是一口答应。 而眼下,新晋国际影后苏忆云的经纪人更是主动联系《甜心时刻》节目组,表示有兴趣参加节目录制。这可是意料之外的意外,更让这个节目有了不小的话题度。 《甜心时刻》的节目制作人可是半夜睡着都要偷笑,实在忍不住去了根高香,谁能料到这个节目可以请到一个又一个的话题人物,可得好好镇守住这个节目。 得知第三期录制的嘉宾是苏忆云,林馥馥的心情其实还真有点小小的复杂。她大致过了一遍酥皮奶油泡芙的制作方法之后转头又翻开了微博。 热搜上现在关于莫炀和苏忆云的消息还高高挂在上头, 讨论度越来越高。 莫炀发了那条微博至现在没有再出面发声,而苏忆云也毫无动静,倒是他们的经纪公司其华娱乐发了一条声明,突然又表示艺人的私事他们从不过问。 点开其华娱乐的官博,昨天那条关莫炀和苏忆云的公告已经悄然被删。 这打脸如此之快,让网友啼笑皆非:其华娱乐能做个人吗?一会儿强行组cp,被打脸之后又火速撇得干干净净,当网友眼瞎? 吃瓜群众们被陪着耍了整整一天,然后其华娱乐老总董全贺的微博又被迅速围攻。 到了下午的时候,其华娱乐老总董全贺发了一条微博 其华娱乐老董 10-04 13:01 来自 weibo.intl 天很蓝。 附图:蓝天白云 吃瓜群众:??? 【董老贼,让你解释莫炀的事情,你打什么太极?】 【请其华娱乐就莫炀十年不平等合同做出解释。】 【这边网络都瘫痪了,你还那边天很蓝??】 【你是不是傻?傻逼。】 这董全贺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物,当场和网友掐架: 其华娱乐老董:【什么老贼?我一没偷二没抢,而且还不到四十岁。请叫我花美男,谢谢。】 其华娱乐老董:【合同的事我不了解,等我回国再说。】 其华娱乐老董:【网络瘫痪关我什么事?我在度假。】 其华娱乐老董:【@微博助手,能封号吗?人身攻击。】 吃瓜群众:其华娱乐的老总董全贺是不是有点二? 事实上,十年前莫炀签约其华娱乐的时候,董全贺还未上位当上其华娱乐的老总,对于合约的事情他的确是不太清楚的。而董全贺现在跟着老婆孩子一家人在夏威夷度假,突然被网友轰炸也是一脸懵。 看样子,关于莫炀的这件事情,一时半会儿热度是不会退的。 下午的时候林馥馥补了个觉,昨晚她真正睡下已经是将近四点了,然后一大早六点又起床。这会儿给她一个枕头,她就能立即入睡。她实在难以想象莫炀接连三天每天都只能谁两个多小时是怎么做到的,总之换成是她,她肯定受不住。 而这会儿,莫炀已经穿戴整齐坐在导师席上参与节目的录制,他的脸上甚至看不出疲惫之色。节目组的工作人员都十分有默契,没有半个人敢提微博热搜的事情,但看莫炀的眼神不由都发生了一些变化。 整个节目的录制下来,莫炀其实是这群导师里最容易相处也最容易说话的。莫炀对音乐的造诣高,有高水准所以对学员有高要求,但是对节目组他一直非常包容。他总说做一个节目不容易,能把好的音乐以及正能量传递出去才是最重要的。 莫炀看着台上的一个学员,一个被称为钢琴天才的18岁少年,他说:“来,让我们一起演绎一段。” 他也是爱才、惜才之人。 如果十七岁的他可以重新做一次选择,或许他还是会选择替自己的父亲承担两亿的债务而和其华娱乐签约。但无论如何不能改变的是,他始终热爱音乐。 = = = 林馥馥这一觉可谓睡得天昏地暗,她从下午一点钟,直接睡到了傍晚。薛白梅咚咚咚跑上楼,还以为林馥馥在干嘛,没想到这女儿还在睡觉。 “要准备吃晚饭啦。”薛白梅说。 林馥馥睡眼迷蒙的,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双眼,问:“几点了呀?” “五点半了。” 她这一觉真是睡得有够久的。 薛白梅这一趟出门喝喜酒回来感慨颇多,饭桌上,薛白梅对女儿林馥馥说:“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嫁人最重要的条件是经济。有钱了一切好谈,否则百搭。” 林馥馥低头扒拉着碗里的饭,抬起头敷衍地“哦”了一声。 “馥馥,你呢,你怎么看?”薛白梅问。 林馥馥总有种不妙的预感,她摇摇头,“不知道。” “我猜你也不知道,你看你,今年都二十五岁了,妈可从没有催过你什么吧?但我觉得,你现在可以去相亲了。” 林馥馥:“……” 果然,她迟早还是要面对这些的。 之前林馥馥总在办公司里听到被催婚的事情,她还有些庆幸自己家里一直没有催。其实或多或少也是和哥哥林疆疆有关,林疆疆今年都二十九了还没讨老婆,所以家里先催林疆疆才是头等大事。 真是没有想到,薛白梅出门吃了个喜酒,现在要给林馥馥做思想工作了。林疆疆晚上不在家吃饭,算是躲过了一劫。 “馥馥,你觉得呢?” 林馥馥感觉自己头皮发麻,“妈,我不想相亲。” “知道你们年轻人现在都排斥相亲,你就当是去认识一个朋友。” 见林馥馥低着头不说话,薛白梅又说:“馥馥,你是打算自己谈个男朋友吗?” 薛白梅这句话让林馥馥一惊,虽然林馥馥心里知道哥哥林疆疆大概不会那么多嘴把她和莫炀的事情说给父母听,但到底是心虚。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说:“我打算自己谈。” “是已经有喜欢的对象了吗?”薛白梅两眼放光,“对方男孩子怎么样?条件如何?” 林馥馥不擅长撒谎,随意打着太极。最后她快速把饭吃完,赶紧溜回了自己的房间。 = = = 第二天一大早林馥馥就去公司准备录制第三期的节目。 国庆放假第五天,其实陆陆续续也有一些同事来加班了。 林馥馥像之前那几次一样先去化妆对流程,等嘉宾来的时候,再对流程做相关的一些讨论。 苏忆云来的很准时,一行人直接去了vip化妆间,风风火火的样子。 林馥馥身边的几个工作人员不免开始八卦:“苏忆云和莫炀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就是他们公司组cp呗,还是假cp,然后莫炀很刚地出面否了这个消息,但是苏忆云一直没有发声。” “听说这次还是苏忆云主动要求来参加这个节目的,是吗?” “嗯,大概是看过杂志社放的预告吧,上次莫炀的那个预告不是也被粉丝刷到热搜了嘛。” “所以苏忆云是为了莫炀才来的?” “大概是吧。不过谁知道呢。” 林馥馥真正见到苏忆云是节目开始录制前的十分钟。 苏忆云已经画好了妆,美得人神共愤。 可或许娱乐圈本身就不缺乏美女,她才一直不温不火地没有激起什么很大的水花。然而经过这次的热搜事件,网友们一面开始讨论苏忆云和莫炀恋情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开始注意到苏忆云的美。 “苏忆云在镜头前真是毫无死角啊。”工作人员在底下小声说。 “她是真的美。” “不过你看,咱们这小主持人也是真的可爱。” 苏忆云走过来,对林馥馥微微颔首:“你好,接下来还请多多指教,我实在是没有做过甜品。” 人美声甜大概说的就是苏忆云这种人。 林馥馥也朝苏忆云微微笑着:“我们一起努力。” 人们有时候总觉得明星遥不可及,可真正接触过就会发现,明星也是人,所谓的明星光环不过是人们自己给他们添加上去。 林馥馥也从最初的兴奋到现在的平淡,因为即便是大明星也都要吃喝拉撒,褪去光环鲜衣怒马,本质上都是差不多的。 录制开始,林馥馥和苏忆云很快就进入了状态。本身这是一个嘉宾跟着主持人学习甜品制作的过程,所以也不需要特别演艺什么。 林馥馥和苏忆云的配合倒还挺养眼,林馥馥教地仔细,苏忆云学得也认真。 镜头前的两个女孩是完全不同风格的美,但都十分吸引人眼球。林馥馥在期间跟着节目台本对苏忆云提出一些相关问题,苏忆云也都一一配合。 制作泡芙需要用到烤箱,烤箱需要提前进行预热230度,泡芙进烤箱后再需要调置在220度,等到面糊膨胀起来,就要将烤温调降至180度。这个过程相对来说需要花费一些心思。因为不是林馥馥惯用的烤箱,所以她事实关注着烤箱里的情况,是要根据里面面糊的情况进行相对应的调整。 苏忆云和林馥馥都在耐心等待。 林馥馥看了看烤箱内的泡芙,根据情况打开了烤箱。 此时烤箱内的温度还高大一百多度,不能徒手去拿。然而林馥馥正准备拿手套时,脚下却被人轻轻一绊,她一个踉跄,双手下意识地准备抓住点什么,不想却摸到滚烫的烤箱内的烤盘。 疼痛的触感让林馥馥失声尖叫。 “天!” 工作人员迅速围了过来查看林馥馥的情况,她的右手也已经被大面积烫伤。 “导演导演,怎么办呀?” 可此时的林馥馥却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冷静一些,她颤抖着右手,快速果断地打开水龙头开始冲刷刚才被烫过的地方。 可实在太疼太疼了,她咬着唇,眼泪成串地往下滑落。 一旁地苏忆云也轻轻地发着颤。 第28章 (*^▽^*) 林馥馥自从学会制作甜点以来, 对于烤箱等相关器材的使用一直非常小心。毫不夸张地说, 从三年前做甜品到现在, 她从未因为做甜品而受过伤。 但对于烫伤的处理, 林馥馥却一直很清楚。因为除了做甜品意外她还很喜欢做菜, 在学做菜的过程中, 她曾因为热油溅起被烫伤过,至今手腕上还有一道暗色的伤疤。 经常进厨房的人或多或少手上都会有一点小伤,不是被烫伤就可能是被刀给割伤。林馥馥小时候也见过老妈薛白梅被烫伤的场景, 当时滚烫的开水不小心倒在了薛白梅的手背上,看得人触目惊心。 那个年代人们对烫伤的处理都是什么白醋或者酱油, 其实这样处理伤口是非常不正确的。 视烫伤的情况,如果面积小且烫伤的伤处如果没有破皮,需要放在冷水底下冲洗, 如果破皮并且面积大,就需要立即就医。 林馥馥的情况不算特别严重,她知道要如何处理。 从小到大, 她胡从不会因为一点小伤口哭泣,除非实在太疼。 烫伤很疼,这种疼痛几乎让人难以忍耐。 整个录制组暂停,导演连忙跑过来查看林馥馥的伤势。伤害的发生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 苏忆云的经纪人也很快跑过来询问:“你没事吧?你没有烫伤吧?” 苏忆云摇摇头,“我没事。” “那就好。”经纪人立即松了一口气。 经纪人关心自家艺人是应该,见苏忆云没事,经纪人转过来看了眼林馥馥,“你还好吧?怎么那么不小心?” 语气里似乎有责备的意思。 林馥馥本来只觉得被烫伤疼, 突然被这个陌生人这么一说,满心满心的委屈。她不傻,刚才她是被人绊了一下才会失手碰到烤箱盘才烫伤。而离她最近的人只有一个人。 林馥馥抬头看了眼苏忆云,苏忆云立即将目光挪开。 心虚了吗? 导演跑了过来,着急询问林馥馥:“怎么样?问题大不大?” 刚才大家伙儿都在等待烤箱里预留的时间结束,反正摄像机对着人在拍,也不需要工作人员时时刻刻盯在镜头前。林馥馥到底是怎么突然就摔倒的,谁都不知道。不过好在,镜头记录了一切。 未破皮的伤口放在冷水下冲洗,多少能够减轻一点疼痛。 林馥馥摇摇头,说:“没什么大碍,给你们造成麻烦了。” 小姑娘嘴上说着没事,可脸上两行泪,这副模样更惹人怜爱。女导演听林馥馥还一副自责的样子,本来就着急,现在更觉得心疼,“你没事就是最重要的。” 说着转头问:“急救箱呢?烫伤药有没有?” 底下的同事忙说:“已经去找了。” 这急救箱还真的没有准备,一时半会儿不好找。 又有人说:“需要打救护车吗?” 林馥馥右手大面积烫伤,但不至于到打救护车的程度,她看着一个个同事为自己的伤口着急忙慌的,心里暖暖的。在听到一个男同事嚷着说要不要拨打救护车的时候,林馥馥实在没有忍住破涕为笑,对眼前的同事说:“没有那么严重,应该抹点烫伤药就好了。” “诶,看着就好疼啊。”男同事不免心疼。 疼是真的,红了一大片,估计等会儿就要起水泡了。 林馥馥烫伤的是右手手心手掌这一块,有几根手指也被烫到,估计这几天都不会好受。 有细心的女同事过来帮着林馥馥处理伤口,她先让自己的手在凉水里浸泡了一会儿,继而同事们过来给她涂了烫伤膏。 烫伤膏是张恒找来的,他交代了使用说明。 火急火燎这一通忙完,大家伙才意识到节目还未录制结束。但现在主持人已经烫伤,一时半会儿也不能继续进行。 这时,苏忆云的经纪人不满道:“这节目还能再录下去吗?我家艺人下午还要赶飞机去参加一个活动呢。” 这经纪人的话或多或少有些不近人情,但她的考虑也没有问题。 节目组工作人员尝试和这经纪人沟通:“再休息一会儿吧,看我们主持人刚被烫伤。” “不是都处理好了吗?我在这里等了那么久可一句怨言都没有说。”经纪人说着斜眼看了看一旁的林馥馥。 接下来的这句话,经纪人不知道是对眼前的工作过人员说,还是对身侧的林馥馥说:“工作总是需要专业精神的,我们艺人去拍摄电影时那些场景有多恶劣你们是不知道,冰天雪地零下十几度只能穿个短袖,但是我们可不能因为怕冷而去耽误整个拍摄进度。” 工作人员不知道怎么接话,是个人都听得出来这番话意有所指,只能跟着干干一笑。 这话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落入林馥馥的耳里,始终是想争一口气:“导演,我能看一下刚才录制的片段吗?” “当然可以。” 其实众人也好奇刚才林馥馥是怎么突然就摔倒的。 镜头回放,很快到了刚才林馥馥打开烤箱的片段。画面很美好,两个女孩子都是一脸期待的神情,可就在林馥馥准备伸手去拿隔热手套的时候,突然一个踉跄,继而摔倒。 没人看出来林馥馥为什么会突然踉跄,应该是打滑? 镜头里,站在林馥馥身侧的苏忆云也是一脸的懵,在见到林馥馥摔倒之后,她连忙俯身搀扶。 镜头里只能看到林馥馥和苏忆云的上半身,因为有工作台的遮挡,并不能看到两个人的下半身。而苏忆云全程面不改色,一副等待泡芙出炉的表情,并没有任何不妥。 换言之,即便是林馥馥指出是苏忆云伸出脚绊了她,也是说不清楚。 即便是现在,一同盯着镜头观看的苏忆云也没有露出紧张或者心虚的神色。 林馥馥突然有些感慨,影后这个称号真不是一般人能得的。 有些人不光是大荧幕前能演得生动形象,即便是到了银幕后面,也能真假难辨。 “我们继续录制吧,接下去只要把奶油挤进泡芙里就完成了。”林馥馥说完看着苏忆云,“苏小姐,接下去还要劳烦你挤奶油了。” 苏忆云闻言笑着点点头,“好的,没有问题。” = = = 节目录制结束之后没有多久,林馥馥的手上就长出了一大片的水泡,她坐在楼道上看着自己手掌心的水泡,又疼又疑惑。 为什么苏忆云要伸出脚绊她? 听节目组的工作人员说,苏忆云是主动联系节目组来参加节目的,可想而知是有目的。之前林馥馥一直觉得苏忆云是冲着网上有关莫炀的节目预告才敢兴趣,现在突然觉得也可能是冲着她来的。 不远千里迢迢来参加这个节目,苏忆云就是为了伸出脚绊她一下? 林馥馥觉得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然而转念一想,林馥馥整个人怔住。 难道苏忆云知道莫炀和她林馥馥的关系?先别说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就算她林馥馥真的和莫炀是男女朋友也不管这个苏忆云什么事吧?她干嘛要突然绊人一脚? 林馥馥越想越觉得这个事情很离谱,很懊恼自己刚才为什么不当众说出是苏忆云绊了自己一脚的事情。 冷静下来,林馥馥又觉得自己幸好没有说是苏忆云绊了她。镜头里清清楚楚明明白是她自己“打滑”摔倒,她如果还将“脏水”泼给苏忆云,可信度不高不说,可能还会被人说神经病。 张恒找了林馥馥大半天,终于在楼道里找到了人,他很意外,问:“怎么待在这儿?” 林馥馥也得意外张恒师兄会找过来,她淡淡笑着,说:“我坐在这里休息一下。” “烫伤怎么样了?”张恒走过来。 林馥馥低头看了眼自己手上的水泡,“估计要两个星期才能好吧。” “我看看吧。” 林馥馥闻言伸出自己的右手。 张恒看了眼,眉头皱了皱,“刚才怎么那么不小心呢?” “你也觉得是我自己不小心滑倒的是吗?”林馥馥问。 张恒刚才在镜头里看得明白,的确是林馥馥自己滑倒的。 可林馥馥现在这么一问,他也就跟着问:“难道不是吗?” 林馥馥看着张恒,本来期待他能看出一点端倪,但眼下却突然有点失望,她淡淡地说:“如果我说,我是被人绊倒的,你信吗?” 张恒想了想,“真的嘛?” 林馥馥闲淡一笑,“没什么。” 她站起来,“下午没事了,我就先回去了。” “我送你吧。” “不用,我打车方便。”林馥馥的表情冷冷淡淡。师兄对她都很关心,可是她的心里依然没有得到太大的安慰。 张恒突然觉得,林馥馥身上有一道无形的绝缘壁,眼下他靠不近。 林馥馥跟工作人员打了声招呼,独自一人离开。毫不夸张,这个时候的她居然有种孤立无援的悲凉感,满心的委屈,却不知道应该向谁去诉说。 坐在车上,看着倒退的街景,繁华的街道,她似乎被委屈填满。 她忍着手心的疼痛,拖着疲乏的身子回到了家。 一到家,林馥馥才发现家里没有一个人。 今天是国庆假期的第五天,林馥馥的爸爸妈妈结伴出去旅游,哥哥林疆疆也不在家。本以为自己回家多少会有人关心,可是面对的却又是一室的安静。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可林馥馥连午餐都还没有吃。她感觉饿极了,放在平时她肯定会埋首厨房安安静静地给自己做一顿好吃的犒劳犒劳自己,可是现在右手被烫伤,根本没有办法用一只左手自如地运动。况且,她的心情真的很差。 点开手机外卖app,林馥馥给自己点了一份外卖。 但人有时候倒霉起来似乎连喝口水都会被呛到,等了将近四十分钟的外卖,在最后的一分钟外卖员给她打电话,说半路上东西洒了,现在要回店家重新制作。于是她又傻乎乎地等了大半个小时。 林馥馥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很安静很安静。她的手心还是麻辣似的疼,她忍不住对着伤口轻轻吹了吹。烫伤膏的味道不算难闻,可她刚才不小心用手碰触到一个地方,几乎把擦上去的烫伤膏都蹭掉了,于是又要重新抹一点。 一点点小心翼翼地抹完烫伤膏之后,突然有股冲动,想给莫炀发一条消息。 心里想着,便拿出手机。 林小馥:【你在忙吗?】 两秒后。 yang:【想我了?】 yang:【说想我,我晚上就回来,再忙都回来。】 林馥馥咬着唇看着他接连发来的两条消息,突然有点想哭。 她单手打字,发送:【想你。】 第29章 (*^▽^*) 林馥馥发完消息之后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她感觉自己是发疯了。 冷静了一会儿, 她又捧着手机, 满心期待着他的再次回复。 不过一分钟, 莫炀的电话就拨了过来。 他似乎一直都是这么直接了当, 让人猝不及防。 电话刚一接通, 林馥馥就听到那头的莫炀说:“我要听你亲口说想我。” 那头的他又霸道又温柔,林馥馥几乎能够想象他的神情,肯定是有些嚣张有些得意, 大概还会有些高兴。 可林馥馥哪里说得出口啊,刚才那个消息发送出去她都想撤回了, 简直太羞耻了,她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主动给他发消息。 但不能否认的是,她的确很想他。 林馥馥这头半天不出声, 那头的莫炀 低低笑着:“害羞了?” 她是真的好害羞啊。 坐在沙发上的林馥馥小小一个缩在那里,像只小刺猬似的,只听她轻轻嗯了一声。 很轻很轻, 若不仔细听还听不到。但是莫炀听到了,他听得清清楚楚。 “节目录完了?”莫炀特地到了安静的地方给她打电话,她主动给他发消息太难得,让他太高兴。 他知道她今天要录节目,但他不知道今天节目的嘉宾是谁。 林馥馥回答说自己录完了。 她也问他:“那你呢?你还在录节目吗?” “嗯,正在录制。”虽然叫停节目录制有些不人道,但他也管不得那么多。今天是本次节目的最后一天录制,下一次录制要到两周以后。 “那我会不会打扰到你呀?” “我不介意你多打扰几次。” 这头林馥馥的心里莫名变得甜甜的, 她的嘴角不知何时洋溢起微笑,对莫炀说:“那你快去录节目吧。” “没什么话想对我说了?” “嗯……” “可我有一肚子的话。”那头莫炀背靠在墙上,脸上的表情是热恋期男人那种满面春风,“我给那几只小奶猫起了名儿。” 林馥馥都忘了给小奶猫起名的事情,倒是意外他还记得,她问:“叫什么呀?” “现在不告诉你,晚上回来了再跟你说。”他语气还有点孩子气的骄傲。 这头林馥馥听得也有些想笑,“好呀。” “等我回来。” “嗯。” 心里的甜似乎掩盖了手心的疼。 这会儿林馥馥看着窗外,总觉得蓝天白云都特别好看。 真是奇怪,明明两分钟之前她还丧得不行,感觉全天下的人都在跟她作对。可现在,她又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林馥馥和莫炀的电话挂断没有一会儿,外卖小哥就给林馥馥打了个电话说东西已经送到。 外卖小哥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还特地给林馥馥补偿了一杯特色奶茶,他再三道歉,表示自己是无心之失。 林馥馥没有为难对方,甚至给了外卖小哥一个五星好评。 有一点林馥馥十分赞同苏忆云经纪人的话,工作总是需要专业精神的,无论身处哪个岗位,本职的工作都要尽心尽力完成。可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的情况,谁都不希望意外的发生,可当意外真的发生了,只能尽力去弥补。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并不高尚,相反,一点点的鼓励都能让对方信心大增。 = = = 林馥馥因为这次手部受伤,被特许放假两周。节目组原计划十月份将十二期节目录制完毕,但因为已经有了前三期的节目素材,倒也不急于这一时。换主持人是不打算换的,因为林馥馥的镜头表现很好,况且三期节目录制下来已经和节目组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 下午的时候,工作群里的同事一一表达的对林馥馥的关心,让她这段时间好好养伤。 林馥馥是个太容易满足的人,那些因为苏忆云造成的委屈,这会儿也全都烟消云散。 下午三点,莫炀在北京的录制正式结束。他马不停蹄,准备搭乘四点钟的航班回烽市。 北京到烽市正常的航行时间是两个半小时,等于他晚上七点钟左右就能见到林馥馥。 喜气洋洋的莫炀,出了演播大厅的时候没有戴口罩眼镜,几乎一现身就被娱乐媒体朋友们长枪.短.炮.轰.炸。 其实这两天都是这样的情况,媒体朋友时时刻刻等着莫炀现身,就是想问一问关于热搜的事情。 “莫炀,请问你和苏忆云的恋情是假的吗?” “莫炀,能回答一下我们的问题吗?” “其华娱乐真的跟你签了十年的不平等合同吗?” “炀哥,你今天很帅呦,笑一个嘛。” “莫爷,别那么小气嘛,我们等了两天啦,给两句话采访的时间好不好。” 媒体朋友和莫炀的关系其实一直都很好,有几个甚至莫炀都已经眼熟。可是谁都看得出来,莫炀这两天是真的不想接受采访的样子。娱乐媒体不是狗仔队,也很注重艺人的心情和隐私,知道有些时候问多了惹对方不高兴,自己也讨不了好处。 这会儿莫炀却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眉宇间带着笑意,看着一个眼熟的记者朋友,说:“你们一个个都闲得慌。” 见莫炀有点松口的意思,底下的人都跟着笑:“为了等你啊。”“你就是大事呀。” 莫炀随手接过一个话筒,长话短说:“就像我微博说的那样,是假的。十年前和其华娱乐签约是我自己意愿,没什么好说的。最后,你们辛苦了,我先走了。” 话说完,莫炀把话筒还给那个记者朋友,又笑着说:“可别给我的话剪辑成乱七八糟的东西拼在一起,你们听到了吗?” 莫炀人虽然笑着,但莫名有震慑力,在场的记者连连点头,说:“不会乱七八糟剪辑的,您放心啊。” 莫炀上车之前朝那帮蜂拥而至的媒体朋友挥了挥手。 有些长期干媒体的工作过人员甚至几乎和莫炀打了十年的交道。 当年莫炀出道的时候17岁青春年少,18岁参加成人礼,19岁火遍大江南北,20岁成为顶级流量。 比起十年前,现在的莫炀活得越来越自我,也越来越潇洒。整个娱乐圈,能正面和经纪公司刚的,似乎也就只有莫炀一人。 谁都知道,哪怕现在莫炀违约,也有一堆的经济公司愿意帮莫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所以,就像莫炀所说的,他根本不怕什么所谓的合约。 莫炀的经纪人陈坤山这两日也像个小孩子似的在闹脾气。 朱嘉上这两天都没有见到坤哥的身影,问莫炀,莫炀就说:“谁理他。” 陈坤山能当莫炀十年的经纪人,这两人之间的相处自然是不比旁人。虽然陈坤山这次做的事情很过分,却也不能抹灭他这十年来对莫炀的栽培和引导。 = = = 同样的地点,林馥馥家楼下。 为了不引起注意,所以这几次莫炀和朱嘉上来的时候开的车都非常低调。 天已经染上墨,半圆的月悬在高空中。 再有几天就是中秋了。 莫炀这几年回烽市的次数加起来也没有这一个月的多。 这次航班到烽市的时候提前了十几分钟,所以这会儿七点钟都不到。 从一个城市飞往另外一个城市,这件事莫炀以前一点都不喜欢,他其实很讨厌乘坐飞机。但现在不同,因为心里有想见的人,所以十分庆幸这世界上有飞机这种伟大的发明,能让一千多公里的旅程在两个多小时到达目的地。 这会儿的林家里依旧只有林馥馥一个人,她一个人下午刷完了一集综艺节目,还看了几章节名为《想想你零点零分》小说。小说里暗恋成真的故事很美好,青春期的悸动,男女主角暗恋对方却不知对方也暗恋自己。 林馥馥不禁想,现实中也会有这样的姻缘吗? 在你默默注视对方的时候,其实对方也在默默注视着你。 暗恋多年的人,现在会为了你的一句话特地赶回来,这大概就已经是最长情的告白了吧?即便他从未开口说过他爱你。 林馥馥朝莫炀那辆车走过去的时候突然恍惚,这件事她似乎干了很多回。 他总是在楼下等她,而她总是如期赴约,亦如此时。 没人注意到她上的车会有什么特别,也没有人想到现在坐在车的上会是谁。 林馥馥伸手打开车门,里面的莫炀也正靠过来。 两人相视甜甜一笑,俨然就是热恋期里的情侣。 莫炀等不及,伸手拉了一下林馥馥的手,企料刚碰到她的手,她便一声惊呼。 “嘶——” 他拉过她的手心有些黏腻的触感,随着她进来,还有一股药膏的味道。 林馥馥手上原本凸起的水泡这会儿不小心被莫炀给弄破,这会儿钻心地疼。 莫炀伸手开了车内的灯,拉过林馥馥的手小心翼翼地看着。 “怎么回事?”他抬头看着她问,眉头紧锁,一脸疑问。 林馥馥老实回答:“被烫伤了。” “我不瞎。”他一点也不嫌弃她手上水泡里流出来的液体,扯了一张纸巾给她伤口外的地方细细地点了点,“怎么被烫伤的?” “就不小心烫伤的。”她小声说着,言语里有点闪烁其辞。 坐在副驾驶座的朱嘉上也转过头来看,看了一眼后忍不住惊呼:“哇,怎么会那么不小心烫成这个样子呢?去医院看过了吗?” 林馥馥抿着唇摇摇头,“不用去医院的。” 可她话刚说完,莫炀就对朱嘉上说:“开车,现在就去医院。” 他是真的霸道。 林馥馥小心翼翼地抽了一下被莫炀抓住的手,想说自己没事,企料他抓得更紧。 原本低着头仔细查看伤口的莫炀又重新抬起头,他目光炯炯看着她,眼底是质疑,但又轻柔地说:“说实话,怎么不小心被烫伤的?” 林馥馥之前是满心的委屈,其实她一直就很想跟别人说,不是她自己滑倒的,而是有人绊了她一脚。而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莫炀的那个绯闻女友。 可是见到莫炀的时候,林馥馥又不想多说什么了。说了又如何呢?事情既然已经造成了,难不成还让他去报复对方吗? 林馥馥越是不说话,莫炀就越是着急,他难得厉声:“林馥馥。” 他看着她手上的这个伤口心都要疼死了,瞧瞧,都烫成什么样子了?该有多疼啊?他才不相信什么不小心烫伤,糊弄日本鬼子呢? 林馥馥被他这一声,原本消下去的委屈又全数冒了上来,她把自己的手硬生生从他手里扯了回来,突然有点赌气似的,说:“被人绊了一下。” “哪个傻逼那么不长眼睛?”莫炀咬着牙,他的心都要疼死了。 林馥馥咬了咬唇,冷着声说:“苏忆云。” 第30章 (*^▽^*) 莫炀戴着口罩和鸭舌帽, 亲自带着林馥馥去医院进行伤口处理。 这个时间点的医院人满为患, 正是气候交替的季节, 传染病爆发。莫炀随身携带了干净的口罩, 也给林馥馥戴了一个。 到了这里, 莫炀和林馥馥就像所有普通人一样, 没有人注意到什么明星。 林馥馥的水泡在手心,本就很容易一个不小心就弄破,医生给她未破损处的水泡用消毒针扎破, 已经破掉的水泡则用了消毒棉签擦干水泡周围流出的液体。 莫炀在一旁静静看着,心都纠结成了一块。 简直是伤在林馥馥的手上, 却痛在他的心上。 林馥馥也疼,但她一直忍着,没有喊一个疼字。她越是这样, 莫炀越心疼。她这人就是这样的,从小就是这个性格,别人说会喊疼的小孩有糖吃, 但她却不。 “烫在手心可要多注意啊,伤口因为你的动作可能不会那么容易愈合。”医生说。 医生给林馥馥烫伤处涂上了烫伤药膏,然后再用干净纱布进行包扎。处理完之后,医生又交代:“两天后解开纱布,查看一下创处,如果出现好转,那就继续涂些药膏,然后像我刚才这样再行包扎。一般的烫伤两周内差不多就可以愈合, 但如果发现伤口处感染化脓,还请立即找医生治疗,以免恶化。” 莫炀认真听完,对医生道了声谢谢。 “不用谢,本职工作而已。药已经开了,你们缴费过后便可以去对应窗口领取。” “好的,谢谢。” 从进医院到领药,都是莫炀在跑前跑后,他没有让自己的助理朱嘉上跟来,因为他觉得这本就是他应该做的。 老实说,莫炀几乎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刚进医院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还需要挂号缴费,还是林馥馥提醒他。 “你先坐在这里等会儿,纱布要去四楼领。”莫炀对林馥馥说,他说完转个身就往楼道跑。对他而言,四层楼的高度,双腿跑一下比坐电梯要快很多。 林馥馥看着莫炀为自己这样忙前顾后的,心里不感动是假。她一个人坐在大厅里等着他去给自己拿纱布,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这个点只有急诊室在上班了,排着队等待叫号的人很多。 不远处,一对年迈的老爷爷和老奶奶相互搀扶着往前走。老爷爷嘴里一个劲地数落着:“让你早点来看你不看,你看看你,现在知道难受了吧。” 老奶奶似乎有点不高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喜欢来医院。” “不喜欢来医院那你生病了怎么办?” “吃药就好了的呀。” “你吃药好了吗?”老爷爷板着脸,“最后还不是要来一趟。” 老奶奶干脆不说话了。 老爷爷伸手拉了一下她手,像是求和。 林馥馥是个俗人,所以很渴望爱情,也渴望地久天长。她心目中的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就是简单的细水长流。看着眼前的这对老爷爷和老奶奶,她的心里柔成一片。 没一会儿莫炀就拿着纱布下来了,他走到林馥馥的面前朝她伸了一下手,“走了。” 林馥馥还在生他的气呢,犹豫着要不要伸出自己的手。但莫炀却等不了,他一把牵起她未受伤的左手,不容拒绝。 他又霸道,又温柔,牵起她的手时放在自己的掌心捏了捏,安慰似的。 “晚饭吃了吗?”他问。 之前的生气归生气,但林馥馥不至于不理人,她闻言摇摇头,说:“没有呢。” 她吃完午饭的时候都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这会儿家里爸爸妈妈都还没有回来。她也没有想到莫炀会那么快回来,以为他肯定也是半夜才到。 莫炀转而揽住她的肩膀,将她半抱在怀里,她在他的身边总是显得特别娇小,他忍不住倾身用自己的下巴碰了碰她的额,“走,回去我做好吃的给你吃。” 林馥馥惊讶,“你会做什么好吃的?” 她可从来不知道他会下厨。 莫炀一脸不甘,“来等会儿让你见识见识。” 他们回到了车上时,朱嘉上已经坐在驾驶座。莫炀上车后,随口问:“事情处理地怎么样了?” 朱嘉上回答说:“已经都通知了。” “嗯。” 朱嘉上启动车子的时候下意识看了看后视镜,只见莫炀正低着头,一脸柔地能滴出水来的表情看着林馥馥。而林馥馥呢,全然不知这短短的一个小时内发生了什么似乎还在生闷气。 都说莫炀是个大方的人,但碰到自己在意的事物,他其实是一根筋。莫炀在娱乐圈里十年,累积的人脉还真不是说说而已。他现在一句话,封杀苏忆云这个新晋影后却也是小菜一碟。 朱嘉上心想,能让莫炀那么上心的一个人,苏忆云也是找死。没事去绊人一脚干嘛?瞧把人烫成什么样子了。 可这事情说起来,也有朱嘉上一半的责任。 其实早前莫炀和苏忆云在拍摄《战墨》的时候,苏忆云就表达过对莫炀的爱慕,但是莫炀对人不上心。《战墨》电影女主角苏忆云是经济公司塞过来的,莫炀看过苏忆云之前的影视资料,对人没什么偏见,见形象符合便同意了下来。都是自家的艺人,相互帮忙也是应该。 电影里,莫炀饰演的是一个男二号,戏份不重,他主要是担当导演的身份,整天一堆大大小小的琐事要处理,哪里管什么苏忆云在旁边软声软气地献媚。 苏忆云在莫炀这边得了个冷脸,就巴巴地过来贴着莫炀的助理朱嘉上。 当时片场休息,苏忆云亲自给朱嘉上送了一杯奶茶,笑着问他:“莫爷是不是有心上人啦?” 否则为什么那么油盐不进?她就差把自己全部扒个精光躲到他的被子里了。 朱嘉上外貌协会,见苏忆云那一脸可怜巴巴的样子,就忍不住多嘴:“偷偷跟你说啊,莫爷是有个挺喜欢的姑娘,就他小时候在烽市的邻居。” 苏忆云不相信,“有多喜欢啊?” 这娱乐圈里,有几个男人是纯情的?苏忆云虽然不过二十岁,但深谙其道。结了婚的明星都一个个出去偷吃呢,这没结婚的,呵呵,她可不少见人前清纯偶像,人后约.炮.骚.聊的。 朱嘉上见苏忆云这副不相信的模样,偏就要她相信,“你不信你偷偷看莫爷,看他手机屏保上是不是个姑娘。” 于是苏忆云真的就去偷看了。 莫炀随身一般携带两个手机,其中一个大概是私人用。 私人用的手机莫炀几乎都放在手边,要么玩把着,要么点开来看看,宝贝似得很少离手。 苏忆云越是在莫炀这边讨不到热脸,她就越发想要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人。趁着莫炀起身不留意的功夫,她快速地点了一下他的手机。没有料到,还真如朱嘉上所说的,他的私人手机屏保上是个女孩子的照片。 当时苏忆云快速地拿出自己的手机对着莫炀的手机拍照,拍下了他屏保上那个女孩子的照片。可不过是一个素人而已,她看过了照片又能在怎么样?这事情到底也就这么过去了。 这一转眼,电影杀青,苏忆云和莫炀之间不再有任何接触。好歹是他电影女一号,还合作过,可莫炀连微博都不关注她。 其实苏忆云也并非吃饱没事干要赖在一棵树上,莫炀不搭理她,她转而就去勾搭了一个小鲜肉。 公司安排苏忆云和莫炀组cp一事苏忆云本人也有些惊讶,但她没有拒绝。本以为莫炀也会乖乖听从公司的安排同意组cp,不想他却狠狠打了她的脸。 这几天苏忆云承受着网络暴力,心里是怨恨莫炀的。 苏忆云咽不下这口气是真,但无可奈何也是真。事情巧就巧在,苏忆云无意间看过莫炀参加《甜心时刻》的节目预告,碰巧又认出了上面的主持人。 这主持人?不就是莫炀手机屏保上的那个女孩?苏忆云当即就查了查这个女孩子的底细,还真的是莫炀以前的邻居。 了解过后,苏忆云相信嘉上说的话是真的。 参加《甜心时刻》是苏忆云自己提出的要求,她真的想见识一下莫炀假公济私喜欢上的女孩子到底有什么特别的。 见过之后便觉得哪哪儿都比不上自己,更是窝了一肚子火。无非就是长得可爱了一点,但这长相扔到娱乐圈什么都不是。 苏忆云伸脚绊林馥馥是真,不过她没有想过让人烫伤。虽然结果她没有预料到,却比预料到的结果更让她开心。 但是苏忆云不知道的是,她要为此承担的后果却是她始料未及的。 = = = 回到水湘谢的时候天已经大黑了。 朱嘉上刚在超市买了一些新鲜食材,提进屋之后对莫炀说:“莫爷,那我先走了。” 看这气氛,识相的朱嘉上话刚说完就立即溜了,哪里还敢留下来当电灯泡。 林馥馥近来之后就直接朝那几只小奶猫走过去了,虽然莫炀家里有钟点工帮忙喂养,但她还是不太放心。 看着这四只生龙活虎的小奶猫,林馥馥的心情也能好很多。她蹲在地上,伸出自己那只没有受伤的手轻轻抚摸着这几只小猫。 莫炀转头时看到的就是眼前这副场景,家中开着几盏射灯,光线不算明亮,看起来却十分温馨。 他走过来,直接从林馥馥背后抱着蹲在地上的她。 这样抱着,他的气息也似乎全部包裹着她。 林馥馥不敢乱动,摸小猫的手也停下来了。 莫炀埋在林馥馥的颈肩深吸了好几口气,好像是要把她身上的味道全部都过到自己的肺腑里,“知道我给这几只小猫取了什么名儿吗?” “什么呀?”她轻声问。 “大宝,二宝,三宝,四宝。” 林馥馥闻言“噗”地一声笑出来,“我还以为是什么别致的名字呢。” 莫炀侧着脑袋在林馥馥的脸颊上偷亲了一口,“不生气了?” “我才没有生气。” “没生气那你亲我一下。” 林馥馥不为所动。 好,她不亲他,那他再亲她一口,“我着急你知道吗?” 莫炀说着拉过林馥馥缠着纱布的手,“你以为我不心疼?” “你心疼什么呀?”她软着声说。 莫炀佯装生气地在她耳朵上轻咬了一口,“我为什么心疼你不知道?” 林馥馥微微鼓着腮帮子,心里又甜又恼。她这副模样实在看得人心里痒,莫炀没有忍住,转过她的身子直接吻了上去。 从回来到现在这都两个多小时了,他还没有亲她。 莫炀的吻又急又热,林馥馥她现在但手使不上力气抓他,于是承受不住地往后仰去,莫炀顺势压在她的身上,两人滚在了地上。 她乌黑的长发铺在洁白的大理石上,头顶是暖黄色的灯,身旁是几只虎头虎脑的小猫,身上是火热的男人。 血气方刚的莫炀,的确有他这个年纪的特性,他好像总是怎么都要不够她,分开也才几天,却觉得好久没有碰过她似的。 两副身子碰到一起就情难自禁,不管是莫炀还是林馥馥。 亲着难免擦枪走火,可这大理石地板又实在太硬,硌得林馥馥忍不住喊了一句:“疼……” 莫炀回过神,咬着又亲了她几口后,笑着将她抱起来,“饿不饿?” 有点饿了。 林馥馥点点头。 现在都快八点了。 莫炀牵着她的手走到开放式的厨房里。 他吩咐朱嘉上买的东西都齐全,于是动手烧水。 “你要做什么啊?”林馥馥一脸好奇。 莫炀也不卖关子,说:“煮炸酱面,让你尝尝我的拿手好酱。” 林馥馥一脸惊喜地问:“就是阿姨的那个酱吗?” 莫炀挑挑眉:“比她做的酱更好吃,我改良了一下。” 他这一说林馥馥还真的特别期待。 以前莫炀的妈妈于芳芳就经常煮炸酱面吃,他们家的酱是独家秘方,香得人口水直流。林馥馥吃过几回,每一次都可以吃一大碗面,肚子都吃撑了。 莫炀也是,他小时候最喜欢吃他妈做的炸酱面,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也似乎越走越远。 如今莫炀的父母都在老家州南市住着,有时候也会在上海住一段时间,但来烽市的机会是越来越少了。本来莫炀就不是烽市人,当年会来烽市也只是因为这边教育条件好。现在留在烽市的这套房子,本是打算卖掉,但因为亲戚家的孩子读书的原因,所以就一直留着。 “好久没有见阿姨了。”林馥馥想起,最近一次见好像是三个多月前吧,不过那一次之前也隔了差不多两年了。 莫炀说:“她最近都在州南市,参加了一个中年妇女最喜欢的舞蹈队,忙着参加各种比赛。” 说起来,莫炀也很久没有见过他妈了。 小时候总被逼着学这学那,其实打心底里里,那会儿莫炀打心底里是排斥的。然而随着年龄增长,莫炀也渐渐地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 林馥馥是下意识地忽略掉了莫炀的爸爸,她一想到莫炀爸爸居然会欠下两亿的赌债后,打心底里就对这个叔叔产生了偏见和看法。亏她以前还一直觉得叔叔是个好男人,现在想想真是看走眼了。 眼下莫炀已经在动手煮酱,林馥馥好奇,探头探脑地去看。 可莫炀偏偏不让她学,说:“交了学费才能看。” “要交钱吗?”林馥馥一脸天真地问。 莫炀转过头,一脸的坏笑,“谁要你的钱,我要你的人。” 林馥馥一想就知道他要打什么坏主意了,这下她才不要学什么酱了,转个身就跑了。 莫炀看着她仓皇逃脱的背影,心说,怎么就能这么可爱呢。 第31章 (*^▽^*) = = = 莫炀总算是明白, 为心爱的人下厨做饭, 自己的心情都能变得很好。 他平时几乎不可能有下厨的机会, 但在外久了, 就会尤其思念一种食物, 炸酱面是其中之一。莫炀小时候经常见妈妈是怎么制作炸酱面的, 所以实在想吃的时候就会自己跟着记忆里步骤的动手开始做。他做任何事情学的都挺快,心里琢磨过后,第一次做出来的成果基本上都到了七七八八。 为别人下厨, 是莫炀的第一次。 这几年莫炀也会偶尔自己下厨,但每次下厨都只是做炸酱面, 久而久之就知道怎么样的酱料是最好吃的,面条煮到什么时候是最有劲道的。 为林馥馥做炸酱面,莫炀是打心底里期待。他也很想知道她吃过他亲手做的炸酱面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会喜欢吗?会夸他吗?会做饭的男人是不是魅力更大一些? 如果她喜欢,那他以后就尝试去学做更多的菜。上次听她和朱嘉上在那里讨论怎么做菜就让他特别嫉妒,苦于他是真的一窍不通, 否则肯定不会在一旁一句话也插不上。 这个时候家里虽然安静,可莫炀却觉得很温暖。只是因为,家里多了一个她。 莫炀煮面的功夫,林馥馥跑到钢琴前饶有兴致看了看。 这架钢琴摆在这里很显眼,几乎成了客厅的一部分。但是林馥馥还没有在这里听莫炀弹过钢琴。 莫炀会的乐器很多,钢琴,小提琴,吉他等等。以前两人隔壁住的时候, 林馥馥总是能够听到莫炀的各种琴声。不仅如此,每次莫炀参加学校里的文艺表演时,她都是津津有味地看着听着。 林馥馥见过莫炀弹钢琴的样子,拉小提琴的样子,打架子鼓的样子,他甚至为了某次演唱会给歌迷一个惊喜,还学习了长笛现场演奏。 林馥馥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是不会的。如今,他又跑去自导自演拍电影。 有时候林馥馥也会贪心地想,他会不会为她弹奏一首,就单单为她一人。她以前偷偷一个人去看过他的演唱会,看着他站在舞台中间为所有人演唱的时候也会贪心地想,会不会有一天,他会单独唱歌给她听。 正想着,莫炀却突然出现在了身后。 面条煮熟还要几分钟,他见她站在钢琴前十分有兴趣的样子,于是过来。 “来,你随便按几个音符,我试着编一小段。”莫炀说着坐在了钢琴前。 林馥馥闻言一脸小激动。 莫炀的创作才能可不是说说而已,17岁时他就因为一首原创歌曲而被其华娱乐的陈坤山发掘,18岁他就创作了一张原创专辑。十年能在娱乐圈屹立不倒,除了外形条件良好,更重要的是他有这个实力。 根据几个音符编一小段旋律,对莫炀来说是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林馥馥有些使坏,她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故意选了几个差距很大的音符。 莫炀低笑,记住了她按下的这几个音符,他双手轻抚琴键,先是重复了一下她刚才弹下的音符,继而顺畅地弹出一小段美妙的音乐。 都说创作需要灵感,而灵感这种东西很缥缈。像现在,莫炀根本不需要特别去深究什么,他随心所欲地根据林馥馥给出的几个音符弹下一段曲子,弹完之后他自己都满意到不行。 其实没有人知道,莫炀的大多数创作灵感都是来自林馥馥。 17岁时的成名曲《恋恋秋》,灵感来源就是那年秋季和林馥馥的第一次见面。其实他的歌词里就有写到过: “这秋, 一点点变深, 我心里, 默默地情深。 只有夏天的城市啊 怎么回得到, 我们相遇的那个秋。” 告白这件事情,莫炀在十年前就通过自己的原创歌曲表达。只不过当事人傻乎乎的一点都不知情,而他也不会刻意地去对她说,总觉得太矫情也太没面子。 《恋恋秋》这首歌其实林馥馥也是倒背如流,十年前这首莫炀的成名曲,红遍过大街小巷。可随着这两年短视频的流行,这首《恋恋秋》又一次翻红。人们都说,真正能沉淀下来的作品,无论再过多少年,旋律都不会让人觉得过时。莫炀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便是他十年前创作的歌曲,放到如今来依旧是时髦的。 现在,林馥馥听着莫炀单独为自己创作的这段音乐,忍不住高兴地笑了起来。她真的好开心啊,是梦想成真的喜悦。 “真好听。”林馥馥由衷地说。 她说着伸出自己的小爪子看了看,说:“想不到我也有创作天赋啊。” 这四舍五入,就等于她和莫炀一起创作了。 莫炀实在没忍住一笑,刚好她那小爪子就在自己的眼前,于是俯身轻轻咬住吮了一口。毫不夸张,那一刻林馥馥像是被触电,酥麻的感觉从指间,一直窜到了她的心肺。 顾及着锅里还在煮着的面条,莫炀记下了这几个音符之后就起身去关火。眼下他的脑子里已经开始在谱写一首恋爱小情歌,光是想着那个旋律都能让人感觉到甜。 炸酱面做完之后莫炀第一时间就端过来放在桌上招呼林馥馥过来品尝。 如果他身后有一条尾巴,这会儿肯定转成了大风车,他等待着林馥馥来撸毛。 知道林馥馥喜欢吃蔬菜,莫炀多放了一些萝卜丝黄瓜丝和豆芽。炸酱面刚端上来的时候,卖相极好。 林馥馥也是满心的期待,看着就让人特别有食欲。 右手受伤后,林馥馥只能用左手吃饭。她此前没有用左手拿筷子的习惯,所以吃饭也成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见她现在不方便用左手拿筷子,于是莫炀动手夹了一口面喂她:“来,尝尝。” 林馥馥有些羞,但还是张嘴尝了一口。 吃了炸酱面之后,林馥馥才发现莫炀真不是说说而已,他做的酱料是真的很好吃。林馥馥还记得以前莫炀妈妈做的那个炸酱面的味道,其实是和这个味道差不多。不过不知道是她很久没有吃过还是现在肚子实在饿,总觉得莫炀做的这份最特别。 林馥馥伸出大拇指毫不吝啬地夸奖:“真好吃。” 莫炀满意地微微笑着,心里竟然比得了金曲奖还要开心。 突然想到什么,林馥馥问莫炀:“你吃炸酱面的时候会吃大蒜吗?” 莫炀抬眼,“大蒜?” 林馥馥说:“我哥说吃面的时候就大蒜味道一级棒。” 莫炀皱眉,“哦,我不这么认为。” 大蒜和生姜的味道他都不喜欢,尤其想到味道重的东西吃下去之后,莫炀眉头加深,林疆疆这个变态居然会喜欢这种滋味? 林馥馥见莫炀这样一脸排斥的表情,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想来也就只有林疆疆这个奇葩,每次吃面条的时候“滋遛滋遛”恨不得整个大街都听到他在嘬面条。 两人对坐在圆桌上,一人一碗炸酱面,旁边还有一杯蜂蜜柚子水。 相较起来,莫炀是真的很斯文。别看他看起来一副不拘小节的样子,其实做起事情来比谁都要细致一些,在饭桌上也是,他低着头吃东西时不爱喜欢说话。 林馥馥左手不方便用筷子吃面条,索性就用叉子。 晚上八点多,其实正是万家灯火时。 莫炀和林馥馥面对面坐着吃着最简单家常的面条,心里竟然有种家的温暖。 其实自从莫炀上了小学之后,他的课余生活就不太多了。莫炀的妈妈于芳芳是个非常要强的现代女性,但是为了莫炀,她愿意放弃工作专心在家培养这个儿子。 当年于芳芳和莫易云是同一所高等院校毕业,两人毕业之后又进入同一家上市公司,相知相爱并且结婚生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于芳芳在职场上的能力是要比莫易云要强很多的。但是因为怀孕生子,于芳芳失去了在职场上的很多机会,这个机会里包括升职成为部门经理。 整个社会对于女性的包容总是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多,不论是二十多年前还是二十多年后。二十多年前的于芳芳在职场上面临过的问题,也正是当代女性所要面临的。 当年于芳芳产假结束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时,才发现早已经有人顶替了她的位置。即便她当时的能力的确有目共睹,但公司里并不缺她这么一个女人。年轻者后来居上,同龄者相互排挤,于是于芳芳愤恨离职。 离职之后的于芳芳专心在家带孩子,她相信自己能够将莫炀培养成一个出色的孩子。于是那么多年,莫炀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似乎是填补了于芳芳在职场上空虚的心态。 几乎是从莫炀婴幼儿时代就被莫母严格规划,何时学习走路,何时学习自己吃饭。 从小别的小朋友在玩玩具,莫炀则在背诵唐诗三百首。别的小朋友在玩捉迷藏,莫炀则要学习绘画。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莫炀已经开始学习钢琴,他曾经哭着反抗,但被莫母关在家门口一天一夜。 于芳芳对莫炀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其实当时的莫炀并不是十分懂这两句话深刻的含义,但他知道,如果他不按照妈妈规划的来做,那么他就会饿肚子,就会被遗弃在门外。 外人看似是个天才的莫炀,他所付出的努力远比别人想象的要多的多。 从学生时代起,莫炀从未睡过一天懒觉。 乃至现在在娱乐圈,他也从未有过喘息的机会。 但没有人听过莫炀抱怨,他也从不埋怨。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似乎他天生就该为此而活。 直到,莫炀在那个秋天里遇到了林馥馥。 林馥馥的生活远比莫炀简单的多,她的父母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对子女的要求便是健康长大就好。林馥馥总是喜欢在早餐店里发呆,她好像怎么都睡不够的样子。 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林馥馥,却让莫炀渐渐地挪不开不光。 莫炀也以为他们两个人会在不同的轨道里前行,可不知不觉,他总是会下意识地在意这个邻居。 她起床了吗? 她又要迟到了吗? 她写作业了吗? 她又碰到难题了吗? 她走过来了,她会和他打个招呼吗? 她的一切与他无关,她走过他的身边,眉也未抬。 = = = 炸酱面刚一吃完,林馥馥的手机就响起,是妈妈薛白梅打来的,问她现在在哪儿。 林馥馥心虚回答:“在一个朋友家吃饭。” 对面的莫炀闻言看过来,一脸的坏笑。 薛白梅并未起什么疑心,林馥馥从小到大都乖巧,在薛白梅的心目中,这个女儿是不会撒谎的。然而眼下林馥馥也的确没有撒谎,她确实是在朋友家吃饭,虽然这个朋友的身份好像有点特殊。 “知道你哥去哪儿了吗?”薛白梅问,“是不是又去找他说的那个相好啦?” 林馥馥是真的不知道,不过猜测也是如此,难得国庆假期,她哥哥肯定是要跑去找女朋友去的。 “大概吧。”林馥馥说。 薛白梅叹一口气,“你哥现在到底什么情况,对方女孩愿意跟他吗?” “妈,我不清楚。” “算了算了,不说他。”薛白梅转而说:“馥馥,今天妈去外面玩的好开心哦。对啦,你小姨说认识一个年轻小伙子,条件很不错,问你有没有兴趣了解一下。” 林馥馥:“……” 还不如说林疆疆的事情。 她正想开口拒绝,薛白梅已经自顾自地说下去:“你张阿姨一天到晚在我面前炫耀自己女儿嫁得好,你给老妈争口气,等会儿我把那个男孩子的照片发给你看看。” “不用了呀妈。” “怎么不用了,男未婚女未嫁的,你了解一下,我又不让你看了照片就嫁给人家的。” 老实说,薛白梅才舍不得自己的女儿随随便便嫁给别人呢,但一想到女儿迟早是要嫁人的,那就早点相亲吧,多比较比较,总会挑到人中龙凤的。 林馥馥还想说话,薛白梅已经准备挂电话,“对了,晚上早点回来。” 坐在林馥馥对面的莫炀全程双手抱胸,一脸看好戏的表情。刚才薛白梅的话他全数听到了耳朵里,表面上他云淡风轻,其实他心里不爽到了极致。 林馥馥刚一挂断电话,手机微信就响起,薛白梅动作神速,都把照片发过来了。 简直让人头皮发麻。 “不点开来看看?”莫炀似乎也很好奇。 林馥馥收了手机,说:“我要回去了。” “晚上不留下来?” “我妈让我早点回去。” 莫炀闻言神色一淡。 他今天下午满心期待回来就是想和她在一起,这才过了多久,又得分开。 “再坐一会儿,等会儿我送你回去。”他说。 “好。” 空空的碗底是对莫炀厨艺的最好鼓励和证明,他的心里其实还挺开心。这晚过后莫炀就准备开始学厨了,以后有事没事的自己下厨给林馥馥做点好吃的,她一定会很开心。 莫炀起身收拾碗筷,家里有洗碗机,只要把碗筷往里面一放便万事大吉。林馥馥对这个洗碗机十分好奇,上次见莫炀用过一次,于是她想着也给家里添置一个。 全部收拾妥当,时针也慢慢向九点靠近。 莫炀答应十点钟的时候送林馥馥回去。 接下来这一个小时,几乎是两个人之间难得的空闲时光。 客厅里有投影设备,莫炀投放了一部爱情片准备用来度过这一个小时。其实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看电影,只是想着和她多待一会儿。 刚在沙发上坐下不久,林馥馥就感觉到莫炀靠过来。他的气息其实很霸道,每次两个人亲吻过后,气息都会缠绕在她身上久久,她也能回味久久。 林馥馥没有阻拦也没有躲避,因为她最喜欢他的靠近。其实她也不想那么早回家,就想和他待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 莫炀坐在林馥馥右侧,他小心翼翼地拉着她缠着纱布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 她的手是真的小。 “还疼吗?”莫炀柔着声问。 林馥馥摇摇头,“刚开始是很疼,不过现在不碰触到现在已经不会感觉到特别疼痛了。” 莫炀单手揽过林馥馥的肩将她整个人搂抱到自己怀里,亲了亲她的额,说:“我计划将苏忆云在《战墨》里的戏份全部删光重拍,接下来至少五年的时间内,苏忆云会在这个圈子里消失。” 林馥馥下午对莫炀说是苏忆云把自己绊倒的时候,当时莫炀并没有多说什么,虽然林馥馥看得出他不高兴,但是她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现在听到莫炀这么说,林馥馥的心里有很大的震撼以外还有一些不知所措。 但林馥馥的本意并不是这样的,原本觉得自己委屈,现在竟然感觉自己有些像个大恶魔。 “我总不能让你在我身边的时候被人欺负。”莫炀幽幽道,他脸上的表情极为认真。 林馥馥说不出什么滋味,她问莫炀:“我说你就相信?你都没有看过当时的情况。” 就连一向站在她这边的张恒师兄,在她下午说是被人绊倒的时候都抱着怀疑的态度,所以林馥馥并不指望莫炀会百分之百相信。 可出乎意料的,莫炀却笃定:“你说我就相信。” 林馥馥尝试做一些挽救,“可能她是不小心的。” “不小心?她道歉了?” “……没有。” 莫炀轻轻哼了一声,伸手点了一下林馥馥的额,“你傻不傻?” “我不傻。” “还不傻?”莫炀伸手抬起林馥馥的下巴,轻轻啄了一下她的唇,“不傻会被人欺负?” 林馥馥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嘟了一下嘴,撒娇似地神色。 委屈什么的早已经烟消云散,有这样一个人无论她说什么都站在她这一边,她的心里就觉得很满足。心里不免和他好像更靠近了一点,更加信任他一点。 “下午给我发消息的时候,是不是在哭?”莫炀捧着她的脸问。 林馥馥摇头,“我才没有。” 就是在看到他的那条消息之后她的眼眶才红的。 莫炀下午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听她的语气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他没有想到她居然会被烫伤。现在回想起来,心里只觉得难受。当时这小傻瓜一定特别委屈难过吧,可是他却不在她的身边。 毫无防备的,莫炀突然将林馥馥压在了沙发上,他笑说:“这里应该不会硌人。” 林馥馥小脸微红,小小一只缩在他的身下。 莫炀总是很喜欢这样压在她亲吻。 晚餐过后,总是需要一点甜点。 他的最佳甜点是她,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甜点比她的滋味更美。 莫炀亲着亲着,忽而抬起头:“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 林馥馥被他亲得整个人都是晕头转向的,双眼雾气迷蒙,她轻轻“嗯”了一声,眸光中染上不解。 莫炀将她抱得更紧,“你仔细想想。” 林馥馥真的想了一圈都没有想到她忘了什么事。 可莫炀却记得清清楚楚的,他要听她亲口说想他。 第32章 (*^▽^*) 十点钟的时候, 莫炀准时送林馥馥回去。 水湘谢到林家的距离大概二十分钟不到, 不算很远。所以之前林馥馥去照顾小奶猫的时候就自己开车过去, 来来回回也花费不了太多的时间。 只是林馥馥一直不解, 莫炀的家乡在州南市, 而他的父母现在也都不在烽市居住了, 为什么他还会把放在买在烽市。 路上,莫炀问林馥馥:“你那辆车还能开吗?” “能开。”林馥馥想起,问莫炀:“我的车上次前面撞了, 不会是你让人修的吧?” 莫炀闻言轻轻一哼,没有否认。 他真是让林馥馥意外又高兴。 林馥馥现在开的这辆小polo是二手的, 虽然是二手,但是还很新。经过她的一番小小改造之后,车内增加了小女生最喜欢的饰品。这辆二手小polo是林疆疆给林馥馥买的, 虽然不怎么值钱,到底是哥哥心疼妹妹。 她大学毕业之后顺利进入yobu杂志社上班,但是杂志社在市区的写字楼, 她要去上班不方便。如果林馥馥乘坐公交车的话,她上班时候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就至少要一个小时。林疆疆想着反正林馥馥有驾照,他就花了点钱买了这辆车,这样她上下班也方便些。 “修了多少钱,我转账给你。”林馥馥说着拿出手机,还真的打算把钱转给莫炀。 莫炀向右转弯的时候顺势看了眼副驾驶座的林馥馥,“不用,不差你那点钱。” 老是钱钱钱, 听着又别扭又生分。 林馥馥张了张嘴嘴,但看莫炀的神色,也就没有再请求,她对他道了声谢谢。 “嗯?准备怎么谢?”他又一脸坏笑。 林馥馥囧死了,跟他说转账他又不要,只能软着声问他:“那你想我怎么谢啊。” 她说话咬字的时候,总是不经意把最后一个语气词长一点点,听在莫炀耳朵里,好像是拿了根羽毛在他心思挠。 上一次好像也是这样的,她软着声说:“那要怎么补偿你呀?” 屡试不爽的招数,她却总是掉进他的陷阱里。 莫炀手指轻轻拍打着方向盘,说:“晚上出来。” 上次她就没有留下来补偿他。 林馥馥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因为她不能确定自己晚上能不能溜出来。 莫炀当她是默认了,车停在林家家门不远处,他说:“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我妈话很多的。”也不知道拉着她要聊多久的。 莫炀笑:“她总不可能拉着你聊到天亮吧。” 好像也有道理。 = = = 晚上十点半。 薛白梅还真的在等林馥馥,她人现在就坐在门店里玩手机。这几天家里没有开张做生意,推掉了不少订单。薛白梅到底是心疼钱,决定明天无论如何都要开门了。 林家这些年都是做小本生意,最早是做早餐店,后来是开小卖部,奶茶店也开过。但现在做私房蛋糕经营得有声有色,利润也不错。 马上就要中秋了,家里也开始在做月饼。前几天就出了一批月饼订单,利润可观。 大门拉开,薛白梅就放下了手机笑着问林馥馥:“同事家好玩吗?” 林馥馥点点头,“同事家刚入住没有多久,房子很大很漂亮。” “哇,那时刚买房不久啊?现在年轻人买房子不容易,他是自己贷款买还是家人给的钱啊?”薛白梅问。 林馥馥想起莫炀上次说的,于是回答:“他是自己全额买的,没有用家里的钱。” 不仅没有用家里的钱,他还帮他爸爸还了2亿的赌债。每每思及此,林馥馥总是忍不住想要跟妈妈说起此事。 小时候薛白梅总是喜欢拿林建安和莫易云做比较,意思是莫易云赚钱多有文化云云。但其实林建安虽然才小学毕业,但人老实又疼老婆,是这几条街里出了名的好男人。 林馥馥和林疆疆自幼在温暖的家庭里长大,两个人骨子里大概都遗传了父亲待人好的基因。林馥馥喜欢一个人就是全心全意,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对方。虽然林疆疆这个人调皮捣蛋了一些,但他若是待一个人好,那是要捧在手心里疼。 不过林馥馥到底是没有对妈妈多说什么,想来她也不知道莫叔叔欠赌债的原因是什么。之前林馥馥就猜测过,没准莫叔叔是被人骗了所以才会欠下那么多钱,现在社会上类似的新闻到处都是。 薛白梅没忘自己大晚上等林馥馥回来的原因,她忙问:“照片你看了吗?” 林馥馥淡淡点点头。 其实根本没看过。 “男孩子长得挺精神的吧?你妈妈我看人的眼光一直是没有问题的。”薛白梅话说完,就注意到林馥馥缠着纱布的手,忙问:“你的手怎么了?” 林馥馥刚才一直把手放在身后,就是不想让妈妈看到,但始终是躲不过,索性就大大方方地拿出来,“今天不小心烫伤了。” 薛白梅皱着眉,拉过林馥馥手看了看,“你说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呢。烫得严重吗?” 纱布包裹着,根本看不到里面的伤口。 林馥馥摇了摇头,说:“去医院包扎的,医生说不碍事的。” 她没有说是为什么烫伤的,想来也是觉得没有必要,说了反而让妈妈担心。 这样说薛白梅就放心了,她忍不住也跟着提醒:“那你这两天可要小心,伤了手不方便,不能碰水,也不能太活动的。” “嗯。” 其实这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过林馥馥现在也管不得那么多了。她转而想上楼,又被妈妈拦住,“差点忘了,你觉得照片上那个男孩子怎么样?” “妈……我都说了我有喜欢的人的。” “你有喜欢,那对方喜欢你吗?”薛白梅问。 林馥馥闻言默了默。 其实她也不知道莫炀到底算不算喜欢她,可是她直觉里他是关心她在意她的,这样也能算得上喜欢了吧。可是,她也知道,莫炀的喜欢,和她的喜欢一定是不同的。 见林馥馥不说话,薛白梅轻笑着说:“你就继续喜欢着吧,妈又不拦着你喜欢别人。但是你也可以去相亲的呀,没准可以喜欢别人。” 薛白梅了解自己这个女儿,太了解了,所以她知道女儿肯定只有暗恋人家的份。 林馥馥也感觉有时候跟老妈说话挺难的,换成是她哥林疆疆这会儿肯定又是和妈大吵了。 父母跟儿女之间多少存在价值观不同,尤其年龄不同,生活阅历不同,很多时候对一件事物的分歧都很大。 薛白梅知道儿子林疆疆不好说话,但知道这个女儿好说话,她劝着:“你妈你爸这辈子没给你一个好的条件,但是希望你嫁得好。我也不是让你去跟人相亲就立马结婚的呀,只是想着你多认识一个人也是好的。馥馥,妈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你还不听,就是太不懂事了。” 从小到大,薛白梅几乎没有跟林馥馥说过重话,于是这么来一下,林馥馥果然被震慑三分。 可林馥馥打心底里是排斥的。 她不认为自己需要认识什么异性,因为她深深明白,现在她的身和心都在莫炀的身上,根本不用浪费时间去认识其他人。她也不认为自己家里条件不好要去攀附别人家,她现在赚的以及开销都觉得挺好。 薛白梅趁热添一把火,带着一点委屈说:“你哥那事算是把我和你爸气得半死,这两天亲朋好友说起你哥为什么突然不结婚,我都不知道怎么开口。虽然说是沈梦之骗你哥说肚子里怀的孩子是他的,但毕竟都是家丑,我们也不想老是在外面说这些。” 林馥馥感觉自己越来越难招架…… “馥馥,你能让你妈和你爸省心一点吗?” 僵持不下,最后妥协的一定是林馥馥,这是千古定律。 见女儿最终同意了去相亲,薛白梅这才放心了,“那就明天晚上吧。” 接着薛白梅拉着林馥馥说了好一会儿,才放她上楼去休息。 林馥馥因为被烫伤,也算是因祸得福可以休息一段时间。 原本《甜心时刻》节目的录制计划在这一个月内全部完成。也就是说,平均两到三天林馥馥就要录制一期。节目采取周播形式,从中秋节当天上线,往后都是一周一期播放。十二期的节目播放十二周,刚好是一个季度。 不过因为已经录制好三期节目,也并不着急第四期的录制。 林馥馥上楼后跑到阳台前往外看了眼,莫炀的那辆车果然还停在下面。 不过这会儿妈妈薛白梅还在楼下坐着,林馥馥也不能溜下去。 到了十一点多的时候,林馥馥感觉父母已经睡下了,她才换了一套衣服偷偷摸摸溜出来。 明明都已经二十五岁了,可还像是青春期里谈恋爱深怕被父母抓包。林馥馥现在就是这样一个心态,她小心翼翼从楼上下来,关掉自家大门之后快速朝莫炀的车跑过去。 她心里又害怕又高兴。 走近了,林馥馥发现莫炀靠在驾驶座上睡觉。 他好像很疲倦的样子,椅子往后仰,双手抱胸闭着眼。 车门没有锁上,林馥馥轻轻打开坐上副驾驶。莫炀听到动静后立即睁开了眼,他还真的睡着了,眯了那么一小会儿。 见到林馥馥,莫炀打心底里高兴,眉宇间虽然开带着些许的困顿,但眼神发亮,他问:“现在几点了。” 林馥馥回答说:“还不到十二点。” “挺早的。”他说着启动车子,两人又原路返回。 = = = 林馥馥发现自己最近的作息好像越来越乱了,原本她可是一个十点钟必定上床睡觉的乖宝宝,可最近这几天经常凌晨时分才睡下。 但对于莫炀的工作性质来说,他凌晨睡觉是常事,不睡觉也是常事。 到了水湘谢之后,莫炀拉着林馥馥上了楼。 虽然知道等会儿会发生什么,但林馥馥总是十分害羞。 莫炀问她:“要不要先洗个澡?” 林馥馥点点头。 房间里有个很大的浴缸,设计之初就是因为莫炀十分喜欢泡澡。每次身体疲倦后,人躺在温暖的水里泡一会儿,好像全身上下的疲倦都会褪去。 莫炀去浴室放了水,转身的时候见林馥馥傻傻站着门口,说:“进来啊。” 林馥馥小脸微红:“你先洗吧,你洗完了我洗。” 莫炀几步走过来拉住林馥馥的手,“你手这样,你确定自己能洗?” 她的右手现在缠着纱布,可想而知自己一个人洗澡的时候姿势会有多怪异。可她不自己洗澡,难道让他帮忙? 几乎是下一秒,莫炀就证实了林馥馥的想法,他说:“我来帮你洗澡。” “不要。”林馥馥下意识拒绝。 让他帮忙洗澡,她简直要羞愧致死了。 “不要?”莫炀饶有兴致地双手抱胸,问她:“为什么不要?” “我……我一个人可以的。”她越说脸越红,恨不得挖个地洞先钻下去避避风头。 莫炀弯腰靠过来,看着林馥馥笑,“害羞什么?你身上上上下下,哪里是我没有看过的?哪里是我没有亲过的?” “啊,你别说。”她着急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可脑海里却不禁回想起一些画面。 正如他所说,他哪里没有造肆过的?就连最……的地方,他都不放过。 莫炀见她这副样子就忍不住。妈的,乖死了。 他一把拉过她的手,也不管她愿不愿意,土匪似的就把她拉进了浴室。 林馥馥又羞又恼,但却不会阻止,她的任意放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他放肆的资本。 莫炀动手去脱林馥馥的衣服,这套她晚上花了好些时间换上的衣服,这会儿被他轻而易举地褪下。 本来的确就是想简简单单的洗个澡,可但当他碰到她手臂上光滑细腻的肌肤,就有些忘了初衷。 衣服脱掉后,林馥馥就连忙往浴缸走去,她感觉自己整个人浑身上下都要发烧了。顾不得身后莫炀是什么眼神,她只想赶紧躲起来。 好在浴缸里的泡泡能够阻挡一切,人躲到了浴缸里之后好像披上了一层外衣。 莫炀自然是看到林馥馥这一系列害羞的举动,可她越是这样害羞,在他心里却越是觉得可爱。 三两下剥掉了自己身上的累赘,莫炀也二话不说进了浴缸。 林馥馥眼睁睁看着他进来,她立即把脑袋撇向一边。 浴缸里很快因为莫炀的造访引起一番波澜,水势上涨。 这个浴缸很大很大,但莫炀进来了,好像一下子就变得很小。 两人之前也不是没有一起洗过澡,那次在酒店里莫炀就拉着她在浴室里泡了澡,所以这会儿他会进来林馥馥也不意外。 只是她的脑袋里还是想着刚才看到的,不免觉得心跳加速。 其实就像是莫炀所说的,他们之间谁没有看过谁?都多少次了,可该害羞的她还是会害羞。这种害羞似乎是骨子里的,她一时半会儿真改不过来。 关于男性的身体构造,在莫炀之前林馥馥绝对是百分之百模糊的。虽然在杂志社里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比较大胆的海报,但该遮挡的地方都会遮挡了。 同事们之间偶尔也会谈起一些少儿不宜,从男人身上的肌肉到腰力,等等等等。 女人之间有些话题露骨起来,听得人面红耳赤。 林馥馥就有听周小琴说过:“找男人要找那个地方big的才会性.福。” 之前林馥馥从来没有在意过,现在想想,好像真是。 莫炀他,真的不小。 正发着呆,莫炀就靠了过来,他身上的气息逼人又滚烫。 林馥馥一怔,因为她感觉到了,一个东西戳了一下她的腰。不用想,她就知道那是什么。 第33章 (*^▽^*) 林馥馥下意识往旁边躲避。 “小心。”莫炀拉着林馥馥那只缠着纱布的手放在浴缸边上, “别弄湿了。” “嗯。” 林馥馥红着脸, 想往浴缸底下再缩一点。他们两个靠得那么近, 肌肤贴着肌肤的感觉, 她觉得好害羞。 不想莫炀却一把按住林馥馥, “你想下去喝水吗?好好放松一会儿。” 人浮在温暖的水上, 从某种程度上的确是感觉很舒服。 林馥馥家里没有浴缸,所以很少泡澡。但是印象深刻的是,去年冬天的时候, 林馥馥和周小琴一起去泡温泉的场景。 那次温泉之旅很愉快,环境好, 私密性也足够。林馥馥和周小琴一个池,亦是她长那么大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毫无遮挡。 周小琴一直很羡慕林馥馥皮肤白,见人脱了衣服之后更惊叹:“林馥馥, 你身上都是粉嫩粉嫩的,我都想扑上来咬一口了。” 吓得林馥馥笑嘻嘻地立即泡到了温泉里。 林馥馥身上是真的又白又嫩,所以不能怪莫炀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力道。而且她的身体总是特别容易留下印子, 他稍微用力,马上就会有一个红红的印子。所以每次她洗澡的时候总看自己身上触目惊心,但其实是不痛的。 但偶尔也会疼,他咬的时候是疼的。 南方人没有用公共浴室的习惯,每次洗澡都是单独的,所以后来公司里来了个北方人说澡堂里泡澡舒服的时候,林馥馥其实觉得很不理解。她不理解的点是,难道不会害羞吗? 面对同性尚且如此, 面对异性就更是。 莫炀是林馥馥人生当中第一个异性,他拥有她人生当中的很多个第一次。 水下莫炀的手已经开始不老实,林馥馥下意识伸手推了一下他的手,转而被他大掌包裹住。 他拉着她靠在自己的胸膛上,一只手禁锢着她的手,另外一只空闲出来的手就能为所欲为。 此时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浴室里放着轻缓动人的音乐,这样的姿势倒也没有半点不妥。 林馥馥也直接忽略了他的……异样。 莫炀早前的疲倦这会儿全部烟消云散,香软在怀,是最美妙的事情。 莫炀说:“舒服吗?” “有点热。”林馥馥嘀咕了一声,她感觉自己额上好像出汗了,而且莫炀身上太烫了。 他却煞有其事地说:“心静自然凉。” 她总是说不过他的,索性就不说了。 水下,莫炀刚才停下来的手这会儿又开始造肆。 林馥馥想制止他,不料却被他蛊惑着:“你别动,享受就是。” 莫炀的唇就贴在林馥馥的耳边。 林馥馥更够感觉到的,他所说的那个享受。 第一次的时候她又过抗拒,也很迷茫。那时候她甚至都还不知道这是什么,但身体的反应却又是真实的,陌生的,脑袋里甚至真的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整个人的感官是前所未有的,甚至整个人会不自觉地颤栗,浑身上下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血液,继而失去力气落下。 但现在林馥馥知道接下来要面临什么,她甚至,有点期待。 那种感觉会让她整个人好像重生了一遍,到发梢,到指尖,全部都新生了一遍。 对林馥馥,莫炀似乎早已经了若指掌,他现在轻而易举制造波澜。 林馥馥咬着自己的唇,她很想叫喊,很想抓住点什么。她的手被莫炀抓住,所以她只能反过来紧紧地抓住他的手,指尖都泛白。 莫炀轻轻笑着,他吻了吻她的脸颊。 第一次,林馥馥那么想他亲吻自己的唇。 但是他却没有。 莫炀似乎是故意的,他不亲吻她的唇,只是看着她。看着她脸上微妙的变化,看着他因自己而情难自禁。 不过两分钟,林馥馥就忍不住轻颤,她终于小猫似的轻轻唔了一声。 莫炀放开了抓住林馥馥的手,转而抓住她的下巴,让她侧过头来对着自己。 “喜欢么?”他轻声问。 林馥馥知道自己是喜欢的,尤其现在,她整个人虚脱无力,想要攀住什么,于是她伸手圈住他的脖子。但事实上她是不想动弹的,可是她真的很想吻他。 林馥馥第一次主动朝他靠近,想亲吻却又害羞。 但莫炀却始终不主动,互相近在咫尺的唇,他看了看,笑着。 “来,亲亲我。”他太了解她了,于是给了她一个台阶下。 林馥馥的情难自已早已经抵过了矜持,事实上,即便是他不说这句话,她也会试着鼓气勇气吻他。 唇齿交缠,她把自己刚才所有想要呻.吟全部化在这个吻里。 她凭着记忆学着他的动作,先是亲他的唇,再小心翼翼地用自己的舌尖撬开他的唇齿。 莫炀也引导着她,他的手轻轻摩挲着她的颈,让她放松,让她慢慢来,不着急。 …… 林馥馥早就有预料自己可能在浴室里就被莫炀吃干抹净,果然不出所料。 当两个湿漉漉的身影交叠出现在镜子里,画面是无限的春光。 虽然林馥馥的手部受伤,但不能阻止莫炀为所欲为。 年轻的莫炀,用自己行动证明了什么叫做如狼似虎。 = = = 爱睡懒觉的林馥馥第二天直接睡到了日晒三竿。 她觉得自己实在太累了,而且实在太困了。 林馥馥悠悠转醒的时候,身边的莫炀早已经不在了。床很大,所以只有她一个人的床就显得特别空旷。她心里有那么一刻小小的失落,继而翻身起床。 他去哪儿了? 林馥馥甚至都还光着脚,她几步走到楼梯口,才发现厨房里好像有动静。再往下走,就看到莫炀站在琉璃台前。 上午的暖光打在莫炀的身上,他穿着居家休闲,白色的棉质长袖,烟灰色的棉质运动裤。琉璃台前放着一个pad,莫炀时不时看看pad,时不时动动手里的食材。即便是一脸的疑惑,但他的五官还是依旧好看。 那么多年,莫炀的脸似乎长得越来越精致,褪去少年的青涩,现在他俨然是一副成熟男人的模样。但他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六岁。 人们都说男人三十一枝花,四十花中花。莫炀现在显然还是一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正是最美好的时候。 但到了女人这里好像就大不相同。 这个社会上对女人总是有很大的偏见,都说女人到了四十就成了豆腐渣。 林馥馥其实很不喜欢这个社会上对女性的这种说辞,就她接触过的很多女性来说,像杂志社的主编今年也已经四十岁了,副主编也已经三十多岁了。但她们在林馥馥的心目中就是很优秀的人,她们美丽大方又有头脑,不比任何一个同龄的男人差。 林馥馥就这么静静站着看莫炀了一会儿,看他认真看他忙。 他在做早餐对吗? 可是他的样子看起来好生疏,却也真的很迷人。 莫炀不经意抬头,就看到了站在楼梯口的林馥馥。 “醒啦,睡够了?”他明显是在笑话她。 林馥馥听出他的语气,害羞地点点头,“你在干什么呀?” 莫炀拿起了自己手上的黄豆,说:“我准备打豆浆。” 林馥馥闻言走过去,问他:“你知道要怎么打豆浆吗?” “好像很简单。”莫炀单手插在腰上,“就是把泡好的豆子放到豆浆机里就可以了,是吗?” 他看食谱上就是这样的,不过这样是不是太简单了? 林馥馥点点头,“别忘了加水。” “哦对,加水。”莫炀准备接水,余光里却看到光着脚的林馥馥。于是他放下手上的杯子,二话不说朝她走去,一把将她抱起来。 林馥馥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坐在了琉璃台上。 “你在这里也好,直接教我。”像上次那样的,在录制《甜心时刻》到时候,她教得又认真又细心,他最喜欢学。 林馥馥作势要下来,“我来做吧。” 莫炀按着她的肩,“不用,我来。” 他说着折到玄关处拿了一双新的拖鞋套在林馥馥的脚上。 于是接下来,林馥馥就看着莫炀为了早餐忙里忙外。 他的动作很生疏,但是一说他就懂。 林馥馥说: “冰冻的饺子拿出来要一个个隔开放,不然容易黏在一起。” “热锅里先倒一点油。” “转小火把饺子一个个放下去,然后再倒水。水量盖过饺子的1/4就可以了。” “盖上锅盖,转微火,不能开大火。” 等着水烧干的功夫,莫炀转过来将林馥馥圈在自己双臂之间,炫耀似的说:“我是不是很厉害?” 林馥馥调皮地拧了一下眉毛,“是吗?我怎么觉得是我比较厉害。” 莫炀哈哈大笑,“是,你厉害。” 他在他唇上啄了一口,“给你奖励。” 林馥馥伸手推了一下他,“我要去看宝宝了。” 她昨晚被他折磨到凌晨,现在真的是怕了,怕他一大早又在这里来了兴致。 那四只小奶猫,大宝,二宝,三宝,四宝,现在在林馥馥这边简称为宝宝。刚才莫炀因为要做饭不让她从琉璃台上下来,但现在都快忙完了,她就想去看看那几只喵喵叫着的小奶猫。 莫炀抱她下来,和她一起去看那几只小奶猫 小奶猫们这会儿也饿了,到处在找吃的。莫炀见状,问:“要给她们喂奶吗?” “嗯。”林馥馥点点头。 “怎么做?我来。” 莫炀像是家中任何事情都要一手包办的丈夫,他揽着所有的活,做早饭,给小奶猫喂奶。 林馥馥一直在一旁看着,看着他修长的手翻动着锅铲,看着他轻轻抚摸着小猫。 而他这双好看的手,创造性的双手也总是在她的身上制造波澜。 “这样喂够了吗?”莫炀问。 林馥馥怔怔地点点头。 这一早上,她心里不知道没什么东西塞得满满当当的。他们两个人待在一起也可以很和谐,没有外界的质疑声,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现在他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停留的时间太久,林馥馥突然闻到一股焦味,她心想完蛋,忙跑到厨房里。 饺子都焦了…… 莫炀尾随而来,乐呵呵地说:“我重新再做一份。” 他倒是一点都不恼。 = = = 两个人早餐连着午餐一起吃了。 午餐过后林馥馥钻到了莫炀的书房。 书房很大,大概是为了满足他日后的创作需求。 书架上也有很多书籍,大多都对林馥馥的胃口。 她随手挑起一本,是余华的《活着》。 这本书她看过一遍,心里难受了好几天,发誓再也不想看余华先生的创作。可后来忍不住又将这本书再看一遍,心境同第一次大不相同。 林馥馥将这本书放下,转而又重新抽了一本自己没有看过的书。这是一本琴谱。 像是在更深地了解莫炀,林馥馥打开这般琴谱,一页页翻阅。 学生时代学的是简谱,所以林馥馥根本看不懂这本书上的五线谱。事实上,她这个人音律极差,唱歌走调不是什么稀奇事。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从不会当着别人的面唱歌。 莫炀在楼下喊她。 林馥馥看了眼窗外,他坐在外面的草地上和她挥手,“来,晒太阳。” 阳光打在他的脸上,迷人又耀眼。 眼前就是花海,他们可以惬意地晒太阳,不管今夕何夕。 林馥馥很快便被这个提议打动,她最后看了一眼书上的五线谱,将其放回原位。 草地上有几张藤椅,而且人性化地带有阳伞。 莫炀虽说让她下来晒太阳,可真的等到她下来了,他又支起那把阳伞,说:“估计你晒两分钟就要脸红,还是在阳伞下比较好。” 这算什么晒太阳? 但林馥馥也不管那么多。 她想和他待在一起,看看这满地的向日葵,度度这悠闲的时光。 眼睛刚眯下,莫炀便走了过来。 他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脸颊,俯身,亲吻上她的唇。 莫炀说:“你知道吗?这一刻我期待了多久。” 只是分开片刻,他的唇又吻上她。 急切又热烈,明明昨晚弥足,可这会儿又饥渴难耐。 林馥馥不知道他所谓的期待是什么,下一刻,他的手已经开始不老实。 于是她一厢情愿地以为,他所谓的期待是在这光天化日之下。 可他又将她打横抱起,散步并做两步往屋内而去,他说:“我们做吧,做.爱吧。” 她不知道的是,莫炀的期待便是这短暂的二人时光。 无拘无束,无人打扰。 他们彼此只有对方。 午安。 阳光被全部阻挡在厚实的窗帘外,连同所有的是非黑白。 室内安静到针落有声,他们彼此的呼吸匀称。 莫炀抱着林馥馥,睡得香甜,尤是在其一场激烈的运动过后。他酒足饭饱,激情四溢。林馥馥几次三番求饶,最后是在厨房的琉璃台上里大汗淋漓。 莫炀喜欢林馥馥身上的每一处地方,他爱亲吻,他总是无法在她面前做到克制。他喜欢听她的喘息声,喜欢听她一遍又一遍喊着他的名字。 他们现在宛若新生,在这场博弈中,那么默契十足。 此刻的他们忘记了身处何方,享受着短暂却又美好的倾城时光。 莫炀似乎根本没有这样放松惬意过,从学生时代起他的时间就被安排地分毫不差。他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全是父母的要求。进了演艺圈之后更忙,没有喘息的时间。 于是,在这样看似一个枯燥无味的下午。莫炀抱着林馥馥睡午觉,千金不换。 事实上两个人昨晚真的都没有睡好。 两个人真正闭眼睡觉已经是三四点。 巧合的是,这个午觉也睡到了将近四点。 林馥馥醒来的时候就见莫炀笑看着她,她人还有些混沌,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说:“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 莫炀摇头,“看你睡得香。” 真好看。 看得他忍不住又想要她。 莫炀也觉得自己过分了一些,从昨晚到现在,他要了她太多次。 “嗯,睡得好香。”她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雪白的藕臂伸出被子外。 莫炀轻轻扯了一下被子,她的春光便展露无遗。 林馥馥长得白,越是这样白,他留在她身上的吻痕就越是刺眼。 她忙把被子拉回来盖上,又把脑袋埋到被子里看了眼自己。 “莫炀!”她露出脑袋,一脸懊恼,“我身上全是你留下的印子。” 从昨晚到现在,大大小小的吻痕布满了她的身上,她是真的恼了。 莫炀神情洋溢。 这是他在宣誓主权。 他将她拉到怀里,哄着她:“要么,你也在我身上留点?” 流氓。 林馥馥推开他。 或许两人都没有发现,他们彼此之间的相处多了一分熟悉。林馥馥在她面前的羞涩褪去一分,多了一分亲昵。 莫炀笑笑,提醒她:“你妈刚才给你打电话了。” 林馥馥心里一惊,她条件反射瞬间想起相亲的事情,“你接电话了?” 莫炀摇头,“没接。” 有过上次接林疆疆电话的经历后,他现在不敢随便乱动她的手机。 林馥馥连忙拿起手机,看了眼,十几分钟前的电话。 她头皮发麻,但还是给老妈回拨了电话。 电话一接通,那头的薛白梅就说:“馥馥,你在哪儿呢?今天一天都没有见着你。” 薛白梅以为林馥馥一大早出门,所以并不知道她昨晚在外过的夜。 林馥馥顺势说:“我在朋友家。” “怎么又在朋友家,你答应妈妈晚上要去见见人男孩子的,该不会故意躲着吧?” 莫炀就躺在林馥馥的身边,闻言故意靠过来埋到了被子底下。 “我……”林馥馥的声音突然猝不及防地断掉,她捂着自己的脸,不敢置信莫炀做了什么,连忙伸脚准备踢他,却被他一把抓住。 “你在听我说话吗?”那头薛白梅咄咄逼人,“我不管,我今天必须看到你,不然我是真的要生气了。” “妈……”林馥馥骑虎难下,她捂着自己的嘴巴,眼下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好,你什么都别说了,地址我发给你,我等你,多晚都等。” 薛白梅说完就一把挂断了电话。 与此同时,林馥馥实在忍不住一阵低吟。 第34章 (*^▽^*) = = = 林馥馥没有瞒着莫炀自己要去相亲的事情, 但相亲不是她的本意, 实在是抵不过她妈妈的咄咄逼人。 莫炀嘴上没说什么, 心里却是一万个不爽。做了十几年的邻居, 莫炀最明白薛白梅这个人的性格, 如果硬要忤逆, 薛白梅肯定是要一哭二闹三上吊,闹得不安生。林馥馥这个小白兔从小听话惯了,肯定也很难拒绝相亲。 但莫炀心里多少是不是滋味的。 林馥馥前脚刚一走, 莫炀就偷偷摸摸地跟在她的屁股后面。他转头给一个人打了个电话,语气有点急:“所以我的设计稿你什么时候出来?” 那头嘿嘿地笑, 说:“莫爷,你讲讲道理好不好,我手头上的工作都排到半年后了, 你现在又突然要插进来。” “我不管。”莫炀的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隐隐的不安,他看着林馥馥离去的方向,对那头的人说:“出多少钱我都愿意。”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我做设计的,是需要时间和灵感的。” 莫炀默了默,暗暗骂了声操。 他觉得自己有点等不了了。上次听到林馥馥的告白之后让莫炀又欣喜又激动。自己喜欢了整整一个青春的人也刚好喜欢自己,他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幸运。 他思前想后最直接了当的告白方式就是允诺林馥馥一整个人生,是的,他打算直接求婚。他不想浪费今后的每分每秒光阴了,莫炀想让林馥馥成为自己的妻子。 所以这段时间莫炀一直在默默准备着,他自己开始动手剪辑视频, 准备把自己这些年的心路历程都化成影像文字,让她能够清楚直观看到。莫炀甚至能够想象,林馥馥看后肯定会感动地泪流满面,而他就在这个时候单膝跪地,手举着一枚举世无双的戒指求婚。 光想想那个画面莫炀就就觉得甜,他笃定林馥馥是肯定会答应自己的求婚。 要是她感动到忘了答应?那他就直接把她吻晕了,立即拐走。 万事俱备,现在莫炀就欠一枚求婚戒指了。 莫炀本身对珠宝一窍不通,所以想到的办法就是花重金请一位设计师设计一枚全世界最独一无二的戒指。想法是没错的,但是他相中的这个鬼设计师又忙得跟个鬼似的。 “周清泉,我等不了了。”莫炀说。万一这次林馥馥相亲还真的相对眼了怎么办?莫炀没有这个自信心。妈的,他越想越觉得慌。 那头顿了顿,说:“我可以给你建议,你可以自己设计。” 珠宝领域莫炀从未接触过,可谓一窍不通,他怕自己设计出来的东西连个鬼都不是。 周清泉闻言哈哈大笑,“你对自己有信心一点嘛我的创作小天王,呐,你不觉得求婚戒指自己设计会更有意义吗?” 莫炀默默地觉得有点道理。 周清泉继续道:“况且你最了解你的爱人,你的设计里肯定会包含了她喜欢的元素,充满了love。但我就不同了,我的设计是冷冰冰的。” 莫炀更觉得有道理。 “对方戴上你设计的戒指,才会知道你的用心啊,这样戒指的意义远远超过了本身。” 莫炀彻底赞同。 “好啦,就这么决定啦,你先设计,遇到什么问题再问我。”周清泉说完挂了电话。 莫炀看着手中的电话怔了怔。 不是,他要怎么下手? = = = 林馥馥相亲的地点就约在了一家中高档的中餐馆。 这家中餐馆林馥馥之前和同事周小琴来过,印象挺好,但因为消费偏高,所以来过两次之后便心疼荷包。 天气渐凉,已经要套上薄薄的外套才能抵御。 林馥馥刚下车不久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妈妈薛白梅,薛白梅也是第一时间看到女儿,连忙小跑着过来。 “呐,你迟到十分钟了。”薛白梅拿出自己的手机亮起屏幕上的时间对林馥馥说。 林馥馥脸上表情淡淡的,但整个人不知道为什么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看起来比平时要赏心悦目许多。 薛白梅其实并不在意女儿是否迟到,换一句话说,她也想看看如果自己的女儿相亲迟到了对方男孩子会怎么表态。 如果十分钟就等不了,这个男生直接可以出局了。 “你小姨已经在里面了,男孩子倒是提前十分钟到的。” 薛白梅说着便拉起林馥馥未受伤的手往里面走,一边走还一边说:“我还以为你晚上不来呢,吓死我了。” 林馥馥叹了口气:“妈,如果我今天真的不来呢?你会怎么样?” 薛白梅一脸乐呵呵的,她就知道这个女儿最听话,“什么怎么样,不会怎么样的。” 林馥馥无奈一笑。 她太了解自己这个妈妈了,如果她今天真的不来,断绝母女的可能性都会有。 林馥馥必须声明:“妈,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后我还是希望你不要擅自做主安排我来相亲。” 薛白梅闻言一怔,好像真的觉得今天女儿有些不高兴了。不过来都来了,现在先不管这么多。 很快到了餐厅里面,林馥馥的小姨薛白花看到两人后招了招手,“这儿呢。” 相亲的那个男孩子随即也站了起来。 薛白梅不动声色观察着这个男孩子的举动,印象分挺不错,很有礼貌。她早早摸过男孩子的家底,独生子,单亲家庭长大,但其母亲是知识分子,而且男孩子本身也是个律师,职业不错。 走近了,林馥馥才看清男孩子的模样,不禁一怔。 “你好,我是武冬旭。” 林馥馥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武冬旭,好似看着外星物种般。 薛白梅见女儿失了态,才在一旁道:“坐吧坐吧,真不好意思我们迟到了。” 武冬旭温温笑着,说:“不碍事的。” 小姨薛白花在一旁充当起了暖场的人物,招呼着说:“咱们都是熟人,不来什么虚的。都还没吃饭吧,先点菜。不要当成什么相亲,就是好朋友吃一顿饭。” 武冬旭笑着说好,转而把自己手上的菜单递给了林馥馥,“你点吧。” 林馥馥看着眼前的人,始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武冬旭不是第一次见别人用这样的眼光看自己,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对林馥馥说:“是不是觉得我很像一个人?” 林馥馥点点头。 真的太像了。 武冬旭太像莫炀了,脸型,鼻子。不像的是眼睛,莫炀的眼睛太有特点了,但武冬旭的眼睛也长得很好看。 除了长得像以外,武冬旭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也和莫炀很像。 其实正如林馥馥所看到的,武冬旭有个绰号:律师界的莫炀。 不仅是林馥馥觉得武冬旭长得像莫炀,是所有见过武冬旭的人都觉得他长得像当红的那个明星莫炀。 林馥馥的眼神太过直白,以至于让武冬旭有种错觉,他们是认识的。 不过武冬旭倒是习惯了,因为他长得像当红的明星,没少被小姑娘拉着一块儿合影。 林馥馥意识到自己的不礼貌,便低下了头。 这种巧合真是让人意外。 其实之前薛白梅一看武冬旭的照片时就发现了,但这个世界上相像的人那么多,况且这个男孩子的条件她是真的满意,于是也不管那么多。再说,她还特意把照片发给林馥馥看过的,是林馥馥觉得没什么她才安排这次相亲。 “小旭啊,你也点菜,别客气。”薛白花道。 武冬旭见林馥馥一直也不点,索性拿着菜单问林馥馥喜欢什么口味的,然后他再根据她喜欢的口味点了几道菜。 相亲林馥馥是第一次,但她或多或少听过办公室的女孩子讨论过。双方介绍完条件之后,薛白梅和薛白花便退场,把空间留给两位小年轻。 暗地里,薛白梅偷偷地观察着武冬旭的一举一动,时不时和自己的妹妹薛白花讨论。 总的来说,对于林馥馥的第一次相亲经历来说,武冬旭给她的印象十分不错。 武冬旭没有这个社会上男人大男子主义的毛病,和林馥馥说话的时候态度十分恭谦。期间一个服务员不小心打翻了一杯饮料,还撒了武冬旭一身,但他没有露出任何不耐的神色,反而提醒服务员要注意不要被玻璃渣划了手。 林馥馥见武冬旭身上湿了,问他要不要处理一下,只见他把西装外套一脱,也不当一回事。 有那么一刻林馥馥有点恍惚,仿佛眼前的人就是莫炀。真的太像太像了,简直让林馥馥怀疑这人就是莫炀的亲戚。 武冬旭见林馥馥又走神了,温温笑着看她。 林馥馥回过神来,有些尴尬地说:“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什么呢?”武冬旭脸上的神情很柔和,这点和莫炀不一样。莫炀的脸要偏冷一些,总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 眼前的武冬旭倒是让林馥馥感觉没有那么难接触。 其实今天也是武冬旭二十六岁以来第一次相亲,主要是,家里母亲催得紧。 他家情况比较特殊,母亲这辈子都没有结婚,所以更期待见到儿子的婚姻。 这一次的相亲经历对武冬旭来说也是难得,起码眼前的小姑娘,让他觉得十分可爱。 林馥馥终于忍不住坦白:“不好意思,其实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相亲,是我妈逼着我来的。” 武冬旭闻言一怔,倒是没有料到这个结果。但他一脸轻松地耸耸肩,对林馥馥说:“这样对我来说未免有些不公平。” 林馥馥低着头,涨红了脸:“对不起……” 武冬旭原本只是开个玩笑,可见林馥馥十分懊恼的样子他也慌了,立马主动道歉:“不用跟我说对不起,我也是开玩笑的。咱们男未婚女未嫁,你有喜欢的人是很正常的,你说呢?” 林馥馥很感激武冬旭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于是这场相亲中,她第一次抬头朝武冬旭笑了一笑。 感谢他的理解,感谢他没有为难。 这一笑,武冬旭才感觉到自己的心里被什么东西一击。活了二十六年,他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一见钟情的事情。但今天他发现自己错了。 从第一眼看到林馥馥进来的时候,这个小女孩一脸害羞的模样就深深引起他的注意。她给他一种强有力的保护欲,他想要为她挡风遮雨,他想要看她倾城一笑。 现在,她笑了。 她心有所属却又要来相亲,为什么呢?是因为父母不支持?还是对方不知道? 武冬旭突然有些好奇,也想知道更多。 林馥馥却说:“让您见笑了。” 武冬旭坦诚说:“我并没有笑话你。每个人身上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因素导致她做一件事,正所谓事出有因。我们就当普通朋友认识一场,算是缘分一场。” 林馥馥点点头,跟着一晚上的阴霾也消退了许多。 接触下来这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武冬旭在林馥馥的眼中是个挺不错的男人。举止大方,人也随和。对比起同事间经常提起的奇葩,武冬旭简直就是白马王子的代表了。 这让林馥馥不免想起,如果她的人生里没有莫炀,是否她也会像很多女孩子一样,被安排相亲,结婚,生子。 忽而武冬旭收到一条短信,他对林馥馥道了声抱歉后,拿出手机看了眼。 短信看完,武冬旭的脸色变得十分沉重。 林馥馥发现异样,问他:“怎么了?” 武冬旭用手拧了拧自己的眉心,说:“没事,一个案子。” 也正愁无话可说,武冬旭便顺口提起了自己碰到的这起案子:“我的一个师兄最近才处理一则杀人案件,一个妻子杀死了自己的丈夫,结果出来了,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饭桌上提到杀人案子总是让人毛骨悚然,但林馥馥却一脸好奇地问:“我能冒昧问一句吗?那,那个妻子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丈夫?” 武冬旭叹了口气,“家暴,女子嫁入男子家中十年,几乎天天被打。这个案子是半年前发生的,警方到的时候,女子就站在男子的尸体旁边拿着斧头,笑得好像发了疯。” 林馥馥深吸了一口气,想到武冬旭口中所描述的那个画面,不免有些反胃。 她其实不是胆小的人,以前上学那会儿甚至敢一个人看恐怖片。但是血腥的画面看到了之后总是难免会觉得恶心,光想象都觉得不能接受。 “不好意思,我不该跟你说的那么详细。其实我很同情那个女子,这十年她所遭受的非人类的对待,现在她反而解脱了。” 林馥馥从武冬旭的言语中发现两人的价值观一致,不免接着和他聊开。 工作生活三点一线,林馥馥能够接触到的异性的确不多,杂志社里基本上都是女孩子,除了几个摄影师和摄像大哥,其中还有很多性取向她都不清楚的人。 餐厅里,一直默默观察着的薛白梅和薛白花都是满意地点点头。 “这武冬旭长得仪表堂堂,和馥馥在一起真的是般配。” “你看,他们聊得多开心啊。” “馥馥一开始还不愿意,现在我是放心了。” “所以说还是要相亲,多相亲总是没有错的。” 薛白梅这人虽然没有什么太多的文化,但看人的眼光一向毒辣,就如她一眼相中的武冬旭。 餐厅外。 坐在车上的莫炀看着时间一点点流逝,他的手指轻轻拍打着方向盘,焦躁和不安写满了整张脸。 莫炀刚才亲眼看着林馥馥进了餐厅,可是林馥馥却没有看到他。 现在算是什么鬼?他是不是脑残?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去相亲? 妈的,他后悔了,后悔让她去相亲。 莫炀的心里突然一阵阵地发慌,继而打开车门。 他要把她拽回来,宣誓主权。 第35章 (*^▽^*) 莫炀刚准备下车, 就接到了经纪人陈坤山的电话。 从上次莫炀发微博到现在, 陈坤山就闹脾气似的没有联系他, 今天倒是难得。不过莫炀不打算接这个电话, 他现在要去餐厅里把林馥馥拽出来, 然后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对薛白梅说:“你女儿现在跟我在一起, 我要跟她结婚!” 几乎是莫炀刚从车上下来,就有人认出来他,没走几步一个女孩子便凑到他的面前道:“天呐, 你是莫炀吧!我真的没有看错。” 心急下车,莫炀忘了带口罩和鸭舌帽。他刚想否认, 旁边又一个人好奇围了过来。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餐厅里,一个女孩子仔仔细细地观察了武冬旭好一会儿,终于上前, 说:“你和莫炀长得好像哦。” 武冬旭笑呵呵的,说:“都说我和他长得像,不过不好意思, 我现在和朋友在吃饭。” 那个女孩子道了声抱歉,识相离开。 而外边的正牌莫炀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 没两下莫炀就被人围住,情况有些不妙。正是晚上用餐的高峰期,这个餐厅外来来往往的人多。类似的情形莫炀再熟悉不过,他要是硬往餐厅里走,恐怕整个餐厅今晚会水泄不通。 莫炀思量再三,只能回了车上驱车离开。但他没有开远,就在两条街外。他仍然想着等会儿就去餐厅, 但装备还是要齐全,口罩和鸭舌帽一个都不能少。 正准备驱车回去,手机铃声偏偏一直响个不停。 莫炀心里不爽到了极致,随即划开电话,语气不善道:“有屁就放。” “莫炀,你现在马上来北京,否则《战墨》这部电影立刻停止发行!” 莫炀冷笑,“陈坤山,一部电影,台前幕后多少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完成你凭什么说停止发行?” 那头的陈坤山说:“你说得好,那你说说,你因为公司安排你和苏忆云组cp的事情就打算换掉女主角,你没有想过自己是在无理取闹吗?电影现在又要重新补拍,这个时候你怎么没有想到台前幕后的工作人员?” “我有我自己的原因。” “那我也明确地表示,我不同意。”话说完,那头的陈坤山感觉自己是个傻逼,气得笑出了声。 好歹他陈坤山今年四十有四,十年前他挖掘了莫炀,几乎把莫炀当做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在培养。可莫炀这个狼心狗肺的,居然一点面子也不给。 陈坤山闹了好些天的脾气,就等着莫炀亲自打电话来和解。可好家伙,莫炀非但一点认错的态度都没有,现在又一句话将人苏忆云封杀。这不是明摆了给他下马威吗? 陈坤山气不过。 莫炀也跟着陈坤山笑了,“你尽管不同意,别特意告诉我。” 莫炀说完正打算挂电话,那头陈坤山语气真正发狠:“莫炀,我说到做到,你今天晚上要是不出现在北京,《战墨》这部电影就彻底封箱吧!” “你他妈!”莫炀气得语无伦次,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给陈坤山一拳头,“给老子等着!” 陈坤山笑:“我他妈就等着你呢!” 电话挂断,莫炀转头吩咐朱嘉上买晚上最近一趟飞北京的机票,他转头又重新去了那家餐厅。 这次莫炀准备工作做得好,身上的外套也脱了,确保没有人会认出来自己。 偏偏巧的是,莫炀刚才前脚开车离开,林馥馥那边也跟着出了餐厅,于是两人就这么错过了。 武冬旭和林馥馥道别的时候对她说:“好好照顾自己。” 他说着指了指林馥馥右手上缠着的纱布。 林馥馥点点头,“谢谢。” “不用谢。” 道别后,林馥馥跟薛白梅一起回家了。 第一次相亲结束,薛白梅不着急让林馥馥晚上就和武冬旭再多待。现在薛白梅迫不及待想知道林馥馥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林馥馥今晚和武冬旭聊得挺不错。 武冬旭表示想和林馥馥交个朋友,于是两人互换了微信。 但是林馥馥依旧对薛白梅说:“妈,我和武冬旭是不可能的。” 即便武冬旭再像莫炀,他都不能替代莫炀。更何况,林馥馥不想找一个替代品。 薛白梅就不懂了,“为什么不可能?我看你们聊得挺开心的呀。” “聊得开心是一回事,但是能不能在一起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薛白梅闻言翻了翻白眼,简直要被自己这个女儿气死。 而此时,莫炀餐厅里的在里面找了一圈,最终意识到林馥馥等人已经离开。他着急忙慌拿出手机给了林馥馥打了个电话,不想刚嘟了两声,就显示是忙音。 莫炀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机,怀疑自己是否打错。 这边出租车上,薛白梅见林馥馥挂了电话,好奇问:“你干嘛不接呀?” 林馥馥是怕薛白梅知道她和别的男生联系,才挂断了电话,转头她就给莫炀发了一条消息:【我和我妈在回家的路上。】 “其实你就当是去认识一个朋友嘛……” 话未说完,林馥馥就打断了薛白梅:“妈,相亲不会有第二次,这次来是尊重您,下一次也请您尊重我。” 薛白梅见女儿好像真的有点不开心的样子,于是讪讪闭嘴。 本来今晚相亲一事就是薛白梅逼着,她的心里多少还是有点顾忌着女儿的心情。 林馥馥静静地看着窗外,眼神又空洞又迷茫。 这头莫炀正准备回林馥馥的消息,很快他的手机铃声响起,连忙接通却发现是朱嘉上。 朱嘉上说:“莫爷,机票已经订好了,半个小时后起飞,您现在赶过去时间刚刚好。” “操,你订那么早的干嘛?”莫炀已经坐上了自己的车,准备掉头去找林馥馥。 “……不是您让订的吗?”不仅如此,朱嘉上刚才也接到了陈坤山的电话,也帮着劝莫炀,“莫爷,您和坤哥好好谈谈吧。坤哥这次是真的生气了,没有什么事情是见了面不好商量不好谈的。好歹坤哥这些年待您不错,这也是第一次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擅自做主。” 见那头莫炀似乎真的有所松动,朱嘉上立马又舔了一句:“对了,大boss董全贺也从夏威夷度假回来了,他好像也挺重视这件事情的。《战墨》从剧本创作到拍摄完毕,整整五年的时间,莫爷,里面有太多人的心血了。” 莫炀咬着牙,手握成拳用力地砸了一下方向盘,淡淡道:“我知道了。” 摆在眼前就只有一种选择,莫炀将手机往副驾驶座一砸,打了个方向盘,掉头去了机场。 他妈的,他想去打爆陈坤山的狗头。 = = = 八月中旬的烽市,寒冷已经逼近。 林馥馥回到家的时候难得看到林疆疆。 林疆疆知道林馥馥今晚去相亲了,故意阴阳怪气地说:“哎呦,怎么样啊我的小老妹儿,相亲愉快吗?” 林馥馥拿着自己的包就往林疆疆的身上砸了过去。 林疆疆笑笑接过林馥馥的包,“呦,终于知道我被逼着相亲有多痛苦了吧。” “不想跟你说话。”林馥馥愤愤上楼。 楼下。 林疆疆看了看自己的老妈,“您有劲没劲啊?不是逼着我去相亲就是逼着馥馥,我们在家就那么碍你眼?” “你怎么跟你妈说话的!”薛白梅一路上不敢跟林馥馥使脸色,但回到家给儿子这一通说,心里的生气和委屈全都爆发了出来,“我还是不为了你们兄妹好吗?我想看着你们成家,想让你有个暖被的,想让馥馥有个港湾,我哪里错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以为的,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林疆疆无奈笑着摇摇头,“妈,您这辈子操心的事情真是太多了,儿女都已经长大了,我们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您没事就去跳跳广场舞啊,和人老太太聊聊八卦,千万别管我们。” = = = 晚上林馥馥独自一个人缩在床上,收到了莫炀的短信:【我到北京了。】 三个多小时前莫炀也给她发了一条消息,意思是他去北京要处理一点事情。 他这趟去北京,又不知道要多久后才能回来。 第二天是国庆假期后的第一天上班,虽然林馥馥的右手烫伤,但她还是打算去一趟杂志社。 还未进办公室,林馥馥就在茶水间门口听到有人谈论《甜心时刻》这个节目,不由顿下脚步。 “真不觉得她有什么资格主持《甜心时刻》,主持人资历好的有的是,又不是非得要会做甜点。” “对啊,这个节目我们准备了很久呢,到了最后关头她突然冒出来把我们的成果全部揽到自己身上了。” “这人手段多,别看好像很乖的样子,主编助理都被她收买了。” “人不可貌相啊。” “看着吧,越是这种人,越是爬得快。不过,贱人自有天收,摔得也会越快。” “手烫伤也是她活该。” 林馥馥整个人好像被人扔进了巨大的深渊,无所适从。 她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没有任何依据的事情,都能被同事们说得煞有其事。她很想知道对方还能说出哪些不堪入耳的话,很想冲进去与她们当面质问,可是脚上却像是灌了铅,怎么都挪不动步伐。 其实这些人私底下和林馥馥的接触并不多,但碰面的时候都会点头微笑。林馥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她,就仅仅只是因为这档节目吗? 《甜心时刻》这档节目的前期准备她虽然一直没有参与过,但不代表她不知道同事们所付出的努力。 事实上,她一直很尊敬每一个在一起工作的同事。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都是各司其职,有些同事为了几分钟的剪辑要加一个晚上的班。这些她都知道。 可是谁又知道,她曾是一个连在课堂上英语对话都不敢的人。谁又知道,她敢站在镜头前是花了多大的勇气。 为什么她们要这么说她?凭什么这么说她? 突然一只手拉住林馥馥的手臂,带着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当这只手碰到她的那一刹那,林馥馥强忍的泪水终于落下,那种无法向任何言说的委屈和自卑感侵袭着她,让她无法控制地伤心和难过。 天台上。 秋日的暖阳混合着萧瑟的风,一切都好像是理所当然。 张恒递给林馥馥一张纸巾,笑看着她,“小朋友,擦擦眼泪。” 林馥馥的委屈更加汹涌。 她接过张恒递过来你的纸巾,胡乱擦着自己的脸上的泪水。 可始终还是不敢太过放肆地哭泣,她吸了吸鼻子,说:“师兄,让你见笑了。” “是啊,见笑了。”张恒走过来拍拍林馥馥的肩膀,“没有谁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的,克服一个个障碍,就像游戏通关那样,你知道终点是什么吗?” 林馥馥成功被转移注意力,她想了想,问:“终点是什么?” “坟墓。”张恒回答地轻巧。 林馥馥皱皱眉,这个答案真是伤感,“忙活一辈子,最后还是进坟墓,太没劲了。” “是的,所以,无论如何都是要进坟墓的,何不轻松看待?”张恒脸上的表情像极了林馥馥幼儿园时的老师。 张恒给林馥馥的感觉一直是这样的,他这个人干净,白皙,好像一尘不染。他一直喜欢穿运动套装,永远都是一副轻轻松松的样子。 “师兄,可是他们说话真的太让人难过了。”她不是圣人,做不到无视。 “如果别人朝你扔石头,就不要扔回去了,留着作你建高楼的基石。”张恒说,“好好准备接下去的节目,你知道的,大家为了这个节目都在努力。” 秋日的风吹动张恒的发,林馥馥还记得第一次见张恒师兄的时候他的头发能用橡皮筋绑成一个小辫子,如今那头长发也已经被他剪去。 林馥馥低下头,叹了口气,“道理我都懂,但是实行起来好难。” 当时会去试镜当甜点主持人,最大的一个原因是为了能和莫炀同框。她想要做到最好,努力配得上他。 “可能是我真的太差劲了吧。” “不敢苟同。”张恒一笑,“我觉得你很棒,你是最棒的。” 林馥馥默了默,笑不出来。 张恒让林馥馥等一下,他先下去拿点东西。 等张恒回来的时候,手上提着一个医药箱。 “来,手上该换药了吧,我帮你。”张恒说着朝林馥馥伸了一下手。 林馥馥没打算让师兄帮忙换药,摇了摇头。 “小朋友,在生我的气吗?”张恒苦笑,“上次你走的时候我追出去,但是你人已经上了车。我后来又看了看倒放的片子,我相信你说的话。不过,已经晚了对不对?” 林馥馥的鼻子和眼睛都还是红红的,因为张恒的这句话,她更想哭。 被人理解和肯定的感觉,居然让她觉得更委屈了。 张恒轻轻地拉过林馥馥的手,小心翼翼地解开她的纱布,给她查看伤口。 前天他看到她的伤口时还是水泡,现在水泡已经被戳破了。 张恒自己给林馥馥擦了烫伤药,又给她缠上纱布,说:“小朋友,从你进公司的第一天起,我一直拿你当自己的亲妹妹看待。我希望你快乐,成长。未来的路还很长,你要面临的挑战还有很多。无论是工作上的,还是感情上的。但我都希望,你能积极乐观地面对。” 其实很久以前张恒就对林馥馥说过,说她像他的妹妹。虽然张恒家里并没有妹妹,却也正是如此,他一直很希望有个妹妹。 对待林馥馥,张恒一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或许也是从某种程度上,他在林馥馥的身上看到过曾经的自己。 此时远在北京的莫炀,已经一个晚上没有睡觉。 《战墨》电影最终确定删掉苏忆云的所有戏份,现在打算重新补拍。目前电影已经在后期制作中,莫炀需要尽快将女主角的戏份补拍。庆幸的是,女主角的戏份其实并不多,而且没有涉及战争画面,补拍容易。 “有合适的人选吗?”陈坤山双手抱胸问。 莫炀嘴里叼着一根烟,微微眯着眼睛,手里拿着一根笔,“你管我那么多。” “我还真不想管你。” 昨晚上十一点多,莫炀抵达公司,和陈坤山进行了很长时间的的一段对话。最后还是朱嘉上在里面当和事佬,“行了行啦,都来抽根烟。” 一人一根烟,就当是给双方一个台阶。 男人之间的和解,总是显得那么简单。 陈坤山说:“明早老董要来公司,你要给他一个合理解释,别那么意气用事。” 这个老董,就是其华娱乐的老总董全贺。 虽然其华娱乐是董全贺在掌管,但他大多数并不在公司里。董家家族庞大,企业众多,一个小小的娱乐公司董全贺似乎根本不放在眼里。 莫炀私底下和董全贺的关系不错,但《战墨》这部电影的投资人毕竟是董全贺,莫炀是要给人一个交代。 于是连夜开会讨论,确定后续补拍镜头,准备尽快补拍。 然而现在又面临一个问题,女主角选谁。 《战墨》电影里,女主角是一个记者,和电影男主角是从小青梅竹马的关系。但因为男主角身份的原因,女主角遭到绑架,故而男主角出面解救。在男主角解救的过程中,发了一起国际刑事案件,故事由此展开。 电影里有小人物的情怀,也有上升到国家的爱恨情仇。这部电影亦是莫炀职业生涯中的第二部 电影,如果说第一部文艺爱情电影是试水之作,《战墨》这部电影则花费了莫炀所有的心血。 莫炀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想了想,最后决定了一个人:“沈清秋。” “她有档期吗?”陈坤山问。 莫炀没有回答陈坤山的话,他来来回回寻找自己的手机,才发现手机被自己遗落在了车上。 他转头去要陈坤山的电话,说:“手机借我。” 陈坤山想说不借,但还是从自己的口袋里把手机拿了出来带给他。 莫炀拿过手机看了眼,才惊觉,“都九点了?” 是早上九点。 从昨晚到现在,他们都还没有一刻休息过。 陈坤山应景地打了个哈切,一旁朱嘉上趴在桌上睡得昏天暗地,这头猪呼噜打得还雷声响。 每个人记号码的习惯不同,莫炀的手机里没有存一个号码,所有的号码都记在他的脑子里。 只见他快速按下一串数字,继而拿着手机到外面去接。 高高壮壮的男人,单手插在兜里,背影看起来羁傲不逊。 “嘟嘟嘟……” 电话接通。 那头林馥馥看到是陌生号码,喂了一声,说:“你好,请问是哪位?” “我哪位?”莫炀的声音低低哑哑的,“听出来了吗?” “听出来了。”她软软回答。 他的声音,她当然是第一时间就能听出来,心里莫名有淡淡的甜。 这个世上始终是存在不公平的感情,即便莫炀从未安慰过她半句话,但她只要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一切委屈就都不是委屈了。 莫炀淡淡笑着,轻声问她:“昨晚到现在,有没有想我?” 第36章 (*^▽^*) 想啊, 就连梦里都是他。 但是林馥馥说不出口, 她转而问他:“你在干什么呀?” “忙电影的事情。”莫炀没有说一夜未睡, 也没有说因为换掉女主角而引发的一系列效应, 他现在手头上要处理的事情很多很多, 恨不得分个身出来。 “嗯。”林馥馥不懂, 也不知道该怎么问,她乖得不行。 莫炀说:“可能要忙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大概不会那么频地回烽市。” 以他现在的工作繁忙程度, 这段时间能那么频繁回烽市,也是舍弃了很多休息的时间。而接下去这段时间, 他更是要没日没夜地忙。 电影补拍之后要加紧制作后期,因为要赶着春节档上映,这中间还要拿到各种相关许可。年前他还要举办一次个人演唱会, 更别提还要□□做音乐节目的导师。 “你忙就好啦。”林馥馥说。 “那你想我了怎么办?”莫炀笑问。 林馥馥咬了咬唇,涨红了脸。 怎么办……那她就去找他。 知道她害羞,他也不逼问。 莫炀忍不住问她:“昨晚的相亲怎么样?” “嗯……”林馥馥想了想, “男孩子人挺不错……” 然而不等林馥馥说完,莫炀便道:“算了,我不想知道。” “哦。” “林馥馥,以后不能去相亲了。把我当成什么了?真以为我不会吃醋啊?” 林馥馥忍不住问:“你真的会吃醋吗?” 真的会在意吗? 莫炀被她气笑,“不然呢?你以为我闹着玩的?” 可是林馥馥真的这么以为过。 莫炀见那头久久沉默,算是明白了她的意思,忍不住轻轻骂了一声,“操, 你该不会真的以为老子是闹着玩的吧?” 良久后,莫炀只听那边轻轻地“嗯”了一声。 他气得不轻,真想当着面将这个蠢姑娘吻晕,“你给我听着!” “林馥馥,从十年前第一次遇到你,我就把你装到了我的心里。不管你信不信,喜欢你这件事情,我不比你少。”莫炀声音冷冷的,又带着点急切,“你听清楚,听明白了吗?” 林馥馥真的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可这话真的很莫炀,只有他会这么理直气壮。 她捂着自己的嘴哭了,她甚至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你骗我的吗?” “小傻瓜。”此时的莫炀有多想抱着林馥馥只有他自己知道,苦于一身的工作,相见太不容易。 事实上,打这通电话的的时候莫炀也没有想过自己会突然就告白。他想过很多种告白方式,或者是漫天的烟花,或者是单膝跪地,是海誓山盟,也可能是独一无二。 可是他想象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有时候似乎就是这样,计划赶不上变化,但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你乖点啊,等我这段时间忙完,我来找你。”到时候他会送上他亲手设计的戒指,跪地求婚。然后他会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她看,让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他到底有多喜欢她。 “嗯。” 林馥馥始终还是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电话挂断好一会儿,她又是哭又是笑。 他刚才说“从十年前第一次遇到你,我就把你装到了我的心里”。 他还说“喜欢你这件事情,我不比你少”。 林馥馥使劲地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痛得她轻声尖叫。 抹掉眼泪,她站在天台上大声地喊了一声,像是要把这些年压在心底里的一切都要喊出来。 她真的太高兴了。 原来好的心情是那么神奇,能化腐朽为神奇,能让她忘记身边所有的是是非非。林馥馥甚至觉得天空都是那么蓝,空气都是那么清晰。 于是当林馥馥重新回到办公室的时候,身上好像无形穿了一件铠甲。她发现自己现在什么都不怕,同事们要说什么随便她们说,她自己努力做到最好无愧于心便是。 = = = 渐入中秋,站在烽市的街道上似乎也感觉到了外界气候的变化。 人行道上的树叶越落越多,早上出门的时候需要搭上一件薄薄的外套。 而林馥馥和莫炀之间,始终各自敞开心扉。 他们现在俨然就是热恋期的情侣,每天必不可少的相互道一声晚安,视频连线也是每晚必备。 中秋零点的时候,《甜心时刻》的节目如期上线,凌晨的时候节目的相关话题就在微博上发酵。 林馥馥本来是想等到零点过后看完节目再睡觉,可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睡着了。 她是第二天才知道自己上了热搜。 中秋节一大早,她睡到日晒三竿,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点钟。 习惯性拿起床头边的手机,收了收能量,再刷刷微博。 可一点开微博,消息栏里红红的数字记号开始不断跳跃。林馥馥反应过来是私信和留言的时候,好像看到四面八方的网友一下子涌了进来。 【小甜心小甜心小甜心。】 【小姐姐真是甜心本甜了。】 【被小姐姐圈粉,长得好可爱哦。】 【为什么感觉莫炀看你的眼神那么不一样,啊啊啊啊,我要恋爱了。】 【冒昧问一下,小姐姐你今年多大啦?】 【果然小姐姐是个很甜的人呢,日常生活都是美食和甜点。】 【这是哪里来的小仙女啊,确定是吃白米饭长大的嘛?】 …… 第一次,林馥馥因为留言和私信看笑了。随即她反应过来,她这个微博账号是私人账号,网友怎么会找过来的? 但是很快林馥馥在热门微博第一条上面找到了答案。 八月十五零点零分的时候,莫炀发了一条微博。 莫炀monster:【小甜心@小林馥】 转发//@yobu杂志官博:《甜心时刻》第一期正式上线,看莫炀如何花式制作提粒米苏,并独家宣告爱情观!】 林馥馥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是莫炀特地圈了她。 点开莫炀这条微博的留言,第一条点赞过十万的就是他自己的留言。 莫炀monster:【甜心本甜。】 在这条留言下,网友又建了近万的回复。 【花好月圆人团圆。】 【等等,是说小姐姐甜还是提拉米苏甜?据我所知提拉米苏有点苦。】 【莫爷是恋爱了吗?】 【甜蜜暴击了解一下[狗头]】 【是我错觉吗?我真的感觉这两人有戏啊!】 【小姐姐真的好可爱哦,和莫爷配一脸。】 林馥馥脸红心跳地看完网友的留言,第一次感觉和莫炀之间的距离那么近。 他的名字右边就是她的名字,被成千上万的网友看到。 林馥馥迫不及待地点开这一期的《甜心时刻》,看得认认真真。片花她倒是看过很多,但正片却是第一次看。这个节目的时常只有十几分钟,但是制作十分精良。 看着节目里的莫炀和自己第一次同框,林馥馥的心里像是被灌了蜜糖一般。 她终于梦想成真了。 九月真好,有林馥馥喜欢吃的石榴和橘子,有比盛夏凉一点的风,有晴天的云在低空掠过。还有风卷起衣角,她想起他时。 林馥馥想亲口对莫炀说一句中秋快乐,于是她给他发了一条语音:【莫炀,中秋节快乐。】 蹦跳着下楼刚好碰到林疆疆,林馥馥站在楼梯台阶上朝老哥肩头一拍:“中秋节快乐啊老哥。” 林疆疆轻哼一声,“黄鼠狼给鸡拜年。” 她笑嘻嘻的,“你才是黄鼠狼呢。” 林疆疆:“妈,林馥馥同志发春了。” 林馥馥一巴掌往林疆疆肩头一拍,力道重了不少。 林疆疆不怒反笑,摇晃了一下脑袋,双手插在兜里扬长而去。 这一整天,林馥馥的手机几乎是一直叮叮咚咚响个不停,有以前班级群里的同学发的消息,也有单独给她发消息的。原因无一例外,都是在问她主持的那档节目《甜心时刻》。 起初林馥馥还会一一回复,后来干脆也都没有搭理了。有些人真的是好久都不联系了,突如其来的联系其实并不是关心,而是八卦。 其实这也让林馥馥很意外,她是想过《甜心时刻》这个节目上线以后或多或少是会有人认出来,但不至于那么多人一下子都知道。 原因只有一个,到了大中午的时候,林馥馥的名字直接上了微博热搜第一。 不明所以的网友一脸问号:这人是谁? 没人知道林馥馥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只能顺着林馥馥的微博去摸索,但林馥馥的微博里也鲜少有发什么东西,大多都是转发抽奖,半张自拍照都没有。 一般跟着热搜而来的就是各种黑料,但是林馥馥的热搜却是一片空白。 既然无伤大雅,林馥馥也没有闲心去管热搜的事情。 中秋节林馥馥忙着和妈妈去买菜,做饭,忙得热火朝天。 其实平时里只要有空林馥馥偶尔也会跟着薛白梅一起去菜市场,每次来都感觉有意思。做菜对她来说是一种爱好和享受,顺带地逛菜市场她也很喜欢。 林馥馥拿出手机对着新鲜有趣的海产拍照,再拍一些自己没有见过的菜,发到自己的私人微博,注明:菜市场游记,附大闸蟹图片。 回到家,母女俩人一通忙活,时间过去一个多小时。 林建安也没有闲着,撸起袖子把一干二净的家里又打扫地一尘不染。 林馥馥转身进家门时,外头的一辆白色私家车正缓缓停下。 雨下过的马路牙子上都还有一片片的水滩,倒映着行道树。 私家车就停在树旁。 这会儿起了风,吹动着树叶,偶尔落下几滴未干的雨水。 “要去喊林妹妹吗?”胖胖的朱嘉上探过身来问。 莫炀摇摇头。 他手机上的屏幕还亮着,上面有一张图片,是大闸蟹。 九月团脐十月尖,今年中秋的大闸蟹都还很小,这玩意儿现在能吃么? 晚上八点多,烽市的天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今晚的月亮很亮,亮也没用,没用也亮。 莫炀单手插在裤兜里,晚风吹动他额前的短发。 他兴致缺缺,听着电话那边的声音。 “你中秋不回家吗?”那头的莫易云问。 莫炀懒懒回答:“不回来。” “你还有把我当成家人吗?”莫易云似乎气得不轻,“即便当年我做错了,但我现在不是已经规规矩矩的了吗?非要我把心掏出来给你看看吗?” “别,您千万别说这话。”莫炀似笑非笑的,“您的心怕是要留着给别人吧。” 莫炀说着抬眼望了望头顶的那轮明月,他想起以前过中秋的时候林家总是热情邀请他们家一起吃饭。于是两家人逢年过节总是喜欢拿出一张大大的圆桌,两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开怀畅饮。 可是,再也回不去了。 朱嘉上坐在车上看着外面打电话的莫炀,他的心里别提多不是滋味了。 哎,别看莫炀表面风光,可家里乱成一团糟。 电话挂断,莫炀重新回了车上。 几个小时前扔下一切风驰电掣说回来要去林家蹭晚饭,不过看刚才这架势,想来也不可能真的去蹭饭。 朱嘉上想问问莫炀今天晚饭怎么解决。 还不等朱嘉上开口,莫炀拍了拍前座问他:“有烟么?” “我给您去买一包。” “也好。” 五分钟后朱嘉上回来,莫炀已经在后座上睡着了。 = = = 晚饭过后林馥馥躺在床上顺便上网,看了看关于莫炀的消息。 他零点发的那条微博转发量已经破百万了,影响力惊人。 正捧着手机看着,林馥馥面前的窗户被打开,莫炀翻了身进来。 林馥馥连忙从床上弹坐起来。 他说:“饿死了。” 人已经翻身躺上了床。 “还没吃晚饭吗?”林馥馥问。 莫炀摇摇头。 “那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 莫炀拿出手机,点开一张图片给她。 “大闸蟹?”林馥馥刻意忽略这张自己傍晚在菜市场拍的照片,“可是我妈说现在的大闸蟹没有蟹黄,所以没有买诶。” 莫炀默了默。 感觉像是吃不到糖的小孩,有些不乐意的样子。 “来,我抱抱。”他说着翻了个身把林馥馥压在身下亲。 他嘴里有新鲜的烟草味,不浓烈,甚至有些醉人。 其实刚才他进来的时候她就闻到烟味了。 他的舌刷过她的牙关,拖出她的舌用力搅动。 林馥馥整个人晕头转向的,下意识地回应他,也让这个吻更加浓烈。 刚洗完澡不多时的她身上好闻地不得了。 莫炀的手指穿过她的发,揉着她的耳垂。感受着她身上细腻光滑的皮肤,爱不释手。 缓缓地结束,莫炀趴在她的身上又啄了好几口,“走,老公带你去吃大闸蟹。” 林馥馥闻言怔了怔,不是因为大闸蟹,而是他口中所说的那个词——老公。 第37章 (*^▽^*) = = = 不到庐山辜负目, 不食螃蟹辜负腹。 林馥馥的记忆里, 莫炀似乎一直很喜欢吃大闸蟹这种东西。 小时候两家人一起吃中秋饭的时候, 大闸蟹几乎都是莫炀的爸爸莫易云准备的。莫易云不知道是从哪里淘来的大闸蟹, 一个个肥美多黄, 仿佛生来如此。 早年对烽市人来说, 其实并不兴吃大闸蟹。后来随着互联网的逐渐发达,好像到了中秋吃大闸蟹是必备。大闸蟹的确是一种很特别的食物,喜欢的人很喜欢, 比喜欢的人剥蟹壳都嫌麻烦。林馥馥大概是属于后者。 但随着年龄增长,后来林馥馥偶尔想到吃大闸蟹的时候, 却很难在市面上找到肉多肥美的大闸蟹。今天下午也是,林馥馥和妈妈在菜市场里逛了一圈都没有找到满意的。 卖大闸蟹的店家说,今年的大闸蟹要比往些年晚上市半个月左右, 想找蟹黄多有肥美的不容易,只有这种小蟹,凑合凑合。 后来实在是找不到卖相好的, 薛白梅也心疼荷包,于是作罢。大概再等一等,再过一个月大闸蟹的味美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这会儿到水湘谢已经将近十点。 明天还是中秋小长假时间,所以林馥馥倒是不担心上班的问题。 到水湘谢以后林馥馥才发现朱嘉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大闸蟹,一个个都十分肥美。 她忍不住说:“下午我和妈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你是从哪里买来的呀?” 朱嘉上哈哈笑,“我可是有自己的独家渠道哦, 今年大闸蟹上市晚,这几只我让朋友特地给留的。” 老猪表示今天要大秀一下自己的厨艺。 莫炀脱了身上的夹克随意往沙发上一扔,喊了林馥馥一声:“过来。” 林馥馥闻言乖乖走过来坐在沙发上。 莫炀拿了医药箱,走到林馥馥的面前半蹲着,“手给我看看。” 她闻言又乖乖把自己受伤的那只手摊开给他看。 莫炀表情严肃又认真,他一只手捧着她的手,另外一只手小心翼翼解开林馥馥手上的纱布。他动作很轻很柔,像是碰到一件易碎品。也让林馥馥明白感受到,他是在意她手上的伤口。 看过伤口之后莫炀微微皱眉,心里还是不舒服,他说:“好多了。” 这几天林馥馥都有按时吃药,而且她也定时换纱布,也不碰水,所以伤口好得快一些。 “现在可以不用缠纱布了。”莫炀说着用干净地棉签把她手上的一些药膏擦干净,“保持伤口干爽会好得更快一些。” “哦。”她手指动了动。 他的掌心贴着她的手背,她能够感受到上面的温度。 莫炀抬起头,只觉得她乖得不像话,让他忍不住仰头啄了一下她的唇。想更深吻,但顾及朱嘉上在场,于是作罢。 林馥馥没有想到莫炀今天会来烽市,她以为他有空肯定第一时间先回州南市的,毕竟他的父母现在都在州南市定居。想着,林馥馥问他:“你今天怎么突然来啦?” “想你。”莫炀说着又在林馥馥的唇上啄了一口,他说:“明天一早我回北京。” 中秋节这一天,莫炀思来兴趣能一起过节的人只有一个她。 其实那么多年他也习惯了不过什么节日,无论是新年还是中秋,对他来说大多数时候是在工作中度过的。 林馥馥看着莫炀眼底一圈青色,心疼地说:“好辛苦。” “不辛苦。”莫炀笑,“老公赚钱,以后好养你。” 林馥馥的脸猝不及防又红了,“我也会赚钱的。” 莫炀笑着摸了摸林馥馥的额,将她揽在怀里抱着,“你的钱你自己留着用。” 不过说来惭愧,林馥馥这几年赚的钱都没有存住。女孩子总是有很多用钱的地方,一个月的工资买点衣服,买点化妆品,买点护肤品等等,这钱就这么没了。 “晚上吃饱了吗?”莫炀问。 林馥馥点点头,“很饱。” “小没良心的。”莫炀笑。 “我不知道你要回来的。” “嗯。”他的声音很轻很轻。 = = = 朱嘉上晚上买了一些熟食品,蒸了大闸蟹,再炒了几个小菜,这顿中秋餐算是搞定。 莫炀神情寡淡地小口抿酒,见林馥馥准备拿大闸蟹,伸手拍了一下她。 莫炀笑:“来,哥哥给你示范怎么正确剔蟹肉。” 他吃蟹也不能算是讲究,但一只蟹吃完总能拼成原来的样子。从前便是如此,林馥馥最喜欢看他把大闸蟹拼回原来的样子。 林馥馥不是没有尝试过努力优雅地吃螃蟹,尤其在看过丰子恺《忆儿时》里细数的吃螃蟹方法:先折蟹脚,后开蟹斗,蟹螯还能拼成蝴蝶。 但她动起手来却感觉难如登天。 莫炀却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将蟹腿里的肉弄了出来,然后再放在小碟子里推到林馥馥的面前。 “沾点姜醋,驱寒。”他说。 他的这双手真是巧,能弹钢琴能剔蟹肉。 林馥馥看着看着,突然不知道想到哪里去,双颊绯红。 电视里放着中秋晚会回放,他们三个人就围在桌子上吃东西,几只已经会爬的小奶猫在旁边爬来爬去。 虽然林馥馥晚上已经吃得大饱,但还是非常给面子地又吃了很多东西。 朱嘉上的厨艺是真的好,总是让林馥馥忍不住要多问一句,想要偷学一点。 朱嘉上话多,一整晚叽里呱啦个没完,倒是非常活络气氛。 等到林馥馥转头看莫炀的时候,只见他一口接着一口地喝酒,竟然生生喝了朱嘉上“珍藏”的一整瓶茅台。 “天!”朱嘉上一把拽回了自己的那瓶酒,一脸的心疼,“我的茅台啊,我都舍不得喝的啊!” 莫炀的语气里已经染上醉意,“切,还你十瓶。” “说到做到啊。”朱嘉上这才没话说。 莫炀接着又喝了一些,林馥馥实在看不过去拦着他:“别喝了好不好。” 可已经晚了。 莫炀醉了。 莫炀半躺在了沙发上,整个人的醉态慢慢都显现出来。他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哼哼唧唧,皱着眉,一副十分难受的模样。 林馥馥紧张地望着,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怎么办?要喝醒酒汤吗?”林馥馥一脸茫然。她哪里见过莫炀这样,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处理。 以前林疆疆也会喝醉回家,但每次她都嫌弃地跑得老远。 朱嘉上冷静下来,“先喝点醒酒汤吧?” 他说着又开始犯起疑惑:“不过醒酒汤是酒前喝还是酒后喝的?不管了,我先去准备。” 莫炀身上穿一件棉麻质地的长袖衬衫,大概是这会儿热气上头,感觉热了,又开始扯自己的领子。 撕拉一声,领口上的纽扣硬生生给让他扯破,他甚至把自己的脖子都给扯红了一片,可好像还是不满意,还在用蛮力。 林馥馥看着他这动作,心也跟着好像被撕扯了一下,她立即上去制止莫炀的动作,“快别扯了,会痛的。” 说着边揉着他颈上的红印子。 明明指甲也不长,可见使了多大的力气。 她的出声倒好像让莫炀清醒了一些,他缓缓睁开眼睛,努力让自己的眼神聚焦,确定了眼前的人真是她,喊了她一声:“林馥馥?” 声音哑地不行,醉后的双眼也猩红地不像话。他好像以为自己是做梦,以为眼前的林馥馥不过是梦中出现。 “嗯,是我。”林馥馥温声提醒,“你喝醉了。” 醉酒的人百态,莫炀甩了一下头,他知道自己醉了,朝林馥馥挥了下手,口齿还算清晰:“你回去,别管我。” 继而他又闭上了眼睛,翻了个身,咕哝一声:“醉酒不好看。” “那还喝那么多……”林馥馥的心都纠在了一起。 何时见过他这样不堪一击,好像随时都能倒下。 晚上她也是没有注意,就看着他拿着个杯子时不时抿一口,谁知道竟然喝了那么多。 林馥馥这些年也不是没有参加过什么聚会,更见多了喝醉的男人。以前有同学喝醉直接倒在大街上的都有,也没少见抱着其他人一把鼻涕一把泪诉说伤心往事的,最让人无法直视的大概就是当街呕吐。林馥馥从未在意过别人醉酒是什么样子,可是换成莫炀,性质就不一样了。 她见不得莫炀这样,他醉后脆弱的样子,让她心里发酸。 不一会儿,朱嘉上端来了脸盆打来了热水,林馥馥也忙将垃圾桶挪到莫炀的身边。 “会不会想吐?吐过就会好多了。”朱嘉上以他过来人的看法说,“吐不出来催吐看看。” 多好的酒啊,特意喝下去,又要特意催吐。 林馥馥不懂,人到底是为了什么要喝酒这种难以下咽的东西? “快,转过来,擦擦脸。”朱嘉上伸手拉了拉莫炀。 可莫炀说什么都不肯转头,他说:“快让她走,别在这儿,别让她看到我这副鬼样子。” 他像是个闹脾气的大男孩,如果不依他,他就要闹得翻天覆地。 林馥馥的心一揪一揪的。 她想起几个月前他喝醉的时候不是这样的,那天他的心情好像还不错,眼神清澈,绝不像现在。 林馥馥之前还以为他是因为长途奔波而疲倦,现在想来,今天的莫炀好像心情很不好。 怎么了? 好在莫炀醉酒的姿态不算差,他很快老老实实闭上眼睛睡觉,不乱说话也不发酒疯。 林馥馥坐在沙发上,前一秒还嚷着让她走的莫炀,后一秒搂着她的腰不让她走。所以她就保持着这个姿势,然后用自己没有受伤的那只手轻轻揉着他的太阳穴。 朱嘉上给莫炀一番收拾后大喘着气坐在沙发上,说:“莫爷今天好像又跟家里大吵了一架。” “怎么了?”林馥馥手上一顿。 “不清楚。”朱嘉上就看到莫炀背对着他在打电话。说起来,好像每次逢年过节的时候莫炀总是会跟家里吵。 林馥馥的认知里,莫炀和家人的相处一直是非常和睦的。这种和睦是一家人在饭桌上都不会有人说话,饭后各自回屋,互不打扰。 相较起来,林馥馥的家里就热热闹闹的,除了林馥馥和林疆疆整天打打闹闹以外,薛白梅还总是爱数落林建安,而林建安总是乐呵呵地说着是是是。 怀里的莫炀睡得并不安稳,林馥馥伸手轻轻拍了拍他。 朱嘉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似乎终于明白莫炀想要的是什么。 不过是单纯的,一个家的温暖。 “林妹妹,跟你说件事。”朱嘉上感觉自己憋不住了。 林馥馥点点头,配合着朱嘉上的语气,也轻声地说:“你说吧。” “其实莫爷总是偷偷在你家门口偷看你,几年前我跟他的时候他就有这个迹象了。那会儿工作很忙,一忙一个多月,但他一旦有空就会飞回烽市。”朱嘉上看着林馥馥,“林妹妹,莫爷好像很喜欢很喜欢你。” = = = 凌晨两点多的时候莫炀已经睡深了。他洗过澡,换了干净的衣服,现在正乖乖地躺在被窝里面。 从他喝醉到现在,也过去了好几个小时。 晚上林馥馥查了查关于醉酒的相关资料,一般情况,与酒量或过量程度及自身体质有关,大概三到九小时左右就能醒酒。 林馥馥几乎照顾了他一夜,深怕他会难受。 而且,她现在也睡不着。 朱嘉上晚上的一番话让林馥馥久久不能顺畅呼吸,虽然她之前亲耳听过莫炀告白。但这和朱嘉上今晚说的又是另外一回事,林馥馥从没有想过,自己在他的心目中会占有那么大的分量。 朱嘉上说:“还记得今年除夕夜吗?莫炀参加完春节联欢晚会之后第一是时间来的是烽市。你知道他来这个城市干什么吗?因为这里有你。” 那一刻,林馥馥的心好像都酸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眼眶湿润,很想哭。 床很大,他斜侧着睡,十分霸道又孩子气的姿势。 其实他这个人睡相真挺不好的,喜欢紧紧地抱着某样东西,也喜欢把脚往人身上放,总之像个八爪鱼。 她第一个晚上和他一起睡觉的时候还颇不习惯,几个小时候都睡不着,睡着了也不安稳,可心里却满足得好像中了五百万大奖。他抱着她睡觉啊,真是只有梦里才会发生的场景。 即便是他差点把她挤到床下去。 她当时在夜色中窥探他的脸,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还有他亲吻过她的嘴唇。他的样子,其实她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来。可是挨得那么近,近到只有0.01毫米的距离时,她好像又重新认识了他。 今晚的月亮真圆,真亮。 林馥馥借着月光,能够清晰看到沉睡中的莫炀。 他的长相继承了莫父莫母双方的优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混血。眉骨高,鼻梁高,个子也高。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馥馥就觉得他像个巨人,可其实那会儿他才一米七出头,但胜在身材比例好。都是穿运动校服,他的腿却别人长出一大截,站在人群中尤其出挑。 “傻乎乎的,干嘛喝那么多酒啊?”林馥馥自言自语似的,说话声音也不大,“你才是小傻瓜。” 莫炀在家长或者长辈面前永远是乖乖牌的样子,但林馥馥听过他流利地说脏话,见过他孤寂地深夜吸烟。 她其实早就发现,他不像他外表表现的那样潇洒自在和快乐。又或者,他骨子里是个反叛的人。 她知道他的不同和伪装,但她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伪装。 所以今晚他喝醉,她很心疼。 突然就觉得,这个时候的他那么“弱小”,毫无任何防御能力。平日里的武装和面具全部卸下,他不过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 林馥馥坐在床边看了他好一会儿,见他呼吸平稳,状态不错,于是放心了不少。 悬了一个晚上的心了,就怕他酒后难受。 忙活了一个晚上,她也困了,终于可以躺在他身边用力抱着他。 她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脸颊,眼底藏着的喜欢此时毫无保留。 以前她仰望他,躲避他,不敢与他面对面直视。 怎么能不喜欢他呢?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孩,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林馥馥运气好,成了他的邻居,与他只有一墙之隔。 她终于忍不住,俯身偷偷亲吻他。 像是童话故事里的那样,王子亲吻公主。而这个时候,她是那个偷亲王子的丑小鸭。 可正在林馥馥准备离去的时候,莫炀的手突然扣住了她的后颈。 他的唇再次贴上她的唇,舌顶开她,在她嘴里乱搅一通。 他滚烫的手从她的颈部往下滑,扣住她的腰身,让她与自己紧密贴在一起。 林馥馥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感觉到了他顶着自己。 “莫……” 她根本无法开口言语,他不给机会。 有些疯狂,他吮吸地十分用力,他双手也没有闲着。 林馥馥想知道他酒醒了没有,拼命地挣扎着。 但她又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他会一发不可收拾。 终于等他弥足,慢慢放开。 林馥馥看到了他的双眼。 “半夜勾引我?”他声音又沙又哑。 第38章 (*^▽^*) 林馥馥本来是俯身在莫炀身前, 现在干脆被他一把拉过来, 于是整个人翻身在他身上。 她的双手撑在他的耳侧, 人骑在他的身上, 呼吸都还有些急促。 从上往下看他虽然不是第一次, 但还是有些不习惯, 尤其是以这样一个姿势。 “不是的……”她挪了挪屁股,刚一动立马又正襟危坐起来。有危险的信号。 莫炀笑,坐起来, 姿势变成她坐在他怀里。 这样的姿势让人觉得亲昵又害羞,等于林馥馥是的双腿缠在他的腰上。 “那你半夜偷亲我?”他挑眉, 那双大海一样的眼睛望着她。 两个人在一起多少有一段时日,但是林馥馥从来不会主动亲吻他。莫炀醉后到现在酒醒地差不多,迷迷糊糊转醒, 就被他发现这个小家伙在偷偷亲她。 林馥馥小脸涨得红红的,咬咬唇说,“因为我想亲你。” 因为想亲所以就亲了, 她也不找任何借口。 妈的,简直可爱到犯规。 莫炀抱着林馥馥又是一个深吻。 林馥馥挣扎着双手捧着他的脸不让他亲,他皱皱眉,一副淘气模样。 “后来我才发现,你一个人晚上喝了有一斤半。”她一脸担心地说,“你现在好点了吗?” 莫炀把下巴磕在林馥馥的肩上,闷着声说:“不好。” “头疼是吗?” “头倒是不疼。下面疼。”他说着便抓着她的手往下一按,“不信你摸摸。” 哪里还用摸……林馥馥当然知道。 手触电似的弹回来。 莫炀不再逗林馥馥, 抱着她埋在她身上深吸了一口气。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他很熟悉,闻了之后总觉得特别安心。 “睡觉吧。”林馥馥伸手拍拍莫炀,“明天一早你还要回北京的。” 这些天林馥馥都有和莫炀联系,知道他很忙。 莫炀不回答,听到回北京这个词后张嘴在林馥馥的肩胛上轻轻咬了一口。 真不想回北京。 林馥馥就感觉自己现在在哄一个小孩子似的,明明身上这个男人足足有一米八五高,腰上六块腹肌,可他双手环着她的样子却好像缺乏安全感。 于是她就伸手轻轻拍拍他的背,企图给他更多一点的安慰。 突然,静谧的环境中,林馥馥听到莫炀说:“馥馥,嫁给我好不好。” 他想每天回家的时候都能看到她,都能抱着她。 林馥馥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还问莫炀:“你刚才说话了吗?” 莫炀闻言双手捧着林馥馥的脸颊,一字一句当着她的面说的清清楚楚:“林!馥!馥!嫁!给!我!好!不!好!” 问完后,林馥馥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莫炀眨巴了两下。浓密的眼睫毛忽闪忽闪,好像还是不确信自己听到的是真的。 “莫……” “等等!”莫炀一把捂住林馥馥的嘴巴,“你先别着急回答我,我发疯了,我戒指都还没有准备,我都还没有下跪,一切都不正式,你先别急着拒绝我。” 林馥馥刚才以为他还是酒还没有醒,可一瞬间又觉得,其实和几个月前一样,他其实比谁都要清醒。 看着他眼里染上落寞的神色,林馥馥的心里一紧。 在这朦胧的黑暗中,莫炀听到林馥馥轻轻地说:“我想嫁给你啊。” 从儿时起,她的梦想就是嫁给他,可她以为这只不过是自己的一个梦而已。 她的声音像是羽毛,轻轻地掉落在他的心尖。 但是莫炀听得清清楚楚,他转而又紧紧地抱住林馥馥,说:“不许反悔,到时候等我补上仪式,我会单膝跪地送上戒指。” 林馥馥怀疑这一切是不是梦,可是莫炀身上的温度却又是那么真实,她叹了一气,说:“我怕你反悔。” 莫炀低笑,转而拉起林馥馥的手,张嘴在她无名指上咬了一口。 “嘶——” 疼痛让林馥馥惊呼出声。 莫炀摸了摸自己留在林馥馥手上的牙印,对她说:“这是我留下的记号,到时候戒指就套在这个地方。” 林馥馥破涕为笑,说:“好。” 月圆之夜,终于有这么一件事情是让莫炀觉得开心的。 = = = 中秋过后第一天上班,林馥馥就被周小琴拉住。 “林馥馥,你知道不知道,你要红了!”周小琴这一大声,整个办公室的人都齐刷刷把脑袋抬起来看着林馥馥。 林馥馥一脸窘迫地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按住激动的周小琴,压着声说:“你小声点啊,别乱说话。” 周小琴鼓了鼓腮帮,抱歉道:“不好意思啊,我真有点激动了。中秋看到你微博粉丝唰唰唰往上涨,我的心情也跟着激动起来。” 娱乐圈所称的莫炀效应,林馥馥的微博粉丝从十几个现在突破了十万大关。她都很好奇,这些人到底为什么要关注她。 对于这帮突如其来的粉丝,林馥馥像很多人一样有些无所适从。她想去回复网友,可指尖在键盘上敲敲打打,也不知道该回复什么。 尤其面对一条点赞量颇高的评论上。 用户9512347893:【明明就是个丑八怪,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说她可爱。】 点赞4508. 林馥馥当了那么多年网民,自然是看过网络上的很多暴力事件。键盘侠们一句看似无关痛痒的话,很有可能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心里伤害。 前段时间林馥馥一个关注了好几年的网红突然因分手被人扒出卖人设,意思是该网红虽然名义上打着深爱男朋友的旗号,但骨子里却是个“婊子”,约炮骚聊无所不能,她男朋友脑袋上现在顶着一个巨大的绿帽。 林馥馥还挺喜欢那个网红,因为对方长得很有特色,性格也可爱,所以不知不觉关注了竟然有四五年。这几年,林馥馥几乎是看着那个网红成长,从微薄不到十万的粉丝到破百万,从一个小小的平面模特到参加选秀节目。好像是看着一个人在成长,看着她在长大。 这个网红突然爆发的所谓卖人设风波,让林馥馥这个网民也有些意外,当时底下那些网友留言谩骂难听,让人不忍直视: 【之前就不喜欢她感觉那么作,果然是个婊子啊】 【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一堆人碰,这女的黑料一堆不说,整容前简直惨不忍睹。】 【黑她?呵呵。难道这些爆料不是实锤吗?】 【靠炒作上位的野鸡,迟早也是要崩的哈哈哈】 【哇!!!好恶心啊!!!我关注了个什么鬼啊!!】 林馥馥草草看过相关内容随手点了关闭便不再多说什么。 其实她很讨厌网络上的这些是是非非,网友们总是有这样那样的言语攻击。每个人躲在屏幕后面从未考虑别人的感受,自以为是个战士。她心里突然有些气愤,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 后来忙于工作,林馥馥有几天没有上网。不想再次打开新闻,却看到了这个网红自杀的消息。 林馥馥几乎是眼睁睁看着一个花一样的女孩子从这个世上消失,她难过,伤心,第一次生气地对着热门的第一的那条噼里啪啦打下一串字准备骂人,但最后还是一个个字全部删去。 林馥馥已经亲眼目睹过一个人因为网络暴力死亡,所以她更明白自己要绝对坚强。 看着自己微博上那条网友的留言,林馥馥眼不见为净,索性不去理会。虽然她也想骂回去,留下一句请问你长得是个什么鬼。但想想作罢,你一眼我一语,她有何那些人有什么区别。 林馥馥现在就想着踏踏实实把属于自己的工作做好,她的手恢复的情况比预想中的好很多,估计也能很快进行节目的录制。 《甜心时刻》第一期的节目播出之后引起的巨大反响是杂志社所没有预料到的,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大概是因为莫炀和林馥馥在节目中的表现。 这档节目的出现,似乎又让广大女性朋友们找到莫炀身上的另外一个闪光点。他不仅上得厅堂,还能下得厨房。而且从莫炀看主持人林馥馥的眼神中,粉丝们好像真的从这个素来以冷漠著称的天王眼中看到了爱。 连杂志社的同事们都忍不住问林馥馥:“你和莫炀之前认识吗?” 林馥馥只能硬着头皮否认。 一旁的周小琴忍不住帮林馥馥炫耀:“呐,其实馥馥她以前可是莫炀的校友呢!” 林馥馥吓了一跳,连忙摆摆手:“没有没有,我和他不熟。” “真的假的啊?” 女同事们纷纷伸出八卦的触角。 莫炀现在的人气,无论是各年龄层的女性,提起他无一不是喜爱的,毕竟他现在是娱乐圈顶级流量。 林馥馥突然听到一旁的女同事拿着莫炀的照片说:“啧啧,这身材也太好了吧! 看看这宽肩长腿,最让人流口水的还是那窄腰,好想夹上去试一试……” “卧槽,孙宁你个臭不要脸的。” “我怎么不要脸了?这难道不是广大女同胞的共同梦想吗?” “不,我想他夹着我的腰。” “靠,你更不要脸!” 时尚杂志社里工作的女孩大多都算开放,平日里带颜色的话也没有少说。 气氛和善的办公室里,每天欢声笑语不在少数。 像这样的话,每天不知道会说多少。 林馥馥的脸却不自觉的红了。 夹他腰上,她试过的…… 他的腰上没有一点赘肉,小腹上还有六块腹肌。而且,她那晚还偷偷伸手摸了摸那硬邦邦的腹肌。当时被他抓个正着,还要强行拉着她的手往下滑。 脑海里那些碰撞热烈的画面就这么溢了出来,林馥馥整个人都不自在起来。 私底下的莫炀有着与公众面前不同的另外一面,而如今莫炀的这一面几乎如数地展现在了林馥馥的面前。如果是之前和莫炀在一起总是患得患失,自从中秋以后,林馥馥感觉和他之前似乎更近了一些。 因为手伤,《甜心时刻》节目组的录制暂时延后,也因为已经有两期节目的素材,倒也不急于这一时。 然而到了半下午的时候,林馥馥收到节目组微信群里的通知,制片人表示第三期录制的节目作废需要重新录制。林馥馥好奇问了一句为什么,制作人说因为苏忆云。 苏忆云被封杀了,这现在已经是圈里公认的一个秘密,虽然台面上的影迷朋友们并不知情。 工作群里因为这件事情炸开了花。 【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被封杀啊?】 【不是说未来最有潜力的一个小花吗?谁封杀的啊?】 【对啊,前段时间还老上热搜呢。】 【真的假的啊,苏忆云长得那么漂亮,为什么封杀她啊?】 …… 林馥馥或多或少是知道原因的,她看了看自己那只已经在康复的右手,心里涌起一股异样的情愫。 骨子里,莫炀是一个锱铢必较的人。 = = = 满室的富丽堂皇属于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 女孩子长相精致,一颦一笑皆是一副绝美画卷。都说这样的脸是最适合大银幕的,因为大银幕会将人的脸无限放大,人的五官,所有细节都会被逐一审视。所以有些大导演看人的眼光很准,知道哪一种脸是最适合的镜头的,比如苏忆云。 苏忆云长得好看是公认的事实。 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演艺圈根本不缺长得好看的人。往几大影视高校里一看,每一届新生都是出水芙蓉。 从国庆节的第五天起,苏忆云就没有参加过任何一场通告。起初她还以为是经纪人可以安排让自己休息几天,于是她也乐得清闲,几天不洗头不洗澡,躺在床上追剧看漫画。 但当一个朋友发消息问她为什么被封杀的时候,苏忆云整个人浑身上下都起了鸡皮疙瘩。 若是一个人这样问她她还不觉得什么,关键已经不是一个人问她了。 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件事,可她却像个傻瓜一样还被蒙在鼓里。 苏忆云慌忙从床上坐起来,给自己的经纪人莉姐打了个一个电话:“莉姐,怎么了?我被封杀了?” 那头莉姐叹了口气,“这件事情我还在争取当中,索性你问了我就告诉你。忆云,你老实跟我说,你是不是得罪了莫炀?” “我怎么会得罪他……”苏忆云越说越没底气,可她却也突然想起一个人。 “那是为什么?”莉姐也犯疑惑,“据我所知,是莫炀方面通过关系卡了你的一切活动。我争取过,并且仍然在努力,但是对方在演艺圈的势力你不是不知道。” 苏忆云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魂一样,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莉姐接着说:“忆云,你知道,演艺圈这口饭赚的盆满钵满的人到处都是,但是这底下又有多少人苦苦挣扎。我最近在带新人,你的事情我就暂时先放一放吧。” “什么叫放一放吧?”苏忆云整个人都在发抖,“我和其华娱乐是签了五年合约的,当初你们答应过我会捧我的,你们现在这样是违约。” “违约?呵,当初你签约的时候就知道了,其华娱乐要不要捧人都是一句话的事情,现在你没有价值,不捧你你也没什么可多说的。说到合约,白纸黑字都写在那里了。” 电话挂断,苏忆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她就这样被封杀了?要是她今天不给自己的经纪人打这通电话,是不是她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被封杀了? 为什么?为什么要封杀她? 苏忆云思来想去,只想要一个人。于是她慌忙起床穿上衣服装备好一起,买了一张飞往烽市的机票。 等着,她苏忆云也不是吃素的人。 第39章 (*^▽^*) 十月底, 一股冷空气席卷了烽市。 烽市这个地方冬天湿冷真不是唬人, 冷就不提了, 一旦下雨晾晒在家里的衣物好像怎么摸都是潮的。于是当太阳出来的时候, 便会看到每家每户的阳台上都是晾晒棉被的场景。 十一月初, 烽市正式入冬, 每当这个时候林馥馥尤其羡慕自己那些广州的朋友,在她寒风里瑟瑟发抖的时候,那边的朋友都还在穿短袖。 一大早林馥馥就要和自己的棉被来一番殊死搏斗, 每每离开这个温暖的被窝对她来说都是一件需要非常大毅力的事情。照例她还是会在起床前动一动手机,收一收能量, 刷一刷微博。等这一系列的事情完成,差不多需要半个小时,然后她才会伸个懒腰起床。 今天首先映入眼帘的微博是影后沈清秋发的。 沈清秋周 5个小时前来自weibo. 终于杀青了我的天啊啊啊啊! 最近有路透照片显示沈清秋正在补拍《战墨》电影, 林馥馥上次无意间看到新闻之后随口问了一下莫炀,莫炀说沈清秋是替补原来苏忆云的角色,等于说, 苏忆云之前拍的全部都作废了。 虽然这件事莫炀之前就跟林馥馥说过,可林馥馥没有想到这一转眼间沈清秋也将电影的镜头全部补拍结束了。 《甜心时刻》节目的第二期嘉宾就是沈清秋,虽然沈清秋没有莫炀的人气那么高,但因为是影后多年之后的第一个综艺首秀,还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网友纷纷留言好奇,《甜心时刻》这个节目到底是怎么请到那么多大牌的?因为沈清秋这期节目之后,接着一期的嘉宾则是当今最炙手可热的小鲜肉凌霄。 凌霄之前一直是走邻家弟弟人设,后来因为短视频让粉丝知道了他逗比的属性,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其实凌霄本人十分幽默,他是那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搞笑基因,好像坐在那里不说话皱个眉头都会让人想笑。 第三期节目因为凌霄也是笑点颇多,点击很快破了千万。 总的来说,《甜心时刻》这档看似不怎么样的甜食节目走红了,意外走红,让所有工作人员都是猝不及防。 节目制片人因此大受鼓舞,寻思着要趁热打铁继续准备新的节目。初步计划已经做出,要准备一个恋爱节目。 林馥馥在准备起床的前一秒接到了来自莫炀的视频连线。 算算时间,自从中秋节后,他们两个人聚少离多,中间只见过一次面。一个艺人可以忙到分身乏术,也可以清闲在家无所事事。莫炀属于前者,他这段时间似乎根本没有喘息的时间。 视频一连接成功,林馥馥就发现莫炀一脸的疲倦,她问:“你一夜都在工作啊?” “刚忙完。”莫炀说。 本来莫炀的打算是电影补拍结束之后回来一趟,但因为今天又要出席一个活动,所以时间上是怕赶不回烽市了。紧接着他要赶着去把那档音乐选秀节目录制结束,又要连着忙几天。 莫炀特意跟林馥馥说了一声,“最多三四天,忙完我就回来。” 林馥馥是满满的心疼,“没事的,你忙你的,不用特意赶回来。” 就休息那么一天,回来也累。 莫炀听后默了一下,说:“是不是觉得跟我谈恋爱特没劲?” “为什么这么说呀?” “每天只能对着手机聊聊天,见不着摸不着的,还不能公开去约会。” 林馥馥一笑,“我已经觉得很幸运了,莫炀啊,我怕连对着手机聊天的机会都没有。” “傻姑娘。”莫炀一脸沉沉的目光看着视频里的林馥馥,“我还是第一次谈恋爱,请多多包涵。” “噗。正巧了,本人也是第一次。” “呦,这么巧,怪不得那么有缘。” 两人一个人在这头,一个在那头,笑得那叫一个开心。 莫炀问:“还不起床啊?” “好冷啊,不想起来。” “那就不起。” “不行啊,还要工作的呢。” “不工作啊,我养你啊。” 林馥馥捂着嘴巴笑得甜甜的,“好啊,你养我。” = = = 这两天林馥馥总是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神经太大条,总是感觉好些有人在跟着自己。今天一早也是,林馥馥把车停到车库之后隐约好像见到一个戴帽子的人站在一个地方看着她,可她仔细一看,又发现原本的那个位置上根本没有人。 林馥馥把这件事跟周小琴说,周小琴摸了摸自己起鸡皮疙瘩的手臂,“你大白天的跟我讲鬼故事吗?” “真的啊,一次两次就算了,关键是连续一个多星期了。”林馥馥都有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精神太紧张了。 周小琴帮着林馥馥分析:“你看啊,现在你也算是有点名气了,可能走在路上认识你的人多了起来,所以有些人就会好奇心嘛,好奇心驱使总是会多打量你一下的。” 林馥馥觉得周小琴这说的好像也有道理。 不过周小琴转而又对林馥馥说:“不过多少还是注意点吧,看我们小馥馥长得那么可爱,万一真是坏人怎么办?” 正说着,电脑屏幕上弹出了一则社会新闻:【女子被仇家报复,当众泼硫酸致毁容。】 这个新闻真是十分应景,因为是某个软件的推送,所以周小琴和林馥馥的电脑前几乎是同一时间弹出了这个小对话框。 两人一同看过这个新闻之后转过头来对视了一眼。 周小琴说:“馥馥,我觉得你真的要小心一点了。” 林馥馥也跟着点点头:“我也是这么认为。” 话说完,周小琴又偷偷朝林馥馥凑近了,小声地说:“馥馥,我那个迟到了十几天了。” “那个?”林馥馥一下子了然,她下意识看了眼周小琴的小腹。 周小琴捂住自己的肚子,一脸的苦恼,“我老实坦白跟你说,这几个月其实我有跟一个男人保持着不太正常的关系。” 林馥馥:“?” “……我们大概就是炮.友的关系。” “周小琴!” 林馥馥二话不说即将周小琴拉到楼上天台没人的地方,这里没人,适合说话。 办公室里人多口杂,自从上次在茶水间里听到同事对她的讨论,林馥馥现在对于同事之间所谓的友谊已经不报任何幻想了。但是周小琴是一个例外,林馥馥是真心拿周小琴当自己的好朋友看待。 林馥馥问周小琴:“那你们做好防护措施了吗?我最近老是在网上看到什么艾滋病患者约.炮的。” 现在怕就怕这种变态的存在。 周小琴多少还是很不好意思,说:“做啦,每次都做了的呀。就有一次……” 林馥馥低下声:“你完了。” 这种东西真的是,命中的时候就是百分之百的几率。 周小琴都吓死了,她不知道跟谁说这件事,只想到了林馥馥,这会儿急得都要哭了。 林馥馥意识到自己的语气不对,忙说:“那你验过了吗?没准只是你生理期迟到了。” 周小琴摇摇头,“没有,我还没有验过。我也怕验的时候真的命中了。” “还是要先确认一下。”林馥馥伸手拉住周小琴的手企图给她一些力量,“你不要怕,有我在。假设真的有了,如果那个男人不负责任,我们可以去流产。如果你想要留下这个孩子,那就生下来。没准,没准根本就没有怀上。” 周小琴点点头。 “那你等等我,我去附近大药房给你买验孕棒。” 周小琴闻言反过来拉住林馥馥的手,“谢谢你馥馥。” “笨蛋,谢什么谢。” 周小琴这个人虽然有时候鲁莽,但是每次只要是林馥馥受到欺负,她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帮忙说话。林馥馥担心周小琴是真,很难得在职场上这样一个朋友,她也会全心对待。 还是上班时间,但对于林馥馥她们的工作来说,偶尔出去一趟买杯奶茶或是咖啡是常事,所以林馥馥出去的时候并没有人多问什么。 大药房就在不远处,林馥馥直奔而去问工作人员购买验孕棒。从进药店到出药店,林馥馥几乎花了一分钟的时间都不到。 可以想象,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林馥馥的身上,她大概也是连去药房的勇气都没有。 每个人都是这样的,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永远都不能真正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 林馥馥买了验孕棒之后就连忙赶回公司,也忘了注意到这一个星期经常出现在自己周围的那个身影。而此时,那个身影就站在林馥馥的不远处。 这段时间,有一个人过得如行尸走肉一般。 苏忆云每次见到林馥馥都有一种想杀了眼前这个人的想法,但她告诉自己要冷静,她默默收起自己的手机,已经将刚才拍好的照片保存起来。 = = = 很不幸的,周小琴中招了。 得知结果的林馥馥也是一瞬间的脑袋空白。 虽然想过这种结果,但当结果真正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又是另外一番事。 了解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林馥馥问周小琴打算怎么办。 周小琴只是摇头。 “你把那个男人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打给他。”林馥馥说。 这个看起来性格柔弱的女孩子,第一次在周小琴的心目中高壮如山。 周小琴颤着自己的手把手机递给了林馥馥,“第一个号码就是了。” 林馥馥在心里斟酌了一下用词,拨出电话。 很快,电话接通。 “你好。” 那头好像有点意外,“周小琴?” “你好,我是周小琴的朋友,请问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说吧,什么事。” “是这样的,周小琴怀孕了,我打这个电话给你是想问问你对于这个孩子看法,我们方面见个面吗?电话里一时半会儿可能会说不清楚。” 那头一怔,“我的孩子?有证据吗?” “你……” 不等林馥馥把话说完,男人就接着说:“我和周小琴的关系你知道吧?实不相瞒,我也有很多女伴,相信周小琴也是吧。那么请问,她怎么证明肚子里那个是我的?” 林馥馥闻言倒抽了一口气,很多结果她都想过,但是没用想过这个男人居然会说出这种话。 “你是人吗?”林馥馥单手握成拳,这几乎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生气,如果这个男人现在在她的面前,她真的想直接上去揍他。 “我不是人难道是鬼吗?”男人一笑,语气里是不屑。 “不,你他妈就是畜生!我草你的蛋!”林馥馥说完一把挂了电话,气得。 这几乎也是林馥馥有生以来第一次说脏话,竟然把一旁的周小琴给说笑了。 “行啊,第一次听你说脏话啊。” “我还能说一大堆的。”林馥馥还气呼呼的。 两个女孩子在天台啼笑皆非,最后反倒是周小琴冷静了下来,她说:“馥馥,你陪我去打胎吧。” “好。” 林馥馥没有再问周小琴是否确定好,也没有问她是否要将这个孩子生下来。她直接陪着周小琴去医院,忙前跑后,好像打胎的那人是她。 要生下孩子吗?林馥馥的第一想法是不。 虽然杀死一个还未成型的胚胎很残忍,可是如果生下来,或许对这个孩子来说才是最残忍的。 周小琴已经成年了,她做任何事情自己都已经可以负责。这件事情周小琴不敢跟家里说,林馥馥也没有逼着她。她现在做的事情就是陪在周小琴的身边,不想让脆弱的她再遭受任何打击。 莫炀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林馥馥正在b超室外面等待周小琴检查。 等待做b超的人很多,周小琴前面还有两个号。 电话那头,莫炀问:“在哪儿呢?” 林馥馥欣喜,诚实地说:“我在医院。” “在医院干什么?”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说:“我一个同事,我来陪她。” 莫炀不信,“你别骗我。” “我没有骗你啊。”林馥馥的声音软软的,她突然有点想笑,声音变得玲珑起来:“再说了,我为什么要骗你啊?” 莫炀答不上来,他闷闷地说:“我刚下飞机。” 本来以为一回去就能看到她了。 “不是说今天回不来吗?该早点告诉我的。” 他也是想给她一个惊喜,没想到变成了惊吓。 “哪家医院,我来找你。”莫炀说。 “真没有骗你啊。” 莫炀不相信林馥馥是有原因的,因为前一段时间林馥馥感冒的时候就是瞒着他。巧的是那次他抽空回来一趟才发现,不然她肯定会一直瞒着自己。林馥馥解释是说不想让莫炀担心,但作为男朋友却不知道自己的女朋友生病,这样让莫炀感觉很无力。 身处演艺圈里,莫炀多多少少还是有所顾忌。他考虑公开自己的和林馥馥的关系,又担心这样会打乱林馥馥现在正常的生活。他不想她以后出门的时候被长.枪.短.炮跟着,可是如果她和他在一起了,势必要承受这些。 莫炀的犹豫,只是不想让林馥馥受到任何伤害。 = = = 莫炀到达医院是半个小时以后,他依旧是鸭舌帽和口罩。他见到林馥馥的时候,周小琴也刚好做好b超没有多久。 周小琴起初没有认出来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是莫炀,毕竟这打扮在医院里很正常。但这个男人气质出众,加上这个身材,让人不注意都难。 林馥馥当然也一眼就看到了莫炀,她再不过去和眼前的人“相认”就对他太不公平。于是林馥馥跟周小琴打了声招呼,朝莫炀走过去。 莫炀一身的黑,虽然戴着口罩鸭舌帽,但来往的人还是忍不住侧过身来看他一眼。 林馥馥走过去,她在他的面前看起来总是那么娇小。 人来人往的医院,林馥馥轻轻地对他说:“你来啦。” 莫炀点点头,“真不是你生病?” “真不是啊,是我的同事。”但具体是来医院检查什么的,林馥馥没有对莫炀说。 莫炀顺势看过去那边拿着单子的周小琴,问林馥馥:“还要多久?” “还要拿单子给医生看呢,快了吧。” “我等你。” “嗯。” 莫炀始终没有忍住,走过来一把揽住林馥馥的肩,动作霸道又温柔地在她额上亲了一口:“快点,别让我等太久,回来一趟不容易。” “嗯……” 没有人注意到,在一个角落里,一个手机的摄像头正聚焦着两人。 拿着手机的人咬着牙一脸的愤恨,很好,她守了多天终于有了这么大的收获。 不久的几天后,林馥馥突然空降微博热搜。 【网曝:《甜心时刻》节目主持人林馥馥私生活混乱,私下与莫炀交往同时还与其他男人约.炮。 附:微信骚聊证据、医院打胎证据】 第40章 (*^▽^*) 医院里人来人往的, 莫炀的举动无疑引起别人的注意。 林馥馥虽然害羞到不行, 但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如果不是在场人多, 她也是那么想他, 那么想和他亲一亲抱一抱。 几乎是莫炀前脚刚一走, 好奇的周小琴就跑过来拉住林馥馥的手:“快说, 这人到底是谁?” 林馥馥心里甜地冒泡泡,犹豫了一番,“我跟你说了, 你千万不要激动。” 周小琴连忙点点头。 于是林馥馥靠近周小琴在她的耳边,深怕别人听到一般轻声地:“莫炀。” “什么?”周小琴是真的没有听清。 林馥馥又在周小琴的耳边重复了一遍:“莫炀。” 周小琴闻言一脸看到外星人的表情看着林馥馥, “林馥馥,你开玩笑的吧?” 不对。 周小琴脑海里刚才那个男人的身影还未消散,几乎是下一秒, 周小琴就惊呼了一声:“天呐!真的假的!” 周小琴过于激动,以至于这一句话等同于大声尖叫了。周围往来的人纷纷转过头,一副好奇又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周小琴。 林馥馥连忙拉着周小琴跑了。 哪里有人类, 哪里就有八卦。 周小琴的八卦精神不灭。 拉着林馥馥盘问了半天,终于被周小琴扒出来了林馥馥和莫炀之间的奸情。 “所以当初我问你暗恋的对象是谁,其实就是莫炀对吗?” 林馥馥点点头。 “所以你和莫炀高中同学不是没有交集,而是你们根本就是邻居对吗?” 林馥馥点点头。 “所以上次录节目的时候,莫炀是真的喜欢你才会露出这种恋爱的眼神对吗?” 周小琴按着林馥馥的肩膀摇晃:“啊啊啊啊,我要死了。” 林馥馥拍了拍周小琴,“别乱说话。” “所以你能帮我弄到莫炀的签名照吗?我真的很想要啊!” “噗!”林馥馥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 “好了,你的事呢。”林馥馥其实刚和周小琴从医生那里出来没有多久, “真确定要药.流吗?” 周小琴点点头,“我已经确定了。” 林馥馥刚才听了医生的话,心里还是很后怕,“要不,再考虑考虑?” 医生把药物流产的一些情况跟周小琴说了,但之前林馥馥也上网查了很多资料,资料显示: “药物流产只适宜怀孕在49天内的早期宫内妊娠,并且,b超检查孕囊的平均直径要小于2.3厘米。” 周小琴的情况是可以药流的。 另外:“药物流产应用方便,服药简便,不用做刮宫手术,痛苦相对会小一些,效果基本是可靠的。” 对于周小琴的情况来说,选择药物流产的确是要方便很多。 但另外一方面,药物流产也有风险:“用药8天后如果未见胎囊排出,经b超检查证实宫中仍有妊娠物,这种情况下是必须去医院做清宫手术的。特别是在大出血不止,如果不及时清宫、输血,失去了抢救的机会,可能性命难保。” 林馥馥在看到性命难保的时候吓了一跳,于是问了医生,医生也模棱两可地说这种情况是会发生的。 所以,不仅是林馥馥害怕了,周小琴自己的心里也害怕了。 本来以为去流产是一个成年人自己能决定的事情,但这个时候,周小琴觉得自己不能再瞒着家人了。 周小琴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她和父母都不算是特别思想开放的。周小琴给父母打电话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哭了,本以为父母劈头一顿骂,却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的父母却紧张地问她在哪一家医院。 林馥馥在医院里陪着周小琴等着她的家人,周小琴心里过意不去:“今天真的太麻烦你了,你快去约会吧,不要在这里陪我啦,我妈妈等会儿就来了。” 这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在说到妈妈这个词的时候终究还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林馥馥还想留下来,但被周小琴赶着:“你再不走等会儿我成什么人啦。” “那你小心哦,等会儿给我发消息。” “好啦好啦,我都比你大两岁好不好,你看你婆婆妈妈的。” 林馥馥终究还是走了,心里装着一个人,好像对待另外一个人就会偏心一些。 几乎是林馥馥的脚刚迈出医院大门,手机就响了起来。 莫炀在手机那头说:“我就在你正前方的广场停车场。” = = = 数日未见,林馥馥一上车就被莫炀攥着手,他无论如何都不放开。 等到了水湘谢的时候,脚刚一迈进大门,林馥馥就被莫炀压在门上一通狂吻。 莫大爷这段时间工作没日没夜,气火攻心,心里对林馥馥的饥渴全部发泄了出来,毫无保留。 与外面的寒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莫炀家里很暖和。 莫炀伸手扒着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了外套又脱里面的长袖,很快露出精壮的上半身。 林馥馥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她发誓自己绝对不是因为他这一声好看的肌肉,紧紧只是因为想咽口水。 莫炀下一步的动作就是直接吻上林馥馥的脖颈,食指与她交缠按在门框上。 间隙,他还不忘提醒:“等了你快一个小时了。” “对不起啊……” “哼,好好补偿我。” 下午的林馥馥和周小琴是请了假去医院的,所以这会儿外头天还是大亮。 外头的暖阳倾斜着照进室内,给屋子里散漫了一片金光。家里那几只小奶猫早已经会各自玩耍,但这会儿都慵懒地躺在窝里睡觉。 一直到落日的时候,莫炀才弥足,他哑哑地声音在林馥馥的耳边低沉吼了一声,像是终于苏醒的雄狮。 他们甚至都还在客厅里没有上楼。 结束后莫炀抱着林馥馥挤在小小的沙发上,声音里是饱足后的低沉和沙哑:“你怎么那么甜啊?” 甜地他没日没夜,每分每秒地想。想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把她压到自己的怀里舔.咬。 林馥馥累得根本不想睁开眼睛,她贴在莫炀的胸口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声。 想到刚才他故意的要求,忍不住张嘴轻轻咬了他一口。 他轻轻笑着,伸手抖了抖她的下巴,“小奶猫咬人啊。” 后来莫炀抱着林馥馥上楼,他让她先休息一下,说自己下去做份晚餐。 即便是时间静止在这一分这一秒,对莫炀来说都足够了。 莫炀爽了下午的通告,因为不在合约内,所以他想都不用想就直接推了。 如今他很多的合约都面临着到期,于是又会有新的合约在准备。但是莫炀几乎是铁了心接下来的时间里不打算工作,除了一些简单的代言以外,所有的节目合约他都不再签约。 经纪人陈坤山多少也是明白莫炀的打算,不签就不签,当做休息一段时间也好,好好沉淀沉淀准备新专辑的事情。 以前的莫炀从不在意自己的繁忙程度,甚至从某种程度上,他会用这种繁忙来麻痹自己的心。但现在不同,他心里装着一个人,不想聚少离多,只想分分秒秒和她在一起。 今晚莫炀做了自己刚在剧组学的一份蛋炒饭,这不是他第一次做,因为每一次的尝试都想要下一次做得更好。 林馥馥显然是累及了,下午在医院里奔波了一下午,这会儿睡得香甜。 莫炀把蛋炒饭端过来放在床头,他侧躺进床上将林馥馥拥在怀里。 将她喊醒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骚扰亲吻,否则她独自饿着不说,这蛋炒饭放久了味道也不好。 “乖,先起来吃饭。” 好听的声音,即便是林馥馥在睡梦中都好像能被蛊惑。 林馥馥幽幽地睁开眼,第一时间是伸出手搂住莫炀的脖子。 她现在在他面前越来越有小女人的样子,爱撒娇,也恃宠而骄,这是他独家赐予的。 进入恋爱状态的莫炀也是一颗恋爱脑,他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只想把最好的东西给对方。甚至,如果林馥馥开口问他要天上的星星他都想想办法去得到。但是他的林馥馥很乖,她从来不会提出那么过分的要求,她会在意他累不累,要不要先休息一下。 即便是工作再累,莫炀想到林馥馥的时候心里就会泛起暖意,这其实一直就是他所想要的爱情。 其实对林馥馥来说又何尝不是。 从前的她从未想过自己会和莫炀有任何牵连,但现在她清楚他的心意,于是会毫无保留地倾尽自己所有的喜爱。她也想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都给他,给他关心,给他爱,毫无保留。 因为彼此心里真真正正有对方,所以此时此刻才会觉得妙不可言。 第41章 (*^▽^*) = = = 忙活了整整两周时间, 苏忆云凭着一己之力, 成功偷偷跟拍到了有关于林馥馥的无数生活照。有林馥馥独自出门的、路过酒吧门口的、和同事们一起吃饭的(重点突出和男同事吃饭)、和男同事谈笑的(重点突出笑得暧昧的)、到医院妇产科的(重点突出站在人流室门口的)……等等等等。 这个时代看图说话, 几张看似像模像样的图片再配合上文字, 一篇关于林馥馥爱约.炮.骚.聊的文章就能成功出世了。 苏忆云从小就很喜欢写作文, 初中时期甚至还因为作文获过奖。当然, 那个时候的苏忆云还是苏云云。 苏云云十六岁凭借着自己的能力成功进入了演艺圈,她太清楚里面的规则,陪陪导演睡觉, 喊个半红不紫的男艺人叫哥哥,演艺之路便可一帆风顺。当然, 这些前提是,要有一张好看的脸。 苏云云这辈子最庆幸的是,虽然她家里父母没有什么知识文化, 也不是什么富二代,但给她生了一张绝美的脸。这张脸让苏云云自幼就知道如何讨别人欢心,给人笑一个, 对方就会给自己一颗糖。 一笑一颗糖,这个法则她一直运用自如。到了演艺圈里,苏云云这种性格是最混得开的。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一旦被人征服就会让对方得意洋洋。 朋友建议苏云云改个名字,苏姓很好听,但是这个名字放在演艺圈不时尚。于是苏云云去算命的那里重新取了一个名字,苏忆云。 换了新名字后,苏忆云很快得到了名导演的邀请出演文艺电影女一号。 苏忆云深知, 想要在演艺圈长久扎根,好的作品是根本。她为自己创造了这个条件,就应该好好把握机会。于是在拍摄那部文艺电影的时候,她做了很多的准备和工作。她不怕吃亏,虚心求教,用了自己两百分的努力去完成。终于,功夫不如有心人,她得到了国际影后的桂冠。 得奖时的苏忆云才刚满十九岁,其实她是一个很有天赋的演员。 那部文艺电影讲述的是极端气候下的一段爱情,冰天雪地里男女求生的的故事。苏忆云为了这部电影可谓尽心尽力,零下二十几度的气温下她也可以做到穿着短袖拍摄。即便是对手男演员,在那个时候也没有办法坚持 从此以后,苏忆云的敬业在业内出了名。 回首自己的人生,苏忆云觉得自己是可怜的。 她没有别人富贵的出生,父亲游手好闲,母亲辛辛苦苦上班回来还要被父亲打。她从十三岁便独自在外生活上学,学费都是她自己赚得的。 谁不想干干净净地挣钱?苏忆云在也餐厅打过工、在街上发过传单。但实在是太累了,大夏天她在烈日底下发传单,还要被几个男人揩油。 是一个好心的叔叔对她说可以不用那么辛苦,于是她傻乎乎地跟着这个叔叔回家。那个时候的苏忆云十五岁,被这个叔叔诱.拐上床。 女孩子的第一次,苏忆云疼地直接晕了过去,她被人绑着手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事后,这个叔叔给了苏忆云十万块钱,让她不要把这件事情闹大,反正有的是法子让她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十五岁的苏忆云拿着这十万块钱来到了北京,开始了自己的北漂生活。 这一步一步走来,苏忆云觉得自己真的太不容易。为什么她要过这样的日子呢?她没有学历,没有背景,靠自己的努力一点点往上爬。虽然对很多人来说,陪导演睡觉,叫别的男人小哥哥很贱很骚,可是她能怎么办呢?她只能如此,她能选择的就只有这么多。 十九岁半的苏忆云终于凭借着自己的努力,签约了国内顶级娱乐公司其华娱乐,她的人生已经成功了一半。 二十岁的苏忆云渐渐开始参加各种综艺节目崭露头角,更是参与巨星莫炀自导的电影《战墨》女一号,她以为属于自己的人生正要绚丽上演。 可是,却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她被封杀。 封杀的结果是什么?她没有了工作,昔日的小哥哥和名导演对她避之不及。哪怕她低价去陪酒,别人也觉得她骚。 苏忆云恨,她恨极了这一切,所以她要报复。 她不傻,所以不会采取极端的手段类似你死我活。现在击垮一个人,一个网络世界便可以了。 苏忆云知道娱乐公司是如何设计炒作,于是她打算好好利用自己所知道的一切。 收集所有的一切后,苏忆云给一个人打了电话:“宏宇哥哥,上次我让你帮我弄的微信聊天记录你弄好了没有呀?” “你猜。” “讨厌啦,人家想你了。” 对方听到这番话整个人都酥了,“操,云儿,快过来让我干一炮,想死我了。” = = = 十一月中旬,双十一刚刚结束没有多久,无聊的网上世界找不到一丝乐趣。 看着马爸爸又打破了世界纪录,人们的心里其实毫无波澜。 买买买,剁剁剁,年复一年。 这个双十一林馥馥却几乎没有买什么东西,她早已经看透了这个游戏的本质,很多商家明面上打折,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少多少钱。唯一想要省钱的办法其实只有一个,什么都不买。 于是双十一的当晚,林馥馥早早地便上床睡觉,因为第二天,她还要录制最新一期的《甜心时刻》节目。 《甜心时刻》节目录制已经过半,也请到了娱乐圈不少的流量和巨星。相较起前面几期的节目火爆程度,其实到后来节目也并非每一期都那么火爆。但总地来说,节目制作人对于这档节目已经是十分满意。 林馥馥也因为《甜心时刻》这档节目收获了一些粉丝。 最近一段时间,除了有网络上的厂商找林馥馥来做推广以外,还真的有线下的厂商来找林馥馥谈食品代言的。说不心动是假,虽然代言费不高,但比她在杂志社一年的工资来说都要高。面对涌来的这一切,林馥馥其实还没有做好万全的心里准备去面对。 最新一期节目的甜品主题是雪花酥。 网红的雪花酥,在做法上其实与牛轧糖是非常相似的。 每次录制新的节目之前林馥馥都会自己先做几遍主题甜点,确保录制当天万无一失。林馥馥的敬业态度,让她在节目组里和同事关系相处融洽。在网络上,因为最初的莫炀效应林馥馥收获了一批粉丝,而现在真正留下来的,是真的喜欢看林馥馥做甜品时的样子。 林馥馥的长相十分甜美可爱,与时下流行的大v脸不同,她的小脸圆圆的,镜头前的皮肤看起来又白又嫩吹弹可破。除此之外,她的声音也是甜甜的,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腻。网友们早就纷纷留言,林馥馥这种长相去演艺青春偶像剧是再合适不过的,因为她站在那里就是那个人设。 林馥馥还记得清清楚楚,11月12日凌晨2点左右,她的手机没完没了地响了好几次。起初她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听,后来不堪其扰,条件反射性地伸出手去拿手机。 电话那头,周小琴语气焦灼地说:“馥馥,你上微博热搜了!” “嗯?”林馥馥云里雾里的。 周小琴说:“我大半夜睡不着刷微博,突然看到你的名字出现在热门第二。馥馥,你快打开手机看看吧。” 林馥馥清醒了大半,但依旧困得睁不开眼睛,她说:“我明天早上再看吧,好困哦。” “等不及了,你现在快看吧。” 手机挂断,林馥馥在满室的黑暗中坐起来点开手机微博。消息栏里红彤彤的一片,因为林馥馥并没有及时查看消息的习惯所以直接打开了热搜。 赫然可见的,微博热搜第二就是林馥馥的名字。 林馥馥点开,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篇文章。 【网曝:《甜心时刻》节目主持人林馥馥私生活混乱,私下与莫炀交往同时还与其他男人约.炮。 附:微信骚聊证据、医院打胎证据】 看到标题,林馥馥也吓了一跳。她点开文章内容,一张张所谓的聊天记录让她看花了眼。 第一是时间不是愤怒,而是想笑。这种凭空捏造的东西,完全是看图说话。 但随之看到网友的留言后,林馥馥就笑不出来了。 【果然都是人设啊,现在血崩成这样】ig付费完结 【靠!!!!!不是吧!我一直觉得这个主持人好可爱的,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情!】 【这人谁啊?干嘛突然空降热搜啊?】 【抱走我莫爷谢谢,几张照片就说是我莫爷,我才不信。】 【所以这种长相勾搭男人很容易是吗?】 【谁能告诉我这种聊天记录是怎么拿到的?】 比别人杜撰文章更可怕的,是这些网友的留言。 他们一个个好像正义化身的骑士,敲击几个字留在网上拍拍屁股走人。他们甚至什么都不知道,然而凭借这些杜撰的东西就煞有其事地指点江山。 林馥馥转而点开自己的消息栏,这里也已经被网友和粉丝攻占了。 有支持的声音,也有谩骂的声音。 【我们会一直支持你的。】 【加油,我不相信你会是这样的人。】 【拜托各位看清楚吧,这人是婊.子啊。】 【帮婊.子说话的人是什么心态?】 林馥馥的心里是有气愤的,她不明白这些凭空捏造的东西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相信。她也无所适从,知道自己这会儿肯定怎么解释都不会有人相信。 不一会儿周小琴的电话又拨了过来:“看到了吗?” “看到了。” “那个去妇产科的照片,明明是那天你陪我一起去的,这到底是谁拍的啊?还有和同事们的那些照片,我看到一张聚会照,张恒师兄敬你酒的照片,怎么就被写成你靠男人上位呢!”周小琴甚至比林馥馥更加气愤。 林馥馥也是哭笑不得。 周小琴帮着分析:“这个博主干嘛突然黑你?是不是你得罪人了?” 林馥馥摇摇头,她想不到自己得罪了什么人。 但这个社会就是如此,很有可能因为你的一句话让人心里产生误解。 “算了,不管这些了。”林馥馥乐观地想,“这种东西不理他很快热度就会下去的。” “可是你不怕被你爸爸妈妈看到吗?” “他们不玩微博的。” “那好吧,哎,怎么有那么坏的人啊?” 说起来,林馥馥厉声问周小琴:“你怎么大半夜的不睡觉?你现在是小产,要多休息的你知道吗?” 周小琴小产到现在,林馥馥有空就会去看看她。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流.产无疑都是最坏的一种选择。不过让人庆幸的是,周小琴并没有因此受到打击。相反,通过此事周小琴更加认清这个世界。她认识到父母永远是最爱自己的,也认识到自己有一个无微不至的妹妹。 周小琴无奈:“我都在床上睡了一天了,到了晚上真的睡不着了。” 两人挂了电话,心大的林馥馥倒是闷头就睡了。 她以为这件事情会消无声息地过去,并不觉得会对自己造成太大的伤害。不过显然,林馥馥是真的乐观了。 第二天林馥馥到了办公室之后就被同事们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自己。 她刚坐到位子上,就听到孙宁在一旁说风凉话:“哎,我就说呢,有些人为什么能爬那么快呢,原来是靠着睡男人上位啊。” 林馥馥抬头看了眼孙宁,只见孙宁满脸的得意和不屑。这个孙宁,从林馥馥参加《甜心时刻》的节目录制就一直愤愤不平,现在终于让她找到了林馥馥的“把柄”。 往常若是周小琴在,一定第一时间出来和孙宁对峙。 林馥馥一直觉得和人争论是很没有意义的一件事情,但这件事并不是真的,她忍不住说:“你能不能别乱说话?我根本就没有靠着睡男人上位。” “咦,我说你了吗?你不需要那么快对号入座吧?” 林馥馥气得没话说了,她准备坐下,侧身一看身边的同事,一个个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她。 看来,网络上的那篇文章不仅在虚拟世界引起广泛关注,在办公室里也是一样。 林馥馥摇摇头,打开自己的电脑。 她没有做过的事情,不需要因为别人而影响了心情。 但很快林馥馥发现,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她也不想去听外界的声音,但是她并不能真正做到。 上午的时候主编助理韩咹咹特地来找过林馥馥大致的意思是表示相信她:“当初来《甜心时刻》是我推荐的,我知道你的人品。” 像是寂寞黑夜里的一盏明灯,韩助的话多少给了林馥馥一定的鼓励。 除了韩助,张恒师兄也是第一时间来找林馥馥,他笑着说:“清者自清,小朋友不要难过。” 就连哥哥林疆疆也破天荒给林馥馥打了个电话:“馥馥,哥帮你弄死那些乱写的人。” 自己的妹妹是什么样的人,林疆疆比谁都清楚。 可这个时候,林馥馥最想得到的鼓励是另外一个人的。 这几天莫炀没有在国内,他去了非洲,依旧是要补拍《战墨》的一些镜头。为了这部电影,莫炀可谓尽心尽力。 午餐过后,林馥馥点开微博。关于她的那条热搜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莫炀的热搜。 热搜第一莫炀。 莫炀monster 11-12 12:20 来自 weibo. 哪个臭sb乱写的?热搜买得尬不尬?准备好吃官司吧。 林馥馥看到这条微博还不过两分钟就接到了莫炀的电话,那头的他说:“我才看到,别怕,有我。” 第42章 (*^▽^*) = = = 网民的的骨子里流淌着八卦的基因, 真相对于他们而言根本不重要, 八卦的出现, 似乎只是为了让这些人平淡无奇的生活, 显得不再那么平淡。 幸灾乐祸、冷嘲热讽、恶意谩骂铺天盖地。网络让所有人说自己想说的、听自己想听的。 于是, 谁也没有想过, 网络暴力对一个人的伤害性,好比是雪崩中的一片雪,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林馥馥很庆幸, 身处这个时代,她有一个还算强大的内心, 不会被别人带着节奏走。她想起自己之前关注过的一个网红,想到自己眼睁睁看着她因为网络攻击最后走向死亡。最后真相出来后,没有人为自己曾经的言语攻击道歉, 更有甚者指责死者心理承受能力不够强大。 这就是现实,你在意的难过的,别人甚至根本不会当一回事。 网络上关于林馥馥的所谓黑料爆出来之后, 林馥馥用了一点时间调整心态,她选择不上网,不看网友的留言。她每天依旧工作,继续录制《甜心时刻》节目。 节目组的同事与林馥馥经常接触,网上那些所谓的爆料照片,大部分都是林馥馥和节目组同事的照片。这些照片骗骗别人可以,但却让一起工作的同事们啼笑皆非。明明是简单的节目组聚会照,居然会被有心人利用。 林馥馥的父母在知道消息之后也气愤地寝食难安, 林馥馥甚至转头安慰他们:“一切都会有最好的结果。” 在黑料的第三天,林馥馥见到了一个人——苏忆云。 傍晚的地下停车库里,因为林馥馥加班的缘故比往常迟了一个小时下班,她就是在这里看到的苏忆云。 乍一看,林馥馥其实还没有认出来眼前的人。那人站在林馥馥的车旁,行为鬼鬼祟祟。 联系起最近发生的事情,林馥馥多了一个心眼,她的手伸到自己的包里,那里有一拼防狼喷雾。其实这两天林疆疆都是一直来接送林馥馥上班的,他深怕林馥馥会在路上遭到别人的报复,并网络上的一切黑料是有人刻意为之,而这个人也肯定就在林馥馥身边。 林疆疆送了林馥馥两天之后,今天林馥馥没有让林疆疆再送自己来上班。她每天上班从家里开车出来到公司,然后再从车库乘坐电梯到办公室,其实这一路都非常安全。 可眼下,林馥馥有些怕了。 但仔细一看,眼前这个人身形并不高大,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性。那人戴着一顶渔夫帽,脸上蒙着口罩。 走近了,这个人摘掉了自己的口罩,林馥馥这才看清,是苏忆云。 没有化妆的苏忆云,黑眼圈很深,面容憔悴。比起林馥馥上一次见到的光鲜亮丽,眼前的人瘦得脱了相。 “苏忆云?”林馥馥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右手,上次因为这个人而烫伤的右手,上面还有一道疤痕。 那道伤疤她花了几乎整整一个月才彻底好起来。 “是我。”苏忆云的声音冷冷的。 林馥馥有些不明所以,“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嘛?” 即便是被人如此伤害,但在看到对方憔悴的容颜时,林馥馥还是忍不住心软。 苏忆云却看着林馥馥,说了一句:“对不起。” “跪下道歉。”莫炀的声音冷冷传来。 空旷的地下停车场,此时除了他们以外空无一人。 林馥馥这才注意到,原来自己的车上坐着一个人。 是莫炀。 随即莫炀打开车门,长腿从狭小的车上迈下来微微伸了个懒腰。他这幅懒洋洋的样子,好像还没有睡够。 他穿得单薄,可烽市的气温只有十度左右。 要知道,莫炀从非洲回来马不停蹄二十四个小时,现在累得眼睛都睁不开。在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他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到了苏忆云。 看到莫炀,林馥馥的眼底染上喜悦,她下意识朝他走过去。 他们总是这样的,聚少离多,从确认关系到现在,满打满算在一起的时间连七天都没有。所以每次见面都会有短暂的疏远感,但随之而来的是打心底里涌上来的欢喜。 人还未靠近,莫炀就一把伸手拉住林馥馥的手把林馥馥带到自己的怀里,“我也要跟你说声对不起,因为我,让你受委屈了。” “怎么了?”林馥馥不解,她心里似乎能够猜到一些,但不能确定。 莫炀放开林馥馥,他转过身面对着苏忆云:“你愣着干什么?” 苏忆云一脸的畏怯,闻言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不起,之前是我故意在节目组把你绊倒让你烫伤。网上的那则黑料也是我发布的,我买了水军和热搜,目的就是想把你名声搞臭。对不起对不起,我现在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了。” 林馥馥没有料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她是气愤的,却又很无力。 眼前的苏忆云看起来那么孱弱,林馥馥根本很难想象她会做出这种事情。 苏忆云说:“我这个人文化知识不高,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犯法的,请你原谅我,我不想坐牢。我以后一定会踏踏实实的,求求你原谅我。” 林馥馥没有说话。llnmfmmaj 莫炀皱皱眉,“行了,你闭嘴。现在把文章发出去。” 苏忆云闻言颤颤地拿出自己的手机,然后点了点屏幕,把手机递给莫炀看,“已经发了,您看。” 莫炀看了眼,面无表情。 身后的林馥馥伸手拉了一下莫炀的衣襟,被莫炀伸手握住,他转过头来对她说:“我都解决了,等会儿她发的微博会被送到热搜,关于你的不实消息都会被一一澄清。” 林馥馥朝莫炀微微一笑,“谢谢你。” 莫炀看着她,心里有些酸,他居高临下摸了摸她的脑袋,“傻瓜,谢什么。” 莫炀话刚说完,跪在地上的苏忆云就爬过来一把拉住他的裤脚,“你说的我都做了,你也答应过我的,不会把我送给警察。” 莫炀嫌弃地直皱眉头,脸上冷得好像能滴出冰刀,他冷冷地说:“放开我。” 苏忆云吓得立即松手,她哭着说:“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一个人在北京飘着不容易,我今年才二十岁,我什么都不懂,我……” “我没有什么兴趣知道你的心路历程和悲惨经历,而且你并不值得任何人可怜。”莫炀说完牵着林馥馥的手离开,头也不回。 如果能用暴力解决问题,莫炀很想打人。 但是他不打女人。他会做的就是将这个人送进监狱,让她知道什么叫自食其果。 莫炀开车将林馥馥送回了家,一路上他紧紧抿着唇,脸上的表情又冷又肃。他这个人其实并不是特别喜欢笑,往常冷冰冰的样子就很吓人,这会儿好像是在生气的样子,看起来更能唬人。 林馥馥不知道他怎么了,终于在他手握档位的时候忍不住伸手轻轻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好大,这样就越发显得她的手娇小玲珑。 莫炀侧头看了眼林馥馥,随即方向盘一打,将车停在了路边。 “你怎么了呀……”林馥馥问。 莫炀直直地看着林馥馥,叹了口气说:“我时常在想,我能带给你什么。这件事情,其实因我而起。苏忆云继而连三地伤害你,都是因为我。” 林馥馥摇摇头,“和你没有关系的。” “傻瓜。”莫炀倾身将林馥馥拥在了怀里,“我不想让任何一个人伤害你,你知道吗?” “嗯。” “嗯个屁。”他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脸,“受委屈了也不第一时间跟我说。” “你在国外呀。” “你倒是提醒了我,幸好我没有在外太空。” “噗。” 莫炀重新启动了车,心情似乎也好了一些。 林馥馥看着窗外昼夜交替,对莫炀说:“今天也是美好的一天对不对?” “是的,每一天都很美好。” 当时天色渐渐昏暗,但对他们来说似乎依旧是阳光灿烂。 = = = 小奶猫越来越大了,它们通体雪白,像是精灵。 几只小猫就朝林馥馥围了过来,每一只都在她身上蹭啊蹭的。林馥馥蹲下来摸了摸它们,和小猫相似的是,她的小手也是雪白雪白的。 莫炀家里有地暖,所以大冬天的一点都不冷。某种程度上来说,林馥馥是很喜欢这里的,她甚至可以坐在地上光着脚,又暖又舒适。 莫炀远远地看着这副画面,久久不敢打扰。 每次看到林馥馥逗弄小猫,他的心里总是升起一股异样的情绪。从那一天她第一次打电话给他,带着哭腔对他说:“你收养它们好不好?” 似乎,那就是他们感情近一步的开始。 从某种程度上,莫炀很感谢这几只小奶猫的到来,因为它们,莫炀才有借口让林馥馥时不时来他的家里。 时间不早了。 在厨房的莫炀朝林馥馥喊了一句:“老婆,过来。” 看似高冷的莫炀,在称呼上可是一点都不高冷。左一句老婆,右一句老婆,让原本害羞的林馥馥也渐渐接受了他对自己的这个称呼。 最近莫炀新学会的一道美食,烤牛排。 开始学着做美食之后,莫炀发现自己也渐渐爱上了制作食物的乐趣。在将一样样食材融合成为一道美食,让它变得可口,变得美味,这是需要花费心思的。 牛排要烤得又嫩又多汁,甚至少点膻味,都是需要技巧。 林馥馥小跑而来,闻到满室的香味,食指大动。 莫炀切了一小块肉放在叉子上递到林馥馥的面前,献宝似的:“尝尝。” 林馥馥张嘴准备咬住,企料他却一下子拿着叉子躲开。 “不对,你忘了一件事。”他挑眉。 “什么呀?” 莫炀指了指自己的脸颊。 林馥馥了然,踮起脚尖亲了他一口。 怎么回事,这种肉麻的事情他为什么总是乐此不疲? 莫炀简直被自己打败。 “好像不够。”他得寸进尺。 于是林馥馥主动亲吻他的唇。 接吻是他教的,她学得不算精湛。 小嘴咬着他的唇轻轻吮着,再悄悄用小舌顶开他的唇。他知道她下一步要干什么,由着她主动。他喜欢她的主动,喜欢极了。 渐渐的,两人的呼吸都开始凌乱起来。 林馥馥的吻技虽然拙劣,但渐入佳境。她性子柔柔的一个人,在接吻这件事上也是一样,轻轻柔柔地吻着,不紧不慢的样子,好像是深怕弄坏了心爱之物那般。 莫炀实在忍不住,转而将主动权夺回。 莫炀抬起头,嘴唇上还带着莹莹的水光。 他用额头顶了顶她,压着声也哑着声,“能在这里要你么?” 他说得一本正经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从没做过。 事实上,自从他尝过一次甜头之后经常按着她在琉璃台上。 骨子里,莫炀在这件事上总是喜欢寻求刺激。但一旦察觉到林馥馥不喜欢,他又会很尊重她的感受。 今天林馥馥难得摇摇头,她有点委屈地说:“我好饿啊,能先吃饭吗?” 她看着牛排咽了咽口水,是真的饿。今天下班都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来这里之后莫炀做饭也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妈的,求你能别那么可爱吗?”莫炀连忙把切好的牛排递到她的面前,恨不得一口一口喂她吃下去。 = = = 到了晚上九点多的时候,苏忆云在傍晚发的微博登顶了微博热搜榜第一。她的微博里是一篇道歉信,向林馥馥道歉的道歉信。 信中,苏忆云将自己原先拍摄的照片和特意剪切的照片进行对比,指出自己是刻意为了黑林馥馥才编造的所谓约.炮黑料。她也指出,那些微信聊天内容都是通过软件制作。 从始至终,这件事都是她一个人伪造的。 网友吃了几天的瓜,现在剧情突然来了那么大的一个反转,也是令人唏嘘。 网友的画风一下子来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纷纷在苏忆云底下留言: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要黑别人?】 【受到了什么威胁吗?】 【原来你才是蛇蝎心肠啊,不愧是影后。】 【天呐,我关注了个什么东西???】 苏忆云最新的一条微博写着:【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至此,网友开始相信《甜心时刻》节目主持人林馥馥是被苏忆云黑的。 可是苏忆云为什么要这么做? 粉丝们开始抽丝剥茧,然后发现,苏忆云有一张照片是真的。 那种医院里的照片,莫炀单手圈着林馥馥在她的额上亲了一口。虽然男人戴着鸭舌帽和口罩,但粉丝们经过分析,发现这顶鸭舌帽莫炀之前戴过,而且这一套黑色的衣服莫炀之前也穿过。而且死忠粉一看大抵就知道了,这个人身高和轮廓,不是莫炀那又是谁? 所以,苏忆云是爱而不得所以制造黑料来黑林馥馥的? 到了晚上十点钟左右的时候,一条微博上了热门: 【天呐,我发现莫爷是真的谈恋爱了,附上证据: 1、莫爷深夜因为砸酒瓶热搜就是因为林馥馥,有视频为证,虽然当时莫爷全程没有让林馥馥出现在镜头里,但还是有人拍到蹲在一旁角落的林馥馥,就是林馥馥! 2、莫爷上《甜心时刻》的时候看林馥馥的眼神里全是宠爱!附上《甜心时刻》第一期节目,重点突出莫爷和林馥馥的互动。 3、莫爷亲吻林馥馥的实锤!苏忆云的那张照片是真的!附上莫爷同款衣物对比照!】 到了零点的时候,莫炀的微博终于有动静了。 像是变相回答热门第一的那条微博。 莫炀monster 00:20 来自llnmfmmaj weibo. 你猜[狗头]。 第43章 (*^▽^*) = = = 十二月份的莫炀迎来自己将近十年来最漫长的一次假期, 他有整整两周多的时间不需要参加任何工作。于是每天的日子都过得异常休闲, 可以放肆睡到日晒三竿, 也可以无所事事一整天。 于是莫炀又开始贪心地想, 如果每天清晨醒过来第一件事就能看到林馥馥, 该有多好啊。 但这种愿望近期是无法实现的。 林馥馥多少是个保守的女孩子, 夜不归宿这件事情对她而言一次两次可以,所以每晚到了十点左右她就嚷着要回家睡觉。 莫炀只能依着她,每天晚上十点钟左右都会亲自送她回家。 这样算来, 两个人也像是正常恋爱了。 今晚莫炀送林馥馥回去的时候问她:“想不想和我去电影院看电影?” 林馥馥闻言双眼发光:“可以吗?” 莫炀单手握着方向盘,空出一只手揉了揉林馥馥的脑袋, “怎么不可以。” “耶!”她高兴得不行。 林馥馥这样期待的样子莫炀倒是没有料到的,他心下一动,又感觉实在对不起她。他们之间到底不能像普通情侣那样大大方方地走在街头, 每次莫炀出门必须口罩和鸭舌帽包裹地严严实实的,也不能在公共场合和她做任何亲昵的举动。 “晚上就带你去看,怎么样?”莫炀还记得, 林馥馥念叨着最近有一部国际大片上映了。 林馥馥高兴地点点头。 莫炀佯装不快,“得,半夜溜出去看电影就可以,在我家过夜就不可以。” “莫炀……”林馥馥撒娇,心里却甜蜜蜜的。 “叫老公。” 林馥馥喊不出口,小脸红着。 相较起莫炀顺口又自然地喊她老婆,她就喊不出老公这个词,总觉得好肉麻好肉麻。可她不能否认, 每次听他喊自己老婆的时候心里总是又甜又满足。 “叫老公,晚上就带你去看电影。”莫炀挑挑眉。 车缓缓停在林家不远处。 林馥馥又紧张又害羞,闭着眼睛喊了一声:“老公!” 说完之后打开车门立即逃也似的跑走了。 莫炀猝不及防,眼睁睁看着她溜走。 无奈地舔了舔自己的下唇,抑制不住地笑了出来,“操,跑那么快干嘛,老子话都还没有说完。” 林馥馥害羞死了,她跑到自己门口之后对着莫炀那头摇了摇自己的爪子,然后打开门钻进了家里。 莫炀等了一会儿,开着车离开,他给她发了条消息:【十二点来接你。】 这个点林家父母都已经窝在床上了,林馥馥到家的时候家里安安静静的,正准备上楼,薛白梅打开房间的门喊了一声:“馥馥?” “诶,妈。” “回来了啊?” “嗯。” “最近怎么老是那么迟回来?” “我……”林馥馥找不到什么借口,支支吾吾地说:“……有点事……” “什么事啊?” 薛白梅觉得奇怪,正想说话,就见林馥馥依旧跑上楼了。 “这孩子。” 转个屁股,薛白梅回到房间里对林建安说:“你觉没觉着,最近馥馥有点奇怪啊?” 林建安正在追一部抗战剧,看得兴高采烈的,闻言回答:“没啊?” “怎么没有啊,你没见她这一周都回来那么晚吗?” “晚就晚嘛,疆疆晚上都不回来。” “这男孩子和女孩子能一样吗?” 林建安干脆闭嘴继续看自己的抗战剧。 薛白梅躺上床重新戴上老花镜,她年纪虽然不大,但是这眼睛不戴上眼镜看手机看不清楚。看了会儿手机上的微信的小短文,还是觉得心里有点疙瘩。 “明儿个我再问问馥馥。” = = = 虽然马上快十二点了,但林馥馥还是怕家里那二老没睡,她偷偷摸摸地跑向莫炀,路灯将她的影子拉长又缩短,她的裙摆随着夜晚的风在摇曳着。 半夜偷偷溜出门,林馥馥特地穿了一条小短裙。 莫炀已经在楼下等着了,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卡通外形小电驴,可爱的不像话。他就大大咧咧地坐在上面,修长的双腿撑在地上像是无处安放,却又出奇的和谐。 他套了一件黑色羽绒服,看起来随性随意又帅气。 昏黄的路灯从他的头顶照下来,莫炀正低头在扭钥匙,侧脸的轮廓清晰,若画面定格,想必也是一张大片。 林馥馥不忍打扰,站在原地看了他一会儿,一直到他抬头看到她。 莫炀看到她,微微笑着朝她挥手。 两人像极了青春时期偷偷谈恋爱的男女,各自瞒着家长,偷偷地接吻,偷偷地拥抱。 看到他挑眉,她有种做坏事被人当成抓包的感觉,下意识摸了摸鼻子快步走去。 “你等多久啦?”林馥馥小声问,心虚着。 莫炀笑,“没多久。” “哦。” 莫炀给林馥馥戴上安全帽,自己也转头带了一个。 林馥馥很囧,早知道她就不穿裙子了。 她的这条裙子很淑女,搭配了裤袜,看起来特别小清新。 这条裙子是特地穿给他看的。 莫炀上了车,大概是看出她的尴尬,伸手摸了一把她的大腿,模样轻佻着低声问:“裙子好像有点短哦?” 林馥馥脸却几不可闻地红了红,“很短吗?穿了裤袜的。” “特地穿给我看的?” 林馥馥害羞地点点头。 “很好看。”他说着靠近在她耳边又说:“明天来我家的时候也这么穿,不穿裤袜,方便。” 林馥馥自然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害羞地伸手轻轻打了一下他的胸膛。 他这个人看起来正经,实则骨子里是个流氓,和他接触越多体会越深。 莫炀低笑,对她说:“侧着坐,搂着我的腰。” “嗯。” 坐上车,两人便是紧密地靠在一起。 林馥馥即紧张,又雀跃,但所有的情绪都被她小心翼翼地压制着。 几近凌晨的城市,少了喧闹,路两旁是不知名的行道树,林馥馥有记忆时这些树才一点点大,如今树叶几乎都覆盖住整条街道的天空。 穿过茂密的行道树,是微风习习的河道旁。 今天不算很冷,林馥馥双手搂着莫炀的腰,轻轻地靠在他宽大的背上。 两人在一起后,他还没有带她出来约会过。 像这样,两个人单独的,是第一次。 不自觉更贴紧了一点,手也收了一下。 林馥馥偷偷地在想,真好,他们也和很多情侣一样去约会了呢。 可还不等她高兴完,他突然在无人的道上加快了速度,不过五十多码,吓得林馥馥紧紧地抱住他。 她怕,伸手拍拍莫炀的宽肩,说:“慢点啊慢点,注意安全啊。” 可她又将自己托付给他,在这无人打扰的夜里,笑声灵动。 却也是这冬日的夜里,开着电驴吹着凉风,没有聚光灯和花团锦簇,身旁是自己偷偷骗出来的乖巧女孩。 再往后的很多时间里回忆起来,莫炀觉得,再也没有什么比此刻更刻骨铭心。 他爱捉弄她,最喜欢看她惊慌失措又可怜无辜的样子。也不敢太闹,怕她真的吓着。 头盔戴着实在憋闷,索性停了车摘下,也帮她的摘了。 林馥馥的额上已经有了一层密密的汗,莫炀伸手给她抹去,顺便在上面亲了一口,“皮肤怎么那么嫩?” 尤其是在这昏黄的路灯下。 忍不住想捏捏。 林馥馥好像知道他要做什么,连忙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颊,睁着无辜的大眼看着他。 于是他的双手覆盖住她的手背上,捧着她的脸在她唇上啄了一口,“再这样看我,小心干你。” 林馥馥连忙闭上了眼睛,转个身背对着他。 不能再闹了。 闹下去一发不可收拾。 = = = 两人比电影开场的时间晚到了十几分钟。 莫炀戴着口罩和鸭舌帽,帽檐压得低低的。 林馥馥跟在他的身边,不禁侧头打量一下他。即便是全副武装,但那高大的身形,都让人忍不住想要窥探一番他的庐山真面目。 好在是在这深夜,人少。虽然是在闹市,不过街头已经是稀稀拉拉的人,基本上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林馥馥的心跳却是扑通扑通的。 她感觉刺激透了。 这是第一次,他们两个人正大光明地一起走在街头。 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都关闭了,但依旧灯火通明。 面前突然走过一群模样十五六的少男少女,大声说笑着,无拘无束的样子。 他们的穿着打扮都十分潮流有型,脏辫短裤马丁靴,城市中因为有了他们的身影,显得更加独特。 检票进影厅,一路畅通顺利。坐在位置上之后林馥馥的心跳才渐渐平稳下来。 这个影厅好像有些不太一样,里面装修相当的气派和豪华。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私密性较好,而且座位也都是沙发的样子。林馥馥也不笨,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侣座。 意识到这个位置的特殊,林馥馥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心跳又渐渐加快起来。 以前林馥馥也经常一个人来电影院看电影,不过她去的影厅不像现在这个那么特别。 每个影厅的最后一排似乎都默认是情侣作为。每每看到一对对情侣牵手拥抱往后面走,林馥馥的心里也有些羡慕和期待。她那个时候就在想,是否有一天她也会自己心爱的男子坐在专属的情侣座上。 现在,这个梦里的人物正坐在她的身边,她梦想成真了。 林馥馥甜甜地笑着,影片早已经开始,她赶紧专注于屏幕,开始投入。 他们现在看的这部片子最近很火,即便两人是从中途插进来看,但依然不影响观感感受。 欧美大片,场景总是壮丽宏伟,但在所难免会有一些比较香.艳的镜头。嗯……实在有些太露.骨了。 林馥馥一本正经看着,心里却想到自己和莫炀亲热的画面。 “想试试么?”莫炀不知何时靠在她的耳边,把下巴磕在她的肩膀上。 林馥馥害羞,不准备回答这个问题。 莫炀已经摘了口罩,但还是戴着鸭舌帽,只不过鸭舌帽的帽檐已经被他翻转到后脑勺上。 他的唇贴在林馥馥的耳朵旁,突然张口轻咬了一下她的耳垂,问:“听到我说话没有?” 情侣座位,本来就适合做任何亲密的事情,加上隐私性好,根本没有人顾及他们这边。 莫炀的手早也已经开始不太老实。 林馥馥伸手揉了揉自己发烫的耳朵,小声地回答:“不想。” “为什么?”莫炀将林馥馥抱在自己怀里,“这个姿势没有做过。” 林馥馥闻言捂住莫炀的嘴巴,“你小声一点啦。” “不会有人听到的。”他贴在她的耳边说,“只说给你一个人听。” 甜言蜜语只说给你一个人听。 林馥馥鼓着腮帮,依旧不说话。 莫炀抱着她晃了晃,哄她一样的,“老婆……” 林馥馥一开始的心思都还在旁边的人身上,但是随着电影的发展,她的注意力也慢慢地投入到了剧情当中去。精彩的打斗,伴随着一些血腥的画面,她一边看一边在心里想:这是假的这是假的。 莫炀直接勾着她的脖子,几乎让她整个人的后背都贴在他滚烫的怀里。下巴磕在她的肩上,那只手也不老实,一直在林馥馥的锁骨处磨蹭来磨蹭去。 她的脖子上一直戴着他很久以前送的那条项链,从来没摘下来过。 莫炀的手在她的颈上磨蹭够了,突然又一把捂住了她的眼睛。 林馥馥只听到“轰”地一声,继而是耳边他低哑的声音:“这里有点血腥。” □□不幸将一个战士炸死,让他的四肢横飞。 很快电影院里都是一阵低呼,甚至有一些女孩的尖叫声。 林馥馥小心翼翼地落下莫炀的手,“我才不怕。” 莫炀低笑,“这么棒。” 语气却像是在取笑她,也顺带捏了捏她的脸颊。 林馥馥不知道怎么反驳他,于是轻哼了一声表示抗议。 她本来就不害怕,以前她都敢一个人窝在被窝里看《电锯惊魂》呢。可不知道是不是她外型的原因,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个柔弱的女孩子。 “哼什么?”莫炀的唇依旧贴在她的耳边,“我怎么记得以前有个人在鬼屋里吓得屁滚尿流的?” “什么时候?” 莫炀懒懒回答:“有年夏令营,在鬼屋。” 他这一说,林馥馥倒是有些印象。 以前学校组织去夏令营,她的确有在鬼屋里被吓哭的经历。 其实说起来,她当时并不是被吓哭的,而是伤心的。 因为,那年林馥馥在夏令营的前一天看到校花抱着莫炀的画面,她只能拼命捂着自己的心脏不让它破碎。 当时鬼屋里又扮演鬼的工作人员出来吓她,她心里的确是惊了一下,但完全没有到哭的地步。不过还是哭了,撕心裂肺的,脑子里全是莫炀和蒋子怡,最后把工作人员都惊动了。 所以他当时也在那个鬼屋里? “如果我们不曾错过那么多年,那时候我可以过去抱着你吗?”他会告诉她这一切都是假的,给她安慰,让她不要害怕。 想着,莫炀贴在林馥馥的颈上蹭了蹭。 如果当时彼此知道心意,是否也可以在校园里偷偷手牵手,偷偷接个吻。可是都没有机会了,想想都觉得遗憾。 莫炀准备在林馥馥脸颊上亲一口,不料林馥馥却一下子躲开,说:“不可以!” “?”莫炀一脸疑惑:“为什么?” “因为!”林馥馥一脸气呼呼的样子,“你前一天还抱着人家校花呢!你这个大猪蹄子!” 莫炀也是一怔,“不是,老子什么时候抱过别的女人?” 林馥馥把莫炀的手从自己的腰上拿开,然后她再坐到一边去,气呼呼地说:“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第44章 (*^▽^*) 高中的记忆, 说起来林馥馥还有一肚子的委屈呢。 那会儿莫炀成绩好长得帅, 自然是有一对女孩子喜欢。追他的人多, 她怎么会不知道。尤其出名的就是校花蒋子怡。 当年蒋子怡公开追莫炀在学校里闹得轰轰烈烈的, 林馥馥总是能听到一些关于这两个人的闲话。有传言两个人早就在一起了, 但碍于高中校规不能谈恋爱, 所以一直是偷偷地交往。 即便林馥馥很不想承认,但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蒋子怡和莫炀真的很般配, 一个是跳芭蕾的白天鹅,一个是才貌双全的人中龙。 林馥馥一直选择不相信, 直到有一天,她见到蒋子怡抱过莫炀的腰,就在学校后面那条无人的小巷子里。 可能是当时她的出现实在让人意外, 所以看到莫炀急匆匆地挣脱了蒋子怡。但林馥馥早知道自己是个局外人,撒腿就跑了。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再回忆起来, 好像就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曾经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林馥馥发誓再也不要喜欢莫炀了。 可是为什么,她现在还是那么喜欢他? 哪怕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多一秒,她都感觉是自己赚的,无论是以何种形式的关系存在。 但林馥馥说的这些莫炀是真的没有太多印象了。 莫炀表示很无辜,“校花是谁?有我家老婆可爱吗?” 林馥馥被他气笑,伸手掐了他一把,可奈何他手臂上的肌肉硬邦邦的, 她掐都掐不懂。 于是这一晚上,林馥馥努力集中注意力在看电影,莫炀则百无聊赖地在她身上磨磨蹭蹭。 散场前两分钟,莫炀带着林馥馥率先离开。 夜更深,也更凉。 “饿么?”莫炀问她。 林馥馥摇摇头。 其实肚子里是空空的,但她没有吃宵夜的习惯。 莫炀又说,“一帮兄弟说在等我去吃夜宵,要去么?”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她想知道他的世界,太想了。 两个人虽然关系明朗,但对彼此的朋友圈不算太熟悉。林馥馥只知道上学的时候莫炀总是会和一帮男孩子一起玩,他们要么打篮球,要么玩乐队,玩么参加各种比赛,总之,他的世界似乎是五彩缤纷。 而莫炀至今还和那帮人保持着密切友好的关系,每次他回烽市或者一些演出都会叫上这帮哥们儿。 凌晨的气温渐低,莫炀干脆脱了自己身上的羽绒服披在林馥馥的身上,把裹得严严实实的。 他们到场的时候大排档外面围着几个男人,模样看起来都是十分年轻俊俏,到底都还只是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 见到莫炀开着小电驴的样子围过来调侃,“莫爷开小电驴也是那么帅气。” 莫炀放下手上的安全帽,拍了一下那人的脑袋,说:“你这彩虹屁还真香。” “嘿嘿嘿。”那人说着再一看莫炀身后的女孩子,笑了笑,不再调侃。 莫炀转身,拉着林馥馥下车。他的手指也不知不觉地钻到她的指缝里,与她十指交缠。 林馥馥有些害羞,在别人看过来的时候,下意识想要挣脱,不想莫炀却拢了拢手指。她来时紧张的心情,统统被他这双温暖的大掌给安抚。这是第一次,她在他的身边感觉到了一种叫做安全感的东西。 莫炀还是和林馥馥的十指紧扣,不用多说,在场的人都明白了这两人是什么关系。但一个个的都不问,知道莫炀的身份关系特殊,问多了是麻烦。 今晚是兄弟们之间的小聚,所以大伙儿都没有带伴,于是整个包厢里就林馥馥一个女生。 说是包厢,其实和一般饭店的不能比,隔壁房间的说笑声这边都能听到。他们挑了最边上的一个位置,稍微安静一些。 一群人围着桌子坐下,默契十足地将两个挨在一起的位置留给莫炀和林馥馥。而且,靠近林馥馥那边的位置旁还没有人坐。 菜早已经点好了,等他们落座就上。 估计是因为林馥馥在场的原因,都还没有特别聊开。 周围依旧是闹哄哄的,不远的包厢里有人在猜酒拳,一声比一声高。 林馥馥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很快大家好像都忽略了她的存在,话题也就多了起来。 这些人都是年轻气盛的男子,上来就是一箱箱的啤酒。林馥馥还是少见这个阵仗,下意识侧头看了眼莫炀。 底下,莫炀的右手还牵着林馥馥的左手,十指紧扣。他抬着头看着对面和自己说话的兄弟,手里却一下一下地捏着林馥馥的手指。 有人起哄,说让莫炀喝一杯。 莫炀也干脆,举起满满的一酒杯,说:“等会儿我还要送她回去呢,你们悠着点。” 这个她,指的是林馥馥。 一个男生笑,“莫爷你这海量,以前连吹十瓶都不倒人,今天居然会说这种话。” “果然有了家室就是不一样了。” 兄弟们嬉嬉笑笑,忽而一个人站起来对林馥馥说:“嫂子,多少让咱莫爷喝几瓶,兄弟们好久没有痛快一起喝了,成吗?” 一整桌的人,眼下都直勾勾地看着林馥馥。好像莫炀能不能喝酒这件事真的取决于她。 林馥馥这人本身就面薄,被人这么看着,脸一下就红了。 但她还是努力装作处变不惊,小声开口道:“可以不成吗?” 这话一出口,一旁的莫炀倒是笑了。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一切嫂子说了算。” 几个人倒也没有再逗林馥馥,都知道莫炀的情况,不喝就不喝,劝酒也没劲。 林馥馥不是没有见过莫炀喝醉的样子,事实上那次中秋节莫炀和最后的落寞她至今还记得。 酒精上头,男生们说话开始渐渐收不住。 一个人端着个酒杯,笑说:“年纪大了还真要安定下来。” 其中一人又好像恍然大悟,说:“说起来,我前些日子看到高中的校花蒋子怡,当年这校花追莫爷可是追得凶。” 人话未说完,被莫炀抬眸眼神一扫,讪讪闭上嘴,转而又开了其他的话题。 林馥馥低头小口小口地抿着甜牛奶,全当做没有听到。 就是突然感觉,嘴里的牛奶一点都不甜。 莫炀不知何时松开了她的手,转而将胳膊搭在她的椅背上。他懒懒地靠过来一点,好像几乎将她整个人拥在了怀里。 “牛奶喝醉了?”他低下头,声音带着微微的震动,说话间还有一些酒气,滚烫滚烫的。 林馥馥感觉自己的耳朵很痒很痒,她摇摇头,将牛奶推到一边,说:“不好喝。” 想尝尝酒的滋味,但是她又不敢说。 莫炀却好像是心有灵犀似的,喝了一口酒,继而拉着她侧过头,避开了一下视线,他将自己嘴里的残留的一点卷到她的唇内。 在场哪个人见过这种阵仗,但都下意识将脑袋转向一边,找着各种各样的话题转移注意力。 “这个怎么样?”他的呼吸好像更烫了。 林馥馥连忙摇摇头。 怎么都没有想过他居然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做那么亲昵的举动,欣喜之余,又不知道该如何再抬头见人。 莫炀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他那只手落在她的肩侧,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指尖去摩挲,摸着摸着又滑到她的手臂上。林馥馥都感觉,如果这会儿没有人,他的手还会更加放肆一些。 可莫名其妙的,她的心情好像好了很多很多。 “城西那边不是有个老爷子么,听说二胡拉得很好。”一个人说。 “以前是在越剧团工作的,在团里拉了半辈子的越胡。后来人团里不知怎么的知道,这老爷子原来还是柯蒂斯音乐学院毕业的,是一人物啊,人十几岁的时候就全世界到处飞,传扬二胡文化去了,也是一牛人。” “有联系方式吗?”莫炀开口问。 坐在莫炀对面的男生点点头,“联系方式倒是有的,不过这老头人很轴。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不喜欢见人。” “按理说不该呀,一个爱传播二胡文化的人,为什么不喜欢见人?” 莫炀没有说话,手指倒是轻轻点着桌面,似在思考什么。 桌上的话题大多关于音乐之类,林馥馥听不懂。可听不懂归听不懂,她还是竖着耳朵。那种骨子里想融入莫炀生活的想法,一刻都没有放弃。 莫炀十二月下旬有一场公益演唱会要举行,所谓公益演唱会,意思是要演唱会所得全部作为善款捐出去。这场演唱会的门票一出,毫不夸张地说,三秒钟就被抢售一空。就连林馥馥当时守在电脑前准备抢购的时候鼠标刚一点就显示暂无余票。 不过,随着服务员上菜,林馥馥的注意力全部都转移到桌上去了。 这一家的烤全羊是特色,林馥馥之前和林疆疆来吃过一次,价格有些贵,但味道很好。 羊肉这种东西属于喜欢吃的人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闻不得一点。林馥馥就属于喜欢吃的那一种人,羊肉虽然有些膻味,但配合上孜然和麻辣,唇齿久久留香。 于是莫炀就见那个刚才还说自己不饿的姑娘这会儿一串一串地撸着羊肉串,弄得他这个不吃羊肉的人都好奇这羊肉串是不是当真那么美味。 想试试,但想想又作罢。 啧,再怎么也没有她美味。 他的嘴里还有一点奶香,全是刚才从她嘴里夺来的。 大排档结束后莫炀埋在林馥馥的脖子上轻咬了一口。 那会儿一行人从排挡包厢里出来,莫炀问他身上臭不臭。 毕竟又是烟又是酒,即便他少碰,味道还是沾了一身。 林馥馥摇了摇头,说不臭。不想他却突然埋到她的脖子上,说闻闻她香不香。 “奶味。” 他说的。 说完后又轻轻咬了一口。 他一些随性的行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规律可言,就好比他当时这个动作。 不料,第二天这些全部上了网。不仅仅是图片,还有动图和视频。 当时莫炀身上的羽绒服披在林馥馥的身上,显得她更加娇小。 动图上男人鸭舌帽反戴,单手勾住女人的脖子,继而低下头埋在女人的身上。 女人推拒了一下,反而被男人拢到了怀里。男女身高相差大,看起来反差萌更大。 当然,这些都还是第二天才上了热搜。 眼下比较麻烦的是,林馥馥凌晨偷偷溜回家的时候被老妈薛白梅抓了个正着。 “馥馥!你在干什么!” 林馥馥闻言立即推开了正在和自己接吻的莫炀。 凌晨四点的林家门口,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加尴尬的。 第45章 (*^▽^*) 今晚的莫炀有点微醺。 自从林馥馥见识过他醉酒的难受劲之后, 所以尤其注意他喝酒。其实莫炀一直不是贪杯的人, 难得今天往日的兄弟们聚会, 他喝得也不多。 散场时将近凌晨四点了, 兄弟们给莫炀叫了辆出租车, 本是打算送他回去的, 但是他没让人送。 “还真当我醉了啊?”他笑,冷冽的寒风因为他的笑容倒也显得没有那么刺骨。 莫炀揽着林馥馥上了车,让兄弟帮忙处理一下他那辆小电驴。 一兄弟笑话莫炀, “得咧,您自个儿悠着点啊。” 上了车后莫炀圈着林馥馥跟她说话:“晚上不高兴了?” 他声音哑哑的, 带着点酒后的热气,哄她似的。 林馥馥摇摇头,“没有呢。” 一晚上莫炀都和这帮好友聊天, 他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从音乐料到人生,再聊大环境, 还聊到美国去。莫炀全程都是紧紧地握着林馥馥的手,时不时捏一捏,时不时转头跟她笑一笑亲一下。林馥馥本来就是慢热的人,所以她一个晚上都没有怎么说话。 “这帮兄弟我高中就一起在玩儿了,就晚上话最多的那个,以前我们还经常一起偷偷抽烟。”莫炀脸上似有感慨。 这些人有些变化都不大,林馥馥还能想的起来。想想,这一晃眼也那么多年过去了。以前林馥馥总是会偷偷看莫炀打球, 偷偷看他跑步。他在她的眼中总是最特别的,别人都只是点缀。 莫炀叹了一声,“还是高中的时候有意思。” 又说:“高中的时候要是知道你喜欢我,该多好。” “现在也挺好的。”林馥馥说。 微醺的莫炀似乎变得格外粘人,他笑着把林馥馥圈地更紧,还有点委屈似的说:“那会儿一个个的都在谈恋爱,就我没有。” 林馥馥笑,“我也没有啊。而且那时候不允许谈恋爱好不好啊。” “老婆,我想跟你早恋。” “早恋不好的,会影响学习。” “放屁。”莫炀哼了一声,“你忘了么,高中时候有一兄弟,为了追人女孩子,期末考都冲到了年级第二。” “你说的是以前六班的付临吗?”林馥馥认识他,以前数学竞赛班的时候一起学习过。 那个时候林馥馥有听说过付临为了追一个女孩子想考年级第一的,不过最后被莫炀截胡了。 高二那年莫炀几乎一整个学期都没有来上课,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签约了其华娱乐,开始制作专辑,赶各种通告。学习这件事情都是莫炀业余自学,最后高二期末考试的时候他单独拿到卷子考试,以一分的优势夺得了那次期末考试的年级段第一名。 以前高中的时候,学校里两大风云人物,一个是莫炀,一个则是付临。 如果说莫炀是好学生的代表,那么付临就是差生的代表。这个付临喜欢逃课,也不爱学习,但是人很聪明,关键是长得也帅。 学校里三天两头能够听到莫炀的表扬,就能三天两头听到付临的通报批评。这付临也是神奇了,即便是如此,学校都不会劝退他,毕竟他又能代表学校参加各种物理化学的竞赛,并且次次能够抱一座奖杯回来。 老师对付临这种学生总是又爱又恨的,女孩子也是,总是喜欢这种坏男孩。 那会儿都说,喜欢莫炀的女孩子有多少,喜欢付临的就有多少。一点都不夸张。 回想起来,林馥馥真的觉得自己的高中生活还是多姿多彩的,毕竟周围有各种风云人物。 “说起来,也不知道以前的校草现在还帅不帅?”林馥馥感慨。 莫炀闻言皱眉,“校草不是我吗?” “噗。你好自恋。” 不过,那时候莫炀和付临都是公认的帅。 莫炀切了一声,“事实。” 林馥馥不再和莫炀争辩,因为在她的心目中,莫炀是最帅的。 凌晨四点,万籁俱寂,林馥馥下意识往车窗外看的时候,见到清洁工阿姨已经开始在打扫卫生。 准确来说,现在已经是周六了,林馥馥今天不需要上班。 莫炀又问她:“能不能直接去我那儿?反正天都快亮了。” 林馥馥摇摇头,“我妈昨晚就问我这几天为什么总是那么迟回来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怎么回答?难道我见不得光啊?”莫炀哼了一下,眼下十足一副小孩子的模样。 说话间,也到了林家门口了。 司机停了车,林馥馥让莫炀直接回去,莫炀不肯,非要下车。 “那我在这里等你,等天亮了,你跟我一起去水湘谢。” “别啊,你先回去睡觉嘛。”林馥馥哄他。 司机先生见莫炀已经下车了,犹豫了一声问:“要不要等您?” 莫炀摆摆手,“师傅,麻烦您了,不用等了。” 眼睁睁看着司机开车走了,林馥馥无奈地看着莫炀。 莫炀圈着林馥馥将她抱在怀里,“要不,让我上去,我在你房间睡会儿。” “那怎么可以!” “操,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莫炀二话不说吻住了林馥馥的嘴。 = = = 凌晨四点多的时候,薛白梅起夜。 她睡眼惺忪,上完厕所之后下意识拉开窗帘看看天。 冬天的凌晨四点,外面还是黑漆漆的,幸亏路灯一夜到天亮。以前他们开早餐店的时候,三四点就要起床开始忙活了,总是这样早起身体难免吃不消,于是后来便换了一个行当,开起了小卖部。 这转眼,也有十年了。 薛白梅正准备拉拢窗帘继续睡觉,只见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自己家的门口。好奇心驱使,薛白梅多看了一眼,怎料这一眼竟然看到女儿林馥馥从车上下来。 不仅如此,还有一个男人! 等等,女儿不是十点多就回来了吗?这是什么时候又出去了?这是干什么去了现在才回来? 薛白梅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不过她很快意识到自己是清醒的。 前段时间网络上黑林馥馥的事件薛白梅也是有所耳闻。 薛白梅虽然不上网,但邻里往外的,难免闲言碎语。薛白梅自是知道自己女儿是什么样的人,什么乱.交流.产,她薛白梅的女儿是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但最近林馥馥的行迹在薛白梅眼中有些“过分”了,她女儿从小到大规矩懂事,从来不会平白无故夜不归宿。 心里想着,薛白梅便风风火火地跑下楼。 她倒要看看,到底是谁家的孩子敢带坏她的女儿! 薛白梅一顿操作猛如虎,一把打开家中大门,就见自己的女儿和一个高大的男人抱在一起。 “馥馥!你在干什么!” 林馥馥无疑是吓了一跳,连忙一把推开了搂着自己的男人。 男人也有些意外,转而一步走到林馥馥面前,颇有点庇护的意思。 薛白梅这才看清楚了,这……这不是,“莫炀?” 莫炀闻言一脸大方坦诚地点点头,“诶,阿姨,是我。” “你们,你们?”薛白梅指了指莫炀,又指了指站在莫炀身后的林馥馥,一脸的不敢置信。 林馥馥的脸烫得不像话,从莫炀身后走出来,喊了声:“妈。” “外面冷,快进来。” 林馥馥闻言硬着头皮,反观莫炀,他倒是一脸的泰然自若。 莫炀大大方方进了林家,像小时候很多次一样。以前薛白梅总是会邀请莫家到他们家吃饭,莫炀每次来心情都很不错。 进屋后薛白梅去饮水机接了一杯热水递给莫炀,抛开其他不说,每次莫炀来,她都是这番热情。 薛白梅一直很喜欢莫炀这个孩子,从小莫炀就是别人家的那种乖孩子,总是让她拿来跟自家比较的对象。 莫炀弯腰接过水,嘴里道:“阿姨您别客气。” 薛白梅转身坐在一旁椅子上,看看莫炀又看看林馥馥,说:“这大晚上的,你们干什么去了?” 莫炀老实回答:“看了场电影,吃了点宵夜。” 凌晨四点和男友接吻被亲妈抓包是什么感觉? 林馥馥真想挖个地洞钻下去得了。 默了默,薛白梅问:“你们真的在一起了?” 林馥馥:“没有!” 莫炀:“是的。” 林馥馥和莫炀几乎是异口同声。 薛白梅闻言皱了皱眉,到底在没在一起? 莫炀也转过头看着林馥馥。 林馥馥一脸懊恼,不得已改了口:“妈,我们在一起了。” 前段时间网络上黑林馥馥的帖子薛白梅也是看了一遍又一遍,她自然是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亲林馥馥的画面。不过当时都说这些图片是ps的,所以她也就没有多信。可现在这一回想,好家伙,这肯定不是一天两天了。 “嗯。”薛白梅打了个哈切,“天也快亮了,你们两个这一夜还没有睡觉吧?快去睡会儿,年轻人熬夜也不好。” 薛白梅说着招呼莫炀:“疆疆没回家,莫炀你去他房间睡会儿吧。” 林馥馥以为像莫炀这种“厚脸皮”是肯定会答应的,怎料他却说:“不了阿姨,隔壁房子也收拾出来了。” 薛白梅没再强求,道了声:“那都早些休息吧。” 说完她先上了楼。 林馥馥见老妈上了楼,恼羞成怒地对莫炀拳打脚踢的,小声道:“都是你啦,让你直接走你不走。” 莫炀笑着任打任踢,说:“你妈来了。” 林馥馥吓了一跳,连忙住手,才发现莫炀是骗她。 “好了,早点睡吧。”莫炀说。 林馥馥好奇问:“你真的在隔壁睡啊?隔壁什么时候收拾的?” 莫炀家的房子虽然转到亲戚名下,但是一直是空着的。 莫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脑袋,“你不跟我睡你管那么多做什么,去睡你的。” = = = 不过林馥馥倒是意外老妈什么话都没有多说。 刚才听到老妈的声音时,毫不夸张,林馥馥是真的吓了一大跳。这会儿上了楼,林馥馥下意识往老爸老妈的卧室门口看了眼,然后快速回了自己的房间。 真的,太难为情了。 林馥馥上楼拉上了窗帘,眼见天也快亮了,她打了个哈切,不知何时睡去。 迷迷糊糊之间,感觉到腰腹被拥紧,继而是温暖湿润的唇在她脖颈上游走。 “唔……”她的意识渐渐回来,睁开眼,借着晨光看到匍匐在自己身上的男人。 “就自顾自睡了,不等等我?”莫炀笑着,声音轻轻地,呵气似的说。 林馥馥却听得整个人一软。 “小没良心的。”他说着低下头去咬她的唇,叫她一阵吃痛。 林馥馥就知道莫炀肯定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接吻。 唇齿交缠。 她感觉到他嘴里清新的薄荷味,再深探,能品出淡淡的酒香。 他抱着她转了个身面对面侧躺在床上,尽情品尝饕餮。凌晨五点,安安静静的房间里,有两人唇齿之间发出的啧啧声。她睡觉时只穿了一条单薄的睡裙,能感觉到一股火热抵着自己。 两人的房间只隔着一堵墙,阳台上也就是一面铁栅栏作为分界。以前的林馥馥从来也不觉得这有什么,毕竟莫炀的房间里通常都是窗帘紧闭,而且他也从来不到阳台上来。可现在却突然觉得,很有情趣。 毕竟是在家里,爸妈就睡在楼下,林馥馥咬着唇,不敢发出声音却又难以抑制的呻.吟听在莫炀的耳中却是最美妙的声音。 可莫炀却铁了心的不打算解救,他制造波涛汹涌,末了他却将她的睡裙理好,侧过身将她抱在怀里。 他停下来了。 “嗯?”林馥馥不敢转头,气息还不稳,整个人都还在情.欲之中。 莫炀埋在她脖子上轻轻咬了一口,“不给你,让你也憋屈憋屈。” 林馥馥在莫炀身边这段时间,几乎是天天被伺候着吃“甜食”的。她一直觉得莫炀在这件事情上总是有旺盛的精力,好像随时随地都会有兴致,却忘了,自己也是一个有需求的成年人,尤其在这种情况下。 林馥馥又恼又羞的,转过身恨恨地在莫炀的胸口重重咬了一口,“我才不想要。” “真的?”他掌心上的湿润却是最好的证明。 莫炀把自己的手伸出来放到林馥馥的面前,“那这是什么?” 林馥馥没有回答,脸上羞红一片,也说不出什么狠话了。饶是这样,她还不忘抽了床头上的纸巾给他擦了擦手。 真是一个又细腻又柔软的心肠。 她给他的手擦干净之后转了个身背对着他,看样子还真的打算睡觉了。 莫炀却忍不了先低头,抱着她诱哄着:“求求老公啊,老公就给你。” 晨曦的微光中,莫炀只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在说:“求求老公。” 莫炀笑着吻住她的耳垂。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妈的,命给她都愿意。 第46章 (*^▽^*) = = = 林馥馥和莫炀一起睡到了十一点多, 房门外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是薛白梅在外面喊林馥馥:“馥馥, 还在睡觉吗?” 起初林馥馥还没有分清楚梦境还是现实。 一室的弥乱, 她和莫炀相拥而眠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林馥馥睡觉的时候喜欢房间里昏暗一些, 所以她的窗帘比较厚实, 这会儿分不清到底是今夕何夕。 薛白梅还在外面喊:“醒醒了,吃午饭了。午饭吃了再睡,早饭都没有吃, 身体受不了的。” 林馥馥清醒过来,连忙应了一声:“知道了妈。” 薛白梅又说:“我去隔壁喊小炀, 他这会儿估计也没有吃饭。” 林馥馥连忙推了推身旁的莫炀。 莫炀整个人埋在被窝里,睡姿霸道,双手圈着林馥馥不说, 脚也要横在林馥馥身上。明显他也没有睡饱,不满地睁开眼。 林馥馥的房间里没有暖气,所以被子要盖得厚实。却也是这厚实的被窝, 让人又暖又不想起来。 不过莫炀最终还是起床了,他从小养成的习惯,不会赖床不起。 林馥馥推着他往阳台外走,“快回去啦,我妈等会儿就要来喊你了。” 莫炀邪笑着说:“偷情啊这是?” 他人高马大的在她粉嫩嫩的房间里,总感觉怪异又和谐。 都已经中午十一点半了,林馥馥起了床,洗漱完毕之后下楼。 到了厨房餐厅, 林馥馥见到莫炀已经坐在餐桌前。 他动作倒是很快,还换了一套衣服,整个人看起来清清爽爽的。 薛白梅见到林馥馥进来,说:“怎么磨磨蹭蹭那么久,快来吃饭了。” 她说着又转头对莫炀道:“小炀你别客气,就当自己家一样的,快吃吧。” 凌晨四点被薛白梅撞见自己女儿和莫炀谈恋爱的事情,别看薛白梅表面上淡定,但从清晨上楼,她的眼睛就一直没有合上。 薛白梅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按理说莫炀是个那么优秀的孩子,莫家和林家做了那么多年的邻居,其实莫家没少说想让林馥馥当儿媳妇的,可当时两个孩子小,谁都没有当一回儿事。 现在林馥馥和莫炀恋爱的事情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可另外一方面,薛白梅也知道莫炀作为一个明星有多少的不方便。 总之,对这段感情吧,薛白梅也不知道是喜是忧。 可礼数总是要做到的,薛白梅一大早就去买了好菜,专门用来招待莫炀的。 眼下一桌子几乎都是莫炀喜欢吃的菜,做了那么些年的邻居,薛白梅对莫炀的喜好也算是了若指掌了。 饭桌上聊聊家常,莫炀在薛白梅的眼中并没有什么明星光环。 一旁的林建安更是和莫炀聊地热火朝天的。 “来,喝一杯,去年酿的酒,香的不得了。”林建安兴致上头,总是喜欢跟别人来两杯。 莫炀还来不及拒绝,薛白梅便道:“小炀,别搭理你叔,酒了话就多。” 这顿饭林馥馥却吃得无比尴尬。 虽然以前两家人就经常坐在一起吃饭,但现在感觉大不相同。 快吃完的时候,薛白梅放下筷子,问莫炀:“小炀现在工作还是那么忙吗?” 莫炀说:“以前是忙一些,不过现在工作都在慢慢放缓,所以相对没有那么忙。” 薛白梅闻言点头,“你也别总太忙了,年轻人的身体还是要多多重视。” “阿姨说的是。” 整顿饭林馥馥是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埋到碗里去,终于等到都放下筷子了,她也就如释重负。 本以为这顿饭老妈或多或少会有一些让人尴尬的话题,但让林馥馥意外的是老妈并没有多说什么。 饭后莫炀倒是先走了,他心知薛白梅的性格,肯定是要和林馥馥说一些话的,于是找了个借口回了水湘谢。 果不其然,莫炀人一走,薛白梅就单独留着林馥馥,问她:“你和莫炀是真的吗?” 林馥馥诚实地点点头。 薛白梅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小炀这孩子很优秀,这个妈一直都知道。我只是怕,他那么优秀,你和他在一起会不会累?” 说出口,薛白梅才知道自己内心深处最担心的是什么。她不是对莫炀不满意,而是太满意了,反而怕自己的女儿会受委屈。 薛白梅这一辈子起早贪黑看起来辛苦,但心里从来不哭。林建安这人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万事都是以她为先。都是女人,薛白梅很明白作为一个女人内心深处需要的是什么。所以她怕自己的女儿在以后需要人疼的时候,这个人却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给她温暖给她爱。 母女两人开诚布公,林馥馥索性也说:“妈,因为他的优秀,我也想努力做个更优秀的人。我不觉得累,相反,和他在一起我很开心。” “傻姑娘。”薛白梅叹了口气,“谈恋爱的时候当然都是好的,可是以后过日子不一样啊。” “那我就和他谈一辈子的恋爱。” 薛白梅无奈地笑了,摇了摇头,“算了,你开心就好。但记住,无论如何,爸妈永远是最爱你的。” 从某些方面来说,薛白梅也一直是挺开明的一个人。从知道女儿和莫炀谈恋爱那会儿,她心里就没有想过拆散这个词。 林馥馥第一次听老妈说这些话,心里突然有些酸酸的。 突然薛白梅话锋一转,“对了,那上次那个相亲的对象,你们还有继续接触吗?” “妈,那次相亲结束之后我就没有和那个人联系了。”说起来,那个翻版莫炀叫什么林馥馥好像都记不起来了。 对方大概也知道林馥馥心有所属,所以一直没有主动联系。 “我觉得那个男孩自己也挺不错呀。” 林馥馥头皮发麻,拿起自己的包起身,“妈,我出门啦。” “着急什么,话还没说完呢。” 转眼,林馥馥人已经溜走了。 薛白梅坐在椅子上摇摇头。 儿女让人操心一辈子,这句话真是一点都不假。 = = = 林馥馥能去哪儿,自然是去找莫炀的。 既然家里都知道了,她也就不再畏畏缩缩的,大胆地开着车去了水湘谢。 正准备发动车子,林馥馥发现飘雪了。 十二月中旬的今天,烽市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林馥馥下了车,伸手接了一片雪花在手心。很快,雪花融化。 她拿出手机,给那头的莫炀打了个电话,“下雪了诶。” 莫炀也正站在窗口,脚边围着几只小猫,他轻轻地“嗯”了一声,“可是我记得,你不喜欢下雪。” 林馥馥欣喜:“原来你知道啊。” “嗯,我知道。” 相较于大多数南方人喜欢雪不同,林馥馥从小就不太喜欢下雪。 林馥馥一直觉得,南方下雪是灾难,雪后湿漉漉的地面,从室外到室内必定一片泥泞。更别提下雪时的寒冷,在没有暖气的南方,一切都是难么难熬。 以前冬天写作的时候尤其难熬,手指头露在外面冻僵,字写起来都是歪歪扭扭的。 那年林馥馥家开过小卖部,到了冬天下雪天的时候屋子里总是能被踩得一块一块黑渍。她那个时候总是要拿着拖把,随时准备将被人踩脏的地面拖一遍。 下过雪之后等待化雪,即便是阳光明媚,但晾晒的衣服好像怎么都干不了。 刺骨的寒冷,这都是林馥馥小时候的记忆,所以对于烽市的冬天她一直都不太喜欢。 可现在似乎大不相同了。 当林馥馥光着脚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眺望着窗外的雪,当她的脚边缠绕着几只爱粘人的小猫咪,当她不用再穿得笨拙不堪,寒冷阻挡在外,这个冬天似乎也可以很美好。 莫炀走过来从背后抱着林馥馥,难得看她一脸兴致盎然。他 印象里每每到了下雪天她总是一脸的不开心,别人去玩雪,她总是离得远远的。 他不想扰了她,却不得不说:“休息了这么些天,今晚我得去北京了。电影的后期要跟着,也要准备演唱会的事宜了。” 本来是今天一早就要离开的,但因为天气原因,他又可以偷偷赖着不走。 林馥馥了然地点点头,她逐渐在习惯他的繁忙。像现在这般悠闲时光,都是偷来的逍遥。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几乎天天黏在一起,林馥馥要上班,那么莫炀中午就开着车带着自己做好的爱心便当去地下车库等她。 莫大爷这段时间像极了全职家庭煮夫,每天上午对着冰箱里的食材一番研究,他现在沉迷制作美食不可自拔,没事就拉着朱嘉上给自己指导。 现在又要去北京,最不想离开的是他自己。 “回来再给你做饭好不好?”莫炀说。 林馥馥笑,“辛苦你了。” 于是,这也是林馥馥第一次送莫炀去机场。 两人这次分别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的,越是这般亲密无间,越是舍不得分离。 在机场要道别的时候,莫炀揽着林馥馥亲了又亲,“一个人乖乖的,想我了就给我视频,我都在。” 她乖乖地点头,“你快走吧,催了呢。” “操……老子不想走。” 怎么就会这样呢,明明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行程,却觉得好遥远好遥远。 莫炀真想把林馥馥也打包一起带走,时时刻刻带在自己的身边。 最终还是要分别的,黏黏腻腻了这么些天,身边突然少了一个身影,总觉得整个世界一下子变得好孤寂了许多。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林馥馥发现自己和莫炀上了热搜。 【独家:莫炀和林馥馥恋爱实锤。】 看到热搜,林馥馥甚至点进去的欲望都没有,内心毫无波澜。 第47章 (*^▽^*) 自从因为《甜心时刻》节目和顶级流量莫炀扯上关系, 林馥馥似乎成了热搜体质。 第一次上热搜是因为莫炀的直接点名,第二次上热搜是因为被苏忆云黑,第三次上热搜是因为苏忆云出面道歉,加上今天晚上的这次, 这短短几个月时间, 林馥馥竟然上了四次热搜。 有些吃瓜网友从对林馥馥这个名字一无所知也开始渐渐认识这个人,好像就是个节目的主持人吧?而且那档节目也没有上星, 就是一个普通的网络小视频形式呈现。 不免有人开始疑问:这个女人到底是为什么一次又一次上热搜?肯定是花钱买的热搜没错了。 如果说第一次上热搜林馥馥还十分的兴奋, 那么现在上热搜对林馥馥来说似乎心如止水。 虽然她的微博粉丝即将突破五十万大关, 但对于她这个基本上只用微博来看看八卦转发锦鲤的人来说, 那么多粉丝似乎也并没有什么作用。 不过话说回来,因为粉丝人数的不断增加,已经有不少公司看中林馥馥的商业价值。来寻求推广的, 签约网红经纪公司的, 最近主动私信林馥馥的人总是络绎不绝。 林馥馥也曾心动过,但一想到自己对这个行业一概不知,索性就不趟浑水。至于以后有什么打算,那就以后再说。她倒是有问过莫炀,但莫炀给的建议也很敷衍:“你自己开心就好。” 莫炀离开烽市前去北京的这个大晚上, 林馥馥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好无聊啊。前些天莫炀在烽市的时候, 这个点林馥馥肯定在他家里。其实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干出来什么事情,一起看看电影, 一起听听歌, 一起做做饭, 还一起做做少儿不宜。 总是很奇怪的,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每天晚上林馥馥十点左右回家,好像两个人待一起才不过一会儿就又要分开。然后是他送她回家,在路上磨磨蹭蹭的。周末的时间别看有整整一天,但时间也是“咻”地一下子滑过去。 晚上林馥馥送走莫炀之后,自己慢悠悠开车回家,一看时间也才不过七点多。 现在这个时间点莫炀还在飞机上,林馥馥闲来无事躺在床上,点开了那条微博:【独家:莫炀和林馥馥恋爱实锤。】 其实早前就有莫炀的粉丝总结莫炀在谈恋爱的实锤,当时莫炀调皮地在微博上发了两个字:你猜? 一部分网友认为莫炀的这条微博是变相在肯定自己在谈恋爱的事实,但另外一部分网友则表示加了狗头其实是变相在否认。 粉丝们大声呼吁:除非官方宣布,否则这种莫名其妙的“总结”和“实锤”都是不可信的,不可信的! 可今天的独家实锤真的太实锤了。 很显然,该娱乐媒体机构早就开始在跟拍莫炀和林馥馥了。从时间上来看,估计是从苏忆云道歉信后开始跟拍的。 平日里莫炀和林馥馥杂一起好像也没有怎么刻意遮掩过,莫炀虽然出门会戴口罩,但完全是为了不被别人认出方便。只要莫炀是私底下和林馥馥待一起,那他肯定没有戴口罩的。 不戴口罩为了什么?大概是为了方便亲亲吧。 毫不夸张,爆料的十张动图里,有九张是莫炀在亲林馥馥的。 从后面抱着亲脸颊的,前面圈住脖子亲头发的,搂着腰亲脖子的,俯身亲嘴巴的,正面亲额头的…… 天惹!莫炀简直就是亲吻狂魔啊! 于是当晚,亲吻狂魔一词也突然上了热搜。 粉丝们真是又哭又笑的,一方面伤心地表示自己失恋了,一方面又是源源不断地祝福莫炀。 很多粉丝几乎都是从莫炀出道的时候就开始一路追随了,这么多年,莫炀在娱乐圈里干干净净没有一条绯闻,唯一一条经纪公司官宣的恋爱也被莫炀自己亲自否认。莫炀是一个用实力和作品说话的人,虽然帅气硬朗的外型是加分项,但毕竟不是因为颜值吸金,所以粉丝们对于莫炀恋爱一事倒也十分包容。 不能接受的粉丝当然也很多,可点开爆料里的动图和视频,也不得不感慨,莫炀有必要那么宠溺吗?这林馥馥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被莫炀看上的啊?难道上辈子真的拯救了银河系? 林馥馥躺在床上看着网友的留言忍不住笑了。 其实她也觉得粉丝说得没有错,难道她上辈子真的拯救了银河系? 这一路走过来,林馥馥甚至还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如果不是她的身上现在还残留着莫炀的气息,她都有些怀疑自己晚上是否真的有送他去机场。 晚上九点半的时候莫炀抵达北京,第一时间是给林馥馥发了一条消息:【我到了。】 都在说今年的北京特别不争气,全国各地都已经在下雪了,可北京今年下半年的第一场雪至今还未飘落。 yang:【烽市还在下雪吗?】 林小馥:【没有了,北京呢?】 yang:【冷的一批。但是没有下雪。】 夜晚的北京已经有10摄氏度。 林馥馥从小到大成长在烽市,除了出门旅游以及上大学出烽市以外,长那么大其实去过的城市很少。 年少时林馥馥不懂,一直以为北方城市过冬也是和南方城市一样的,那会儿想想都替北方的小伙伴感到心疼,零下十几摄氏度的地方,那么冷的天一定很难熬吧? 后来长大了林馥馥才知道,什么零下十几摄氏度,人家北方人的冬天别提都多温暖了。哪里像她这个南方人,一到冬天又湿又冷写个作业手指头都冻僵了,人家那可是有集体供暖,大冬天的在室内衣服一脱穿个短袖都没有问题。 大学刚毕业的那年冬天,林馥馥去了趟丹东旅游,主要的目的是想看看著名的鸭绿江断桥,那是她第一次到北方城市游玩,彻底颠覆了她印象中的北方。 北方城市林馥馥去的不多,至今还没有去过首都北京。不像莫炀,这些年,莫炀几乎是跑遍了中国大江南北,真不夸张,所有省会城市他全部跑过。一般情况下,因为商演的原因,莫炀跑的一二线城市较多,但三四线城市也经常跑。 林小馥:【我想去北京天.安.门前看升国旗。】 yang:【好,以后带你去。】 林馥馥对莫炀说了热搜一事,莫炀倒是不在意,他直接给林馥馥打了个电话:“你最近出门注意点,应该有人偷拍什么的,实在太过分的,你稍微刚一些不要害怕。” “嗯。” 那头莫炀坐在自己的保姆车上,他看着窗外,说:“老婆,我们能公开吗?” = = = 热搜一事给林馥馥的日常生活其实或多或少总是有一定的影响。然而林馥馥现在有些庆幸的是,在上热搜以前她和莫炀谈恋爱的事情已经被家里发现,索性也就不需要再多做解释。 倒是林疆疆,在第二天的时候问林馥馥:“你和莫炀是认真的?” 林疆疆虽然不太爱刷微博,但莫炀的新闻铺天盖地,除了微博以外还有一堆的媒体竞相报道,他不想知道也知道了。 坦白说,看到自己的亲妹妹被别的男人又是抱着又是亲着,林疆疆有种自己家的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 面对林疆疆的询问,林馥馥不答反问:“哥,很好奇你为什么会这么问?什么是认真,什么是不认真?” “行,换句话问,他打算和你在一起多久?是玩玩的?还是真的想过和你一辈子?” 林馥馥想了想,说:“其实我也不能确定,但能和他在一起我就很开心了,我也不在乎是否是一辈子。” 林疆疆闻言皱皱眉。 感情的事情别人多说无益,这一点林疆疆自己心里清楚。但林疆疆清楚的是,他一点都不想自己的妹妹受到伤害。 什么是伤害?林疆疆心想,如果在就硬是逼着自己的妹妹和莫炀分手那估计是对她最大的伤害。 “得,那这妹夫也真是不长眼,那么久了也不来拜见拜见他大舅。”林疆疆幽幽地说。 林馥馥红了红脸,“昨天来过的,你不在家。” “我怎么听说是老妈半夜抓包的?林馥馥,你现在胆子大啊,半夜还偷溜出去。” “我都成年人了好不好,又不是高中生谈恋爱。”林馥馥又理直气壮又心虚。 “呦,我怎么看你还跟个小学生似的?” “你是变相夸我年轻吗?多谢夸奖。” 林疆疆闻言没好气地屈起手指敲了一下林馥馥的脑袋,“你嘴再贫一点啊。” 似乎,家人对林馥馥和莫炀谈恋爱一事暂时并没有任何意见。 网络上热搜沸沸扬扬,现在林馥馥和莫炀之间的关系等同于人尽皆知,只不过当事人一直没有表态。 在家里的时候林馥馥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然而到了公司里,同事们看林馥馥的眼神就充满了探究的意味。不知道是否是自己敏感,林馥馥甚至能感觉到真的有人在偷拍自己。像莫炀说的那样,私人的生活难免受到影响。 林馥馥也渐渐感觉到了这种影响。好比她这天工作日照常像往日那样出去吃午餐的时候,感觉到了别人的指指点点。 同事间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这附近的写字楼白领都知道这个林馥馥就是yobu杂志社的员工,而且林馥馥之前一直是做私房蛋糕的,买过她蛋糕的客户也很多。 很多白领在知道网上那个林馥馥就是这个林馥馥的时候,心里多少会有些感叹: 【哇,原来就是这个女孩子啊】 【我买过她家的甜点】 【她好像也一般般吧?】 【长得还算可爱。】 普通人生活中出现了这么一个红人,多少都会有些探究的意味。 有些比较好事的同事除了会拿出手机偷拍林馥馥意外,还会特意来问林馥馥一句:“你和莫炀真的在一起吗?” 但大多数的人并不会刻意开口询问。 除了好奇的路人甲,也有一些媒体特地来找林馥馥。 生活不被打扰是假,如果说一个明星不该配有私生活,但林馥馥并不是明星,她甚至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子。 这其实一直就是莫炀迟迟不肯公开的原因,他一方面很想把自己和林馥馥的感情昭告天下,另一方面又很怕林馥馥的生活受到影响。 这一点林馥馥倒是很有自知之明,所以她从不抱怨什么。 这样被人当做外星物种对待了几天之后,林馥馥的生活其实也逐渐恢复往常。 = = = 最近网络上流传出了莫炀的一首单曲的demo。 谁能想,光是几首demo就能霸占流行音乐榜单榜首,这就是莫炀的魅力。 从来词曲皆由莫炀一人包办的专辑,以后他又要多一个身份,音乐制作人。从编曲、录制、混音、母带、后期制作,都是由莫炀一个人完成。 粉丝们称他为天才一点也不为过。 网上流传的那一部分,也惹得粉丝纷纷猜测,从歌声中,分明感觉到了莫炀恋爱的气息。 而那只demo,就是有一天林馥馥在莫炀家钢琴上随意按下的几个音键,莫炀已经根据这几个音键完成了一整首歌的创作。 一转眼莫炀去北京也有十天了。 他每一天似乎都很忙,忙完一样事情紧接着又是另一样事情。 最近莫炀又开始在准备演唱会的事宜了。 有一件莫炀再忙都会做的事情是他每天必须要跟林馥馥通一通视频。 林馥馥的作息一直非常规律,每天十一点左右必定会上床睡觉。所以莫炀无论如何都会抽空在十一点前和林馥馥通视频。 今天已经是十二月二十了,这次莫炀的公益演唱会在十二月二十二日。 莫炀说:“等这次演唱会忙完,我回来陪你过圣诞节。” 林馥馥点点头,很盼望他回来,但她更期待的,是想去看他的演唱会。 林馥馥曾经偷偷买过票去偷看莫炀的演唱会,而且很不幸的,还是山顶上的票。 现在身为莫炀女友,她也没有什么特权买到票,这场演唱会预售一出她就第一时间守在电脑前抢票,谁知也抢了个空。 想着,是否能通过莫炀的关系,弄一张票。可是,她却说不出口。 支支吾吾了半天,林馥馥还是硬着头皮说:“我能来看你的演唱会吗?” 那头的莫炀笑了,“是我能邀请你来看我演唱会吗?” 林馥馥不知道的是,这场演唱会是莫炀特地为她而开的公益演唱会,演唱会所有收入所得都会以林馥馥的名义捐给慈善机构。 第48章 (*^▽^*) = = = 舞台上的莫炀更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他的演唱会门票在国内属于最卖座的那一类, 基本上在一二线城市是座无虚席。就连现在, 莫炀演唱会的黄牛票一张也能翻好几倍。类似内场第一排的票, 最高的甚至炒到过好几万。 距离莫炀上一次开演唱会其实有两年的时间了。 莫炀的上一张专辑在三年前发行, 专辑发行宣传结束之后他开启了一轮世界巡回演唱会。 林馥馥就是在两年前看过莫炀的演唱会, 那会儿她刚毕业工作一年,有足够多的时间,自己也有了工资, 所以可以任性而为。 那次演唱会的经历林馥馥还记忆犹新。 演唱会的地点在上海,烽市离上海有两个小时左右的高铁时间, 于是林馥馥当天下午启程出发前去上海。到了上海虹桥站后,林馥馥乘坐地铁准备赶往演唱会地点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 一路上,地铁上大概有一半都是要去看莫炀演唱会的人, 他们穿着统一的服饰,脸上画着彩绘,结伴同行的人嘴里全是念叨着莫炀。 林馥馥是瞒着所有人独自一人去的, 她甚至什么东西都没有买,小心翼翼的样子与所有人格格不入。 那也是林馥馥有生以来第一次去看演唱会。 其实一路上林馥馥的心里都很激动,因为暗恋莫炀多年,所以她几乎是莫炀的头号粉丝。莫炀专辑的每一首歌林馥馥都会唱,他的所有周边她都会买。 那天她饿着肚子到了演唱会场馆外,绕着广场走了一圈,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所有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莫炀的标签,或者是一大束向日葵, 又或者是嫩黄色的服饰,还有黄色的荧光棒。 当晚检票进场,周围是闹哄哄的人潮。林馥馥随着人群进入文化中心,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前后左右,座无虚席。 看着那么多人喜欢莫炀,林馥馥打心底里是高兴的。 七点半将近,周围所有人齐声声喊着:“莫炀!莫炀!莫炀!” 林馥馥第一次开口,跟着所有人一起喊:“莫炀!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这里所有人都喜欢莫炀。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声告白。 七点半,音乐声响起,莫炀缓缓从舞台中间升起,他拿着话筒,开口演唱:“恋恋秋。” 周围尖叫声此起彼伏,林馥馥的眼眶开始湿润。 整场演唱会下来,林馥馥以为自己会和所有人一样跟着大合唱,但是她没有。 全程她都很认真地看着屏幕,因为距离太远,她看到的舞台上的莫炀其实并不清楚。整场演唱会她都很兴奋,她也想开口跟着唱,但发现自己更喜欢静静地看着他,因为不想所有他的所有。 看着他坐在台上弹钢琴,看着他高举话筒,看着他随性演奏吉他…… 他真是十强全能,让所有人喜欢他的人都无比骄傲。 如果他知道她曾来看过他的演唱会,他会不会有些高兴呢?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跟他说了,跟他讲了自己那一整天是如何去的演唱会,如何听的演唱会,又如何回的家。 那头的莫炀紧紧地看着屏幕里的林馥馥,看着她说着这无比心酸的一路,心跟着酸。 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他叹了口气,对她说:“傻瓜。” “我不傻啊。”林馥馥无辜地说,“因为好喜欢你啊,所以觉得这一切都好幸福。”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反倒觉得因为有这么一个喜欢的人,她的人生才有了更多有趣的经历。 “这一次,离我很近很近,好不好?”莫炀说。 林馥馥闻言有些惊喜,“真的嘛?是不是第一排?” “嗯,第一排。” “耶!太棒了。”林馥馥好高兴啊,甚至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地说:“莫炀,你是我男朋友诶。” 他更正:“我是你老公。” = = = 以因为演唱会时间是周六晚上,所以林馥馥不需要特地请假。她周六一大早乘坐飞机到达北京,独自一人前去。 林馥馥到北京航站楼的时候朱嘉上早已经在等候。 朱嘉上接到林馥馥,解释说:“莫爷还要最后一轮彩排,本来是要来接你的。” 这事莫炀跟林馥馥说过。 两人小半个月没见了,莫炀有多想林馥馥恐怕林馥馥自己都不知道,但是这场演唱会要万无一失。 林馥馥了然,对朱嘉上说:“嗯,我知道的。” 朱嘉上嘿嘿地笑,心想:你不知道的可多着呢,这场演唱会可是莫爷特地为您开的呀。 因为莫炀嘱咐,所以朱嘉上特地带着林馥馥绕了北京一圈,路过了故宫、天.安.门、水立方、国家大剧院、央视大楼…… 林馥馥一路上都好奇地望着窗外,这些建筑她只在影视片里见过,亲眼直观看到又是另外一番感受。 最后一站:鸟巢。 亦是莫炀本次公益演唱会的地点。 环顾整个歌坛,能在鸟巢开唱的歌手可以说是寥寥无几。能够在鸟巢开唱,需要足够的市场号召力,其实也是从侧面反应了市场歌手的认可。这也是莫炀第一次在鸟巢开演唱会,预售九万多个座位没有一张余票。 林馥馥到的时候莫炀正好坐在钢琴前。 布置成360度的圆形舞台,能让所有观众看到莫炀。 林馥馥现在的角度刚好看到莫炀的侧面,在舞台正上方是四块大屏幕组成四方形现场投影,舞台上的莫炀一举一动将被放大到屏幕上。 于是林馥馥就看到屏幕上的莫炀伸手轻轻按下第一个音符。 那时的北京天气晴朗,可是温度还是很低。 林馥馥看过天气预报,今天的气温最高的时候只有4摄氏度。 所有工作人员都在关注莫炀能否将整场演唱会完美演出的时候,林馥馥却在担心,他弹钢琴的手是不是会很冷? 她看到,屏幕上他那双被放的大双手,其实已经冻红了。然后林馥馥听到,莫炀顺畅地弹下一段音符,是那次她在他家随意弹的那一段音符。 场馆内尚未有观众入席,但林馥馥是特殊,遥想两年前她曾独自一人赶赴他的演唱会,不禁感慨万分。 林馥馥环顾了周围一圈,见到三三两两的工作人员,但并没有人注意到她。 她忍不住鼓起勇气朝莫炀走近。 双手拢起放在嘴前大声喊道:“莫炀!我喜欢你!” 一曲完毕,莫炀循着声音侧过身,他看着不远处的林馥馥,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 傻瓜,我也喜欢你。 第49章 (*^▽^*) 舞台上的布置基本上已经全部完成, 个别工作人员还在做最后的收尾和检查。这是一场大型的演唱会, 容不得半点闪失。 一场大型的演唱会, 要做的准备工作十分繁琐。像莫炀这种成熟的艺人, 从演唱会洽谈阶段、筹备阶段、宣传阶段是要比其他艺人要省心许多, 但正因为莫炀是个成熟的艺人, 所以他更要注重自己这个人的品牌打造。 如今莫炀这个名字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更是幕后一个上百号人的团队,这整个团队的人都在为莫炀这个品牌服务。 一场经典的, 能够让回味无穷的演唱会,需要台前幕后太多的人精心策划。这场将会有九万多人现场观看的演唱会, 更是采用了时下十分流行的线上直播方式,等于说,同一时间观看的人数将远远超过九万人。所有人都在拭目以待, 这场演唱会会创造一个怎样的记录。 所以,演唱会的每一个细节都要仔细琢磨、推敲和检查。 早在演唱会筹备前夕,因为这场演唱会就已经有多方赞助商涌来。 整场演唱会的所有服饰更是由新锐设计师重新设计打造, 舞台布置更是请来了国内外一流的舞美打造。而这次演唱会,也有莫炀参与的更多创意和构想。 这会儿莫炀和乐队的彩排也已是尾声,林馥馥的大声呼喊让工作人员纷纷侧目。 经纪人陈坤山原本目不转睛盯着莫炀彩排,在听到林馥馥的大喊之后也循着声侧过身。 虽然早就看过林馥馥的各种资料和照片,但真人站在自己面前,陈坤山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女孩子站在阳光底下,娇小玲珑。 一旁身穿便服的莫炀看到林馥馥,直接从台上一跃而下, 陈坤山吓了一跳:“小心点!” 毛毛躁躁的。 陈坤山只见莫炀朝那个穿得像个球一样的女孩奔跑而去,不禁摇头一笑。 两人毫无顾忌地拥抱。 若不是顾忌着在场工作人员多,莫炀这个“接吻狂魔”肯定要一通乱亲。 他的确是很想这样做的。 陈坤山撇过头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知道自己拿莫炀没有办法,索性就由着他来。而一旁的其他工作人员纷纷好奇:原来这就是莫爷的女朋啊? “冷不冷?”莫炀抱着林馥馥,将她裹得紧紧地。 林馥馥摇摇头,伸手去抓他的手。 果然,他的手都冻得冰冷冰冷的。 林馥馥的印象中,莫炀总是火热火热的,天冷和他一起躺在被窝里,原本她要盖两条被子,但只要他在旁边紧紧贴着,那一条被子都嫌热。 可眼下,他的手却被冻地通红。 林馥馥心疼地抓着他的手,将自己温暖的小手贴在他的手上磨蹭,企图给他多一些温暖。可奈何她的手又实在太小了,双手捧着他一只手都感觉不够。 莫炀笑着看她,终于忍不住还是低头在她额上亲了一口。 很多人关心她飞的高不高时,只有她关心他飞的累不累。哪怕是莫炀的父母,给他传输的教育理念都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自幼习惯了埋头苦学,上各种补习班,天不亮就起床。 所以遇到林馥馥,莫炀内心那片柔软的角落总是会一次又一次地被触碰。他会发现自己是个让她爱着的人,发现自己不是一个上紧发条的机器。 彩排已经结束,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去了化妆间,那里足够暖和。 林馥馥怕冷,穿得严严实实的,到了化妆间之后又热得不得不脱了外套又脱里面的毛衣,她甚至还穿了厚厚的保暖内衣。 离晚上正式演出还有整整七个小时,莫炀还未化妆,也不着急。 朱嘉上刚把盒饭给莫炀送来,因为他连午饭都还未来得及吃。 化妆间留给这对小情侣,无人打扰。 莫炀还特地吩咐朱嘉上锁上门,“没事别来烦我。” 林馥馥害羞地无颜见人,朱嘉上倒是笑嘻嘻的,“知道知道,大家都知道的。” 这会儿谁敢来打扰。 虽然外头一帮工作人员都好奇莫炀的女朋友,可也是真的不敢明目张胆来看。这里和莫炀共事的或多或少都不少于五年,五年之间培养的默契,很清楚莫炀的性格。 莫炀在沙发上坐下,喊了一声站在不远处的林馥馥:“过来,抱一下。” 她是真的乖,让她过来她就老老实实过来,像只小猫一样乖乖钻到他的怀里。 说起小猫,莫炀家里的那几只猫现在越来越大了,林馥馥隔三差五就会过去看看。也庆幸家里是有钟点阿姨经常来打扫的,否则这四只猫到处的猫毛也是让人头皮发麻。 “来,跟我说说,这段时间在家里乖不乖?”他倒真的摆起做人老公的谱。 林馥馥双手圈着他的腰,抬起头看着他点点头。 “家里的大宝二宝三宝四宝呢?” 林馥馥闻言笑了,她也点点头。 “笑什么笑。”莫炀把林馥馥抱紧在怀里,抱得她都疼了,“嗯?笑什么呢?” 林馥馥有点发花痴地说:“你好帅。” 虽然听惯了别人的夸奖,但好像也是第一次听林馥馥说自己帅,莫炀跟着乐了,啄吻了一下林馥馥的唇。 本也只是打算轻轻吻一下,他还有一肚子的话想对她说,可也不知道为何,这一碰到就忍不住,想要更多更多。 于是莫炀撬开她的唇齿,拖住她的舌一下又一下地吮.吸。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馥馥“呜呜”叫着,伸手捶打莫炀的肩膀。他吻得太用力了,一开始还好,到了后来简直好像要把她给吃下去。 林馥馥痛得眼角都泛出泪光,莫炀又心疼地一下一下亲吻她的眼,“怎么办?就是有点控制不住。” 那种想将她生吞入腹发心情,只有莫炀自己能够体会。 他将她压在沙发上,整个人贴上来不规矩。 林馥馥怕地一个劲地捶打他,“不要……外面有人。” 莫炀还是知道分寸,贴着她亲亲抱抱地好一会儿之后才放开。 林馥馥被莫炀弄的,头发也是乱的,衣服也是乱糟糟的,整个人一副被狠狠爱过的模样。 莫炀起身半跪在林馥馥的面前,给她整理好衣物,又给她拢好头发。看她又变成乖巧的模样,忍不住又想贴过来在她脸颊上亲一口。 这次林馥馥躲得极快,一下子起身离他好几步远,她羞赧地指了指茶几上的盒饭,对莫炀说:“你快先吃饭。” 语气又羞又恼。 莫炀无奈地笑,“你躲那么远干嘛?拿我当变态啊?” 虽然行为的确有点变态,好像这辈子没有见过女人似的,可这种情况也只能是对她才会发生,仅仅对她一人。 也就只有林馥馥一人,见过莫炀这样的一面,放纵的,忘我的,满是欲念的。 林馥馥没有觉得他变态,她摇摇头,撒娇似地说:“你先吃饭好不好。” 她担心的是他午饭到现在都还没吃,这会儿都快三点了。 莫炀打开餐盒,又拍了拍自己身侧的位置,对林馥馥说:“来,坐这儿陪我。” 然后林馥馥又被莫炀喂地吃了个半饱。 = = = 离演唱会正式开始还有好几个小时,但是外面的歌迷早已经在等候。 比起外面等候的人,坐在化妆间和莫炀面对着面的林馥馥也很兴奋。 午饭吃过之后莫炀拉着林馥馥一起小睡了一个小时,他昨晚凌晨才睡下,统共也没有休息几个小时。 化妆间里休息空间有限,没有床,莫炀就把两张沙发合成一张。怀里紧紧抱着林馥馥,几乎是一闭眼就沉睡。 林馥馥不怎么困,上午在飞机上她还睡了两个小时,这会儿就小心翼翼地守着眼前这个人。 她知道莫炀这段时间都很忙,忙到每天三餐没有规律,休息时间少之又少。她看着他眼底的一片青色,真的很想跟他说:“不要那么辛苦好不好?” 林馥馥突然觉得林疆疆活得很通透,他赚的钱虽然不多,但是每天都很开心快活。不像莫炀,他好像总是那么繁忙。 他们在一起这几个月,但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屈指可数。所以每次莫炀碰到她的时候总想着紧紧抓牢她,给她深吻,给她深爱。因为他知道自己下一次离开又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能见到她,才能碰到她。 两个小时的定点睡眠好像一下子就过去了,外面响起敲门声,是朱嘉上在喊:“莫爷,要准备化妆了。” 莫炀的机警性很高,几乎是外面一有动静他就醒了,他睁开眼,对外头的朱嘉上道了声:“知道了。” 看到怀里的林馥馥,莫炀微微笑着。 小家伙虽然说不困,但也不知道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莫炀轻手轻脚地起来,给她把毯子拢好,再开门让人进来给自己化妆。 化妆师是跟莫炀多年的,刚在外头就听说莫炀的女朋友来了。虽然网上早就曝光了莫炀在谈恋爱的事情,但莫炀一直还没有正面回应。这也是所有人第一次看到莫炀的女朋友,那么真实,有点不敢置信。 林馥馥这一觉不知为何睡得不算安稳,她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很奇怪很奇怪。 梦里,她见到高中时期的莫炀,鼓气勇气跟他问了一声好。 天气灰蒙蒙的,让林馥馥看不清楚眼前的莫炀,她努力看着莫炀,问他要去干什么。 莫炀温温笑着,却不回答。 林馥馥幽幽醒来,还有些晕头转向不知身在何方。 正在化妆的莫炀在镜子里看到林馥馥一脸茫然的模样,二话不说走过来到她的身边安慰:“怎么?做噩梦了?” 林馥馥摇了摇头,“没有做噩梦。” 莫炀轻轻拍了拍她的背,“那你一个人坐着玩会儿,我这边先忙。” “嗯。” 在场的工作人员哪见过莫炀这样轻声细语的,一个个都好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恨不得拿出手机给录下来。也算是看清楚了人小女朋友的样子,真和那个节目上的一样,又白又嫩的,本人看着更可爱。 化妆间内有一台液晶电视,能够实时看到外面的情况。面日暮渐渐落下,到了晚上愈发寒冷,但是歌迷的热情却如火。 林馥馥看着这些喜欢莫炀的歌迷,心里竟然感觉分外骄傲。难以想象,这个能够容纳九万多人的场馆将被坐满,这会是何等的盛况。 莫炀的妆发不复杂,比起女明星要简单许多。 妆发完毕他准备换上今天上台的第一套服装。 此时化妆间里已经涌入三三两两的工作人员,全都围着莫炀一个人。 林馥馥就乖乖地坐在沙发上,她不玩手机也不看电视,就看着莫炀。她是第一次看到工作中的他,他抿着唇让人化妆让人穿衣,全程不苟言笑。 等会儿所有人都要为他疯狂,为他呐喊,他是这个演唱会的唯一主角。 服装师说:“腰上这一块有些松,莫爷最近瘦了。” 他精瘦了,该有的腹肌却没少一点。 莫炀站在镜子前伸手让服装师帮忙套上衣服,再让服装师就着缝了几针。 发型师最后再给莫炀定了一层胶。 这几个月莫炀的头发也渐渐养长了一些,不再短得锋利,人也显得柔和一些。固定的发胶让他整个前额露出来,看起来精神不少。 有人敲了一下门进来,提醒:“倒计时一个小时。” 离演唱会正式开始还有一个小时,莫炀的妆发服饰全部搞定,歌迷开始陆续检票进场。 林馥馥的心居然也跟着砰砰直跳。 莫炀忙完,第一时间是向她走来,拉着她的手,“等久了,无聊吗?” 林馥馥摇摇头。 一点也不会觉得无聊,她觉得自己认识到了他完全不同的一面,那种重新的认知,让她的心里很满足。 莫炀摸了摸林馥馥的脸颊,说:“等会儿你先吃点晚饭。” “我不饿。”她一脸无辜,“下午吃的都还没有消化呢。” “多少吃点,不然晚上等太久会饿。” “嗯。” 倒计时的时间越来越近。 半个小时。 二十分钟。 十分钟。 林馥馥是最后五分钟才被朱嘉上带着到观众席上的。 整个场馆被黄颜色的灯光照亮,人声鼎沸。 林馥馥的位置在舞台正中间的第一排,这个位置是绝对的黄金位置。她的出现有些许突兀,让周围的歌迷纷纷好奇围观。 只是还不等别人细究,场馆内灯光熄灭,舞台正中间的聚光灯亮起。 周围一下子全是尖叫声:“莫炀!莫炀!莫炀!” 如同两年前的一样,林馥馥依旧热泪盈眶。 第50章 (*^▽^*) 演唱会正式开始后, 林馥馥忍不住转头往后面看了眼。 这个能够容纳九万多人的场馆, 座无虚席, 现场沉浸在一片黄颜色的灯海之中。 莫炀的谐音是太阳, 亦如太阳的光芒, 所以现场全是一片耀眼的黄颜色。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距离莫炀那么近, 从他从舞台上升起的那一瞬间,她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的脸庞。 莫炀也看到她,目光直直毫不掩饰, 他的眼里有星河,也有她。 林馥馥的这个位置实在太过特殊, 仿佛伸手就能触及莫炀,让所有人羡慕不已。但林馥馥的表现又不像是一个该坐在这个位置上的粉丝,因为她看起来太过“冷静”。 整场演唱会将近三个小时, 林馥馥异常安静,她依然没有跟着大声合唱,而是静静地看着莫炀。 这场演唱会无论是在舞台、音效还是视效上都狠下功夫, 不仅是现场观众,就连直播前的观众都是目瞪口呆,跟着热血沸腾,不禁疑问这真的是直播吗?难道不是录播? 除了舞台效果,莫炀本人也是平均三首歌换一套衣服,每一首歌都会有精心布置的场景,甚至让观众有种在拍mv的错觉。 其中一首歌更是穿越了好几个场景,惹得歌迷纷纷尖叫, 并且莫炀就是行走cd代名词,表演更是高能。 粉丝们似乎又刷新了对莫炀的认识,对于这场演唱会,除了值回票价以外剩下的将是无穷无尽的回味。 到了倒数第二首歌的时候,现场突然熄灭了所有的灯,继而大屏幕上亮起。 屏幕上开始播放一则动画短片。 动画短片有五分钟的时长,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子青春期一直默默守护女孩,世事变迁,一年、两年、三年……一直到第十年。男孩一直默默喜欢一个女孩子多年,却不敢靠近。 这是一个让人有些唏嘘的短片,主题为暗恋。 或许每个人心目中或多或少都会有那么一段暗恋时光,所以尤其引起共鸣。坐在底下的林馥馥也是,她看着这个短片,想起自己暗恋莫炀的那段时光。 那真是一段纯粹的,充满期待的日子啊。 短片放完,背景音乐开始响起,是那首歌:《恋恋秋》。 这首莫炀17岁自己作词作曲的歌,在当年一炮而红。谁曾想,这一转眼,竟然有十年了。 继而,大屏幕上出现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背影,女孩扎着马尾背着书包,微微侧着头。 莫炀低沉且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你会转头吗?会看到我吗?” 底下一片惊叫:“会的!” 更有人尖叫:“莫炀我爱你!” “莫炀你会看到我吗?” 只有林馥馥一个人捂着嘴巴没有说话,因为她认出来了,那个穿校服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是她。 那是烽市一中的校服,当年人人都说这校服太丑了,又肥又大,林馥馥也不喜欢。可是林馥馥却很喜欢看穿校服的莫炀,于是她便想着,她穿着这套校服就是间接和他穿情侣服装了。这样想着,校服竟然也没有让人那么讨厌了。 背景音乐缓缓播放着。 大屏幕上穿校服的背影被替代,接着,是一张低头写作业的照片,同样的,还是一个女孩。 莫炀的声音缓缓从音质上乘的音响里传来:“喂,写作业的脑袋不要埋那么低。知道吗?我在想,你会不会抬起头,看到我。” 底下的尖叫声渐渐平缓,大概都开始明白,这不单单是一段独白。结合起刚才看到的那则动画短片,粉丝们一个个心潮澎湃。 莫炀,他在告白。 最近网络上沸沸扬扬的,关于莫炀的恋情,但是莫炀还未正面回应过。或许,他的回应就在现在。 屏幕上写作业的照片被替代,接着,是一张拄着脑袋昏昏欲睡的照片,同样的,还是同一个女孩。 “不要睡了懒猪,知道吗?我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路过你家门口,多想看你一眼。” 很快,照片又被替代,这一次是一张侧脸的、和一旁同学微笑说话的照片,同样的,还是那个女孩。 “小傻瓜,你大概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人那么那么喜欢你。” …… 照片一张又一张划过,但始终没有女孩子的正脸照片。 底下的林馥馥却早已经泪水模糊,只有她知道,每一张照片都是她。 从何时起,她的身影竟也在莫炀的眼底,可她却从来不知道。 音乐缓缓结束,聚光灯亮起,莫炀站在舞台中间。 他像是一个耀眼夺目的王子,西装笔挺,无比正式。 舞台不知何时竟然铺满了向阳花,成了花的海洋。 这种代表莫炀的花,亦是林馥馥最喜欢的花。 莫炀一步一步朝舞台正中间的那个观众席走去,一直到,他站在林馥馥面前。 底下粉丝的尖叫声震耳欲聋。 坐在林馥馥身边见证这一切的粉丝更是激动地忘记了反应。 西装笔挺,圣洁,高贵的莫炀,他缓缓蹲下,以最虔诚的模样半跪在林馥馥的面前。 这个林馥馥暗恋了一整个青春的男人,原来他也暗恋着她。其实早前莫炀就对林馥馥说过,可她后知后觉,心里其实一直不敢当真。可当那一则动画短片,一张纸照片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从喜欢上他的那一刻起,她就没有想过这段感情会得到任何回报。 林馥馥哭了。 她真的好感动,那种感动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粉丝的尖叫声一浪高过一浪。 因为通过屏幕上的放大,莫炀脸上微微带笑的表情,苏倒一片人。仔细看,莫炀的眼角似乎也带着一点泪花。 所有人亲眼看着莫炀从口袋里拿出一枚戒指,这枚他亲自设计的求婚戒指。 “现在,你只需要回答我一个问题。”莫炀一顺不顺地盯着林馥馥的眼睛,“你愿意嫁给我吗?” 林馥馥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她真的震惊了,从未想过莫炀会以这样的方式跟自己求婚。 她的眼泪一直一直在流。 见女主角迟迟不回应,现场的粉丝忍不住跟着起哄:“答应他!答应他!” 林馥馥哭得像个被人欺负惨了的小孩子,她抽着气点着头,却说不出一句话。 莫炀,莫炀,我愿意,我愿意嫁给你。 莫炀一把将林馥馥揽到自己的怀里,在尖叫声中吻了吻她侧脸的泪水,“傻瓜啊,不要哭。” = = = 莫炀这场演唱会还未结束就上了热搜,爆了。 #莫炀求婚# #莫炀演唱会# #莫炀# #林馥馥# #暗恋# 十条热搜,竟然九条都是与莫炀有关。 演唱会上莫炀求婚的画面也随着现场直播第一时间流了出来,其华娱乐第一时间转发证实。 粉丝们也纷纷转发送上自己的祝福: 【天呐!!!!!!!我见证了莫炀的现场求婚!】 【圆满了,我祝福莫炀!】 【好浪漫,好羡慕。】 【祝他们一辈子幸福】 娱乐圈的艺人们也纷纷转发送上祝福: 【祝福。】 【天长地久。】 【一生一世,地久天长】 【深深祝福,实名羡慕】 从来没有任何绯闻的莫炀,直接宣布恋情就是以现场求婚的方式,让所有人目瞪口呆。莫炀不愧是莫炀,天王不愧是天王,行事作风雷厉风行。 关于今晚的通稿早被其华娱乐买断。 莫炀的经纪人陈坤山知道莫炀今晚要求婚,所以私底下和媒体打过招呼,这样一来,媒体好办事,他也能借此给莫炀再树立良好形象。 现场见证过莫炀求婚的粉丝们又是笑又是哭的,自家的爱豆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可是自己却失恋了。 林馥馥又一次上了热搜,这次是真的被粉丝称为天王嫂,王的女人。 但其实,关于林馥馥的影像资料除了那档《甜心时刻》以外,私人照片几乎为零。就连这次莫炀演唱会现场求婚,他也是全程用自己的身子挡着林馥馥。 很显然,莫炀并不想林馥馥过多地被镜头曝光。 演唱会结束林馥馥直接跟着莫炀回了酒店,到处都是镁光灯,媒体早已经堵在酒店门口。林馥馥的耳朵里好像还是演唱会现场的震耳欲聋,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夜晚的北京很冷,下了车之后莫炀第一时间护着林馥馥,他用自己的大衣将林馥馥裹得严严实实的。 从演唱会结束到现在,林馥馥还沉浸在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之中。 演唱会最后的时候,莫炀举着话筒说:“这次演唱会所有所得,将会以我未婚妻的名义捐给慈善机构。谢谢她的出现,让我的人生出现了一道曙光,也谢谢她,灿烂了我的青春。” 她是他的曙光。 到了酒店房间后,莫炀将裹在林馥馥身上的衣物脱下,对她说:“小傻瓜,回神了。” 他也知道她被吓傻了。 回酒店的路上林馥馥的眼泪就没有断过,后来他终于把她哄笑了,她又哭。 这会儿两人都疲倦,莫炀想放个水好好拉着林馥馥躺在水里泡一泡,去一去寒气,也好好放松一下。 他说完转身欲将衣物放好,可林馥馥像是深怕这一切都是假的一般,她一把抱住莫炀的腰靠在他的身后,“不要走。” 她真的怕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 莫炀闻言转过身将林馥馥抱在怀里,“我不走,你累了,我去给你放水洗澡好不好?” “莫炀,这是真的吗?” 莫炀的回答是直接转过身压着林馥馥在沙发上吻,他要用自己所有的细腻和温柔告诉她,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真的。 “傻瓜,我爱你。” 比你以为的,比你所想象的,都要爱。 第51章 (*^▽^*) 演唱会结束的隔天莫炀带着林馥馥逛了逛北京。 昨晚莫炀的求婚上热搜, 今天的讨论度更是居高不下。但是莫炀本人并不关心网络上的一切, 趁着天气好, 他要带林馥馥去天.安.门前看升国旗。 经过这一夜, 林馥馥似乎是真的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了。 当人潮散去, 只有林馥馥和莫炀两个人的房间里, 他们彼此依偎在一起。 其实两个人都很疲倦,莫炀连轴转了那么些日子,林馥馥也因为心情大起大落。所以洗完澡没有多久两个人就抱在一起睡着了。 凌晨三点的时候林馥馥醒了。 房间里开着暖橘色的壁灯, 室内一片柔和。 这一夜的北京虽然只有零下几度,但是他们只要盖一条薄薄的被子。 林馥馥躺在床上看着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终于笑了, 然后主动抱着莫炀亲了上去。她的吻其实很轻很轻,就是看到沉睡中的莫炀,忍不住想亲一亲。但她忘了莫炀是一个浅眠的人, 一点动静他就醒了。 迷迷糊糊间莫炀问林馥馥:“几点了?” 林馥馥伸手轻轻拍着莫炀的胸膛,安抚似的说:“还很早呢,你继续睡。” 他清醒了大半, 抱着林馥馥在怀里蹭了蹭,用额头顶了顶她的,“嗯,你也睡。” 两人一起闭了眼准备继续睡。 可过了一会儿,莫炀的双手便开始不太老实。 林馥馥轻轻哼了一声,听到莫炀轻声说:“睡得着吗?” 睡得着还是睡不着,反正这会儿是不能睡了。 休息了几个小时,莫炀又开始生龙活虎, 他始终还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连着半个多月没有碰过林馥馥,其实一碰到她就想要。 两人穿得都少,林馥馥更是要命的只穿了一条睡裙,更方便了莫炀动手。 他直接撩起了她的睡裙,用自己的身体顶着她。 林馥馥没有半点挣扎,双手圈着莫炀的脖子,几乎是他的手一碰到她,刚刚轻抚了两下,她就有了感觉。 莫炀吻了吻林馥馥的唇,看着她脸上淡淡的红晕,问她:“今天是安全期吗?” 林馥馥诚实地摇头,还真不是安全期。 莫炀咬了咬她的唇,起身到床头柜上找东西。幸而酒店里有配备,他从盒子里掏出一袋放到林馥馥的手心,“等会儿帮我戴上。” 她小脸羞红成一片。 后来真的帮他戴了,但她的动作实在是有些笨拙。白白嫩嫩的小手无处安放,与他的颜色形成鲜明对比。 莫炀心里是急的,抓心挠肝地想冲进去,但看到她这般仔细又温柔的模样,心里酥麻一片。 真是乖死了。 林馥馥一脸无辜,小声地说:“好像又变大了诶。” 那么大,她一只手根本握不住。 莫炀将林馥馥翻了个身压在床上。 这个姿势的契合度是最高的,她背对着他,他也能亲吻她的后背。 林馥馥依旧是那么敏感,尤其这样折腾她。 她脸埋在柔软地枕头里咬着唇,也不敢大声叫出来,只是粗粗喘着气深怕别人会听到。还是莫炀哄她,在她耳边说:“这里隔音好。” 说着便又循着去吻她的唇。 …… 后来快结束的时候,莫炀把林馥馥转过来面朝着自己。 小姑娘被爱后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蚀骨的娇柔,莫炀十指找到林馥馥的,与她紧紧扣在一起。林馥馥的无名指上早就被他的戒指套牢,以后都不准摘下。 = = = 十二月底的天.安.门,升旗仪式已经是七点多了。 酒店离天安.门.近,步行就能过去,所以倒也不是那么赶时间。 两个人昨晚折腾了一次后就没有再来了,莫炀想着今天要好好带小家伙去玩,所以想让他好好休息够。 六点半的时候两个人从酒店出来,莫炀把林馥馥裹得紧紧的,给她戴了手套又戴帽子,还要把口罩戴上,“大早上冷,这会儿还是零下五六度。” 烽市的零下是少数,偶尔出现零下的时候也都是大半夜,这个时候人们都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但在烽市是属于室内室外都冷,不像这里,除了室外冷以外,屋内是真的温暖。 将林馥馥包裹地严严实实了之后,莫炀才拉着她漫步到天.安.门广场。 昨天林馥馥在车上路过这里,粗粗地远远地看了眼,心里已经是十分满足。这会儿真的站在了这里,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这几个字,居然有点热泪盈眶。 林馥馥挽着莫炀的手,小小的身子靠在他身侧,问莫炀:“你喜欢北京吗?” 莫炀说:“我喜欢烽市,因为那里有你。”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相反的,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她想着,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 “嗯?”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底下脑袋。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还“啾”地一声。 亲吻声太大,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 林馥馥这人面薄,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这小脸又嫩又白的,真怕给冻伤了。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 “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备注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 莫炀对林馥馥说:“有些可惜了,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精彩。” “有你在就很棒。”林馥馥甜甜地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们共享,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只要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最好的。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可能是接触感受的多了,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 林馥馥也是,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她也跟着热泪盈眶。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国歌声缓缓结束,林馥馥心里的激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他成绩好,形象好,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那时候林馥馥想,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棒。 升旗仪式结束,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莫炀,如果不当歌手,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淡淡地说:“军人。”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莫炀,“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不怕吃苦,耐得住艰辛。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 两亿,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就会尽心尽力。 当初拍摄电影《战墨》的时候,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与一般军人无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她喜欢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 可莫炀却告诉她,“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你就是你,我最爱的你。” 第52章 (*^▽^*)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 但是没有爬上去。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欢运动,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 林馥馥知道生命在于运动, 尤其某项运动她被莫炀死死按住不能动弹的时候, 开始发奋要好好锻炼身体。 天色已晚,莫炀带林馥馥看了看夜景之后就和她踏上了回烽市的飞机。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和莫炀一起坐飞机。 来时她坐的是小型机,又窄又闷的空间, 让她一度对飞机这个交通工具并无好感。但回去的时候是头等舱的感觉又大不一样。 莫炀心疼地对林馥馥说:“你老公我欠的债早就还完了,这个头等舱还是坐得起的。” 两人交往以来, 林馥馥在经济上从来不占莫炀一点便宜,她始终还是觉得他还债太辛苦,她能分担一点就分担一点。 每每莫炀看到林馥馥这副省吃俭用的样子就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林家不算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 加上林馥馥从小就懂事,所以她在用钱方面要比一帮同龄人节省许多。高中时候很多女孩子开始化妆买衣服,但是林馥馥从来都是最简简单单的模样。 也就是这几年林馥馥自己赚钱了, 开始买一些化妆品和首饰,但学生时代的林馥馥很少伸手向父母要钱买什么。 两个人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开销,莫炀没有送过林馥馥什么贵重的礼物,林馥馥也从来不提。 但说起来,林馥馥已经十分满足。 这次莫炀的演唱会是送给林馥馥最美好的礼物,是用金钱换不来的。如果非要与金钱挂钩,这次演唱会所有演出票房所得远超过一千万,但这些票房所得全部捐给慈善机构, 意义非凡。 其实这些年莫炀陆陆续续还完了债,之前买了房子之后手头上的确没有盈余。但是他的身价毕竟摆在这里,年末的时候又签订了不少代言合约,若是手头真没有一点积蓄,他也不敢求婚。 求婚之前莫炀其实想过很多,人跟了他,他自然是要给林馥馥更好的生活。衣食无忧要排在第一,他以后要养着她,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她。所以他必须要有积蓄,况且他也年轻,以后还能挣更多。 飞机上空姐认出莫炀和林馥馥,纷纷送上祝福。 林馥馥红着脸道了谢谢,莫炀则大方接过空姐递上的明信片签上自己的名字。 玩了整整一天林馥馥的确也累了,坐在舒适的位置上没有多久便闭上眼睡着。 一旁的莫炀倒是没有什么困意,他给林馥馥拢了拢毯子之后拿出pad看了看自己接下来的行程。 元旦前后莫炀都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工作安排,但因为电影《战墨》计划大年初一上映,相应的宣传和路演都要在年底相继展开。可想而知,那段时间会有多忙。 莫炀想着,等这段忙完之后,他就要把婚礼的事情提上日程了,他真的迫不及待和林馥馥一起过日子。 未来的日子还那么长,他越想越觉得各种暖,忍不住伸手轻轻拉住林馥馥的手,与她的十指紧扣。 = = = 林馥馥和莫炀从北京回来之后赶上了平安夜,接下来就是圣诞节,元旦节,新年。 好像一年里最重要的节日全部集中在了寒冷的时候,似乎是要为这个寒冷的季节增加一些温暖。 小时候总是喜欢过节的,但是这些年因为工作,每逢过节,莫炀就更加繁忙,好像很久没怎么休息过。 这次的圣诞节和元旦,莫炀很期待,很期待和林馥馥一起过,更重要的是,林馥馥的生日就在十二月三十一日。 到达烽市已经将近凌晨,莫炀特地将林馥馥送回了家。 林馥馥这两天去北京一事家里是知道的,加上莫炀的求婚弄得轰轰烈烈的,今天一大早林馥馥的妈妈薛白梅就打来电话问情况了。 林馥馥这次没有支支吾吾什么,反正她和莫炀谈恋爱的事情几乎是人尽皆知了,于是把实情和薛白梅说了。电话那头薛白梅倒是没有多说什么,毕竟电话里也说不清楚。 将人送到家门口,莫炀对林馥馥说:“今天太晚了,明天我再来拜访叔叔阿姨。” 虽然演唱会上对林馥馥求过婚,但是按照传统,莫炀还是要上门提亲的。 林馥馥红着脸点点头,“那你回去的路上要小心一点哦。” 她正准备下车,莫炀却突然拉住她,“怎么办,不想放你走。” 莫炀真是恨不得分分秒秒和她黏在一起。 其实林馥馥也是。 林馥馥放在车门的手缩回来,转而探身抱住莫炀,她突然在他的脖子上亲了一口,甜甜地哄他:“明天晚上我们一起过平安夜。” 是啊,明天就是平安夜了。 莫炀反手将林馥馥抱得更紧,有些孩子气地说:“还要一起过圣诞。” “嗯。” 两人又在车山腻歪了好一会儿莫炀才放林馥馥走。 烽市的夜晚气温也不高,林馥馥下了车之后飞快地跑回家。她在进家门口之间转过身,果然看到莫炀已经下车。 “快回去吧。”她用唇语对他说。 站在车旁的莫炀点点头,朝林馥馥挥了挥手。 = = = 第二天就是周一,林馥馥虽然很想和莫炀黏在一起,但她也不能无故就请假。工作岗位上人人各司其职,她若想要变得更优秀,就得付出更多的努力。 早上林馥馥一到公司就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祝福,有些同事早就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给林馥馥发过祝福,但当面见到无论如何都还要再送上祝福。 虽然人人都有一颗八卦的心,但因为林馥馥和莫炀的事情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要八卦的早也八卦得差不多。莫炀求婚的画面还在各位脑海里久久盘旋,现在各个都十分羡慕林馥馥。 周小琴身体恢复不错也早来上班,看到林馥馥,她一脸的笑意,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为什么,老天为什么要那么不公啊!” 林馥馥笑着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个包装好的雪媚娘递给周小琴,“呐,请你吃的。” 周小琴一把接过,高兴地忘乎所以。 “对了,公司里有个八卦。”周小琴说。 林馥馥打开电脑,随口问:“怎么了?” “咱们韩助要当上主编了,大概就最近的事了。” 林馥馥闻言侧过头看着周小琴,一脸的开心。 这可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韩咹咹当了这些年的助理,唯一的目标就是当上主编。这几年韩咹咹的能力大家都看在眼里。 韩助本身条件很好,她不缺钱不缺势,但有一颗好胜心。 林馥馥这几年其实没少受到韩助的帮助,所以打心底里是为了韩助感到高兴。 周小琴说:“接下来就是一轮新的主编助理竞争了,我都能想到未来会有多腥风血雨。” 谁料周小琴话刚说完,就听林馥馥说:“我要去竞争。” “什么?”周小琴以为自己听错。 林馥馥认真地再说了一遍:“我要去竞争主编助理一职。” 周小琴闻言重重地点点头,“你好好加油哦!” 到了中午的时候林馥馥来到了地下车库,莫炀在等她。 今天一大早莫炀就让朱嘉上买了一堆的食材,他亲自下厨,为林馥馥做了爱心便当。就像他上次说的那样,他有空闲的时间就给她做饭。 忙活了一早上,林馥馥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接过保温盒打开来一看全是自己喜欢吃的菜,食指大动。 “慢点,没人跟你抢。”莫炀说着打开煲了整整一个早上的鸡汤给林馥馥,“先喝一口,小心噎着。” 林馥馥接过汤喝了一口,满足又畅快。 鸡汤好喝不腻,真的很棒。 怎么会那么幸福呢,吃了几口林馥馥停下来,一脸满足地看着莫炀,“谢谢你啊莫炀。” “要谢啊,晚上好好谢我。”莫炀意味深长地说。 林馥馥小脸微红,赶紧低头扒饭。 莫炀手上也有同样的一份午餐,他特地做了双份,就是为了能和她一块儿吃午餐。 饭吃完之后两个人就待在车上,哪里都没去。和之前一样,其实两个人在一起,哪里都一样。 车上放着轻缓舒适的歌曲。 林馥馥连上自己的蓝牙换了一首,是莫炀最近新出的一首单曲《恋恋你每分每秒》。 莫炀听后笑着问她:“你喜欢这首歌么?” 林馥馥点点头,“这首歌的作曲人一栏其实还要写上我的名字呢。” 莫炀闻言一脸的恍然大悟,“还真是。” 虽然林馥馥就按了那么几个键,但好歹给了莫炀创作灵感。莫炀说着就准备给版权部发消息,要将歌曲的作曲人加上林馥馥的名字。 林馥馥赶紧拦住了莫炀,“我开玩笑的呀。” 她怎么好意思占一个作曲人的名字,真是太不要脸了。 莫炀温温笑着,问林馥馥:“我晚上去你家,该买点什么东西给叔叔阿姨?” 其实该买的都买了,但还是想着要问问她的意见。 林馥馥也摸不准,“一定要买吗?” “傻姑娘,我见未来丈母娘和老丈人,当然要买见面礼。” 第一次听莫炀说丈母娘和老丈人这两个词,林馥馥不知怎么的心里感觉到异常害羞。 她还从未想过,自己现在已经是谈婚论嫁了,她是真的要嫁给眼前这个自己暗恋了十几年的男人了,是真的要嫁给莫炀了。 第53章 (*^▽^*) = = = 晚上下班的时候林馥馥先回了家, 莫炀随后再来。 因为事先通知过父母今晚莫炀要来, 所以薛白梅老早就去菜市场买了一堆的菜, 这会儿满桌子的美味佳肴, 全是出自薛白梅一人之手。 有一点薛白梅还挺骄傲的, 因为莫炀那小孩很喜欢吃她做的菜。以前两家还是邻居的时候, 每次莫炀来他们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特别高兴。一碗饭他吃得快,然后礼貌地道一声谢谢阿姨款待,别提有多让人喜欢。 莫炀这孩子是真的讨人喜欢, 长得好看又有礼貌,关键是学习成绩也好。但是薛白梅一直对莫家教育孩子的观念不太苟同, 觉得莫炀妈于芳芳对孩子太严厉了点。可怎么说呢,严厉又有严厉的好,这不, 将莫炀培养地那么优秀,成了大明星不说,又上了春节联欢晚会。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培养的出来的啊, 莫炀真是人中龙凤了。 反观自家的儿子林疆疆,薛白梅虽然恨铁不成钢,却也十分满意了。林疆疆这个性格打小没人管得了,在附近这一代称王称霸,三天两头有家长找上门。可也是这个儿子,后来却考上了重点大学不说,现在还是成了公务员。说出去,脸上也是有光彩的。 坦白说, 薛白梅在教育上是从未对这双儿女付出过什么,年轻的时候家里条件不好,现在宽裕了,总觉得对不起儿女。 薛白梅其实一直知道,女儿林馥馥从小就一直很想学一门乐器钢琴,可家里哪里舍得给她报名。有点钱都赶紧存起来,深怕以后哪些地方会有急用。日子过得扣扣索索的,别提什么教育不教育的。得亏了是在这学区房,不用为上学的事情劳心。 这样对比起来,莫家是真舍得在孩子身上花钱。 莫家本是州南市人,就因烽市这里教育条件好,于是一家人举家搬来烽市。听说那会儿莫炀的爸爸莫易云在州南市的一个上市企业都要当上总经理了,却愿意为了孩子的教育放弃一切重头再来。这般决心,并不是所有家长能够做到。 面对莫家夫妻,其实薛白梅的心里也并非表面上那么喜欢。但邻里间总是要帮衬的,平日里都要多多关照。 对于莫炀的妈妈于芳芳,薛白梅总觉得这人身上一股子孤傲,绝对对方有点看不起他们家没有文化水平。但接触久了便会发现,其实于芳芳性格如此,她寡言少语,并不太爱交际。 让薛白梅担心的是,女儿如果真的嫁到了莫家,会过得好吗? 可这孩子两情相悦,她薛白梅也干不出来棒打鸳鸯的事情。 照例,每日下班的时候林疆疆总是会比林馥馥先到家。 天气虽然冷,但林疆疆一身的税务总局制服在身,倒也精神抖擞。 看到这一桌子的菜,林疆疆顺口问:“怎么,晚上有贵客啊?” 薛白梅忙说:“是啊,小炀要来。” 林疆疆了然。 这几日网络上沸沸扬扬的就是莫炀和他妹妹林馥馥的事情,就连他这个未来大舅子都沾了莫炀的光。不得不说,明星的魅力是真的可怕。 这刚说着,林馥馥也进了家门。 林疆疆一脸笑意看着自家妹妹,“呦,今天回来倒挺早的。” 林馥馥闻言条件反射地问:“你怎么在家?” “什么话?我怎么不能在家了?”林疆疆皱眉。 “三天两头看不到人影,还好意思说。” “咱彼此彼此。” “不,我可都跟爸妈报备过的。”林馥馥一脸骄傲。 “我说林馥馥,你今年多大了?还不满十八?” 林馥馥真是讨厌死林疆疆这张嘴了,索性不跟他多说。 不管多大了,但林馥馥住在家里,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还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其实在父母看来也的确如此,不管林疆疆候着林馥馥今年是否已经三十岁,但在父母的眼里,只要还没有结婚那就是个孩子。是个孩子,那就要给管束着。 可林疆疆这人骨子里就叛逆,他不喜欢被人管制着。他这人看似好像不着调,其实有一套自己的生存法则。 没多久林疆疆上楼换了一套衣服,不似刚才穿着税务总局制服时的那般英气,这套休闲服装让他看起来到是年轻不少。 林疆疆这人嘴贱归嘴贱,但还真是一个衣架子,好像穿什么都挺好看的。 “我出去了啊,祝你们晚上用餐愉快。”林疆疆说着就要往外走,被林馥馥一把拉住。 “你不见见莫炀吗?” “又不是没见过?”以前两家人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话虽然如此,可今天莫炀来的意义不一样。 林馥馥撇撇嘴,“那你到时候别又说人家不来看你了。” 林疆疆没好气地笑,“林馥馥啊,你这都还没嫁出去呢,胳膊肘就往外拐了,有你这样的吗?” 在林疆疆面前林馥馥没有什么羞耻心,跟着笑说:“我就胳膊肘往外拐。” 说完她又觉得自己实在太不要脸了,于是双颊绯红。 林疆疆原本想说林馥馥几句,可这妹妹有时候就是一副让人狠不下嘴的样子,于是他也不再多说什么。 她高兴就好。 今天是平安夜,林疆疆当然是佳人有约,他难得解释:“我跟我老婆八字还没一撇呢,不赶紧趁热打铁,你还以为你能赶我前头嫁人啊?” 烽市这边的习俗,家里有兄长或者是姐姐的,要等他们结婚了才好。不过这年头也不讲究那么多了,年纪小的先结婚也不碍事。 几乎是林疆疆前脚刚走,莫炀后脚就来。 莫炀今天穿得大方得体,一身剪裁合适的西装外面套了一件大衣,整个人看起来硬挺不少。林馥馥少见他这样的打扮,一时之间竟觉得他像变了个人似的,半天挪不开目光。 莫炀穿西装的样子是真的帅,满满一副禁.欲系的样子,可林馥馥却深知他骨子里是怎么样一个人,所以这种反差更让人觉得羞耻。 还是薛白梅先朝莫炀打了声招呼:“你看,来就来,买那么多东西做什么?” “应该的。” “饿了吧,先吃饭,阿姨知道你要来,给你做了不少好吃的。” 到了饭桌上,林馥馥原先以为老妈会问的或者刁难的问题其实都没有问。 薛白梅一个劲儿地招呼莫炀快吃东西,“千万别客气,阿姨家招待的不周,还请多多担待。” “哪里,阿姨做的菜还是那么好吃。” 莫炀的表现一向大方得体,这晚又和林馥馥的爸爸林建安聊得热火朝天的。 林馥馥在一旁倒也听得津津有味的,不明白这两人怎么就有那么多的共同话题。 晚饭吃完,接下去就餐后甜点。 林家本来就是开私房蛋糕的,甜点和水果都不缺。 聊天间,薛白梅突然说起:“当初馥馥刚准备做蛋糕的时候总是到处找人试吃,好像做的第一个成品就是提拉米苏吧?” 薛白梅说着看了看林馥馥,只见林馥馥点点头。 薛白梅又说:“其实馥馥这个丫头笨得很,那个提拉米苏我都不记得她做了多少回才成功的。但是馥馥这孩子就是这点好,她对待一样事物用心的时候那可是百分之百的付出。” 这句话显然就是说给莫炀听的。 莫炀怎么会听不出来,他淡淡点点头,跟着说:“馥馥待人很真诚。” “尤其她又内向,所以她这个性格是最吃亏的。” 只要是顺着薛白梅的话说,总是能够赢得她的频频点头。 就这么坐着聊聊天说说话,时间竟然也不知不觉流淌着。最后莫炀开口对薛白梅和林建安说:“叔叔阿姨,我和馥馥的年纪都不小了,彼此认为感情也到了水到渠成的时候。这次我上门就是想提亲的,不知道叔叔阿姨对我有没有什么要求。” 第一次开口说着这种话,即便是在心里演练了好几百遍,但莫炀却仍然紧张。这种紧张感前所未有,他甚至参加大型演出的时候都不曾有有过。 薛白梅闻言看了看林建安。 林建安自然是没有任何看法,这一晚上两人聊得别提多愉快,都差点让人开口喊声爸爸了。 于是薛白梅说:“这样,还是要让馥馥去见见你爸妈,具体的事情,我们两家坐在一起商量商量。” 坐着又聊了一会儿,莫炀也起身了。 林家这一关可谓轻轻松松就过了。 实在是,让薛白梅怎么在莫炀身上挑毛病?这样一个英俊的大好青年,还真的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薛白梅知道今天是平安夜,附近的学生们都要约会的,更何况这两个年轻人,于是让他们去约会了。 林馥馥刚出门那会儿还淡定,但一上了莫炀的车就一脸娇羞地捂着自己的脸。 即便是自己的爸妈,这种情况下还是让人觉得害羞啊。一个晚上林馥馥整个人都别扭极了,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该说什么,她感觉自己晚饭都没有吃饱的感觉。 莫炀驱车,忍不住空出一只手摸了摸林馥馥的脸颊。 可爱惨了。 “你专心开车呀。”她让他的双手都握着方向盘。 莫炀笑着,“馥馥,打算什么时候去见我爸妈?” 林馥馥红着脸,“你安排就好,不过,我怕我会紧张。” “不紧张。”莫炀安慰她,“有我。” “嗯……” 这个平安夜,莫炀直接把林馥馥拐回了自己家。 车子刚刚停稳,莫炀还来不及下车就探过身来扣着林馥馥的唇吻了上来。 天知道他有多想吻她。 第54章 (*^▽^*) = = = 这是林馥馥和莫炀第一次一起过平安夜。 以往这种节日莫炀一天之内至少是几个通告连轴转, 恨不得能够分个身出来。年底往往都是最繁忙的时候, 再过几天就是跨年。 家里早已经被莫炀布置得喜气洋洋的, 几乎是一进门, 林馥馥就看到了一颗巨大的绿色圣诞树。圣诞树上被红色和白色的装饰品挂地满满当当的, 看起来花费了不少心思。 除此以外, 窗户上贴着各种各样的贴纸,墙上也挂满了各色装饰品。 走到客厅里,各种各样的橘黄色暖灯代替了照明灯, 还有香薰蜡烛烘托气氛。 林馥馥多少还是小女生的心态,看到花里胡哨的缤纷色彩就觉得很喜欢。 “好漂亮啊。”林馥馥感慨。 莫炀随手将自己手上的大衣外套往沙发上一扔, 转而从背后抱住林馥馥,他贴在她的耳边道:“平安夜快乐,喜欢么?” 林馥馥转过身来, 双手圈着莫炀抬头看着他,“你布置的啊?” “嗯。”他点点头。 “平安夜快乐,谢谢你。” 说到谢谢, 莫炀眼底染上一丝邪气。 他圈着林馥馥,低头用额抵着她的,“好像有个人是说过要好好谢我的。” 林馥馥脸烫烫的,傻乎乎地问莫炀:“你想要什么吗?” “那要看你准备了什么。” 之前在家里的紧张和尴尬被取而代之,现在在这里,林馥馥可以专心和莫炀过节。 为了这个平安夜,其实林馥馥早在一个月之前就想着给莫炀送什么礼物。但给莫炀送礼物是一件让人纠结的事情,他几乎什么东西都不缺, 这次过节,他又收到了歌迷粉丝的不少东西。 莫炀曾经对外宣布过不收任何粉丝的礼物,尤其贵重物品,但如果是亲手的手工或者书信则可以接受。 手工物件对于莫炀来说早已经见怪不怪,粉丝多了,有的是细心的人。莫炀曾经发微博感谢过一个粉丝亲手做的手帐,那是一本非常精致的手帐,里面有粉丝亲手绘制的各种小图案,还有各种照片。 思来想去,林馥馥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苹果。 她很怕莫炀会嫌弃,但却很想送。 犹记得上学那会儿最流行送平安果,班级里人缘好的同学有的甚至收到十几二十个平安果。林馥馥性格内向,但可能因为长得可爱,她也能收到好几个平安果。往往这个时候,林馥馥都很想鼓气勇气给莫炀送一个。 可一想到以莫炀在学校的人气,肯定有不少人送他平安果,林馥馥每每只能作罢。 林馥馥将平安果递给莫炀,莫炀伸手接过。 他把平安果放在手上玩把了一下,笑说:“用这个打发我啊?” 林馥馥摇摇头,一脸温温的笑意说:“这个平安果,我十七岁的时候就想送你了。” 那时林馥馥鼓足了勇气拿着自己买的平安果想敲开隔壁的大门,然后把平安果送给莫炀,但她在敲门的时候便后悔了。 敲了门之后林馥馥连忙躲了起来,她看到莫炀来开门,又看着莫炀把门重新关上。手上那个平安果始终送不出去。可她真的好想接着这么一个节日跟他说上一两句话。 男孩子的心思没有女孩子那么细腻,而且莫炀也没有过这种节日的习惯。上学那会儿的确是很多人送他苹果,但他并不清楚这么多苹果拿来有什么用,于是又转手送给了街上的流浪汉。 伸手将林馥馥重新揽到了怀里,莫炀吻了吻她的发,“小傻瓜,现在送也不迟。” 其实很多时候莫炀都觉得惋惜,他和林馥馥深深错过了那么多年,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弥补回来。但想想又庆幸,幸而他们敞开了心肺。 室内放着缓缓又轻快的音乐。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走到那颗圣诞树旁边,让林馥馥去树上拆礼物。 虽然理论上是说要过完圣诞夜才能拆礼物,但莫炀迫不及待了。 圣诞树足足有两米五那么高,旁边还有一个小梯子。 林馥馥不贪心,就近取了树上的一个最小礼盒,然后拆开。 打开礼盒,首先是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着: 【老婆,欠你的第1个平安夜礼物。那时的我们还没有相遇,但是小小的你已经有了旺盛的生命力,我贪心地想,或许你正在准备迎接我的到来吧。】 林馥馥拆开礼物,是一个精致可爱镶嵌了满满水晶的奶嘴。与其说是奶嘴,更应该说是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饰品。 真是一个让人意外的礼物,让林馥馥爱不释手的同时不禁让她好奇,接下去还会有什么。 一旁的莫炀温声催促:“继续,还有很多。” 林馥馥就近取了另外一个。 打开礼盒,首先映入眼帘的还是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着: 【老婆,欠你的第2个平安夜礼物。那时候的你一定在蹒跚学步了吧,这是否预示着,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这个礼物是一双很可爱的宝宝鞋。 林馥馥拆开第三个礼盒,里面的卡片上写着: 【老婆,欠你的第3个平安夜礼物。那时候的你一定是个小小馋嘴猫,和我一样,我们都喜欢吃甜甜的棒棒糖。这份甜蜜,从三岁时开始萌芽,一直到我们相遇。】 这个礼物是一个棒棒糖。 第四个礼盒: 【老婆,欠你的第4个平安夜礼物。那时候的你一定很喜欢芭比娃娃,乃至现在,你都有一颗少女心。希望无论多大,你始终保持着这一颗少女心,永远天真烂漫。】 这个礼物是一个芭比娃娃。 不用多想,林馥馥已经知道,这满满当当的圣诞树上全是送给她的礼物,从一岁到现在。 林馥馥一直不认为自己是个爱哭的人,可是不知何时泪水竟然模糊了双眼。她没有再继续去拆礼物,而是转身抱住莫炀。 他给的礼物真的太用心了,让她的心里各种温暖。 “傻姑娘,怎么哭了?”莫炀伸手轻轻抚着林馥馥的背,“不要哭啊,还有好多礼物没有拆。” 林馥馥哭得一抽一抽的,抬起头来看着莫炀,“谢谢你,谢谢你的礼物。” 即便后面那些都还没有拆,但林馥馥知道,每一件礼物都是他的用心准备。 “喜欢吗?” “喜欢。” “喜欢礼物还是喜欢我?” “我爱你莫炀。” “这个答案我很满意。”莫炀伸手轻轻擦掉了林馥馥脸颊上的泪水,“错过了你那么多年,我总想着该怎么补偿你,以后每一个平安夜我都要尽量和你一起度过,好不好?” “好。” “不哭了。” 接下去的时间,林馥馥一样一样把礼物拆开。 音乐盒、围巾发夹,卡通文具盒、小手链、水杯、大的玩偶、一包姨妈巾、日记本、可爱手套、帽子、一封情书…… 情书是第16个平安夜礼物,莫炀亲手写的。 林馥馥不好意思看,妥帖地收起来。 还有很多很多没有拆,一共有26样礼物。 礼物渐渐拆完,林馥馥看着这近乎一屋子的东西,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莫炀说:“我,我其实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什么?”显然,莫炀也有些期待。 林馥馥咬了咬唇,说:“你不准嫌弃我的礼物。” “不嫌弃。” “说好了不嫌弃的,也不准笑话我。” “一定不会。” 莫炀说着伸手准备对天发誓,却被林馥馥一把拉下来,她软软地说:“没事的,嫌弃也没有关系的。” 犹豫再三,林馥馥转身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个四四方方的丝绒礼盒,继而递给莫炀,“呐,送你的。” 莫炀打开,“噗”地一声喷笑出来。 林馥馥连忙飞快伸手捂住自己的脸。 她就知道的,他肯定会笑话的。 天呐!她真的没脸见人了! “看不出来啊,原来我老婆那么重口味?路子那么野?”莫炀的调侃声让林馥馥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她真的后悔死了。 早知道就不送了…… “老婆……” 莫炀还要说话,但被林馥馥一把捂住嘴巴,“求求你什么都不要说了,我要羞愧而死了。” 莫炀笑着把林馥馥揽到怀里,“羞什么啊傻瓜,我高兴的是,你终于有点开窍了。” 送这礼物是周小琴建议林馥馥的,当然,周小琴只是随口说说,她说哪个男人不喜欢女人开放一点的?这叫情.趣。 林馥馥本来也只是听听过就算,她实在想不到送莫炀什么好。 莫炀却一把抱起林馥馥往楼上走,还哈哈大笑着说:“这么好的礼物可要立即享用才是。” 第55章 (*^▽^*) 热烈的激情过后, 善后的工作都由莫炀完成, 一直都是他。 林馥馥趴在床上精疲力尽, 她真的很后悔自己送的礼物。可一想到莫炀那么喜欢, 又好像也不是那么后悔。 今晚的莫炀依旧细腻温柔, 但是林馥馥能够感觉到他的高兴, 他在她的耳边低喘轻咬,一遍又一遍地说爱她。 总之,真是一件让人害羞的事情啊。 莫炀拧了热毛巾, 一点一点轻轻柔柔地给林馥馥擦拭干净后又上床来抱着她一点一点亲着。她身上皮肤白皙,被他狠狠爱过的地方总是不免留下一些印记。 其实莫炀的肩膀上有一道小小的疤痕, 是林馥馥咬的。 他们第二次的时候,林馥馥闷着不出声,就使劲地咬他。疼是真的疼, 钻心的疼。但是莫炀没有拦她,就让她咬。他那时候也想着,要是什么都没有留下, 留这么一个疤痕也好。 然而庆幸的是,伤口结痂的时候,他知道了她喜欢他。 她喜欢了他十几年。 饶是现在想起这些,莫炀都是无比地弥足。 他是舍不得那么咬她的,听到她喊一点疼他就受不了。就刚刚不久前,他吮地稍微重了一些,她就嚷着闹。莫炀也很无辜,他真不是故意, 谁让她那么甜,他好像怎么吃都不够。 “困了?”莫炀的唇贴在林馥馥的颈窝上,一点点吻她。 林馥馥还是趴在床上,现在懒得动弹。 莫炀的吻一点点往下,在她肩上又轻轻啃了啃,“今晚听阿姨说,你一直想学弹钢琴?” 林馥馥点点头,软软又柔柔地说:“以前因为看你弹钢琴觉得好帅,所以就想学了。” 晚上聊得多,薛白梅恨不得把林馥馥所有的糗事都抖落出来。 林馥馥的青春期深受莫炀的影响,因为在校元旦文艺汇演上看过莫炀弹钢琴,就跟风想学。那时候是真的想学,想到以后或许能够机会接着钢琴和莫炀多说几句话,多接触接触,就感觉很幸福。 学钢琴一事林馥馥的确是有跟家里提过,但是家里没让学,后来她也没有强求。主要的原因,是学钢琴很费钱。当时的情况下,钢琴课都是按课时算的,一节课60分钟要一百块多钱。那会儿的物价一百块钱也算不少了,薛白梅一听就拒绝了林馥馥的请求,也没有什么商量和回旋的余地。 林馥馥知道家里的情况,父母起早贪黑忙活,赚点钱不容易,是舍不得给她学钢琴的。 听林馥馥说这些,莫炀的心里总是不太舒服。 他的吻就一直没有停下来过,肩膀上啃了啃又拉着林馥馥的小爪子放在唇边亲,他看着她的小手笑:“学钢琴其实很苦,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习,几乎每一天都要碰琴,隔两天不碰手就要生。那时候我手小,指头按键也没什么力道,总想着偷懒,于是天天被我妈批评。” 天赋这件事情不属于所有人,起码莫炀就没有什么天赋。 天赋型的人,比如莫炀曾经认识的一个高中同学付临,他就是属于那种课本一翻就全部理解的人。 莫炀对那个叫付临的人有印象,甚至至今不忘,是因为一次数理化竞赛补习班。 那会儿似乎很流行各种各样的比赛,那个叫付临总能让各位老师又爱又恨,爱的是他是真聪明,恨的是他也真的很难调.教。久而久之的,莫炀也有所耳闻。 有一次补习时付临迟到了整整十分钟,进门前被被补习老师逮住问了一个问题。那个问题让班级陷入寂静超过三分钟,没有人能够答出来。虽然公式就在黑板上,但套用并不简单。 那个公式之前从未运用过,可那个叫付临的人瞟了眼黑板上的内容,很快便能给出准确无误的答案。老师问起,他只是懒懒地说:“反向推一下啊。” 这就是天赋型人才。 天赋型人叫人不嫉妒都难。 莫炀每天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在学习上,学得多了,给人的感觉自然就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但也只有莫炀自己知道,第一名的成绩有多么来之不易。 这些年,其实莫炀一直很感谢自己的母亲,因为自幼母亲的细心教导,才能让他不落后于人。 莫炀的妈妈一直是一个非常寡言少语的人,但骨子里十分强势。林馥馥想起莫炀的妈妈,总感觉有点畏惧她。 “我总是觉得你妈妈好凶哦,所以都不敢跟她打招呼。”林馥馥说着侧过身子看着莫炀,“你妈妈会喜欢我吗?” “说什么傻话?当然喜欢。”莫炀安抚道。 林馥馥鼓了鼓腮帮,说:“我记得有一年中秋的时候我们两家人一起吃饭,然后我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我英语成绩差。你妈当时是不是很嫌弃我啊?” “嫌弃你?”莫炀笑,“嫌弃你还让我来给你补习?” “我以为她是客套话。” 莫炀摇头,“我妈其实挺喜欢你的,知道吗,她一直很想要个女儿。当初生了我这么个男孩,其实她心里很失望。女孩子多好,可以给她打扮,化妆,穿公主裙,涂指甲油。” “你妈真是这样的人吗?”林馥馥想象不出来。 “她因为我而失去了工作,所以就对我更加严格。”莫炀说着又抱着林馥馥一下一下地啄吻着,“对了,我也很喜欢女儿。老婆,我们以后就生个女儿吧。” “你想得美,哪里说想生女儿就生女儿的?” “多想想,就容易心想事成。生个女儿像你这样的,我这辈子就死而无憾了。” 林馥馥不允许莫炀说这种话,她伸手捂住他的嘴,“我给你生女儿,第一个不是我们就生第二个,但是不许你说什么死而无憾的话。” 莫炀反过来抓着林馥馥的手咬了咬,“又不是什么不吉利的话。” 林馥馥心想也是。 不过林家一直以来都是有点小迷信的,可这能是跟他们做小生意都一些关系。虽然生意做的不大,但是有些东西宁可信其有。所以从小耳濡目染,林馥馥不喜欢死这个字。 说起来,莫炀想起自己的一个好朋友很快就要当爸爸了,“就上次一起吃宵夜,话最多的那个。” 林馥馥想不起来哪个话最多,因为在她看来,好像每一个话都挺多。 “他老婆预产期好像就在这些天了。”莫炀说。 他们这个年纪,结婚生子的很多,但主张不结婚生子的也很多。 莫炀属于很想结婚的那一种人,总觉得人生要结婚才圆满。而且只要想到以后家里有老婆在,他就感觉心里都是温暖的。 林馥馥也能感觉到,莫炀好像真的很想结婚,她问他:“那我什么时候去见你爸妈?我要买点什么东西去拜访他们?” 她真的好迷茫无措。 莫炀抱着林馥馥在怀里,两人肌肤贴着肌肤,他说:“东西我来准备就好,哪天你想见了随时都可以。” 林馥馥开心地点点头。 想到有他在身边,那么她就不会觉得害怕了。 时间已经不早,莫炀还是要把林馥馥送回家。总不能今天晚上刚见了父母,今晚就真的让林馥馥夜不归宿,这样总是不好的。 然而明天就是圣诞节,莫炀真不想放林馥馥回去。他这一段时间空闲,就想分分秒秒跟她在一起。 今天林馥馥回去比之前稍微迟一些,但上楼的时候却被闻声听到的薛白梅喊住:“今天怎么回来那么早。” 林馥馥囧,“妈,都十一点半了。” 她刚才上楼的时候还战战兢兢怕被妈说太晚回来了。 薛白梅闻言哦了一声,“那你早点睡啊,你哥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林馥馥心想,她哥晚上估计是不会回家的。 在国内圣诞节是并没有假期的,明天林馥馥照例还是去上班。她上班比较轻松,每天早九晚五。《甜心时刻》的节目录制结束之后制作人又计划做真人秀节目,也想着让林馥馥和莫炀一起来参加。 第二天莫炀一大早就来接林馥馥去上班。 年少时没能一起结伴去上学是一个遗憾,所以莫炀总是想着去填补那些空白。 林馥馥看到他这么早就在等了,心疼地说:“你多睡会儿嘛,我自己去上班就可以了。” 莫炀把一大早去买来的早餐递给林馥馥,“你不在我身边,我一个人睡有什么意思。” 林馥馥红了红脸,打开早点。 她突然想起以前上学那会儿别人谈恋爱,最让她羡慕的就是对方男朋友带早点。林馥馥因为总是爱睡懒觉,所以看到别人男朋友体贴,就羡慕对方又早饭吃,主要是她实在没有时间吃了。 烽市的早餐丰富,连着十天半个月可以吃不重样的,今天早上莫炀给林馥馥买了一份生煎包。昨天他也来送她去上班了,带的是煎饼。 一路上,林馥馥吃得斯文,小嘴巴一口一口咬着,居然看得莫炀也馋。 “明天早上想吃什么,我给你买。”莫炀说,“不过等哪天你留我那儿过夜了,我一定起床给你做。” 林馥馥摇摇头,“你不要来送我,我自己去上班就可以的。” 莫炀抽空看了她一眼,“明天想吃什么?” 林馥馥知道是强不过他,想了想,说:“想吃糯米饭。” “好。” 说话间,车也缓缓停在了地下车库。时间尚早,莫炀就着林馥馥手上的生煎包咬了一口。 真香。 林馥馥临走前,莫炀对她说:“中午还是这里见。” “嗯。”她笑着点点头。 这种日子真是让人觉得太甜了,两个人每天都可以见到,想对方了就能立马去找对方。 第56章 (*^▽^*) 圣诞节的这天晚上林馥馥自然是和莫炀一起过的。 莫炀特地来接林馥馥下班, 要是让媒体捕捉到这个画面, 一定会打上一则巨大标题:“共回爱巢。” 事实上莫炀很低调, 每天除了不是家里就是去送饭的路上。 一连吃了莫炀做的好几顿饭, 林馥馥也想大显身手。于是两个人回来之后就一起埋首厨房。 于是两个人像是所有的情侣一样, 开始不停地忙活。 林馥馥问莫炀:“你今晚有想吃的东西嘛?” 她翻了翻冰箱, 东西并不多。 莫炀诚实地摇头,“你随意。” 随意其实是最难的。 林馥馥从冰箱里拿出来一些蔬菜,她算了算晚上要用到的食材, 全部拿到了琉璃台前给莫炀。 “那你帮我洗菜吧。” “遵命,老婆。” 莫炀卖乖时总是能够形成一个巨大的反差, 林馥馥也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心痒难耐,因为每次看到他这样,就想要亲一亲他。 开放式的厨房, 似乎很适合两个人在一起忙活。 莫炀有些地接过林馥馥手上的东西,打开水龙头,一样接着一样洗。 林馥馥则转个身去煮米饭了。 家里的东西都还是很崭新的模样, 有些东西甚至都还没有用过。 莫炀最近虽然都在做饭,但现在尝试的都还是比较简单的饭菜。 林馥馥烧了一壶开水,把一些新的锅碗瓢盆都烫了一遍,明知道不一定能起到什么杀菌的作用,但心里舒服。 一通忙活下来,她再转头看莫炀。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他做这种东西,但还是觉得他的手做什么事情好像都很适合。 莫炀修长的手拿着青椒,他洗得干净又仔细, 只是速度有点太慢。 他好像做什么事都是这么认真的,认真的他和漫不经心时的他像是两个人。可林馥馥都喜欢。 林馥馥拿出砧板和菜刀,将莫炀洗干净的蔬菜切了。 不算十分流利地刀功,但在莫炀这里却像是欣赏艺术一般。 莫炀想起上次同她一起录制《甜心时刻》的时候,亦是他假公济私。知道主持人是她,所以无论如何都要赶这个通告。 工作时的莫炀一向都是敬业的,可也不能免俗地为了某个人失了分寸,这个人便是林馥馥。想着就觉得有些矫情,莫炀自嘲一笑。 “你要喝汤吗?”林馥馥问。 “什么汤?” 她翻了下食材,“排骨炖土豆怎么样?” “会不会太油腻?” “好像有点。”她又翻了下食材,“那就小鸡炖蘑菇。” 似乎也没有差太多。 汤汤水水防干燥,不过也容易长膘。 后来林馥馥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饭后你可以去跑步,多跑几圈。” 莫炀没有太大意见。 运动本就是他的强项。 可是这样吃东西的意义是什么呢?他也懒得多想了。而且他准备拉着她一起运动。 一顿饭忙活下来比想象中要费时间,换成是莫炀一个人,花费的时间则要更多。但是莫炀最近很喜欢厨房,经纪人陈坤山见莫炀似乎对厨艺很感兴趣,于是计划着给莫炀单独制作一档美食节目。 做饭期间林馥馥发现厨房里缺少很多东西,于是列了一个清单,打算有空的时候就去买。 饭后闲着无事可做,莫炀拿起车钥匙,拉着林馥馥说要去逛超市。 长那么大,莫炀好像还没有怎逛过大型超市,更别提和林馥馥一起。 今天圣诞节,到处张灯结彩,超市里的打折力度也挺大,所以林馥馥没有什么意见的就跟莫炀一起出门了。 莫炀照例还是口罩和帽子不离身,他穿得休闲阳光,在人群中除了个子高一点,气质稍微出众一点,其他也和一般人无二。 巧合的是,进了超市之后放的歌正好是莫炀的。 嗯……其实好像到处都可以看到莫炀。公交车是他的海报,站台上也不能免,超市里放着他的歌,商场里他代言的产品随处可见。 这些年林馥馥看不到莫炀本人,但他一直在她的生活周围。每次她想要努力忘掉他,可一转眼,他代言的产品就在眼前,他正对着她笑。 无处遁形。 这家大型超市里东西都齐全,只有想不到没有买不到的。林馥馥的心情似乎很好,她手里拿着刚才在家里列好的清单,一边哼着歌一边逛。 莫炀虽然戴着口罩,但还是忍不住一只手推着推车,一只手揽过林馥馥俯身吻了吻她的发,“那么高兴?” “是啊。”林馥馥抬起头看他,“这真是做梦才会发生的事情,你居然和我一起逛超市了。” 说着,林馥馥还四处地打量了一下,小声地说:“应该不会有人认出来你吧。” 莫炀闻言低头看了眼自己。 超市里暖和,他的外套脱了就穿一件单薄的毛衣,但到底是冬天,戴着个口罩和帽子不像夏天的时候那么突兀。 所以也没人多注意他。 正路过母婴用品区,莫炀停下了脚步。 林馥馥抬头看了眼,拉着莫炀要走,“这里没有我们要买的,快走啦。” “老婆,我们看看。” “不要啦。” 莫炀却强拉着林馥馥到了婴儿用品区。 真是好神奇的世界啊,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么那么小。 莫炀拿了一双小娃子放在手里,一脸兴奋地给林馥馥看,“那么小,真是不可思议。” 林馥馥不是没有见过,但也和莫炀是同感。 生命真是好神奇啊,从那么小一点点逐渐成长。成长真的太不容易了,这一生坎坎坷坷。所以每个刚当父母的唯一的期望就是希望孩子能够健康,但随着时间推移,对孩子的要求则会越来越高,希望他能够更加优秀,希望他成为人中龙凤。 但其实,生来在世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你见过新生儿吗?”林馥馥问莫炀。 莫炀点点头,“今天你上班的时候,我去看了兄弟方孟生的女儿,他老婆昨天生的,八斤重的胖娃娃。” “八斤重啊,那真的好大诶。”林馥馥想到自己以前看过表姐的宝宝,小宝宝五斤二两,很小很小。 “不大,很小,脚都没有这双袜子大。”莫炀还抱了一下,但就只敢抱一下,深怕给人弄坏了。 林馥馥笑,“好像一般人都是五六斤吧,八斤重超标了,顺产也不容易。” 莫炀不懂,不过今天倒是听方孟生说老婆生孩子的时候很遭罪,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一把。 作为一个男人自然是不能感受那种疼痛到底是什么感觉,于是莫炀今天下午就被方孟生拉着去体验了一把分娩疼痛。莫炀想到平安夜的时候他还和林馥馥说起生孩子的事情,索性就来试一试,就当做是提前帮自己老婆体验了。 莫炀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挺能忍疼的人。 一级痛的时候他并没有什么感觉,二级痛的时候能感觉肚子是有些规律的跳动,到了三级四级,同感慢慢加强蔓延全身。 莫炀是到了五级六级疼痛的时候知道什么叫做受罪,整个人撕心裂肺般绞痛。 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方孟生都看不过去了,劝着让莫炀放弃。但是莫炀想知道十级疼痛是什么感觉,于是就让工作人员一级一级往上加。 第七八级疼痛的时候莫炀感觉有人拿着斧头在砍他的肚子。 第九级疼痛的时候莫炀的身上早已经汗湿,他长那么大还没有怎么哭过,这次是真他妈想哭,但是他忍住了。 第十级疼痛的时候莫炀简直就想一了百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但也是这个时候,工作人员说体验时间已到。 分娩体验结束的时候莫炀久久不能动弹,真感觉是去地狱走了一遭。 一旁女护士笑着说:“这种疼痛产妇一直要持续好几个小时不等,所以生孩子是真的很痛,你们这些做丈夫的,可要多疼爱自己的老婆啊。” 莫炀那时候就做了一个决定,不让林馥馥生孩子了。 可经过了母婴区,看到这些令人暖心的东西,莫炀心里又自私地想,他真的很想和她有个孩子。 “好了,不看了。”莫炀把手上的小袜子放回去,拉着林馥馥的手出了母婴区域。 林馥馥似乎能够感觉到莫炀的情绪变化,她捏了捏他的手,“怎么了呀?” 莫炀没忍住,把下午的遭遇跟林馥馥说了。 林馥馥闻言却对莫炀说:“生孩子是很痛啊,我听我表姐说过的,她说去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但是为了你,我想生。莫炀,我想给你生个女儿,好不好?” 人来人往的超市,热闹非凡。 莫炀站在这里,顶天立地的男人,眼眶却红了。 第57章 (*^▽^*) 看到莫炀红了眼眶, 林馥馥却忍不住笑了。 “你怎么了呀?”林馥馥踮起脚尖, 伸手勾了勾莫炀的鼻子, 动作亲昵又温柔。 他的鼻子可真挺啊, 鼻骨好高, 给人一种异域风情的感觉。 林馥馥想起, 莫炀的妈妈也是一个美人,平日里于芳芳虽然不怎么化妆,但是五官精致的人连不化妆都是那么好看。 莫炀闻言抓着林馥馥的手攥在掌心, 有些埋怨地说:“老子还不是心疼你。” 那么怕疼的,生孩子多疼啊, 怎么受得了。 一想到下午受到的苦难,莫炀就无法想象林馥馥去承受这些。为什么生孩子要那么疼?就不能简单容易一点吗? 林馥馥高兴地笑微微的。 “笑什么笑。”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继续往超市里逛,“傻乎乎的, 知道我能对你好么就愿意给我生孩子。” “你就是好。” “好什么好。” “就是好的。” 林馥馥是真的觉得莫炀好。 如果说之前她患得患失没有安全感,但经过这么久的相处,莫炀给她的感觉就是无微不至。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哪里, 只要有他在,她就可以放心一切不管不顾。这大概就是被爱着的感觉吧,林馥馥能感觉到自己是被莫炀深深爱着的。 “其实现在好像是有无痛分娩的。”林馥馥随口说了一句。但毕竟没了解过,好像是在哪里看过有无痛分娩。 莫炀闻言两眼放光,“无痛分娩?” 他说着立即拿出手机站在原地噼里啪啦敲下“无痛分娩”几个字搜索起来。 很快映入眼帘很多关于无痛分娩的信息,莫炀认认真真看着,林馥馥扯了他好几次他都没有什么反应。 “走啦。”林馥馥催。 “乖,等一下。” 人来人往的超市, 莫炀握着手机仔仔细细看着无痛分娩的相关信息。 资料显示: 关于无痛分娩,如果疼痛分为十级,那么使用无痛分娩之后可以将产妇的疼痛控制在3-4级以下,因为个体的差异不同,有些产妇甚至不会感觉到任何疼痛。 无痛分娩除了能够减轻产妇的疼痛,也能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和窒息率等等等等,好处不要太多。 那么,莫炀就疑惑了,“既然有无痛分娩,为什么还要让产妇疼得死去活来的?” 见他一副要把这件事研究透的样子,林馥馥赶紧拉着他继续逛超市,“大概有些人不适合吧,我们先不管这个。” “好,回去再看。”莫炀把手机放回兜里,继续和林馥馥逛超市。 无论如何,莫炀明白,母亲是最伟大的。 一想到林馥馥以后可能会为自己生儿育女,他的心里就变得无限柔软。 超市里溜达一圈,该买的不该买,都买。 莫炀的心情好,又鲜少逛超市,看到什么都想往购物车里塞,真是恨不得把超市整个搬回家。后来逛到水果区,莫炀心心念念的车厘子一个个又大又血红,他正要伸手拿,被林馥馥一把拦住。 林馥馥瞄了眼单价,咕哝一声:“这个价格好贵啊。” 因为家里做蛋糕和甜点需要用到不少的水果,所以一直有和水果批发商合作。车厘子算是比较奢侈的一种水果了,但是批发的价格比这里便宜了一半不止。 林馥馥到底是节俭习惯了,习惯了货比三家。 林馥馥对莫炀说:“超市外面不远就有一家水果铺,那里的车厘子要便宜许多,我们等会儿去那里买。” 莫炀闻言把那一盒车厘子放回原位,对林馥馥说:“好。” 其实吃穿用度上莫炀一直也没有什么概念,他从来不怎么挑食,天价大餐和十几块钱的盒饭照样吃,大概最不喜欢吃的就是方便面。 在穿衣上,因为有代言的不少品牌,时装的,运动装的,所以厂家每个月都会把一些适合莫炀的新品送来。日常若是出席活动,多的是大牌愿意赞助。逛商场这种事情莫炀印象中好像是没有,因为其他东西都交由助理朱嘉上来安排。若是问莫炀他穿多大的腰围他答不上来,问朱嘉上就知道了。 超市逛完一圈,林馥馥突然发现购物车里有很多情侣的东西,比如情侣杯子,情侣牙刷,情侣毛巾,情侣拖鞋……这些都是莫炀坚持的。 所有林馥馥的东西都是粉红色的,所有莫炀的东西都是粉蓝色的。 最后准备付款的时候莫炀突然想起什么,拉着林馥馥的手突然掉头。林馥馥刚想问还要买什么东西的时候,一抬眼,眼前就是成.人用品区。 莫炀虽然很少逛超市,但是便利店他倒是常去的,原因——买套套。 他高高大大的人戴着口罩和帽子站在成.人用品区前无所顾忌,可换成林馥馥就不行了,她好害羞啊。 “莫炀……”她扯扯他的衣袖。 莫炀却一把揽着林馥馥的肩膀让她看着前面的一堆东西挑,“看看,你喜欢什么样的。” “你喜欢就好啊……” “有很多香味的,草莓味的,苹果味的,呐,还有巧克力味的。” 林馥馥的脸红地都要滴出血来了,她随意指了指,“就,草莓味的吧。” 莫炀直接挑了一个最大号的扔到购物篮里,又说:“还有很多款式,什么螺纹的,凸点的,你有没有喜欢的?” 要不是莫炀揽着林馥馥的肩膀不让她走,不然她真的要逃跑了。 其实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就靠在她耳边说,但是林馥馥就是觉得太私.密了,太害羞了。 “你舒服就可以了……”她的声音更轻。 “当然要你舒服才行。”莫炀说着把自己刚才说的那几个款式都拿来扔进了购物篮里,“算了,都试试,每个款式买一盒。” 又轻声在她耳边贴着说:“要不要买点润滑液?嗯……这个大概不需要吧。” 林馥馥实在忍无可忍,伸手在莫炀的腰上轻轻掐了一把,却惹得他闷声笑。 他真的太讨厌了啊,老是捉弄她。 可又不知怎的,她心里却也跟着笑。 = = = 圣诞节过完之后的周末林馥馥刚好赶上发工资,早前她就和周小琴越好了一起去逛商场,所以这个周六就没有去找莫炀。 莫炀这段时间闲在家里,倒也不是真的闲,他也在筹备新专辑的事宜。 距离莫炀上一次发专辑已经是有三年多时间了,这再过一段时间,满打满算就四个年头了。这几年粉丝日盼夜盼的就是莫炀出歌,不过他倒也每年会出一首单曲,比如今年就出了一首满是爱情酸臭味的情歌。 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一经推出就占领了各大音乐排行榜榜首,到今天还是在榜首的位置远甩第二名不知道多少。所以现在走街串巷几乎都是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已然变成了一首口水歌。 恰巧这会儿林馥馥和周小琴走到了一家小众品牌的女装店,放的又是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 周小琴笑着说:“真想知道有个巨星男朋友是什么感觉?” 林馥馥知道周小琴这话是在说她,她便笑着回答:“大概是去哪里约会都不方便吧。” “这倒是事实哦。”周小琴感慨,“要是莫炀现在出现在这里,一定会堵得水泄不通吧。” 商场里经常会有一些明星来站台做活动,要是碰上一些大牌明星驾到,那是里三层外三层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像莫炀这种顶级流量,真的很难保证会不会发生踩踏事件,这真不是夸张的说说。 烽市这个地方不像是上海和北京这种一线城市,充其量这里就只能算三线城市,所以能看到明星是难得。莫炀虽然不是烽市人,但因为他以前在烽市读过书,故而也被当成是半个烽市人,可以称得上是烽市之光。 女装店逛出来之后,相邻的就是一家精品男装店。 反正随便乱逛,两个人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就钻进了这家男装店。 没想到还真的让林馥馥看上了一件男装大衣,她正想说让营业员把这件衣服拿下来看看,就听到身后一个女生道:“您好,能把这件衣服拿下来我看看嘛?” 是很甜美的女声,让林馥馥不禁转头来看了眼。 女孩子见林馥馥朝自己看,于是礼貌地朝林馥馥点了一下头。 周小琴在林馥馥耳边说:“哇,我是见到天仙了吗?” 是啊,天仙。 林馥馥愣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一个形容词可以形容眼前的女孩子,真的好美啊。 女孩子穿一件大衣,脚上踩着一双平底单鞋,长发披散在脑后,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好仙。 她的美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那种美,美得毫无攻击性,看起来又柔弱,又惹人疼。即便林馥馥一个女孩子,看到了眼前这个女孩子都忍不住感叹。既生瑜何生亮啊。 服务员将那件大衣拿下来给女孩子看了眼,只见女孩子皱了皱眉,“不知道我男朋友会不会喜欢这种款式。” 服务员笑着说:“这种大衣款式最经典,永远都不会过时,不知道你男朋友穿多大的?” 女孩子想了一下说:“他快有一米八五吧,体重大概是75公斤?” 好像不是很确定的样子。 “呦,这就是典型的衣架子。”服务员说。 女孩子也笑了笑,“他穿什么都挺好看的。” 这一笑更是不得了,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少了,好像是落入凡间的天使一样,又生动又有灵气。 服务员说:“那就穿这件吧,我看l号的就可以了,我们装柜每个号就只有一件了,刚好还有l号,他穿应该很帅。” 女孩子点点头,碰巧电话铃声响起,她对服务员说,“嗯,帮我留一下,我先接一个电话哦。” 服务员笑着说好。 一旁周小琴看了看这些男装,又看了眼侧过身接电话的女孩子,对林馥馥说:“你猜仙女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真知道谁会有那么好福气。” 林馥馥摇摇头,想象不出来。 谁知周小琴又说:“怕只怕仙女配猪头。” 额…… 好像现在社会上也挺普遍的。 不过林馥馥不打算八卦那么多,只是其实她也挺喜欢这件男士大衣的,就像服务员说的那样,这件大衣款式很经典,属于永远不会过时的那种。在杂志社工作久了,其实林馥馥对时尚的触觉还是挺灵敏,但越是这样就越知道,经典的永远是最容易搭配的。 不过既然对方先看中了,她也不强求。 林馥馥正准备拉着周小琴的手准备继续逛逛,就听到身边这个甜美的声音在说:“疆疆,我一个人在逛街呢,好无聊啊,你还在加班吗?” jiangjiang? 林馥馥心里咯噔一下,不会是他哥吧? 第58章 (*^▽^*) 不过林馥馥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 不不不, 他哥哪里来那么好福气哦。 出了男士精品店又继续逛了逛, 最后其实林馥馥也没有买什么东西。不过她倒是买了两件浴袍, 一件女士的, 一件男士的, 情侣款式的。 上次逛超市的时候莫炀没有买到情侣款式的浴袍一直心心念念, 林馥馥倒是记着的。 他这个人有时候是真的孩子气,明明是一个人阳刚气如此之重的人,跟任何人说大概任何人都不会相信居然会吵着一定要买情侣款。 逛街结束之后照旧是要在咖啡馆里坐上一坐, 喝点东西的。 周小琴今天的战利品多,她是特地犒劳自己的。 上次她因为人.流在家里躺了那么久, 感觉整个人都要发霉了,所以才提前约林馥馥一起去逛街。 关于那件事,其实也一直是林馥馥心里的一个疙瘩。 周小琴虽然一直都不说, 但是林馥馥心里知道,所以林馥馥才会爽了莫炀的约特地来陪周小琴。 现在气氛愉快,林馥馥于是开口:“你最近还好吧?” 办公室里没有人知道周小琴人.流一事, 林馥馥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周小琴手里搅动着咖啡,闻言勾起唇笑了笑,笑容里有些凉意,她说:“其实也不算很好,但也不差啦。” 时间过去也那么久了,周小琴心里其实慢慢能够接受这一切,但是免不了还是会想起。想到的时候,免不了就又会伤心难过。 周小琴一直很喜欢看言情小说, 总是能够看到里面女主角和男主角一夜情之后产生真爱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吗?反正不会发生在她周小琴身上。 然而,本来也是她自己约.炮产生的后果,她也怨不得别人。 第一次见那个男人就在酒吧,是那个男人主动靠过来谈笑风生,让周小琴迷了心智。坦白说,会和那个男人上床,周小琴也不是胡来的,因为知道自己对对方有感觉。 整件事情的最后,让周小琴感慨最深的,大概就是家人吧。因为她小产的这段时间,父母非但没有骂她,反而将她照顾地妥妥帖帖。 再来,周小琴也很感谢林馥馥。 “一直以来都没有好好谢谢你,馥馥,谢谢你陪我去医院忙前忙后。因为这件事情,还害得你被人黑了。” 上次别人借着林馥馥去妇产科的照片大做文章称其是去流产,但周小琴知道那次林馥馥是陪她去的。 林馥馥伸手拉住周小琴的手,企图给她温暖给她安慰,“过去的事情就当翻篇了,就当做是我们人生中的一道小关卡,过了就好了。” “馥馥,我真的庆幸能够认识你。” 林馥馥笑,“我也是啊。” 这些年林馥馥交友不多,以前学生时代的朋友也一个个渐行渐远了,偶尔逢年过节的才会说上一两句话。现在,她在公司里最好的伙伴就是周小琴了。 周小琴说着,又有些感慨,“馥馥,我真羡慕你啊。” “怎么啦?” “为什么我就没有一个莫炀啊。”周小琴仰天长啸。 因为周小琴听林馥馥说过她和莫炀之间的暗恋故事,所以才会觉得这一切都好梦幻,好美。 “你没有莫炀,但是你一定会找到自己的真爱。”林馥馥肯定地说。 “好!借你吉言。” 两人正聊着天,不远处走来一个女孩子。 真巧,是那个仙女。 周小琴也看到了那个女孩子,忍不住又对林馥馥说:“动静皆宜,是我们杂志社那帮摄影大佬最喜欢的吧?” 林馥馥点点头,“三百六十五无死角。” 这种脸总是摄影师最喜欢的,因为怎么拍都是大片。 “她是明星吗?如果不是,我们能去递名片吗?”周小琴小声说。 杂志社其实也一直有在招平面女模特,但是杂志社现在对女模特的要求很高,可不是那种淘.宝风填充脸(作者没有说淘宝风不好的意思)。 林馥馥仔细观察了下,说:“应该不是明星,不过我感觉你去递名片了人家也不会收的。” “为什么啊?” 林馥馥跟周小琴分析,“你看,这个女孩子全身上下,呐一样不是大牌?还有她手上的这个包,爱马仕限量款。” “哇,你不说我还真没有注意。”周小琴远远瞄了一眼,“靠,她这一身行头加起来一百万能下的来?” “嗯……那你要看她的手表有多贵。” 真的是,杂志社干久了,林馥馥都没有发现自己现在居然有这个技能,不过她的确是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女孩子身上的衣物,都是大牌。 周小琴闻言感慨了一声:“靠啊,祈祷仙女不是跟跟猪头在一起了。” “干嘛这么说啊?”林馥馥不认同。 “这年头小三干女儿的那么多,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这一身行头,你认为是她自己赚来的?” “这,虽然不是没有可能,没准人家是富二代呢。而且人家刚才都说了,男朋友185身高,体重75公斤呢。” 这身高体重和莫炀差不多,基本上这样的身材,即便五官长得不怎么样,但一定也很男人。反正林馥馥是这样认为的。 “好吧。”周小琴喝了口咖啡问林馥馥:“要去美甲吗?最近好喜欢闪闪亮亮的东西啊,想让指甲上也是blingbling的。” 林馥馥闻言看了眼自己修剪圆润的指甲,她倒也挺想做指甲的,不过因为还要帮着家里做甜点,所以不适合。 “还是不了,以后有机会再尝试吧。” 林馥馥不免又仔细地看了看自己的指甲。 其实她的指甲真的很短啊,一点都没有留长,为什么有时候会把莫炀身上抓地一道一道痕迹啊? 那天莫炀洗澡的时候林馥馥看到他手臂上的抓痕吓了一跳,后来发现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杰作。 嗯……好像指甲再短也能把人抓伤。 林馥馥正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呢,周小琴就猛地拉了拉林馥馥,“快看,仙女的男朋友出现了。哇,还亲了仙女一口。啊啊啊啊,好苏啊。” 林馥馥一转头,就看到一个背对着自己的男人。 这背影…… 周小琴还在一旁说:“仙女男朋友也好帅啊卧槽,这是什么神仙眷侣啊!这是在拍偶像剧吗这?” 周小琴还在说着呢,就听林馥馥喊了一声:“哥?” 林馥馥有点不确定,可这背影除了她哥还能有谁。 很快男人转过了头。 还真是林疆疆。 林疆疆看到林馥馥,笑了,说:“小屁孩也在这儿呢啊,过来,给你介绍一下。” 他倒是大方又坦诚。 林馥馥闻言对周小琴道了声:“是我哥,我先过去了。” 周小琴忙说,“快去快去。” 天,这真在拍偶像剧呢啊? 林馥馥刚走到林疆疆的面前,就见那个仙女也站了起来,是个很有教养的人。 林疆疆大咧咧对林馥馥说:“呐,董穆芮,你叫嫂子。” 说着又转头对身边娇小的人说:“我妹馥馥,你以前读书那会儿见过的。” 林馥馥老实,乖巧地喊了一声嫂子。 董穆芮也是一脸的不好意思,朝林馥馥颔了颔首,“你好,馥馥。以前我见过你,不过那时候你还很小。刚才在那家男装店里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有点眼熟,但还是不好意思,那会儿没有认出来你。” “行了,客套什么啊。”林疆疆伸手牵着董穆芮,对林馥馥说:“走,刚好要吃饭,你和你朋友也一起。” 林馥馥哪里好意思,“不了哥,不打扰你和嫂子了。” 董穆芮落落大方淡笑,也提出邀请:“馥馥,这应该也算是我们正式的见面,让我请你吃一顿饭吧。” 第59章 (*^▽^*) 林馥馥不好再拒绝, 于是拉着周小琴一起和哥嫂吃饭。 去的是一家中餐厅, 很巧的是, 上次林馥馥相亲的时候来的也是这一家。 想到上次相亲林馥馥还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那次相亲之后她和相亲的男生并没有联系, 但互加了微信, 都生活在双方的朋友圈里。但一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跟莫炀那么相似的人,她就觉得很神奇。 服务员上了菜单,林疆疆看都没看把菜单分给女士, 他自己则低头忙着刷手机。 林馥馥正想吐槽他哥出来吃饭还玩手机,一旁的董穆芮却柔柔道:“工作还没忙完吗?” 林疆疆点点头, “我手头上还有一件事,你们先点菜,不用管我。” 到了年底税务总局就忙得团团转, 林疆疆其实最近一段时间都在加班。今年国家对税务这一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上林疆疆调至稽查局工作,繁忙便成了常态。 董穆芮看林疆疆的眼底一片柔情, 倒了一杯温水给他。 林疆疆反过来一把抓住董穆芮的手拉到餐桌底下牵着。 一旁的周小琴忍不住想要尖叫了。 这真的是神仙眷侣没错了啊!要不要那么恩爱啊!让她这种单身狗情何以堪。 董穆芮也没点菜,把菜单拿给林馥馥和周小琴,吩咐她们点,“我们口味都不挑,按你们的喜好点就可以了,不要客气。” 仙女的声音都是那么好听。 林馥馥和周小琴也不再推拒,点了几道特色菜。 等菜的功夫周小琴还是忍不住,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了董穆芮, 说:“小姐姐,你有没有兴趣当平面模特啊,我们杂志社在招哦。” 周小琴当然不会吝啬自己的赞美之情。 董穆芮闻言面带微笑双手接过周小琴的名片,她仔细地看了眼名片上关于周小琴的介绍,说:“可能目前没有这个计划呢,不过我会考虑考虑的。” 果然是像林馥馥说的那样,仙女真的拒绝了当模特的邀请。 不过仙女连拒绝人都拒绝地那么甜美,周小琴简直要被圈粉了。 私底下,周小琴扯了扯林馥馥的衣摆,小声道:“你哥哥好帅啊,就什么,那种韩剧男主角啊。” 周小琴虽然和林馥馥认识挺久,但是还真的没有见过她的哥哥。今天这一见可真的是知道什么叫做老天不公,林馥馥长得可爱就不用说了,她的哥哥也是那么帅气。这一家人的基因到底是多优秀啊? 但其实林馥馥的父母都不算长得特别好看的人,但兄妹两人都挑着父母身上的优点在长。 “还行吧。”林馥馥小声回答。 对面的林疆疆好像在还忙,单手捧着手机一脸严肃。认真工作的男人似乎一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魅力。这让林馥馥想起最近这段时间忙着写歌的莫炀,进入音乐世界的莫炀也是这样。有时候林馥馥可以一直看着莫炀目不转睛,欣赏艺术品似的看他。 反观一旁的董穆芮,也是一副爱惨了的表情看着林疆疆。 董穆芮对税务的工作不了解,看到的都是一串串的数字,她最不喜欢的就是数字了。 菜上得快,林馥馥低头给莫炀发了条消息:【你也快吃饭哦。】 本来林馥馥是计划晚上去莫炀那两个人一起做饭吃的,但是嫂子邀请她实在无法拒绝,所以就只能又爽了莫炀。 可以想象的,那头的莫炀肯定是一脸的不乐意。 果然。 yang:【不要。】 真的好幼稚啊…… 可林馥馥却捧着手机笑着哄他:【我这边吃完就赶紧回来。】 菜上齐,林疆疆也放下了手机。 董穆芮招呼着林馥馥和周小琴:“这家店我来过一次,感觉味道还挺不错的,你们快尝尝。” 林馥馥在林疆疆面前是从来不会客气的,但是眼前这个可是她才正式见面的未来嫂子,多少也是要客气客气的。 林馥馥比较庆幸的是把周小琴也带过来了,因为比起她这个慢热的人,周小琴实在是能够活络气氛。 刚开吃没有一会儿,周小琴便好奇地问董穆芮,“小姐姐和哥哥好般配啊,请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呀?” 嗯,这个也是林馥馥很想问的问题。 其实林馥馥的脑子里有一堆八卦的问题,可当着这才第一次正式见面的嫂子始终问不出口。 董穆芮放下筷子,认真回答起周小琴的这个问题:“那可能要追述到高中时期吧,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哇,你们高中就在一起啦?” “在一起过,不过后来也分开了。” 林馥馥突然想起那年大树底下林疆疆抱着一个女孩。 那真的是好遥远的事情了,唯一记得的那个女孩很娇小。 林馥馥忍不住也好奇问:“那嫂子为什么跟我哥分开呀?” 董穆芮闻言看了眼林疆疆,笑着说:“那最好问他。” 林馥馥和周小琴齐刷刷把脑袋转向林疆疆,就见林疆疆低着脑袋在剥虾壳,好像说的不是他的事似的。 对于自家哥哥的情史,林馥馥也是很好奇的。 要知道,高中以前林疆疆身边的女孩子那可是隔三差五就换一个。后来不知哪天起他就改性了,然后从大学开始一直到被家里逼着去相亲,林馥馥都没有见他再谈过任何一个女朋友。 如果这样算的话,当年林疆疆应该是和董穆芮分手之后就没有再谈女朋友了,而且也是从那段时间开始发奋读书,然后考上了大学。 不过很显然,想从林疆疆的口中探到点什么八卦情史是很难的。 林疆疆抬头见眼前这俩小姑娘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笑着说:“行了行了,快吃饭,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有什么好提的。” 说罢将剥好的虾仁放进董穆芮的碗里,接着又开始埋头剥虾壳。 董穆芮笑着夹起碗里的虾仁放入口中,也不再继续刚才那个话题。 林馥馥想起她哥这段时间老是往州南市跑,就问董穆芮,“嫂子你是州南市人吗?” 董穆芮点点头,“我爸是州南市人,但是我妈是烽市人,所以我小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烽市长大的,包括读书也一直是在烽市。” 林馥馥一直还没有去过州南市,巧的是莫炀也是州南市人。 想到莫炀,林馥馥点开手机看了眼,果然有一条未读消息。 yang:【什么时候吃完?】 林小馥:【还要一会儿吧。】 yang:【嗯。】 林馥馥刚回完莫炀的消息,抬头就看到大嫂看着自己。 董穆芮好像想问什么话但不好意思问出口,一旁的林疆疆帮着说:“馥馥,你嫂子想问你,能不能给她搞几张莫炀的签名照。” 林疆疆话刚说完,董穆芮就一脸害羞地伸手轻轻打了一下林疆疆的手,转头对林馥馥说:“不是这样的,馥馥,不要听你哥的。” 林馥馥闻言了然地说:“莫炀的签名照是吗?我这里刚好有。” 其实也是真的凑巧,林馥馥的包里一直放着莫炀的签名照。她说着便打开自己的包包,将一张莫炀的签名照拿出来递给董穆芮。 很明显董穆芮看到签名照的时候脸上有些小兴奋,但她很极力地压制着,双手接过签名照,嘴里一个劲地说:“谢谢谢谢。” 董穆芮看着签名说:“我喜欢莫炀好久了,好幸运能够那么容易就得到他的亲笔签名照,谢谢你馥馥。” “不客气的。” 说起来,现在对林馥馥而言,要一张莫炀的签名照,真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这种男朋友是万人迷的感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真是会让人有些傲娇。有时候林馥馥醒过来看着身边躺着的莫炀,总有种捡到宝的感觉。 看得出来董穆芮是真的高兴。 林疆疆笑着摇了摇头,探过脑袋看了眼董穆芮手上的照片,“瞧把你给美的。” 董穆芮小心把照片收起来,又对林馥馥道了声谢谢。 这顿饭下来,林馥馥唯一的感觉是,她哥真是走了狗屎运。 到底哪里让他哥淘来这么一个天仙的? 饭后各自分别。 林馥馥直接打了车到莫炀家,一整天没有见到他,林馥馥的心里其实也很期待见到莫炀。说来也是奇怪,明明两个人最近一段时间天天见面,可好像怎么也见不够似的。刚才在饭桌上林馥馥心里想的就是莫炀,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闹脾气不吃饭,毕竟她今天爽约了他两次。 只是奇怪的是,到了之后林馥馥发现屋子里一片漆黑。 “莫炀。”林馥馥喊了一声。 声控灯亮起,林馥馥往客厅里走,却没有发现人。 不在家? 林馥馥心里有些小疑惑,拿出手机拨打了莫炀的电话。 很快一阵和弦的声音响起,是莫炀的手机铃声。 “莫炀?”林馥馥又喊了一声。 林馥馥朝着和弦响起的地方走近,很快的,她发现了蹲在地上的一个身影。 如果是不注意看,那个没有开灯的黑暗角落,根本看不到莫炀一个人蹲在那里。 林馥馥连忙挂断了电话,几步走到莫炀的面前。 他双手抱膝,明明是一个那么高大的男人,此时看起来却那么柔弱孱弱。 看到林馥馥,莫炀有些恍惚地抬起头,见是她,他好像有些高兴,勉强打起微笑时候:“你来啦?” “嗯,我来了。”林馥馥也蹲下来。 莫炀微微笑着,伸手抱住林馥馥,“抱抱。” 林馥馥哪里见过莫炀这个样子,伸手轻轻拍打他的后背,“嗯,抱抱。” 她小心翼翼地问他:“你怎么了?” 第60章 (*^▽^*) 外头早已经是一片黑暗, 虽然今天晴朗, 但到底是冬日。 房间里只有几盏暖橘色的射灯开着, 几只小猫咪懒洋洋地窝在一起。 屋子里温暖, 莫炀穿得相对比较单薄。本来穿的少也不至于冷, 但林馥馥发现莫炀的手居然异常冰冷。 他不对劲。 林馥馥伸手摸了摸莫炀的额, 问他:“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莫炀摇摇头,又强行将林馥馥抱在怀里,“别动, 别离开我。” “不离开你。”林馥馥伸手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晚饭吃了吗?” “没有不舒服。” “莫炀?” “嗯。” 莫炀依旧还坐在地上, 于是林馥馥就蹲在他的面前看着他。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好看的眉眼依旧,但是少了昔日的灵动。 如果不是身体的原因, 那林馥馥就猜测是的他心里肯定有事。 她双手捧着他的脸轻轻揉了揉,低头啄吻了一下他的唇,“是不是还没有吃晚饭?” “嗯。”他乖乖地点点头。 “那我做点给你吃好不好?你想吃点什么?” “我没有什么胃口。” “为什么没有胃口啊?你跟我说说, 你今天一天都在干什么呢?”林馥馥的声音又轻又软,本来就安静的环境,显得更加温柔。 莫炀双手圈着林馥馥的小腰,圈地紧紧的。 他依旧是那个霸道的男人,只不过此时好像受了伤。 林馥馥见他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她不逼他,又在他唇上啄了一口,“没有胃口也吃一点好不好?我给你做沙拉, 蔬菜和水果都放一些,都放你喜欢吃的。” 莫炀闻言点了点头,眼底又深又沉,叫林馥馥看不透。 林馥馥正准备起身,怎料莫炀却一把按住她的脑后,热烈的吻急切袭上来。 他直接撬开她的唇齿,在她唇内搅动,是一个毫无技巧可言的吻,但却好像是要发泄他心里的所有。 林馥馥不知道他怎么了,但知道的是他现在心情很不好。像是中秋节的那个晚上,他的心里好像有一堆的事情,但是却什么都不肯说。 他从小到大独立自主,几乎不曾对任何人撒娇,更不会轻易向任何人袒露心声。林馥馥理解他,不逼迫他。她知道他肯定会有办法去调节,在此期间,她会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 这个吻不知道过了多久,林馥馥只觉得自己的嘴唇都麻了,火辣辣的疼。 于是她轻轻喊了一声:“疼。” 一个字,像是彻底让莫炀清醒,他连忙放开她,低头去看她的唇。 充血的,娇艳欲滴的唇,好像再碰触一下就能破裂。 莫炀用自己的额抵着林馥馥的额,一下一下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你弄疼我了。”林馥馥的眼底有些委屈。 “嗯,我真是混蛋。”莫炀用指腹轻轻抚摸着林馥馥的脸。 她那么真实,就在自己的眼前,这样倒也让他有些安慰。 林馥馥又朝莫炀靠近了一点,她双手抵在他的胸前,伸到他的脖子上,圈着他。 他们就这样静静地抱在一起,抱了将近半个多小时。 谁也不说话,只是脸蹭着脸,额顶着额。 她忽而发现他的肩膀上有一片小小的菊花瓣,于是伸手拿起放在掌心。 好久好久之后,林馥馥开口喊了他一声:“莫炀。” “嗯。” 他回答地缥缈。 “我今晚不回去了,留在这里陪你好不好?” 他闻言勾起唇角,笑着说:“好。” 于是林馥馥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没有说任何理由,只是道今晚不回家。 明天就是周日,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来说,其实早就不需要向家里报备什么。或许也是家里明白她这个年纪早就需要自由,所以并没有多说多问什么。 电话挂断之后,林馥馥去给莫炀做了沙拉。 他寸步不离跟着她,她走到哪里他都要从背后紧紧抱着她。 很简单的沙拉,一些蔬菜加上水果,林馥馥还煮了一个水煮蛋,一些鸡胸肉,最后淋上一些沙拉汁。 虽然没有什么胃口,但莫炀还是老老实实把林馥馥做的这盆水果沙拉全部吃完。 其实他这一整天滴水未进。 林馥馥看着莫炀吃的,她双手抵着下巴,全程带着疼惜的目光在看他。 这是在她面前才会袒露与众不同一面的莫炀,在人前他不可以有任何缺陷,但在她的面前,他是如此的真实,脆弱,不堪一击。 时间已经不早,这顿忙活下来,已经将近十点。 莫炀收拾了餐具,转过头来问林馥馥:“晚上真的不回去吗?” 林馥馥正蹲在地上倒猫粮,闻言道:“嗯,我刚才给我妈打过电话啦。” 还是当着他的面打的电话呢。 莫炀点点头,他说:“真好。” 他一直希望她晚上能够留下来,其实也并不需要做什么,只是夜晚的家里有她,这样才会显得更加温暖。 平日里这个点林馥馥准备回家洗漱睡觉,但今天似乎好像还挺早的感觉。于是林馥馥提议:“莫炀,我们看一部电影吧。” “好的。” 于是他们坐在地毯上,打开投影。 投影是莫炀前一段时间才买的,他说在家里看电影也是一样,不必非得跑到电影院去。似乎也是这么一个道理。 看什么电影呢? 林馥馥挑选了一部爱情片《恋恋笔记本》。 这部两个小时的电影,林馥馥在自己学生时代的时候看过。那会儿她好像才上大一,剧情似乎早就已经忘了,但依稀记得这是一部人人称赞的电影。 莫炀抱着林馥馥,将脑袋埋在她的颈上。 这是林馥馥和莫炀第二次一起看电影,或许情侣之间就适合看一些爱情片吧。 《恋恋笔记本》讲述的是一个白富美和穷小子的爱情,这让林馥馥想起自己的哥哥,于是不免和莫炀提及此事。 莫炀意兴阑珊,他总是对别人的事情不怎么感兴趣。 他们两个安安静静地看着电影,十指紧扣。 这个嚷着说要看电影的女孩,却不知何时靠在莫炀的肩上沉沉睡去。 = = = 林馥馥是第二天才从朱嘉上的口中得知,莫炀家里乱成一团糟了。 朱嘉上一大早火急火燎跑过来,莫炀都还在睡觉。 林馥馥不知道莫炀昨晚是几点钟睡觉的,她知道自己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那会儿她已经躺在床上,而一旁的莫炀却还没有睡着。后来还是林馥馥哄着他睡觉,他才把眼睛闭上。 朱嘉上问:“莫爷呢?” “他还在睡觉。” “行,就让他睡会儿吧。” “怎么了呀?” 朱嘉上一脸不解,“您不知道吗?” 林馥馥摇摇头。 “莫爷都没有跟你提起?” “到底怎么了?”林馥馥被朱嘉上弄得心里一顿紧张。 朱嘉上想了想,还是对林馥馥说:“大概是莫爷心里太难过说不出口吧,我还是跟你说吧。是这样的,莫叔叔在外面有个私生子,被阿姨知道了,阿姨前天割腕了。” “天……”林馥馥想过很多种情况,怎么可能会想到是这样的,“阿姨现在怎么样?” “人,已经没了。”朱嘉上叹了口气说,“其实昨天一大早莫爷就知道了的,还是莫爷第一个发现的。阿姨是前天晚上半夜割腕的,谁都不知道,被发现的时候人早已经僵硬了。昨天莫爷就赶到州南市去见了阿姨最后一面,见了这一面之后人就……哎,这些年也是苦了莫爷,这家里啊总是不让他省心。” 林馥馥倒抽了一口气,她无论如何没有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 联系起昨天莫炀的异常举动,现在都有了答案。林馥馥顿时只觉得自己的心里痛得不行,她要是早点知道这些,昨天肯定会陪着他,寸步不离。 朱嘉上说:“昨天下午莫爷的私人心理医生让把他送回来这里的,说是再继续下去人可能会奔溃。我那边处理好了事情之后就连忙赶回来这边看看,行,莫爷有你照顾我也就放心了。” 林馥馥这才想起昨天逛街的时候朱嘉上给她打了个电话,但是她没有听到,本来是打算回过去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给忘了。 “那边莫叔叔也在,坤哥也在,我也在,都会处理妥当的。”朱嘉上语重心长地说,“小林妹妹,这几天莫爷就麻烦你照顾了。” 林馥馥当然是义不容辞,这本来也是她的男朋友,是她心爱之人。 只是林馥馥口中这个“好”字还没说出口,站在楼梯口的莫炀便道:“我不用照顾,老猪,我妈的后事我去处理。” 第61章 (*^▽^*) 今天的天气依旧不错, 阳光斜斜地撒进屋内, 一片金光。 林馥馥就看着莫炀一步一步从楼梯上下来。 他穿一身白, 白色长袖t恤以及白色的棉质运动裤, 就连脚上的拖鞋也是白色的。林馥馥一直觉得他穿白色整个人会更加柔和一些, 因为他整个人的眉眼太过锐利。可眼下他一身的白, 却让人觉得失去了往日的生气。 莫炀的步伐很轻,脸上的表情很淡。淡淡的,看到林馥馥的时候轻轻扯了一下唇角, 企图给她一个微笑。只是这个表情太勉强,以至于林馥馥的心里更加绞痛。 朱嘉上知道拦不住莫炀, 也没有多说什么劝阻的话,只说:“叔叔也回来了,他很伤心。” 莫炀脸上的表情冷得毫无温度, 他似乎并不关心这些,吩咐朱嘉上:“现在就走吧。” 他说罢转头看着林馥馥,企料还不等他开口, 林馥馥便道:“我能跟你一起去吗?” 她说着伸手拉住了他的手。 平日里总是给她温暖的人,这个时候的双手却是冰冷冰冷的。 莫炀淡淡点头,勉强勾起一丝笑容。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去州南市。 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是这种方式。 烽市到州南市的车程大概是三个多小时,从早上七点多出发,将近中午十一点才到。 大概是习惯了在车上睡觉,莫炀这一路到底也睡了一个多小时,勉强算是补充了一些睡眠。 林馥馥这一路倒是都没有睡觉。 莫炀靠在她的怀里,她小心翼翼地抱着, 深怕他睡得不舒服了,总是轻轻地拍拍他,像哄孩子似的。 从烽市上了高速之后,在高速上开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这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林馥馥想了很多很多,是关于莫炀的妈妈于芳芳。 莫炀高中毕业之后他们一家就搬回了州南市,于是林馥馥便鲜少见到于阿姨。 可以前即便是邻居,林馥馥也不敢多和莫炀妈妈对视。 莫炀的眼睛生得和他妈妈很像,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所以每次看到于阿姨的那双眼睛,总让林馥馥忍不住心虚。 但其实于阿姨每次看到林馥馥的时候都挺热情,难得的热情。 后来有一次两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林馥馥听于阿姨提过很喜欢她,但那时候谁会相信这种话,不过以为是客套罢了。 可上次莫炀说,说他妈妈其实一直想要一个女儿的。 林馥馥知道,她妈一直都不算特别喜欢于阿姨,说于阿姨身上有一股傲气,好像特别看不起没文化的人。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于芳芳的心底里是喜欢用功读书的人,在她看来,怎样的学习状态就体现了一个人的为人处世,如果连学习这种事情都做不好,还有什么事情是能坚持下来的。 对此薛白梅一直不认同,她认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读书的。更何况薛白梅那个年代那个情况,家里能供得起读书的又有多少? 虽然两个人观点各自不同,但平日里的相处还是礼尚往来,从来不伤了和气。 打心底里,林馥馥其实又觉得于阿姨是个很厉害的人。因为据林馥馥所知,莫叔叔除了上班赚钱以外,家里的事情是一概不管,人称甩手掌柜。这么多年,莫炀能被培养成如此优秀的一个人,都是于阿姨的功劳。 车上静谧,平日里爱活络气氛的朱嘉上也沉默了。 昨天朱嘉上到州南市的时候莫炀其实早就在了。 推开卧室门,流了一地的血,血都干了。 那个画面,饶是朱嘉上一个大男人,心里都不忍。 莫炀就静静的坐在他妈妈的面前,他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静静看着。 于芳芳走的时候面容很安详,她躺在床上,手腕上流血的地方已经被莫炀用毛巾擦干净。 手腕上的伤口令人触目惊心,又深又可怖,是一种一心求死的样子。朱嘉上无法想象,阿姨那么温婉的一个人,是怎么做到用力往自己的手挽手划下那么一刀又一刀。 朱嘉上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他以为阿姨不过是睡着了。而莫炀还一脸云淡风轻地对他说:“来了啊,坤哥也来了是吗?” 电话是莫炀打给陈坤山的。 这么多年,莫炀第一个想到的竟然也只有陈坤山,但莫炀却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打的这通电话。 “是的。”朱嘉上老老实实回答。 是陈坤山吩咐朱嘉上赶来的,不久后陈坤山自己也赶来了。 比起朱嘉上,陈坤山显得更为紧张,电话里他的声音都有些抖,他对朱嘉上说:“我马上来我马上来,你快去给我看着莫炀!” 消息第一时间被陈款式封锁,不得透露半分。不仅如此,陈坤山也把莫炀的私人心理医生带了过来。 在娱乐圈的压力有多大陈坤山比谁都清楚,所以从莫炀出道不久之后,他就给莫炀找了一个心理医生。 庆幸的是莫炀这些年的情况一直都挺良好,除了轻微的抑郁情况。 十年前,抑郁症一词根本不像现在那么广泛被人所熟识,就连陈坤山也不是很懂。私人心理医生给陈坤山的建议是让莫炀用自助疗法,让莫炀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包括创作上的不干涉,让他见任何自己想见的人。 陈坤山疑虑过心理医生的话,但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毫无条件接受心理医生的一切指导。 而在心理医生的了解中,莫炀的妈妈也患有抑郁症。 于芳芳和莫炀不同,她的抑郁症已经到了中度甚至重度的抑郁情况表现。 但这件事情陈坤山从未对莫炀提及,乃至现在,莫炀不知自己曾经有过轻微的抑郁,更不知其母亲的抑郁情况。 于芳芳的死是莫炀第一个发现的。 莫炀是怎么知道的呢? 他说自己做了一个梦。 那天晚上他梦到了自己的母亲,梦到她哭着让他好好照顾自己。第二天一早莫炀打了个电话给他妈,显示的是无人接听。紧接着莫炀又破天荒打了一个电话给莫易云,莫易云说他已经有几天没回州南市了。 在莫炀的逼问下,莫易云才开口说出实情,原来他临走前和于芳芳大吵了一架,也毫无保留地交代了自己在外有私生子的事情。 而关于莫易云有私生子的事情,莫炀早在五年前便已经知道。 那个和莫炀长相酷似的私生子,今年也二十六岁。 饶是莫炀,在知道这一切的时候都无法接受,更何况生性要强的母亲。 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莫炀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母子连心。可如果真的算是母子连心,为什么等到人走了之后他才有所感觉。 这一切跟梦似的。 = = = 越往州南方向开,天气愈发阴沉。没有雨,只是阴。 车子驶过州南界的时候莫炀就醒了,他坐起身看了眼窗外,大抵就知道还有多久就会到了。 继而他又重新靠在林馥馥的怀里,问她:“第一次来州南?” 林馥馥柔柔地点点头。 莫炀转过身来,把脑袋埋在林馥馥的怀里蹭了蹭,他闷闷地说:“那第一次的印象分可真不好。” 州南市靠海,莫炀的家就在海边。但州南市的海滩并不算漂亮,靠近海边,见到最多的是滩涂。 滩涂是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并不像沙滩那么优美,时常给人一种沉闷的肮脏感。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来州南市,亦如滩涂给她的感觉,沉闷。 可这是莫炀出生的地方,他在十三岁之前一直生活在这里。 于是林馥馥试着多去喜欢这里,多发现发现这里的美好之处。很快她发现,这里的天空很蓝,空气很清新。 到的时候莫家门口已经摆上了花圈,昨天就有人送过来了一些。 莫家在州南市的房子也是自建房,但其实比烽市的房子要更老旧一些。也是这两年的时候经过一轮翻新,里面的装修焕然一新。 在丧葬习俗上,州南市和烽市差不多,都是需要选择一个适合下葬的日子先火化然后再下葬。在此期间,一些信奉之人会请一些道士先生念经做法。 林馥馥记忆里还是小时候参加的葬礼,印象最深的则是她曾祖母的葬礼。曾祖母高寿,享年96岁,走的时候十分安详。林爸爸说曾祖母是睡着的时候走的,无病无痛。 进入莫家正门,里面早已经摆起了灵堂。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没有戴口罩也没有戴墨镜,大大方方的样子。 林馥馥看了眼正中间于芳芳的黑白照片,下意识颔了颔首。转眼,林馥馥便看到了莫炀的爸爸。 “莫叔叔。”林馥馥礼貌地打了一声招呼。 莫易云朝林馥馥点了点头。 从新闻媒体上,莫易云早早便得知儿子和林馥馥确认了关系,但却从未跟他提及。 年过五旬的莫易云保养地十分年轻,是那种让人看不出年龄的样子。 林馥馥不免将莫叔叔与自己的爸爸林建安作比较,她爸爸这辈子勤苦劳作,脸上早已经爬上了皱纹,黑发间也不知何时染上了白。可莫叔叔不同,他梳着精致的三七分,如同海报上的靓丽型男。 莫易云也尝试着跟莫炀打招呼,只是莫炀从头至尾未曾拿正眼看过他一眼。 陈坤山闻讯而来,一脸询问地目光看着朱嘉上。 朱嘉上一脸为难,陈坤山轻叹了一口气。 当了莫炀十年的经纪人,这个时候的陈坤山却比莫易云更加心疼莫炀。 第62章 (*^▽^*) 入夜后的州南市比烽市要更加冷一些, 近几日虽然都是艳阳天, 但到深夜, 温度常常只有零下三四度。 莫炀要守夜。 接连几个晚上莫炀都要守在于芳芳的灵柩前, 一夜不可睡眠。 这一个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林馥馥给家里打了电话, 把于芳芳去世的消息跟妈妈说了。 那头的薛白梅十分震惊, 问:“你现在在州南市?” “嗯,我早上随莫炀来的。”林馥馥没有隐瞒。 薛白梅叹了口气,“哎, 好吧。你在那边懂事点,该帮忙的要帮忙, 别给人家添乱知道吗?” “嗯,我知道。”但事实上,林馥馥也不知道自己能帮上什么忙。从中午过来到现在, 她一直跟在莫炀的身边,莫炀走到哪里都会牵着她的手,他也不让她干任何事情。只是到了晚上的时候, 莫炀带着她到了他的房间,他让她洗漱休息。 林馥馥并没有说于芳芳是自杀的,但那头的薛白梅似乎也猜到了一二,说:“你于阿姨这辈子活得很压抑,走了或许更轻松一些吧。我和你爸过两天也来送一送。” 做了多年的邻居,最后一程是要送的。 林馥馥和妈妈又说了几句,然后给自己的主管打了个电话请假。 这些日子她无论如何是要陪在莫炀身边的。 请假很顺利,主管并没有多问什么。 一通忙活完, 楼下响起道士先生做法的声音。 林馥馥依稀记得,当年在曾祖母的灵堂前,亦是这般的声音。有拉二胡的,有吹唢呐的,还有弹琵琶的。那个时候她什么都不懂,但是对这些乐器十分好奇。 没多久,楼下的二胡声变了。 林馥馥循声下楼,就见莫炀手中拿着一把二胡。 他穿得依旧单薄,微微低垂着头,一手拿弓,一手按着琴弦。 这是一首什么曲子林馥馥不懂,但在场的所有人都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听着。 曲调很是欢快,似乎难度也很高,一下子将人带离守灵的严肃气氛。 这二胡是一名先生的,眼下二胡由莫炀在拉,先生则站在一旁用一种欣赏的目光看着莫炀,眼底似乎是赞叹。 林馥馥依稀记得,二胡是莫炀前一段时间才刚学的,他学生时代并没有学过这个乐器。今天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本是和先生在一起抽烟的,无意间知道先生也做了十年的法事。年龄一说,竟和莫炀同龄,都是二十六岁。 先生说:“小时候家里困苦,被母亲逼着学拉琴,这样跟着做一场法事酬劳也不少。” 莫炀手里夹着烟,抽得意兴阑珊。夜晚的风肆意,将他手上的烟头吹得星火发红。莫炀猛地吸了口烟,吐出一口被风吹散。 他是让林馥馥上了楼才来抽那么一口的,自从在她面前保证不抽烟,他就一直没有再抽过。就想着,今晚破一次戒。 年少时抽烟其实颇有点逆反的心里。 现在呢? 莫炀也不知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他特地站在迎风口,让寒风拍在自己的身上、脸上。 那时候心里不敢忤逆母亲的严肃教导,所以背地里学会了抽烟这个东西,算是一种变相的反抗。但莫炀一直也没有让母亲知道自己会抽烟一事,前些日子说起,莫炀才知道林馥馥一直知道他会抽烟。 她说她好像懂他为什么要抽烟,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为了耍酷抽烟,但其实一直都不酷,她说:“莫炀,你以后心里有什么心事就告诉我吧,别抽烟好不好呀?我不喜欢你抽烟。” 她总是用软软甜甜的声音哄他,哄得他晕头转向,哄得他愿意为她上刀山下火海。 这支烟其实才抽了一半,莫炀伸手摸了摸那把二胡,对先生说:“是把好琴。” 先生找到知音,笑着说:“这把琴跟了我十年,当年我妈砸锅卖铁花了大价钱给我买的营生,的确是挺不错的一把琴。” 说到琴,莫炀想起家里那台老式的钢琴,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架钢琴。 于芳芳当年买这架钢琴的时候特地带莫炀去看了价格,她说:“学好琴,以后你能把买琴的钱挣回来。说到挣钱其实最庸俗,但人又免不了庸俗。阿炀,我希望你的人生有所成就,不要走我老路。” 这句话不知为何莫炀一直记得。 他记得这句话的原因不是因为想要感谢母亲这句话,而是想着有一天反驳她:“我不想有任何成就,只想过得简简单单。” 但这句话莫炀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说出口。 现在,也没有机会说出口。 莫炀眯着眼抽了一口烟,接过先生手上的这把琴,继而把手上尚为燃尽的烟放在一旁,他道:“我来献丑一曲。” 等这一曲拉完,他放在一旁的烟早已经燃尽。 林馥馥就站在不远。 莫炀把二胡交还给先生后朝林馥馥走来,轻声问她:“怎么了?” 林馥馥说:“我听到琴声就下来看看,没想到是你在拉二胡。” “闲得慌。”莫炀淡笑说。 人虽然看似在笑,但好像并没有什么笑意,林馥馥感受到的只是孤寂的容颜。 不远处摆着几张牌桌,莫易云正招呼着一些亲朋在打牌,谈笑风生。 守夜的晚上不可能一直干坐着,打牌到通宵是常事,莫易云认识的朋友多,最会招呼这种事情。 时间尚早,莫炀重新牵着林馥馥的手,他说:“我带你去酒店休息吧。” 他不该丢下她一个人在这屋子里的。 这里,多少有些让人忌讳。 但其实林馥馥的心里一点都不害怕,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她摇摇头,“不要,我要在这里陪你。” “我晚上要在楼下守着。”他的意思是不能陪她在楼上睡觉了。 林馥馥点点头,“我知道,我也在楼下陪你。” “傻瓜。” 林馥馥拉着莫炀的手,他的手真的太冰冷了。 她忍不住板着脸对他说:“你多穿点衣服好不好?小心感冒了呀。” 林馥馥早上来的时候特地给莫炀带了一件羽绒服,有大大的毛领,看起来特别能够保暖,但是他却不穿。 莫炀点点头,“等会儿就穿。” = = = 屋内总是要暖和许多的。 这是莫炀的卧室,但是莫炀很少在这里住。这里也早装修一新,根本看不出他幼时生活过的痕迹。但是书桌前摆放着一张照片,是莫炀和他妈妈的合照,看样子,那时候的莫炀不过也才五六岁的样子。 从莫炀和他妈的相处看来,其实一直没有太多的亲昵。儿时的莫炀总是会很依赖母亲,那时候两三岁,无论母亲怎么打他骂他,他总是会伸手扑进母亲的怀里。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母子的本能被渐渐弱化。 林馥馥洗漱完毕浑身暖呼呼的,她把莫炀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的怀里,说是让他取暖。 莫炀的手很大,好像一掐就能将她的腰给掐断了似的。 “晚上吃饱了吗?” 林馥馥点点头。 今晚莫家摆了七大桌,算起来,吃饭的人就有七十余人,很是热闹。 不知为何,丧葬时总是无比热闹的。平日里无人问津的于芳芳,也不知道哪里多出来那么多的亲朋好友,这似乎成了中国丧葬习俗的一种通病。 莫炀也洗漱了一番,整个人从浴室出来之后精神看起来也好了许多。 林馥馥把带来的保暖内衣都让他穿上,又让他穿上厚厚的毛衣,外面再套一件羽绒服。这样,她就放心满意了。 莫炀低头看着自己这一身行头,忍不住把林馥馥拥入怀中抱了抱。 他是有些庆幸的,庆幸带她来了。 两人重新下了楼。 莫炀给林馥馥搬了一张躺椅,两人就坐在烤炉前。 有了烤炉,暖意倍增。 期间有人前来打招呼,但林馥馥都不认识,只能拿出手机来翻了翻朋友圈,第一条翻到的就是武冬旭的:【人有旦夕祸福。】 这个武冬旭就是林馥馥之前的相亲对象,那么些日子过去了,两人一直未曾联系,久到林馥馥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才想起这人是谁。 此时此景,武冬旭这句话倒是十分应景。 然而下一秒,林馥馥想到什么。她下意识看了不远处正在牌桌上的莫叔叔,然后收了手机,静静地和莫炀一起烤火。 时间滴滴答答,也不知不觉快要转到十二点。 林馥馥都快要睡着了,朦朦胧胧间听到莫炀在她耳边轻轻地道了声:“生日快乐。” 十二月三十一日,现在已经是新的一天,亦是林馥馥的生日。 莫炀不说,林馥馥都已经忘了这件事情。她的瞌睡虫跑了大半,心里高兴他是记得的,也高兴他是第一个给她送上祝福的。 她说:“你也要快乐啊。” 第63章 (*^▽^*) 林馥馥的生日在阳历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当年她出生的第二天便是新的一年。为此薛白梅总是说林馥馥不争气, 再撑一口气, 她就能在一号出生, 新年新气象。 但是烽市人大多不过阳历的生日, 而是习惯过农历的生日, 当年林馥馥出生时农历的生日是腊月初八,腊八节。不过多少算来,她都是在年末的时候出生的, 月份偏小,哪哪儿都不占便宜。 可即便是没有过阳历生日的习俗, 莫炀还是想着给林馥馥过一个生日的。早些日子他便筹划着,把这些年没给她过的生日都给补回来。然而,他现在似乎真的有心无力。 秒针划过零点, 莫炀便对林馥馥道了一句祝福,很轻很轻,原以为她不会听到。 林馥馥却仰起头, 眼底有星光,看着莫炀微笑着说:“你也要快乐啊。” 在这孤寂落寞的守夜晚上,莫炀始终还是忍不住,伸手将林馥馥揽进了怀里,“真抱歉,没能给你一个别致的生日礼物。” 林馥馥在莫炀的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袋鼠一样的抱着他。 她有点困了,但这个时候想跟他说说话, “莫炀,你就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了。” 她收了他太多的东西,最好的就是他。 莫炀轻轻笑了,将自己身上的大外套敞开裹住她,也方便林馥馥贴在他的怀里。 今天过完,明天就是元旦了,新年的新一天。 原本到处已经是张灯结彩,布置地喜气洋洋红红火火,但是莫家全是黑白。 莫炀其实想着元旦过完之后就带着林馥馥来见母亲,即便早就已经见过的,但这次他要将她以未婚妻的身份介绍给母亲。 却不想,会是以这种方式相见。 莫炀将脑袋埋在林馥馥的颈上,他身上带着一股香香甜甜的味道,总是让他忍不住想要亲近,他轻声哄她:“困了就在我怀里睡会。” 他知道她肯定是不会上楼去单独睡觉的,而且他也不放心她一个人在楼上。 莫炀始终记得那次在鬼屋里,她哭得惨绝人寰。其实那一次他很想很想上去抱着她,给她安慰,让她不要害怕。可他却不敢,他以为她不喜欢他。 她还嘴硬说自己不怕,他想她肯定是怕的。 林馥馥小小的双手圈着莫炀的腰,人清醒了许多便不那么犯困了,她仰头亲了亲他的喉结,说:“我不困,我不睡觉,我要和你一起守夜。” 又嘴硬了。 莫炀拿她没有办法,明明刚才人都打起瞌睡闭上眼了。 他不该吵醒她的。 不睡觉也好,和他说说话吧。 莫炀又将自己将衣服往林馥馥身上裹了裹,“冷吗?” “不冷,电暖炉烤着很暖和。”她说。 莫炀低头看她,看她那张小脸都被烤地通红通红,分外惹人怜爱。 夜已深,他们两人坐在这里,无人打扰。但不远处,那几张牌桌上还热热闹闹的。麻将声和扑克声,还有人赢钱时的喝彩,和这边落寞的景象形成鲜明的对比。 林馥馥从莫炀的怀里望出去,正好见到满面春风的莫叔叔。 对一个人能有多讨厌呢? 自从林馥馥知道莫叔叔因为2亿的赌债让莫炀进入演艺圈之后,她对这个昔日的长辈就没有了好感。而今于阿姨又因为其在外有私生子而想不开自杀,林馥馥更觉得眼前那个人是个败类。亏她小时候还一直对莫叔叔抱着一种敬仰的态度,现在完全消失殆尽,只觉得,好恶心。 怎么有人自己的老婆去世还能这样谈笑风生呢? 若不是林馥馥亲眼所见,大概怎么都不会相信。 罢了,懒得看他。 可当林馥馥再偏过脑袋,就看到不远处于阿姨的遗像,不免肃然起敬。 死者为大,林馥馥觉得他们现在当着长辈的面这样搂搂抱抱似乎不成体统,于是挣扎着想从莫炀身上下来,打算重新坐回到一旁的躺椅上。 但莫炀不让,他紧了紧抱着林馥馥的双手,说:“别动,抱着暖和。” 让他抱一会儿。 林馥馥便不再乱动,忍不住还是说:“注意影响。” 她小声在莫炀耳边说,说悄悄话似的:“阿姨看着呢。” 害羞得不行。 其实,好像根本不觉得阿姨已经走了,只是觉得她就在一旁,依旧还是那副高傲孤寂的样子,沉默寡言。 “就让她看着吧。”莫炀双手又拢紧了一些,对林馥馥说:“你说她是不是很傻?自己这一走,以为一了百了了。她总是这样的,把自己当做一只鸵鸟,以为头一低下便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不会发生。” 林馥馥不敢造次,好像真的怕于阿姨会听到似的,小声对莫炀说:“别说啦。” 还害怕这母子二人会吵架。 林馥馥到底是见惯了哥哥林疆疆和妈妈薛白梅争执,两人一言不合就你一言我一句,争论不休。很多时候往往争论不出个什么结果,但林疆疆总是喜欢犟嘴,薛白梅也不会忍让分毫。 长辈和小辈的一些价值观多少不同,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却从不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 林馥馥从来没有见过莫炀和他妈妈吵架,但有时候总觉得,莫炀和哥哥林疆疆一样,也是有一肚子不同的价值观。 可莫炀知道的,他的母亲这辈子已经不容易,他不该再去添堵。所以他所有的逆反的心理都只是藏在心里,包括深夜抽烟。他学会了抽烟,但从来不会在母亲面前抽。即便内心反抗,但都不想让她生气和不开心。 莫炀说:“我妈真是一个挺自私的人,她这辈子没有完成的心愿全部让我来完成。学习钢琴是她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没学成的,所以她总逼着我去学,从来不问我愿不愿意。” 林馥馥不免问莫炀:“你很讨厌钢琴吗?” “很讨厌,很讨厌很讨厌。”莫炀说着又反悔了,他说:“小时候很讨厌。” 林馥馥始终记得那年学校元旦文艺汇演,莫炀如王子一般坐在舞台中间弹钢琴。她喜欢看他弹钢琴的样子,高贵优雅,结合他身上男性的荷尔蒙,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 但林馥馥却从来不知道,原来莫炀讨厌钢琴。 他讨厌钢琴,却能将钢琴弹得那么好。 “那现在喜欢吗?”林馥馥问。 “我也不知道。”莫炀低低地说,“从十岁开始,钢琴陪伴了我整整十六年。” 小时候练琴,一天至少练习三个小时,每次认真立指触键第二天双手便会疼痛。然而他必须忍着痛继续练习。日积月累,疼痛不再,其实是人的感觉系统调节和麻木的结果。 曾几何时,莫炀也忘了自己是否讨厌钢琴。他所有的创作曲目都离不开钢琴,也因为钢琴,他成为当之无愧的创作小天王。钢琴带给莫炀的,有很多名誉上的成就,包括不菲的收入。然而喜欢与否就好比是麻木的感官,也无从判断。 这样的莫炀让林馥馥的内心绞痛,她着实不忍看到他这副样子。 他的躯壳似乎与灵魂已经分离,陷入了一种盲目和茫然之中。林馥馥想拉他一把,但无从下手。 说着说着,莫炀的声音便开始微微颤抖,他轻声地对林馥馥说:“是我害死我妈的,是我。” “莫炀。”林馥馥伸手轻轻拍着莫炀的背,“不是你,你别这样说。” 莫炀摇头,“莫易云出轨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他瞒得深,二十多年。你知道吗?那个私生子竟然和我同岁。” “和我同岁,不对,就比我小几个月而已。这什么概念啊?我每次想到这个都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当年为什么非要让我去烽市读书不可?是莫易云提议的啊。他的情人和私生子就在烽市呢。可我妈呢,还真以为烽市的中学镶了金,她把自己的嫁妆首饰全部卖了,凑钱买了烽市的那套学区房。” “四百多公里,从州南市到烽市。” “知道么?我们住的学区房离莫易云老情人家就十分钟的步程,只有十分钟。稍微跑个步,两分钟就到了。” “讽刺吗?原来当年莫易云所谓的放弃州南市五百强企业高管的位置不做,不远来到烽市,是为了和老情人团聚啊。你说,他算不算是个重情的人?” 莫炀说得云淡风轻,好像事不关己。林馥馥不再阻拦他,让他把自己肚子里的话全部都说出来。 可林馥馥却忍不住红了眼眶。 饶是她,听到这一切都宛如五雷轰顶。 林馥馥突然想起那个秋天,她第一眼看到莫炀的时候是何等的脸红心跳,却不知道那时候的莫易云居然会有这么多的打算。 一切的巧合和缘分,原来都是冥冥中有人在安排。 林馥馥不知道自己是否该庆幸,若莫易云不会出轨,她这辈子是否会与莫炀相知相恋。可她又很难过,希望听到的这一切不过是狗血的八点档连续剧。 莫炀拉着林馥馥的手,与她十指紧扣,他说:“我警告过莫易云的,他最好能瞒一辈子。其实我早就知道了的,五年前就知道了。我不敢跟我妈说,我怕她想不开。可我现在又在想,若是当初我早点告诉她了,这一切是否会有所改变?” “莫炀,这不是你的错,你别把这一切往自己身上揽好不好?” 莫炀摇摇头,“不,你不知道。我是一个偶像,我的身上绝不允许有任何污点。包括我的父母,他们也不被允许。是我在麻痹我自己,营造出一个美好家庭的感觉。这样大众才会更加接受我,视我神圣不可轻。” “不是这样的。”林馥馥认识的莫炀不是这样的。 她抬起头,伸手捧住莫炀的脸,认认真真对他说:“我的莫炀是一个连经纪公司安排的恋情都不愿意接受的人,他从不在意自己身上是否有污点。从不。” 林馥馥拍了怕莫炀的脸,“莫炀,我知道,是因为你怕,你怕阿姨要强的性格知道这一切会接受不了。亦如你预料的这般。但是你要知道,你没有错,错的是你爸,不是你。” 陷入深深抑郁的莫炀,像是被林馥馥这两巴掌彻底拍清醒。 他看着她,目光璀璨宛若星河。 林馥馥笑着低头吻了吻莫炀的唇,“我眼中的莫炀,是一个无比纯粹的男孩。只是你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东西,妈妈的理想,父亲的赌债,粉丝的期待。可是你就是你,你没有做错任何。” “莫炀,你要快乐一点。” 第64章 (*^▽^*) 葬礼那天是1月2日。 即便是保密工作做得再好, 但莫炀母亲自杀的消息还是悄然上了热搜。 粉丝自然是无比心疼, 纷纷奔走相告这个时候不要把这件事情弄大。死者为大, 无论是什么原因, 都不是攻击莫炀的理由。 可葬礼的当天, 莫炀母亲葬礼的消息却上了热搜第一。即便粉丝心疼, 但仍然有很多人表示不解。好端端的,小天王莫炀的母亲为什么要自杀? 林馥馥看到网络上的许多猜测,但没有一个人猜到是因为莫炀的父亲, 更多的却是指责莫炀这个做儿子的不孝顺。 莫炀没有发声,事实上, 他一直不是一个喜欢发微博的人。但他连着最近的两条都和林馥馥有关,一条是中秋节那天转发《甜心时刻》节目组的消息,一条则是就网上关于林馥馥的黑料做的回复。自那以后, 莫炀的私人微博再无任何动态。算算时间,也快有一个多月了。 与大多数艺人将微博交由经纪公司打理不同,陈坤山没有强制要求莫炀把微博上交。但是莫炀的大部分行程和消息都是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官方微博就代表了莫炀的发声。 陈坤山看到热搜的第一时间就联系了相关工作人员,他这几日寸步不离跟在莫炀身边,就怕莫炀的心理状况不好。不仅如此,陈坤山还将莫炀的私人心理医生也带了过来。但私人医生告诉陈坤山,莫炀的情况比他想象中的要好很多。 莫炀的私人心理医生名叫姜宇,这些年,除了陈坤山, 姜宇也算最了解莫炀的一个人。 姜宇今年三十有六,他第一次给莫炀问诊的时候也才二十七岁,这转眼,时光荏苒,他的眼镜片也越来越厚。 说起来,姜宇也有种看着莫炀长大的感觉。 姜宇摘下自己的眼镜拧了拧眉心,又重新将眼镜戴起来看着不远处的莫炀和一个女孩子,问陈坤山:“我挺喜欢这个秋的。” 陈坤山怔了一下反应过来姜宇的意思,说:“恋恋秋吗?” “嗯。” 姜宇说:“我相信莫炀目前良好的情况和这个秋有关,对了,听说上次为了这事你和莫炀大吵了一架?” “吵什么?哪里有吵,人根本不搭理我。”陈坤山说着还有点小别扭,“这个臭小子,都不把我放在眼里。” 好歹他和经纪公司给安排的恋情,人一点也不领情,真是气死他了。 姜宇笑,伸手拍了拍陈坤山的肩,“你可知足吧,这些年莫炀对他老子都没有对你那么依赖。” “那能比?”陈坤山说着一脸的骄傲,“我带了莫炀整整十年,事无巨细照顾地妥帖。他老子呢?一大堆麻烦还要让莫炀擦屁股。” 根本没有可比性好伐。 “瞧把你给美的。” 陈坤山小腹一挺,难得今天没有穿得像个暴发户,倒也有几分长辈的稳重模样。他扫了眼不远处的莫易云,无奈地摇摇头,“莫易云可真是个畜生。” “你可小声一点。莫炀在前面呢。” “在又怎么了。”陈坤山却还是把声音给低下去,“莫炀早没把莫易云当人看了,同理,在我这里也是一样。” 自从五年前,那次莫炀知道莫易云在外面有个私生子之后,父子两之间的感情也彻底断了。陈坤山是比谁都清楚的,这些年莫炀从未喊过莫易云一声父亲,给个好脸还会连名带姓喊一声莫易云。 不知是否因为莫炀的原因,陈坤山也异常不喜欢莫易云。 这次葬礼莫炀和莫易云没有说过一句话,连对视都不曾给莫易云一眼。陈坤山明白,这是因为葬礼的主角是于芳芳,所以莫炀不会乱了分寸。 葬礼后,莫炀这辈子恐怕连看都不会看莫易云一眼。陈坤山原以为莫炀会和莫易云剑拔弩张,再不济也会大吵一架,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于是陈坤山知道,这父子二人,恐怕连最后的情义也没了。 = = = 葬礼结束的当天莫炀便回烽市了,州南市这个地方,似乎再也没有任何一点值得他留恋的地方。 陈坤山千叮咛万嘱咐朱嘉上要照顾好莫炀,本是打算也跟过去烽市,但手头上有两个新人要带实在是走不开。姜宇闻言说,去了也是碍眼,陈坤山索性就不去碍眼了。 临别时,姜宇摘下那副厚厚的眼镜,对陈坤山说:“别担心了,有秋陪在莫炀的身边就不会有事。” 陈坤山闻言连最后一点的心思都没了,吃着醋说:“秋什么秋,胳膊肘往外拐。” 于是莫炀前脚走,陈坤山后脚赚个屁股飞回了北京。登机前,忍不住还是给朱嘉上发了条消息:【这些天好好照顾莫炀,有什么情况随时跟我说。】 朱嘉上耳提面命,自然是不敢半分懈怠的。 但转头一看莫爷靠在小林妹妹的肩上一脸云淡风轻,又觉得坤哥有些小题大做了。 莫炀的心里其实并不算晴朗,但依稀觉得,或许母亲的离开对她自己来说也算是真正的解脱。她这一生好强却不得志,一心为了这个家,却到了中年的时候发现丈夫早早出轨。 这次葬礼林馥馥的爸爸妈妈都赶来了,薛白梅还哭得一塌糊涂。 那么些年的邻居了,薛白梅还真的不敢相信于芳芳就这样走了。上一次见面她们还拉了会儿家常,可这一次却只能对着遗像。能让薛白梅这个感性的人不伤心么? 当天下午,薛白梅和林建安是坐着莫炀的保姆车一起回的烽市。 路上,薛白梅不免安慰莫炀:“小炀,横竖以后你都要叫我一声妈,从今天起,我就把你当我亲儿子,你也别跟阿姨见外。” 莫炀还未回声,林馥馥说了她妈一句:“妈,你现在别讲这些呀。” 一旁的林建安也难得看了薛白梅一眼。 薛白梅随即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忙闭了嘴。 莫炀倒是没有觉得什么,他打着圆场,道:“谢谢阿姨。” 到了烽市之后一行人在林家吃了晚饭,薛白梅下厨煮的面条,又筋道又可口。莫炀这些日子食欲不振,难得给面子的吃了一大碗。 饭后薛白梅推着林馥馥,竟让她跟着去陪莫炀,薛白梅说:“莫炀这番心里肯定也很难受,你就多陪陪他吧。不要以为你妈妈我什么都不懂,我知道莫炀的压力很大的,网络上风风雨雨的,他肯定承受不了。” 林馥馥头一次觉得老妈竟然是那么可爱,点点头,收拾了一些衣物跟着去了水湘谢。 到水湘谢的时候天早已经黑了,一下车莫炀就把要朱嘉上给打发走。 朱嘉上也是一脸的委屈,说:“可是坤哥让我好好照顾您啊。” “回去,不用你照顾。”莫炀说着牵着林馥馥进了家,头也不回。 倒是林馥馥转过头给朱嘉上做了个手势:一切有我。 朱嘉上这才放心,慢腾腾开着车走了。 几乎是一进屋,莫炀就把林馥馥按在门上吻。 林馥馥招架不及,双手紧紧地攥着莫炀的衣摆。 他一边吻着,一边扯着她的衣物,“我要你,现在就要你。” 林馥馥没有阻止,双手勾住莫炀,轻声哄他:“嗯……好……你慢一点……” “慢不下来。” 他很疯狂,按着她就在门边,没有任何前戏。 但身体彼此契合,一个吻也点燃了林馥馥所有的感官。 有些许的疼,她忍着,死死地咬住莫炀的肩膀,求他:“莫炀,你慢一点呀……” “叫我老公。” “老公,慢一点……” 这一夜是何等的疯狂林馥馥也不知道,但她知道的是,莫炀似乎是将这些日子压抑的情感统统释放。她现在是他最依赖的人,全身全心。他只想和她紧密相连在一起,恨不得将自己整个人埋入她的骨血,永远都不要分开。 …… 夜深的时候,林馥馥早已经累到沉眠。 莫炀抱着她一下一下地吻着。 谢谢你,谢谢你在我身边。 第65章 (*^▽^*) 莫炀的假期将会一直持续到一月中旬, 从一月中下旬以后, 他要开始忙着电影《战墨》的各种宣传路演。 莫炀自导自演的《战墨》定于大年初一上映, 如今他本人除了跟进后期的进度, 也在筹备新专辑的相关事宜。 可以想象, 从一月下旬以后, 莫炀又要开始为期不短的各种宣传和通告。 本以为这难得的一段休息时间莫炀能够尽情放松,不料却又碰上母亲自杀的沉重事情。 从州南市回来后,林馥馥又向公司请了整整一周的假期, 专门用来陪伴莫炀的。更难得是老妈也吩咐她好好陪伴莫炀,于是林馥馥更加肆无忌惮地和莫炀形影不离。 但其实, 莫炀的情况比林馥馥预料中的要好很多。 这几日闲来无事,莫炀在教林馥馥弹钢琴。他一直都想教她的,却一直没有时间。州南市回来的第二天早上, 两人吃完早餐之后晨光刚好照耀进来洒在钢琴上,于是莫炀问林馥馥想不想学钢琴。 林馥馥自然是说好的,一脸的跃跃欲试。 她偶尔会摸摸莫炀的这台钢琴, 心血来潮就随便乱弹,听说这台钢琴的价格比得上一辆车了。 漆黑的琴面在阳光下折射出光芒,林馥馥想起莫炀在演唱会上弹钢琴的时候,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打在钢琴上,他是唯一的焦点。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教她弹钢琴。 “会不会很难?一定要两只手一起弹吗?我肯定很笨的。”林馥馥一副虚心好学的模样,还不忘把笔记本和笔都拿过来了。 莫炀从书房里拿了一本琴谱。 两人一起坐在实木钢琴凳子上,莫炀教林馥馥认识五线谱以及各种音符。 林馥馥听得一知半解,什么1个升号升4(#f) g大调, 1个降号降7(bb) f大调。真正进入开始学习之后,她还真的觉得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莫炀见她这一脸迷茫的表情,忍不住伸手逗了逗她的下巴,“不懂没事,现在我来教你指法。” 林馥馥伸出自己的手。 她的手很小,手指又细又白,她不喜欢养长指甲,所以指甲修剪地圆润圆润的。从不涂指甲油,但指甲却是粉嫩粉嫩的。不光是她的手,她的脚也是,小小的脚,又白又嫩。 莫炀说:“很多人都认为手指短不适合弹钢琴,但其实这是一个重大的错误。手指短并不影响钢琴的练习,重要的是指法。” 他说着伸出自己的手。 他的手很大,骨节分明,手指又长又直。 “看我。”莫炀把自己的右手放在钢琴上,“手掌要拱起,五指分开,手指自然下垂。用你的指尖触琴键,而不是指腹。” 林馥馥看着莫炀的手势依样画葫芦。 莫炀点点头,伸手纠正了她的一些细节,“整个手要成半圆形,俗称拿鸡蛋的姿势。” 接下来是坐姿。 关于坐姿林馥馥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她的仪态一直都挺好,尤其主持《甜心时刻》后,老师专门对她的仪态做过一段时间速成培训。 就如林馥馥想象中的那样,其实钢琴并不好学。简单的一段指法练习,她却总是出错。莫炀总是安慰她:“已经很好了,我小时候就这么一页的指法练习,练了好几个月还会弹错。” 正说着,林馥馥又弹错了。 莫炀轻轻拍了一下林馥馥的腰,“放松,胸.部和腰部自然挺直。” 于是第一天的练习,林馥馥算是把自己的十个手指头都活动了一遍。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林馥馥发现自己的手指头竟然有点疼,很显然是昨日练习钢琴时造成的结果。 莫炀问林馥馥:“还想学吗?” 林馥馥点点头,她有些急于求成,说:“我能直接练习曲子吗?” “也不是不行。”莫炀把钢琴谱递给林馥馥,“你想学哪一首,我看看难不难。” 林馥馥接过琴谱翻了翻,问莫炀:“这上面所有的你都会吗?” 莫炀点头,“都会。” “好厉害啊。” “不厉害。”莫炀淡淡笑着,锋利的面容也显得柔和不少. 他说:“小时候这上面的曲谱,从简到难,都是我需要反反复复练习的。熟能生巧罢了。” 莫炀从来不认为自己在弹钢琴上面有什么天赋,他只不过比别人练习得更多,花费的时间更多而已。 林馥馥翻遍了琴谱,最后对莫炀说:“我想学那首,《恋恋你每分每秒》。” 莫炀点点头,“好。” 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的谱曲不算难,比较适合新手练习。 莫炀先是当着林馥馥的面将这首歌从头到尾弹奏了一遍,再接过林馥馥的笔记本将谱子写了下来。 一旁的林馥馥不免又是感叹:“谱子你都记得啊?好厉害。” 被人夸奖的感觉无疑是不错的,即便莫炀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夸奖。 莫炀说:“这谱子我倒背如流。” 毕竟是他作词作曲。 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莫炀自推出就登顶各大音乐排行榜榜首,现在更是“烂大街”。在这样一个双旦时节,这首轻快的情歌更是大受追捧。 莫炀写这首歌本来就是送给林馥馥的,若她要学这首歌,是更好不过的一件事情。 于是接连一段日子,林馥馥除了练琴还是练琴,发誓要将这首曲子给学会了。 除了学习钢琴以外,其余的时间两个人也都是黏在一起,几乎寸步不离。他们都珍惜现在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林馥馥是,莫炀更是。 都说女人在恋爱期间总是会追求一种叫安全感的东西,但男人也很追求这种东西。 安全感是什么?有些人说自己强大了、自信了,那便有了安全感。可谁又能说莫炀是不自信不强大的呢?但他确实又觉得自己既弱小又不自信。 一大早莫炀睁眼没有看到身边的林馥馥,下意识就是要找她。 待他寻着下楼,发现林馥馥正在厨房做早餐。 这接连的一段时间都是莫炀起床在做早餐,他是失眠了,晚上睡不着,早上醒得早,反正躺着也是躺着,所以就起床制作早点。 难得昨晚他睡得早,这一夜的睡眠质量也挺好。 林馥馥是悄悄起床的,但其实已经不早了,都已经八点半了。 房间里的窗帘厚实,阻挡了外头的阳光。 林馥馥算了算,莫炀从昨晚十二点睡到现在,估计也快醒了,所以才想着起床做点早餐。 她早就想做带你好吃的早餐了,接连几天都吃莫炀倒腾的黑暗料理,她实在不忍心拆穿他。 今天早上的天气不算很好,阴沉阴沉的。 莫炀下楼的时候看到厨房里开着灯,林馥馥正低头在倒腾。 “老婆。”莫炀轻喊了一声。 林馥馥抬起头,笑着对莫炀说:“你醒啦,昨晚睡得好吗?” 难得昨晚莫炀没有折腾她,她也睡得很早。说起来,从州南市回来之后,莫炀每天似乎都有花不完的精力,而那些精力都花在她的身上了。 她笑得竟然比艳阳还要灿烂。 莫炀忍不住还是走过去由后抱住林馥馥,像个粘人精似的又贴在她的身上,他说:“你扔下我一个人了。” “我给你做好吃的早点呀。”林馥馥说着转过身,将做鸡蛋煎饼剩余的培根递到莫炀唇边,“我做了鸡蛋煎饼,一定会喜欢吃的。” “我来做就可以了。” “你会吗?”林馥馥不免取笑他,她还是不忍心吐槽他早餐做得不好吃。 “你教我,我就会。” 林馥馥起了坏心思,“教你啊,可以的,不过学费怎么算?” 她想起他总是这样,每次都爱捉弄他。 谁知莫炀的回答是直接把她按在琉璃台上一通吻,吻得她都喘不上来气了,他才邪气笑着:“这个学费你还满意吗?” 林馥馥涨红着脸,伸手推他,“好啦好啦,满意。” 在耍赖这件事上,她是比不过他的。 但林馥馥由此又发现一件事情,莫炀好像又开始跟她耍赖了。 她习惯了坏坏模样的他,于是这段时间沉默寡言的他让她觉得十分不适。所有人都知道莫炀是因为母亲去世的事情心里不好受,林馥馥也清楚。 “莫炀,我们今天出去玩吧。” “好。”他没有拒绝。 “我们去游乐园吧,我们一次的都没有去过。” “好。”他答应地干脆。 “我们去坐过山车,去蹦极,再去坐旋转木马。” “好。”他都答应她。 “我还要去鬼屋。” 他笑了,再次将她拥入怀中,“这次害怕就抱紧我好不好。” “好呀。”她会抱得很紧很紧的。 第66章 (*^▽^*) 将近中午的时候天气愈发晴朗起来, 从早晨的阴沉变成艳阳高照。 今天烽市的气温居然直逼22摄氏度, 明明几天前还只有2摄氏度左右的气温, 这反差巨大, 竟让人都有种在过初夏的感觉。 烽市诡异的天气, 经常是一个星期之内就能让人感觉到春夏秋冬。 林馥馥和莫炀都穿得单薄, 两人站在阳光底下,竟然还觉得有些燥热。 莫炀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因为要出门活动, 所以他穿得十分休闲。他人仪态好,个子高, 即便是口罩和棒球帽遮得严严实实,还是会让人想要窥探一番。 不过庆幸的是,今天是元旦节后的工作日, 欢乐谷的人并不算十分多。 林馥馥今天穿得青春洋溢,乍眼一看还以为是个高中生。她本来就长得可爱,小脸圆圆的, 眼睛大大的,俗称的娃娃脸。 烽市的欢乐谷还挺有名气,林馥馥高中时期来一次,不想这一转眼也快十年了。但这十年,林馥馥的长相好像一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尤其今天这番穿着打扮,竟然让莫炀有种时光倒流,回到了青春年代。 他们驱车到的这里, 因为阳光耀眼,莫炀把自己的墨镜给林馥馥戴了上。他懒得戴口罩,嫌热,就戴了一个棒球棒。 林馥馥早早在网上买了票,下车之后她就直接到自助取票机上取票。 莫炀哪里买过这种东西,好奇地看着,感慨:“现在科技真发达。” 这些年他的衣食住行都是经纪人陈坤山和助理在打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连飞机票都不会买,这点丝毫不夸张。 “是啊,都不用排队了。”林馥馥把一张新鲜出炉的票递给莫炀,俏皮地说:“先生,祝您今天旅程愉快。” 莫炀忍不住,伸手捏了捏林馥馥的脸,捏了会儿又有些情难自禁,继而想俯身亲她一口。林馥馥就知道他是这种人,连忙逃也似的躲开了。 进了欢乐谷之后扑面而来的就是喜悦的气氛,不知为何,到了这里人的心情总是会轻松不少。 林馥馥牵着莫炀的手,先是带着他四处乱逛,“我们先玩什么呢?从最简单的开始好不好?” 莫炀全部依她,“听你的。” 林馥馥看了一圈游乐项目,决定先坐一坐小火车。 小火车呜呜,带着林馥馥和莫炀绕着欢乐谷转了一圈。 这里有太多游玩的项目,分为好多个主题区。在这里,春夏秋冬都能找到对应的主题区。坐在小火车上不用下来玩,光是用眼睛看,都能够感觉到这个缤纷的世界。 无奈的莫炀最终还是只能戴上口罩,毕竟小火车上人多,实在不想被人当成参观的“景点”之一。 林馥馥真像是一个孩子,见到什么都是一副新奇的模样,拉着莫炀看这边看那边,“看,好大的摩天轮啊!” “看,那边是鬼屋诶!我们等会儿再去。” “啊啊啊,有人在蹦极诶!”她好想尝试,却又不敢尝试。 莫炀全程一脸宠溺地看着林馥馥,又看向她手指的方向。 他只觉得,外面多缤纷的世界也没有她好看。 小火车这一圈逛下来了竟也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 巧合的是,末站刚好有一个展台,在做情侣的活动。 林馥馥知道这种活动她肯定是不可能和莫炀参加的,但忍不住还是好奇地看了眼。莫炀捕捉到她的这一分好奇心,牵着她的手去凑热闹了。 台上,主持人正拿着话筒,介绍说:“爱情,它是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也是相依相偎的不离不弃,更是相敬如宾的温润恬静,接下来,我们还有很多情侣的游戏,只要是情侣,你们都可以来参加。” 底下有人起哄:“不是情侣能不能参加呀!” 主持人闻言笑说:“那我不拦你们,只要你们能够接受我们的游戏规则。呐,接下来这个,亲吻十分钟,能接受吗?” 底下又在起哄,但其实人并不是很多。 “接下来,只要是上来亲吻,满十分钟的,都会发放奖品。我们的奖品是——”主持人说着掀开了一块红布,道:“价值998的情侣七宝串珠。来来来,十分钟接吻,你们不会吃亏也不会上当,只要十分钟,998的情侣七宝串珠带回家。” 林馥馥闻言噗地一声笑了,这主持人推销的水平也太地摊式了。好像她小时候看过的电视购物上就有过这种方式的推销:不要九千九,也不要九百九,只要九块九,你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 莫炀也笑,弯腰靠在林馥馥耳边说:“想要去试试么?” 林馥馥立即拒绝,“我才不要,接吻十分钟也太可怕了吧。” “又不是没有吻过。”莫炀一副邪气表情。 说起来,他们接吻有次都超过了半个小时。 但性质好像有些不同,因为那次是抱着探索的精神,玩玩闹闹地抱在一起接吻。莫炀咬咬林馥馥的唇,林馥馥再反过来咬咬他的,乐此不疲的。 嗯……虽然林馥馥不否认自己很喜欢跟莫炀接吻,但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还是算了吧。 林馥馥深怕莫炀还真的有了兴趣上去玩游戏,赶紧拉着莫炀逃离了这里,她也深怕人多嘈杂有人把他给认出来。 她始终是保守的人,亲密的事情跟莫炀单独在一起怎么样都可以,但是不能让别人看到。 这点莫炀则刚好相反,他是恨不得跟全天下秀恩爱,只不过自己身为偶像没有这个条件,毕竟还要注意影响。 他们的第一站竟然是鬼屋,就在不远处。 林馥馥不免想起高中时候去过鬼屋的场景,这也是继她高中以后第二次来鬼屋。 听说这个欢乐谷的鬼屋还挺有名气的。 “真不怕?”莫炀把林馥馥的手牵得紧紧的。 林馥馥点点头,“我真的不怕,不骗你的。” 她总是想证明的,当年她是以为莫炀和学校里的校花在一起了她才哭的,可不是被鬼屋里的“鬼”给吓哭的。 很快验票进场,外面的热闹和阳光全部被阻隔。林馥馥虽然说不害怕,但很快她的心里就开始发毛,手不自觉地握紧了莫炀的。 这个鬼屋里面的“鬼”还是中西结合的,首先进去的时候是西方的“鬼”,走到中部之后会变成代表中国的一些僵尸啊什么的鬼物形象出现。 若鬼物里的“鬼”静止不动倒也还好,偏偏还有活人扮演的,活人扮演的就算了,还会追着游客跑的,所以这个鬼屋挺有名气。 进来之前验票员再三强调有心脏病或者胆子小的千万不要进去,因为不是没有发生或被吓到昏厥的。 一进去就听到里面走在前面游客尖叫声的回应,听起来无比刺激。 林馥馥进去看到第一个“鬼”的时候倒没觉得什么,还跟莫炀说这个鬼做的太假了,一点都不吓人。可她刚说完,前面就突然伸出一只手吓得她惊声尖叫。 “啊——” 莫炀忙一把将林馥馥揽到了怀里,抱得紧紧地逗她:“不是说不怕的?” 林馥馥逞强,说:“是它突然出现,我没有防备才被吓到的。” 那只“手”已经伸回去了,不过隔几秒钟又重新伸出来,是电动的。 里面光线昏暗,而且还是一道绿光一道红光的。 莫炀问林馥馥:“确定还要继续?” “当然要继续的。”她说着离开了他的怀抱,继续勇往直前。 莫炀始终紧紧牵着林馥馥的手,两人并排走着。他人高马大的,有些地方设置的矮,他还要弯腰前行。 多少是有些诡异的。 前半部分是假的鬼,到了中半段开始出现真人扮演的“鬼”。 本来林馥馥在外面的还说自己绝对不会尖叫,但这会儿莫炀的耳膜都要被她给震坏了。 小家伙,还挺能叫唤的。嗯,这点他早就领教过的。 莫炀正分心呢,突然不知道是谁抓了他的脚,他倒是没有被吓到,反射条件是要把这只抓他脚的手揪出来。可还不等莫炀发飙,这边林馥馥吓得跳了起来,不仅如此,她还哭了。 林馥馥一抽一抽的,说:“莫炀,我好怕啊,吓死我了,有东西抓我的脚。” 他哪里还有心思管抓他的那只手,连忙抱着林馥馥哄:“都是假的,别怕。” 她却又说:“莫炀,你以前真的跟校花交往过吗?你跟我说实话,我看到你们在小巷子里抱在一起了。” 这事埋在林馥馥的心里好久好久了,一直都找不到机会跟莫炀说。她其实也是不想说的,感觉现在说这些旧事有什么意思呢?可是就是忍不住,忍不住嫉妒。 莫炀简直哭笑不得,“什么校花?你说的什么?” 他是真的不清楚现在是什么状况。 “就是我们高中的校花啊,蒋子怡,你们高中的时候交往过的。”林馥馥至今都还清清楚楚记得校花的名字呢,一想到校花抱过莫炀,她就嫉妒地发狂。 莫炀这下是真的笑了,他就差对天发誓了,“没有,我没有和什么校花交往过,你说的这些我都不知道。” “你骗人!”林馥馥闻言气呼呼地从莫炀的身上下来,她刚才是的确被吓了一跳的,但现在一点都不怕了,说:“你明明就抱过她的,你居然不承认。” “我什么时候抱过?” “就是我们学校组织去外面玩的时候的前一天,我在小巷子里看到校花抱你了!”林馥馥说得斩钉截铁的。 看来,今天不把这件事情给说清楚了,林馥馥就要跟他没完。 这一旁扮演鬼怪的工作过人员这时候也不凑热闹了,都老老实实的。今天人本来就少,原本几个工作人员都在聊天,这下有好戏看了。 莫炀仔仔细细地想了想,问林馥馥:“那我抱她了吗?” 林馥馥顿了顿,别扭地说:“我看到她抱着你的,但是我一来,你就把她给推开了。” 莫炀哦了一声,“嗯,明白了。那就是对方投怀送抱,然后被我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你!”林馥馥感觉他说得没错,又觉得他臭不要脸,“哼,懒得跟你说了。” 她说完,头也不回地继续走,接下来冒出来的妖魔鬼怪她都不害怕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生什么气,想到那段空白的时光,就觉得心里满满的委屈和不甘。 后面陆续出现一些人扮的鬼,本来是要追着林馥馥吓她的,可人刚出现在林馥馥面前,林馥馥就皱着眉,一副气呼呼要发飙的样子,连“鬼”见了都愁。 莫炀就紧紧跟着她,几乎是寸步不离的。 他要拉她的手,也被她给拍开了。这样倒是一路过关,林馥馥根本眼里就没有什么“鬼”,更不用提什么害怕不害怕。 临到出口的时候,里面黑暗的光线与外头明亮的光线交替,莫炀从后面一把拉住林馥馥抱在怀里。 他双手搂着她的小腰,问她:“生什么气呢?嗯?” 声音又沙又哑的,蛊惑人心。 林馥馥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沉默着不说话,突然觉得自己傻乎乎的,又小家子气。下意识的,又觉得,莫炀会不会因此觉得她不好。 总是习惯了卑微,连生气之后都想着,对方会不会因此讨厌自己,也不喜欢自己。 这个时候,莫炀却说:“不管怎么样,老婆生气了就是老公的错,你可以打老公骂老公,但是不要不理老公,好不好?” 林馥馥的眼睛不知为何突然就泛酸,原本眼睛就因为刚才哭过湿润,这会儿一串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她转过身来反抱住莫炀,哭着说:“都是你都是你。” 第67章 (*^▽^*) 外头的日光与鬼屋里的黑暗交替, 林馥馥背对着光, 小脸抬起来看着莫炀, 一脸的委屈。 莫炀伸手摘了自己脸上的口罩, 低头吻了吻林馥馥脸上的泪, “傻瓜, 哭什么?” 林馥馥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总之就是心情突然变得反复无常。正要解释,后面有游客的声音响起, 于是她赶紧把莫炀的口罩给他戴回去,吸了吸鼻子, 说:“回家了再找你算账。” 他笑:“好。” 出了鬼屋不远处就是蹦极场地,林馥馥明显又是一脸的兴奋。这人前一秒还梨花带雨,后一秒又一片晴朗。心情的确有些反复不定, 也很不像林馥馥。 不过莫炀并不深究林馥馥情绪上的变化,他把所有的过错全部揽在自己的身上,毕竟当年追他的人的确很多, 即便他拒绝了一个又一个。 去蹦极场地要先攀登上高高的楼台。 这里的蹦极高度约为50米,差不多是十二三层楼的高度。 蹦极这件事情林馥馥一直很想尝试,但却从来没有机会。其实也不是没有机会,是她自己没有给自己这个机会。 然而上了蹦极台之后林馥馥就腿软了,本来还信誓旦旦说要尝试一番,后来干脆就放弃。倒是莫炀,被林馥馥哄着准备去蹦极了。 这也是莫炀人生中的第一次尝试,以前没有尝试过, 也从未想过去尝试。他刚摘了棒球帽和口罩,一旁的工作人员和等待着的游客立马将他认出来。 “天呐,你是莫炀吗?”一个在后面排队的女粉丝发出一声尖叫。 蹦极台上人并不多,莫炀大方承认。 “啊啊啊啊,我能跟你合照吗?我喜欢你好多年了……” 女粉丝还未说完,一旁的工作人员就摆出敬业的态度,道:“这位小姐,请你不要妨碍别人。你后面还有很多人排队,请让别人先完成这个项目。” 被工作人员呛了声,女粉丝一脸羞愧,说:“不好意思啊,我太激动了。” 莫炀已经装备妥当,笑着安慰:“等我从下面上来。” “好好好。” 能在蹦极场上遇上莫炀,这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女粉丝连忙拿出了手机拍莫炀。 一旁的林馥馥也拿着手机在拍莫炀,她自己不敢去尝试,自然是要将莫炀蹦极的全程都记录下来。 之前莫炀拍摄《战墨》的时候因为里面角色需要,其实是尝试过高空坠落,但那次的高度只有十几米,并不像这次有50多米。 从高空掉落的一瞬间,莫炀的心里其实并没有想太多,这段日子他的周围发生了很多的事情,但是那将近两分钟的时间内他的确是什么都没有想。反弹失重,他甚至没有尖叫。最后重新回到蹦极台,他的表现像是刚才没有经历过任何事情。 林馥馥问莫炀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他摇摇头。 “有放松的感觉吗?”她又问。 莫炀想了想,大概是有吧。 今天会来蹦极,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林馥馥以为蹦极能让莫炀放松一些。很多人都说心情很糟糕的时候去蹦极之后会有一番新的体验,所以她是打着这番心思。 不过见莫炀蹦极之后好像较之前来说并没有太多的心里变化,林馥馥有些失望,“我还以为蹦极会让你开心一些的。” 彼时他们已经下了蹦极台,林馥馥手挽着莫炀,两人慢悠悠地走在欢乐谷里。 莫炀闻言侧头看了眼林馥馥,“所以特地骗我上去?” “哪里是骗嘛,也是想让你体验一下。” “其实我的心情已经好多了。”莫炀坦诚,他牵着她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伸手撩了一下她散落在耳边的发。 这段时间她一直寸步不离陪着他,他心里很清楚是因为什么原因。只是恐怕很长一段时间他无法放下母亲已逝的事情,但生活总是要继续的,他明白悲伤并没有任何意义。 有时候莫炀其实也忘了母亲已经走了的事实,但偶尔也会想起来。 想不到的时候生活并没有任何变化,但想到了这件事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莫炀太久没有和母亲一起生活了,很多的记忆都是停留在青少年时代,这几年他偶尔回家,每次回去待的时间都不长,每次回去的间隔都很长。 见面不多,但母子二人之间日常的问候并没有少。逢年过节莫炀都会跟母亲问好,每年的母亲节他都会精心准备礼物。 二十岁的时候,正是他的事业在稳步上升的时候,那一年有整整一年的时间他没有见过母亲。 早期的时候,新闻上关于莫炀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于芳芳都会留意,但渐渐的,她也开始不再关注。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抹黑和不实,关注多了也并没有任何意义。 十二月的时候,莫炀和林馥馥求婚的事情于芳芳也是知道的,莫炀提过带着林馥馥去见母亲,但遗憾的是没有见成。 人生总是有很多遗憾的。 = = = 两人在欢乐谷玩了整整一天,从中午到达,到了晚上将近十点才回家。林馥馥的玩心其实也挺重,拉着莫炀几乎把欢乐谷的所有游戏项目都体验了一遍。 下午的时候也有人认出莫炀,趁着人群聚拢之前,莫炀赶紧跟人合照签名。大多数碰到的粉丝都十分友好。 到了晚上,两人看了欢乐谷的夜景,也趁着月色去坐了摩天轮。这是林馥馥和莫炀第一次坐摩天轮,不仅是摩天轮,林馥馥还拉着莫炀一起去坐了旋转木马。 从欢乐谷出来之后,两人直接去了附近一家颇有名气的餐馆用餐。林馥馥早就听说这里的中餐十分有名,一直就想来尝试。 这几乎也是莫炀这段日子以来第一次在外用餐。 他们要了一个包厢吃饭,也是为了避免一些麻烦。 元旦刚过没有多久,到处都还是张灯结彩的感觉。但到了农历新年的时候大概年味会更重一些。 新年越来越近了,各种活动都会接踵而至,最近群里的同学已经开始嚷着开同学会了。林馥馥问莫炀:“你那么多年有参加过学校的同学会吗?” 莫炀摇摇头,“我没空的。” “对,您是大忙人。”林馥馥靠在莫炀的身边,把手机带给他看,“你看,我们学校今年居然建校六十周年了。” 这点莫炀倒是清楚的,他说:“去年的时候学校里有老师联系过我,说是今年学校六十周年庆典,希望我代表优秀校友过去。” 林馥馥闻言两眼放光,一脸崇拜地看着莫炀,“真的啊。” “记得陈放老师吗?是他联系的我。”莫炀说。 林馥馥点点头,“当然记得的,陈放老师是我以前的班主任呢,听说他今年当上校长了。” 陈放老师当年不仅是林馥馥班级的班主任,还是莫炀的语文老师。估计陈放是早就把林馥馥这个无名小辈给忘了,但莫炀倒是一直记得的。 高中时期林馥馥在学校里默默无闻,不像莫炀这种风云人物好像所有老师都认识。如今莫炀更是不得了,还要代表优秀校友参加学校六十周年庆典。 林馥馥总是为莫炀感到无比骄傲。 “希望我去么?”莫炀问林馥馥。 林馥馥点点头,“嗯!” “据说六十周年的庆典就在这个月底,但是你知道的,我从这个月中旬就要开始陆陆续续的宣传。其实我去学校参加六十周年庆是没有任何问题,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优秀校友。给我冠上这样一个优秀校友的名号,我反而感觉受之有愧。” 莫炀这么说林馥馥却一脸的不认同,她说:“为什么不是优秀校友啊?可是你就是很优秀啊。” “什么是优秀呢?”莫炀笑,“我只不过是一个艺人偶像,在我心目中优秀的人例如尊敬的军人,而我又凭什么呢?” “请问莫炀同学,你这么说又置我于何地呢?”林馥馥板起脸来指正莫炀,“你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啊,为什么艺人就不能是优秀的呢?你被那么多人熟识,影响力那么大,相信现在学校里大部分的学生还都是你的粉丝呢。” 莫炀淡淡笑着,显然觉得林馥馥说的这一切是个笑话。 林馥馥偏还要跟莫炀说个清楚明白,她撸起袖子,接着说:“你身上有优秀的品质,你很努力,很认真,和刻苦。你值得很多人学习,你配得上优秀两个字。” 脸都说红了。 包厢里温度偏高,林馥馥因为一番慷慨激扬,这会儿小脸蛋上白里透红的。 她那么维护他,也让他心里觉得暖意满满。 人就在身边,莫炀靠过去亲了她一下,笑说:“好好好,你说的都对。” “我本来就说得对。” 莫炀正准备再亲吻林馥馥的唇,准备送餐的服务员正好推门进来。 那一霎那,服务员也怔了怔,意识到自己忘了敲门,又退回去伸手敲了一下门。 这下林馥馥是彻底没脸见人了…… 反观莫炀,他却是一脸的云淡风轻。 女服务员将餐盘上的一道菜放在餐桌上,道:“您好,这是糖醋排骨,祝你们用餐愉快。” 莫炀点点头,“谢谢。” “不客气。” 送餐结束后女服务一脸镇定地推门而出,待关上门之后一旁的服务员连忙围了上来,“是莫炀和他的女朋友吧!快来汇报情况!” 女服务差点就要尖叫了,“啊!我看到莫炀亲他的女朋友了啊!太甜了啊!他女朋友长得好可爱哦!” “啊啊啊!下一个轮到我去送餐了!” 第68章 (*^▽^*) 对于餐厅的服务员来说, 能见到明星也的确是一件新鲜的事情。他们一天要接待形形色色的人, 男女老少, 有优雅的女士, 也有粗鲁的先生。 自从莫炀进门, 就引起服务员注意, 点菜的服务员见到莫炀本尊之后一出包厢就四处奔走相告。 “莫炀本人看起来比电视上要高好多啊,尤其那双腿啊,是真的长!他长得真帅哦, 好man的感觉啊!” “我看他整个人看起来还是有点憔悴,因为他妈妈去世是事情吧?” “不过他女朋友真的好可爱, 还是个学生吧?” 就连莫炀今晚和女朋友就连点了什么菜都被拿来津津乐道,更别提刚才莫炀在包厢里亲小女朋友的事情,更加证实了莫炀“亲吻狂魔”的称号。 能被莫炀宠爱着, 一定是会很幸福吧? 于是乎,今晚点菜的,送菜的, 进门的服务员换了一波又一波。 服务员们很敬业,表现得十分专业,服务得十分周到。但还是让林馥馥感觉到了一丝丝的别扭,总是觉得有人会偷偷躲在外面偷看。 算起来,这好像是林馥馥第一次和莫炀在外面用餐,算是能够体会到他平时外出用餐时的感受。 很多人都说,既然作为一个艺人,就应该被大众消费的。 但作为一个艺人, 就不能拥有隐私吗? 林馥馥问莫炀:“你每次在外面吃饭都会被服务员围观吗?” “差不多。”莫炀动手拨了一只虾放在林馥馥碗里,又接着动手拨另外一只。 他若是出门吃饭,大多会选择包厢,私密性会很好。不过更多的时候还是选择让助理朱嘉上打包回来,因为对莫炀而言,在哪里吃饭似乎都一样。 但和林馥馥在一起之后,莫炀却也想着带她出去外面吃饭约会。正常情侣之间会体验的事情,他都想带她去体验。 “那你在外面吃饭时候会别扭吗?”林馥馥脸上有淡淡的心疼,她小脸微微皱起,今天因为方便扎起马尾,这会儿包厢里热,她穿得单薄,看起来十分惹人爱。 “还好。”莫炀拨虾的速度挺快,很快又剥完一只放在林馥馥碗里。 林馥馥吃了一只虾,将另外一只虾夹起来递到莫炀的唇边,“你也吃嘛。” 他张口咬下她夹来的虾,接着用一旁的湿毛巾擦了擦手。 看莫炀拨虾,不免让林馥馥想起自己的老哥林疆疆。上次她和她哥见面还是元旦之前,这转眼兄妹两都有好些日子没见面了。 不免有些感慨:“以后我结婚了,我哥也结婚了,我们兄妹之间的关系是不是会越来越远啊?” 莫炀是独生子,自然无法感受林馥馥的感受,但他觉得:“关系的远近并不会因为外界的因素改变,关键还是看你们兄妹本身的感情吧。” 林馥馥和林疆疆之间差了五岁,很多时候是有“代沟”的,毕竟她哥是那种爱跳爱闹的人,和她文静的性格截然不同。但从小林疆疆一直都很照顾林馥馥,除了嘴巴上爱损她。 林馥馥很多时候都在想,到底什么样的女孩能够治得了她的老哥,想来现在是真的出现了。 “我嫂子肯定是个神人,能把我哥治得服服帖帖的。”林馥馥感慨。 莫炀淡笑,看向林馥馥的眉宇间皆是宠溺,说:“那你也是个神人。” “我?怎么?”林馥馥不解。 “不是把我治得服服帖帖的?” 林馥馥红了红脸,“有吗……” 当然有。 他在她面前甘愿俯首称臣。 这顿晚餐吃下来已经九点多。 因为工作日,这个时间点餐厅里的客人并不多,所以服务员显得比较悠闲。 莫炀在外界的口碑一直是非常亲易近人,于是服务员们跃跃欲试,终于在莫炀和林馥馥准备买单的时候过来询问:“莫炀,请问我们能跟您拍一张照片吗?我们真的好喜欢你啊。” 粉丝的要求莫炀一般很少会拒绝,除了那次和林馥馥出去吃夜宵的时候。那时他和她的关系并不明朗,他深怕她会因为一点风吹草动而吓到。事实上,那次他的确没有保护好她。 拍完照签完名之后莫炀就牵着林馥馥的手走了,此事还惊动了餐厅的经理,嚷着要把莫炀和服务员的照片洗出来挂在店里当招牌。 = = = 这一天下来,林馥馥可以说是精疲力尽,回到家刚在沙发上坐下来没有一会儿,她便蜷缩在那里睡着了。 莫炀端来了热好的热奶走来,就见小家伙皱着眉头睡得并不舒服。他蹲下来,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老婆,我抱你到楼上去睡。” 这么一惊动林馥馥就醒了,她揉了揉眼睛朝莫炀伸手,软软甜甜地喊:“老公,抱抱。” 莫炀力气大,把林馥馥抱到楼上去倒也是小菜一碟。但不知为何,每次他只要打横抱她,她总能兴奋地咯咯直笑。 莫炀也被她逗笑,问她:“那么开心啊?” 他有些自责,以为是自己太少带她出去玩,所以今天她才尤其开心。莫炀也有打算过的,等到春节档忙完之后,他就带她去看山川大海。 不想,她却说:“嗯啊,公主抱。”林馥馥没有隐瞒,说:“每次只要你这样抱我,我就觉得浑身上下的血液好像都沸腾了起来。” 这下她的瞌睡虫算是一丁点都没有了。 莫炀无奈,“早知道就让你在沙发上多睡会儿。” “不,我要先泡个澡,走了一天好累呀。” “嗯。”他低头啄了一下她的脸,“辛苦了。” 还记得两个人第一次泡澡的时候林馥馥是连看都不敢看莫炀一眼的,现在她不仅敢看了,而且还敢在浴缸里闹他。 莫炀这一整天也累,但是没有办法,一碰到她就无法招架。 以前那个时候林馥馥不懂,当时莫炀在她身上制造的波涛汹涌她一片茫然,但是现在她已然被他带的好像什么都懂了。 于是一边撩他,一边问:“为什么你对女人的身体那么了解啊……” 因为温暖的水温加上上升的热气,林馥馥的脸上白里透红,两鬓打湿的发更显俏皮。 莫炀微微眯着眼,一只手撑在浴缸上,一只手在水底下触摸到她的小手。 闻言,他笑说:“我只熟悉你的身体。” “可是那个时候我们根本没有那个过几次啊。” “一次就够了。” 一次…… 第一次是他接着酒意攀到她的房间里去的。 “所以你那次根本没有喝醉对不对?” “醉了。”莫炀抓着林馥馥的手来到自己的胸口,按在他的心脏上,“只有醉了,我才能去找你。” “你才是傻瓜。”林馥馥被他说得心疼,靠过去咬住他的唇瓣。 这个吻莫炀由被动转为主动。 一吻结束,莫炀抱着林馥馥,对她说:“那个时候我在冒险,我知道我是疯了,我真的,真的等不了了。” “等不了什么呀?”她软着声,诱着他把话继续说下去。 “我把两亿的欠款还完了,我很快就是一个自由身了,我就想着,这一天终于来了。我可以没有太多顾忌的,占有你。” “你有想过我是否会愿意吗?”林馥馥问。 莫炀低头,像是鸵鸟一样把脑袋埋在林馥馥的颈上,他说:“我不敢想。” 他说完用力地吮了一下她的颈侧,在上面留下一个吻痕。 若她不愿意,他这一辈子再无颜见她,更无法对自己的心交代。 可是他不敢想这种后果,他想她,想得发疯。 所以他是多么的庆幸,庆幸她并没有拒绝,于是他一步一步向她靠近。 第69章 (*^▽^*) 一转眼, 到了腊八节。 二十六年前的今天, 林馥馥出生。 据林馥馥的老妈薛白梅说, 她怀林馥馥的时候那可叫一个遭罪啊, 因为当时她怀上林馥馥的时候她的妊娠反应巨大。那段时间薛白梅是吃了就吐, 本以为过了头四个月就好, 谁料却持续了整整九个月。 整整九个月,薛白梅一闻到油腻的东西就犯恶心不说,每天早上都要一番撕心裂肺地呕吐, 可想而知有多难受。也正因为此,她的胃总是不舒服, 人的精神也一直不好。 好在林建安是个挺好的丈夫,老婆怀孕的时候,他把薛白梅当皇后一样供着, 什么活也不让干。 那个时候的林家还没有开早餐店,林建安就在工地上干活。他每天起早贪黑,一个月的工资全部上交给薛白梅。 薛白梅也是一个能持家的人, 小时候家庭条件不好,她是家中老大,底下还有几个妹妹和弟弟。 可生养孩子始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林建安家里不富裕,母亲死的早,父亲身体也不太好。薛白梅的母亲重男轻女严重,加上当时她弟弟的媳妇也怀孕待产,所以没能过来帮忙照顾。所以当初林疆疆生下来之后, 几乎都是林建安一个人在忙着月子里的事情。 薛白梅生的两个孩子都是冬天,林疆疆是二月初生的,林馥馥则是年末生的。那么冷的天,那个时候都还没有尿不湿,都是用的尿片。天冷,水更是冷得刺骨,那些尿片都是反复洗了再用,都是林建安在负责。 林建安疼老婆,疼儿子,他个头虽然不过一米七,但能够扛起一个家来。他这辈子吃苦耐劳,最大的喜好是下象棋看抗战剧。 所以即便薛白梅偶尔念叨林建安老实巴交地赚不了大钱,但她一直知道自己这个跟着这个丈夫不会受苦。 林家对生日这件事其实一直都不太重视,从小到大林馥馥没有正经地过过几次生日。她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生日的时候,她妈妈给她煮了一碗面条。但烽市其实没有过生日吃面条的习俗,薛白梅也不知道是电视上看来的还是怎么,给林馥馥煮了一碗面,说是长寿面。 林家不仅是对林馥馥的生日不重视,是所有人都不重视生日这个日子。总觉得,这个日子没有什么特别的,要真的要过生,更应该给薛白梅过,她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两个孩子,她的功劳才是最大的。 也就是最近这几年,生日这件事在林家好像也渐渐地被重视起来。大抵是电视看多了,总是看到主角过生日,才开始觉得这个日子有些意义。 林馥馥大学那几年的时候,林疆疆倒是给林馥馥买过好几个生日蛋糕,他那个时候已经参加工作了,手头上有那么一点工资,给林馥馥买起蛋糕来也不含糊。 但林疆疆到底是个粗俗的人,也说不上来什么祝福的话,他永远都是那一句:“小屁孩,生日快乐啊。” 但林馥馥不知道的是,其实她每年的生日,有一个人都在默默地陪着她。 一年前林馥馥生日的那天,莫炀特地从广州赶回来。他远远地在她家门口看了她一眼,然后拜托一个小孩给林馥馥送了一朵玫瑰花。 林馥馥收到花的时候还真的以为是人小孩子送的,高兴地裂开嘴笑。可莫炀却看得心里发酸,他想亲手送给她的。 林馥馥这段日子老在莫炀家也不成体统,所以她偶尔也回家一趟,拿些换洗的衣物,顺便在老妈面前晃一晃表示自己还没有忘记这个家。 腊月初八这天刚好是周日,薛白梅正在家里做腊肉。 全国各地似乎都有做腊肉的习惯,烽市的腊肉味道也是一绝。除了腊肉,还有腊鸡腊鸭等等。 天气好,最适合做腊肉。薛白梅见到女儿,顺口说:“前些日子做的一些腊肉,等会儿你带点过去给小炀。” “哦。” 林馥馥最喜欢凑这种热闹,想伸手帮忙,被薛白梅给吼到一边去,“行了行了,你来瞎帮忙什么呢,我一个人就可以了。弄脏手。” 于是林馥馥就缩在一旁看着老妈在忙活。 看得出来,老妈薛白梅的心情很不错的样子,林馥馥忍不住问:“妈,什么事那么开心啊?” 薛白梅点点头,“哦对了,差点忘了跟你说,你哥昨天把他女朋友带回家了。” 怪不得。 “哥打算结婚了吗?”林馥馥双手捧着脸,眨巴着大眼睛看着老妈。 “听你哥的意思是有这个打算了。” 昨天晚上星期六,林疆疆带着女朋友董穆芮来见家长了。 回想起来,这次林疆疆对董穆芮的态度可和之前对沈梦之的态度完全不同。薛白梅再怎么也看得出来,儿子是很喜欢董穆芮这个女孩子的。 经历过那么一段稀里糊涂的事情,薛白梅现在只祈祷儿子的婚姻能够顺顺利利的。 这会儿薛白梅一手抹着腊肉,一边兴高采烈的,忽而低下声来对林馥馥说:“跟你说,你哥打算买房了。” “买房就买房啊,你那么小声干嘛?” “不是。”薛白梅朝林馥馥凑近了,说:“你哥原来一直偷偷瞒着我们,其实他在外面开了小公司,说是从大学的时候就开了的,这么多年好像攒了不少钱。” 这才是薛白梅真正开心的原因之一。她原先一直以为这个儿子这辈子就当个公务员了,对薛白梅来说公务员当然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但谁都知道公务员也挣不了什么大钱。谁能料到这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儿子居然自己偷偷开了个公司呢。 不管公司大小,盈利多少,反正都是一种能力的体现。 林馥馥也有些意外,“真的啊?” 薛白梅小声说:“说是买房全款都没有问题,还准备买辆车呢。” 这件事简直比林疆疆当年考上公务员还让薛白梅感到开心。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谁不想呢。 身为林疆疆的妹妹,林馥馥也替老哥感到高兴。只是真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哥哥真人不露相。 薛白梅转头见林馥馥旁边放着一大包衣服,问:“你和莫炀的事呢?” 林馥馥红了红脸,“现在先不提这个啦。” 薛白梅看了眼林馥馥,“傻女儿,你现在害羞什么?” 怎么可能不害羞。 林馥馥从小到大就是在一个保守的家庭环境下长大,还是第一次面对这种问题。虽然也不是什么禁忌的话题,可始终是让人觉得别扭。 “妈……” 薛白梅笑,眼角的皱纹看起来比往些年更深了,她说:“你和小炀的事情家里是不反对的,妈妈知道现在的男女都开放,但我还是要提醒你一句,作为一个女孩子,你要保护好自己。” 这话说得已然很明显,林馥馥当然明白是什么意思。 成年人之间的那点事,作为过来人当人都懂。可林馥馥一想到老妈会想到某些事情上去,她就觉得不好意思看老妈的双眼。 薛白梅说:“小炀是个好孩子,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情况我也听说了,说是他爸之前在澳门赌博欠了两个亿对吧?” 这件事林馥馥从未在妈妈面前提及,不知她是怎么知道的。 薛白梅轻哼了一声,“这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啊,况且这件事情莫家都瞒了快十年了,总是要被人知道的。” 不仅如此,薛白梅还知道莫易云出轨的事情。 说起来,十年前隔壁这套房子还是薛白梅帮忙联系卖给莫易云的。 薛白梅的妹妹薛白花和莫易云的老情人武雁语认识,就这么牵线搭桥的,莫易云一家人就搬到了林家隔壁。 真是让人唏嘘。 “妈,你都知道?” 薛白梅摇头,“我之前哪儿知道,也是这次参加完你于阿姨的葬礼之后才猜到的。” 她说着叹了口气,“作孽啊。” 薛白梅也是无意之间知道的,上次和林馥馥相亲的那位和莫炀那么相似,当时她只当是巧合。后来薛白梅听自己小妹薛白花说起,这武冬旭自幼由其母亲一个人拉扯大,于是薛白梅心中便起疑。 或许是薛白梅八点档的狗血剧看过了,一想到这狗血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身边,那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这都算什么事啊? “小炀这孩子不容易,小小年纪有这番作为,身上背着太多东西了。”薛白梅也是一脸的疼惜。 想要多少的功名,就要背负多大的责任,薛白梅的心里是最清楚不过的。所以从小到大,薛白梅即便是很想自己的两个孩子成为万里挑一的人中龙凤,但更希望的却是这两个孩子健康快乐。 回想起来,林馥馥从小到大的确没有什么大烦恼,无非就是少女怀春的小烦恼。 腊肉很快全部弄完晾晒起,薛白梅洗了手,对林馥馥说:“咦,差点忘了,今天腊八,是你的生日。” 林馥馥点点头,“嗯,腊八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薛白梅断然是说不出生日快乐的这种话的,她笑笑,说:“你今年都二十六岁了。” 薛白梅二十三岁的时候生了林疆疆,二十八岁的时候生了林馥馥。如今时代是不同了,儿子和女儿都还没有结婚,更别提生什么孩子。 林馥馥见家里也没什么事了,起身欲走,只听老妈道:“对了,妈给你做了个6寸的小蛋糕放在冰柜里。最近草莓上市了,给你放了很多。” 薛白梅知道女儿挺喜欢吃草莓。 薛白梅说:“你爸一大早去人棚里摘的草莓,烘焙室里还有一篮子呢,你带过去给小炀吃。” “谢谢妈。” 林馥馥的眼眶微微湿润。 她当初开私房蛋糕店的时候家里反对过,怕她太累。后来父母都来帮忙,毫无怨言。林馥馥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妈妈会亲手为她做一个蛋糕,心里的感动自然不言而喻。她现在越来越明白父母的好。 = = = 今天一大早的时候林馥馥就收到了老哥林疆疆的生日祝福,依然简简单单一句话:【小屁孩,生日快乐啊。】 只不过这次林疆疆给林馥馥转了一笔钱,后面加了一句话:【拿去买糖吃。】 这会儿林疆疆正在温柔乡,给林馥馥过生日是不可能了。 林馥馥看了眼转账。 四千块钱买糖吃,估计也就只有她的老哥会那么大方了。 林馥馥顺道问了下她哥的近况,兄妹两人好些日子未见。 林小馥:【哥,你抢银行了啊?】 无疆无界:【说什么傻话。】 林小馥:【……你真从大学就开公司啦?】 无疆无界:【嗯。】 林小馥:【瞒得够深啊。】 无疆无界:【低调。】 林小馥:【妈说你要准备结婚了,真的吗?】 无疆无界:【嗯,房子落户后就订婚,大概明年初。】 林小馥:【恭喜恭喜。】 无疆无界:【[奸笑]】 林馥馥顺手点了一下老哥的朋友圈,显示的却是空白一片。 她哥林疆疆这个人其实挺无趣的,可谁又能想到,他所有的乐趣会全部展现给一个女孩子。 腊八的今天阳光明媚,亦如林馥馥此时的心情。 林馥馥早上回家,从家里带了不少东西,回到水湘谢的时候已接近中午。 中午的时候朱嘉上来了一趟,跟莫炀对了一下接下来的通告。也就是说,从明天起,莫炀就要投身工作当中去。他这一离开,要将近两个月时间的忙碌。 今天也是莫炀年末最后的一天休息时间了。 下午的时候莫炀和林馥馥什么事情也没有做,悠闲地晒了一会儿太阳,睡了个午觉。一整天虽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干,但因为彼此心中有爱,倒也显得十分满足。 莫炀是特地过完腊八节之后才去参加电影《战墨》宣传活动,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想给林馥馥过生日。 本来平安夜的那些礼物应该由她生日的时候送最好,但是他迫不及待了,想把这些年准备的礼物全部都一起送了。以至于到了她生日的这天,他冥思苦想却不知道该送些什么好。 花、口红、护肤品、包、首饰……可以送的东西他都送过的。 还能送什么? 于是莫炀很俗的,把自己的银行卡拿了出来。 他的全部家当都在这张卡上了,未来只会更多,全部都交给她。 林馥馥收到这张银行卡的时候一脸茫然,问:“这是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对。”莫炀点点头,“老公的银行卡上交给老婆。” 林馥馥摇摇头,不收。 “怎么?” 林馥馥说:“卡你自己收着,我不需要的。” 莫炀不乐意了,“怎么,嫌少啊?” 虽然里面现在的确只有那么百来万。 “不是的。”林馥馥拉过莫炀的手,企图把银行卡塞回到他的手上,“你卡放在我这里,以后需要用钱的地方不方便。” 他不收,说:“需要用钱我向你要就是了,而且还要你批准了才能给我。” 况且他也想不到自己哪里需要用钱。 林馥馥拿着这张银行卡只觉得烫手,“别啊……” “好了,别啰嗦。”莫炀一脸霸道,“给你你就收着,拿着这张卡,每天必须花钱,不花钱我就不高兴。” 林馥馥无奈,“哪有你这样的啊?我要买什么些啊?我什么都不缺。” 还每天必须花钱,林馥馥想到就觉得好笑。 莫炀挑挑眉,英俊的脸生动,说:“随便买你想买你的,衣服啊首饰啊什么的,女孩子不是最喜欢的么?” “这些我自己的工资可以买,不需要你的。” “怎么,不拿我当自己人是么?”他佯装生气。 “不是的。” “行了,快来吹蜡烛了。” 小蛋糕的造型十分少女心,上面铺满了草莓。 蛋糕上插着一根代表二十六岁的蜡烛,等着林馥馥吹灭。 照例是要许愿的。 林馥馥双手合十,她早就想好了自己要许的愿望。 整个屋子里只有一点蜡烛的光芒。 这点微光打在林馥馥和莫炀的脸上,成为一道柔光,柔软他们彼此的心。 “第一个愿望,希望所有我关心的人身体都要健健康康的。” 莫炀坐在林馥馥旁边,单手拄着脑袋一脸宠溺的目光看着她。 “第二个愿望,希望所有我关心的人事业和感情都能一帆风顺。” 莫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小脑袋,“傻瓜,你自己的生日光替别人许愿干什么呢?” 林馥馥嘿嘿地傻笑了笑,最后一个愿望她放在自己的心里说:希望自己能和莫炀永远在一起。 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林馥馥许了一个愿望,希望莫炀能够喜欢上她。 后来愿望成真,他真的很喜欢“上”她。 第70章 (*^▽^*) 满打满算, 林馥馥这次居然也休息了半个月。 这三年, 林馥馥在杂志社上班从未迟到早退, 每个月都能拿到全勤, 这也是她第一次请那么长时间的假期, 把自己积攒的年假全部都用上了。 林馥馥休息了那么一段时间, 再次回到公司的时候发现人事发生了很大的变动。 原本的韩咹咹助理已经正式任命成为主编,而底下部门的人事也变动不少。 当然,像林馥馥这种小喽啰当然还是该怎么样怎么样, 上头再怎么变动,他们也变动不了。 周小琴这段时间没有见到林馥馥, 心里那叫一个想念,一大早看到林馥馥过去就是一个深情拥抱,“臭女人, 我想死你了。” 人事变动林馥馥倒也没有觉得什么,关键是她看到周小琴换发型了。 “我的天,你短发太帅了。”林馥馥不禁细看短发的周小琴。 虽然之前周小琴在朋友圈发过一张她剪短发的照片, 但是没有说是剪那么短。三千烦恼丝啊,这一剪子下去,多少会有不舍。 以前周小琴一直是中长发,她喜欢扎着马尾,模样清纯但不能算十分出挑。元旦前一天她将自己的一头长发剪短,并且是很野的那种短发,视觉冲击那叫一个明显。本来她的鼻骨和眉骨都挺高的,这样就显得尤其英气。 周小琴闻言挑挑眉, “已经不止一个人说我短发帅了,我勉强就相信了。” 因为短发,周小琴最近穿衣的风格也十分中性,这下不得了了,简直成了办公室的“新宠儿”,简直要掰弯不少女孩。 “真的好帅啊。”林馥馥伸手捏了一下周小琴的脸,“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小琴琴吗?” “嘿嘿,新年新气象。”周小琴说着单手摸了一把自己的发,“从头开始。” 林馥馥点点头,“嗯,新年新气象。” 不变的是,林馥馥又从包里变出一个雪媚娘,馋得周小琴那叫一个开心。 关于公司的人事变动,周小琴不免是要和林馥馥八卦一番的,“听说你这次请那么长的假是韩助批准的?” 林馥馥点点头,“嗯,不过我用的都是年假,前几年的年假我都没有用过。主管那边没有特权批,后来交到韩助那边韩助给我批下来了。” “果然啊,韩助是真的宠你。” “哪有。” “也得亏你这几年攒的年假多。”周小琴嘿嘿地笑,小声地说:“你把年假都用了,以后蜜月怎么办?” 林馥馥笑着白了周小琴一眼,“那还早得很呢。” 蜜月什么的,林馥馥还真的从来没有想过那么多。 “怎么啊,莫爷都跟你求婚那么久了,你们还不打算结婚吗?” 林馥馥一边开电脑,一边对周小琴说:“他母亲才去世不久,哪里有什么心思结婚。” 周小琴闻言恍然大悟,“也是哦。” 前段时间莫炀母亲去世的消息在网上沸沸扬扬的,不过很快被其经济公司压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华娱乐真的是一个很厉害的娱乐公司,他们包装艺人一流,制造绯闻和掩盖热点也是一流。 周小琴当时也瞄了一眼热搜,但没怎么细看,不过无意间瞄到说是莫炀不孝的一点新闻。 上班时间已到,林馥馥继续自己本职的工作。她不在的这段时间其实就是周小琴给她顶岗,也得亏有周小琴这么一个好同事,换成别人肯定是不乐意。 “不说这些啦,今天下班必须得请你大吃一顿。”林馥馥对周小琴这次给自己顶岗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周小琴摆摆手,“我还你的债好不好,上次我请了一个多月的假,还不是你给我顶岗的。” “情况特殊嘛。” 很多人都说职场上是不会存在纯友谊的,以前的林馥馥也深信不疑。可是周小琴的存在又让她改观,或许纯友谊也是存在的,只是真的很少罢了。 上午十点多的时候林馥馥点开手机,算算时间,莫炀现在已经已经在北京了。 昨晚林馥馥生日之夜,莫炀打着好好伺候她的名义一直要她到了凌晨。他知道自己这段时间繁忙没办法抽身回来,给了她所有的爱。 像是心有灵犀一般的,林馥馥才点开手机没一会儿,莫炀的消息就闪了进来。 yang:【已到北京。】 林馥馥秒回。 林小馥:【收到。】 yang:【说实话,真想把你打包一起带来。】 这头林馥馥甜甜笑着:【想得美。】 那头的莫炀心情也晴朗如冬日里的暖阳。 第71章 (*^▽^*) = = = 工作日的这一天, 时间竟然也过得非常快。 林馥馥对工作一事始终还是抱着非常积极的态度, 她做事情细腻, 有头有尾, 但凡是跟她一起共事过的人都会欣赏她的工作态度。可编辑部始终存在竞争关系, 工作能力的突出并不一定受到同事的喜欢。加上林馥馥这个人性格内向, 所以除了工作所需,其实和其他同事之间很少有太多的交集。 可毕竟共处了三年,抬头不见低头见, 每次同事间相见都会皮笑肉不笑地打声招呼。 办公区内盛传韩助“宠”林馥馥并不是空穴来风,只不过昔日的韩助现在已经荣升为韩大主编。 林馥馥之前就因韩助的推荐成了《甜心时刻》的主持人, 虽然并没有走后门关系,但是说出去谁信?林馥馥早前并没有什么主持经验,这么一个新节目就让这个新人来主持, 难免惹人闲话。好在林馥馥是个能抗压的人,最后都坚持了下来。 《甜心时刻》第一季的反响超过了期望值,虽然是个网络综艺, 但是每一期的热度都还不错。 节目制作人现在已经在筹划《甜心时刻》第二季,接下去更会有试水真人秀节目。 总体来说,杂志社的转型和试水因为《甜心时刻》的节目而信心满满。 到了快下班的时候,韩主编突然让人来找林馥馥,这一举动,更是惹得整个编辑部的同事纷纷猜测。 主编的办公室就在楼上,玻璃隔开,楼下编辑部的同事一眼就能望到楼上。 这个摩登且现代化的办公区, 从来不缺乏创意和时尚。 从林馥馥离开位置一直到上了主编办公室,底下的一双双眼睛就没有从她身上离开过。 底下更是有人窃窃私语:“果然啊,主编又去找林馥馥开小灶了。” “喂,说话小心啊。” “怎么了,我实话实说啊。” “诶,你说主编是不是被林馥馥下了蛊啊?凭什么好事都让给林馥馥啊?” 这些话一字不落地进入周小琴的耳朵里,周小琴忍不住替林馥馥说话:“有什么好事啊?你们倒是未卜先知了?” 孙宁闻言转过头,她媚眼看了看周小琴,拨了一下长发笑道:“小琴啊,我就搞不懂了,你和林馥馥是穿一条开裆裤的啊?这么明显的事情,还用说吗?” “我说,你们说话也太难听了吧?” “哪句难听了呀?”孙宁佯装皱眉,她脸上画着精致的浓妆,饶是眉毛皱起,也没有一点卡粉迹象。 周小琴道:“什么下蛊啊,这话难道很好听吗?” “调侃而已,何必当真。”孙宁皮笑肉不笑地撇了撇嘴,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去。 其实孙宁真是一个美人,她天生长着时下最流行的大双眼皮,尖下巴。平日里一头栗子色长发,或是垂直披肩,又或者是卷成一个大波浪,都是满满的女人味。她是和林馥馥完全不同风格的一种人,若说她是走妖媚那一挂的,林馥馥则是走呆萌那一挂的。 但孙宁不喜欢林馥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最初孙宁是和林馥馥一同来杂志社面试的,就学历和长相各方面而言,孙宁的条件是远远优于林馥馥的。当时面试的时候杂志社明确了只招一个人的,孙宁信心满满,谁料最后杂志社却破格也将林馥馥给录取了。于是孙宁的心里开始不平衡,她不懂这个不起眼的林馥馥到底有哪里好的。 进了杂志社之后,孙宁特地去了人事偷偷调出林馥馥的档案看了,结果更是如她意料中的,林馥馥这个人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优点,顶多就是看起来老实。 从那以后,孙宁就觉得林馥馥能进杂志社肯定不是靠的自身能力。 这几年若林馥馥一直当个不起眼的小喽啰孙宁的心里倒还过意的去,但关键是,就是这个哪哪儿都不起眼的林馥馥,每次都是压她那么一些。 上次《甜心时刻》节目组招主持人的时候,其实孙宁也是跃跃欲试的,好歹她大学期间担当了四年的各类庆典主持人,自认自己也是可以去试一试,谁料她刚去自荐,就被韩咹咹助理给打了回来。当时韩助的理由很简单:说她不适合。 那会儿孙宁并不知道韩助私底下去找林馥馥,所以当下被打回来自己也无话可说,毕竟知道这个是网络综艺节目不比以前她在学校参加的那些庆典。 谁知,后来让孙宁无意间知道韩助还特地去找林馥馥,让林馥馥去参加主持人的面试。这件事可以说是彻底让孙宁不平衡。 林馥馥到底哪里好了呢? 孙宁到现在都还想不通,唯一能够想到的一点就是林馥馥走了后门。 = = = 林馥馥到了主编办公室,这也是她为数不多的机会来主编办公室。 韩咹咹正低头看排版,听到敲门声抬起头,见是林馥馥,笑道:“进来吧。” “韩主编。”林馥馥打了声招呼,这还是她第一次开口这么叫。叫了三年的韩助,刚才林馥馥一路走来都在练习韩主编三个字,深怕上来喊错了。 韩咹咹将纸张放到一旁,指了指自己面前的椅子,对林馥馥说:“坐吧。” 林馥馥一眼望去,今天的韩主编身穿干练的黑裙,和往日女人味的风格颇有不同。 韩咹咹是历任主编中最年轻的,可见能力非凡。但林馥馥从来不清楚能力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她做事情属于埋头苦干型,每次遇到难题都只是硬着头皮往前。 韩咹咹开门见山也不浪费口舌,她看着林馥馥,说:“你有意向竞选主编助理一职吗?” 说话间,韩咹咹习惯性把双手放在你桌子上交叠,露出无名指上那枚价值不菲的钻戒。她的手纤细好看,涂着单色的指甲油,看起来十分优雅。 韩主编有一个非常美满的家庭,这一点林馥馥一直知道。并且韩主编的老公的公司也是国内运动潮牌的龙头老大。 林馥馥也没有扭捏,大方说:“我有意向的。” 韩咹咹闻言微微一笑,“很好,那下周的初轮竞选,你要来参加。” “嗯。” 林馥馥还真的没有想到韩主编此番让她上去是为了主编助理一事。办公室里一直盛传韩咹咹很“宠”她,现在搞得她自己都相信了。 从进杂志社起,林馥馥是真的受到韩助的不少帮助,这一点不能否认。论能力,她自己清楚自己不如很多人。 很多人都知道,当上了主编助理,离主编的位置就不远了。历任主编都是从主编助理一职升上去的,韩咹咹也不例外。早些时候林馥馥的确不会有去竞选主编助理的想法,但是现在不同,她想要成长。 不想故步自封,不想原地踏步,她也想变得优秀,这样才能和莫炀齐头并进。她总想着,作为莫炀的女朋友,她也要为他争一口气。 首轮的主编助理初选就在下周的周一。 林馥馥满怀期待,却又分外紧张。她将自己要竞选主编助理一职的事情告知莫炀,莫炀也给了她十分的鼓励。 他们都要变得更好。 莫炀导演的电影《战墨》预计大年初一上映,相关的手续审批都已经完成,各种宣传陆续展开。一向不参加综艺的莫炀,这次为了宣传电影也开始了一些综艺节目的录制。除此之外,电影上映之后他还要全国各地路演,可以预料会有多繁忙。 这一转眼,林馥馥和莫炀也有一周的时间未见。 到了年底,繁忙一直是莫炀的常态,林馥馥为了想要竞选主编助理一职,也开始去学习相关职责的内容。 唯一不变的,是两个人每天都会视频连线,风雨无阻。 晚上九点半,林馥馥洗漱完毕窝进温暖的被窝,点开视频露出一个小脸和莫炀通话。 那头的他刚参加完活动回到酒店,他脱了西装外套,只穿了衬衫。 今天他难得那么早收工。 “你很辛苦吧。”林馥馥一脸心疼。 莫炀解开了衬衫的纽扣前几颗,摇摇头,“不辛苦。” 他总说不辛苦、应该的,可林馥馥明明看出来他满满的疲倦。 她对他的工作不算十分了解,但现在也开始慢慢了解,尤其关于电影,从他口中听到太多乱七八糟琐碎的事情了。 明天是周末了,莫炀问林馥馥:“打算怎么过?” “看书,学习,下周一就是主编助理的初轮竞选了。” 莫炀笑,好看的眉眼里看着她都是爱,他鼓励道:“祝你成功。” “要是不成功的话怎么办啊?”林馥馥难免有些不自信。 “不成功下次再来。” “好像也只能这样了。” 她泄了一口气,鼓了鼓腮帮子,可爱的模样惹得莫炀心底一动。 莫炀说:“今天参加活动的时候有一个记者的背影和你很像,我盯着看了很久,一直到她转过身来才发现不是你。” “嘿嘿,想我啦?” “是啊,想你了。” 林馥馥暖暖笑着,软软地咬了唇说:“二十九号母校的六十周年庆典,你要回来的吧?” “嗯。”回来也只能呆一晚上,他真想天天和她在一起。 “那就是说你下周二就能见到我啦。” “嗯。” 镜头那边的莫炀淡笑看着林馥馥,他这人一身傲气,只有在看她的时候,满脸的柔情。 林馥馥顿了顿,说:“我也想见你了。” 他在她后颈上留下的吻痕也开始渐渐淡去了,他们都有一周的时间没有相拥接吻,真的让人好不习惯。 第72章 (*^▽^*) = = = 一周的时间过得很快, 杂志社迎来首轮的主编助理竞选。 这次编辑部莫约有一半的同事都来参加竞选了, 不管能不能选上, 是不是真心想要来竞选的, 总之这都是一个锻炼的机会。 其中, 参加竞选的人里也包括孙宁。 第一轮面试场外, 林馥馥心里有些许的紧张,大概是因为有所期待。她以前做任何事情的态度其实都是可有可无,所以心里负担并不重, 但是这一次她很想成功。 面试门外,孙宁和一帮同事在一起, 明显和林馥馥这边形成两种局势。是个人都看得出来,这两个人之间有一道结界。 林馥馥知道孙宁不喜欢自己,她也没有打算过迎合, 彼此井水不犯河水,日常也并没有太多接触。 周小琴知道林馥馥今天下午面试,特地过来给她加油打气, “紧张吗?” 林馥馥深吸了一口气,点点头,“有点。” “放轻松放轻松,你是最棒的。” “嗯。” 此情此景,不免林馥馥想起自己第一次参加面试的时候。 那年大学毕业实习期林馥馥就向各个公司投递了简历,但最后只有yobu杂志社向她发来了面试邀请。 那次面试林馥馥准备了很长的时间,从收到杂志社的面试邀请开始她就开始上网了解yobu杂志社。 面试时间定在两天后,于是林馥馥买了yobu杂志一整年的刊期, 花了两个通宵的时间将所有杂志看完,并且对杂志社的发展史倒背如流。 面对任何一件事情林馥馥都保持着十分认真的态度,所以在面试当天考官的问题她才能对答如流。 那天面试的时候韩咹咹也在场,可以说是对恬静柔顺的林馥馥印象深刻。 或许也是那次的面试让韩咹咹对林馥馥有不少的好感,所以这几年就尤为关注这个新人。三年时间的工作中接触下来,林馥馥并没有让韩咹咹失望。很多时候林馥馥更是超过了韩咹咹的预期,让她十分欣慰。 关于主编助理的首轮面试主编韩咹咹并没有参加,而是由人事部全权负责。一般情况下,主编只会在最后一轮的时候才来面试。面试分为三轮。 第一轮的面试不算难,主要是对主编助理工作职责的一些考点,林馥馥因为最近都在看资料档案,所以第一轮对林馥馥来说还算简单。同样的,对孙宁来说似乎也是小菜一碟。 众所周知孙宁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但到底是年轻气盛,还是需要慢慢历练。 杂志社的女孩子很清楚自己的命运和未来,这里的人奔放前卫,给自己的选择只有两条,要么一往无前向前冲,要么墨守成规随大流结婚生子退出历史舞台。 可新上任的主编韩咹咹似乎又给出了另外一份答卷,因为她不仅婚姻美满,又兼顾事业,可谓人生大赢家。 林馥馥也还很年轻,今年不过二十六周岁,她知道属于自己的机会很多也不多,所以更要把握当下。 初试的结果会在三天后公布,初试通过后,复试将在年后进行。 林馥馥已经尽自己的全力,最后的结果她也期待着。 新年越来越近,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三,也就是说,再有一周的时间就过农历新年了。 而每次到了月底,杂志社都要忙着下个月的新刊,焦头烂额。今年的二月刊,也是韩咹咹上任以来交出的第一份答卷。 时尚圈一般有四个时间点,一月是开年,三月是开季,接着是“金九银十”,而后就是一周年庆了。由此来说,二月的时间节点较以上这个几个时间节点来说并不讨喜,但恰逢中国的二月是农历新年,刊期也不能马虎。 二月份除了是新年,二月十四情人节这个日子也十分重要。 作为准一线的yobu杂志,分为女刊男刊,二月的女刊封面人物请的是影后沈清秋。 这次沈清秋出山,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是为电影《战墨》做宣传。 莫炀指导的《战墨》电影宣传片早已公布,电影女主角由早前定妆的苏忆云变为沈清秋,其实早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沉寂了几个月的苏忆云,因为《战墨》的宣传再次上了热搜。 早前外界盛传是沈清秋抢了苏忆云女一号的位置,不过业内人都知道,沈清秋是莫炀临时拉过来救场的。显然沈清秋是懒得解释那么多的,她一向清高,对外界的抹黑根本不放在眼里 从年龄上来看,沈清秋年长了苏忆云整整十岁,可她美少妇保养地出水芙蓉,跟比自己小三岁的男主角赵磊搭档起来倒是没有一点违和感。 从阅历上来看,沈清秋实力的位置无人撼动,跟得了个国际电影节影后的苏忆云比起来,沈清秋得到的各大电影最佳女主角奖杯连一个房间都堆不下。 所以即便是当初网络上因为沈清秋“抢了”苏忆云女一号的话题曾盖起高楼,但这个话题很快也没了热度。因为除了双方当事人地位悬殊以外,两人都未曾发声。 若不是看到苏忆云上了热搜,林馥馥似乎都快忘了这个人。这几个月苏忆云彻底地消失在她的生活中,无声无息。 明天就是林馥馥母校六十周年庆,这样的日子自然是值得高兴的,但林馥馥更高兴的是莫炀今晚会回来。 早上的时候莫炀给林馥馥发来了航班信息,他赶完今晚最后一个通告的时候回烽市,但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 莫炀这样奔波,林馥馥也很心疼。 晚上林馥馥回家,吃了晚饭后收拾了东西准备迟点去水湘谢。 放在早些时候,林馥馥还是一个十点钟就要回家的小女孩,现在都已经开始主动收拾东西去男朋友家了。不免被老哥林疆疆逮到一顿笑话,“行啊,我家妹妹现在夜不归宿了。” 都说新年新气象,林疆疆也剪了一头利落的短发,现在看起来更野了一些。 林馥馥到底是有些害羞,忙让她哥住口,“你怎么好意思说我的啊,你自己也不是天天不回家。” 林疆疆闻言笑,露出标准的八块整齐洁白牙齿,他双手抱胸,一脸悠然自得。 时间尚早,林馥馥也没有打算那么早出门。 兄妹两人现在难得见面,林疆疆似乎也有话对林馥馥说:“新年过完之后我就打算搬出去了。” “房子已经弄好了?”林馥馥顺手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林疆疆。 林疆疆点点头,接过林馥馥递过来的水杯。 “都装修了?” 林疆疆又是点头。 林馥馥不免感慨:“这速度也太快了,不是说还没落户呢么?” 林疆疆笑,“我先住你嫂子那呢。房子倒是已经买了,不过装修已经开始在看了,明年初正式开始动工。” 林馥馥对自己嫂子那可是叫一个好奇,虽然就见过一次面,但林馥馥肯定嫂子家的条件肯定挺好的。 林疆疆没有隐瞒,说:“她家条件是挺好的,但我不图什么。” 事实上,董穆芮的家庭条件很好。当初林疆疆这个穷小子追人家白富美的时候本是闹着玩的,谁料却把自己的真心赔了进去。也正是因为此,林疆疆开始发奋,目的就是想让自己配得上董穆芮。可毕竟家庭悬殊,林疆疆最后认清现实选择放弃,所以就如林馥馥所见的那般,从大学以后她就没有见过林疆疆谈恋爱。 林疆疆自从高中毕业与董穆芮分手之后便再也没有谈恋爱,或许也是变相的一种等待。 林馥馥知道自己老哥一身的傲骨,“行,你没压力就成。” “小屁孩。”林疆疆抿了口茶,“有压力才有动力啊。” “怕你太辛苦了。” 自古都说门当户对,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正确的。 林馥馥似乎明白老哥为什么会从大学开始就瞒着家里开公司赚钱,他这个人表面上看似吊儿郎当,但是人挺能沉得住气。这么多年了,或许就是在等那么一个时机。 回想起半年前林疆疆被骗婚,也算是阴错阳差让林疆疆正视自己的心。 兄妹两人坐在一起聊了好一会儿,林馥馥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十点。 九点多的时候莫炀给林馥馥打了个电话,那会儿他刚准备登机。 莫炀给林馥馥特地打这个电话是想让她先休息。 林馥馥和老哥聊完之后就开车去水湘谢了,父母亲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叮嘱她路上小心。 林馥馥像是一个等待丈夫回家的小娇妻,心里又开心又兴奋。 第73章 (*^▽^*) 夜晚林馥馥来到水湘谢, 迎接她的是几只小白猫。 当初这几只猫林馥馥捡来收留在莫炀家里, 转眼小奶猫也逐渐长大, 可大了不少呢。 小猫通体都是雪白, 现在正是印证了那个词:白白胖胖。它们看起来十分可爱, 但也十分可恶。可恶的是这几个小家伙已经破坏了莫炀家不少家具, 尤其是沙发上,猫爪尤其集中。 林馥馥前段时间特地买了沙发布和抱桌椅灯脚的小物件,这样多少也能减少小猫对家具的伤害。 莫炀家的装修看似简单, 但每一件家具都不算便宜。林馥馥第一次看到小奶猫把桌角抓花了就自责地不行,可莫炀却一脸不在意, 他老是捉弄她说:“子债母偿。” 收养这几只猫是因为意外,在此之前林馥馥从未有过养宠物的经验。但收养了这几只猫后,林馥馥也是全心全意对待。她不仅给几只猫添置了必需品, 也上网了解很多相关资料。 林馥馥在网络上了解到:“对于公猫来说,发.情期会产生一定攻击性,情绪极不稳定;而且, 时间长了,会让公猫的身体产生很大的不良反应。而对于母猫来说,发.情期可能会导致猫咪的子宫蓄脓,乳腺炎症等等疾病。” 等过段时间,林馥馥打算带这几只猫去做绝育。 其实养宠物真没有想象中简单,林馥馥当初的确是妇人之仁。可她也的确不可能放着这几只小猫不管,除了收养之外别无他法。 如今,这几只小猫也渐渐地长大。除了偶尔有些可恶之外, 大多时候都很可爱。 每次看到这几只小猫,林馥馥还真有种自己是家长的感觉。 都说猫的性格孤僻,但很显然,它们都将林馥馥视为女主人,一听到她的脚步声便一拥而上,又是蹭又是撒娇,十分热情。 莫炀不在烽市的日子,林馥馥也是隔三差五来看看这几只猫。平日里小猫都是由钟点工在照顾。 林馥馥看了眼时间,已经十点多。时间已经不早,但要等莫炀回来还要好几个小时。 往常林馥馥在家的时候大多是将近十一点钟的时候上床睡觉,她是个作息十分规律的人,一来是因为要上班,二来也是因为习惯了。 在上床睡觉之前她一般都会坐在自己的书桌前看会儿书,亦或是拿出手机上上网。可她最近又有做手帐的爱好,乱七八糟买了一堆的东西,彩色笔啊贴纸啊装饰品什么的,一个晚上花费在做手帐上面也需要不少时间。 估摸着莫炀回来还要好几个小时,林馥馥干脆窝在沙发上找了部电影看。 林馥馥看的是一部早年的美国电影,让人意外的是,虽然年代久远,但画质依旧还十分清晰。看一部电影,犹如在感受一个段不同的人生。林馥馥窝在沙发上盖着毯子,静静地欣赏这部高质量的影片。 可也不知何时,林馥馥渐渐地合上了双眼。 生物钟这种东西简直是最神奇的东西,一过十一点,她的双眼就开始打架,本来以为自己看看电影能够坚持住的,谁料还是睡着了。 于是莫炀回来的时候,远远就看到屋子里亮着暖暖的灯光。 已经凌晨一点半了,照例还是朱嘉上送莫炀回来。 朱嘉上也注意到家里亮着灯,顺口问:“小林妹妹在啊?” 莫炀“嗯”了一声,单单一个语气词,也听得出来心情似乎很好的样子。 朱嘉上口里嚼着槟榔,跟着车内的音响哼着歌,笑说:“有人等着的滋味真好啊。” 水湘谢这一代属于豪宅,各种绿化建设地无人能及。可即便是建设地再好,也无法填满人内心的空虚和寂寞。 朱嘉上他今年也二十六岁了,工作忙归忙,但是他跟着莫炀倒是没有什么压力,所以挺开心。但是在外久了难免会想家,想到家就会想起家中的温暖,那温暖是家人制造的。 莫炀的情况不同,看似自幼习惯了独立,可一旦有个柔软触及他的心底,他便会沦陷。林馥馥就是莫炀的那个柔软。 车辆缓缓在家门口停下。 莫炀跨下了车,脸上还带着些许的疲惫。 今晚一轮弯月挂在高空中,繁星点点。 朱嘉上直接坐在车上没有下来,他滑下驾驶座的车窗,单手撑在上面对莫炀说:“明儿个中午我来接您,学校那边是下午彩排。” 莫炀点点头,“你回去路上小心。” “嗯,那是必须。” 等莫炀下了车,朱嘉上转而吐了嘴里的槟榔点了烟。 莫炀戒烟已经有一段时间,平日里当他的面抽烟他也不会说什么,但今晚不同,他要回来,他怕自己身上沾染了烟味林馥馥会不喜欢,所以也霸道的不让朱嘉上在车上抽烟。 正如莫炀所料那般,林馥馥还真的睡着了。他快速地在玄关换了鞋,继而轻手轻脚朝沙发走去。 早前林馥馥在看的那部电影早已经放完,眼下不知是哪一部电影在放送。灯光昏暗,零星有些声音从电视音响里传来。 空旷且足有两百平的客厅,却因为沙发上握着的这人显得无比温暖。 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平凡无奇的晚上,却让莫炀的内心酥软成一片。他不忍打扰,走到林馥馥面前蹲下来看着她。 从腊月初九到腊月二十四,这一转眼他和她两个人分开也已经有两周的时间。虽然两个人每天都会视频聊天,但到底和面对面见面不同。 莫炀想极了她,想到她身上的软糯,想到她身上的香甜,想到她抱着他娇娇地撒娇,他就想放下一切回来。 总是有那么些时候,莫炀总想着半夜回来清晨离开,哪怕只能见面相处那么一两个小时都好。可这段时间高强度的宣传,有心无力,往往一天几个地方跑,一到休息的时间,他人坐在椅子上都闭着眼睛能睡着。 林馥馥睡在沙发上不算舒服,她动了动身子,试图调整一下睡姿。可不知是莫炀的气息太霸道还是心有灵犀,她幽幽睁开眼睛。 莫炀就在眼前,唇角带着淡淡笑意。 林馥馥有那么片刻失神,随即反应过来准备坐起来,不料莫炀却直接覆了过来。 他轻轻压在她的身上,埋在她身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熟悉的味道,让他沉沦、深陷。 林馥馥渐渐清醒过来,她伸手揉了揉一下眼睛,继而双手勾住莫炀的脖子。 许是刚睡醒的原因,她的声音低低的,小声地说:“你刚回来的吗。” “有一会儿了。”他想到上次她也在沙发上睡着,他本打算把她抱到楼上去睡却将她弄醒了,所以这次才没有这么做。本想着,就让她睡吧,她什么时候醒了,他就再抱她上楼。 林馥馥的双手在莫炀发尾打转,刺刺短短的发又较之前来说理短了些。 剪短发似乎会上瘾,莫炀理发也简单,自己拿着剃刀一推,根本不需要劳烦发型师。 “现在几点钟啦?”林馥馥问。 莫炀回答:“两点了。” 两人说话的声音都很轻,呵气似的。 额抵着额,静静地享受着分别后重聚的这份亲昵。 早些日子的时候两个人久别之后重聚时相处多少都会有短暂的疏离,但现在不同,彼此之间原来越亲密,似乎也渐渐地将对方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当中。 林馥馥的小手也不怎么老实,先是在莫炀发尾打转转,而后又来到他的耳垂上轻轻捏着。 耳朵上的温度似乎总是要比其他地方要冰凉一些。 “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夜宵?”她问。 莫炀点点头,“嗯。” “那你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做。” “吃你。” 话刚说完,莫炀就低头吻住了林馥馥的双唇。 这是一个温柔多情的吻,是两个人小别胜新婚后的缠绵。 电视背景已经变成一部电影的片尾曲,是what is a youth “sweeter than honey and bitter as gall 比蜜还甜,比胆还苦, love is a past time and never will pall 爱虽磨人,却永不走味。” 林馥馥最近一次听这首歌是在盛夏,她喜欢极了这首歌的旋律,也喜欢这首歌的歌词。 那时候的她从不敢奢望自己会和莫炀走到现在,这首歌就像是她的心情,有些忧伤又带着些许的期待。 他们缓缓开始这个吻,又缓缓结束。 莫炀抬起头,笑着说:“开胃餐还不错。” 他笑得可真好看,柔情似水的双眼里全是她。 林馥馥一手勾着他的脖颈,一手轻轻摩挲着他的脸庞,难得开口:“还要亲。” 这句话像是一把燎原之火,彻底点燃莫炀。他低头,温柔慢慢转为狂热。 第74章 (*^▽^*) 林馥馥的生物钟在第二天早上七点半的时候准时醒来, 根本不需要闹钟。但她总是喜欢赖床, 不到最后一刻是不会起床的。 今天是周二, 虽然莫炀难得回来, 但不代表林馥馥不去上班。虽然林馥馥是挺不想去上班的, 但前段时间已经请了那么长时间的年假, 现在她也不好意思再开口请假。 请假的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和男朋友两周时间没见想腻歪在一起?这个理由在林馥馥自己的心里都觉得罪恶。 莫炀还沉睡着。 昨晚睡得迟,加之他现在放松,所以一夜好眠。他的睡姿依旧十分霸道, 双手抱着林馥馥不说,恨不得双脚都要缠着她。可这样的睡姿对林馥馥来说却不怎么美妙, 她简直要难受死啦,所以每到半夜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性地伸手推开他。可不知道怎么的,他又能重新把她捞回来抱在怀里, 而且还抱得紧紧的。 林馥馥醒后拿出手机刷了一下。 她背对着他,动作很轻很轻的,谁料莫炀还是醒了。他从背后抱着她, 把手臂收紧,将她箍在怀里。 被子底下两个人肌肤相亲,林馥馥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裸.着身子睡觉。但他在身边,她也没有什么机会把衣服穿上。 于是大清早的,林馥馥感觉到一股火热。她默默收起手机,假装重新睡觉。可哪里让她躲得过去,她刚好背对着他,最适合他从后面来。 莫炀轻轻咬着林馥馥的后颈, 双手抱着她的腰又紧又有力。 融成一体的那一瞬间,两人皆是轻轻地闷哼了一声,是到了极致的舒服和满足。 …… 最后的时候林馥馥只能求莫炀快点,不然上班真的要迟到了。 她到浴室简单地洗了个澡,顺便简单地化了一个妆。看到脖子上的吻痕时只能无奈地拿遮瑕膏去阻挡,早知道就带高领的毛衣来了,她就知道他肯定要在她身上留下那么一些大大小小的印子。 林馥馥正化好妆,却见莫炀走进了浴室准备洗漱。她疑惑问他:“你不是下午才去学校吗?怎么那么早起床?” “送你。” “不用的。”她伸手推他回去,“你再去睡会儿,我上班自己去就是啦。” “想送你去。”他反过手来将她抱在怀里。 林馥馥正对着镜子,莫炀就在她的身后。 镜子里的她似乎较以前来说多了一些女人味,但这张脸还是太可爱了些,莫炀在她的身边总是有种大野狼要欺负小兔子的感觉。 莫炀闻着林馥馥身上沐浴过后的香甜,问:“晚上校庆你来么?” 林馥馥摇摇头,“我倒是想来呢,可是母校六十周年的校庆啊,没有入场券还进不去,你说气人不气人?” 今年的烽市一中校庆因为莫炀要到场早就传得沸沸扬扬的,林馥馥已经不是学生是感受不到学校里学生的热情和激动。现在学校已经放了寒假,但因为知道莫炀学长会过来,估计大部分的学生都会返校来参加校庆。 除了本届的学生,往届的优秀校友还有特邀校友都将到场参加校庆,可见会有多热闹。 故而学校特地准备了入场券,要凭券才能入场,避免杂七杂八的人进入学校,也是为了避免到时候造成混乱。 莫炀闻言笑,“想要入场券啊?我有。” 林馥馥没好气地看他一眼,“行啦,知道您是优秀校友。” 同一所学校又是同届同学,虽然莫炀的优秀让林馥馥觉得骄傲,但也让她觉得有些许自卑。人们都说两个人在一起要三观一致才能长久,林馥馥不想永远都仰望他,所以她才想着去竞争主编助理一职,想要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这些莫炀是全然不知的,毕竟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优秀的人。他活到这个年头,一步一步走来,并非一步登天,所以不浮躁,也不会傲气。 可在外界看来,莫炀就是一个天之骄子。 莫炀啄了啄林馥馥的脸颊,哄着说:“你求我啊,求我我就给你入场券。” 林馥馥还偏不求了。 = = = 两人一同出门。 莫炀收拾起来总是很快,刷个牙,随意用清水洗了把脸,护肤品也不擦,简直不像是一个明星。 他执意要送林馥馥去上班,她嘴里拒绝,但心里其实很高兴。这样的日子总是希望多一些才好。 路上照例是要买早餐的,但林馥馥想了一圈竟然没有一点胃口,甚至想到早餐的时候还有点反胃。最后索性就买了一杯豆浆填胃,实在被莫炀扰地没有办法,她又要了一个甜甜的高粱包。 莫炀重新启动了车,不免问她:“别跟我说你最近都不吃早餐?” 林馥馥一脸无辜,“就是今天早上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呢,没什么胃口。” “没胃口也要吃点,一个大早上工作,胃里没点东西怎么成。” 莫炀是深受胃病困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以前吃饭作息没有规律。 这两年被调理地倒慢慢地有所好转,但一旦饮食不规律胃部就要来抗议。他可不想林馥馥受这种罪。 林馥馥点点头,乖巧地说:“知道啦。” 将林馥馥送到写字楼之后,莫炀又开车转去了朱嘉上家里。 朱嘉上家就在烽市城西。 几年前莫炀的第一个助理因为结婚而辞去工作,朱嘉上才来顶替。算起来,朱嘉上做莫炀的助理也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当时面试助理有好几个人,但莫炀听说朱嘉上是烽市人的时候便留意了几分。 莫炀对烽市这个城市到底是有不一样的感情,抛开莫易云的因素,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林馥馥。 后来莫炀让陈坤山录用朱嘉上,倒也方便了他时不时回来烽市,顺便在朱嘉上家里蹭点饭。 一大早朱嘉上人都还在睡呢,就被莫炀从床上拉了起来。 莫大爷说要去买菜,但他又不知道怎么挑选。于是两个大男人,一大清早的去逛菜市场了。 水湘谢那边有一段时间没有住人,所以并没有什么新鲜的菜,冰柜里倒是有些冷冻的东西,但是莫炀看不上。 一路上朱嘉上都在打哈切,莫炀开的车。 莫炀侧头看了眼昏昏欲睡的某猪,问:“昨晚做贼去了?” 朱嘉上说:“没啊,回家就睡觉了。” 澡都懒得洗了,一回来倒头就睡着,那叫一个香啊。 “睡够七个小时了吧?”莫炀问。 朱嘉上掰掰手指头,点点头,“刚好七个小时了。” “那你真是猪。” “你有见过我那么可爱的猪吗?”朱嘉上撇撇嘴,“有本事别让猪带你去菜市场啊。” 莫炀投降,“行行行,你是最可爱的猪。” 朱嘉上干脆翻翻白眼闭上眼再睡一会儿。 莫炀和朱嘉上之间的相处,与其说两个人是上下级的关系,倒不如说是好朋友。他们彼此是真的没有什么秘密,朱嘉上对莫炀的一切喜好了如指掌,莫炀也明白朱嘉上是个名副其实的懒猪。 烽市的第一菜市场莫炀知道在哪儿,毕竟在烽市生活了多年,知道这里菜的品种丰富,基本上想买什么这里都能买到。 莫炀见林馥馥早上没有什么胃口,所以想着中午做点好的带过去给她吃。学校六十周年庆的彩排在下午,反正他上午闲着也是闲着。 朱嘉上知道莫炀来菜市场的原因之后冷冷地哼了一声,“这段时间忙成狗,您有空不多睡儿还买菜做饭?直接饭店打包几道菜岂不是方便?” 莫炀闻言一脸不认同,“那怎么能一样。” 朱嘉上简直是服气了。 到菜市场的莫炀倒是没有戴口罩,一群大爷大妈,还真没什么人注意他是不是什么偶像啊明星的。 买完菜回家动手倒腾,莫炀要赶在十二点前把做好的饭菜送到林馥馥公司去。朱嘉上在正好,莫炀能够取取经,毕竟老猪的手艺也是真的挺好。 倒腾完爱心午餐之后莫炀第一时间就给林馥馥送过去了,朱嘉上都不免感叹,这莫爷还真是被林馥馥吃得死死的啊。 林馥馥是在临下班的时候接到莫炀的电话,电话那头他简洁明了,说:“我在地下车库。” 这像是一个暗号。 两个人相处这些日子,林馥馥原以为自己擅长厨艺下厨的机会会多一些,不想倒是莫炀一次又一次地下厨给她送饭,心里难免会动容。 于是从来不早退的林馥馥早退了,目的就是想快点见到莫炀。 早餐林馥馥的那个高粱包最终还是逼着自己吃完了,那会儿没有胃口,这会儿肚子咕噜咕噜作响。 看到色香味俱全的爱心盒饭,林馥馥二话不说在莫炀脸颊上“啾”了一口,她知道他最喜欢听什么话的,甜甜地说:“谢谢老公。” 但每次喊莫炀老公,林馥馥还是觉得很害羞。这个称呼她一直觉得很拗口,以前听别人热恋期老公老婆相称,总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莫炀却很喜欢听她这样喊,他满意地挑了下眉眼,道:“吃饭前先喝口汤,今天是排骨汤。” 他其实是个最平凡不过的普通人,因为她的喜欢,学着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只要她开心,他觉得一切都值得。 林馥馥的喜悦溢于言表,她打开保温瓶准备闻一下美味的排骨汤,怎料瓶盖刚一打开,一闻到排骨的味道她就开始犯恶心。但到底不想抚了莫炀的兴,她还是低头喝了一口,企料排骨汤刚一入口,她便反胃,继而一口吐了出来。 莫炀吓了一跳,连忙接过她手上的保温瓶,一脸紧张:“怎么了?” 第75章 (*^▽^*) 林馥馥也感觉到很奇怪, 她之前还是挺喜欢喝排骨汤的, 尤其炖土豆的排骨, 觉得香味四溢。可是今天她竟然不觉得排骨汤香, 甚至反胃。刚才喝下那口的时候更是觉得不得了, 明明不油腻, 可她却脑补起油腻腻的感觉。 莫炀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说:“大概是肚子太空了, 闻到油腻的感觉有些反胃。” “其他有哪里不舒服吗?”莫炀又问,他脸上的表情是真的紧张, 那种关心真真切切写满了整张脸。 林馥馥已经打开了饭盒,一脸不在意,她看到里面的四季豆感觉有些胃口大开, “没什么不舒服的,我好饿啊。” 莫炀把排骨汤接过来放在一边,心想着也可能是因为太油腻了她不喜欢。 别看林馥馥乖巧, 但还是挺挑食的,不喜欢吃的东西很多,肥肉油腻的东西一直都是不碰的。之前她倒是还算喜欢喝土豆炖排骨,但估计是喝了几次之后又有些腻了。 果然,她只挑蔬菜来吃,留在下的都是一些肉质食物。莫炀叹一口气,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脑袋,“怎么那么挑食呢?” 林馥馥一脸的无辜, 趁机把自己碗里的牛肉夹到莫炀的碗里,“你帮我吃好不好?” “好。” 莫炀虽然想数落她挑食的坏习惯,但也想着,只要她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就好了,不喜欢的都给他吧。 午餐吃完时间尚早,莫炀始终有些担心林馥馥身体不舒服。他曾经因为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了好几天,这真不是一段什么美好的回忆。 “要不要去医院看看?身体上真的没有不舒服的地方吗?最近是不是吃不干净的东西了?”莫炀说着还瞎摸了一把林馥馥的额头。 林馥馥忍不住笑了,拉过莫炀的大掌抱在怀里说:“没有呢,不要担心啦。” 看她一脸神采奕奕,莫炀才放下心来。 他顺势将她揽过来按在自己怀里,“从大年初一开始,我要跟《战墨》电影众主创进行为期将近一个月的路演宣传,除夕夜不能回来和你一起过了。” 他最怕的是她身体不适的时候他不在身边陪着。作为她的男朋友,他实在太不称职。他们不能像正常的情侣那样约会,私生活也总是遭媒体曝光。 林馥馥这段时间不是没有被八卦杂志拍到日常生活的画面,除了莫炀能够处理的,一些不能控制的因素还有很多。她心里不是不在意,但她却一直没有任何怨言。 林馥馥虽然心里隐约知道莫炀新年这段时间都会繁忙,也预料过除夕夜他不可能回烽市,但在听到他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路演宣传,她的心里第一是心疼。 电影路演是国内主流的影片宣传方式,简而言之就是在电影公映前后,主创来到影院和观众进行问答交流互动。路演的形式丰富多彩,从互动问答,到和粉丝们做游戏、玩自拍、送礼物等等都有。 其实路演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辛苦的是一天可能要跑多个城市,连轴不停,根本没有时间休息。 但莫炀有个好消息告诉林馥馥:“电影下映之后我的工作会全面放缓。” 林馥馥心里还未来得及开心,莫炀又给她扔下一个重磅炸.弹,“我想,接下来我要为我们的婚礼做准备了。” 从求婚到现在,莫炀却始终还未有实质性的行动。当然,这中间也因为某些变故。林馥馥自然是不会催他的,她总是特别为他着想,让他无比愧疚。 莫炀话说完林馥馥就害羞起来了。 婚礼这个词真是让人想想都感觉到心跳加速。 他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再等我一会儿。” “嗯。” 两人中午分开后莫炀便驱车去了母校。 六十周年的校庆可见校方会有多重视,校庆节目早在几个月前便开始筛选排练,这段时间更是几乎天天都在彩排。莫炀作为表演嘉宾,却一次都还未彩排过。他对待任何事物的态度都很认真,这次既然答应了作为校庆的表演嘉宾,那么他会尽力做到最好。 地下车库美美约会后,林馥馥也乘坐电梯上楼。 中午的午休时间一个小时,还有十分钟上班,不用太赶。 林馥馥从负一楼上来,在一楼的时候遇到了进电梯的周小琴。 周小琴显然也是刚从外面吃完午饭回来,她看到林馥馥后挑了挑眉,一脸色眯眯的表情。今天的周小琴打扮地也十分帅气,她一身的黑,黑色的皮衣黑色的紧身牛仔裤还有黑色的短靴,酷劲十足。 周小琴双手插在皮衣口袋里,走到林馥馥身边来用手肘轻轻撞了一下她,笑道:“呦呦呦,改.革春风吹满地,中国人民真争气。” 林馥馥憋不住笑了,也用自己的手肘撞了一下周小琴,电梯里人多,有些话不方便说,但是她们彼此知道对方要说什么。 上了楼之后林馥馥和周小琴两人手挽着手先去了卫生间。 到了卫生间后,周小琴终于忍不住了,问林馥馥:“大中午的莫爷还来给你送爱心午餐,你们也太浪漫了吧!” 林馥馥拧开水龙头洗了洗手,发现自己的嘴唇有些红肿。 周小琴对着镜子补妆,一边用粉扑拍脸,一边又感慨:“真是好羡慕啊啊啊啊啊!” 这件事放在几个月前林馥馥也只有羡慕别人的份,她现在身在其中,是真的觉得很幸福。 林馥馥扯了纸巾擦手,暖暖笑着对周小琴说:“我们都会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半吧,不要着急,也不要慌,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周小琴表示赞同林馥馥说的话。 补妆完毕,周小琴她看着镜子里的林馥馥,忽而发现林馥馥的脖子上有一个吻痕。 “天!”周小琴转过来指着林馥馥的脖子,“这真的过分了啊!” 林馥馥也是吓了一跳,她早上明明用遮瑕膏遮住了,肯定是不小心蹭掉了。 “包里有遮瑕吗?”林馥馥问周小琴。 周小琴二话不说从包里拿出遮瑕盘,笑道:“其实吻痕不用遮啊,反正莫炀亲吻狂魔的名声早已经流传江湖。” 林馥馥脸颊微红,淡定地用遮瑕点了点自己脖子上的红痕。 昨晚的画面就那么不经意地跑到了脑海里,她的脸好像更烧了。 “能稍微描述一下,被万人喜爱的莫爷喜爱是什么感觉吗?”周小琴一脸的花痴与她现在的酷炫人设十分不符,“他这么man的男人,接吻一定也很霸道吧。” 周小琴说完自己都先不好意思起来,“啊,太邪恶了。” 林馥馥遮瑕完毕把遮瑕盘还给周小琴,拉着她的手就要走,“好啦,上班时间到。” 两人谈笑风生离开,没有注意到厕所最角落那个位置的门是锁着的。 不一会儿孙宁推开门走出来,她走到镜子面前洗了个手,顺便认真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她搞不懂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好处都让林馥馥这个不起眼的人占全了,就是不甘心。 = = = 林馥馥是临下班的时候收到的莫炀的消息。 yang:【老猪等会儿来接你。】 林小馥:【嗯的。】 yang:【下午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林小馥:【没有呢。】 一旁的周小琴本是转过来有话要对林馥馥说,却不小心看到林馥馥和莫炀的对话,她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双眼,但为时已晚,被林馥馥发现。 周小琴无辜地说:“我不是故意偷看的,我刚才想问你张恒师兄的微信你有吗。” 林馥馥倒是不介意的,她翻了一下手机,说:“有的。” “你能帮我偷偷打听一下,最近剪辑组需要招人吗?” 林馥馥闻言点头,“没有问题。” 张恒师兄现在是剪辑组的老大。 林馥馥直接把张恒回的消息给周小琴看,周小琴一脸失望,“不招啊。” “怎么了?”林馥馥问。 周小琴回答说:“我不是一直在自学剪辑呢嘛,想知道自己能不能进入剪辑部。” “剪辑部的工作强度那么大,会很累的。” 周小琴犹豫了一下,“那我再考虑一下吧。” 林馥馥点点头,收起手机。 她的工作也基本上忙完,临近下班的时间点,她现在也无心工作。主要是晚上要去学校参加校庆,她有点小小的兴奋。说起来,虽然学校离家里近,但是她高中毕业之后也很少再到学校里去。这次莫炀也在,意义又有些不同。 周小琴转头继续自己的工作,可没一会儿想起什么,又转头来问林馥馥:“对了,你身体不舒服吗?” 原谅她刚才不小心林馥馥和莫炀的聊天,周小琴虽然很好奇林馥馥和莫炀之间的相处,但也没有变态到要去偷看他们的聊天记录。 林馥馥摇摇头,说:“没什么,就中午吃东西的时候突然反胃了一下,他有点太紧张了。” 周小琴闻言放下自己的鼠标,一脸严肃地问林馥馥:“你胃不舒服吗?” “没有啊。” “那反胃的情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林馥馥想了想,“就昨天开始的吧。” “林馥馥……” “嗯?” 周小琴靠过来,看了眼林馥馥的小腹。 林馥馥再迟钝,这会儿也看出了周小琴眼里的意思,她连忙双手捂住自己的小腹,道:“怎么可能。” 他们一直有保护措施的。 周小琴眯了眯眼,挑了挑眉。 林馥馥越想越心虚。 百密终有一疏。 是有一次的确是没有做措施的,那次参加完葬礼回来烽市,莫炀直接按着她就在门口的那一次。 第76章 (*^▽^*) 马上就要下班了, 办公室的同事都开始有些活跃起来, 收拾东西的收拾东西。 林馥馥的心跳却忽然变得很快很快。 周小琴的话还在耳边:“还是买根来验一下比较保险。” 现在林馥馥终于知道了, 这种事情落到自己的头上来, 她连去买验孕棒的勇气都没有。回想上次她给周小琴去买验孕棒的时候还是风风火火的, 没有任何顾忌去跑去了药房。但现在情况不同, 她好几次上了八卦杂志,一举一动好像都被人关注着。 去药店买验孕棒,她不敢。 周小琴安慰林馥馥:“没事的, 既来之则安之。我晚上买了明天早上带给你。据说晨尿是最准的,记得明天早起的时候先不要上厕所。” 林馥馥点点头, 内心复杂。 虽然早已经和莫炀确认关系,但她骨子里保守,未婚先孕这种事情落到了自己头上就觉得有些不妥。加之上次老妈还特地叮嘱她要懂得“保护”自己, 林馥馥自然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若真的怀孕了,她知道自己肯定是无颜面对家人的。 可是,一想到如果怀孕, 莫炀肯定是最高兴的,她的心里也会跟着高兴。 老早前他就提过生孩子的事情,他是真的想要孩子吧。 所以现在林馥馥的心情很复杂。 下了班之后林馥馥就和朱嘉上一起去母校了,一路上她都没有什么话。朱嘉上最近不知道迷上了那个国外歌手,一天到晚开着音响哼着歌。 车子到红路灯停下来的时候,坐在驾驶座的林馥馥看着正前方。有个年轻的妈妈推着推车在过斑马线,推车内的小宝宝露出一只小脚,而那只小脚竟然还架在车头上, 模样可爱极了。 如此温馨的画面,林馥馥忍不住温温笑着。 小宝宝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存在了吧。 一首歌曲哼唱完毕,朱嘉上顺着林馥馥的方向望过去,笑道:“怎么啦,想给莫爷生个娃啦?” 心事被说中,林馥馥红了脸。 绿灯行,朱嘉上松开刹车踩上油门,和林馥馥聊起天来:“你还别说,莫爷还真的挺喜欢小孩的。之前不是有跟小朋友合作过嘛,就他一个人精力满满跟人小孩子玩玩闹闹的。” 听朱嘉上说起,林馥馥似乎都能想到那个画面,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里突然酥酥麻麻的。莫炀那么一个冷淡的人,能和小孩子玩闹起来,可见是有多喜欢了。 朱嘉上又说:“不过生养孩子真不是容易的事情,我姐不是两年前刚生了个大胖小子嘛,全家人都高兴地不得了,但高兴归高兴,烦心事也多。孩子的开销大不说,整得大人是没有片刻安生。” 林馥馥好奇听着,她认识的一些个朋友也有结婚生子的,但她以前从来都是屏蔽了这些话题。眼下好奇心重,就想听着朱嘉上一直说下去。 朱嘉上也不扫兴,这张嘴像被拧开的水龙头,一开了就停不下来,“有钱人估计倒没有什么烦恼,大不了多请几个月嫂保姆什么的,但大多数人都还是自己家带孩子。这头三个月小孩子能把大人折磨成鬼了,一个小孩子,全家上上下下围着转。” “为什么呀?” “因为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啊,只有哭。半夜还要喂奶什么的,时时刻刻得关注着,心累身也累。身体好那是万福,碰上体质差的,老是生病的话更糟心。”朱嘉上算是深有体会了,“我老姐因为生娃不是请了假嘛,她是私企上班的,私企这种地方不好混啊,太容易被淘汰了。她生个娃回来,岗位没有了。哎呀,反正糟心事是一堆啦。现在婆媳之间关系也很差,老是因为带孩子的意见不和产生矛盾。” 朱嘉上见林馥馥被自己说得这一脸害怕的表情,连忙改口道:“但是开心也是挺开心的,小孩子看着怪可爱的。看着他一天天成长,人会特别有成就感。尤其现在会说话了,乖死了啊。” 林馥馥怎么感觉自己有点不太相信朱嘉上所说的话了…… 朱嘉上嘿嘿笑着:“哎,我一个没结婚的人给你瞎说什么呀,你就当我胡说八道啊。” 这一路聊着聊着,很快也到了学校。 一到校门口,就看着到处一片喜气洋洋。校门口自然少不了接待的老师和礼仪小姐,进入的时候需要入场券。 从校门口处一路红毯铺着到里面,这还是林馥馥这辈子第一次走红毯。 天色还有些微亮,冬至过后,白昼开始渐渐变长,加上今天天气好,日暮落下好像要比前些日子要稍微晚一些。 其实热热闹闹的人群里基本上没有林馥馥认识的人,她四处望着,思绪飘到了那段青葱岁月。 这些熟悉的建筑物似乎都有魔性,竟让林馥馥有种错觉,她昨天还在学校里背着英文单词。每一条小道,大树,她都印象深刻,那里她曾经和人停留过,亦或者那个地方她曾经落过东西。 回忆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让她心里感慨万分。 只是物是人非,当初一起学习玩闹的伙伴早已经没了太多交集。 这次校庆的时候班级群里有吆喝过一段时间,但很热度减退,到今天的似乎群里又重新活络起来。林馥馥知道几个现在创业成功的同学今晚也会来参加校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这样的校庆或多或少让林馥馥的心里有些别扭,同是一个学校出来的莘莘学子,每个人似乎都被打上了标签。其实评判一个人成功的依据到底是什么?林馥馥开始想起莫炀之前所说的那句话,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什么优秀校友,只是别人这样以为罢了。 刚走了没有两步,林馥馥的手就被人从身侧牵住。 是莫炀。 他依旧戴着口罩和鸭舌帽,淡淡笑着,说:“东张西望些什么呢?” “莫炀。”林馥馥拢了一下自己的手指,与他十指紧扣。 她伸手指了一下不远处的广场,说:“今天这里喷喷泉了诶,果然学校只有在开学和重要节日的时候才会喷喷泉,这一点那么多年都没有变。” 林馥馥手指的地方就是他们以前经常看到的东广场,这里是有一个喷泉的,但是基本上是等同于摆设。林馥馥上学那几年就看到过三次喷泉,都是开学注册的当天。 那些年注册的时候还要家长陪同,学费几千揣在包里去缴费收□□,不像现在。 “饿么?带你去食堂吃饭。”莫炀道。 林馥馥其实是不太饿的,但她还是点点头。 真的太久没有去过食堂了,好想去看看。 食堂的变化也不大,里外似乎都翻新过,但还是保持着原来的风格。 莫炀手上有免费的餐券,直接去打饭就是。 学生时代却没有那么幸福的,每次下课时候打饭菜总是要排很长的队伍。不过学校内的饭菜是林馥馥迄今为止吃过的最便宜的了,工作之后再也找不到那么物美价廉的食物。 这是林馥馥这辈子第一次让男朋友给自己打饭。 大学的时候校园里情侣很多,经常都是女孩子坐在位置上等着男朋友端着餐盘回来。不过那时候林馥馥倒也没有多少羡慕,只是现在回想起来有些感慨。 林馥馥坐下来没一会儿,就注意到坐在自己前方不远处的一男一女。 几乎是一眼,林馥馥就认出来那对男女,一个叫周又又,一个叫付临。 这么多年过去了,男生没有长残,女生也越来越水灵。他们曾是校园里最瞩目的一对情侣,连林馥馥都羡慕不已。 这几年林馥馥还是会有陆陆续续听到关于付临同学的一些小传说,毕竟曾经是校园风云人物,所有人都好奇他的未来会是怎样。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竟然还在一起。都说从校服到婚纱不易,可真的走到了,那该有多幸福啊。 林馥馥真的好羡慕他们。 但看着莫炀端着餐盘朝自己走来,林馥馥心里逐渐被填满,她知足了。 晚餐过后莫炀就要入席做准备。 校庆七点准时开始,开场有校领导和优秀校友代表上来讲话什么的。以前学校开学典礼的时候总是最让人讨厌的,老师们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听得人意兴阑珊。 林馥馥闲来无事,绕着以前熟悉的地方准备逛一圈。 刚走了没两步,林馥馥的手机响起,是周小琴打过来的,说:“我已经把验孕棒买来了,要不要现在就给你?” 林馥馥心脏扑通扑通跳着,回答:“要。” 这个时候的校庆对林馥馥来说也不重要了,她真的想要知道答案,立刻。 第77章 (*^▽^*) 除夕越来越近, 林馥馥也越来越紧张。 校庆结束之后莫炀便连夜回了北京, 因为第二天一早还有关于电影的一些东西需要到相关部门走一趟, 所以临走之前他都还没有亲一亲林馥馥抱一抱她。 这次电影上映, 其实对莫炀来说也要承受非常大的心理压力。 他大学时代选择导演系就读, 自然是要将导演这件事情发挥到极致。可更多人的看到的依旧是他歌手的身份, 似乎并非十分认同其导演的身份。 《战墨》是莫炀指导的第二部 电影。 如果说他第一部 电影是误打误撞得到高票房,那么第二部电影就是真正考验他能力和实力的时候了。 与第一部 文艺爱情电影不同,《战墨》是一部战争题材电影, 电影从筹备到拍摄结束,莫炀用了整整五年的时间。他自导自演自编, 拍摄从开始到结束,周期长达五个多月,辗转多个国家。 过硬的打斗, 真实的枪林弹雨,让参与拍摄危险十足。不仅如此,《战墨》投入资金庞大, 已经不是代表他莫炀一个人的电影。这部电影凝结了太多人的心血,容不得失败。 从一个创作实力派词曲人到八块腹肌的硬汉演员,从歌手到导演,莫炀也期待一次完美的跨行和转型。 但能否成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现在谁都不知道。 在大年初一之前,电影出来了三款预告,让人热血沸腾。某平台上《战墨》的预售票房已经高达1.5亿, 这里面除了对莫炀的支持,更有众主创的铁杆粉丝。而真正的票房,要等到电影上映以后才能知晓。 作为电影导演,莫炀的压力自不必多说。 除了莫炀,远在烽市的林馥馥心里也十分紧张。她的紧张有两点,第一是因为莫炀的电影,林馥馥比谁都希望莫炀这部电影能够成功;第二件事,她……怀孕了。 校庆那天林馥馥火急火燎去找周小琴要了验孕棒,当下就去验了,也不管是否是晨尿了。 检验的结果在她眼前慢慢浮现,从一条杠变成了两条。 周小琴当时就在公共场所里陪着林馥馥,她倒是比林馥馥还紧张,大抵是因为感同身受过。 等待的那一刻无比焦灼。 林馥馥出来的时候对周小琴点了点头:有了。 周小琴深呼了一口气,突然很开心。 那时天早已经黑了,林馥馥和周小琴坐在一旁公园的椅子上,不远处是大妈们跳着广场舞。 周小琴问林馥馥:“你现在要去跟莫炀说吗?” “有点紧张。”林馥馥老实回答。 她是真的真的一点准备都没有。 之前和莫炀发生关系的时候林馥馥就一直有留意的,就第一次的时候莫炀没有戴套。 第一次发生关系后林馥馥去买了紧急避孕药吃,这件事她有一次无意之间在莫炀面前提过。莫炀为此自责很久,差点没有跪下来道歉了。他是真的后悔,因为自己的冲动对她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但其实林馥馥并没有觉得太罪恶,那一次她默认允许,真不是他一个人的错。况且紧急避孕药的存在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人生难免需要一些激情时刻,否则一切按部就班,谁能判断这件事一定是对一定是错?起码林馥馥一点都不后悔。 但这一次有些超过林馥馥预料之外了。 那次葬礼回来之后她也没有想那么多,莫炀直接就按着她进来了。那一晚上做了好几次,但就只有在门口处的时候没有戴套,后来几次都戴了的。 谁能想到一发就中的,况且那次还是她安全期……这也太强了吧。 周小琴坐在林馥馥的身边,突然叹了一口气,说:“我都能想象,如果你现在告诉他你怀孕了,他一定很高兴。” “为什么这么说?” “爱这件事情是能让旁人感受到的,你们彼此相爱,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你们相爱的结晶啊,他肯定会很高兴。” 林馥馥被周小琴说得心里痒痒。其实她都明白的,可就是不想那么早告诉他,硬硬的,是想给他一个惊喜。 那天晚上农历腊月二十四,林馥馥从校庆晚会跑出来,坐在公园里看着大妈跳了一个晚上的广场舞。 这一转眼,明天就是除夕了。 这几天林馥馥总是忍着要把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莫炀。 他们每天照例还是会通视频,时间长的时候甚至可以一整夜都开着视频一起睡觉。 林馥馥已经开始放假了,但莫炀依旧繁忙。 于是她偷偷向朱嘉上跟踪了莫炀最近的行程,打算除夕之夜飞到他的身边,顺便将这个惊喜告诉他。 昨天林馥馥去做了一个详细的检查,确认了妊娠。她肚子里已经有一条小小的生命了,是属于她和莫炀的。 妊娠反应对于林馥馥来说倒也还算好,想来之前闻不得油腻的味道其实就是妊娠反应了,但她和莫炀都没有任何经验,还以为是胃部不适。这几天莫炀还总在唠叨,让林馥馥一定要按时吃三餐,不能乱吃不干净的东西,也不能暴饮暴食。 林馥馥总是偷偷笑着,嘴里说着好好好。 = = = 《战墨》的零点首映,莫炀在北京。 林馥馥跟家里报备了过后除夕夜年夜饭过后就启程前去北京。她到的时候刚好能够赶上首映仪式,也能第一时间看到这部电影。 登机前林馥馥特地跟莫炀视频通话,那会儿他也刚好有空。两人互相拜年,他全然猜不到她马上就要飞到他的身边。 林馥馥是万万没想到除夕之夜的机场大厅也是人山人海,她穿梭其中,和很多人一样期待着即将到来的团圆。 将近凌晨的北京一如既往的寒冷,朱嘉上瞒着莫炀偷偷来接机,对林馥馥说:“我怎么敢让你一个人来,被莫爷知道非剁了我不可。” 但朱嘉上也配合着林馥馥,准备给莫炀一个惊喜。 车上,朱嘉上对林馥馥说:“莫爷今晚首映式结束之后明天一天的行程都在北京,从中午十点到晚上九点,要跑9个影院路演。明天晚上北京的首映结束后则要跑天津,路演会一直从北往南,一个一个城市来。首先是一线城市,继而会覆盖二三线城市。” 林馥馥闻言是彻底惊呆了,“好忙啊。” 朱嘉上不可置否,“接下去这一个月大抵都会这么忙。” 听到莫炀那么繁忙,林馥馥都有些怀疑自己的到来是否会打扰到他的工作,她有些忐忑。 朱嘉上安慰林馥馥:“你来了对莫爷来说就是最大的惊喜,他肯定很高兴,一高兴就不觉得累了。” 希望如此吧。林馥馥心想。 到电影院的时候林馥馥特地拿了一顶帽子遮着自己,她想等到电影结束之后再来找莫炀,不想耽误他的工作。 这会儿众主创已经站在台上,主持人和坐在底下的观众在一一互动。 林馥馥悄悄摸摸从后面进来,尽量把自己的脑袋压到最低。位置也几乎没有剩下的,她没得挑了,选了倒数几排最边的位置坐下。 林馥馥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台上的莫炀。 他颇有些电影里不羁的风格,穿得随意,牛仔裤腿卷起几分,露出好看的脚踝。 从工作人员手上接过吉他,莫炀问了句:“想听什么?” 底下的女粉丝疯狂在喊:“恋恋你恋恋你!” 莫炀无奈,低下头对着话筒说:“今天是电影首映,你们给点面子成么?” 底下哄堂大笑。 大多数都是女友粉,看莫炀的眼神里都散发着光芒。 莫炀修长的手指拨了拨琴弦,“不过,还是满足你们吧。” 林馥馥就坐在台下,因为位置原因,她也不确定莫炀会不会看到自己,总之尽量低着脑袋就是,但还是忍不住伸着小脑袋看。 一曲完毕,底下掌声震耳欲聋。 他毕竟是流行音乐小天王,唱歌是拿手绝活。 主持人刚要继续问问题,莫炀打断,道:“等下,我发现一个可疑人物。” 林馥馥连忙低下脑袋,但为时已晚。 莫炀一步从台上跨下来,大步迈开径直朝林馥馥走来。 此刻全场的焦点都在莫炀的身上。 他看起来太高兴了,脸上是星河灿烂,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引得所有人好奇。 最终,众人看到莫炀走到一个位置前。 他在那个小小的身影旁蹲下来,一把将林馥馥拥在怀里。 临场反应迅速的主持人立马起哄。 林馥馥前后左右位置的人都惊叹好奇地恨不得贴过来看。 “你怎么来了?”他仰着头看着她,轻声问。 第78章 (*^▽^*) = = = 小时候的除夕夜总是一家人围在一起看春节联欢晚会渡过, 但随着年岁渐长, 年味似乎也越来越淡, 一家人坐在一起看春节联欢晚会也十分难得。前些年, 莫炀几乎年年都会参加春节联欢晚会, 所以总是雷打不动守在电视前等着莫炀出来。但今年莫炀因为电影的原因, 谢绝了春晚栏目组的邀请。 然而今年,林馥馥却可以直接来找他。 这一路走来,林馥馥其实都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她从拥挤的机场出来,坐在车上看着北京城的繁华街灯, 最后到了安静的影厅。 是有那么一刻迷失方向,但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莫炀,她的心里就好像亮起了一盏明灯。 眼在这个男人就在自己的面前, 他不拘小节,不管在场那么多双目光注视,因为他看到了她。 周围闹哄着。 莫炀就蹲在林馥馥的面前。 林馥馥甚至有些恍惚, 他似是要给灰姑娘穿上水晶鞋的王子。 “来,跟我去中间坐。”莫炀直接拉着手往前面走去。 林馥馥戴着鸭舌帽,把脑袋埋得低低的。 众人只见高大的莫炀身边一个小小的身影,看起来有爱极了。 莫炀的恋情早被大众所知,也不是什么秘密。但却也是自恋情曝光之后,莫炀第一次当着众人再次牵起林馥馥的手。 站在台上的众主创难得见莫炀这般高兴的,一个个都看好戏似的,主持人也没有继续再和观众互动。 眼下的莫炀就进行着全场最好的互动, 可以想见媒体朋友又有话题可以发挥。 前面的位置是留给几位主创的,莫炀直接把林馥馥按在自己的位置旁边坐下。 他低低在她耳边道:“我前面还有一点流程要走,你先坐一会儿。” 林馥馥连连点头,“你快去吧。” 她真的又尴尬又害羞,现在全场的焦点都在他们的身上。她刚才也想过莫炀没准会看到自己,可没有想到他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直接下来。 很快莫炀重新站到了台前,主持人难免一番打趣。 莫炀笑着拿着话筒道:“她害羞就不闹她了,我们继续。” 主持人知道看眼色,继续进行接下去的流程。 林馥馥缩在位置上,知道前后左右全是注视自己的目光,所以她更要保持淡定目不斜视。 台上的互动流程其实已经接近尾声,再过几分钟零点的钟声就要敲响,在跨年倒数声响起的时候,也预示着电影即将拉开序幕。 “现在,让我们一起跨年倒数:十、九、八……” 倒数的时候,莫炀再次从台上下来,他直接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牵着林馥馥的手。 “五、四、三、二、一。” 莫炀对林馥馥说:“新年快乐。” 林馥馥也轻声在莫炀耳边说:“新年快乐。” 一年前的除夕夜,莫炀参加完春晚之后便到了烽市,他在她家门口短暂停留,甚至她已经熟睡。 而今年,她就在自己的身边。 影厅灯光熄灭,屏幕亮起。 千呼万唤,这部莫炀指导的《战墨》上映了。 在电影上映前莫炀其实已经看过很多遍,电影在剪辑后期制作的时候他都跟着进度,所以每一个镜头他都无比熟悉。 林馥馥也很快跟着进入电影的剧情。 这部片子讲述的是一名的退伍军人因为记者女朋友被恐怖分子绑架而前去解救,在解救的过程中发生的精彩故事。 莫炀在这部片子中担任的是男二号的角色,角色人物设定十分讨喜,又霸道又蛮横,到最后因为大国情怀而牺牲,让人惋惜心疼。 整部片子从开头到结尾,剧情紧凑,环环相扣,没有一个尿点。 林馥馥偶尔会忍不住转头看一看身旁的人,她真的好为他感到骄傲。 莫炀淡淡笑着靠过来在她耳边轻声说:“看我做什么?” “你好帅。” 莫炀的紧张全被这三个字全部击碎,他忍不住低头用自己的额顶了一下她的,提醒她:“专心看电影。” “嗯。” 林馥馥看东西一向刁钻,她完全抱着一种“专业”的态度在看。看到最后一幕莫炀饰演的军人牺牲的时候,林馥馥泪流满面。 这部电影无疑是精彩的,有爆笑的场景,也有让人落泪的地方,十分令人动容。 两个小时的电影,越接近结尾越是令人不舍,不忍说再见。 观众对莫炀的期待是完全超过了期望值。 早前一直被看衰的《战墨》,电影结束不过几分钟,影片已经新鲜出炉。某评分网站直接给出了《战墨》9.5的高分。是否被神话,只有等到观众到了影院一睹“真容”才能给出最客观的评价。 电影结束后众主创便一同回了酒店。 已经是凌晨两点,也就是说不过几个小时后,一行人又要开始匆忙的路演宣传。 坐到了车上,私人空间。 “这是给我惊喜?”莫炀说着抓起林馥馥的小手在自己唇边吻了吻。 莫炀拉着林馥馥的手就没有离开过,他看起来是真的很开心。 前面驾驶座上的朱嘉上,副驾驶座上是陈坤山。 林馥馥不好意思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 朱嘉上幽幽地开着车。 陈坤山则是一脸的笑意,摇了摇头,心想:真是小年轻,不过就是一起过个年么,还也能高兴成这样。 很快到了酒店,陈坤山提醒莫炀:“早上九点就要起床了,悠着点。” 莫炀闻言看了陈坤山一眼,什么话没有说,直接牵着林馥馥走了。 朱嘉上停好车走来,见坤哥还站在门口一副仙人样,问:“怎么不进去啊?” 陈坤山二话不说就开始闹脾气:“你说说这个莫炀,有了女朋友就忘了我了是吧?” 朱嘉上皱皱眉:“……嗯?” 陈坤山双手叉腰,“你说说,哪年新年不是我陪他过的?人家一来瞧把他给乐成什么样了?” 朱嘉上打了个哈切,伸手拍了拍坤哥的肩膀,“我去睡了啊,好困的。” 陈坤山气的不打一处来,追着朱嘉上:“你站住,我还没说完呢。” 朱嘉上:啊啊啊啊,我不听我不听。 = = = 到了酒店房间后,莫炀就拉着林馥馥一通乱亲。 接吻狂魔名不虚传,莫炀吻地林馥馥都没有喘息的空间。 但林馥馥今晚过来是有一件事情要跟莫炀说的,她抽空伸手推了推莫炀,说:“我有话跟你讲。” 莫炀的吻还没有停下来,吻不到林馥馥的嘴,他就亲吻她的额、她的脸颊、她的下巴。 林馥馥被他逗得痒痒的,咯咯地笑着。 “不要亲了啦……”她求饶。 可莫炀哪里肯的,他总是恨不得把她生吞入腹了。 上次校庆的时候这家伙就突然溜走了,害他结束后找不到人又只能去赶飞机,都还没有和她当面道别。 两人这一别,转眼刚好一周了。 现在的莫炀是真的高兴,一来是电影终于成功放映他松了一口气,二来就是她突然的出现给了他莫大的惊喜。 人人都说情情爱爱是最肤浅的东西,但到了莫炀这里却成了最重要的。他早将林馥馥视为自己的家人,在这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他是无比想念她的。 林馥馥穿着绒绒的毛衣,莫炀的双手摸到的柔软不知道是她的还是毛衣的。她仰在沙发上,笑着推他,“我真的有话跟你说的。” “说啊。”他又低下头去啄了啄她的唇,挑眉笑道:“我洗耳恭听。” 可林馥馥却不好意思说出口了。 她安安静静地看着他,伸手捧住他的脸颊轻轻揉了揉。这么好看的男人,刚才在电影里是那么地帅气英勇。 “我要我的包包。”林馥馥说。 她来时带了一个大包,里面满满当当塞着东西,包括——一张报告单。 “要包干嘛?”莫炀伸手拍了一下她的小屁股。 林馥馥扭了扭准备坐起来,莫炀按着她,“我去拿。” 她的包一进门就被他放在了门口。 莫炀折过去拿,林馥馥也坐起来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 “这个吗?”莫炀单手提着包走过来问。 林馥馥点点头,起身去接。 莫炀走过来从背后抱着林馥馥,笑说:“有新年礼物藏在包里打算送给我啊?” 林馥馥闻言点点头,小声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算不算礼物,你先看看。” 莫炀咬了咬林馥馥的耳垂,“你送的我都喜欢。” 林馥馥深吸了一口气,拉来包的拉链,就当着莫炀的面拿出那张纸。 他显然是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顺手就接过林馥馥递过来的这张纸。 “什么啊?”莫炀脑袋抵在林馥馥的肩上,双手圈着她拿着这张纸。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烽市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这几个字,莫炀心里一紧,继续往下看。 1、孕酮 2、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当莫炀看到孕周这几个字的时候好像彻底明白了些什么。他的心跳突然加快,双手抓着林馥馥让她转过身来。 “这,这个,你。”他甚至无语伦次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馥馥也感觉到好害羞啊,她咬了咬唇,硬着头皮说:“莫炀,我怀孕了……” 莫炀闻言,先是不敢置信地笑,又拿着单子看了眼,又看了眼林馥馥。 最后,他抱着林馥馥,把自己的脑袋埋在她的怀里。 他的肩膀微微颤动,双手也将林馥馥拢地越来越紧。 像是将要溺死之人找到了最后的希望一般,他抱着她怎么都不肯放。 林馥馥低头看看怀里的人,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发,小声地问:“你哭啦?” 第79章 (*^▽^*) 怀里的人在哭。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见到莫炀哭。 她从未想象过他哭泣的样子。 他是一个铁骨铮铮的人, 身上充满了男子气概。这样一个人, 鲜少流露出什么至极的情绪。就连他母亲去世的时候, 他也没有哭过。 可他现在却哭了。 他哭得消无声息, 胸腔抽动, 眼眶湿润。其实不仔细都不会知道他在哭, 但是林馥馥就是知道。 莫炀手里还拿着那张检验报告单,攥得很紧很紧,他也抱着林馥馥, 抱得很紧很紧。他埋在她的怀里,呼吸都喷在她的胸腔之上。 房间里针落有声, 其实他的哭泣并没有发出什么太大的声响。可他的肩膀在微微地颤动,整张脸埋在她的怀里像个孩子。 刺刺短短的发,林馥馥轻轻抚摸着, 她的鼻子突然也酸酸的。 她的手轻轻摸着他的发尾。 在烽市是有个习俗的,女孩子不能随意摸男孩子的头。林馥馥记得自己小学的时候无意间摸了一个男同学头发,被那个男同学骂了好几天。但是莫炀宠她, 他从来不在意这些。 林馥馥第一次因为动情摸了摸他的发尾,后来恶作剧一般揉了揉他的脑袋,被他抓着手轻轻咬了咬。 “喜欢这个礼物吗?”林馥馥笑着问。 莫炀闻言抬起头,吻住林馥馥的唇。 这个吻又烈又烫。 他们有孩子了,有孩子了! 这个场景莫炀做梦的时候曾经见过,但梦境转瞬即逝,他又高兴又失落。 莫炀想到这里心里就是一阵阵地麻。 他真的好高兴好高兴,高兴到热泪盈眶, 说不出任何话来。 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现在想做的只是吻她。 吻地缠绵,吻到了极致。 最后莫炀强行将林馥馥按到自己的怀里,一遍一遍地说:“谢谢你,谢谢你,我爱你。” 他的声音都在颤抖。 林馥馥挣扎着抬起头,终于看到他发红的眼眶。 他的男人啊,柔情的一面都给了她。 林馥馥双手捧着他的脸,轻吻他的唇:“我也爱你。” 莫炀又打开那张检验单,仔仔细细将上面的字从头看到尾,要把这上面一个个的字都刻到自己的心里。 现在凌晨两点,正是新年的第一天。他在这一年第一天收到如此一份大礼,比什么电影得到票房冠军都让他高兴。 莫炀小心地将这张检验单收起来,他会永远珍藏。 他重重地叹息了一声,抱着林馥馥吻了吻她的发顶,“老婆,谢谢你。” 林馥馥横坐在他的腿上,拉着他的手紧紧握住,笑着回答:“老公,不用谢的。” 莫炀情难自禁,又想低头吻她,但被林馥馥躲过。她捂着他要贴过来的唇,说:“莫炀,怀孕这件事我还不敢跟我爸妈说。” 莫炀闻言笑了,他眼眶依旧还是有些红,哑着声说:“我明天就去负荆请罪,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他说着想到现在已经是凌晨了,改口道:“不,再过几个小时就去。” 林馥馥毕竟还没有真的嫁给他,虽然早前莫炀已经去拜访过林家父母,但到底什么事情都还没有定下来。 不想林馥馥却闻言摇了摇头,“不着急的,你先宣传。再过一些日子也不着急的。” “我急。” 天知道,莫炀想现在立刻马上就去跟林馥馥领证。 他今天收到的惊喜真是太多了,先是她的突然出现,又是电影得到认可,再来就是这个超级大奖。 不行。 一想到她的肚子里正孕育着他们的孩子,他就忍不住红了眼。 莫炀忽然起身,蹲在林馥馥面前将自己贴到她的小腹上。 林馥馥笑着说:“胎儿还太小了,你什么都听不到的。” 满打满算,她怀孕也才一个多月。 肚子较之前来说一点变化都没有,甚至未来三个月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莫炀却说:“不,我要警告他一些事情。” 说着,莫炀对着林馥馥的小腹说:“里面的小家伙,我是你爸爸,听着,接下来这几个月,要是你给你妈妈惹什么麻烦,你出生后我第一个就不饶你。” 林馥馥无奈地伸手拍了一下莫炀的肩,“喂,有你这么做爸爸的嘛?不怕吓着他啊?” 莫炀拉着林馥馥的手反扣着十指紧扣,他还对着林馥馥的小腹,说:“爸爸我对不起你妈妈,从未给过她什么承诺。但是你要争气一点,不能让你妈受罪,你要乖乖的,让你妈舒舒服服地度过这几个月。” 林馥馥没有打断莫炀说话,只是觉得他的这番话让她的心里有一股暖流滑过。 莫炀交代完毕,依旧蹲在林馥馥的面前。 他屈膝跪在地上,拉着林馥馥的手在自己的唇边吻了吻,“老婆,辛苦你了。” 林馥馥摇摇头,“现在还不辛苦。” 不过她多少是查过相关资料的,知道孕期还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有些准妈妈前三个月的时候早孕反应已经够受罪,到了后期随着肚子越来越大,睡不好是常有的事情。 总之,怀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这段时间林馥馥也明显感觉到了一些不一样,比如她开始频繁起夜了。 从前林馥馥几乎不会在半夜起夜,但是随着怀孕,她一个晚上至少要起夜两次。根据医生说,是因为子宫逐渐胀大,再加上怀孕后人体对生殖系统的变化非常敏感,所以膀胱会出现压迫感,才会出现尿频的情况。 频繁起夜对林馥馥造成的直接情况就是她睡眠质量直线下降,因为晚上至少要强行起床几次,每次她重新躺到床上的时候又很难入睡。 莫炀知道后心疼地不行,他对她说:“接下来的宣传我就不去参加了,我在家里照顾你好不好。” “那怎么行啊。”林馥馥要赶紧制止莫炀这个想法。 之前莫炀多少有在她的面前提及《战墨》的情况,这部电影不仅仅是莫炀一个人心血,更是众主创的。莫炀作为电影导演,更应该起带头作用来做宣传。 林馥馥说:“我现在早孕情况不明显,就是不太喜欢油腻的东西,这些都是我能接受的。我不说你都看不出来我怀孕了呢。” 她一脸自得。 说起这个,莫炀突然板起脸来,他拉着林馥馥的手轻轻拍打了一下她的,说:“知道自己有孕了,还跑那么老远来,应该我回去才是。” 林馥馥不以为意,“我坐在飞机上来的,又不是跑过来的。再说了,怀孕了还要多多锻炼身体呢,你这个准爸爸要多学习学习孕期知识了。” 莫炀的重点不是这个,他的重点是,不想让她那么辛苦地跑来跑去。 但他也不和她争辩,笑着吻了吻她的额,说:“好,马上就买书来学。” 不仅如此,他还要去上课,不是有那些什么准爸爸课程的么,他都要去学习的。学习以后怎么照料月子、怎么样换尿布、怎么样跑奶粉。他现在脑子里都有了一些想法,反正他要万事亲力亲为。 之前莫炀体验过分娩阵痛,所以他早就学习过了相关的知识。也是知道现在有无痛分娩,他心里才舒服一些,不然他根本不敢让她怀孕。 说起怀孕这件事情,莫炀不免有些骄傲,“一次就中,可见你老公我的能力不错。” 林馥馥无奈地揉揉他的脸,“对对对,你最厉害了。” 厉害是没错的,但是现在他就碰不得她了。 于是入睡的时候,林馥馥感觉到抵着自己的莫炀太滚烫了。 莫炀是个某方面需求很强的男人,两人一周没见了,林馥馥都能想象他憋得有多慌。毕竟是年轻气盛,也才二十多岁。 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又趴在她小腹上听了一会儿,她现在孕育了一条生命在小腹中,让他开心,让他感动,也让他心疼。只是他刚趴下就被林馥馥笑着伸手拍开。 他转而拥着她,贴在她耳旁亲了亲。 起初林馥馥还没有感觉到什么,后来她是真切地感觉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在自己的身后。 她故意伸手摸了一下他,笑着说:“是不是很难受啊?” 被子里两个人穿得都少,好像这种盖着被子纯聊天的情况真的很少。 他淡淡道:“还好。” 声音低低哑哑的,一听就很不好。 林馥馥不相信,转过身来看着他。 沐浴后的莫炀穿着纯棉质地的白色短袖,模样看起来温和不少。但同样的,眼下,他眼底的情欲渐染。 每次在床上林馥馥总是那个被动的人,她不懂他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的精力,也不懂为什么他随时都会有感觉。 思及此,她小声地问他:“每次你那个那个起来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呀?” 这种问题还是会让她害羞,可也是真的好奇。 莫炀笑,“什么那个那个的?” “就是那个啊!” 莫炀直接按着林馥馥的手在自己身上,问:“你说这个?” 林馥馥手上烫烫的,脸上也烫烫的,她点点头,“嗯……” 莫炀在床事上倒是从来不会逼迫林馥馥做她不喜欢做的事情,但偶尔情到浓时,他也总是会把她弄哭让她求饶。 眼下莫炀按着林馥馥在自己身上缓缓地滑动,他轻轻出着气,说:“痒痒的。” “那……你进来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啊?” “进来?进哪里?”他微微眯着双眸,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十足的匪气。 问问题的林馥馥双颊爆红,不好意思再说下去。 莫炀靠近,吻住她的唇在她嘴里肆意搅动,吻得她晕头转向的时候,他说:“很暖,被包裹着,很幸福。” 林馥馥都不知道他说的到底是哪里。 他的喉结微微滚动,说着,林馥馥好像感觉他又有了一些变化。 她低下脑袋,大胆地伸手。 莫炀没有阻止,微微出着气感受她软若无骨的小手。 其实林馥馥也很少那么仔细看他,刚看了一眼就不好意思地重新抬起头,把手缩了回来。但比起之前,她真的开放太多了,最少,有些话题她也敢对他说了。 莫炀有阵短暂的失落,咬了咬她的耳垂问:“不继续?” “不要不要不要。”她的耳垂都红了。 莫炀低低笑着,“胆小鬼。” 两人自从发生关系到现在,林馥馥总是那么容易害羞,他喜欢得紧,但有时候也想着她可以放开一些。比如上次圣诞节的时候,她送的礼物他就很喜欢很喜欢。可这种情况也着实罕见。 林馥馥被他这样一激,壮着胆子,故意闹他。 毫无章法,却也弄得他一阵难耐。 莫炀按着林馥馥的手,警告她:“再闹,小心让你用嘴。” 第80章 (*^▽^*) 莫炀哪可能真让林馥馥用嘴, 他不敢奢望也不敢求。虽然作为男人总是会有那么一些有的没的的想法, 但他会心疼。 男人之间黄段子多, 莫炀哪能没听过。有人说, 让女人用嘴是最爽的, 看着她唇齿在自己的玩意儿上吞咽, 这种爽是一种征服感。莫炀从来没有想过征服林馥馥,他甘愿臣服。 吓唬了一下她,莫炀将林馥馥拢到怀里, 他轻轻地说:“睡吧,都快三点了。” 他知道她肯定累了, 刚才洗澡的时候她打了哈切。 怎料,这个时候林馥馥拱着小脑袋,在他胸前蹭了蹭, 说:“好啊……” 莫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说:“什么好啊?” “就是……那个啊……” 她声音小到根本听不见了。 莫炀迟钝地反应过来,咬住了林馥馥的小嘴, “傻瓜,不好。” 林馥馥恼羞成怒,伸出小手拍他的胸膛,“是你说的啊。” “吓唬你的。” “我不怕。” 那么乖巧的一个人,从来不会做任何逾越的事情,但却因为他一而再再而三犯规。 莫炀的心里酥成一片片,他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脸,手指来到她的小嘴上轻轻磨蹭。 想么, 自然是想的。 可即便是下面难受地发慌,他也不会让她这么做的。 最多,他只敢把自己的手指伸到她的嘴里,感受到她嘴里的温热,以及湿湿滑滑的小舌。 林馥馥轻轻咬住莫炀的伸过来的食指。 她好像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于是轻轻地吮了一口。 只是那么一下,莫炀低低地吸了一口气。他连忙将手指从她嘴里拿出来,将她转个面背对自己。 林馥馥一脸不明所以,她都还没开始的。 天知道她是鼓气多大的勇气啊。 “不闹了,睡觉。”莫炀抱着她,贴在她耳边道。 林馥馥嘟了嘟嘴,问他:“你拒绝我啊?” “心疼你。”莫炀埋在林馥馥的颈上蹭了蹭,“凭什么让你用嘴巴弄我,不舒服的。” 林馥馥的小脸埋在枕头上,害着羞闷闷地说:“因为……因为你也做过啊……” “我哪能一样。”莫炀说着轻笑一声,“喜欢我那样吗?” 好一般会儿,林馥馥才回答:“嗯……” 每次莫炀都很爱她,照顾她的感受,尽力让她体验每一次的爱。可他也总是很坏,到最后冲撞得她魂飞魄散,不等她求饶他就停不下来。 “那现在想要么?”他哑着声问。 “不不不。”林馥馥说,“快睡觉啦。” 她没有忘记,明天他还要赶十个电影院呢。 可没一会儿,她突然又说:“莫炀,网上都说过了三个月了之后就可以了,你先忍一忍啊。到时候就可以了的。” 她的声音软软的,甜甜的,搅地莫炀好容易平复下来的心变得心神不宁。 “草。”莫炀这下是真的忍不了了,他一把将林馥馥紧紧抱住,沉着声道:“乖,把大腿夹紧了。” …… 这晚的林馥馥发现了一件事,原来不进去也是可以做的。 …… 睡到五点多的时候林馥馥实在忍不住要去解小手了,她一有点动静莫炀随着醒过来,轻声问她:“怎么了?” 林馥馥人都还睡得迷迷糊糊的,在家里的时候起床是一件痛苦的事。幸而是酒店里有地暖,所以不觉得冷。 她一脸的无辜,说:“我要去上厕所。” 眼睛好像都还张不开。 莫炀倒是清醒了一大半,他道:“我抱你去。” 其实哪有几步路。 林馥馥享受着这番宠爱,笑嘻嘻地勾着他的脖子。 可上完厕所之后林馥馥就清醒了。 她睡不着,知道莫炀几个小时后要工作,所以不敢打扰他。 静谧的黑暗里,有一丝丝的亮光,能够让她看清楚他脸上的轮廓。 未婚怀孕、意外怀孕这件事曾让林馥馥慌张过,她是保守的人,但那些保守在他的面前荡然无存。这个孩子她自然是想要的,虽然现在还缺少一些要当妈妈的感觉。她有些恍惚,也有些不安,但这些在他的面前统统荡然无存。 忽而,莫炀伸手开了一盏壁灯,房间里瞬间亮起暖橙色的光。 “睡不着?”莫炀问。 林馥馥连忙捂住莫炀的眼,企图让他继续睡觉,“我等下就会睡着了,你快睡,不然明天就没精神工作了。” “不工作。”莫炀拉下林馥馥的手放在自己掌心,“忘了?我要去负荆请罪。” “可以迟点的,这个月过完也不急。”林馥馥拉着莫炀的手按在自己小腹,“你摸摸,现在肚子根本没有显,不会被知道的。” “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去请罪。”莫炀的手轻轻抚摸着林馥馥的小腹,“我要娶你为妻,我不想让别人说你半句闲话。” 虽然如今未婚先孕好像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但莫炀始终不想让林馥馥遭受半点非议。这件事因他而起,他难辞其咎。 林馥馥隐约之间好像知道自己劝不了莫炀,她咬了咬唇,还想着怎么劝他先把工作做好。不料莫炀却先转移了话题,“怀孕以后晚上经常要起夜吗?” “嗯。”林馥馥点点头。 “起夜了之后就睡不着了?”从刚才上完厕所到现在,估摸着二十分钟都快过去了,他是感受到她的呼吸不平稳才知道她还没睡着。 林馥馥乖巧地点点头,说:“不过还是会睡着的,就是睡着没一会儿又想尿尿了。” 她双眼亮晶晶的,这会儿是明显没有一点儿困意。 忽闪忽闪的大眼,她在莫炀的眼睛里都好像还是个孩子。 接触的越久,越觉得她充满了少女心,骨子里都还是十六七岁时的样子,好像一点都没有变。 尤其现在她感受到莫炀的宠爱,所以在他面前好像愈发有些娇软的样子。这是她的本性,本来就是这么一个娇弱的人,惹人怜爱。 莫炀问林馥馥:“年后还要去工作吗?” “去的。” 莫炀宠溺地看着林馥馥,温柔地:“不工作了,老公养你好不好。” 他的眉眼锋利,冷冷的脸说起温柔的话,好像能让这些温柔加倍。像是冬日里的一股暖阳,从人的心里浇灌进去,从头暖到脚。 林馥馥娇娇地说:“不好,我要工作的。现在职场女性很多的,而且我们部门就有生产前一天还在工作的师姐呢。我也要努力工作。” “犯不着那么辛苦。” “工作不辛苦的。”林馥馥对莫炀说,“我的工作一天八个小时都是坐在位置上,而且事情也不多。” 莫炀拿她没有办法,“好。” 说到工作,林馥馥才心疼莫炀。他的工作强度大,又密又集,就跟机器人似的连轴转,还不分白天黑夜。 后来两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 第二天一大早莫炀就醒来,他一眨不眨地看着林馥馥。 其实还是有点做梦的感觉,他偷偷地拿出了藏起来的那张检验单,证实了自己并非做梦之后他又笑了。 = = = 陈坤山一大早听到莫炀说不去参加的宣传的时候整个人差点没有跳起来。 此时林馥馥还在房间里,莫炀独自来找陈坤山。 陈坤山双手抱胸,一脸不满:“她一来你就无心工作,红颜祸水啊红颜祸水!” 莫炀没说什么原因,就说自己这几天不能参加宣传,恐怕接下来这一段时间都不能参加。 陈坤山听后差点没有吐血,“莫炀,你真的太任性了!虽然影评现在不错,但你别忘了,同期竞争的贺岁档一个个都是实力派。你作为电影导演不参加路演,成何体统啊!” “我有原因,现在不方便说。” “有什么不方便的?你倒是说说啊,什么时候我阻止过你做什么了吗?也就是那一次安排了你的恋情你就开始对我有隔阂了是吗?”陈坤山始终是念念不忘这件事。 莫炀一脸冷漠,“你不说我都忘了那件事了。” “呸,我才不信你忘了。” 莫炀双手投降,“好好好,咱们现在不说这个。” 陈坤山哼了一声,还未来得及打理的头发垂下来,少了往日洗吹剪的风格反而看起来要稳重一些。 莫炀走过来单手搭在陈坤山的肩上,陈坤山不乐意伸手要推开莫炀,但他毕竟只有一米七,个头比莫炀少了整整十五厘米。 “行了,闹什么别扭。”莫炀哄孩子似的哄陈坤山,“我老婆怀孕了,你要当干爷爷了,高兴么?” 干爷爷! 陈坤山闻言两眼反光,心说:这是真的吗?他要当干爷爷了! 但随即他又反应过来,连忙板起脸来教训莫炀:“你们领证了吗你就让人怀孕!这事要是传出去,你让别人怎么说?” “是啊,所以我才要早早地去拜见岳父岳母,你说对不对?” 陈坤山又哼了一声,可没了下文。 由此一来莫炀便知道他是同意了。 “接下来宣传的事情要劳烦您费点心思了,您照顾我那么多年,我都知道呢。”莫炀给陈坤山塞了一嘴的蜜糖,叫陈坤山这段时间心里的委屈全部给融化了。 陈坤山是个感性之人,这些年他没有结婚,就顾着培养莫炀,早就把莫炀当成自己的亲儿子了。前段时间两人之间有冲突和矛盾,陈坤山心里最不好受。 “行了行了,得亏还有沈大影后坐镇,你要去求求人家才是。” 莫炀笑:“那是自然。” 话刚说完,沈清秋便推门进来。 大影后一脸的不满,道:“这合着,这种苦差事都扔给我是吧?老娘不干!” 第81章 (*^▽^*) 沈清秋因为《战墨》这部电影被临时拉过来当女主角, 前期的时候是半点好处都没有捞到。毕竟外界盛传是她抢了人原来女主的位置不说, 还将人封杀了。要不是因为和莫炀私交不错, 她不差钱也不差那点曝光。 沈清秋从未解释过这些传言, 也懒得解释。如今人当着大少奶奶, 稍微有脑子的人都会知道, 她差这点资源?可某些营销号就是要趁此大做文章博流量,她要是跟人较劲,反而给了人流量。 沈清秋毕竟头顶影后大满贯, 人气和实力俱佳,反而是这次路演重要人物。而且她也很负责, 算来这也是她出山的第一部 作品,对待时候的态度同以往一样都是十分专业。昨晚首映的时候她也在,没有因为是大年三十就不来参加, 算是一点架子都没有。 刚才莫炀和陈坤山说话的时候门都没有关,沈清秋的房间就在陈坤山的对面,她也不是故意听到这些的。 “你小子, 要当爸爸了?”沈清秋笑着问莫炀。 莫炀点点头,他从不拿沈清秋当外人,一直当成自己的姐姐。 这一层楼已经被剧组包下,不担心隐私走漏,莫炀刚才进门的时候才忘了随手关门。 沈清秋的美浑然天成,很霸道,很具有攻击性,属于第一眼看就惊为天人的那种。 莫炀认识沈清秋纯粹是因为:沈清秋是莫炀的脑残粉。 那时候莫炀也才是个新人, 但是创作的歌曲被沈清秋听到,她可谓一听就喜欢到了极致。有些喜欢真的是毫无道理可言,好比沈清秋对自己的老公也是一见钟情。而且那时候沈清秋还没有拿下大满贯影后,但实力已经渐渐展露。 沈清秋追星那叫一个猛,是完全把莫炀当成了偶像,几乎莫炀的所有歌曲她都会,所有的演唱会只要她能来的,她一定是头号粉丝。 后来沈清秋渐渐在娱乐圈站稳脚跟,也不忘提点一把莫炀。但凡是有电影主题曲的,她都会推荐莫炀。所以莫炀从出道至今,光是为电影创作的主题曲都数不胜数。 这些年,看着自己一路追过来的小弟弟偶像如今也即将迈入婚姻的殿堂,沈清秋心里颇为欣慰,可她却故意打趣莫炀:“来啊,求我啊,不然老娘不干,扔那么一个摊子给我,我不乐意。” 宣传路演有多累,谁参加谁知道。 沈清秋一直是在电影圈打转的,十分清楚明白。这一个月下来恐怕她是不会有好休息的,但是这点她在当初接下这个摊子的时候便知道了。 可当莫炀真的打算放下姿态求人的时候,沈清秋却让他打住:“这点小事而已来,本来就是要参加宣传的。” 莫炀心里感激,鞠躬道:“谢谢清秋姐,谢谢您。” 人生在世贵人一个难求,但是莫炀却遇到了两个:一个是一手发掘了他的陈坤山,一个便是一直提点他的沈清秋。 他心里感激,一直都很感激。 如今莫炀早已经将陈坤山当做家人,也将沈清秋当做自己的姐姐。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这些年他和陈坤山如父子一般相处,逢年过节都会给沈清秋送上一份礼物。 其实电影众主创,少了莫炀一个倒也不打紧。只是粉丝们难免是有些失望的,可电影好看就成。 昨晚半夜的时候《战墨》就已经上了热搜,口碑大爆。而且更有媒体透露莫炀在首映现场和女朋友大秀恩爱,更是为《战墨》添加了一些热度。 用过早饭后,莫炀直接带林馥馥去机场飞回烽市了。 今天是大年初一,机场里仍是人来人往的人。莫炀戴着口罩和帽子,一路上都紧紧地牵着林馥馥的手,能拥着的时候是绝对不会松手的。 落地烽市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 今天天气十分不错,万里无云。 这次回来的时候莫炀一并也让朱嘉上放假一起回烽市休息几天。朱嘉上心里高兴,以往过年过节的他从没有休息,虽然在莫炀身边从没有受过什么累,但到底是中国人传统的节日,总是想要跟家人团聚的。 不过路上朱嘉上倒也说起:“我妈催我相亲了,恐怕这次是真的躲不过了。” 莫炀闻言捏了捏朱嘉上腰上的肥肉,说:“你可快去减减肥吧,小心姑娘都让你这一肚子的肥肉给吓跑了。” 这是一个看颜的时代,相亲尤其。 朱嘉上不认同,他翻翻白眼,说:“肤浅,有趣的灵魂才是最重要的。” 一旁的林馥馥闻言噗嗤一声笑了。 莫炀转头问林馥馥:“你说说看,女孩子一见面会喜欢这种大胖子吗?” 不是莫炀贬低朱嘉上,可老猪这两百多斤的吨位,凭良心讲,第一眼是不是能吓走人? 林馥馥却道:“会的,我觉得朱大哥好可爱。” 朱嘉上喜滋滋地朝林馥馥挑挑眉,“还是我小林妹妹有眼光。” 莫炀摇摇头,对朱嘉上说:“你就去相亲吧,如果成功了我包个巨大的红包给你。如果不成功,你就滚回来给我减肥。以后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我做多少锻炼你就做多少锻炼,我就不信你瘦不下来了。” “红包有多大?”朱嘉上问。 “你想多大就多大。” “好!” 赌约即刻生效,朱嘉上马上给家里打电话:“妈,你说的相亲我答应了!” 林馥馥则是一脸的无奈。 莫炀和朱嘉上平日的相处总喜欢打打闹闹的,也算是一种小乐趣。 可莫炀不能光顾着和朱嘉上打赌了,他自己这会儿也心跳加速着。 马上就要见到岳父岳母了,说实话,莫炀这心里还有点紧张。这次见面和上次不同,莫炀可是把人一个黄花大闺女搞大肚子了的,他知道薛白梅这个人是最保守的。 果然,这两人一进家门,原本一脸笑嘻嘻磕着瓜子看着电视的薛白梅就转了转眼珠。 林馥馥昨天晚上出门的时候说的是去外面玩几天,具体跟谁玩的薛白梅心里也清楚。可这昨天刚出门,今天下午就回来,明显有些不正常。 薛白梅连忙起身,笑道:“快坐快坐,阿姨不知道你要来,招待不周。新年快乐啊。” 莫炀满手的礼物递给薛白梅,客客气气规规矩矩地说:“哪里,不用特地招待的。阿姨你也新年快乐。” 大年初一,林疆疆也在家。听到动静大少爷从楼上下来,一脸潇洒不羁,道:“呦,这不是我妹夫么,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呀?” 莫炀和林疆疆相差了五岁,自然交集并不算特别多。但又因为是邻居,多多少少是有交集的。如今两个男人都长得顶天立地的模样,莫炀又是见惯大场面和无数人打过交道的,游刃有余对林疆疆喊了声:“哥,新年快乐啊。” 这一句话,将林疆疆拉到自己阵营。 林疆疆裂开嘴笑,过来伸手拍了一下莫炀的肩。 他还没有忘记自己女朋友董穆芮是莫炀的脑残粉呢,心想:算了,不得罪了。 林馥馥问了一句:“爸呢?” “下棋去了呢。” “大年初一也有人下棋啊?” “那可不。”薛白梅说着拿出了手机,“我现在把他给喊回来。” 薛白梅发话了,不过五分钟林建安便回了家。他刚才正在看人下棋,也就在家不远处的那个茶馆。 见到莫炀,林建安心里也是高兴的,忙说:“小炀来了啊。”. 莫炀连忙起身,对林建安道:“叔叔,新年快乐。” 林建安乐呵呵的,对这个未来女婿道:“好好好,新年快乐新年快乐,你快坐。” 莫炀也算是早早地就和老实人林建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于是几个人围着电视。 电视里在放春节联欢晚会回放,正是一个主题为结婚的小品。 薛白梅乐呵呵地看着,虽然昨晚她已经看过一遍。 正看着,她忽而想到什么,笑着对莫炀说:“小炀今年没有参加春晚,前些年阿姨可是都盼着你出场。” 莫炀谦虚地笑,道:“今年拍了电影,所以没有空参加,其实节目组也是发过邀请的。” 薛白梅欣慰地点点头。 早些年能上春晚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虽然这些年好像淡了一些,但骨子里始终觉得能上春晚是一件让人骄傲的事。 莫炀真是一个让人骄傲的孩子,无可挑剔的,如果非要挑点什么毛病出来,那就是太优秀的,让人嫉妒。 有电视的作伴,似乎稍微可以缓解那么一些些的小尴尬。但其实也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心看电视,比如林疆疆就意兴阑珊地捧着手机和自己的女朋友聊得热火朝天。 但有些话题迟早还是要说的。 等到这个小品结束的时候,莫炀起身,对着薛白梅和林建安道:“叔叔,阿姨,我要对你们还有馥馥道一声对不起。” 薛白梅和林建安也连忙跟着起身,“怎么了这是?” 话虽如此,薛白梅心里却更加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和想法。 一旁的林馥馥也跟着起来站在莫炀的身边,她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也不敢多说什么。 最终还是莫炀将实情道出。 一时之间,整个客厅里一片寂静。 林疆疆收起手机看热闹,他懒懒地坐在沙发上偷偷给自己立了一个fg:以后千万不能把女朋友肚子搞大,否则面对丈母娘的时候抬不起头。 没一会儿,薛白梅发话了,她冷着脸,先是问林馥馥:“真有其事?” 林馥馥被吓得眼睛都红了,点着头:“是的,妈妈。” “给我跪下!” 第82章 (*^▽^*) 林馥馥闻言正准备跪下, 企料莫炀一把拉着她, 继而他倒是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阿姨, 都是我的错, 您要打要罚都让我来, 馥馥现在肚子里有孩子身子虚, 让她坐着吧。” 薛白梅从来都是最疼自己这个女儿的,从小到大她都没有舍得打过。女儿那么乖巧懂事,就是她的贴心小棉袄。她自然是舍不得女儿跪下的, 现在莫炀给了一个台阶下,她看了林馥馥一眼, 骄傲地表示同意了。 林馥馥的眼眶已经湿润,她当然是不会坐下的,老老实实地站在莫炀的身边。 此情此景, 她觉得无颜面对自己的父母,也觉得对莫炀过意不去。 薛白梅晾着地上的莫炀没有理会,转而问林馥馥:“馥馥, 妈妈早前怎么跟你说的,你还记得吗?” 林馥馥点点头,“记得。” “我让你保护好自己,这句话你明白吗?” “明白。” 一旁的林建安有些看不去,扯了扯薛白梅的袖子,说是让孩子们都坐下。企料薛白梅一把将林建安推开道:“你在旁边不说话就不说话,要说话就说点有用的,不然就别瞎嚷嚷。” 林建安这个人本来就嘴笨, 尤其又是怕老婆出了名的。被薛白梅这一说,他立马就退居到后面去。到底是心疼女儿,林建安转头朝一旁的儿子努了努嘴使了个眼色。但林疆疆只是耸耸肩,一副无能为力的模样。 现在这情况,摆明了林家是由薛白梅做主的。 莫炀跪在地上,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况且他在人前好像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模样,谁见过他这么憋屈的。他不卑不亢,不骄不躁,一脸的诚恳,倒是让人隐隐有些心疼。 林馥馥见不得这场景,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终于满了出来。 薛白梅缓缓在沙发上坐下,她正对着林馥馥,突然软下声道:“一个男人如果爱你,是不会让你受这种委屈的。未婚先孕你知道代表着什么吗?这代表你的选择不多了。” 林馥馥吸了吸鼻子,没有出声。 这话虽然是对着林馥馥说的,但明显是要说给莫炀听的。林疆疆在一旁一脸替莫炀祈祷的表情,他这个老妈拐弯抹角的功夫那可不是一般。 薛白梅接着道:“你要么这一辈子就这样随随便便嫁了,要么就是把这肚子里的孩子流掉。可无论是哪一种,都是时事下不得已的选择。你问问你自己的心,是三四熟虑的嘛?是心甘情愿的嘛?你做好准备了吗?” 屋子里针落有声,林馥馥抬起头,她缓缓道:“妈,我喜欢莫炀,不用三四熟虑,我一直想和他在一起。” 她这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鼻子红红的,眼睛也红红的,说话的时候还颤着声,好像有人把她欺负惨了的模样。 薛白梅闻言起身,伸手指着林馥馥的脑门,对她说:“亏我一直觉得你懂事,看来你也是不懂事,和你的哥一样。” 一旁的林疆疆突然被飞锅砸中,却也只能无奈咧了咧嘴。 这事莫炀开口,道:“阿姨,请您不要怪罪馥馥。我爱她,但也知道自己没有保护好她,我发誓余生会好好待她,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薛白梅闻言轻哼了一声,“男人的誓言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笑的话你知道吗?” 莫炀没有回话,缓缓从自己带过来的公文包里一一拿出东西。 一张银行卡,几把钥匙,一本房产证。 薛白梅见这架势,一脸疑惑又好像明白些什么。 只听莫炀道:“这里有一张银行卡,这张卡里是我这些年所有的积蓄,不多,但以后各类合同签订后的合约金都会如数打到这张卡上。我把这张卡交给馥馥,我以后赚得的钱,都是她的。” 薛白梅似乎并不领情,抿着唇不说话,脸色也不见好看。 莫炀又道:“这里是两把车钥匙,这些我都过户到馥馥的名下了。” “还有这个房产证,我知道对我们大多数的国人来说,房产证代表了很多东西,在跟馥馥求婚以后,我已经擅自做主将自己的房子转移到了馥馥的名下。” 莫炀将这些东西交代完后,说:“阿姨,我知道誓言这种东西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保障的话,但我现在能够保障的是,我的一切都是馥馥的,我会给她富足的生活,一个优越的环境。我爱她,所以我要给她最好,乃至赔上我自己这条命。” 薛白梅内心早已经松动,她咽了咽口水,心想组织什么语言。 一旁的林疆疆这时起身,他笑呵呵地将莫炀从地上拉起来,“这大过年的别说这些触霉头的话,跪着做什么,都是一家人。” 可莫炀却执意不起身,他仍然跪在地上,道:“哥,我错了就是错了。” 娇弱的林馥馥梨花带雨,原本还是默默地流眼泪,这会儿已经开始抽泣起来。她心里明白妈妈是为了她好,可她也明白莫炀和自己是真心相待。 “这有什么错的啊,两情相悦,水到渠成,非要这一纸婚约才能证明吗?”林疆疆笑着摇摇头,“我这个人俗得很,其实结婚不结婚在我看来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结婚了就能代表一辈子长久吗?可早些年不结婚的祖辈们,那不是照样过一辈子?” 薛白梅被林疆疆说得气不打一处来,“林疆疆,你在这里瞎凑什么热闹,不结婚!不结婚你是要上天啊!你敢不结婚给我试试!” “看吧,老一辈的思想真是害死个人。还说不得了。”林疆疆一脸的无奈。 林建安这个时候连忙过来,伸手将莫炀从地上扶起来,道:“快起来,这大过年的跪着是做什么呢,被人看到算是怎么回事。” 莫炀起身,第一时间是从旁边拿了纸巾给林馥馥擦眼泪。 小姑娘心里委屈,从小到大还从未被父母打骂过的,这会儿心里都在流眼泪。若不是这一家人在场,他只想好好抱着她。 怀孕之后人容易变得敏感,林馥馥更是,她本就是一个敏感的人,眼下更是伤心难过。她的难过是面对眼前的情况无能为力,两边都是她心底最爱的人,她知道自己无论帮谁说话都会伤了对方的心。 林建安走到薛白梅身边,小声道:“行了,差不多就可以了。” 莫炀这孩子他们夫妻二人早就已经默认是女婿了。 薛白梅深吸了一口气,她左右看看这一家的人,转个屁股重新在沙发上坐下。 不一会儿,薛白梅对莫炀说:“结婚是一定要结的,小炀,你自幼阿姨就喜欢你,但这件事情是你对不起我们家馥馥。” 莫炀连忙几步到薛白梅的面前,连连说:“阿姨说的是。” “我是不能让我女儿让别人说了闲话的,你们选个日子先把结婚证给领了。至于婚礼么,我知道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不干涉。但这个喜糖呢,是要尽早些给送了。” 莫炀诚恳地点头,“好。” 薛白梅这下转过身来看着莫炀,语气渐渐放软,道:“你家里的情况阿姨我都了解,但结婚这件事情毕竟是要经过父母,我们还是要和你爸爸一起坐下来吃个饭。” 说到这件事,莫炀却突然沉默了,他道:“阿姨,我早已经不把莫易云当成自己的父亲。您了解我家的情况,这样的人不配为人父,不配为人夫。这样一个人,自然也不配当馥馥的公公。” 薛白梅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说起来,薛白梅心里也总是有个疙瘩。 当年莫易云来烽市找房子的时候,是她牵线搭桥才让莫易云买了这旁边的房子。而莫易云的那个姘头又是薛白梅小妹薛白花的朋友。 自从上次葬礼回来以后,薛白梅一直心里过意不去。她总觉得将莫家弄得这般家破人亡,和她是脱不了关系的。 薛白梅有些心虚,摆了摆手,“算了算了,你只要好好待我们家馥馥便可。但阿姨我还是丑话说在前头,你那些什么房产证的都要交给我保管。谁知道……” 薛白梅话未说完,林建安打断了她:“你说这些干什么,人孩子的东西你瞎凑什么热闹。” 难得的,林建安有些动怒,这张从来笑呵呵的脸上,板起来也十分严肃。 薛白梅虽然一直在林建安头顶上作威作福,但是自己这个老公真生气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有几分怵的。 这时林疆疆连忙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大过年的,都说明白了就要高高兴兴的。总归来说都是一件喜事啊,我妹妹现在怀有身孕,这是双喜临门啊。” 这一说,薛白梅赶忙过来拉住林馥馥在沙发上坐下。 母女两人坐在一起,薛白梅心疼地拉住林馥馥的手轻轻打了一下,“你说你,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先跟妈说。” 林馥馥咬着唇,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莫炀,又转头看着薛白梅,“妈,我错了。” “好了,你大错特错又如何,妈妈始终是心疼你。”薛白梅说着盯着林馥馥的小腹看了一眼,“有一个月了啊?” “嗯。”林馥馥点点头。 林疆疆见家里这气氛渐渐开始活络起来,转而对莫炀说:“说起来我们两个还从没一起吃过一顿饭呢,晚上你可要留下来,咱们喝一杯。你过了我妈那一关,我这个做馥馥哥哥的,也有一堆的话要讲。” 莫炀淡笑着点点头,“洗耳恭听。” 林疆疆拍了拍莫炀的肩,好样的。 第83章 (*^▽^*) 大年初一, 林家倒是热热闹闹的。因为从今天起, 林家多了两个成员。 晚餐时间将到, 四处响起烟花爆竹声。这些年虽然各种禁止烟花爆竹, 但是过大年的时候照旧还是免不了这个习俗。真是热闹, 年味十足。 昨晚十二点快到的时候林疆疆抱来了好几个烟花筒, 每一个都是六十四发。光是放鞭炮都花了不少钱。 小时候的时候林疆疆就挺喜欢放鞭炮,那会儿年纪小,五花八门的烟花爆竹, 林馥馥就经常屁颠颠地跟在林疆疆的身后凑热闹。林馥馥不敢放鞭炮,于是林疆疆就放给她看。也是有那种小烟花的, 林馥馥只敢玩那些。 随着年岁渐长,放烟花爆竹这事也渐渐显得幼稚。可骨子里林疆疆还是喜欢,所以每年除夕夜近零点的时候都是林疆疆带头放的炮。 辞旧迎新。 现在留在林家门前的烟花爆竹残骸这会儿都还没有被扫, 烽市是有这么一个习俗,说是大年初一的时候不能扫地,无论是家里面的还是门口的, 就怕把财运都扫地出门了。林家这些年都做小生意,所以是相信这些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今晚的饭桌上倒是比昨晚年夜饭还要丰盛。 薛白梅骨子里是热情的人,今天跟莫炀这么一个下马威,其实最终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自己的女儿。晚上做饭的时候难得林建安来帮薛白梅打下手,实则是有话跟薛白梅讲。 几个孩子现在都在客厅里,林建安才小声地呵斥薛白梅:“你刚才说的话过分了,小炀都把房和车转到馥馥名下了, 你还多嘴干什么?” 薛白梅刚从冰柜里拿出一条上好的黄鱼。 这年头黄鱼金贵,这么一条半斤的可要花不少钱,也就是因为家里来了客人她才拿出来。 薛白梅自知自己刚才后面那句话是不该说的,但还是不免跟林建安道:“馥馥什么样的人你我不清楚吗?她性子软,还不是都听了别人的。小炀明面上虽然说是把这些东西都转移到了馥馥的名下,但谁知道馥馥到他家之后是不是被牵着鼻子走啊。” 林建安闻言一脸的不认同,他对薛白梅说:“小炀是个好孩子,这样的女婿你打着灯笼看看找得到吗?有哪个男人有这般心?我说,就是你亲儿子也不一定能做到吧?你还这样质疑别人,是会寒人心的你知道吗?” 同是男人,当年林建安娶薛白梅的时候有多难他自己心里清楚。这么些年,莫炀就在林建安的眼皮子底下长大,他自认这么多年接触过的人也是形形色色,很相信莫炀的为人。 打心底里,林建安喜欢莫炀。 薛白梅低头洗鱼肚子,她自认理亏,也不好和林建安多争辩什么。可难得,林建安倒是有话要讲,“做人要将心比心,无论是娶妻还是嫁女。以后要是疆疆讨老婆的时候丈母娘刁难,你心里是怎么想?” 林建安微微低着头,也不敢真的和薛白梅争辩,他道:“我就是觉得小炀这孩子不容易,他妈刚去世没多久,又有那么一个爸。现在既然和馥馥真心相爱,我们就要将他视为己出。” “我这不是没怎么呢嘛,我说老林,你那么激动干什么?”薛白梅心里已经有数,林建安喋喋不休,她心里也委屈,“那我们女儿呢,那么一个乖女儿,我都舍不得她嫁人。” “舍不得你之前还让她去相亲?”林建安说。 早前林馥馥相亲这件事情林建安就不同意。 薛白梅说:“谁说相亲了就要结婚的?我这不是让馥馥多看看多挑挑呢么。” 林建安一脸不认同:“要我说儿女的事情他们自己决定就好了,我们就少掺和。早前一个沈梦之还搅得家里鸡犬不宁的……” 林建安话未说完,薛白梅手上东西一扔,“林建安,大年初一你故意跟我找架呢是不是?纵然我刚才是有不对,我不是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吗?你再说那么多有意思没意思?” 到底是一直听老婆的话,林建安只能默默低头帮忙着洗菜。 = = = 晚上这顿饭吃得其乐融融,薛白梅一改下午对莫炀的态度,对莫炀那叫一个热情,但凡是有什么好菜,她第一个夹给莫炀。 “小炀,以后我们都是一家人了,以前阿姨我一直拿你当半个儿子看,现在你和馥馥一条心,我就把你当成自己的儿子了。”薛白梅道。 莫炀听完那叫一个开心,趁着薛白梅心情好,他当即便道:“好,妈。” 这一声妈倒是听得薛白梅直笑,“好好好,快吃饭吧。” 莫炀转而又举起酒杯对着林建安敬了一杯,“爸,新年快乐。” 林建安连连点头,“诶,乖孩子,快坐下快坐下。” 莫炀将手里这杯酒一饮而尽,随即又对着对角坐的林疆疆敬了一杯。 最后莫炀坐下,抽出一只手紧紧拉着林馥馥的。 屋子里暖和,外头时而有烟花爆竹的声音,这就是莫炀记忆里过年的样子。 早些年过年的时候,莫炀总是会到林家来,两家一起吃年夜饭。林建安夫妇总是十分客气热络,因为薛白梅知道莫家在本市没有什么亲戚,所以但凡有点什么都会关照点打点一些。 有些事情想想总是让人唏嘘,当时薛白梅还疑惑,这大过年的莫家一家人为什么非得待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烽市而不回州南市,如今想来似乎一切都有了答案。莫易云主动留在烽市,这边吃完头道年夜饭,等会儿又要到那个姘头家里吃第二道。 这些事情,现在想想都让人叹息。 这晚的林疆疆有点喝多了。 林疆疆这人的酒品林馥馥一直不太喜欢,酒肉下肚,他话就多了起来。这会儿林疆疆拉着莫炀,几乎都要从盘古开天辟地说起,最后又绕到社会主义。莫炀话不多,一直听着,时不时附和几句。 到底是薛白梅看不过去了,一看时间已经快九点了,忙推着林疆疆上楼去,“你快去洗洗睡吧,话怎么那么多呢。” 林疆疆也知道自己醉了,他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对薛白梅说:“妈,小孩子说话你就别掺和了,有些话一辈子就只说那么一次,以后再也不会多说。” 莫炀心里清楚,转而对薛白梅道:“妈,我再跟哥聊一会儿。” 林疆疆乐呵呵的,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递给莫炀。 莫炀伸手拦了一下,“戒了。” 林疆疆半眯着眼点了一支烟,笑道:“这东西你都能戒得了?” “难是难了点,但有心也能做到。” 说到戒烟这件事林馥馥是知道的,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下意识看了眼莫炀。 林疆疆点点头,“有心总是最好的。” 薛白梅摇摇头,转而拉着林馥馥上楼,“这几个烟筒在这里呛死人,走,你跟妈上楼吧。” 林馥馥临上楼前看了莫炀一眼,莫炀朝她点点头表示让她放心。 其实莫炀这个女婿,真是让人挑不出半点的不是,就像林建安说的,那是挑着灯笼都找不到了。 薛白梅和林馥馥母女二人上楼,一直到了林馥馥的房间里,薛白梅说:“你和莫炀的事情爸妈是一直没有反对过的,虽然之前妈担心过你跟着莫炀会受委屈,但目前看来应该是值得信任的。” 林馥馥点点头。 楼下几个男人聊天,楼上薛白梅也没少交代林馥馥。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话要说的。 “小炀工作忙,以后你作为妻子也要多理解,两人相处过日子,虽然现在恩爱,但是以后难免会有些摩擦。夫妻之间是要过一辈子的,既然决定了两个人在一起,就要好好经营一个家。” 林馥馥第一次听妈妈说这些,听得又害羞又认真。 如果说之前她一直没有要当人妻子的感觉,但现在是慢慢有体会了。 薛白梅说:“水湘谢离这里近,以后莫炀不在家了你回来这里住也是一样的,莫炀也是,自己动手做饭不方便,直接一个电话给妈晚饭就给你们留起了。” “嗯,妈妈。” 母女二人这一坐下,说的话也没少。 时间过得快,不知不觉都快十点了。后来林建安跑上来,说是莫炀和林疆疆都喝醉了。薛白梅闻言着急忙慌下楼,一面呵斥林建安:“你也是的,怎么不看着点啊。” “我刚才看他们聊得开心我就出去转了转看有没有人下棋。” “下棋下棋,你一天到晚就只知道下棋。” 薛白梅和林馥馥下楼,果不其然看到坐在餐桌前的莫炀和林疆疆都靠在椅子上闭着眼。 林馥馥连忙走到莫炀的身边,她轻轻喊了一下他的名字。 莫炀迷迷糊糊的,没有睁开眼,显然是醉得不省人事。 “怎么醉成这个样子啊!”薛白梅过去伸手扯了扯林疆疆,“疆疆,你给我起来!” 林疆疆咕哝一声,转而趴在餐桌上继续睡了。 这乱七八糟的。 最后,薛白梅道:“老林,你把莫炀扶到馥馥的房间里,晚上莫炀就睡馥馥那里。等会儿你再下来把疆疆扶到他自己的房间里去。” 林馥馥闻言红了红脸,“妈,莫炀他回去睡就可以了的。” 水湘谢离这里就只有十分钟的车程,很方便的。 薛白梅闻言无奈笑了笑,说:“行了,人都醉成这个样子了,留下来睡就是了。” = = = 莫炀晚上其实喝得不算多,不知是因为太久没有喝还是怎么,没喝几杯白酒人就睡意昏沉。 林建安将莫炀扶到林馥馥的房间里转而又下楼去照料自己的儿子。 林馥馥去浴室里打了热水,学着朱嘉上上次的样子帮莫炀擦脸擦手。 这么一来二往的,莫炀渐渐有些醒了。 他似乎有些分不清楚身在何方,但看到林馥馥的那一眼,他裂开嘴笑了。不知为何,醉后的他看起来还是较以往白皙一些,脸颊两侧微微有些泛红,看起来可爱极了。 林馥馥没好气地看着他,“你笑什么笑,都醉成什么样了?” “我没醉。”莫炀还是乐呵呵的,但眼底有些浑浊,一看就是醉了的模样。 林馥馥沿着床边坐下,拿着毛巾给莫炀擦了擦脸。 “要不要洗个澡?你浑身上下臭死了。”又是烟味又是酒味的。 “你嫌弃我臭啊?”莫炀说着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傻笑着说:“是挺臭的。” 他说着就准备起身,还真的打算去洗澡。林馥馥见势连忙按着他,“你先躺会儿,等酒稍微醒一点再去洗吧。” “我真没醉。”莫炀伸手将林馥馥的手拉过走来按在自己的怀里,“我高兴,高兴极了。” “你傻不傻呀?”林馥馥空着一只手轻轻捏了捏莫炀的脸颊,“今天下午被我妈这么说,你心里都没什么吗?” 下午看着莫炀下跪,林馥馥的心里其实十分不是滋味。 企料莫炀却笑笑,他说:“被妈教训是应该的,妈不教训我谁教训我?”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他。 此时的薛白梅刚好上楼准备进林馥馥的房间,听到莫炀这番话,她的心里也是满意的。她想推门进去问一问莫炀现在怎么样了,但想了想还是转身下楼了。 从下午到现在,林馥馥也刚和莫炀两个人单独相处。 林馥馥是有一肚子的话问莫炀的,她这会儿忍不住,问:“你真的把车和房子都转到我名下了啊?” 莫炀点点头,“你看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男人眼睛里的浑浊逐渐消散,看起来倒是清醒了不少。 林馥馥摇摇头,“我不要你的房子,那是你赚钱买的,平白无故给我算什么回事。” 莫炀闻言一把将林馥馥拉过来按在自己的怀里,他咬着牙捏了一下她的鼻子,“我的就是你的,你肚子里现在怀着我们的孩子,我要对你们负责。” “你大男子主义了。” “这有什么大男子主义的?自古娶妻不都是这样么?” “不是的,自古有聘礼就有陪嫁的,我不喜欢占任何人便宜,尤其是你。” 莫炀笑着揉了揉林馥馥的发,他忍不住低头亲了亲她的脸颊,“说的什么话?” “真心话。”林馥馥认真地跟莫炀说:“其实我一直在想,结婚这件事是男女双方的,为什么就一定要男方付出那么多呢?又是车又是房又是银行卡,我不喜欢这样。” 莫炀点点头,“说得很好。可是你想过没有,你嫁给我,你就是我的人,我就必须要对你负责。” 林馥馥还想开口争辩,莫炀干脆一口吻住她的唇。剩下她“呜呜呜”地声音,最后这些呜呜声全变成微微的娇喘。 她挣扎着从他怀里逃出来,捂着自己的嘴一脸嫌弃地说:“都是酒味。” 林馥馥从小到大就不喝酒,从来都认为酒这种东西是全世界最难喝的东西,难喝就算了,味道也很难闻。可她又口是心非地想,莫炀的吻好像也让她醉了。 莫炀也怕自己这一身的味道熏到了她,他起身准备去洗漱一番,转而对林馥馥说:“我去隔壁找点换洗的衣物。” “隔壁的房子啊?” 林馥馥也起身,她见莫炀已经打开了阳台上的门,于是跟着出去,“你有钥匙吗?” “没锁。”莫炀已经翻身准备一脚跨过去。 一条细细的铁栏杆,曾经阻隔着他们的青春。 莫炀站在那一头,他笑着朝林馥馥伸手,问她:“要来么?” 林馥馥点点头。 他的房间她还从未去过。 莫炀直接将林馥馥抱了过来。 打开他自己房间阳台上的那扇门,伸手在墙壁上摸索了一下,点开灯。 很快,映入林馥馥眼帘的是莫炀学生时代一直住的房间。 房间里很干净,但到底是因为鲜有人住落了灰。 莫炀转身去自己的衣柜翻衣服。 留在这里的衣服全都是高中那会儿穿的,高三的时候莫炀已经有一米八五,这么多年过去,他也就长了那么一厘米没有再多了。但是身材是变了一些的,那会儿瘦一些,现在身上肌肉不少。 林馥馥好奇地东张西望。 莫炀的房间装修很简单,就是一面刷白的墙,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想要探究再多是不可能了,毕竟就那么一眼望到头的地方。 林馥馥见莫炀在衣柜里找东西,也跟过去看。这一眼,她看到了高中的那套校服。 “高中的校服你都没有扔啊?”林馥馥问。 莫炀闻言看了眼那套校服,“还挺新的。” “也是哦。你都很少穿。” 高中的时候发了好几套校服,但是莫炀高二的时候就开始频繁出参加各种通告,所以来上课的时间就越来越少。后来他高三就更少来了,高三的时候他直接就被大学直接录取,也没有参加高考。所以他的校服很新,因为根本没有什么机会穿。 莫炀将那套校服拿出来看了眼。 衣服放久了有一股衣柜木质的味道但是没有霉味。 林馥馥看着那套校服一脸贼兮兮地笑,“你能不能穿一下校服给我看看?” 莫炀倒是没有觉得什么,他拿着校服在自己身上笔画了一下,“好像有点小。” 抬头见林馥馥双眼放着光,莫炀却又故意不穿了,他道:“我穿可以啊,给点好处。” “什么好处啊?”她眨巴着大眼睛。 妈的,真是乖死了。 莫炀靠近到林馥馥的耳边,轻声对她说:“晚上帮我,用手。” 林馥馥红了红点,却也乖乖点头。 是一件冬装校服外套,套一下而已。 莫炀怕校服太小,于是先脱了自己的毛衣。他匪气笑着,背对着林馥馥的面将这件校服外套穿上。 那年烽市一中的校服还是运动款式,黑白红相间。林馥馥以前一直不太喜欢穿校服,觉得好难看。女孩子总是幻想偶像剧里那种短裙。可是每次林馥馥看到穿校服的莫炀,心里竟然想着,这样他们是不是算穿情侣装了? 时隔这么多年,莫炀再次穿上这件校服,林馥馥的眼眶竟然发红了。 就是这个背影,那么多年了,竟然都没有怎么变,刚理短不久的发型似乎也没有怎么变。 他那么高,那么高不可攀、高处不胜寒。 莫炀转过身,还想跟林馥馥逗笑,不想却看到她泛红的双眼,他走过来将人抱在怀里安慰:“想到小时候了?” “不小啊,那会儿都高中了呢。” “那也是小。” 莫炀伸手轻轻摸了摸林馥馥,将她额上的发给轻抚开,“知道么?那时候我想过一件事,穿着这套校服抱你。” 林馥馥笑了,圆圆的小脸似乎也和高中的时候没有多大的变化。 莫炀低头啄了一下林馥馥的唇,“我还想过这件事。” 林馥馥咬了咬唇,“你还想过其他的吧?” 莫炀低低地笑,“你说我还能想什么?” “就那件事啊……” “什么事?” 林馥馥伸手锤了一下莫炀。 莫炀没再捉弄林馥馥,老实坦诚,“那时候刚发育,都有想法的,我梦里的时候想过你。” “……变态。” “这不是变态。老师教过的你忘了?这是正常的生理状态,任何人都避免不了。” 莫炀刚说完这句话,林馥馥就感觉到贴着自己的某样东西起了变化,她连忙推开了他说:“你衣服找到了吗?” 莫炀随便挑了几件,然后牵着林馥馥的手回了隔壁。 从今后起,他们再也不用偷偷摸摸。 莫炀想着,改天他要把阳台上的那条铁栏杆给拆了。 这一晚两人睡下也快凌晨了,林馥馥靠在他的怀里双手都酸酸的,他帮她擦着手上残留的一些液体,弥足后的心情十分不错。 将近一点的时候莫炀收到了一些来自电影的消息。 《战墨》第一天的票房就打破多项纪录,在院线的排名也遥遥领先。 这真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看着怀里已经睡着的人儿。 莫炀心想,他现在圆满了,爱□□业双丰收。 这辈子,没有任何遗憾了。 第84章 (*^▽^*) 莫炀和林馥馥待了两天的时间, 这两天时间里莫炀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祝福。祝福莫炀的的, 都是因为其指导的电影《战墨》大获成功。 每年的贺岁档其实还是以喜剧片为主, 《战墨》是唯一一部主旋律电影, 也是那么多影片中荷尔蒙最重的电影。本来以为这样的电影进军贺岁档是有些艰难, 没想到随着第一天的观众影评热潮, 这部电影竟然在朋友圈爆了。 《战墨》在这次贺岁档中杀出重围,无论是线上线下,对这部电影的影评都很高。也让众主创这么长久以来的心血得到了回报, 其中《战墨》男主角的人气更是攀升。 莫炀这次大胆启动新人演员,主要的目的是因为片酬的原因。他要把开销都花费在制作上, 所以众主创里,除了后来临时替补的沈清秋,整部电影里面的重要角色基本上都是新人演员。 这两日每天都想逮着莫炀专访, 但无奈莫炀就是没有露面。 《战墨》众位主创这几日都在忙着路演跑宣传,可也没有见到电影导演莫炀。 春节这两天,似乎是莫炀近十年来第一次那么悠闲。大年初二一大早, 莫炀跟着岳父大人一起去下象棋,他戴着口罩帽子,倒是没有任何人认出来他。围在一群中老年男人中间,莫炀倒是没有一点违和感。 等到莫炀十点多回到林家的时候,发现林馥馥还在睡觉。 林馥馥昨晚没有怎么睡好,起夜了好几次,这会儿正在呼呼大睡。莫炀进屋的时候薛白梅正在喊林馥馥,见到莫炀, 薛白梅说:“小炀,准备吃早饭了,快去喊你哥和馥馥起床。” 莫炀顿了一下,应了一声,“好的,妈。” 这种感觉似乎是前所未有,莫炀身边没有兄弟姐妹,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可就是薛白梅这句话,却让他的心里一片暖意。 说是早饭,但其实都已经十点多了,基本上这顿早饭是连着午饭一起吃的。 莫炀上楼准备喊林疆疆,只见林疆疆已经收拾妥当一副准备出门的样子。 “怎么?要出去?”莫炀问。 林疆疆点点头,早已梳洗妥当,又是帅气十足,他朝莫炀挑了一下眉:“你起那么早?” “嗯,习惯了。”莫炀回答。 林疆疆这会儿出门的原因不言而喻,他笑笑说:“我走了。” “嗯。” 莫炀又上了一层楼,推开林馥馥的房门,她果然还在呼呼大睡。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透过窗帘懒洋洋地洒进来些许。 莫炀走到床边坐下,他笑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小脸,轻声道:“老婆,起床了。” 林馥馥睁开眼,眨了眨眼睛之后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懒腰伸完之后她又缩回了被子里,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几点了呀?” “十点多了。” “唔……不想起床诶。” “要起床吃饭,乖,吃了再睡。”莫炀笑着摸了摸林馥馥的额,“你不能饿着,不然你肚子里的小家伙要抗议了。” 想到自己肚子里这个小家伙,林馥馥到底还是挣扎着起了床。 “帮我拿一下睡衣。” 莫炀闻言伸手将一旁凳子上放着的粉红色睡衣拿过来。 这种俗称睡衣的东西,几乎是大多烽市人必备的衣服,珊瑚绒夹棉,又厚又暖,最适合在家里的时候穿。林馥馥曾经一度非常排斥这种衣服,但她又不得不承认,每次休息日的时候在家,只有这类衣服穿在身上是最舒适的。 不一会儿林馥馥就套上了睡衣,穿上后圆圆滚滚的实在让人觉得可爱。 她刚睡醒,白白嫩嫩的脸颊上有些红晕,顺手拿了一根皮筋将披散下来的头发扎在头上弄成一个小包包。整个人身上洋溢着青春气息。 昨天晚上林馥馥看莫炀穿高中校服,自己也跃跃欲试,于是就把他的那套校服拿过来套在自己身上。她的高中校服早就被薛白梅整理了扔了,薛白梅说这种的没用的衣服留着也是占地方。 莫炀的校服实在太大了,让林馥馥有种小孩子穿大人衣服的感觉,但她那么多年大变化也不大,在莫炀眼中似乎还是青春时代的她。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在自己的怀里坐着,不禁笑道:“怎么这么可爱?” “哪里可爱啦?”林馥馥看了看自己这一身行头,“穿得像个熊一样的。” 可莫炀就是觉得她可爱地无可救药。 早饭过后莫炀和林馥馥在外面溜达,但出门的时候都已经正午了。 这些年这附近的街道建设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还是熟悉的模样。如果说变化最大的,应该是道路两旁的行道树。想当年这些树种下的时候还是细细的枝干,如今已成了一颗颗大树。树木的变化是让人最直接感受到的,但其实这些年大街小巷也都有过一轮翻新。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一起漫步在曾经上学时必经的那条路。 从家里到学校,步行只需要十分钟。 这一代是学区房,建设地十分不错,环境也优美。无论如何,居住在这里的确是非常好的选择。 林馥馥已经换了一套衣服,只不过眼下穿得更加可爱了,短款的羽绒服袖子上和帽子上都有一圈厚厚又软软的毛领,没有显得她臃肿,反而显得她十分娇小可人。 天气虽然好,但是今天气温有些偏低,林馥馥耳朵冻得红彤彤的。 莫炀帮她把帽子戴起来,这会儿她就真真只剩下一张小小的脸露在外面。但莫炀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怕在路上被人认出来,他戴着口罩,也算是遮了大半张脸。 两人手牵着手,慢慢悠悠走着,一边走着,一边聊着天。 “莫炀,我妈昨晚跟我说了,让我们初七就去领证。”林馥馥说完,小脸微微一红。 初七正好是春节假期后第一天上班。 莫炀闻言转头看着林馥馥,“怎么办,我想现在就去领证。” “人家都还没有上班呢。” 莫炀点点头,他牵着林馥馥的手,将她的小手拉过来一起放在自己的衣服兜兜里,“初六是个好日子,到时候我把准备好的彩礼都送过来。” 林馥馥闻言顿下脚步,“还有彩礼?” “那是自然的。” “不是都给我了吗?” “给了你是一回事,让别人知道又是另外一回事。你妈是个要面子的人,当然是要风风光光把你嫁出去的。” 林馥馥明白了,莫炀原来是为了照顾薛白梅的面子工程。 莫炀还说:“我今天一早让老猪帮忙联系看看喜糖了,正月里嫁娶的多,原是要提前去挑选糖果准备相关东西。之前十二月我给你求婚之后找上门来的赞助商多,喜糖都有好几家公司来洽谈。” 对于莫炀这样一个顶级流量来说,他结婚必然又会上热搜,赞助莫炀婚礼的大小细节都是商家一种宣传的手段。 娱乐圈里因为结婚受赞助的明星已经不是个例。 林馥馥闻言倒是两眼放光,“这样的话喜糖都不需要花钱了是不是呀?” “是这么说。” “天呐,当明星怎么那么幸福啊。” 莫炀闻言笑,他淡淡地说:“如果整个婚礼成了一种商业交易,我其实是不喜欢的。” 他只想纯粹一些。 所以他拒绝了所有商家的合作,除了自身代言的一些品牌主动提出赞助赠送礼物。 “你想要一个怎么样的婚礼?”莫炀问林馥馥,他也想听听她的意见,虽然他对她的喜好也算十分了解。 林馥馥摇摇头,“其实我也不知道。” 说起来,林馥馥倒是想起自己以前参加过表姐的婚礼。 林馥馥的表姐嫁的是一个富二代,婚礼排场十分大。婚礼是在五星级酒店宴会厅举办的,现场被布置成了粉红色花的海洋。粉红色是林馥馥最喜欢的颜色。那是林馥馥印象最深的一次婚礼,也是她迄今为止参加过的最让她震撼的一次婚礼。 当时参加婚礼的时候林馥馥刚刚大学毕业,她没有谈过恋爱,也觉得男婚女嫁这件事离自己很遥远。但是当司仪在台上宣布新郎和新娘将要携手走过一生的时候,林馥馥哭了。 携手走一生,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动的事情啊。林馥馥那时候心里其实也没有想过会和谁携手走过一生,只是想着,未来那个人啊,你一定要早点出现。 不想,这个人早在她十三岁的秋天就出现了。 两人走到了一条田野小道。 这里还有一大片田地。烽市大多是种水稻的,春秋两季。秋天的水稻收割了之后有些田地便没有再种任何东西,可林馥馥记得的是,曾经这一片田地上中了一大片的向日葵。那时候,她每次路过这篇向日葵海洋,心情就会变得十分美好。 想到这个,林馥馥抬着头对莫炀说:“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向日葵吗?” 莫炀笑:“因为向日葵是我啊。” “原来你知道的啊!” “我其实以前也不知道。”莫炀说,“那时候见你很喜欢向日葵我也没有想太多,后来出道以后粉丝后援会起名向阳花,我就想到了你。” 那时候自作多情,想着既然她那么喜欢向日葵,是不是也代表着,喜欢他? 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林馥馥笑嘻嘻的,她现在没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而是越来越觉得这一切难能可贵,她挽着莫炀的手,说:“我们真有缘。” “嗯,有缘。” 话说完,两个人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第85章 (*^▽^*) 走着走着, 竟也到了学校。 年前校六十周年庆, 莫炀和林馥馥刚来过这里。莫炀本想着那次和林馥馥牵手在校园里再回忆回忆青春, 怎料林馥馥却中途失踪了。 林馥馥就是那晚知道自己怀孕的, 心里五味杂陈。 眼下学校里大门锁着, 林馥馥有些失望, 她其实也想到学校里逛逛的。上次来的时候人太多了,逛着也不方便。 莫炀问她:“想进去?” 林馥馥点点头。 保安室里倒是有人在值班。 莫炀对林馥馥说:“我去问问看能不能进去逛逛。” 运气是真的很好。 上次莫炀来学校代表优秀校友参加表演的时候,就是这个保安接待并做的安保工作的, 眼下看到莫炀,保安大哥那叫一个高兴, 还忙拿出自己的一本笔记本,让莫炀帮忙来一个to签。 莫炀没有拒绝,他问:“想让我写点什么?” 保安大哥搓了搓自己的手, 有点激动有点紧张地说:“我的女儿很喜欢你,她叫陈欣怡,麻烦你随便写点什么送她就好了。” 莫炀手里拿着马克笔, 微笑着问:“冒昧,大哥女儿多大了?” “就在这里上高中呢,十五岁。”保安大哥说着有些激动,“我女儿成绩很好,当初是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进来的。” “真棒。” 莫炀想了一下,写下: to:陈欣怡 晨有清逸,暮有闲悠,梦随心动, 心随梦求,愿你天天快乐。 from:莫炀 20**.02.06 莫炀的一手好字已经是公认,但林馥馥很少当面看着他写。他潇潇洒洒落笔,一幅行楷行云流水。 保安大哥拿起笔记本连连道谢。 莫炀还跟保安大哥一起合了个影。 有“后门”进学校就是方便,保安大哥表示进去随便逛,现在放假,学校里一个人都没有,随便怎么逛。 莫炀也连连道谢,牵着林馥馥大大方方进了学校。 学校里还剩有六十周年庆典时留下的一些装饰物件,包括进校门口时那一条条的横幅,是来自各方的祝福。这些横幅里,也有莫炀的一条。 林馥馥很快找到,抬头看着那条红色的横幅念了一遍:“六十年砥砺寒暑育满室芝兰,新征程继往开来展鲲鹏之志。——**届学子莫炀贺。” “上次我都没有看到这个横幅。”林馥馥说。 上次来的时候天都黑了,还真没有看清,今天倒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莫炀牵着林馥馥,“走,操场逛逛。” “好。” 塑胶跑道,这里真的留下过太多的回忆。 曾经莫炀和林馥馥一个是一班的,一个是二班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尤其做操的时候,林馥馥都能借机看一眼莫炀。 看着操场上高高升起的五星红旗,林馥馥说:“上次你带我去天.安.门前看升国旗的时候,其实我想到的是你以前当升旗手的时候。” 莫炀高一的时候一直是担任升旗手一职,但随着高二签约经纪公司开始频繁请假后,升旗手这件事便没有他的份了。 回想起来,莫炀也有些感慨道:“能担任升旗手,的确让我感觉到十分骄傲。那时候高一刚开学不久吧,班主任就来找到我,说是让我去试试担任升旗手。我其实并没有那么多信心,当时竞争的时候有一个叫付临的家伙,长得又高又帅,若不是他隔天就因为旷课被记过,估计也轮不到我。” 林馥馥闻言两眼放光,“你也认识付临啊?” “怎么?” “上次校庆的时候我也看到他了,我以前的前桌很喜欢付临的,他好像原来越帅了。” 莫炀闻言脸上表情淡淡,“也就那样吧。” 林馥馥抬头眯着眼睛看着莫炀,“你刚才还不是说人家长得又高又帅的?” “说说而已。” 莫炀不想再继续和林馥馥讨论别的男人颜值高低。 进入演艺圈之后,长江后浪推前浪,莫炀最是知道好看的长相层出不穷。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看人第一眼是看颜值,谁都不例外。 两人走到操场中间的草坪上坐下。 林馥馥问莫炀:“你大学的时候还有踢足球吗?” 莫炀摇头,“好多年没碰了。” 高中的时候足球赛篮球赛莫炀但凡在学校里就一定会参加,但后来时间是真的太少了。 晒了会儿太阳,林馥馥热烘烘的,她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修身的毛衣。虽然身怀六甲,但她的上半身依旧很纤细,尤其小腹根本看不出来一点怀孕的痕迹。 莫炀笑眯眯的,对着林馥馥的小腹说:“小崽子,带你来看爸爸妈妈以前的学校了,你以后争气点也来这里读书。” 林馥馥一脸无奈,“他怎么可能听得到嘛。” 莫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小腹,“还是要跟他说说话,树立一下老子的威严。” “流氓。” 林馥馥躺下来仰着头看着天空。 今天天气好,天空蓝蓝的,看得人心里也是一片晴朗。林馥馥想起来,问莫炀:“对啦,你希望我生个男宝宝还是女宝宝啊。” “都好。”莫炀说,“生个男孩,以后就我们爷俩保护你,生个女孩,以后我就把你们两个都当做公主宠爱。” 听到这些,林馥馥的心里甜蜜蜜的。 生男生女都无所谓,只要是他们的孩子。 两人后来又到了教学楼那边溜达,来到了以前就读过的班级。 林馥馥以前的班级和莫炀的班级就只有一墙之隔。 这么多年过去,教室里早就经过翻新,每个班级甚至都配有空调。 “这待遇可真是不错啊,想当初我们那会儿的时候哪有那么好的条件啊。”林馥馥说。 冬天冷夏天热的,学生其实也很不容易。以前都说十年寒窗苦读,现在也是。林馥馥还记得自己高三的时候有多拼命,那个时候整天就是学习学习,睡觉休息课余的时间都很少。能考上重点大学的人出了极其个别天赋异禀的,都是要刻苦学习。 林馥馥最终的辛苦和努力都没有白费,能考上了一本院校,她自己已经十分满意。当然,她和莫炀这种提前被招收的学生是没有办法比的。 莫炀没有参加过高考,作为一个已经签约的艺人,他的成绩一直受到非常大的争议。曾经有人质疑过莫炀的成绩是否掺水,竟还让国内著名高校提前招收。但很快网上流出莫炀历年的各项成绩,他受之无愧。 眼下林馥馥在自己以前的班级外望了望,看到后面那幅黑板报后回忆满满。 学生时代的时候她经常和文艺委员还有宣传委员一起出黑板报,排版和设计都是她来完成。他们班级经常因为黑板报设计得奖,成为被拍照展示在橱窗里。 说起来,现在的学生创造能力真的比以前的学生好像要强一些,他们接受到的知识多方面,见识也比网络不太发达的那一代更广一些。 林馥馥下意识走到班级门口推了一下门,没想到竟然还让她推开了。 像是发现了什么秘密宝藏一般,林馥馥连忙对莫炀招招手,“快来,这里门开着的。” 莫炀跟着林馥馥进了班级,回忆如泉涌,好像时光倒退,回到了十年前。 他们两个人一时之间都站在班级里没有走动,静静地看着两边房梁上挂着的名人画像,再看着班级后面的宣传海报。好像昨天似乎也才坐在这里朗朗读书。 林馥馥记得自己以前一直是坐在三四排的位置,她个子不算高,但也不算矮。莫炀也走过来,走到林馥馥的身边坐下来。 两个人傻乎乎的,坐得笔直而端正,一起目视前方看着黑板。 忽然,林馥馥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袖子,莫炀转过头,她飞快地在他脸上“啾”了一口。 “喂,这位同学,早恋是要处分的。”莫炀严肃道,眼底却是满满的笑意。 其实高中的时候早恋的那是一大把一大把的,林馥馥就见过以前自己班级最后排的男生偷偷亲了后排的那个女生一口。那几乎是林馥馥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别人当着自己的面偷亲的,她吓得立即把头转了回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干了什么坏事心虚。 那天晚上林馥馥就做了一个梦,她梦到自己跟莫炀告白了,不仅如此,她还大胆地在莫炀的脸颊上亲了一口。然而这终究不过是梦境,暗恋这件事,林馥馥藏在自己的心里十年。 回忆总是让人感慨,林馥馥甜甜笑着问莫炀:“暗恋不需要处分吧?” 莫炀也笑,双眸紧紧看着林馥馥问:“你暗恋谁?” 林馥馥回答:“高一(一)班,莫炀。” 她又提高了一些音量,说:“莫炀,我喜欢你。” “嘘。”莫炀偷偷把手放到课桌下,将林馥馥的小手抓过来牵住。 他轻轻地说:“我知道,我也喜欢你。” 第86章 (*^▽^*) = = = 无所事事了几天, 林馥馥催着莫炀去做宣传去了。她现在每天也是吃了睡睡了吃, 根本不需要莫炀特地照顾。而且那头陈坤山给莫炀来了好几天的夺命连环call, 陈坤山的意思是, 电影票房已经破了五亿, 莫炀要多少要露面参加庆功宴。 莫炀自然是不想去的, 他这几日在丈母家里过得快活。薛白梅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这不,刚昨天薛白梅就和林建安去看了莫炀指导的那部电影《战墨》, 那叫一个傲娇,恨不得告诉全天下的人:“呐, 莫炀就是我薛白梅的女婿。” 一向不关心娱乐圈的薛白梅,这几天也一直捧着手机在看电影《战墨》的消息。这部电影几乎刷遍了薛白梅的朋友圈,她更是恨不得在所有朋友的说说底下留言:这是我女婿拍的电影, 是不是很厉害呀。 年初五的时候莫炀被林馥馥赶着去了上海。 《战墨》的宣传路演一路从北往下已经到了上海。 烽市离上海有两个小时候的动车时间,莫炀算了算完全可以当天去当天回,于是一大早就出门了。 清晨六点不到莫炀就动身准备要去高铁站, 薛白梅知道后早早地起床,亲自给莫炀做了早饭,看着他把饭吃完了才放心。 薛白梅说:“妈知道你工作辛苦,再辛苦也不能省了这一口早饭。以后在家里,妈天天给你做早饭。不然这胃伤到了可得不偿失。” 因为早些年是开早餐店的,薛白梅对要吃早餐这件事情一直是非常执着。 莫炀刚把碗放下,外头是清晨1-3摄氏度的气温,可他的心里却热烘烘的。 他笑着点点头, 道:“好的,妈,谢谢妈。” 薛白梅又给莫炀准备了一些小零食,顺口问他:“晚上什么时候回来?要在家里吃饭吗?” “结束估计要九点多,回来应该是十一点了。” “行,到时候饿了妈给你准备夜宵。” 正说着,朱嘉上已经开了车过来。 莫炀出门,外头的天还是灰蒙蒙的。 车开出去老远,薛白梅还站在门口看着。 朱嘉上笑嘻嘻的,说:“莫爷,看来您这丈母娘还不错啊。” 莫炀点点头,眼里心里都是骄傲,“那是当然。” “小林妹妹呢?怎么没见到。” “还在睡。我起来的时候没惊动她。”这会儿才刚出门,莫炀就想着赶快工作完晚上回家。 忽而想到什么,莫炀问朱嘉上,“你相亲相得怎么样了?” 朱嘉上闻言意兴阑珊,一脸不想回答。 莫炀乐呵呵的,一脸坏笑,“是不是被人嫌弃了?” 这话朱嘉上就不认同了,“什么被人嫌弃,那是她不懂得欣赏。我不就胖了点吗?哪里还不好了?” “哪里不好?”莫炀冷冷一笑,“不光是胖,还贪吃、懒。俗称,好吃懒做。” 被一语说中,朱嘉上也没有什么可辩解的,他自暴自弃,“算了,我不打算结婚了,这辈子爱怎么过怎么过吧。” “随意。”不过莫炀却没有忘记那个打赌,他道:“那你接下来是不是要跟我一样,做运动,吃减肥餐?” 朱嘉上闻言两眼一翻,耍赖,“我可不记得有这种事情。” “不记得是吗?” 莫炀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当着朱嘉上的面打开一段录音:“……如果成功了我包个巨大的红包给你。如果不成功,你就滚回来给我减肥。以后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我做多少锻炼你就做多少锻炼……” 还未听完朱嘉上就摆摆手,“行了行了,知道了。” “做人这点最起码的诚信是要讲的,那就从今天起,你就开始减肥计划的。我们就来订个目标,也不多,瘦到160斤怎么样?” 朱嘉上闻言两眼一黑:“还不如让我去死了算了。” 这个时候的老猪220斤。 …… 如果说几年前的莫炀对于工作这件事情迷茫无知,每天像个上紧发条的机器人在旋转,现在他就十分明确自己要的是什么。他要创造更好的条件,给家。 今天大年初五,寓意着林馥馥的假期也进入了倒计时。 一大早林馥馥醒来,身边的莫炀已经不在。她摸到床头的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九点了。 九点一刻,莫炀刚到上海。 林馥馥的消息发过来的时候,莫炀正在人来人往的地下通道里。他停下脚步划开手机,笑着回复:【刚到。】 林馥馥今天也要去参加同学会。 高中群里从年前就在吆喝,今年刚好是母校六十周年校庆,意义非凡。林馥馥是真的挺不想去的,可群里一个又一个地特地q她。 高中时期林馥馥一直是个挺默默无闻的人,别人说有两种学生是容易被记住的,一种是学习成绩顶尖的学生,一种是调皮捣蛋的学生。林馥馥不是学习成绩顶尖的学生,她也乖巧从不惹事。所以这样的一种学生,往往最容易让人遗忘。 但今年的林馥馥显然让人无法忘记。 林馥馥今年主持了一档美食节目,又上了好几次热搜,更因为莫炀的演唱会求婚,林馥馥彻底成了二班群里的红人。有些同学是早已经忘了林馥馥是谁,然而被群里的同学一提,也渐渐有了印象。谁能相信,当年那个默默无闻的同学竟然成了莫炀的未婚妻? 就连二班的班主任这次也破天荒出面喊了一声林馥馥,让她今年的同学会无论如何要过来。 班主任都主动喊了,林馥馥也没有什么继续扭捏,况且她对班主任的印象一直挺好的。回想起来,学生时代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倒是一直对林馥馥挺好的。当时林馥馥设计的黑板报总是得奖,不少被班主任夸奖。 林馥馥这么多年其实一直很少参加同学会,她对这种热络关系的事情并不感冒,况且她去不去对别人也没有什么影响。 同学会的流程无非就是吃饭唱歌,二班班长组织定的酒店和时间,是晚上六点钟。 林馥馥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当成众人参观的对象,于是精心打扮了一番。 去参加同学会之前林馥馥还跟莫炀在聊天,此时正在上海的莫炀还在电影院里跑路演,《战墨》电影票房早早破了五亿,庆功一事就等着莫炀了。 那头的莫炀突然有些后悔,对林馥馥说:【早知道把你也带来了。】 他想和她一起见证这个时刻,这个证明了自己的时刻。 林馥馥坐在出租车上回消息:【那真是抱歉啦,我档期排不过来了。】 她今晚要去参加同学会的事情年前就定下来了的。 聊着,车停到了酒店门口。 林馥馥下了车,今天她长发披肩,画了一个淡妆,穿一件大衣,下身则是紧身裤。这番打扮倒是显得她成熟了一些,不过这张脸到底是显年轻,总让人觉得很她身上散发着一股青春洋溢。 刚到酒店门口,林馥馥就碰到了熟人。 是沈梦之。 两人都要进门,都怔了一下。 是沈梦之先开的口,道:“馥馥,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 那么久没见,沈梦之剪了一头短发,看起来十分干练,她今天也穿一件大衣,甚至和林馥馥身上的这件款式一般无二。 想当年,她们两个人都是换着对方衣服穿的。可这些年过去,眼下两个人之间竟然没有了半点联系。今年过年林馥馥都没有客套地给沈梦之发消息祝福,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沈梦之骗了自己哥哥林疆疆一事。 林馥馥下意识看了一眼沈梦之的小腹。 伸手不打笑脸人,她朝沈梦之淡淡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 而后两个人一起乘坐上楼,静谧的空间里竟然连半句话都没有。偏巧了,这个点本该挤人的电梯,现在却只有林馥馥和沈梦之两人。 正觉得有些尴尬,林馥馥却接到了莫炀打来的电话。她心里高兴,往角落上靠了靠,划开通话键。 那头莫炀开口便道:“我要回来了。” “啊?”林馥馥下意识抬手看了眼晚上的表,这会儿连六点都不到啊。 莫炀说:“这边庆功破冰之后我就回来,算算时间大概也要到九点多了。” “嗯,好。” “你那边结束什么时候?”莫炀问。 “不知道呢,不过吃饭最多也就一个小时吧。” “xx酒店是吗?今天一班也在那里开同学会。” 同学会这种事情当然年年都会喊一声莫炀来参加,但莫炀从来没有参加过就是了。 林馥馥笑着问:“难道你也想过来啊?” “没什么兴趣,倒是你在,感觉或许不会无聊。” 林馥馥没有听懂莫炀这句话的意思,等她到了包间后就知道莫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高中的时候一班和二班就是兄弟班,两个班级的各科老师都是一样的,所以有事没事的,两个班级的学生之间交流也很多。于是今年一班和二班的班长就合计着,反正两个班的人大多都认识,索性就一起开同学就得了。 于是当林馥馥到的时候,一班的那帮人带头就喊:“莫嫂好。” 第87章 (*^▽^*) 刚推开门, 林馥馥便望而却步。 其实她是特地早到了一点的, 现在离六点还差十五分钟。包厢里一帮人却像是心有灵犀一般的, 这会儿都转过脑袋来看着她, 而且还是整齐划一的喊出:“莫嫂好。” 莫炀不仅是烽市一中之光, 更是一班之光。现在但凡是一班出去的都能拍着胸脯自信来一句:“莫炀啊, 他是我以前的同学呢。” 能与莫炀成为同学是一种骄傲。 闹哄哄的同学会,这是林馥馥是第一次受到那么大的关注。 想当年学生时代,林馥馥一直默默无闻, 虽然她长相清秀可人,但放在一堆青春活动的学生妹当中, 其实很不出挑。加之她的性格又很内向,别人若是不主动与她说话,她定一句话也不会多说。 眼下林馥馥站在门口颇为局促, 硬着头皮笑着跟他们打了一声招呼。那帮人也闹腾,又问:“莫爷呢?没和你一起来吗?” 林馥馥正打算说莫炀去上海参加电影路演了,可这个时候, 她的身后来了人。 于是林馥馥的出场成了本次同学会的最大“热点”,因为此时出现在林馥馥身后的,正是当年的校花蒋子怡。 校花的名头倒也没有什么,主要是,蒋子怡和莫炀有过那么一段“绯闻”。 当年蒋子怡喜欢莫炀也算是人尽皆知。 莫炀当时和一帮男孩子刚打完球回来,浑身上下荷尔蒙爆棚。见到横冲直撞差点扑到自己的怀里的蒋子怡,莫炀只是冷淡地往旁边退了一下,校花也就顺势扑到了一旁男生的怀中。 那会儿是高一上学期期末, 蒋子怡被她那群小伙伴推着到莫炀面前。虽然那会儿蒋子怡并没有当众告白,但少女的心思谁能不懂。 所有人都知道蒋子怡的意思,但莫炀却当做没有看到,直接掠过蒋子怡就走了。明明所有人都等着看热闹,莫炀却留下一个潇洒背影坦坦荡荡离开。 这件事情后来被众人津津乐道,大多都是说蒋子怡告白失败的,但后来也有人传莫炀其实早就跟蒋子怡在一起了,只是碍于学校里的规定不能早恋,所以一直是偷偷摸摸的。 莫炀出道这些年一直没有任何绯闻,难得有个绯闻女友他自己也正面出来刚了,那么唯一一任绯闻女友就是高中时期的蒋子怡了。 校花不愧是校花,那么多年蒋子怡的颜值依然十分能打。 今天的蒋子怡也是一袭大衣,大抵原因大概是今年烽市很流行穿大衣,在场有一半的女孩子都穿大衣。高中时期蒋子怡就是很会打扮的那类女生,到了现在更是。浓妆艳抹是今晚蒋子怡给所有人的第一印象,虽然她不过是涂了一只正红色的口红。 此时两个人站在门口,林馥馥的下意识是退一步让蒋子怡先进屋,却忘了,她自己才是先到包厢门口的那个人。 蒋子怡倒是也客气,朝林馥馥伸了一下手,笑道:“一起进去吧。” 但其实到了包厢内后,所有人都十分默契地缄口不言,不会有人自找没趣去提当年的事情。 这会儿一帮人当然要拉着林馥馥聊莫炀。 “我昨天去看了电影《战墨》,可真好看,莫炀不愧是莫炀,做什么都那么出色。” “莫炀做电影宣传去了吧,恭喜票房破五亿。” “你们今年打算结婚了吗?” “你们是什么时候相爱的呀?高中就偷偷喜欢上了吗?” “馥馥啊,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呢。” …… 聊到莫炀,林馥馥心里自然是骄傲的。这几天《战墨》热映,莫炀一下子又成了娱乐沸点人物。但很显然,林馥馥能够收到那么多的关注也完全是因为莫炀。她现在脑袋上顶着一个“天王的女人”光环,一言一行都受到瞩目。 眼看着老同学们陆续到场,服务员准备上菜。林馥馥望了望自己的班级,准备找个位置坐下,刚好遇到自己以前的前桌周慧。 这些年林馥馥一直很少和以前的同学联络,但是烽市毕竟小,偶尔路上碰面了都会热情地打一声招呼。林馥馥在年前的时候也遇到了自己的前桌周慧,所以这会儿倍感亲切。 周慧朝林馥馥招了一下手说:“坐这儿吧。” 那么多年过去,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变化。加之新年新气象,在场所有女性是卯足了劲打扮,男生虽说不拘小节,但面对自己年轻时心动的对象时还是会忍不住缩了缩啤酒肚。 周慧看了看林馥馥,说:“怎么感觉比上次见你的时候,你瘦了好多。” 林馥馥跟没怀孕之前比起来,这段时间的确是瘦了。可能接下来这两个月她还会再瘦一点,毕竟妊娠早期的确不算是一件舒服的事情。但怀孕一事林馥馥也不可能多嘴跟别人说,她只是淡淡笑着。 周慧穷追不舍:“怎么减肥的呀?我真是胖死了呢,肚子上现在一圈的肉,怎么减肥都不知道。” 回忆起怀孕这段时间所承受的,林馥馥总结出一个道理:“少吃。” 真的,她现在会瘦完全是因为对吃的东西不感冒。以前她还很喜欢吃糖醋排骨,现在是一想到糖醋排骨就有些反胃。 今天这顿晚饭林馥馥也心知肚明自己肯定吃不了什么东西的。 同学们之间都在相互热络,林馥馥对这一切并不感冒,她肚子其实也空,只能挑席上的青菜来吃,现在只有青菜最不让她反胃。 坐在林馥馥身边的周慧见她是这样吃东西的,心里佩服,“原来管理身材这种事情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啊。” 让她周慧一整晚只吃青菜,她怎么受得了?放眼一桌的美食,只吃青菜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果然天王的女人是不好当的啊…… 以前是前后桌的时候周慧就挺喜欢的林馥馥的,眼下周慧不经意看到坐在另外一桌的沈梦之,转而问林馥馥:“你不和沈梦之一起玩了吗?” 林馥馥顺着周慧的视线望过去,坦承道:“现在联系是比较少了。” “啊,真可惜啊。”周慧感叹,“想当年你和沈梦之关系多好啊,我都快羡慕死了。” 林馥馥抿了一口果汁,淡笑:“还好吧。” 曾经的林馥馥也以为自己和沈梦之会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感情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变淡。好像是家中的彩色照片渐渐褪色一般,其实照片是一直放在相册里珍藏的,可也免不了会变质。 同学当众多少是有那么几个爱闹的,林馥馥印象中就有那么几个,那么多年过去,还是那么几个人在闹腾。 “喝酒喝酒,你们一个个的都别客气啊。” 林馥馥最是讨厌劝酒之人,转过头去看,果然还是以前坐在最后排的那个男同学。 那名男同学名叫方至,名字倒是挺好听的,但是据说人品不怎么样。当年抽烟打架闹事里,总是有方至一个名头。这个人也不好好学习,成天跟个小混混似的。最主要的是他身上有好几个纹身,让林馥馥觉得害怕。 一听八卦,有同学说:“方至两年前刚从牢里放出来呢,简直是我们班级的耻辱啊,怎么还好意思来参加同学会啊。” “别人班里是优秀校友,我们班级里倒是出现了一个劳改犯。” “嘘,小声一点啊。对了,他犯了什么事进去的啊?” “故意伤人好像,说是他去帮一个朋友报仇,然后把人双腿打断了。” “天呐……好可怕啊,那方至现在是做什么的?” “好像是无业游民吧,专业的啃老族,不过他家好像有钱。” “切,金山银山迟早也是要败光的。” 这个方至,林馥馥能印象那么深刻,原因是他追过她。 虽然说林馥馥以前在班级里一直默默无闻,但长得清秀,也不知道怎么的,方至就看上了林馥馥。当时方至坐在最后一排,与林馥馥同组,每次路过林馥馥的位置旁边都会刻意看她一眼。但其实方至追求林馥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水花,最多就是小组一起打扫卫生的时候方至偷偷说了一句:“我喜欢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林馥馥当时正在扫地,吓得扔了扫把就跑了。 后来方至又找到机会单独跟林馥馥相处了一次,是高二下学期的一次体育课,林馥馥因为大姨妈肚子痛而请了体育课的假,然后方至体育课中间跑来给林馥馥买了一杯热奶。 那天林馥馥没有收下那杯热奶,而是认真地对方至说:“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方至当下怔了一下,问她:“你喜欢谁?” 林馥馥想了想,对方至说:“一个我放在心里当宝贝的人,所以不想跟你说。” 方至倒也洒脱,没有纠缠什么,转身就走了。 从那以后,方至便再没有说过喜欢林馥馥的话。这一转眼也那么多年过去了。 这顿饭至少要吃一个小时,如果碰上气氛好有人闹腾,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都有可能。今晚很不幸的,这顿饭已经快接近两个小时了都还没有散场。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今晚这么多年来同学会到场人数最多的一次,不仅是学生,还有以前的各科老师,所以气氛十分不错。 做点小游戏,唱会儿歌,还有聊不完的话,都用来忆青春了。可这顿饭林馥馥却吃得心不在焉,闹哄哄的同学会似乎与她无关,那些所谓的欢乐她似乎都没有体会到过。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将近九点,她找个了借口去了卫生间透气,顺便跟莫炀发消息。 林小馥:【同学会好无聊啊。】 一帮人说是这顿饭吃完后要转战去包厢,林馥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了,她现在只祈求赶快散场。本来她都想着中途找个借口离开就好,可今天真是奇了怪了,愣是没有一个人离开的。 莫炀直接回了电话过来,“很无聊?” “嗯啊。” 莫炀笑,“可惜了,我不在。” “你回来了吗?”林馥馥问。 算算时间,他也有可能回来了。她很期待莫炀今天会突然到场,以为他会突然出现给她一个惊喜,可是没有。但林馥馥却没有料到的是,一转身,居然看到方至赫然出现在自己身后,她吓了一跳,心脏差点都要跳出嗓子眼,难免尖叫一声。 那头莫炀紧张道:“怎么了?” 林馥馥刚想说话,就见方至朝自己走近,她下意识是往后退一步,转头问方至:“你要做什么?” 距离近,方至浑身的酒气,让林馥馥忍不住皱眉。 方至个子挺高,身材也挺强壮,大概是包厢里热的原因,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线衫,此时袖子撩起,露出一个大花臂。高中的时候方至就有纹身的,不过那时候他手上的纹身还没有那么多那么密集。 林馥馥也不是一直讨厌这种花臂,事实上莫炀就因为某男士杂志的封面画过假的花臂,看起来荷尔蒙爆棚,十分帅气。 “你就那么嫌弃我吗?”方至说着,又朝林馥馥走近一步,他脸上的神色极其危险,让人害怕。 林馥馥尝试着跟眼前的方至说话:“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认错?我瞎吗?林馥馥,我不瞎。” 林馥馥的背已经抵在了墙上,她无助害怕,“你别过来,我会喊人的,今天同学会,你喝醉了。” 方至闻言一笑,脸上表情令人作呕,他道:“你叫啊,我倒是挺想听你叫一声的。” 第88章 (*^▽^*) 林馥馥下意识是朝眼前的方至大喊:“你别过来!” 可是没有用, 方至越靠越近。 林馥馥手无寸铁, 下意识是想往旁边跑。眼前的方至眼圈发黑, 一副行尸走肉模样, 他正用自己高大的身躯堵着那条唯一的通道。林馥馥脑袋里想过好几种逃跑的方式, 但无一例外都要经过方至身边, 等于自投罗网。 这里是在拐角,人来往不多,林馥馥是因为接到莫炀的电话才来的这里, 目的就是不想让别人听到自己和莫炀的电话。 想到电话,林馥馥这才想起自己和莫炀还通着电话, 她忙拿起手机放在耳边道:“莫炀,莫炀,救救我。” “你在哪儿?”那头的莫炀也急疯了。 这短短的十几秒钟时间里莫炀一直在电话那头喊林馥馥的名字, 但林馥馥始终没有回应,她被吓到了,吓地都忘了自己还和莫炀在通电话。但他能够听到林馥馥和一个男人的对话。凭借刚才简短的对话, 莫炀知道对方应该是林馥馥的同学。 “一个拐角……” 林馥馥话未说完,她的手机便被眼前的方至一把拿走砸在了地上。 手机被狠狠砸在地上,“碰”地一声,林馥馥的心也跟着跳了一下。 方至像是发了疯一般。 这个拐角人几乎没人,眼下就他们两个。 方至今晚喝了很多的酒,满身的酒气。 以前林馥馥听说过有些人酒品不好醉了会发疯,但这是她长那么大第一次见。可林馥馥也不能确定方至是不是真的醉了。 “知道吗?林馥馥,我就是想单独和你说会儿话。”方至道。 林馥馥尽量让自己保持沉着冷静, 即便她的声音都在颤抖:“好,你说,我在听。” 幸而好好说话方至还有些理智,他突然蹲下身来将林馥馥的手机捡起来,一脸惋惜,“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说着,他将手机递还给林馥馥。 林馥馥是真的不敢接。 她微微颤着身子,想逃,却也不敢,只能硬着头皮,道:“没事。” 手机早已经摔坏了,屏幕碎得不成形。 方至见林馥馥不接手机也没有有生气,他把林馥馥的手机拿在手里,微微一笑道:“你还记得我吧?” “记得。”林馥馥说。 “知道我叫什么吗?” “……方至。” “真好,原来你都记得。” 林馥馥的背脊紧紧地贴在墙壁上,她不敢动弹。 “我坦白跟你说吧,林馥馥,你是我的初恋。”方至道。 也不知道为何,林馥馥突然有种反胃的冲动,她极力忍着。 “真是奇怪,这么多年了,我居然每年都会想到你。你可能觉得我是个流氓混混,也可能觉得我不学无术,但是没有关系,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方至说着自嘲一笑,“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你那么纯洁无瑕,那么可爱。你知道吗?我到现在都能想起来你课堂上红着脸回答老师问题的样子……” “你总是喜欢低着头,喜欢捂着嘴笑,也很爱睡觉,每次上英语课你就爱打瞌睡,这些我都知道的。” 这些回忆对方至来说似乎很美好,他嘴角微微带笑,连带着脸上的暴戾也少了几分。可突然,方至不知道想到什么话锋一转:“你和谁在一起都好啊,为什么跟莫炀?” “莫炀有什么好的?他这个人其实最虚伪,他还不是和我们一起抽烟?还不是喜欢说脏话?他只不过是学习成绩好了一点,骨子里他也是那种男生,那种你讨厌的男生。” 方至问:“这样的莫炀,你还喜欢吗?” 林馥馥却点点头,“喜欢。” 是啊,莫炀也是这样的男生,为什么她就是那么喜欢呢? 莫炀喜欢抽烟,年纪轻轻的就学会了,但却会因为她一句话就戒掉那么多年的烟瘾。 莫炀也会喝醉酒,他也曾在最后这样一步一步朝她逼近,但她却一点都不害怕。 林馥馥一直知道,爱是一种偏见。 方至又朝林馥馥走近一步,眼下两个人只有一步之遥。 他冷冷一笑,说:“既然你喜欢莫炀,也不妨考虑一下我。” 林馥馥闻言终于忍不住自己想要呕吐的想法。 她“呕”地一声将自己今晚吃的大部分绿色蔬菜当着方至的面吐了出来。 方至猝不及防被吐了一身,嫌弃之情难以言喻,“妈的,恶心死老子了!” 他说着伸出手就准备甩林馥馥一巴掌,可是这一巴掌还没有甩出来,方至就被人从身侧用力一踹甩到了地上。 这一脚力道大,饶是方至那么一个大男人,被这么重脚一踹,整个人也被甩出去老远。 莫炀的眼里似乎都能喷出火来,他很想上去将这个男人揍成肉泥,但想到一旁的林馥馥,于是一步走到林馥馥面前紧紧揽住了她,道:“没事没事,我来了。” 他一点也不嫌弃刚吐过的林馥馥,直接伸手给她擦了擦唇边的一些污渍。 林馥馥整个人几乎都要瘫软下来。 从前的林馥馥总觉得电视里那种英雄救美的桥段狗血,可刚才那个情况下她无助绝望,方至的嘴脸仍像是噩梦在林馥馥的脑海里盘旋。 被踹倒在地的方至一时半会儿还起不来,但这里的动静却惊动到了那边包厢里的老同学。起初是一个一班的同学准备去上个厕所,却不料目击到莫炀踢方至的场景。看热闹不嫌事大,他连忙跑到包厢里大喊:“莫炀和二班的那个劳改犯打起来啦!你们快出来!” 方至劳改犯的名号深入人心。 于是两班班级的人涌出来的时候,就见方至挣扎着从地上起来准备去回击莫炀。 一班的同学们眼疾手快,几个男同学立即冲上前一把拉住方至。 可方至这一身的恶臭,几个大男人都忍不住嫌弃。 “怎么回事啊这是?”原一班的班主任道。 眼前的情景是,大明星莫炀怀里抱着娇滴滴的林馥馥,林馥馥在一抽一抽地哭。 莫炀声音冷冷的,道:“问问这畜生。” 因为方至这人在众人心里都没有太好的印象,莫炀这样一说,所有人便明白了。 方至浑身上下的酒气,他索性坐在地上也不站起来。 完全不顾形象地环绕一圈在场那么多人,方至笑笑,“莫炀你又算是什么好货色?” 莫炀没有理会方至,转而拍拍怀里的人儿道:“不怕啊老婆,我们走。” 遇上这样的事情或许放在以前其实也不至于让林馥馥哭,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这会儿就是觉得很害怕,甚至整个人都在颤抖。 莫炀见林馥馥这副样子,直接打横抱起了她,路过一帮老师同学身边的时候道:“她受了惊吓,我先带她离开。” 至于这个方至,因为其没有对林馥馥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莫炀暂时不能耐他如何,但这笔账莫炀是先记着了。 一班的班主任连忙点头,“去吧去吧。” 几个热情的同学也忙跟着莫炀一起出去,“没什么事吧?人受伤了吗?” 这次好好的同学聚会,因为方至这一闹,瞬间没了气氛。 本来都想着,莫炀这次好不容易来,可得好好熟络熟络感情,毕竟这年头谁不想沾沾明星的光。 众人只见莫炀这般深情温柔地抱着林馥馥走,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虽然不知道刚才具体发生了什么,但心中也猜到一二,不由看方至的眼神都很奇怪。 这好好的同学会,这个劳改犯来干什么啊,真是。 原计划九点后专场去包厢唱歌,这会儿也泡汤。 众人散去,方至却还坐在原地。 没一会儿,一个窈窕的身影出现在方至的身边。 “啧啧,弄成这副样子,谁能看得上你?”沈梦之伸手捂着鼻子,眼中难掩嫌弃。 方至抬头,一脸暴戾,“你他妈给我滚!” “要是我也滚了,这个世界上就真的没有人帮你了。”沈梦之说着蹲下身,她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对方至说:“你也是傻,今天人那么多你就敢堵着林馥馥。” “还不是你出的馊主意?” “我只是说让你霸王硬上弓,可没让你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呀。”沈梦之乐呵呵的,从包里拿出一包纸巾朝方至扔过去,“好了,你快擦擦身上这些东西吧,臭死了。” 方至其实并没有喝得多醉,但神志确实也是不太清楚。 沈梦之站起身,高跟鞋在大理石瓷砖上来回走动。 末了,沈梦之站定,她问方至:“还打算霸王硬上弓吗?” 第89章 (*^▽^*) 夜晚的烽市吹着寒风, 这会儿竟然开始飘起小雨。 莫炀抱着林馥馥出了酒店, 他弯着腰用自己的身子给她遮雨, 虽然雨也并不大。 助理陈嘉上眼疾手快, 本来正坐在驾驶座玩手机的, 见莫炀抱着林馥馥过来, 连忙下车开了后车门。 尾随着一同出来的一个女同学吴春微忍不住还是拿出手机偷偷拍了一张莫炀的照片,待人走后不免感叹:“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假的呢,可是看莫炀那宝贝的样子, 真让人羡慕啊。” 一男同学挺着个啤酒肚笑,“你们女孩子总是羡慕这个羡慕那个的, 有什么好羡慕的。” “还不是因为这年头好男人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谁说的?这里不刚好站着一个?” 吴春微左右看了看,反应过来眼前这个人说的是自己,忍不住哈哈大笑:“王阳啊王阳, 那么多年过去了,你依旧还是那么自恋。” “哪里那里。” “话说,咱们班好不容易出了个莫炀, 居然让二班的女孩子给弄到手了。”吴春微刚说完,散场的同学陆陆续续出来了,这中间刚好就有当年的校花蒋子怡。 今晚桌下老同学之间的八卦没少提到蒋子怡的。 蒋子怡以前在一班也是出了名的好看,只不过说来奇怪,同班的女孩子却大多数都不喜欢她。待蒋子怡走后,吴春微得意笑着,也没说什么话。 当年蒋子怡喜欢莫炀的事情可谓人尽皆知,但偏偏莫炀不领情, 这倒是叫一帮女同学打心底里高兴。 这边散场,那边三三两两的同学又开始进行下半场。 而莫炀抱着林馥馥直接上了保姆车,他对同学会的事情一概不关心。 今晚莫炀特地赶回来,其实也是想来参加同学会的,怎料会遇上这种事情。几个一班的老同学跟着出来,见情况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于是跟莫炀挥手道别。 车上,莫炀抱着林馥馥一遍一遍地安慰:“不怕了不怕了。” 林馥馥的心里也没那么害怕了,她伸出双手圈着莫炀的腰,把自己的脸埋在莫炀温暖的胸膛上。 她不明白方至今晚为何如此,两人自高中以后便没有任何交集,若不是同学会她早就忘了那个人。 驾驶座上的朱嘉上一脸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表情,但见莫炀这一张黑脸也明白这个时候什么都别问是最好。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了,车直接开到了水湘谢。 莫炀怕林馥馥这副样子让丈母娘担心,还特地打了个电话给薛白梅说两人今晚不回来。如今薛白梅是真的将莫炀当成了自己的女婿半个儿子,自然不会有半句不同意的话。 到了水湘谢之后莫炀直接带着林馥馥去浴室洗了个澡。 林馥馥被莫炀伺候着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心情也好了许多。 两人一同躺在了床上,林馥馥抱着莫炀把晚上发生的事情都如数跟他说了。包括今晚被一班的同学们围着聊他,也包括刚才发生的事情。 莫炀轻轻拍着林馥馥的背小声地安慰她。 他心里自然是舍不得林馥馥被欺负,刚才在车上的时候就让人帮忙把这个方至的一些资料都拿到了手。 这个方至这些年不学无术,去年才从牢里放出来,原因是故意伤害罪。可虽犯的是故意伤害罪,这个方至却是非常讲义气的人。 可眼下无论这个方至为人如何,在莫炀这里已经是罪不可恕。只要一想到刚才林馥馥这一脸的害怕,莫炀的心就如刀割一般。 刚躺下没有多久,林馥馥的胃就有些难受。 她晚上本来就没有吃多少东西,加上又吐了,眼下肚子里难免空空的,可是她却不感觉到饿。怀孕后她的胃口不好,所以食欲不佳,这样就让她的胃受到巨大的折磨,最近胃部已经开始抗议。 莫炀紧张地坐起来,二话不说就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 水湘谢这边到底是没怎么住,所以冰箱里只有一些冷冻的东西。 莫炀煮了粥,放了一些香菇丁和鸡蛋,这样林馥馥倒也勉强能够吃得下去。 明天就是初六了,莫炀准备好的喜糖会在一大早全部送到林家。 莫炀找来了一张放在喜糖里的卡片,上面印有新郎莫炀和新娘林馥馥的字样。这东西莫炀长那么大第一次见,从拿到手那天就一直放在身上。每每看到新郎莫炀和新娘林馥馥这几个字,他的心里都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林馥馥也是早就见过喜糖样品。莫炀准备的喜糖十分精致,用薛白梅的话说:“一看就是高档货。” 除了给双方亲戚朋友同学送喜糖以外,莫炀在娱乐圈里的朋友也都会收到一份,所以这次喜糖准备地很多。 林馥馥光是听到准备喜糖而花的开销就心疼,“好贵哦。” 莫炀笑说:“是要好好准备的。” 他要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第二天一大早薛白梅就去送喜糖去了,话说,提着高档的喜糖去送亲戚朋友,脸上都有光彩。 之前要准备喜糖的时候莫炀就跟薛白梅商量过份数,也是一个亲戚一个朋友的列了清单的。一家人分头去送,有些能让亲戚代为转交的也就不亲自登门了,否则一天都送不完。 林馥馥和莫炀昨天刚参加过高中同学会,自然也是要给这些认识的同学送喜糖。 也是巧了,刚参加过同学会又收到喜糖,莫炀和林馥馥的这件喜事也算是板上钉钉了。再有人说不看好,也不得不先闭嘴收了这份喜糖。 下午的时候这份喜糖送到了沈梦之的家中。 两个班级那么多的同学自然不是莫炀和林馥馥亲自去送喜糖的,比如沈梦之手头上的这份喜糖就恰好是林疆疆帮忙去送的。 林疆疆车开到沈梦之家中把喜糖一放道了一声之后便打算离开,不料刚想走就被沈梦之喊住。 两个人之前都是见过双方家长的,这一喊倒是让人有些尴尬。 早前沈梦之肚子里的那个孩子也有好几个月了,算算日子这会儿应该是大肚子,可眼下她的肚子却是平坦了,林疆疆心里大概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上次和沈梦之之前坦诚布公之后,林疆疆就再也没有和沈梦之有半点联系,这次那么久来第一次见面。 林疆疆坦然,笑问:“有什么事吗?” 沈梦之咬了咬唇,道:“之前的事,对不起。” 林疆疆朝沈梦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你道过歉的,现在不必了。” 那天沈梦之是怎么哭着跪在地上跟林疆疆道歉的他现在都还记得,到底是个男人,林疆疆见不得女人这样哭,于是原本的狠话他也都没有说,只是说取消婚约,两人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其实林疆疆也挺感谢沈梦之的,至少是因为她,他更明白自己心里要的是什么。 沈梦之转眼就红了眼眶,“其实这几个月我想了很多,疆疆哥,我从小就喜欢你,之前是我错了。” 林疆疆皱皱眉,感觉头皮发麻,他并不打算和沈梦之再多加纠缠,“行了,别说这些,咱们之间谁也不欠谁。” 说罢转身欲走,企料沈梦之一步走过来拦住林疆疆的去路。 “我听说你交女朋友了,还打算结婚了,是真的嘛?”沈梦之眼眶发红,一副娇滴滴的可怜模样。 林疆疆脸上的表情,淡淡地,点头:“真的。” “我还听说,你大学的时候就开了公司,可你却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即便我们当时已经见过双方父母。所以,你有喜欢过我吗?” 林疆疆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没有。” 听到这个答案,沈梦之犹如晴天霹雳,“林疆疆!你真的太过分了。” 有些事撕破脸了并没有意思,林疆疆本也不打算多说,但现在事关自己的清誉,于是他冷冷开口:“相亲后第二次见面你就把我灌醉,又给我加上那么一个孩子他爸的名号,沈梦之,你是不是觉得我有病啊?有病才会喜欢你?” 沈梦之深吸了口气,“小时候你就没有喜欢过我吗?那时候我和林馥馥一起写作业的时候,你会给我们买糖吃,还买我最喜欢吃的那种糖。” 林疆疆一脸懵逼,“我怎么知道你喜欢吃什么糖,那会儿你还是小屁孩一个,我有恋童癖啊喜欢你。行了,你废话别多说了,我要接着去送喜糖了。” 话说完,林疆疆不得已伸手将挡在自己面前的沈梦之挪开。他逃也似的就溜了,深怕又被这个女人给缠上。 林疆疆走后,沈梦之一个人站在原地自嘲地笑笑,继而,她一把将这袋喜糖给扔在了门外。 凭什么所有人都比她过得好?尤其是林馥馥。 从小林馥馥就有这样一个哥让沈梦之嫉妒,谁他妈要当什么闺蜜。 笑着擦掉自己脸上的泪水,沈梦之拿出手机按出一串号码对电话那头的人说:“现在我就约林馥馥出来,你准备好了吗?” 那头轻哼一声,“等着呢。” 第90章 (*^▽^*) 林馥馥接到沈梦之的电话时她刚午睡睡醒。她迷迷糊糊的, 甚至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那头沈梦之说:“馥馥, 我们谈谈吧。” 谈什么?林馥馥脑袋里第一个想到的是这个, 她们之间有什么好谈的? 有些关系渐渐淡去, 随着时间的流逝, 一切都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林馥馥不觉得自己见到沈梦之之后还有什么可谈的, 毕竟昨天同学会的时候她们之间也没有说过什么话。 林馥馥心里想着拒绝,不想沈梦之又说:“就在你家附近的一个奶茶店,我们以前经常去的那家。你知道吗?那么多年了, 这家奶茶店装修了好几次,但依旧还是那个老板。” 这件事林馥馥是知道的, 自己家这些年小生意换了一个又一个,但那家奶茶店自她们高中时期便存在,到现在还是原来的老板。 犹豫了一下, 林馥馥还是答应了。但是出门前,林馥馥特地给莫炀发了一条消息:【我出门一趟。】 彼时的莫炀正在杭州做宣传。 杭州离烽市更近了,所以对莫炀来说倒也算方便, 因为他可以一大早出门,然后晚上回家。现在莫炀对工作是真的不上心,电影成绩对他来说已经足够满意,所以更没有心思参加什么宣传。但他始终还是要为了整个团队负责,能去参加的宣传路演就尽量前去,毕竟对大众来说,票房才是证明一个导演的实力。 看到消息,莫炀随手回复:【去哪儿?】 林馥馥直接回答:【就家附近的一个奶茶店, 我去见高中的同学沈梦之。】 莫炀:【什么话昨天同学会上都没有说够么?今天还特地约出来。】 他始终还是对昨天发生在林馥馥身上的事情心有余悸。 林馥馥:【不知道,其实我跟沈梦之已经好久没联系了。】 莫炀对沈梦之这个名字倒是有些熟悉,但是人和脸对不上号,他问:【就以前很要好的那个同学?】 林馥馥:【嗯。】 莫炀:【嗯,去吧,路上小心。】 林馥馥顺便把今天家里去送喜糖的事情跟莫炀提了一下。 中午薛白梅送了喜糖回来的时候嘴巴都要咧开到脑后去了,说是街坊领居亲戚朋友收到喜糖的时候无一例外都要称赞一下这喜糖。的确,莫炀准备的这些喜糖不仅看起来精致,而且非常上档次。 不仅如此,莫炀大明星谁人不认识,一问薛白梅的女儿真的是要嫁给大明星,每个人都在恭喜薛白梅。 薛白梅的虚荣心算是得到了大大的满足。 末了,林馥馥问莫炀:【你今晚什么时候回来呀?】 莫炀:【参加完九点钟的路演之后就回来。】 这样算时间,莫炀大概十点钟就能回来了。 林馥馥今天一天在家几乎都在睡觉,简直成了睡神,她算是发现自己睡觉潜力了,要是给她二十四小时,她一定都能睡着。 林馥馥和沈梦之约定的时间是四点,她见时间还早,于是下床又洗漱了一番画了个淡妆再出门。 正巧,林馥馥刚准备出门的时候,林疆疆却从外面进来。 林疆疆今天算是送了一天的喜糖了,累是有点累,但是半句怨言都没有。再没有比林疆疆更希望自己妹妹过得幸福的人了,所以他也是卯足了劲把这些面子上的事情给做足了。 见林馥馥这一副打算出门的模样,林疆疆顺口问:“干什么去呢?” 这说起来,林馥馥要见的人和林疆疆也认识的,她没有隐瞒,直接说:“刚才沈梦之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是约我出去见一面。” 林疆疆闻言皱了皱眉头,难得在林馥馥面前开口骂人:“这沈梦之怕不是有病吧?” 难得见老哥这一脸嫌弃,林馥馥问:“怎么了?” 于是林疆疆把自己刚才去给沈梦之送喜糖时所发生的事情都跟林馥馥说了一遍。 林馥馥听后一脸的匪夷所思。 回想起来,当初林馥馥是不小心听到沈梦之苦苦挽留一个男人,言语之中不难听出沈梦之是喜欢那个男人的。可这才几个月,沈梦之肚子里的孩子不仅不知为何已经不在,转眼她又来跟林疆疆诉说爱意。 这样的沈梦之让林馥馥有些不懂了。 林疆疆倒了一杯水,咕咚一口气喝完后对林馥馥说:“你别去见她了,那么久不联系今天突然又来联系你,鬼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不是林疆疆自大,这么多年追求他的女生的确挺多的,所以他现在认为沈梦之是找不到突破点所以打算找林馥馥突破一下。 恰好林馥馥也是这种想法,但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算了,我还是跟沈梦之说清楚吧,好让她彻底死心。” 林馥馥的话倒也让林疆疆觉得有一定的道理。 “我送你去吧。”林疆疆道。 林馥馥说:“不用了,就前面一条街,我走几步路就到了。” 沈梦之特地约那么近,或许就是想着林馥馥不会特地麻烦别人来送,毕竟离家那么近,步行几步路就到了。 果然,结果如沈梦之所料那般,林馥馥的确是一个人来的。 沈梦之很快给方至发了一条消息:【人到了。】 方至就在对面的一家餐厅,他也看到了对面的林馥馥,回复沈梦之:【我看到了。】 这家奶茶店这些年来装修了好几次,每一次的装修都是紧跟大众潮流。林馥馥进了奶茶店之后下意识就看了一下那面贴纸墙。 想当年,这面墙上也是用来贴便利贴的。便利贴就在每张桌上,而且还有笔,为的就是让人写点什么好贴在墙上。 多年前林馥馥和沈梦之也各自写过一句话贴在墙上,原还做着多年以后会回来再看一看的梦,但即便是离得那么近奶茶店,林馥馥这些年也没有再踏足,也就是偶尔路过这家奶茶店门口的时候张望一下。 眼下见到沈梦之,林馥馥忽然有些恍惚。 今天的沈梦之打扮地很年轻化,她甚至戴了假发,看起来像是高中时期的那副样子。 “坐吧。”沈梦之站起来对迎面走来的林馥馥道。 林馥馥淡淡笑着坐下来,见自己的面前已经有一杯奶茶。 沈梦之说:“我做主给你点了一杯,如果我记得没有错的话,你是喜欢和抹茶的吧。” 林馥馥点点头,“谢谢。” 她的确是偏好抹茶,这么些年都没有变。 林馥馥是个极其心软的人,没有想到这么多年了沈梦之还记得自己喜欢和抹茶的事,她的心里不由有些小小的感动。但如果林馥馥知道自己这杯抹茶里面被下了东西的话,恐怕只会心寒。 沈梦之开场,聊了一些两个人以前的话题。 那会儿一起写作业,一起背英文单词,一起上学…… 林馥馥虽然不知道沈梦之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义,但她还是非常有礼貌地没有打断她。然而看着自己眼前的这杯抹茶,林馥馥却并没有什么胃口,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妊娠反应。想到奶茶里面有牛奶的味道,林馥馥突然感觉到有些反胃。 此时正在保姆车上赶往下一个场地的莫炀拿着手机却突然想到什么。 他重新翻看了一下和林馥馥的聊天记录,到沈梦之三个字的时候他一个激灵。于是莫炀又点开之前朋友发过来的关于方至的资料。 果然,这个方至这些年和沈梦之走得很近。 莫炀心里不太放心,给林馥馥发了一条消息:【你现在和那个老同学见面了?】 可林馥馥的手机却已经设置了静音,现在正放在自己随手带出来的小包里。 奶茶店里。 沈梦之见林馥馥始终不喝这杯奶茶,于是有了一个新的提议:“你肚子饿吗?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林馥馥的肚子还真的不饿,她摇摇头。 “说起来,阿姨的狮子头做得可真好吃,现在想想我都有些嘴馋。” 林馥馥的耐性好像真的有些没了,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梦之,你到底想说什么?” 从坐下来到现在,林馥馥没有在沈梦之的话里听到任何重点。如果是单纯来叙旧的,可两个人都心知肚明,有些感情是修补不了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可如果说沈梦之是为了林疆疆而特地找她的,可到现在沈梦之还没有提到林疆疆。 沈梦之尴尬地笑笑,说:“之前的事情感觉挺对不起你们的,我想请你吃个饭。” “吃饭就不必了。”林馥馥拒绝得十分果断,“之前的事情相信我哥也跟你说清楚明白了,也没有什么好提了。” 沈梦之心里冷冷笑着,但表面上还是故作亲近,“看来你们还是没有原谅我,即便我真的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说着,沈梦之红了眼眶。 林馥馥到底是不忍,安慰沈梦之:“都过去了。” “没有过去,除非你答应让我请你吃一顿饭。” 林馥馥无奈地笑,“吃饭是真的不必了,我没有太大的胃口。” “所以,你连我给你点的奶茶都不愿意喝一口是吗?” 林馥馥闻言看了一下自己眼前的这杯奶茶,当着沈梦之的面端起来喝了一大口。 第91章 (*^▽^*) 放两个月前, 林馥馥对抹茶的喜欢也是无与伦比, 可今时今日对眼前这杯奶茶竟然一点兴趣都没有。被沈梦之激将, 林馥馥端起来喝了那么一大口, 谁料下一秒却因为妊娠反应又一口吐了出来。 林馥馥好歹是眼疾手快, 否则这一口奶茶很有可能吐在了沈梦之的面前。她连忙伸手扯了一张纸巾擦嘴, 不想出太大的洋相。 沈梦之故作奇怪地紧张站起来,贴心地问林馥馥:“怎么了?奶茶里面是有什么吗?我来叫服务员问个清楚。” 林馥馥伸手拦了沈梦之,她抽了纸巾俯身去擦拭地上自己刚才吐的奶茶渍, 说:“是我最近有些反胃。” “反胃?”沈梦之说着坐下来。 她是怀过孕的过来人,下意识就往林馥馥的小腹看了眼。 林馥馥很瘦, 估计怀孕前三个月都不会让人看出什么端倪。沈梦之没有火眼金睛,自然不能判断林馥馥肚子里是否有东西。但沈梦之的第六感告诉她,林馥馥肯定是怀孕了。 否则她为什么突然就和莫炀结婚?肯定是因此来要挟了对方。 想着, 沈梦之心里生出几分鄙夷与不屑。 林馥馥动身蹲在地上擦拭奶渍的时候眼疾手快的店老板也忙拿着拖把过来,“没事,放着我来清理就好。” 店老板是个年纪莫约四十岁的男人, 穿着干净的制服。 年初这几天员工还未上班,他一个人看着奶茶店。 见林馥馥吐了这杯奶茶,店老板关切地问:“是奶茶不合您的胃口吗?” 林馥馥摇摇头,“奶茶很好,就是我最近不太喜欢太甜的东西。” 店老板闻言点点头,热心肠地提出帮林馥馥重新做一杯。 沈梦之眼睁睁看着这杯奶茶被店老板端走却不能说什么。 要知道,她特地提早点这杯奶茶,就是为了能在里面多加一些“作料”, 好让林馥馥喝。 不过林馥馥不喝倒也无妨,她总有其他突破口。 等待店老板重新做奶茶的功夫,这对昔日的闺蜜之间却也一时间有些冷场。 林馥馥颇有些无所事事,下意识是去包里拿手机。 没想到,她刚点开手机,就看到屏幕上好几条消息,甚至还有数个未接来电,全是来自莫炀。 林馥馥也是吓了一跳,连忙起身对沈梦之道了一声不好意思,走到一旁去回了电话。 电话一接通,那头的莫炀便道:“你现在在哪儿?” 他的语气里明显带着焦急。 “我在奶茶店里呢,怎么了?” “和那个沈梦之在一起?” “嗯。” 莫炀问:“她有没有对你做什么奇怪的事情?” 林馥馥不免发笑,“没有啊,她能对我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啊?” 听到林馥馥这么说,莫炀放下心来,他缓和了语气说:“我就是有些担心。” 莫炀想了想,还是将沈梦之和方至之间的关系跟林馥馥说了。 “方至和沈梦之一直走得很近,而且,昨晚的同学会据说本没有邀请方至来参加,还是沈梦之特地通知的方至。” 听到方至这两个字,林馥馥的背脊发凉。 昨晚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她心有余悸,下意识往沈梦之那边看了一眼,而此时沈梦之也在低头玩手机。 莫炀说:“刚才发你消息没有回,给你打电话也没有回,我已经给你哥打了电话,现在这会儿我也在回来的路上了。” 就那么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可见莫炀有多担心。 挂断电话,林馥馥此时站在奶茶店外,她一抬头,就见到对面一个有几分熟悉的黑色身影。她吓得差点尖叫,坐在对面餐厅里的,不就是方至? 林馥馥双腿突然一阵发软,正一个踉跄,突然一双手按住了她的双肩。 是林疆疆。 林馥馥见到林疆疆,心里的安全感上升,她伸手指了指对面餐厅的那个男人,颤着声说:“哥,那里有个人。” 昨晚发生在林馥馥身上的事情林疆疆有听莫炀简单提起,莫炀为了不让家里担心,所以没有告知林父林母。林疆疆知道的第一时间就是想着找那个叫什么方至的去拼命,到底是被莫炀拦着。 在性格上,林疆疆这人和莫炀是有几分相似,但经过莫炀一番分析,林疆疆只能先是冷静。 昨天莫炀也有股将方至打残的念头,但当时的情况下他全身心只有林馥馥,看到心爱的女孩子那副被吓惨的样子,他根本来不及去对方至动手。 可林疆疆这无缘无故地就去打人,换句话说,林疆疆现在是个公务员,被人抓到一点把柄都有可能丢了公务员的职位。 眼下望着林馥馥手指的方向,林疆疆问:“什么人?” “是方至,那个方至。” “方至?”这名字听得林疆疆牙痒痒,这个名字他听一遍就刻在了心里。 林疆疆是个锱铢必较的人,虽然这些年脾气收敛了许多,但到底是自己捧在手心的妹妹,他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气。 他定睛一看,果然,马路对面的餐厅里坐着一个男人。 “昨天就是这个家伙?”林疆疆问。 林馥馥点点头。 方至现在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联系起莫炀所说的话,林馥馥的心里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很快,坐在奶茶店里的沈梦之也走了出来,见到林疆疆,沈梦之笑着打招呼。 林疆疆并没有什么心思跟沈梦之热络,他看都没有看沈梦之一眼,转头对林馥馥说:“我去对面看看。” 这一带好歹曾经也是林疆疆罩着的。 自己妹妹被人欺负,他当然要第一个护着。不管对方现在有没有犯事,但到了这里对林疆疆来说就是一个威胁。 林馥馥想拦着已经来不及,只见哥哥林疆疆已经大步流星朝对面走去。 而此时的沈梦之心底发虚,她的冷汗直冒。 林馥馥转身,就见沈梦之咬着唇一脸心虚。 “梦之,你今天找我到底什么事?”林馥馥问。 沈梦之干干地一笑,说:“就,就打算叙叙旧啊。” “真的只是叙旧那么简单吗?”打心底里,林馥馥已经不再相信沈梦之所说的话了。 将心比心,林馥馥是个心地善良的人,所以从来不觉得人之初性本恶。 上学时期,林馥馥几乎天天给沈梦之带早餐,因为她家里就是开早餐店的,所以从来没有收过沈梦之一分钱。林馥馥从不认为花钱能够买来感情,她从来都是想着,自己对对方好,对方还能感受到自己的好。这点早餐不算什么,她也从未计较过分毫。谁料临近毕业的时候,林馥馥却意外听到沈梦之的吐槽。 那天,沈梦之在厕所里对别人说:“林馥馥家的早点难吃死了,要不是我睡懒觉没时间买,我才不吃她们家的包子呢。” 听到那句话,林馥馥心里像是被刀割了一般,她没有隐藏什么,直接上去问沈梦之那句话是否是真心的。 沈梦之当时并没有说话,林馥馥以为她们之间的感情也走到了头。直到两周后沈梦之来道歉,林馥馥才原谅了她。但打心底里,林馥馥一直惦记着沈梦之。将近三年的感情,她们之间避免不了是会吵吵闹闹,可是也都会很快和好。然而那天以后,林馥馥也没有再给沈梦之带过一次早餐。 林馥馥曾经以为她们能够当一辈子吵吵闹闹的闺蜜,却不想,高中毕业上了大学以后,她们之间越来越远。 看着眼前装扮和高中有几分相似的沈梦之,林馥馥有些无奈地笑,说:“梦之,我们再也回不去以前了。” 沈梦之不再假笑,这会儿干脆拉下脸来面无表情,她轻叹了一口气,道:“林馥馥,你假惺惺的样子真是让我觉得恶心。” 林馥馥不解地看着沈梦之。 沈梦之轻哼了一声,“从高中起我就很讨厌你,你知不知道其实你很虚伪啊,整天一副小白兔的样子我看了都想吐。” 林馥馥眼底掠过错愕,最终还是归于平淡,她道:“那真是为难你了。” “是啊,要不是为了你哥,我才懒得和你做朋友。你是真看不出来还是假看不出来,我从小就喜欢你哥了。可就是你家穷了一点,不然你哥真的没什么可挑剔了。”沈梦之双手抱着胸道。 林馥馥闻言心里慢慢升起一些气愤,她正想开口反驳沈梦之,不想对面的餐厅里却传来吵闹声。 日暮已经落下,但到底是青天白日,对面餐厅里的一举一动这里看得清清楚楚。 林馥馥怕哥哥林疆疆受伤,也顾不得和沈梦之生气,见道路两旁没有车,她急匆匆地打算往对面奔去。 沈梦之却一把拉住了林馥馥,“我们之间的话还没有说清楚呢。” 林馥馥着急对面的情况,伸手欲要挣脱沈梦之,“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好谈了,如果你真想谈,你告诉我,方至是不是你叫来的?” 沈梦之闻言一顿。 面前刚好有一辆车开过来,她下意识是想将林馥馥推出去。 可不巧,沈梦之用力过猛,本是打算拽林馥馥去撞车,不想自己没有控制住力道差点甩了出去。 到底是林馥馥眼疾手快,赶忙伸手将沈梦之拉住。与此同时,一辆车刚好从她们身边飞驰而过。 第92章 (*^▽^*) 一辆私家车飞驰而过, 两个女孩子都是一个趔趄, 纷纷摔坐在了地上。 沈梦之吓了一跳, 对着那辆离去的私家车大喊:“你他妈没有长眼吗!” 她刚才差点就撞到这辆车上。 林馥馥坐在地上, 她显然是被吓了一跳, 刚才千钧一发, 她自然是知道沈梦之刚才想做什么的。 平静过后,林馥馥问沈梦之:“你是想杀我吗?” 她问地轻飘飘的,有些不敢相信。那一瞬间, 她是本能将沈梦之拉回来,但她却没有遗漏, 是因为沈梦之想推她撞车才不小心冲出去。 林馥馥心有余悸,心跳得很快。 这几天还是春节假期,这条路上没有监控, 有些私家车司机开车完全没有什么交通规则一说。但在这种情况毕竟还是少数。 沈梦之闻言侧头看了眼林馥馥,她咬了咬牙,没有出声。 林馥馥从地上起来, 伸手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转而走到沈梦之面前。 “啪”地一声。 沈梦之不敢置信地捂着自己的那半张脸,“……你!” “你闭嘴。”林馥馥声音都是发颤的,“这一巴掌是你应得的,沈梦之,我们之间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她说完,转身朝对面走去。 那头餐厅里,林疆疆几乎把方至揍了个半死。 林馥馥跑到餐厅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拉住哥哥林疆疆, “哥!再打要出人命了。” 眼下方至整个人倒在地上,他的嘴角带血,整个人呈现出一种脱力的状态,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 林疆疆是真的发疯了,刚才他一进门的时候就直冲冲朝方至走来,开口就问:“你就是方至?” 方至也不是省油的灯,当即就站起来对林疆疆道:“是又怎么样?” “所以就是你这个人渣欺负我妹妹的?”林疆疆这个暴脾气,话说着就一拳头朝方至挥了过去。 对林疆疆来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事情不能用拳头来解决的,如果一个拳头不行,那就两个。有什么比直接揍对方一顿来得更舒心的? 方至被林疆疆这没由来一揍哪里受得了,当即也抡起拳头挥了过去。 两人瞬间就扭打在了一起。 林疆疆本打算揍那么两拳就先算了,不料这方至却突然开口:“你是林馥馥的哥?” “老子是你爸。”林疆疆没好气道。 方至伸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渍,吊儿郎当笑着说:“说话别那么冲啊,我昨晚又没有对林馥馥做什么,你看看你,要是我真的对她做了什么了,你打算怎么办?” “老子杀了你。” “来啊。”方至站到林疆疆面前,“告诉你,我现在就想把林馥馥压在身下干。” “我□□大爷的!” 林疆疆彻底被方至恼怒,半点没有心慈手软,抡起旁边的椅子就往方至身上砸。 方至脸上的表情实在太欠揍,明摆着是故意挑衅的。 林馥馥拉开林疆疆的时候,林疆疆还在喘气。他揍得狠,一拳头一拳头打过去也很费力。 地上有血,老板娘吓得缩在一旁一动不敢动。本是打算报警的,但是老板娘认识林疆疆,小伙子隔三差五来她店里吃东西,人很客气。刚才事情的经过老板娘也是听得清清楚楚的,所以是站在林疆疆这一头。 见到林馥馥来了,老板娘也赶紧地走到林馥馥一旁跟着帮忙拉住林疆疆。 “真不能再打啦,小心闹出人命。”老板娘说。 林疆疆气不打一处来,伸手从兜里拿出手机拨了120。 人是他打的,他会负责,不论结果如何,能出这一口气他都觉得值得了。 事情处理完毕,林疆疆转头问林馥馥:“那个沈梦之呢?” 林馥馥这才往外头看了看。 沈梦之早就不知所踪。 = = = 莫炀火急火燎赶回来的时候,林馥馥正一个人坐在家里的餐桌上吃晚餐。 之前的事情莫炀也有所耳闻,第一时间赶回来就上下左右的看林馥馥的情况。 等他将林馥馥浑身上下检查一遍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之后才放下心。 林馥馥把下午发生的事情跟莫炀从头到尾都说了一遍,莫炀淡淡听着,最后吩咐林馥馥以后不要和沈梦之往来。 “我现在彻底跟沈梦之绝交了,以后见面我都不跟她打招呼了。”林馥馥气呼呼地说。 想到下午沈梦之居然要伸手推她去撞车她就觉得沈梦之太可恶了,这是不是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未遂?但林馥馥不敢把这件事跟莫炀说,她怕莫炀会担心。总之,现在林馥馥已经彻底了解了沈梦之的为人,以后不会再有所往来。 莫炀笑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脑袋,“好,咱们彻底跟她绝交了。” 林馥馥笑嘻嘻地把自己吃剩下来的那晚饭挪到莫炀的面前,一脸无辜地说:“我吃不下了……” 她今天胃口很差,刚才硬逼着自己吃了几口,但是还是吃不下去。现在好了,莫炀回来了,她就把饭偷偷递给他。 对于林馥馥吃剩下的东西莫炀是从来没有嫌弃过,但他比较在意的是,她现在不吃东西,身体能受得住吗? “再吃一点?”莫炀哄她。 林馥馥咬了咬唇,点了点头又吃了一口,“就这一口,再也吃不下了。” 餐厅现在只有莫炀和林馥馥两人,莫炀是真的很想吻她,深吻。但到底是怕等会儿丈母娘过来,于是他低头啄了一下林馥馥的唇角,“实在吃不下就算了吧。” 薛白梅知道晚上莫炀会回来,所以特地烧了不少好菜,这会儿薛白梅又和林建安去送剩下来的那些喜糖去了。 奔波了一天,莫炀也很想念家里这一口热饭。他直接拿了林馥馥递过来的筷子,三两下把她那一小碗饭吃完。 这点饭都还不够莫炀塞牙缝的,他人高马大的,正值壮年,食粮很大。家里的饭菜香,难免会贪口多吃。 林馥馥很喜欢看莫炀吃东西,之前他拍的一些美食广告总是让人食欲大增。直播刚流行的时候,莫炀也曾经直播过吃盒饭的场景,那叫一个人气爆棚。 这会儿见他吃完了,林馥馥双手去拿他的空碗准备再给他舀饭。莫炀却拦了林馥馥,“我自己来。” 莫炀都恨不得把林馥馥当成娘娘供着,哪里还会让她动手给自己舀饭。不过她有这份爱他的心,他就感觉到很温暖。 晚饭吃完,莫炀主动去收拾碗筷。林馥馥站在一旁乐呵呵看着,说:“你很少洗碗吧?” “嗯,很少。”莫炀撩起袖子,把碗筷全都收起起来放在洗碗槽里。这一步骤莫炀还算熟悉,因为他水湘谢那边的房子里有洗碗机,所每次用餐结束之后他都会把碗筷收拾了直接放在洗碗机里。 于是待薛白梅回来的时候,见女婿在洗碗,忙让莫炀住手。 “馥馥,你让莫炀洗什么碗。”薛白梅说着伸手夺过莫炀手上的腕,“放着,我来。” 林馥馥吐了吐舌,说:“妈,是他自己要洗的。” 莫炀跟着道:“妈,反正我闲着。” “行行行,闲着就到外面逛逛。”薛白梅打发着莫炀和林馥馥去二人世界。 薛白梅怎么可能不知道莫炀忙。 夜幕早已经降临,明天就是初七工作日了。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林馥馥手挽着莫炀的手,两个人慢悠悠地在家附近的小道上走。 是莫炀提起领证的事情,对林馥馥说:“我已经把户口本准备好了。” 林馥馥闻言脸一红,“我还没向我妈要。” 要户口本这事林馥馥也问不出口,虽然明天就要和莫炀领证了,但还是觉得这事太让人害羞了一些。 莫炀是自己林馥馥不好意思的,他说:“晚上我去跟妈要,明天一大早我们就去领证。” 林馥馥点点头,“嗯。” 莫炀把户口本带在身上,得意洋洋地拿出来给林馥馥看。 林馥馥好奇地接过来翻开,发现这本户口本上只有莫炀和他妈的名字。而且,户主于芳芳已经销户。 户口注销这件事情是莫炀亲自跑去弄的,流程不算很难,但是却让人无比伤感。 这本户口本的主人,现在是莫炀。 林馥馥也不知为何突然有些难过,她始终是最了解他的,她甚至能够想象当时他去注销户口的时候他会有多伤心。 但她很快一脸笑意看着莫炀,说:“明天我户口就要迁到你的户口本上了,是吗?” “你愿意吗?”莫炀问。 结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到男方的户口上,法律上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结婚的时候是需要双方的户口本。 林馥馥却重重地点头,“我愿意啊。” 莫炀闻言笑了,伸手将林馥馥揽到自己的怀里。 好像是心里某个角落突然被塞得满满当当的,他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觉得,他啊,终于有自己的家了。 怀里的人伸手在他后背轻轻给他拍了拍,说:“老公,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啦。” 明天过后,他们的名字就要一起印在红本子上,就是夫妻了。 第93章 (*^▽^*) 大年初七, 凌晨一点。 莫炀在床上辗转睡不着, 最后索性侧躺着看着林馥馥。 小家伙睡得很甜, 看得他心里痒痒的。 晚上两人散步回来的时候薛白梅就主动把家里的户口本交给了莫炀, 巧的是哪会儿朱嘉上也赶了过来, 将莫炀和林馥馥在前几天拍的二寸照片带了过来。 大年初三的时候莫炀和林馥馥拍了合照, 就是朱嘉上拿来的这些两寸照片,而这些两寸照片是明天去办结婚证时要用的。 给他们掌镜的莫炀一直合作的摄影师,这张照片将永远粘贴在结婚证上, 马虎不得。 拍照那天林馥馥特地化了一个小淡妆,她也爱美, 想把最美好的样子留下来。可即便是化了妆,她看来依旧跟个孩子似的。 两人拍照的时候都穿了白色的衬衫,莫炀站在林馥馥的身边笑得像个二傻子似的。 前前后后怕是拍了有一个多小时。 放在平日里, 莫炀拍杂志硬照的时候总是最容易出片的,反而是这次合照他一直不满意。 红底的照片鲜艳夺目,莫炀也是今天才看到成片, 捧着看了很久。他不满意的是,每一张照片他都很喜欢,却只能选一张放在结婚证上。 说起拍照片,这似乎也莫炀为数不多的和林馥馥合照,意识到这一点,他恨不得现在立刻就把两个人的结婚证就拍了。可是时间是时间,一切都要慢慢计划,慢慢来。他要把最好的都给她, 独一无二的婚纱,最别致的拍照地点,还要选择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 莫炀睡不着,想到明天就要领证他就睡不着。 比起林馥馥,他更有一种不真实感。 是真的要结婚了啊…… 身旁的人睡得香甜,莫炀不敢打扰。他很想抱着她睡,但每次都被她挣扎着给躲开了。林馥馥总说抱着睡太热了,抱着睡太硌了。 林馥馥喜欢莫炀从背后抱着她睡,可他想把她搂在怀里放在心头。 莫炀觉得,主要还是他们睡在一起的时间太少了。他目前的工作还是太忙。不过,只要这个正月电影的宣传结束之后,他就有更多的时间陪在她的身边。 这样想着,莫炀的心情就更好了。 凌晨两点的时候林馥馥被尿给憋醒了,她幽幽地睁开眼,发现莫炀竟然还没有睡觉。 “怎么了?”林馥馥问。 莫炀凑过去跟林馥馥额顶着额,“想到明天就要领证,有些兴奋。” 林馥馥笑着伸手抱住莫炀,“我刚才做梦就是我们在领证,可是我实在是尿急,醒了。” “又想上厕所了?” 林馥馥点点头,“可是真的不想起床诶。” “我抱你去。” 林馥馥的房间很小,卫生间就在卧室里,下床几步路的事情。她怎么可能还让莫炀抱自己,在他怀里蹭了蹭,她还是起身去接手了。 等林馥馥从卫生间里出来的时候,发现莫炀站在窗户边上看着外面。 “你看什么呢?”林馥馥好奇地问。 莫炀转过身来,说:“我在看天到底什么时候才会亮。” 林馥馥无奈地笑,走过去从后面抱住莫炀,“你傻啦?” “是啊。”莫炀转过来将林馥馥拢到怀里,“这一夜可真难熬。” 后来莫炀倒也睡了两个小时,不过六点钟刚过他就又醒了。睡不着,他索性起了床。 楼下薛白梅已经准备开店的相关事宜。 春节期间因为家事,所以私房蛋糕店都没有开门。今年是初七了,昨天就已经陆陆续续有人上班,所以她也准备开店了。 薛白梅见莫炀那么早起床,有些意外:“怎么那么早起来了?” 莫炀笑,说:“有点睡不着。” “怎么?”薛白梅正在舀米煮粥,转头见莫炀脸上的笑意之后了然。 天其实早已经大亮了,但是现在孩子们工作上班,最早起床也都是七点半了。薛白梅这些年早起习惯了,基本上天天都是六点左右起来。 “我煮点地瓜粥,很甜的地瓜。” 有薛白梅的地方,似乎都有家的温馨。 七点多的时候林馥馥也起床了,今天本是工作第一天,但是她请了假。 春节假期看似不过短短一周,但这一周发生的事情尤其多,好像远远不止一周那么短。 林馥馥只偷偷跟周小琴说过自己要去领证的事情,其余谁也没说。她从没有想过因为莫炀去为自己制造什么谈资,她就想跟莫炀简简单单的过日子,跟所有普通人一样。可她结婚的对象毕竟是莫炀,难免会引人瞩目。 周小琴得知林馥馥要结婚那叫一个激动,她总觉得自己是见证了林馥馥和莫炀之间的感情,所以心里十分欣慰。 打心底里,周小琴是祝福林馥馥的。 一大早周小琴就给林馥馥发了消息:【恭喜恭喜,我要第一个送上祝福。】 说起来,周小琴倒还真的是第一个祝福林馥馥的。 人这一生,总是过客匆匆,能够几个感情要好的朋友并不容易。 = = = 春节上班第一天,民政局门外已经来了不少新人。一年到头,正月里结婚的新人是最多的,有些是赶在新年之前领证,有些则在今天。 新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莫炀和林馥馥也一样。他们有些紧张,也很期待。 薛白梅和民政局内的一位工作人员认识,早早就跟人打过招呼。但结婚的流程所有人都一样,先填各种表格。 莫炀签字的手都有些抖,林馥馥看着他笑,“你签下去可别后悔啊。” 他戴着口罩,闻言直接摘了口罩,说:“一辈子都不会后悔。” 林馥馥见他摘口罩吓了一跳,小声地靠在他身边紧张地说:“你快戴上呀,等会儿让人认出来了。” 他一脸无所谓,“认出来就认出来啊,我光明正大结婚。” 林馥馥好像也没法子反驳他说的话。 正月初七莫炀领证,若是被媒体知道,又能上一番热搜。 要领证的事情莫炀跟陈坤山提过,他们两人共事那么多年,陈坤山早就将莫炀视作自己的小辈。难得陈坤山那天红了眼眶。 几乎是莫炀摘口罩没有多久,就有眼尖的新人认出来他。 寻常人倒也没有那么好认,但莫炀个子高挑身材又好,主要是这张脸真的太让人熟悉了。 一个原本坐在莫炀对面不远处填写表格的女孩子顿了顿,认出来时候莫炀之后一脸不敢置信。 轮到莫炀和林馥馥一起去办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更是大声报出了莫炀和林馥馥的名字。 钢印一敲,两本红火的结婚证新鲜出炉。 当天莫炀领证的消息就悄悄地爬上了热衷,因为热心网友清晰地拍下了莫炀和林馥馥一起出现在民政大厅的照片。 正值电影《战墨》热映,粉丝们自然是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以为不过是一种宣传。 一直到中午的时候,莫炀在微博上发出了两张结婚证,这才让网友们意识到一点:莫炀是真的结婚了。 微博是直接瘫痪了。 大年初七上班第一天,微博技术小哥第一时间给莫炀送上祝福:【感谢莫爷让我过了一个好年。祝新婚愉快,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莫炀破天荒在该技术小哥底下回复:【不客气。感谢祝福。】 不过短短一个小时,莫炀的微博转发破了百万。 什么叫做顶尖流量,莫炀就是。 这上班的第一天,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有得一通忙活。 然而领完证没有多久,莫炀和林馥馥到家的时候就见到了一个不速之客——莫易云。 这样一个大好的日子,莫易云的出现无疑都是扫兴的。 见到莫炀,莫易云脸上带着笑,说:“领证了啊?怎么也不跟爸说一声?”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莫炀自从恋爱到结婚,从未在莫易云面前提过半句。父子俩的关系虽然早已经破裂,但莫易云始终认为莫炀是自己的儿子,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是比血缘亲情更加可贵的。虽然他莫易云这些年做了很多错事。 莫炀的脸色又冷又淡,他轻轻拍了拍林馥馥的手,说:“上去睡会儿,等会儿喊你。” 林馥馥点了点头,经过莫易云身边的时候本想打一声招呼,但想了想还是作罢。 有些人大概是真的不配父亲这个词。 待林馥馥上了楼,楼下只剩下莫炀和莫易云两个人。 莫易云刚想开口,莫炀直接堵住了他的话:“你回去吧,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说的。” 莫易云轻哼了一声,“你是真的打算恩断义绝了?” “恩?”莫炀嗤笑一声,“你与我有什么恩?” 莫易云竟一时无言以对。 父与子做成他们这般田地,大概真是世间少有。 莫炀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别逼我说什么难听的话。莫易云,儿子你有,但是不在这里。你走吧,以后再也别来找我。” 莫易云张了张嘴,这张脸上到底已经爬上皱纹。 莫炀转身,最后留下一句话:“知道吗,看到你让我觉得很恶心。” 第94章 (*^▽^*) 林馥馥没有去房间睡觉, 实则是跑到了老妈薛白梅的房间里。 不是薛白梅不待客, 而是莫易云一大早就来了, 她这会儿是把空间留给他们两父子。 见林馥馥也上楼了, 薛白梅问:“楼下怎么样?” 其实薛白梅也竖着耳朵在听, 但奈何没有听到什么。 林馥馥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 薛白梅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哎。 今天林馥馥和莫炀领证,中午一家人是打算去酒店吃一顿庆祝的。本来薛白梅也想过问问莫炀是否要喊一声莫易云,毕竟莫易云是莫炀的爸爸。可莫炀的态度也很坚决, 似乎根本没拿莫易云当父亲看待。 这事站在薛白梅的角度,她也十分理解。莫易云可算哪门子的爸爸呦! 不多时底下竟然没了一点动静, 薛白梅偷偷摸摸地探头去看,发现客厅里只有莫炀一人了。莫易云不知何时已经离开。 薛白梅赶紧推了推林馥馥,“我看莫炀这会儿心里肯定不舒服, 你去开导开导他。” 不用老妈说林馥馥也是很担心莫炀的,于是抬起脚就往楼下走。 薛白梅在后面看得那叫一个胆战心惊,一个劲地说:“你慢点啊。” 林馥馥下楼的时候莫炀正在饮水机前接水, 见人下来,他下意识问:“要喝水吗?” “我不渴呢。”林馥馥回答。 莫炀点点头,仰起头咕咚咕咚喝了一大杯。 这杯水喝完,莫炀对林馥馥说:“刚才在车上不是说想睡觉的?这会儿不困了?” 林馥馥刚才那会儿的确是有些困的,但谁知道莫易云来了呢,她的瞌睡虫可是一下子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很显然,莫易云也知道林馥馥为何不困了。 他过来摸了摸她的脑袋,“别为我担心, 我没事。” “你真没事啊?”林馥馥小心翼翼地问。 摊上这样一个爸爸,对谁来说都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别人结婚的时候是父母送上祝福,但莫炀却是孤零零的样子。莫易云这个做父亲的带给莫炀的更多的是伤害,而非一个父亲该有的温暖和责任。 “真没事。”莫炀都要被林馥馥这一脸无辜的表情给逗笑。 其实莫炀的心里是真的不在意,他早放下了。莫易云是他的亲生父亲这一点他没有办法改变,但他也没有办法改变莫易云是个人渣的事实。 如今莫炀能做的事情就是不去在意,他已经尽了自己做一个儿子的本分偿还了莫易云那些赌债,那么从今往后,父子两个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是莫炀很早之前就想通的。 所以哪怕是莫易云和他的那位情妇就生活在离这不过十分钟路程的地方,哪怕莫易云那个儿子时不时窜出来在莫炀的眼皮子底下,但这些莫炀都不在意。这些都与他无关,都不是他的生活。 以后莫炀的生活里会有林馥馥,会有自己的孩子,他会好好守护自己的家,好好照顾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这个家庭。 林馥馥却不知道莫炀是真没事还是假没事,她牵着莫炀的手上楼,说:“那你陪我一起睡一会儿吧。” 昨晚莫炀根本就没睡几个小时。 莫炀看了眼手表,这会儿也才不过九点。 今天是个好日子,家里人打算中午一起吃个饭,酒店和包厢都定下来了,到时候直接去就是,这会儿倒是有空闲的时间。 上楼的时候正巧碰到薛白梅要下楼,莫炀喊了一声妈。 薛白梅笑呵呵的,说:“小炀啊,以后爸妈就是你最坚强的后盾了。” 莫炀笑着说:“好的,妈。” = = = 中午的时候两家人一起吃了饭,莫炀特地让朱嘉上去将自己的外公外婆接过来。不仅如此,莫炀的经纪人陈坤山也特地来了一趟。然而即便是如此,莫炀这边的亲戚就这么两个,着实显得孤单很多。 这边林家人就热闹多了,林馥馥一家人还有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要不是坐不下那么多人,林馥馥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恨不得过来看看莫炀这个大明星。 今天只是简单的小小祝贺,是庆祝莫炀和林馥馥领证一事,所以到场的都是最亲的亲人。 至于今后的婚礼一事薛白梅倒是随着莫炀的。 现在年轻人对婚礼有想法,薛白梅并不打算强行干预。以前薛白梅嫁给林建安的时候就什么仪式都没有,可两口子这么多年过下来还不是照样幸福。 午饭散后林馥馥和莫炀去了一趟水湘谢。 薛白梅特地吩咐林馥馥今晚不能回家睡觉,一定要睡在莫炀家里。习俗这种东西终不能免,虽然接下来这一段时间林馥馥可能会一直住在娘家,但今晚是一定要去莫炀那边的。 领证的日子怎么着也算是新婚,新婚之夜哪有在娘家过夜的道理,否则兆头不好。 林馥馥和莫炀虽然不相信这些说辞,但还是老老实实回了水湘谢的大豪宅。 昨天晚上薛白梅倒是问了问林馥馥接下来打算住在哪里的事情。 其实住哪里都一样,水湘谢离林馥馥娘家就十分钟的车程,真是太方便了。考虑到林馥馥现在怀孕了,薛白梅的建议还是两口子这段日子就直接住在林家,毕竟有妈妈照顾着要方便一些。 莫炀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的,林馥馥想住在哪里就住在哪里。 这个结婚比林馥馥想象中的要简单太多了,领个证前后花费的时间都不需要几分钟。看着手上的红色本本,林馥馥感觉到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一到水湘谢这边,几只通体雪白的猫就朝林馥馥身上磨蹭。 这几个月,这几只猫从巴掌大已经长到老大一只了。 之前莫炀还怕因为家里有宠物不能让孕妇待,还特地做了很多的资料和功课。 他知道林馥馥喜欢这几只猫,所以特地带这几只猫到宠物医院做了检查之后才放心留在家里。 中午林馥馥难得吃得有些多,跟猫咪们逗弄了一会儿之后就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莫炀上午发的微博已经开始发酵,林馥馥也陆陆续续收到了不少人发过来的短信祝福,其中同学居多。 上次同学会过后那帮同学都还没有从莫炀宠溺的眼神中走出来,谁知一转眼这两人就领证了。这保密功夫做的,那天同学会上愣是一点都没有透露。不过说起来那天也的确是事出突然,本来一班的人还想闹腾闹腾莫炀这个大明星的。 这头莫炀的手机里也是叮叮咚咚响个不停,他在圈里那么多年朋友也多,但眼下不管是关系好的还是关系不太熟络的,都在这个时候给他送上一句祝福。 消息太多回应不过来,林馥馥和莫炀索性都把手机放在了一边。 眼下这悠闲的下午时光,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 这样的日子很特别,但一切也都是顺其自然。后来莫炀想到什么,跑到车上去拿来了好对贴红双喜的贴纸,倒也仪式感满满地贴在了门上和窗户上。 贴完双喜之后莫炀心里好像更加开心了,拉着林馥馥傻乎乎地看了好一会儿。 林馥馥笑着亲了莫炀一口,他也回敬了一个吻。 还不算完,没一会儿莫炀竟然从储物间里翻出来了出一把锄头,开始在花坛里忙活。林馥馥一问才知道,他是打算种一棵树。 这院子很大,早前林馥馥就想过如果在这里种上一棵树的话就好了。没想到莫炀居然跟她想到一块儿去了。 林馥馥蹲在地上也帮不上什么忙,于是两手捧着脸颊看着莫炀在忙活,别说,他这翻地的样子倒也像是那么一回事的。 “知道吗?我以前看美片的时候经常看到那种大树,就是人家家门口的那种,树很大,还可以在粗大的树枝上放一个秋千。”林馥馥说。 莫炀忙活地差不多,手上沾染了不少泥土。 不多时朱嘉上就来了,来时还带着两棵红豆树的小树苗。 这两棵小树莫炀很早就定下的,从一颗种子到如今这般能挪动地方养活。 林馥馥不知道这是什么树,好奇问莫炀。 莫炀笑着说:“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林馥馥怔了一下,这才知道莫炀在今天种这两棵树的意义。 红豆树是代表爱情。 但这却是林馥馥第一次见红豆树。 以前总是听到一些情歌里□□豆,林馥馥却从来不知道是这个红豆。 “原来这就是红豆树呀。” 莫炀说:“我小时候在我外婆家的村口见过红豆树,那是一棵很高很大的树,绝对让人觉得壮观。一颗红豆树,寿命长的甚至可以活上千年。” 林馥馥闻言不免震惊了。 小小的树苗在她的手中,谁能想到以后能够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呢。心里难免有些感动,她觉得莫炀此时做的这件事情比任何事情都有意义。 种树倒不算是什么难事,以后可要悉心照料。 这两棵树会见证他们以后所经历的风风雨雨,也代表了他们的爱情。 第95章 (*^▽^*) 今天是他们的新婚之夜。 下午莫炀亲自下厨, 给林馥馥做了她最近比较喜欢吃的食物, 晚上两个人一起享用烛光晚餐。 屋子里放着轻快的音乐, 暖和的室内只要穿薄薄的长袖便足矣。 这种悠闲的时光很难得, 虽然好像看似没有太多意义, 但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他们批次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因为只要有对方在, 即便是空荡荡的房子好像也被填地满满当当的。 对林馥馥来说现在什么都好,唯一不好的大概就是妊娠反应。眼下林馥馥最大的妊娠反应就是没有胃口,导致她现在对任何吃的东西都没有兴趣, 甚至想到吃的东西就犯恶心。晚上她勉强着自己吃了一些东西,不然她的胃会受不了反抗。 饭后没有多久, 莫炀站在窗口喊林馥馥:“老婆,快来。” 林馥馥正在沙发上看电视。 正是晚饭的时间点,娱乐新闻的头条就是莫炀。 莫炀今天领证的新闻彻底在娱乐圈炸开了锅, 林馥馥这一天是忙着回复各种朋友的祝福短信一直没有刷网,眼下一看,莫炀和自己领证的事情似乎真的是在娱乐圈里一个重磅炸.弹。 听到莫炀看, 林馥馥抬起头。 天色已暗,窗户外面有一盏灯,眼下外面开始飘起一片片雪花,莫炀就站在窗边。 林馥馥笑着起身朝莫炀走去,被他一把抱住揽在怀里。 两人一起站在窗边看着这毫无预兆下来的雪。 “今天这是什么日子,居然下雪了。”林馥馥一向不太喜欢下雪,可今天却觉得这雪真好看。 雪花一片一片缓缓落下,在路灯的映射下看起来像是一片片羽毛。 莫炀笑着在林馥馥耳边亲了一口说:“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 “是哦。”林馥馥哈哈地笑, “真是良辰美景啊。” 林馥馥没结婚想过很多种新婚的场景,却没有想到却是这平平淡淡的场景最显美好。她突然有股冲动想去外面接一片雪花在手中,想到就想去做。 莫炀给她套了一件厚厚的羽绒服才准她出门,别说,室内和室外的温差还挺大。 这虽然不是林馥馥第一次知道雪花的形状,但不免还是感慨,“雪花可真是漂亮。” 她的小手白白嫩嫩,接到几片雪花之后献宝似的拿过来给莫炀看。莫炀没有忍住直接拉着她的手狠狠亲了一口,顺便将那几片雪花也融化在自己唇下。 林馥馥咯吱咯吱笑着,双手捧住莫炀的脸颊在他唇上也重重地亲了一口,“啾”地一声。 两人就站在路灯下,在飘雪的门前缠绵地拥吻。 林馥馥被吻得晕头转向地,最后分开时傻乎乎地看着莫炀说:“老公,我好爱你哦。” 莫炀被说的心里一个酥麻,于是又低头给了她一个吻。 他又何尝不是呢。 雪飘了没一会儿就没了,甚至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记,让人怀疑刚才看到的是否是幻觉。 林馥馥站在门口有些失望地说:“怎么那么快就停了呀。” “想看雪了?”莫炀问。 “嗯。”林馥馥点点头,“我打算从今以后就开始喜欢雪了。” 莫炀笑着勾了勾她的鼻子。 两人今晚睡得早,快到九点的时候就已经洗漱完毕。 九点一到,莫炀打开音乐播放软件,给林馥馥放了一首歌。 这是莫炀的新歌,没有任何宣传,没有提前预告,只是为了送给林馥馥当做新婚的礼物。 林馥馥正坐在梳妆镜前擦香香,听完前奏之后就是莫炀的声音,她几乎是一下子就听出来了,一脸好奇地转过头问莫炀:“这首歌什么时候出的?我怎么没有听过呀。” 莫炀回答:“现在。” “现在?”林馥馥一时之间还没有反应过来 莫炀走到镜子前将手机放在桌子上给她看。 这首名为《于是在爱情里》的歌,歌曲旋律轻快,又是一首典型的情歌。一旦标上莫炀出品,又是一首精品。 躺到床上,林馥馥拿着手机将这首歌循环了好几遍,显然对这份礼物表示很喜欢。 莫炀看她那么喜欢,忍不住又对她说:“记得我出道时候的第一首歌吗?” 林馥馥点点头,“记得呀,《恋恋秋》很好听呢,我都会唱。” 现在都是倒背如流的。 “那首歌其实也是写给你的。”莫炀说,“如果说《恋恋秋》代表苦涩,那么现在这首歌就是甘甜。” 林馥馥闻言哈哈大笑,“好你个情话boy,怎么把自己说得那么委屈了?明明你是高高在上的那个,我才更应该自卑啊。” 这段感情里,从一开始林馥馥就觉得自己是个不起眼的存在,谁料到了现在,她被宠爱成了一个公主。 虽然今天是新婚之夜,但明天两个人都要去工作。林馥馥并不打算因为怀孕或者结婚就停止工作,今天上班第一天她就请了假,所以明天是要去报到的。而且说起来,年后就是主编助理的第二轮复试。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林馥馥现在对自己能做主编助理一职已经没有了太大的信心,毕竟她现在怀孕了。职场女性大概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因为怀孕后在岗位上开始不被重视。 林馥馥把这样一个烦恼告诉莫炀,莫炀反问她:“很想工作?” 其实站在莫炀的角度其实是希望她轻松一点的,不工作当然是最好的,反正他赚钱都是为了她,就是想让她过得好。 但另外一方面莫炀也理解,她做什么她都不会强加干涉。 林馥馥小脸红红地对莫炀说:“我跟你说一件事,你别笑话我。” 莫炀淡淡笑着点点头。 他怎么可能会笑话她。 林馥馥这才说:“其实我的目标是当主编。” “有目标是一件好事,为什么觉得我会笑话你?”莫炀伸手轻轻摸着林馥馥的小脸问。 “我怕你觉得我不自量力……” “不会,永远不会。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这是他的心里话。 林馥馥这一听心里那叫一个高兴,拉着莫炀开始叽里呱啦:“你知道嘛,我们主编可是一个厉害的人物的,我现在最崇拜的人就是她了……” “她就是从一个助理开始做起,一点一点往上爬,能力一点一点提升。” “现在她能当主编全是凭借自己的实力和能力,她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能把家庭和工作平衡。” 说到韩咹咹,林馥馥还真的把她当成女神一样地崇拜,听得莫炀倒是有几分吃醋了。 末了,莫炀一把将林馥馥按在自己的身下,狼一样笑着说:“说够了没有?” 林馥馥躺在他身下一脸无辜:“你不想听啊?” “想,但更想听点别的。”莫炀低下头在林馥馥脖子上轻轻咬了一口。 林馥馥咯吱咯吱笑着,被痒的。 她伸手推他,气喘吁吁地说:“别啊……痒。” 可这声音听在莫炀的耳朵里,像是一剂催化剂。要知道,自从知道她怀孕之后他就一直忍着,天知道这对于一个正值壮年的男人来说有多难熬。每晚香软在坏,他这边只能去浴室冲个冷水澡冷静冷静。 今晚好歹是两个人的新婚之夜,莫炀难免有些歪心思。但说做什么太多逾越的事情他是不敢的,也就敢抱着软软甜甜的她蹭一蹭。 林馥馥明显是感受到了,她咬了咬唇摸了摸他,说:“今晚我们那个啥,洞房花烛,你要不要就进来一下下。” 莫炀哪敢,可因为她这句话,明显又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异样变化。 林馥馥还在引诱他,“我查过资料的,其实只要不是太剧烈的话就没有关系的……” 话说完,林馥馥自己忍不住先害羞了。 莫炀的头皮发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吻了她再说。 但显然,这个吻并不能起到太大的作用,甚至让他更加难受。 林馥馥嘴里说的那些所谓资料莫炀心里也都知道,但他不想冒任何一点风险。他放肆地在她嘴里一阵搅动之后翻身下床,还是决定自己去解决一下。 谁料林馥馥这个时候却一把拉住他的手,咬着唇一脸无辜地喊他:“老公,我帮你。” 莫炀笑着捉弄她,伸手用拇指轻轻摸了摸她红彤彤的嘴唇:“你打算怎么帮?” “那要看你肯不肯啦……”林馥馥跪在柔软的床上,仰着脑袋看着站在床沿的莫炀。 其实她早就提过的呀……但是是他不肯的。 林馥馥也不知道莫炀到底在介意什么,她现在都能大胆放开了,但他反而有些拘束起来。 可林馥馥不知道的是,莫炀是舍不得。 “操……”莫炀整个人被她勾地快要爆炸。 他咬着牙转过身一把将她压在身下,压着声说:“老子真要受不了了。” 林馥馥见他这副样子后自己也不害羞了,主动地翻过身来骑在他的身上,“那就不要忍了嘛……” 她说着像一只开心的小兔子似的往下缩,颇有点跃跃欲试。可刚缩下去没多少,莫炀又一把拉过她吻住了她的唇。 第96章 (*^▽^*) 领证第二天, 林馥馥和莫炀一大早就要起床。 一个是要去上班, 一个是要去赶通告。不过两个人昨晚睡得都早, 加上屋子里暖和, 起床倒不是一件难事。 隔了一个假期没有上班, 林馥馥还挺期待的。说起来, 上班这件事之于林馥馥一直都是挺开心的事情。虽然工作偶尔会有些烦恼,但在杂志社总是能够接触到各式各样新鲜的事物,让她感觉十分有趣。就比如说, 她以前没有接触过摄影,但因为到了杂志社之后难免会看到师兄扛着相机, 于是有所了解。 认识一件新事物于林馥馥来说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一大早夫妻二人一起在卫生间里刷牙洗脸,这里早有两个人情侣款式的牙刷牙杯和毛巾,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温馨。 漱口水和牙膏都是共用的, 所以两个人的嘴里都是清冽的苹果味。 时间尚早,莫炀冲了个澡。这一大早的,火气还有点旺。 林馥馥就站在浴室前的镜子里简单地化了个妆, 涂了防晒隔离再描了眉。因为在时尚圈接触,化妆之于她来说倒不算是什么难事,但她一直没有浓妆的习惯,每次都是简简单单的,力求精气神更加饱满。 正准备涂口红,莫炀也围着浴巾出来。 浴室里干湿区域分开,莫炀身上带着些许的湿意。等他贴到林馥馥的身上时,她才发现他身上凉凉的。 林馥馥连忙转过身来帮着给他擦身上的水珠, 问他:“你一大早的用冷水洗澡小心要感冒的。” 莫炀笑眯眯的,仗着身高优势将林馥馥困在洗手台和自己的双壁之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用冷水洗澡的。” 林馥馥一把将毛巾盖住莫炀的脑袋,“……我不知道。” “不知道?”莫炀一用力收紧手臂,让林馥馥紧紧贴在自己身上,“现在知道了吗?” 饶是两个人已经是夫妻,但这样被他撩拨,林馥馥还是会脸红心跳。 她双手抵在他的胸膛上,感受到一股火热,难得发牢骚:“我昨晚不是刚帮过你了嘛……” “昨晚?”莫炀将自己脑袋上的毛巾拉下来,他看着林馥馥,“你昨晚帮我什么了?” “莫炀!你讨厌啊。”她昨晚……真的是人生第一次尝试,那种感觉真的的让人很害羞啊。 “乖,叫老公。” 林馥馥是真乖,瘪着嘴巴还要改正一声:“……老公。” 莫炀笑着低头啄了啄林馥馥的唇,退开来之后舍不得又低头啄了啄。 他看着她的唇,不由就想到昨晚的画面。人生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欲.仙.欲.死,就是因为她这张小嘴巴。明明什么技巧都没有,却能让他愿意丢盔弃甲投降。 两个人后来磨磨蹭蹭的一起出门,一到门口,就看到莫炀昨天贴的那对大大的红双喜。有了这对喜字,家里不知怎么好像要喜庆许多。 莫炀把自己那辆车的钥匙交给林馥馥。他很早就买了这辆城市轿跑,就是为了给林馥馥的。第一次看到林馥馥开那辆小polo的时候,他就想给她换一辆车。他想把一切最好的东西都给她,如今他也做到了。房子车子现在都在林馥馥的名下,都是她的。 “晚上回水湘谢还是去妈哪儿?”莫炀问林馥馥。 “你几点回来?” “今天宣传在烽市,我想几点回来就几点回来。”他说着,还一脸的得意。 林馥馥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莫炀的脸,“我下班后直接回我妈那,这样我们就不用做晚饭了。然后晚上睡觉的时候再回水湘谢这边,嘻嘻,这里暖和。” 莫炀闻言点点头,“好,都听你的。” = = = 昨天莫炀上热搜直到今天都还挂在上面,于是林馥馥这一大早到公司上班时,难免会被人好奇地盯着。 认识的会主动上前跟林馥馥打一声招呼,不怎么认识的都探着脑袋看。 【这个林馥馥真的跟莫炀领证啦?】 【肯定是啦,莫炀昨天都晒结婚证了。】 【可是都成了天王嫂了,她还来上班干什么?】 【人家想来上班就来上班喽,你管那么宽做什么?】 林馥馥提了好几袋喜糖过来,也直接证实了她跟莫炀已经领证的事实。 办公区的同事无一例外都对她报一声祝福,最激动的就属周小琴了,拉着林馥馥啊啊啊个没完,“太好了,你和莫炀修成正果啦!” 被祝福的林馥馥心里也是高兴的,她把喜糖一一分完之后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一个假期没来,桌上有些许灰尘,但昨天周小琴收拾的时候也顺带将林馥馥的桌子上擦了擦。 “对啦,你怎么今天就来上班了?不去度蜜月吗?”周小琴不免也有些好奇。 林馥馥摇摇头,“莫炀的电影还在宣传期,现在还没有时间去蜜月。” 说到蜜月这个事情,莫炀昨天晚上也跟林馥馥提了提。他问林馥馥有什么地方想去的,等他把这个月电影宣传跑完之后,就带她去外面玩。 对于出去玩这件事林馥馥的心里也很期待,她从小到大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很少出去玩,也就是这几年毕业了之后才去了几个城市。莫炀昨晚给她列举了好几个国家,说得她心里痒痒的。看来改天她又要请个假去办签证了。然而请假太多,林馥馥的心里也过意不去。 周小琴闻言表示理解,“对了,话说《战墨》可真好看啊,现在票房已经破十亿了吧。” 今天凌晨的时候《战墨》官方微博就发了宣传,庆祝莫炀领证的同时也庆祝《战墨》电影票房破十亿。 这部电影莫炀投入了太多的心血,这些票房都是他这些年努力换来的成果。 林馥馥为莫炀感到开心,也为他感到骄傲,忍不住有些骄傲地对周小琴说:“怎么样,改天请你二刷。” “好呀。”周小琴答应地十分爽快。 = = = 上午工作将近十一点的时候,办公室里突然有些骚动。 林馥馥正聚精会神地工作,周小琴激动地从外面跑进来,对林馥馥说:“你家的莫炀来了。” “嗯?”林馥馥眼睛还看着电脑屏幕上,还没有注意到周小琴说什么。 周小琴忍不住又大声说了一遍:“莫炀来杂志社做宣传啦!” 这下整个办公区的人都听到了。 林馥馥怔了一下,她都不知道这件事。 “快啊,要不要去看看。”周小琴说。 林馥馥摇了摇头,“别了吧,影响不好的……” 周小琴鼓了鼓腮帮子,感觉林馥馥说的也有道理,“上班时间禁止假公济私。” 回想起来,有次莫炀来杂志社拍摄杂志封面的时候,周小琴也曾如此这般激动地拉着林馥馥说要去看一看这个天王。这一转眼,林馥馥现在都成了天王嫂了。 被周小琴这一番搅和,林馥馥现在也有些无心工作了,刚好手头上的事情也刚好告一段落。 林馥馥这才想起好像不多时前她的手机曾经传来过消息的提示音,但她当时忙着工作还没有接听。待她点开手机,果然看到的是莫炀的消息。 莫炀:【猜我在哪儿?[附图]】 图片就是林馥馥所在的杂志社,根本就不用猜。 怪不得他早上说到今天要在烽市宣传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那样得意。 莫炀此番来杂志社的确是因为工作,借着杂志社的一番采访有个版面,也是对电影的一种宣传。 这边林馥馥想安安心心工作,不想主编韩咹咹却突然踩着高跟鞋来到她的旁边笑道:“莫炀来了,你不去看看?” 韩咹咹能成为一本准一线杂志的主编,人脉和能力自然不用多说,她和莫炀也认识。 林馥馥实在有些不好意思,但主编都亲自过来了,她也没有再扭捏什么跟着起身。 韩咹咹笑说:“还没有恭喜你呢,新婚快乐。” “谢谢主编。” 于是林馥馥像个小跟班似的跟在大主编韩咹咹的身后去了影棚。 莫炀和一众主创正在棚里面接受采访,一行人在杂志社逗留的时间预计会有一个小时。几乎是林馥馥一道影棚就被眼尖的莫炀发现,正在采访中他也不能中途打断,于是朝林馥馥亲昵地挑了一下眉,眼神中是满满的爱意。 主持人正好捕捉到这个画面,顺着莫炀的视线望过去,就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林馥馥。这么好的机会哪能放过啊,当然是立即调侃。 莫炀回答地面不改色的,一旁的林馥馥倒是羞红了脸。 等他采访结束了,第一时间是跑来到林馥馥的身边。主编韩咹咹朝莫炀打了一声招呼,两人一番热络。 林馥馥的手却被莫炀紧紧牵着,她像个小媳妇似的站在一旁看着今日打扮绅士的莫炀。 刚才他在采访的时候她的眼睛一直紧紧地望着他,他今天穿一身的白西装,看起来像个王子。 等主编韩咹咹离开了,莫炀笑着地对林馥馥说:“可否有荣幸邀你一起共进午餐?” 林馥馥点点头,“是我的荣幸。” 第97章 (*^▽^*) 中午林馥馥直接跟《战墨》的众主创人员一起用的午餐。 陈坤山包了个包间就在杂志社附近的餐厅, 主要是要照顾莫炀的老婆林馥馥。 这顿午饭沈清秋也在。 沈清秋这次因为电影《战墨》再次人气爆棚, 紧接着, 被莫炀临时拉来救场的消息也在网上爆开。一时之间, 沈清秋的国民好感度直线攀升, 现在又一跃成为了top排行榜人气第一的女明星。 沈清秋见到林馥馥莫名有种亲切感。 之前林馥馥也接触过沈清秋, 对这个影后好感度满满。于是这个饭桌上,沈清秋各种给林馥馥传授孕期的经验。 沈清秋拉着林馥馥的手说:“我给你介绍一家私人医院,里面有个美籍妇产科主任特别好。对啦, 你的母子健康手册办了吗?” “还没呢。” “那得让莫炀陪去你办了哦,叶酸有在吃吗?” “有呢, 每天都在吃。” 提到私人医院,里面的各种服务肯定要比公立医院到位,但缺点是费用比较高。 林馥馥毕竟是省吃俭用惯了, 想到在私人医院里面生个孩子都要十万块钱,心下便默默地打起了退堂鼓。不想,莫炀却把这件事情给记了下来。 林馥馥第一次产检的时候莫炀没有陪在身边, 这往后无论有多忙,他都要陪在她的身边。 晚上两人躺在床上,莫炀不知怎么的就谈起了产检的事情。 说到上次产检,也是林馥馥人生中的第一次产检。那天林馥馥在医院的时间从早上一直到下午,真正检查的时间是少的,多数的时间是花费在等待上。 中午沈清秋说到私人医院的时候莫炀就记下来了,他顺便向沈清秋要了那个美籍妇产科主任的联系方式。 “明天刚好周六,你休息, 我们就去建档吧。”莫炀说着两眼放光。 林馥馥才刚上了一天的班明天又放假,目前这日子的确是挺舒坦的。她对莫炀说起了顾虑,提到私人医院产检贵的事情。 莫炀闻言笑了笑,他下床走到衣柜前拉开衣柜门,继而随便指了一件自己的衣服。 林馥馥一脸不明所以,就听莫炀说:“你猜这件衣服多少钱?” 这是一件黑色的男士大衣。 林馥馥是杂志社工作的,对于这种大牌的衣服其实很敏感。莫炀这件衣服价格是绝对不可能少于五位数的。 可当林馥馥真的听到莫炀说到这件衣服的价格时,她不免感叹这贫富的差距。 “你这件大衣都是我一年的工资了……”她小声地说。 莫炀走过来拉住林馥馥的手说:“所以,我赚钱就是想让你过更好的生活,倘若怀孕了让你的生活质量下降,那是我错。” “可是赚钱很不容易的。”每次想到他偿还了那么多的债务,她就感觉到很心疼。 “傻瓜。”莫炀将林馥馥揽到自己的话里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要相信你老公。” 林馥馥笑着点点头,说:“我相信你,老公。” 小两口第二天就去了那家私人医院。 比起公立医院,私人医院的服务态度简直是没话说。想上次林馥馥在公立医院做个检查什么的排队就是一个上午,这里完全不用。不仅如此,医生温柔又有耐心,一一解答了夫妻二人的疑惑。 这次产检,前前后后的花费的时间连一个小时都不到。 产检结束后,莫炀开车说是带林馥馥去一个神秘的地方。 一路上林馥馥又好奇又期待,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林馥馥是真的有些惊喜。 婚纱对绝大多数的女人来说都是美好的梦想,更别提这件婚纱还是自己的老公亲自参与设计。 莫炀牵着林馥馥到了更衣室,接待的服务人员立即将婚纱拿出来。 “需要我帮忙吗?”莫炀问。 林馥馥伸手推他,“不要啦。” 这里有工作人员帮忙。 莫炀亲自参与设计了好几套婚纱,有白色的,粉色的,黑色的,可以说,每一套婚纱都很美。这件事情是从林馥馥答应他的求婚后他就秘密开始进行的,他想的是,既然婚戒他都可以自己设计,婚纱也行。但到底是外行人,这几套婚纱莫炀都在著名设计师的指导下完成。 林馥馥也很期待自己穿婚纱的样子。 因为怀孕,她以为自己恐怕没有机会穿婚纱,毕竟肚子要长大,以后身材也会变形。她一直知道莫炀是心细,却没有想到他会准备这些。 今天林馥馥没有化妆就出了门,眼下工作人员直接给她上了淡淡的妆。等一切搞定的时候,林馥馥站在镜子里看着穿着婚纱的自己,竟然莫名其妙的有些感动。 莫炀在帘子外面等候多时,一个工作人员出来给他比了个ok,继而缓缓拉开帘子。于是,他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穿着自己亲手设计的婚纱红了眼眶。 工作人员默契十足地悄悄离开,把空间留给了这小两口。 莫炀走到林馥馥的身后,饶是她穿了高跟鞋,但他依然比她高出很多。 “喜欢吗?”莫炀轻轻撩了撩她的发。 镜子里的林馥馥有小女人的娇羞,这套白色的婚纱衬托出了她良好的身材。 林馥馥点点头,笑中带泪说:“喜欢的。” “喜欢就好。”他也很喜欢,很满足。 接下来,莫炀计划带林馥馥去拍婚纱照,不过少说也要到三月份去了。不过三月份倒也好,天气逐渐转暖。 莫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肚子,说:“还是对不起你。” “怎么了呀?”林馥馥问。 “本来我们应该像很多人那样,去拍婚纱,办婚礼,去蜜月。但我都没有给你。” 林馥馥却摇摇头,“你怎么没给我啊,我们慢慢来。” “嗯。慢慢来。”莫炀低头吻了吻林馥馥的唇。 因为始终不想给林馥馥留下任何遗憾,婚纱照这件事情莫炀无论如何是要跟林馥馥拍的。 莫炀三月份一到,《战墨》电影宣传期一过,立马带着林馥馥出了国。他已经选中了一处热带地区,那里有沙滩有美景,很适合拍摄婚纱照。但这还远远不够,莫炀还想带林馥馥去一趟草原。他想带她走遍山川海角,带她去记录每一个瞬间的美好。 = = = 周一一早上班,林馥馥怀孕的事情也在办公室里传开了。原因是一砸八卦杂志爆出了林馥馥和莫炀去私人医院产检的事情。这本就是事实,林馥馥也不打算隐瞒什么。倒是这一大早的,林馥馥没有想到主编又让人来找。 到了主编办公室,韩咹咹便直接开口问林馥馥:“听说,你怀孕了?” 林馥馥点点头。 “快坐。”韩咹咹起身。 是做母亲的,都知道一个女人十月怀胎不容易。 但林馥馥并没有觉得怀孕一事娇贵,她现在除了胃口不太好,其余与任何时候无异,要真说有点什么,大概是比以前更加犯困了一些。 韩咹咹今天找林馥馥,是想问问她的职业生涯规划,“生产结束后你会继续到岗吗?” 但问出这句话的时候韩咹咹的心里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她眼中的林馥馥其实并没有太多的“野心”。 企料,今天的林馥馥却说:“主编,我想起当初你怀孕直到生产的当天都还在工作第一线。我认为,我也能做到。” “其实并不用那么拼命。”韩咹咹伸手拍了拍林馥馥的肩膀,“我是一个挺要强的人,但我看出来你不是。” 这话说得林馥馥没有办法反驳。 “主编助理的第二轮复试今天就要进行了,我的私心其实是很想你当我助理。” 第一次听到主编说出心里话,林馥馥的心里十分动容。但她又知道,自己接下来避免不了要生孩子,要请产检,这对于以后的工作来说确实有很大的影响。 但其实,韩咹咹当年生孩子的时候也已经当上了主编助理。 从主编室出来后,林馥馥有些垂头丧气,周小琴连忙问怎么了。知道事情原委以后,周小琴问林馥馥:“那你还打算参加复试吗?” “我很想。”林馥馥说。她的眼里有某种坚定。 很多人觉得,事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可有可无,况且她现在又有孕在身,几乎可以预料到未来会因为孩子缠身而无心工作。但林馥馥的私心却很想活出自己,做好这份自己喜爱的工作。 周小琴有些理解地对林馥馥说:“这的确是一件很两难的事情。” 主编助理第二轮的复试就在下午。 林馥馥的心里很纠结,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不该去,于是在中午的时候给莫炀打了一通电话。电话里,林馥馥其实也半句没有提工作的事情,但莫炀似乎有所察觉,他问她:“怎么了?工作上有不顺心的事情了?” “也不是不顺心。”林馥馥想了想,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莫炀。 她问他:“你说,我要去参加第二轮的复试吗?” 那头的莫炀淡淡笑着,“你想去是吗?” “想。”林馥馥回答。 “想就去。忘了?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 第98章 (*^▽^*) 下午一点十分, 主编助理第二轮的面试正式开始。 林馥馥对自己其实并没有太大的自信心, 但她会来参加这一轮的面试, 是不想让自己留有遗憾。无论结果如何, 只要她现在全力以赴了, 那就够了。她从未想过自己当什么女强人, 但她想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在杂志社工作这几年让她感觉到十分舒心,她喜欢这个工作环境,也想让自己更加成长。 等待的功夫, 林馥馥见到在走廊上的张恒师兄。说起来,过年的时候张恒师兄还给她发了新年快乐的短消息, 两个人好久没有聊天。 这会儿张恒见到林馥馥,主动朝她走来。 林馥馥下意识站起来,带着尊敬的态度朝眼前的人喊了一声:“张恒师兄。” 张恒淡淡笑着点头, “准备第二轮面试了?” “嗯。” 张恒给人的感觉总是很阳光也很善良,他看了眼这旁边等候的人,说:“人还挺多, 有信心么?” 林馥馥诚实地摇了摇头,“其实不太有。” 想到自己现在已经有孕在身,人事部门的同事肯定会考虑到这个而直接pass掉了她。所以林馥馥并没有太大的自信心。 对于主编助理竞争一事是全杂志社都知道的事情。 杂志社里人才济济,挣那么一个位置其实并不算容易。 张恒安慰了林馥馥几句,说:“心态放好。” 林馥馥点点头。 下午的这轮面试是人事部的部长亲自坐镇,所以出的题目都是独一无二,也都是针对杂志社目前的情况。林馥馥有好几个问题回答地并不算出色,她自己心里也清楚。 林馥馥出来后见到了孙宁满面如风。 孙宁用林馥馥能听得到的音量对身旁的人说:“我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了直接晋级, 真的好开心啊。” 这次第二轮的复试,有直接晋级的,也有待定的,林馥馥就是那个待定的人员之一。 能直接晋级其实就是说明了孙宁的能力不错,这一点林馥馥不得不承认。 工作中孙宁虽然和林馥馥没有太多的接触,但彼此都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 林馥馥不想听孙宁是怎么炫耀自己的,转了个身回去。 回到办公区后,周小琴对林馥馥说:“刚才《甜心时刻》的导演来找你了。” 林馥馥坐到自己的位置上,一脸不明所以,“她找我了啊?” “没说是什么事,不过估计等会儿还会再来找你的。” 林馥馥点点头。果然,不多时导演就来找她。 导演这次找林馥馥只有一个目的,她直接开门见山,对林馥馥:“我们准备办一个真人秀,目前的计划是寻找三对夫妻档记录他们的生活。现在我们想对你和莫炀发出这个邀请。之前你和莫炀搭档咱们的《甜心时刻》时反响就很不错,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有意向再来参加。” 这倒是让林馥馥十分的意外。 “馥馥,我们很真诚的邀请你和莫炀来参加,希望你们能够同意。” 但这件事情并不是林馥馥能说了算的,她有些为难:“莫炀的行程我不知道,我倒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导演当即给莫炀的经纪人陈坤山打了个电话。 眼下莫炀一行人正在广州进行宣传路演。 莫炀今天一大早出门,估计要好几天后才能回来。毕竟广州离烽市有一段距离,不方便当日回来。 这边导演电话刚挂断就对林馥馥说:“莫炀说要跟你打个电话。” 话刚说完,林馥馥就接到了莫炀的电话。 那头莫炀说:“你想参加真人秀?” 当着导演的面,林馥馥也不好意思直接说自己不想参加,毕竟之前合作《甜心时刻》的时候导演对她一直挺不错的,她不介意林馥馥是个新人,总是很有耐性地一遍又一遍教她。眼下让林馥馥比较为难的是,据她所知,莫炀是没有参加过真人秀的。 如今各大综艺节目满天飞,真人秀独占了半壁江山,莫炀本可以靠真人秀大赚一笔,但他却兴致缺缺。原因也很简单,他不太喜欢自己的生活空间里被摄像机和镜头塞满。可如果林馥馥说一句想要参加,他肯定会点头同意。 导演很快意识到自己在这里是多余,把空间留给了林馥馥。 林馥馥想了想,问莫炀:“你想参加吗?” 导演把节目流程和计划都给林馥馥看了一遍,这个节目总体来说是挺不错的,甚至还可以借着录节目公费去旅游。另外一点就是报酬十分优厚。刚才林馥馥听到导演报出的价格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就这么录个节目,竟然有那么多那么多的钱。果然啊,明星挣钱好容易的感觉。 果不其然,莫炀说:“傻瓜,只要你想参加我就同意。” 林馥馥咬了咬唇,说:“我有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的想参加。” “那就参加。” “莫炀……”她突然觉得有些感动是怎么回事? 今天下午的面试可以说是不顺利的,刚才从面试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林馥馥垂头丧气的。心里多少会不太舒服,即便她告诉过自己不要太去在意这个结果。 那头莫炀淡淡笑着:“叫老公。” “……老公。” “面试如何?” “失败了。” “怎么办小可怜,想抱抱你。”可是他现在在广州。 林馥馥其实也没有那么脆弱啦,但不知道为什么,清楚知道有个人在关心自己后,人就变得更加的矫情了些。她嘟着嘴巴,对那头的莫炀说:“想你。” 语气里都是娇气,她在对莫炀撒娇。 回想起两个人之前相处的时候,她连个想他两个字都说不出口,可现在随着关系越来越亲密,早已经将他当成了自己的一种依赖。 莫炀是真的恨不得飞回来抱抱她,他安慰着:“明天,明天老公就回来。” 林馥馥是知道他今晚晚上回不来的,害怕他真的担心自己,连忙说:“我没事的,你不要担心啦。” 怎么可能不担心啊。 可莫炀今晚是真的回不来。 于是第二天宣传一结束莫炀就买了机票回来,然是这样,他到家的时候也已经是凌晨。 林馥馥早已经睡着,昨晚她睡在娘家,今晚知道莫炀会回来所以又回了水湘谢。总体来说,水湘谢这边住起来温暖又舒适,的确是比娘家要舒服一些的。但也有缺点,比如莫炀不在家就显得很冷清。 晚上林馥馥一个人洗澡的时候还有些害怕,特地把音响放得很响。后来睡觉的时候也不太踏实,特地把床头灯开了。 莫炀风尘仆仆地回家,换了鞋子就上楼,直奔卧室。 有点动静林馥馥就醒了,她睁开眼看到莫炀,笑嘻嘻地问:“你回来啦,现在几点啦?” “快一点了。把你吵醒了。你继续睡,我去洗个澡。” 其实林馥馥晚上睡得都不太踏实,然而这会儿看到他回来,她的心里就被塞得满满当当的。 莫炀俯身亲了亲林馥馥的脸颊,转个身去了浴室。然而就是他去洗澡的空档,林馥馥幽幽地睡着了。 待莫炀从浴室出来,就看到自己的小娇妻甜甜地躺在床上。比起林馥馥,莫炀的心里反而更加满足。他在外奔波一天,一共跑了十个影院,但这些都不算什么。只要一想到回到家能够看到她,能够感受到家里的温暖,他感觉做什么事情都是兴致高昂。 他小心翼翼地躺到了床上,再小心翼翼地将林馥馥揽到了自己的怀里。林馥馥也是下示意的反应往莫炀的怀里钻,她在他怀里蹭了蹭,咕哝着喊他一声:“老公……” 莫炀忍不住啄了啄她,轻声问:“嗯?怎么了?” 可林馥馥却转眼又睡着了。 是真的困了,之前他没有回来她睡得不太他是,但是他一回来,她的心里就感觉到很安定,所以一下子就睡着了。 莫炀拥着她,不多时也闭上眼睡着。 这一觉一夜无梦,两个人都睡得很好。 一大早林馥馥就醒了,被尿憋醒的。上过厕所之后林馥馥跑过来往莫炀怀里钻,成功将他骚扰醒。 莫炀笑着抱着她,一脸的宠溺,“睡不着了?” 天都已经亮了,但是离起床又还有一段时间,在这么一段时间里,真的睡着了反而痛苦,痛苦的是到时候又要挣扎着起床。 索性两个人就在床上躺着。 “你今天还要去宣传吗?”林馥馥问莫炀。 小两口昨晚都还没有说上一句话呢。 莫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柔软的发,说:“你不想我去,我就不去。” “真的啊,那就不去。”话说完,林馥馥又连忙改口,“我开玩笑的啦,你去你去。” “到底去不去?”莫炀翻个身来压在林馥馥的身上。 “……去吧。” “真的?” “……唔……” = = = 第99章 (*^▽^*) 三月初, 电影《战墨》迎来三十亿的票房。 影评人对《战墨》三十亿的票房似乎并不感到惊讶, 甚至曾预估过其会达到四十亿的超高票房。但最终, 《战墨》以三十四亿票房收官, 也算是给这一年的伊始开了个好的头。 莫炀因为指导《战墨》, 也提名了国际电影节最佳导演, 比起票房上的成功,能够提名这个奖项反而更让他开心。 于是,三月中旬后, 莫炀的日子开始变得悠闲起来。这一年除了代言的工作没有办法推开,他是铁了心好好留在家里相妇教子。 别看林馥馥这一个月工资不多, 但莫炀十分支持她的事业。林馥馥不想因为怀孕之后就闲在家里,于是莫炀也不逼她,只要她开心就好。 这段时间, 渐渐的,林馥馥的胃口也好转了一些,但肚子依旧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甚至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莫炀几乎每天晚上贴在林馥馥的肚子上跟里面的小不点说说话,起初林馥馥还笑他,后来也习惯了他每天跟宝宝说一会儿话。 肚子里虽然有个小生命在孕育着,但林馥馥始终还是没有那种当妈妈的感觉,实在是有点难以想象。倒是莫炀,现在已经开始张罗着买母婴用品了,光是尿不湿他就研究了好几个牌子,还特地买回来自己做实验。 那档真人秀节目林馥馥最终还是推拒了, 她感觉自己现在这样挺好,想到未来可能因为真人秀惹人非议增加烦恼,想想还是作罢。 老实说,莫炀因为电影《战墨》,还真的赚了不少钱。他虽然作为导演,但也投资了一部分。《战墨》最终以三十四亿的票房收官,虽然说只能分得其中一些,但这笔钱放在普通人身上也是几十辈子吃穿不愁了。 莫炀是真的有不工作的资本,但他却把自己赚的钱如数上交给林馥馥。这间接的,林馥馥成了个小富婆。所以,小富婆林馥馥现在是看不上真人秀的那点小钱钱了。可看不上小钱钱的林馥馥,每天还是风雨无阻地去上班。 三月下旬,烽市开始进入了连绵不断的阴雨天。 烽市的雨水季节是真的可怕,老天竟然有本事连着一个月不给人放个晴天。以往的三月都是林馥馥最讨厌的,除了下雨之外就是天气回暖,屋内永远都是湿哒哒的。然而住到水湘谢之后,林馥馥才知道这些烦恼在富人区大概根本不是什么烦恼。 今天照例是在下雨。 快要下班的时候莫炀开了车到地下停车场等林馥馥,最近上下班都是他亲自接送。因为下雨的原因,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在路上开车,况且他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她。 路上,莫炀问林馥馥说:“晚上想吃点什么?家里买了新鲜的水果蔬菜,包老婆大人满意。” 林馥馥今天破天荒道:“好像想吃鸡肉呢。” “鸡肉?”刚好是红灯,莫炀一脸惊讶地转过脑袋来看着林馥馥。 要知道,自从怀孕到现在,林馥馥可是一点肉类都碰不得,每次一闻到肉的味道就恶心反胃。 莫炀当然是想她能够各种营养补充全面,眼看着现在她日渐消瘦下去,他是最心疼的。 林馥馥见莫炀这样看着自己,忍不住笑,“怎么了啊,不能吃啊?” “能能能,必须能啊。” 当晚莫炀就给林馥馥做了好吃的鸡肉,也让林馥馥满意地竖起了大拇指。 从一个厨房白痴到现在看到食材就能自如地上手,天知道莫炀现在是有多爱下厨。他最喜欢的就是做好吃的饭菜给林馥馥吃,再心满意足地看她吃完。 因为莫炀现在能做得一手好菜,经纪人陈坤山便寻思着,给单独给莫炀制作一个美食节目。 这个市场是永远欢迎美食的,毕竟民以食为天。 陈坤山提出这个构思给莫炀的时候,莫炀也表示有一些兴趣。 于是坤哥开始连夜制作项目计划书,继而拉投资,不过短短几周的时间,由莫炀亲自主持的一档美食节目几乎就定档了。 谁都没有陈坤山的这个办事效率,同样的,什么都没有莫炀这个金子招牌好用。 最慢,莫炀的美食节目在下个月就要开拍了,地点就在水湘谢这边的宅子里进行。 为此莫炀是第一时间问林馥馥的意见,要知道,现在水湘谢这边房子的所有人可是老婆大人。林馥馥自然是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在家就能赚钱,为什么要拒绝。 然而,人生总是有诸多的意外。 吃完鸡肉的几个小时后,林馥馥的身上开始出现了大片大片红疹,并且瘙痒难耐。起初林馥馥并没有太在意,后来还是莫炀发现的,林馥馥竟然发烧了。 凌晨时分,外头还在下着雨,莫炀带着林馥馥去了急诊。 从小到大,林馥馥的身体素质都是不错,小感冒偶有发生,但基本上不会太过严重。可以说,这么多年,她连针都没有怎么打过。这大半夜的突然跑医院,还是人生头一回。一路上,莫炀倒是表现地比林馥馥更加紧张。 能不紧张么,这是莫炀第一次面对这种事情。 凌晨的急诊室里病患并不多,莫炀很快带着林馥馥去挂号检查,医生得出结论是林馥馥得了荨麻疹。发烧就是因为荨麻疹的原因造成。 平时得了荨麻疹,大概是吃些药就可以慢慢的好转。然而,林馥馥是一个孕妇。怀孕期间如果得了荨麻疹,这时候的身体可不仅仅是她自己的了,林馥馥担心的是自己腹中娇柔的宝宝。 林馥馥从来没得过荨麻疹,这一次也是因为怀孕期间免疫力低下而让病痛有机可乘。 医生给她开了一些药,除了要忌口以外,明天还要来做个过敏原测试,以后见到这些过敏原要尽量远离。 折腾到了大半夜,林馥馥后来直接在车上就睡着了,然而即便是睡梦中,她也不怎么舒服。倒是把莫炀给心疼坏了,刚才医生的话莫炀算是听明白了。原本林馥馥身体健康免疫力不错,但因为怀孕导致免疫力下降,所以才让荨麻疹有机可乘。 早前莫炀还庆幸林馥馥的孕期妊娠反应不算大不怎么遭罪,但现在他算是彻底明白,怀孕本身就让林馥馥很遭罪。 他心疼,甚至很后悔让她怀孕。 小心翼翼地将她抱到楼上,莫炀掀开林馥馥的衣服看。她的手臂上还有很多没有退下去的红疹。这些红疹让她瘙痒,也让她睡得不踏实。 莫炀轻轻地给她揉了揉,希望能够缓解她瘙痒的情况。然后再把医生开的一些涂抹药物给她轻轻地抹上。 烧是退了的,但是身上的红疹子还要点时间才能完全消退。 这样一通下来,莫炀几乎是一整夜都没有怎么合眼。到了五点多的时候,莫炀躺到床上来睡了一会儿,七点不到的时候他又醒来。莫炀没有忘记凌晨时医生的吩咐,要带林馥馥去做个过敏源测试。 往日里林馥馥都是八点多才起床的,加上昨晚那么一通忙活,她这会儿只想赖床上睡觉。 莫炀轻声喊了她两次,她反而下意识地往被子里面钻,咕哝了一声又睡了。 实在不忍心再吵她,索性就让她继续睡。 八点多的时候闹铃刚一响莫炀就直接关掉。于是等到林馥馥九点半自然醒的时候没少抱怨。 “为什么不叫醒我啊,我还要上班的呢。”林馥馥说着还上下其手地打莫炀。 平日里她都是定了闹钟才能起床的,自然醒这件事在上班日基本上是做不到,并且闹铃响后她都还要再赖一会儿床。今天这一通睡到自然醒,她都有些恍惚现在今夕何夕。 莫炀任打任骂,最后对林馥馥说:“忘了?今天要去医院做个过敏源测试。” 林馥馥一听想起来了。 昨晚经历那一切的时候她人正在发烧,总感觉人都还是迷迷糊糊的样子,所以根本记不清了。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是很遥远的事情。 可明明才过了几个小时。 经过几个小时,她身上的那些红疹算是都退下去了,现在也不觉得痒了。 莫炀对林馥馥说:“我给你主编请了假,她批准了。” 正在刷牙的林馥馥闻言又是一声尖叫:“怎么能直接越级找我主编请假呢!这不合规矩的呀。” 莫炀早已经洗漱完毕一身清爽地靠在门框上。 虽然昨晚没有谁几个小时,也照顾了某人将近一夜,但这些林馥馥都不知道,他也没有打算多说。 林馥馥拿起手机准备给自己的主管发消息,想了想又作罢,“算了,不管了。” 她继续刷牙洗脸,收拾妥当。 只是,莫炀虽然什么都不说,林馥馥也是知道的。 她昨晚只是睡着,又不是真的不省人事,他在照顾她她都知道,心里难免感动。 林馥馥洗漱完毕之后走过来伸手圈住莫炀的腰,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了一口,“谢谢你老公,辛苦你啦。” 莫炀淡淡一笑回敬林馥馥一个吻,“不辛苦。” 第100章 完结章上 做了过敏源测试的结果很快出来, 显示的是林馥馥对花粉以及鸡肉过敏。 花粉过敏林馥馥倒是十分理解, 她从小就有这个毛病, 一碰到花粉的地方就容易痒, 但一直无关紧要的。鸡肉过敏这件事她倒是觉得很稀奇了。可这个大千世界就是这么无奇不有。 医生给林馥馥的建议是要多加强锻炼, 以后不要再吃鸡肉。虽然林馥馥是个孕妇, 但是锻炼这件事情不能放松。 第二天,莫炀就给林馥馥制定了锻炼的计划。对于一个孕妇来说,有氧运动是最好的锻炼方式。莫炀特地咨询了沈清秋, 在沈清秋的建议下请了一个私人教练。 只要是为了身体和孩子好,林馥馥就没有闹什么不乐意。虽然她的确是个很不爱锻炼的人。 说到锻炼这个事情, 莫炀忍不住笑话林馥馥:“以前体育课的时候经常见你和几个小姑娘坐在树荫下,一动不动的。” “你不知道吗?我在偷偷看你打篮球啊。” “是么?”莫炀来了兴致,“我们有一个学期的体育课是一起上的, 我还记得是高一的第二个学期。” “嗯。原来你还记得啊,那时候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能跟你们一起上体育课了呢。可以假装不经意地走到你面前然后再偷看你一眼哈哈哈。”林馥馥窝在沙发上翻看本期的杂志,一边漫不经心看着, 一边和莫炀聊聊往事。 莫炀笑着吻了吻林馥馥的发,“实不相瞒,我也是。” 他们之间其实有很多共同的回忆,当时以为彼此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但现在明白其实彼此一直就在自己的身边。每次说起这些共同的回忆,总是能够让两个人一起聊很久都停不下来。 从一节体育课能够衍生出无数的话题,比如那会儿最喜欢的运动项目,然后又到当年的运动会。高一的时候莫炀还经常在学校里, 高二偶尔不在,高三是彻底都不来上课了。 有时候想想,这些回忆真是无价之宝。 莫炀给林馥馥倒了一杯柠檬蜂蜜水,她接过喝了一口之后把杯子递给他,“老公,你高一的时候有多高啦?” “那会儿好像已经快一米八了吧。”莫炀把杯子放在茶几上后过来在林馥馥的身边坐下和她一起看杂志,“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就是好奇你吃什么长大的,怎么长那么高呢。”一直都觉得他跟个巨人似的。 莫炀闻言“噗”地一声笑了,他伸手揉了揉林馥馥的发,“你吃什么长大的,我就吃什么。” 林馥馥放下杂志,一脸认真地看着莫炀说:“你都那么高了,那我们的宝宝应该也会高吧?” “这个顺其自然啊。”莫炀无所谓地说。 林馥馥才不认同莫炀的话呢,“要是女孩自己矮一点还好,如果男孩子矮了就不那么帅气了。” “矮怎么了?瞧不起人啊?” “你不矮当然不知道小矮个的痛苦,比如我才一米六,经常羡慕长得高的女孩子。” “一米六矮吗?”莫炀是真的不觉得林馥馥矮,“看我们多搭配。” 说着,莫炀一把将林馥馥抱起来,“走,该睡觉了。从明天起准备开始做运动了,或许,今晚可以适当热身。” 这一转眼,林馥馥怀孕也都三个月了。 正常情况下来说,这个时期的孕妇体内的胎儿也比较稳定了,换句话说,他们夫妻也可以适当地同房了。 其实不止是莫炀,林馥馥最近好像那方面的需求也很旺盛,比起以前来说,她是真的挺想的。尤其自己的老公长得又那么帅,经常晃着个完美的身材在自己的面前,她多少容易有点想法。但之前莫炀也不是没有在她面前光着上半身晃悠,她不知道自己最近是怎么了,有种直接把人给扑到的冲动。 因为自己最近突然激增的念头,林馥馥还特地上网查了查,有的人说是因为怀孕后体内的激素改变才会有这种反应的,也有的人说整个孕期都是性冷淡。林馥馥大概是属于前者。 几乎是莫炀一碰到她,她就忍不住颤了颤。 他的吻很温柔,好像怕弄碎什么宝贝似的。 太久没有吃到这份甜味,两个人都是一阵的叹息。 莫炀不敢太放肆,试探了几番之后心惊胆战地打算抽身离开。可林馥馥这个却被欲望染上了双眼,可怜兮兮地抱着他不让他离开,“老公,我想要……” 第一次说出这种话,林馥馥羞地双脸通红。 莫炀自己也是难受地头皮发麻,哄她:“乖,我慢一点。” …… 到最后也算是尝到了甜头,两个人抱在一起深深地叹息,纠缠。 = = = 怀孕后林馥馥正常上班下班,也开始在莫炀的规划安排下做有氧运动。她日常的运动量应该算是比较丰富,加上比较注重营养的搭配。于是怀孕第四个月的时候,她的下腹还是近乎平坦。 对比照一些显怀的人来说,林馥馥的肚子是真的太小了,以至于莫炀都怀疑她是否营养不良。但到医院孕检的时候,一切指标显示都正常。 四月初,莫炀的美食节目《莫炀时刻》开始录制,地点就在水湘谢。 录制这档美食节目,主题是让莫炀的好友到自己家里做客,并且和莫炀一起做一顿午餐。整个节目分为十二期,刚好是一季节目,对应的,也要邀请十二个嘉宾。 这样说起来,这档节目倒是和林馥馥之前主持的《甜心时刻》十分相似。不同的是录制的地点发生了改变,美食的样式也是丰富多彩。 早前《甜心时刻》算是网络上比较热的一档美食综艺了,陈坤山为了莫炀的美食节目,还特地把《甜心时刻》的版权买到了手。 于是,整个四月莫炀又悄然进入了繁忙。他是一个如果不做事就一点也不做,要真的开始工作,哪怕是芝麻大点的小事都会认真去完成的人。 整整十二期的节目,莫炀打算在四月份录制完毕,这样说来,几乎他天天都要为了录制的事情劳心。 然而,即便是再繁忙,莫炀还是每天准时接送林馥馥上下班。这段时间因为忙,午餐的事宜他便没有再亲自准备。 林馥馥怀孕到了四个月的时候食欲已经恢复正常,甚至是胃口大开,早前是一点油腻的味道碰不得,现在反而对高糖高油类的食物非常感兴趣。通常情况下莫炀都不会阻止林馥馥吃什么,只要她喜欢,换言之,林馥馥是没有忌口的。但林馥馥自己心里明白,为了孩子好,她还是要注意饮食。所以这段时间莫炀没有给她再送午餐,她就和周小琴一起到外面的餐厅一起吃饭,每次都会挑选想对比较绿色的食物。 一般情况下,周末的时候莫炀都不会进行录制,他要把这个时间留下来陪老婆林馥馥。然而四月末最后一期节目的是,莫炀还是占用了一个周末的时间。 林馥馥早前虽然录制过《甜心时刻》,但比起莫炀这种要上星的美食节目来说还是小菜一碟。于是她也十分好奇,莫炀在录制的是,她就在一旁看着。 大概是因为最后的一期节目,整个节目组的工作人员都很轻松,干脆让林馥馥直接来当嘉宾。于是这档美食节目的最后竟然变成了莫炀夫妻的小日常,镜头里,莫炀对待林馥馥那叫一个宠爱,左一句老婆又一句老婆喊得好不亲热。 这期节目录制是四月份,但实际的播出是六月份。作为一档试水的节目,《莫炀时刻》从发行到上星,速度并不是一般艺人能够做到的。莫炀也凭借该节目再一次吸粉。 然而最吸粉的要属最后一期节目。 莫炀从求婚到领证,对妻子林馥馥的保护一直十分充分。所以即便是有狗仔偶尔爆出林馥馥的生活照,但也很快被莫炀的团队盖下。这一次莫炀能让林馥馥来当自己节目的嘉宾,又如此大秀恩爱,算是让广大观众见识到莫炀是如何的花式宠妻。 林馥馥那日在电视节目里看到自己的时候也有些不好意思。 平时莫炀怎么对待自己的她早已经习惯了,然而透过观众的视角再看一遍,心里竟然无限的感动。节目时长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很快林馥馥又上了热搜,继而,莫炀宠妻的字眼也跟着上了热搜。 网友们纷纷感叹,林馥馥该不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吧? 当晚莫炀亲自回复网友:【是我拯救了银河系才能让她爱上我。】 现在,每天清晨,莫炀起床的第一件事是对林馥馥说一句:“我爱你。” 一段好的爱情和婚姻其实并不是一味的付出和索取,是要双方共同经营。 林馥馥和莫炀相爱,他们之间错过了十年,所以现在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十分珍惜。他们把对方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无论做任何事情第一个都会想到对方。 第101章 完结章下 林馥馥怀孕第六个月的时候肚子开始有些显怀了, 这个时候天气也进入了温暖, 衣服穿得单薄了之后她怀孕的事情也就人尽皆知了。 但其实林馥馥从未对外隐瞒过自己怀孕的事情, 只是也不会特地到处跟人说自己已经怀孕的事情。 因为开始荤素不忌食欲大涨, 林馥馥的小脸也渐渐圆润起来, 较早前因为妊娠反应看来起色也变得好了许多。 春暖花开后开始进入初夏, 种在院子里的那两颗小红豆树似乎也有些长大的迹象。 六月中旬,迎来了莫炀的生日。 小时候两家是邻居,林家虽然没有过生日的习惯, 但莫炀家里是一直有的。也因为是邻居的关系,林馥馥被邀请帮莫炀过两次的生日。哪会儿分别是莫炀十五岁的生日和十六岁的生日。但自从那以后, 林馥馥就再也没有帮莫炀一起过过生日,一直到了现在。 自从当了艺人以后,以往的生日莫炀大多数是跟粉丝一起过的。 陈坤山无疑是个非常好的经纪人, 十分懂得照顾粉丝的情绪和心情,他知道对于一个艺人来说粉丝效应尤其重要。所以那会儿莫炀公开恋情的时候陈坤山是第一个不愿意。可是让陈坤山没有想到的是,如今莫炀宠妻的形象也能在粉丝间走红。这倒是让陈坤山有点怀疑自己现在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的潮流。 今年对莫炀来说是意义非凡的一年, 自然,这个生日也意义非凡。 这次的生日莫炀打算就在家里过,没想再大费周章。但虽然说就打算在家里过请几个朋友,他的朋友也不少。 生日当天的一大早朱嘉上就买了一堆的东西过来。 林馥馥已经好一段时间没有见到朱嘉上了,一大早看到时候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人。 朱嘉上怎么突然变得那么瘦了! 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朱嘉上吗! 莫炀倒是一点都不意外,走过来拍了拍朱嘉上的肩膀,“东西都买齐了?” 朱嘉上笑说:“还差个生日帽!” “爬爬爬,谁要什么生日帽。” 虽然莫炀最近都是板寸头, 但不代表他不注重形象,生日帽什么的简直太娘里娘气了。但如果换成林馥馥要求他戴生日帽,他又是毫无怨言。 “老婆,生日就一定要戴生日帽吗?”莫炀一脸无奈。 林馥馥说:“也不是啊,但没有见你带过诶。” “想看啊?” “感觉很有意思的样子。”林馥馥笑嘻嘻地说,“到时候给你脸上弄点奶油,再拍个照片洗出来一定很好玩。” 于是莫炀二话不说转个头吩咐朱嘉上:“行吧,去买个生日帽吧。” 朱嘉上:“……” 他算是见识了什么叫做宠妻狂魔。 朱嘉上走后林馥馥一脸好奇问莫炀:“朱大哥怎么一下子那么瘦了呀?” 这光是肉眼都能看出来朱嘉上瘦了一大截,瘦了之后精气神都好了,人看起来也帅气了很多。 莫炀低头在琉璃台上倒腾东西,闻言漫不经心地说:“不就是那会儿过年的时候相亲跟我打赌嘛,他输了。” 这么一说林馥馥倒是有些印象了,“所以他是因为打赌输了才减肥的啊?” “嗯。”莫炀点点头,顺便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糖剥了放到林馥馥的嘴里,“甜吗?” 林馥馥点点头,“甜。” “嗯,我尝尝。”这个家伙说着就低头吻林馥馥的唇,顺便尝了尝她嘴里的那番滋味。 末了,意犹未尽地说:“真甜。” 林馥馥被吻得晕头转向的,双手还紧紧地抓着莫炀的衣襟。 莫炀笑着看她,邪气的脸上是帅气逼人。 今天的寿星看起来格外迷人。 这一年不仅仅是莫炀,其实对林馥馥来说也是意义非凡。 他们相爱,确定关系,结了婚,最大的礼物是林馥馥肚子里的这个孩子。 莫炀今天许了一个愿望:他希望今后所有的生日都和林馥馥一起度过,两个人永远不分开。 = = = 时间总是飞逝,到了一年当中最炎热的时候,林馥馥的肚子也越来越大。即便是她小心翼翼地做着各种护理措施,她的肚子上也长出了妊娠纹。 终究是爱美,第一次看到肚子上一条小小又痒痒的红色痕迹时她并没有放在心上,后来听闻这就是所谓的妊娠纹时,她着急地都要哭了。 肚子太大她自己看不到,只能让莫炀帮忙看。莫炀不以为意地在她的这条小小红痕上亲了一口,丝毫不在意的样子。却不料,林馥馥竟然哭了。 “哭什么呢?嗯?”他着急忙慌把老婆抱到怀里,心肝宝贝地哄。 林馥馥吸了吸鼻子,说:“我长妊娠纹了啊,妊娠纹好丑的啊。你看过网上那种妊娠纹的照片没有,真的好可怕啊。” 她是疤痕体质,早前问医生的时候医生也说她百分之七八十是要长妊娠纹的,但如果肚子不要太大的话或许会好一些。可是林馥馥的肚子到了八个月的时候就好像突然变得好大,她自己也意识到一点,最近好像特别嘴馋了。吃得多了,肚子就长得很快。 莫炀安慰她:“才长了一条小红痕,说不定就不是呢。” “就是的就是的,别人都说了,起初就只有一条,后来会越来越多的。”说着就又是哭。 怎么会那么想哭林馥馥自己也不知道,就是感觉好委屈啊,一点都不想长妊娠纹,妊娠纹好难看的。 林馥馥哭,莫炀也着急,他都快要跪下来安慰了。 后来大晚上的,莫炀问了好些个艺人朋友,最后确定了可以借助医美来祛除。 这么一听林馥馥倒是有些将信将疑的,“真的可以祛除吗?” 莫炀连连点头,也不管到底是不是真的了,“真的可以,到时候老公陪你一起去好不好?” 林馥馥瘪了瘪嘴,这才不哭了。 再过了小半个月,林馥馥的肚皮上妊娠纹越来越多,她每每伤感时莫炀总是第一时间出来安慰她。 孕妇的情绪风云变幻,但幸好莫炀这个准爸爸是个很称职的老公。 但其实,看着林馥馥肚子上长出一条条的妊娠纹,莫炀并没有一点嫌弃。他每晚照例都要贴在她的肚皮上跟里面的小家伙说会儿话,比如前几天的话题是妊娠纹:“嘿,小子,你妈因为你长了妊娠纹,你以后要是敢惹她不高兴了,看我不揍你。” 林馥馥闻言先轻轻捶打了一下莫炀的肩。 随着怀胎数月,林馥馥从最初对肚子这个小生命无感到现在渐渐感受到他的存在。每次去做胎心监护的时候,她能够感受到强烈而又旺盛的生命力,更别提他总是在她的肚子里翻云倒海。 每一个做妈妈的人或许都会有这一种感觉,一种很幸福又很痛苦的感觉。 最近一段时间林馥馥的睡眠质量开始严重下降,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肚子大。各种睡姿都让她无法舒服,到最后都是因为太疲倦才闭上眼。可刚入睡没有多久又会因为膀胱受到压迫而想要上厕所,对她来说简直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 临近预产期的那个月林馥馥请了假,专心待产。 林馥馥巴不得肚子里这个小家伙快点出来好让她不要那么受罪,可一些过来人总是笑着提醒她:“等肚子里这个出来了恨不得又重新给它塞回去。” 新手妈妈对一切都有些茫然,但对一切都很期待。她现在每天都和莫炀一起在附近一带散散步溜达溜达,其实她走起路来还很利索,那日傍晚下雨,她深怕自己会被雨淋湿,可笑的是还能抱着肚子跑。 倒是让莫炀又紧张又想笑,他的老婆怎么那么可爱,他感觉永远都爱不够。 闲着的这段时间莫炀也没有真的在闲,因为他在家里打造了一个温馨又可爱的婴儿房,都是嫩嫩的淡蓝色。因为去的私人医院,他们知道了孩子的性别,是个男孩。 对于孩子和林馥馥的东西,莫炀总是最上心的,他愿意为了这个家暂缓工作的脚步,全心全意照顾母子二人。 十月初,林馥馥顺利产下一个六斤六两的小男孩,为他们的爱情孕育了一个结晶。 这一路走来,回忆满满,有些心酸,但更多的是庆幸,庆幸彼此没有错过。 很多时候莫炀醒来的时候看到身边躺着的林馥馥,总是忍不住想要亲一亲她,即便是半夜醒来,他都会有下意识的举动。他太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因为她,他的生活开始变得温馨美满,多姿多彩。 林馥馥更是。 她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有一个少女心,而且她梦想成真。和儿时暗恋的男孩子互相暗恋,嫁给了所有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她的人生似乎早已经圆满,却不想又生下了一个那么可爱的小男孩。 未来的日子,她们会一起携手。 “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无论人生的顺境逆境,在对方最需要彼此的时候,能不离不弃终身不离开直到永远。” -----正文完---- 第102章 番外一 【番外一:莫爷带娃记】 无论多少年后, 莫爷只要一提起自己的儿子, 总是很骄傲地说:“小屁孩的第一片尿不湿是他老子我给换的。” 莫炀确实是个很称职的父亲, 更是个很爱妻子的丈夫。 林馥馥是顺产的, 她生产的时候打了无痛针, 所以生孩子带给她的回忆没有太多的痛苦。孩子生下来之后她还好奇地看, 看到一坨小小的肉球,觉得跟自己想象中的好不一样啊,好丑的。 莫炀却爱惨了那个小肉球。 他们早在孩子出生以前给取了个小名, 就叫小肉球。孩子的大名是产后取的,医院要办出生证明, 催着让早点把名字确定好。 后来就取名叫莫河。 莫河的名字是林馥馥取的,其实也没有太多的含义。 取名字前想了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最后还是觉得两个字显得干脆利落。 莫炀一切听老婆的, 老婆说什么就是什么,管孩子是叫莫河还是莫海,甚至是跟林馥馥姓都没有关系。 莫河的脐带是莫炀这个做爸爸的捡断的。 莫炀一个大男人, 从来天不怕地不怕,在外还要被喊一声莫爷的男人,竟然在剪脐带的时候手抖了。也不是怕,就是太激动了。脐带剪短以后莫炀就过去抱着林馥馥一通吻,嘴里唠叨着:“老婆老婆辛苦了。” 这次生孩子对林馥馥来说还真的不算特别辛苦,她之前恐惧的疼痛一点都没有,甚至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腹部轻松了。 孩子生出来之后便是胎盘。 大大的肚子,一下子像是泄了气的皮球, 林馥馥自己还伸手摸了摸。怀胎十月,她的肚子一点点变大,现在一下子变小了,还觉得有些神奇。 那边孩子开始哇哇地哭,小小的声音,和林馥馥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林馥馥躺在床上侧头去看不远处的莫炀,那会儿莫炀就在给小肉球擦身子穿尿不湿和衣服。 莫炀和医护人员一起将孩子收拾妥当之后就连忙抱到了林馥馥的身边。 “老婆,快看,我们的小肉球。” 林馥馥看了眼,皱着眉头说:“好丑啊。” 真的太丑了,眼睛是一条缝,整个脸像包子似的,一点都没有继承到父母双方优点的样子。 这点的确不假。 莫炀却睁着眼睛说瞎话:“哪里丑啊,那么漂亮的娃娃。” 产后没多久,林馥馥便开始和莫河进行母乳喂养。 对于一个新手妈妈来说一切都很迷茫,但好在私人医院的医护人员都非常耐心切细心。 其实莫炀建议过林馥馥不用母乳喂养,主要是他怕她会太辛苦。对于一个新手妈妈来说,半晚要起来喂奶这件事让莫炀觉得太过残忍。他已经见过林馥馥这个孕期睡不好觉的可怜模样,再不想她受罪。但林馥馥很坚持。 林馥馥的坚持是觉得母乳是对孩子最好,虽然现在市面上打着各种旗号的奶粉很多,可她仍然想要母乳喂养。 然而,这件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一开始林馥馥因为没有奶水,所以小肉球只能先奶粉替代。可一旦学会了吃奶瓶之后,小肉球便极力地排斥母乳,这导致林馥馥后来几天喂奶的时候怎么样都不顺利。她经常要努力弯着腰让小肉球来吃自己的母乳,时间久了,她的腰有些酸疼。 一次两次莫炀还同意,第三次的时候莫炀干脆不让林馥馥喂奶。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哪里有让自己老婆那么辛苦的道理,干脆就说:“就直接奶粉好了,不要母乳了。” 他语气有些霸道,林馥馥一时之间有些不理解,就委屈地想哭。林馥馥这一瘪嘴莫炀就立即投降了,连忙靠在床边小声哄着解释:“老婆,我不想让你太辛苦了,咱们直接奶粉喂养好了,不要母乳了好不好?” 林馥馥吸了一下鼻子,说:“她们当妈妈都能母乳喂养,我也要。” “可是太辛苦了。”莫炀心疼地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脸。 生完孩子之后林馥馥的气色并没有变得多好,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没有母乳喂养的事情。 林馥馥很坚持,莫炀也同意,但前提是不能太劳累。莫炀怕林馥馥总是这样弯着腰,以后腰不好。 晚上林馥馥睡着了,莫炀就跑到儿子的床边看着醒来的儿子,小声地跟儿子说话:“你看妈妈好辛苦啊,你这个臭小子还不吃她的母乳,等你大一点就等着挨揍吧。” 小肉球自然是听不懂莫炀在说什么的,但不知道是否父子心有灵犀,小家伙哇的一声就哭了。要知道林馥馥可刚睡下没有多久,莫炀深怕小家伙把老婆给吵醒了,连忙抱着小家伙出了卧室。 十月份的天气还能暖和,莫炀一个大男人大半夜的抱着小家伙在客厅里踱着步子。他一边抱着小肉球,一边嘴里念念有词:“你呢,要乖一些,你是个男人,男人哪有让女人伤心劳累的?” 小肉球眨巴着眼睛看着莫炀。 其实或许他也看不清楚什么。 家里虽然有月嫂,而且丈母娘也经常来帮忙,但莫炀还是万事亲力亲为。这样一来,其实林馥馥一点都不会劳累。 林馥馥坐月子的时候还真的几乎是天天在睡觉,她是放心了大胆地睡觉。唯一辛苦的大概就是这个母乳的问题了,然而这么一点在薛白梅眼中芝麻大点的小事情,在莫炀这样也是头等的大事。 这么一通折腾,等到小肉球能适应母乳已经是大半个月时间过去了。 这大半个月,林馥馥竟然不知道尿不湿到底是如何穿戴的,有一天好奇地拿在手上还等着莫炀给自己演示一番。 莫炀自然是乐意,甚至有些小小的傲娇。刚好小肉球拉完了臭粑粑,他当着林馥馥的面演示一番。 “呐,看这黄金臭粑粑,一看就是健康的象征。”莫炀倒是一点都不嫌弃。 别说,小家伙的屎还挺臭的。 林馥馥倒是嫌弃地捂着鼻子。 月嫂帮忙打了热水,莫炀直接给小肉球一番清理。而后莫炀小心翼翼地抬起小家伙的双腿,把尿不湿给他放妥当,贴上魔术贴。 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其实比起林馥馥来说,莫炀现在更有当父亲的感觉。和孩子的感情或许是需要一番培养,刚开始的时候林馥馥有时候看着这个孩子的时候都感觉到一些的陌生,但随着每日的母乳,她也渐渐和小肉球亲昵起来。 这天晚上,小肉球早早睡下,林馥馥也洗了澡从浴室里出来。林馥馥正准备喊莫炀去洗澡,却发现莫炀半躺在床上睡着了。 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每天晚上半夜莫炀都要起床照看孩子。小肉球也是的,总是到了半夜的时候十分清醒。于是莫炀总陪着他,一陪至少要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后莫炀再躺下睡觉,其实睡眠质量并不是很好。更别提白天的时候他也会分神照顾孩子。 薛白梅来这里的次数多,每次都见莫炀这样忙里忙外的,也跟莫炀说要多注意休息。可对于孩子和老婆,莫炀总是比任何人都上心。他自己的原话是,老婆和孩子他要照顾好,一点也不能怠慢了。 莫炀知道的,他现在看着清闲,但日后工作繁忙起来怕总是去出差赶通告不能照顾到母子二人,所以现在就想多亲力亲为。 这样的莫炀,叫林馥馥怎么不依赖。 林馥馥也很心疼他。 “傻瓜老公。”林馥馥轻手轻脚地给莫炀盖上被子,忍不住又靠过去亲了亲他的脸颊。 莫炀睡得不深,林馥馥这么一碰他便醒了,忙问:“小肉球是哭了吗?” 说着便要起身。 林馥馥连忙按着他,“小肉球都才刚睡着呢。” 莫炀抬眼看了看不远处的婴儿床,确定了之后才放心。他转而伸手抱了抱林馥馥的腰,把自己的脸埋在她的怀里,难得有些撒娇,说:“我怎么那么幸福啊。” “哪里幸福啦?”林馥馥伸手摸了摸他短短的发,语气里都是甜。 莫炀笑说:“老婆孩子都在自己的身边,这就是幸福。” 说着伸手揉了揉林馥馥的小腹。 之前林馥馥大肚子的时候他几乎天天晚上趴在她的肚子上跟里面的小家伙说话,现在老婆的小腹又变得平坦如初。可林馥馥总是说自己现在肚子上肉太多了,要减肥。莫炀就觉得很好,她以前真的太瘦了。 莫炀掀开林馥馥的衣服看了看她的小腹,上面的妊娠纹一条一条的,很是显眼。 之前林馥馥因为妊娠纹的事情哭过,他不放在心上,现在知道她是爱美。肚子上一条一条的妊娠纹,他是绝对不会嫌弃的,但到底是心疼。忍不住低头在上面吻了吻,说:“老婆,谢谢你。” 林馥馥有点痒,咯吱咯吱地笑,拉着莫炀起来,“别看啦,丑死了。” “不丑,真的一点都不丑。” “你就睁眼说瞎话吧,那么丑还说不丑。” 莫炀抬起头,暖橘色的灯光下林馥馥的脸上一片柔光,他探起身轻轻地吻住她的唇。 第103章 番外二 林馥馥生完孩子后的第四十天身材基本上已经恢复如初, 就连小腹也变得平平坦坦的, 如果说有点不同的话, 大概是上围增长了不少。同样的, 在生完孩子的第四十天后, 她重新进入了工作岗位。 用四十天的时间, 林馥馥和莫河之间仍然没有那种母与子的感觉,甚至在杂志社的路上她都有一种恍惚,自己是否生过孩子。 产假后上班第一天, 对林馥馥来说一切都有些陌生。她原先的岗位已经被替代,现在颇有点无头苍蝇般。最后人事部的同事到场, 随便给林馥馥安排了一个文职类的工作,让她暂时先过渡一段时间。 林馥馥对此倒是没有任何意见,满打满算, 从她生孩子前到生完孩子后一共请了八十天的假期。这整整八十天里她的工作自然是要让别人来接替,但换句话说,她现在回来已经没有了自己的工作。 文职的工作轻松, 帮忙跑跑腿打打杂,但只要是有活干,林馥馥都很尽心尽力。 坦白说,从生完孩子至今,真正能让林馥馥照顾莫河的时间几乎等于零。莫炀怕林馥馥辛苦,即便是她喂个奶,莫炀都感觉苦了她,所以不可能让她动手。家里配有一个保姆和一个月嫂, 加上林馥馥的妈妈薛白梅时不时会过来一趟,所以林馥馥这个月子期间一直很悠闲。 在这个月子期间,林馥馥还追完了好几个综艺,看完了好几部电视剧。别人口中的什么产后抑郁对她来说几乎等于零,她整天没心没肺笑得开心,自己都跟个孩子似的。 月子第三十天的时候林馥馥就提出出月子,但被老妈薛白梅阻拦。薛白梅说女人坐月子起码得四十天,所以即便是林馥馥躺在床上看电视也要把这四十天好好给过了。 林馥馥本身也是很宅,所以待在家里倒是没有觉得什么难受。倒是莫炀怕她无聊,又是请私人教练每天到家,又是介绍林馥馥粉丝们推荐的电视剧。 如今莫炀算是一心待在家里,有什么比妻子儿子更让他觉得满足的?他在娱乐圈那么多年,一直想要自己的家,现在已经是梦想成真。 可即便是莫炀最近路面少,但凡是关于他的一点风吹草动也都能被无限关注。 林馥馥生完孩子的那天莫炀拍了一家三口的小手发到微博,瞬间又是一个爆。 那时候距离莫炀的美食节目《莫炀时刻》也刚好收官,最后一期莫炀当着全国观众的面跟妻子林馥馥大秀恩爱,也是让无数粉丝尖叫。打从这以后,粉丝们就很想嗑莫炀夫妇他们日常的糖。 知道莫炀当爸爸的第一时间,粉丝们纷纷在底下留言,让莫炀带着儿子去参加亲子综艺节目。莫炀的经纪人陈坤山很快闻到这个家庭商业价值,于是把莫炀上亲子节目的事项提上了日程。 今天是林馥馥上班的第一天,中午的时候莫炀还特地带了爱心午餐来。 回想起两个人谈恋爱到现在,莫炀依旧还是保持着这份热心,让林馥馥的心里十分动容。林馥馥随口将上午工作的情况跟莫炀提了,末了说:“我有点想看看宝宝了。” 莫炀闻言道:“那我现在开车带你回家?” “不啦不啦。”这样太不切实际了。 从杂志社到家再回来时间根本不足够,林馥馥又是第一天上班,再迟到或者是请假的话影响终归是不好的。 但是说来也是奇怪,林馥馥本以为自己对小肉球没有多大上心,可这一个早上几个小时不见,心里突然有些想念。 现在说起来,林馥馥还背奶,可公司里并没有提供给背奶妈妈们方便的地方。于是今天早上林馥馥偷偷在储物间里把涨的奶挤掉,那个瞬间她想到了小肉球。想到这可是小肉球的口粮被这么倒掉,心里还有些不舍。 于是大中午的,林馥馥躲在车里努力地挤奶,她想着让莫炀带回家去给小肉球喝,千万被再浪费掉了。 莫炀见林馥馥这么辛苦的模样,自然是又有话说。 这话其实放在莫炀的心里已经挺久,可他想了想始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其实工作的事情莫炀不反对林馥馥,他是怕她会辛苦。 但即便是莫炀不说,林馥馥也知道他有话。她拉着莫炀的手,撒娇说:“让我先工作一段时间,如果我实在无法适应,我就不上班好不好。” 林馥馥想起自己今早的工作,其实她不能算是太适应,但她又怕如果自己以后不上班,那么她所有的一切都将围着家庭,她很怕自己会变成那种跟这个社会脱轨的人。 莫炀点点头,“好。” = = = 午餐后莫炀独自一人开车回了家,到家的第一件事他是去看睡在床上的小肉球。 现在的小肉球睡眠很多,一天几乎都是在睡觉。经过四十天的成长,小肉球也渐渐地长开,看起来更加可爱,更加惹人疼。 莫炀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抱着小肉球溜达,整个水湘谢的空气都很好,这里远离喧嚣和城市污染,很适合照顾婴儿。 可真的独自一个人抱着娃就显得少了点什么。 下午小肉球醒了之后莫炀就拍了小视频给林馥馥发过去。 小家伙现在有点会笑的意思,虽然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笑。不过哭倒是哭得很真。 莫炀:【怎么样?可爱吗?】 林馥馥:【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生的。】 莫炀:【对,也不看看是跟谁生的。】 小肉球从出生第一天到第四十天,变化可谓是翻天覆地。 林馥馥永远忘不了第一次见这坨小肉球时有多嫌弃,如今倒是越看越觉得可爱。大概真的是有这一种说法的吧,越丑的小孩子长大后越是好看。小肉球的鼻梁骨很挺拔,这点是完美继承了莫炀,算是奠定了这一整张脸的基础。但眼睛像谁倒还是有些不好辨认。林馥馥和莫炀都是双眼皮的,可这小家伙现在居然还是单眼皮,虽然医生说小肉球以后会长出双眼皮。 老实说,坐在办公桌前的林馥馥看到小肉球的视频时还真的有股冲动想回家一趟。 于是晚上下班的时候她飞速一般地赶回了家,第一时间就是抱着小肉球。 晚上夫妻二人躺在床上,莫炀抱着林馥馥一点点地吻。 这一整天上班给林馥馥最大的感触就是不适应。 公司里来了几个新人,最好的朋友周小琴也调到了其他岗位。她现在在一个自己完全不熟悉的领域,虽然很轻松,却好像少了很多东西。 只是让林馥馥没有料到的是,第二天人事部的同事来到找到她,问她有没有兴趣到主编旁边做事。 所谓的到主编旁边做事就只有一个岗位——主编助理。 林馥馥自己都惊呆了,这是什么操作。况且现在主编已经有了助理了。 人事部的同事跟林馥馥解释:“主编助理一般来说是有两个,早前助理选拔的时候只定下来了一个。” 那个人便是孙宁。 林馥馥很意外也很惊喜,但无论如何她会把握这次机会。 对整个办公区的人来说,林馥馥像是做了一趟云霄飞车,她不仅嫁给了莫炀生了孩子,眼下产后归来又成了主编助理。 第一个表示不服气的就是孙宁,凭什么? 可林馥馥却像只兢兢业业的小蜜蜂,认认真真地完成自己的所有工作,没让任何人有机会说一句自己的不是。 在家带孩子的莫炀本以为林馥馥会适应不了职场最终投降,不想却见到老婆每一天战斗力十足。于是乎他也渐渐地适应白天没有老婆在家的八个小时,专心带孩子。 日子说快总是很快,一天一天过着,每天都好像相同,却有些不同。有了孩子的生活似乎总是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即便是夫妻二人想要亲热一番,都很怕孩子会哇哇哭啼。 说起两人后来的第一次,莫炀可谓全身都紧张。 好像足足有一个世纪没有碰过林馥馥,他含在嘴里怕化了,轻轻动一动都怕她会不适应。 那真是一个十分不同的体验,比起莫炀第一次占有林馥馥来说更要紧张。 但其实那一天他借着醉意来到房间将她抵在墙角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在颤抖。 他小心翼翼地亲吻她的唇,撬开她的齿,再缓缓将自己的手放到她的身上……一切又似乎是水到渠成。 …… 这一转眼,又临近新年。 林馥馥的生日在十二月三十一日,莫炀可是老早就说了,这一次他无论如何要给老婆好好过生日。 回想起来,他们在一起的日子也已经那么久了。去年今日,他们还在母亲的丧事上。彼时的莫炀是个暗淡又伤感的人,不想一年后的今天他已经是幸福美满。他心里清楚明白,这一切都是彼此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看着林馥馥许愿的那一刻,莫炀伸手逗了逗在一旁的儿子,“看啊,爸爸现在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呢。” 第104章 番外三 莫河五岁的时候, 林馥馥也一跃从杂志社的主编助理做到了副主编的位置。 林馥馥从生完孩子一直到现在, 家庭给了她非常多的支持, 莫炀很支持她去找寻自己的价值, 他从不反对她工作, 从来担心的是她太过劳累。但林馥馥真的没有莫炀想象中的那样弱不禁风, 她的工作其实不累,偶尔遇到问题她其实都能自己消化解决。这工作的五年时间里,真正让林馥馥苦恼的事情不多, 唯一一次是半年前升职做副主编的时候。 满打满算,林馥馥在杂志社工作了九年的时间, 如今她已经三十多岁。她的整个青春时光似乎都是在杂志社度过了,甚至亲眼见证了好几任主编的交替更换。她虽然有着向上爬的心,但人事任命真正下来的时候, 她却觉得有些不真实。 那晚回到家的时候林馥馥看到莫炀正在跟儿子莫河一起练琴,林馥馥的心突然一下子被塞得满满当当的。 莫河的长相大部分都随了莫炀,但凡是别人见到, 都要惊叹一句:“这简直是跟莫炀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林馥馥这个当妈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不过她知道儿子不像自己就是了。 莫河一听到妈妈的动静,那叫一个开心,手头上琴也不练了,跑过来就抱住林馥馥喊:“妈妈妈妈,钢琴太难了,我不想学了。” 有句话叫母子连心,让莫炀比较气愤的是, 这小屁孩自幼几乎都是他把屎把尿地带着,没想到却是最黏老婆林馥馥的。 林馥馥一向是最宠溺这个儿子的,莫河说什么就是什么。然而对于莫河不想学钢琴这件事情,林馥馥却不赞同,她蹲下来把已经一米多的儿子抱起来,说:“是因为难所以不想学吗?” 莫炀走过来拍拍莫河,“行了,你妈抱不动你,快下来。” 林馥馥孩子抱得少,莫河还小的时候她就不怎么能抱动,如今孩子都五岁了,她只能抱着站一会儿。 这五年的时间好像一眨眼就过去了似的,有时候林馥馥甚至很怀念莫河小的时候,也很自责在他小的时候没有怎么照顾他。但是让她欣慰的是,莫河和她一直很亲,所以她也什么事都依着莫河。 到底是个听话的孩子,莫炀说了林馥馥抱不动,莫河便主动从林馥馥的怀里下来。他牵着妈妈的手到沙发上坐下,说:“妈妈,爸爸一直让我练习几个音,好枯燥好无聊。” “那到底是因为枯燥无聊呢,还是因为难呢?”林馥馥问。 莫炀摇摇头站在一边双手抱胸,打算看看这个小屁孩怎么解释。 只见莫河大眼珠子转了转,一把抱住林馥馥的手,“反正我就是不想学了。” “不能耍无赖。”林馥馥把莫河的手从自己手臂上拉开,“爸爸一天工作也很辛苦,但他却耐心教你弹钢琴,你忘了,是你自己前段时间说想学的。” 莫河闻言瘪着嘴,一副委屈模样。 林馥馥朝老公莫炀挑了一下眉,夫妻二人又要开始一个□□脸,一个唱白脸。 莫炀故意道:“行吧,不想学就不学,以后人人都可以说话不算话,想一出是一出。” 他说着起身去把钢琴盖合上,严肃地对莫河道:“莫河,你以后再也不许说自己想碰钢琴之类的话了。” 莫河当下就红了眼眶,委屈地咬着唇,想哭却又忍着不哭。 莫河这模样最是让林馥馥受不了的,小男孩已经有了自己的倔脾气,轻易不肯妥协。但身为母亲,总是容易心疼。 “莫河,你真的确定了以后不学钢琴吗?”林馥馥摸了摸莫河的脑袋。 这一下,莫河的眼泪啪嗒一下就落了下来,他满满的委屈,说:“可是爸爸不让我学了。” “爸爸没有这么说呀,不信你问问爸爸。”林馥馥对莫河道。 莫河闻言偷偷抬头看了眼莫炀。 莫炀依旧板着个脸。 在教育孩子上,莫炀一直是严父的形象,但这种形象只是表象,骨子里莫炀疼莫河疼得不得了。 “爸爸……”莫河鼓起勇气喊了一声。 莫炀应了一声,问:“怎么了?有事吗?” 莫河说:“爸爸,我还能跟您一起学钢琴吗?” “当然可以。”莫炀说,“但我不喜欢说话不算话的人,莫河,你想清楚了。” 莫河瘪着嘴,委屈地点点头,“我想清楚了。” “好。” 林馥馥总是很喜欢看莫炀教育莫河,他有自己的一套法子,林馥馥从来不干涉。 两人这一路走来,莫炀是个好丈夫,好父亲,林馥馥都看在眼里。如今莫炀早已经淡出娱乐圈,他转而做起幕后的工作,虽然依旧在进行歌曲的创作,但都是给别人写歌。这五年的时间,莫炀也在准备着自己的又一部电影。上一部电影《战墨》的大火让莫炀斩获了最佳导演的奖项,但他却没有因此心浮气躁,他慢慢将自己沉淀下来,想要拍摄更加有内容的电影。 晚上夫妻二人躺到床上的时候,林馥馥把自己要升职的事情告诉了莫炀。莫炀自然是要祝贺林馥馥的,“所以我有什么奖励吗?” 看着抵在自己眼前的英俊男人,林馥馥伸手摸了摸他的脸。 褪去稚嫩,现在的莫炀男人味十足。 林馥馥笑着仰起头亲了他一口,说:“这个奖励可以吗?” 莫炀摇摇头,“似乎不够。” 林馥馥双手勾着莫炀的脖子,亲昵地蹭了蹭他的额头。 职场上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往家里带,因为家里的美好总是会让她忘了在工作上的烦恼。其实很多时候林馥馥也在想,她工作的意义是什么?家里是真的不缺她上班挣的这点钱。可是她自己好像总想证明点什么。 当初和莫炀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全世界的人都说是她高攀了,连她自己的内心里都很自卑。 而今,当这份任命书下来的时候,林馥馥心里有的并没有所谓胜利的喜悦。 林馥馥把这一切都跟莫炀说。 莫炀理解地吻了吻她的唇角,“我知道,我都知道,辛苦你了。” “你老说我辛苦,可我真的不觉得自己辛苦呀。”林馥馥鼓着腮帮子说。 “当初和我在一起,你要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还有狗仔,这些都不该是你承受的。知道吗,你很好,你没有哪里不好。” 夫妻两人每每在一起的时候,好像总是有着说不完的话。 经过这么一番相互的调节,好像再多的烦恼也都不是什么问题。 末了,莫炀突然想起什么,对林馥馥说:“坤哥说让我去参加一档亲子综艺节目。” “什么亲子综艺节目啊?” 莫炀直接把手机递给林馥馥。 早上陈坤山给他发了一个消息,说是某档上星的亲子综艺节目有意邀请他参加。 林馥馥看了眼这个综艺节目的名字,说:“还真的有人找你参加啊?” “怎么没有?这些年我推掉了多少综艺节目。”好歹莫爷的威名在娱乐圈是掷地有声的,即便莫炀现在鲜少抛头露面,可这几年时间里,莫炀淡淡是给人写歌都拿了不少的奖。 如今儿子已经五岁,也马上到了上学的年纪,眼下对莫炀来说倒是重新出山的时机。 林馥馥闻言有些自责地说:“这些年辛苦你了才是。” 莫炀闻言哈哈大笑,抱着林馥馥就上下其手,“也是,所以你给好好补偿我。” 哪里有什么辛苦,他别提有多乐在其中。 …… 亲子节目的敲定之后,林馥馥难免也要出镜,这也是莫炀询问林馥馥意见的原因之一。不过林馥馥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如今她已经不像五年前那样做任何事情都拘谨。在杂志社能够爬到副主编的位置,她也没有以前那样单纯,自有自己的一套手腕。 这档亲子节目其实就是在家里拍摄莫炀照顾莫河的日常,林馥馥也会出镜。但因为林馥馥白天要上班,出镜的时间并不多。 还记得电视台工作人员第一天来家里拍摄的时候刚好是周六。前一天周五的时候林馥馥因为新刊的内容一直忙到凌晨三点才睡觉,所以当天八点工作人员到家里的时候,林馥馥还在呼呼大睡。 林馥馥是睡到十一点才有点醒的,她完全忘了有人来家里拍摄节目的事情,咕哝了一声:“老公,口渴了。” 彼端还在拍摄的莫炀,闻言那叫一个紧张,连忙对工作人员道了声不好意思,继而倒了一杯水给林馥馥端进去。 卧室这种私密的地方工作人员当然是不敢进去的。 但是卧室里却被安装上了摄像头,这也是在夫妻两人允许的前提下安装的。早上十一点,卧室里的摄像头已经开始工作,于是完美记录了林馥馥是怎样对着莫炀撒娇,而莫炀是怎样宠爱老婆的画面。 这个镜头一经播出,瞬间上了热搜第一。 网友们纷纷留言:【还是我们的莫爷没错了。】 【比以前更帅了是怎么回事?】 【我下辈子投胎能做莫爷的老婆吗?】 【实名羡慕林馥馥!】 第105章 番外四 莫炀参加的那档亲子节目第一期上线就在微博上上了热搜。 会上热搜一事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意外的, 毕竟节目组要制造话题, 即便是上不了野生热搜, 节目组也会去买个热搜为节目宣传造势。只不过让人没有想到的是, 莫炀一家子比别人想象中的更受到大众关注。 莫炀已经鲜少在娱乐圈露面, 他放出的话是自己没有钱了才会复出工作。于是这次参加综艺节目, 粉丝们都笑称莫炀的钱终于是要花光了。 节目组拍到莫炀家的豪宅时已然让所有人惊叹,但这些物质不过是表象,粉丝和路人们最在意的是莫炀的婚后生活。 能让莫炀五年都不工作安心在家的女人, 到底是有怎样的御夫术? 然而镜头里的林馥馥却打破了所有人的认知和想象,因为林馥馥在莫炀面前根本就像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林馥馥那日的露面是纯素颜的, 她睡到了中午十一点钟,还窝在床上喊莫炀要水喝。 卧室里的镜头拍到莫炀过来的时候亲了亲林馥馥的脸颊,小声的说:“节目组来家里了。” 林馥馥闻言拍了一下脑袋, “我都给睡忘了诶,太没礼貌了,我得赶快起来。” 莫炀笑着把林馥馥的衣服拿过来还替她套到手上去, “你还困么?还困就再睡一会儿。外面有我在。” 林馥馥的心情还不错,摇摇头,“老公,我现在是不是很丑啊,要不要化个妆再出来?” 莫炀闻言双手捧着林馥馥的脑袋,上下左右看了看她的脸,继而“啾”地一下在她唇上亲了一口,“我老婆哪里丑了?” 进度条到了这里的时候, 观众们纷纷发出弹幕:【天啊,这狗粮洒的。】 【也太甜了吧,我的心脏受不了了。】 【我终于看清楚了天王嫂的模样,是小可爱没错了。】 林馥馥待人处事落落大方,洗漱完毕从卧室出来的时候跟工作人员一一打招呼,一点架子都没有。这里又赚了一波好感度。 到了中午的时候,莫河被莫炀带着去午睡,下午的悠闲时光就留给了夫妻二人。 “老公,我也想弹钢琴了诶,你教我。”林馥馥这是看莫河刚才练琴练得垂头丧气的,自己却突然来了兴致。 莫河这个年纪其实已经在上幼儿园,但今天是周六,莫河也在家里。今天是周六,林馥馥也休息。 莫炀见林馥馥有兴趣,走过来道:“你别闹,别三分钟热度的,到时候儿子也学你。” “我怎么可能会三分钟热度呢?”林馥馥朝莫炀挑挑眉,歪着脑袋说,“你忘了有一年你教我弹一首曲子,我还把它学会了呢。” 这事莫炀倒是有印象的,他伸手勾了勾林馥馥的鼻子,“你怕是早就忘光了吧。” 林馥馥鼓着腮帮子点点头,笑着说:“还真是忘光了诶。” 这都过去那么久了,之前也是好奇心使然去学的,可学了之后林馥馥才发现学钢琴并非自己想象中那么简单。 莫炀端正坐到钢琴前,问林馥馥:“教你的那首是什么曲子来着?” “《恋恋你每分每秒》!”林馥馥笑嘻嘻地跑到莫炀跟前,双手捧着脸靠在钢琴前。 “哦,我的求婚曲目。” “嗯嗯嗯。” 即便是放在现在,这首歌依然很火。 莫炀几乎想都不用想,双手放在钢琴键上,利落地演奏出《恋恋你每分每秒》的曲子。 林馥馥乐呵呵的跑过来坐在莫炀的旁边,把自己的手轻轻覆盖在他的手上,“老公的手好大啊。” 她的手放在他的手上只占了一半的大小。 莫炀转而将林馥馥的小手包裹住,霸道地说:“我手大你是第一天知道?” 林馥馥眨巴着大眼,“不是。” “那干嘛突然撩我?” “我哪有啊。”就是突然感觉他的手很大啊。 企料莫炀凑了过来,“那来亲一个。” 当时家里摆着无数的摄像头,两个人也忘了。儿子因为午睡不在跟前,夫妻俩就真的坐在钢琴前相拥而吻。 其实接吻对于他们的日常来说实在稀松平常,要知道当年莫炀可是有接吻狂魔的称号。谁料这些年过去,莫炀完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进度条到这的时候,粉丝们纷纷发送弹幕:【已经昏厥。】 【少儿不宜啊!】 【快甜死我吧!】 这夫妻二人即便是结婚五年,可依然像是新婚燕尔一般。这个可是个亲子节目,可愣是让莫炀上成了恋爱真人秀节目。 周六林馥馥难得在家,于是提议自己动手下厨。莫炀没有反对,在旁边帮忙打下手。而小不点莫河则一个人可怜巴巴地在练钢琴。 莫河自从上次被一通教导之后就开始认真学钢琴,他也知道很枯燥很无聊,但还是会很努力。认真努力抿着唇练钢琴的莫河,简直就是莫炀的翻版了。 进度条到这的时候,粉丝们纷纷发送弹幕:【儿子可能是个意外。】 【莫河怎么那么可怜啊,快到姐姐怀里来。】 【天呐,我觉得莫河真的太可爱了。】 【莫河,姐姐等你长大。】 林馥馥说实话是真的太久没有下厨了,家里盐和醋放在哪里都不知道。莫炀本还想着她做一顿的,但想了想还是作罢,行了,还是他来。 于是镜头画面一转,这又成了一个美食节目。 五年前莫炀试水过美食节目《莫炀时刻》后,这档节目便每年都会录制播出。粉丝们天天在莫炀的微博底下呼唤:【莫大厨师玩够了的话就回来发专辑吧。】 专辑是想都不用想的,偶尔发一张ep倒也不是不可能。 会下厨并且厨艺高超的男人多少都是有很大魅力的。 林馥馥帮不上什么忙,就跑去找儿子,企料莫河严肃地对林馥馥说:“妈妈,还请你现在别打扰我练琴,等我练完琴了,我再跟你一起玩儿。” 这儿子认真严肃的样子林馥馥倒是习以为常,她默默地哦了一声,转个屁股又跑到莫炀的身边。 莫炀见林馥馥回来了,笑问:“儿子把你赶来的?” “才不是呢,是我不想打扰他练琴。” 莫炀闻言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莫河,对林馥馥说:“没事,老公陪你。” 粉丝们忍不住又是一连串的弹幕:【莫爷的眼神太宠了吧。】 【我也想到这样的老公,哪里可以找到?】 【啊啊啊啊啊,真的甜死我了,希望进度条不要停啊!】 这一期的节目结束后,林馥馥就成了全中国女人都羡慕的女人。 连带到了杂志社里,林馥馥都有了自己的小粉丝。 这个效果却是林馥馥没有想过的。 这些看似稀松平常的日常,竟然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 林馥馥早前是有微博的,但一直都没有怎么用。为了这档节目,林馥馥难得上了微博发了一条微博:【谢谢大家的喜爱。】 继而附上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照片。 羡慕林馥馥的人无数,当然也少不了黑粉。但如今的林馥馥早已经不在意那些所谓的黑粉,她和莫炀这一路走来,并不是外人能够影响的。 第二期节目的时候,林馥馥的哥哥林疆疆一家四口来做客。 林馥馥生孩子的那年,作为其哥哥的林疆疆也结了婚并且和妻子之间孕育了一个孩子。 林疆疆的第二个孩子就是在今年年初出生的,现在也不过才十个月大。 几乎是镜头上林疆疆一亮相,弹幕又开始发疯了:【天呐!天王嫂的哥哥也太帅了吧!】 【快看啊,哥哥的老婆也好漂亮啊!】 【这是什么神仙家庭啊!】 林馥馥一边抱着小侄女,一边和嫂子董穆芮聊天。 董穆芮嫁给林疆疆的这几年也是过得幸福美满,可能是日子滋润的原因,现在较以前来说圆润了一些。 院子里,莫炀和林疆疆拿着锄头在忙活,两个孩子莫河和林爵则在玩遥控汽车。 林爵比莫河要小那么几个月,两个孩子凑到一块儿就有说不完的话似的,兴趣爱好也大致相同。 今天林爵无意间说到自己的妹妹,那叫一个开心和幸福。 弹幕上也是一串的星星眼:【林爵也好帅啊卧槽!】 【林爵,姐姐等你长大!】 林爵对莫河说:“妹妹很可爱的,我还会帮妹妹泡奶粉,她还会对我笑。” 莫河听了有些不服气:“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啊。” 林爵低头在摆弄遥控,不想却被莫河一把夺了过来。林爵也是个不服软的性格,当下就跟莫河吵了起来:“你突然发什么疯啊?我还不稀罕呢。” 继而,两个人开始争吵。 这顿争吵难免会引来大人的注意,林馥馥一询问,莫河才委屈巴巴地说:“林爵跟我炫耀有个妹妹,我说他有什么了不起的。” 林爵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我哪有炫耀啊,我只是实话实说啊。” 那边莫炀和林疆疆也走了过来,一了解就知道了原因。 于是莫炀转头笑着问林馥馥:“老婆,你看这事可怎么办?” 第106章 番外五 夫妻二人晚上躺到床上的时候, 还真的就这个问题讨论了起来。 怎么办? 再生一个讨莫河欢心? 莫河几乎是莫炀一手带大的, 对这个儿子莫炀自然是放在心底里疼爱的。可莫炀最疼爱的也是林馥馥。 虽然说如今这科技的发达, 林馥馥生莫河的时候也没有遭太大的罪, 但整个孕期毕竟都是不好受的。 林馥馥生完莫河都五年时间过去了, 她自然是忘记了当时所遭受的所有罪。自打她大嫂生下小侄女的时候, 林馥馥其实就有动小心思,觉得自己现在还年轻,倒是可以再生一个。能生个女儿自然是最好不过的, 但如果是儿子也没事,能和莫河在一起打打闹闹的。 谁料, 莫炀却是第一个不同意的。 话说回来,当初莫炀也没想过让林馥馥给自己生孩子,主要是他那年体验过分娩的阵痛之后就决心不让林馥馥遭那个罪。只是后来也是他混蛋, 没有做好保护措施,才让她未婚就有了孩子。 这件事其实一直是莫炀的一个心结,他觉得是自己辜负了林馥馥。 但在林馥馥这边却完全没有什么辜负不辜负的想法, 她是真的觉得幸福都来不及呢。 虽然是未婚怀孕,但是他们之间是有爱的啊,因为这份爱才会有了这个爱的结晶。难道说,因为先有了孩子,这份爱就不存在了吗? 林馥馥感觉莫炀是有点钻牛角尖去了。 晚上莫河睡得早,大概是今天跟林爵一起玩得疯了,下午也没有午睡,所以才八点就早早睡着。 林馥馥洗完澡之后去莫河房间里溜达了一下。 小家伙闭着眼睛, 长长的眼睫毛,挺直的鼻根,好像头发有点养长了呢。 很多时候看着莫河,林馥馥都忍不住想要感慨:“我儿子都长那么大了啊。” 她自己都还跟个小女孩子似的。 有时候一家三口出去玩,林馥馥还跟莫河抢冰淇淋吃,于是作为老公的莫炀总是偏袒着林馥馥这边。 早两年的时候莫河睡觉都还要哄着的,非得抱着饶家里走上那么两圈才肯睡觉,如今却那么乖巧,自己会洗澡,洗完澡之后上床看了一会儿少儿漫画书之后便睡觉。 这么懂事的孩子,莫河因为参加了这个亲子节目,可谓是圈粉无数。 连带着林馥馥偶尔看莫河的眼神都过了几分爱意,真是觉得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她怎么就生出了一个那么棒的孩子呢。 不再生一个可惜了。 从莫河的房间里出来之后,林馥馥又溜到了浴室里。 莫炀还在浴室里洗澡。 这几年莫炀虽然没有经常在娱乐圈抛头露面,但他这个人早已经养成了自律的习惯,即便是在家,他还是坚持锻炼。或者主要还是因为林馥馥的那一句:“你的腹肌真帅。” 水珠从莫炀的头顶滑落,他仰着面让花洒里的水从自己的脸上洒下,正准备伸手弄点沐浴露,企料自己的腰被环抱住。 林馥馥贼兮兮的,就穿了一个小吊带,这样抱着莫炀,身子一下子就湿光了。 她本就比莫炀矮了那么一大截,莫炀转过来将她抱个满怀:“想干什么呢?” 他笑得邪气,眉宇间隐约透漏出年少时的那份稚气。 林馥馥湿了一身,仰着小脑袋甜甜地对莫炀说:“想干你呀。” 莫炀闻言一把抱起林馥馥抵在墙上,再伸手一探她,笑着咬住她的唇,“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 他们夫妻之间莫炀总是欲念最多的那个,哪次不是让林馥馥求着说缓几天再来。像今天这般主动的好像还是头一遭。 他本就抵不住她,再让她那么一通的诱惑,这会儿已经有些难忍。可林馥馥这会儿突然又起了主意,说:“老公,我来帮你洗澡好不好啊?” 莫炀倒是想要看看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顺着她说:“好啊。” 林馥馥伸手挤了沐浴露到浴球上,搓出了一球的泡泡之后再往莫炀身上抹。 莫炀后来就知道什么是被勾地没有了魂了,等到林馥馥一点一点往下给自己搓身子,他终于忍耐不住,一把按着她就横冲直撞起来。 到最后还是林馥馥求饶的,一口一个不要了不要了。 在浴室里倒也方便,结束了之后直接洗一洗。莫炀拿了一条浴巾往林馥馥身上一裹,抱小孩子似的把她抱回了床上。 林馥馥累得一点都不想动弹了,衣服都没有套直接滚到了被子里面去。但她其实是很不习惯不穿东西睡觉的,莫炀知道她有这个习惯,没一会儿就拿来了她睡觉时穿的衣服过来给她套上。 林馥馥跟孩子似的,就让莫炀给自己把衣服穿好了。 莫炀笑她:“我们家莫河早早的都会穿衣服了。” “那我的衣服可是你脱的呀,你怎么这么不负责任呢。”她眉飞色舞的样子,看得莫炀心里又是一酥。 “是的是的,你穿得可真多。” 就是一件小吊带。 林馥馥得了便宜卖乖,拉着莫炀一起抱着躺在床上。 时间还早,也不过才九点。林馥馥虽然作息一直挺规律,但没有那么早睡觉的习惯。她支支吾吾的,终于把自己的心思告诉了莫炀:“老公,要不我们再生一个宝宝吧。” 莫炀闻言低头吻了一下她的额头,“都忘了自己五年前遭的罪了?” “嗯,忘了。”她说得倒是痛快。 莫炀伸手轻轻弹了一下林馥馥的额头,“你倒是忘得快。” 林馥馥捂着自己的额头,翻身过来在莫炀的脖子上咬了一口,“要不要嘛,你倒是给个痛快话。” 林馥馥忘得快,莫炀却是没有忘的。 莫炀印象很深的是,那一年林馥馥因为肚子太大晚上睡不好觉在哭的事情。她的哭得很委屈,可是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后来终于睡着了,却一直是眉头紧锁。然而刚睡下没有多久,她又因为想上厕所又醒过来。老实说,那一段时间莫炀也不踏实,他看着她这样子,最是揪心。 那段时间过后,莫炀就想着,以后这么一个孩子就够了,不让林馥馥再遭罪了。 可谁知林馥馥现在竟然真的忘得精光。 其实想再要一个孩子的想法林馥馥打今年年初就有了,莫炀也知道的。 “真的很想要?”莫炀问。 林馥馥乖巧地点头,窝在莫炀的怀里,“我看小侄女那么可爱呢,要是我也生一个女儿,以后一定打扮得像个洋娃娃似的。” 莫炀笑着泼冷水:“那如果又是个儿子呢。” “不不不。”林馥馥一把捂住了莫炀的嘴巴,“你不许乱说话。” 搞得现在还真的怀孕了似的。 说起来,林馥馥对莫炀说:“我哥那几年也说不要孩子了的,可是后来我嫂子怀孕了之后,我哥又是最开心的,所以你们男人心里到底是在想什么啊?” “想什么?”莫炀咬了咬林馥馥的唇,“还不是心疼你。” 他心疼她这一点她当然是最明白的。 林馥馥笑嘻嘻的,“老公啊,我妈说从小给我算命,说我姻缘很好,以后膝下成林,子子孙孙都是很孝顺的。” 莫炀淡淡点着头,虽然他并不相信这些什么算命不算命的,但他可以确定,林馥馥这辈子跟着他不会受了半点委屈。 “其实我觉得我妈才是最幸福的,你看她,又有那么疼爱她的老公,又有一双那么孝顺的儿女,还有孙子外甥的。”林馥馥说,“年幼时我妈最不省心的是我哥,谁知道他现在那么能干,又是自己开公司,又是买车买房。我妈说也给我哥算了一卦,说是我哥因为命中出现这个贵人,才会有所改变,这个贵人就是我嫂子。” 莫炀这会儿是绷不住笑了,噗嗤一声,说:“你哥这人本性就很纯良,有广阔的胸襟,也有长远的目光,他能成气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林馥馥闻言抬头看莫炀:“你都知道了?” “当然,我小时候就知道了,不过那会儿跟林疆没有什么太多的往来。”毕竟年龄相差了五岁,多少是有点代沟的。但说来也奇怪了,到了这个年纪了以后,反倒是能够坐下来一起说说话的。 林馥馥和莫炀夫妻两人一说起话来也是没完没了的,好像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即便是身边没有任何娱乐设备,也不会觉得半分枯燥无味。 至于再要个孩子这件事情莫炀最终还是同意了。 这家里上上下下哪一样事情不是林馥馥说了算的,即便莫炀刚开始有反对的意见,但最终还是耙耳朵,最是听老婆的话。 夫妻二人以前一直有保护措施,都是莫炀在做,说了要孩子之后,他也就放开了,随心所欲。 到底正值壮年,说是要孩子,这不出一个月,林馥馥的肚子里就有了喜讯。 等到肚子里这个宝宝能够照出性别的时候,林馥馥那叫一个紧张,她求神拜佛都想要一个女儿的,可千万别再来一个儿子了。 第107章 番外六 为了想要个女儿, 林馥馥可谓烧香拜佛, 那叫一个虔诚。其实她也不是特别相信这些东西, 可是心里总是要有个寄托的。烧香拜佛这种主意也就只有林馥馥的妈妈薛白梅想得出来。 薛白梅喜欢女儿, 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有自己亲生女儿这个小棉袄从小乖巧懂事不说, 现在的儿媳妇也是让她实打实的喜欢。用薛白梅的话说, 还是生女儿好,生儿子都不中用。别看林疆疆现在是给林家争气了,但小时候那可没少气薛白梅的。 每次薛白梅说起自己这个儿子林疆疆啊, 那都是又爱又恨的。转过来一看到宝贝女儿林馥馥,那再大的火也都消了。所以薛白梅是老早就在林馥馥耳边念叨着再生一个, 最好是生个女儿。 林馥馥倒是没有什么重女轻男或者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主要是因为嫂子生了小侄女之后,她经常看到小侄女被打扮得那么可爱, 心里喜欢。一来二往的,每次她会娘家总是能看到妈妈抱着小侄女晃荡,是越看越喜欢。她想着自己也生个女儿, 等到女儿长大了,就跟女儿一起化妆,一起烫头发,一起去买衣服,这些事情跟大老爷们儿总是不方便的。 莫河自幼林馥馥是没有怎么管的,除了她工作比较繁忙以外,还有一点就是觉得莫河是个男孩子,多跟爸爸在一起可能会好一些。当然, 即便林馥馥和莫河相处的时间并没有莫炀和莫河相处的时间多,但不知怎的莫河还是会跟她这个做妈妈的更亲近一些。 这次林馥馥依旧是在以前的那个私人医院里做的产检,也准备在这里生孩子。 那天准备去照一照肚子里这个孩子是男是女的时候,林馥馥退缩了。坦白说,如果真是男孩子难道她要把这个孩子流掉吗?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即便是生了个男孩子,她也会很疼爱。但如果生个女儿,那更是锦上添花了。 到了医院里面都躺在b超前了,林馥馥临时反悔,说自己不照了。她要顺其自然,也给自己留一个惊喜。 见林馥馥这样抱着平常心,莫炀心里便多多少少踏实了些,回去的路上,莫炀拉着林馥馥的手说:“如果这肚子里的真的是个男孩子也挺好,以后家里就有三个保护你的男人了。” 不想林馥馥却说:“不,我只是不敢照b超。” 莫炀:“……” 生活于莫炀与林馥馥来说似乎并没有所求了,他们过得幸福美满,连争吵几乎都没有。 莫炀一向都是什么事情都依着林馥馥的,生活中少了摩擦和磕磕碰碰,似乎都是道不尽的爱意和缠绵。 林馥馥的这一次怀孕,与莫炀来说又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就连莫河知道妈妈怀孕了之后也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一般。 莫河说,以后他就是哥哥了,他要为自己的弟弟或者是妹妹做个好榜样。 林馥馥的肚子几乎都还不显的时候,莫河就经常好奇地盯着妈妈的小肚子看。 莫河上过早教,现在也正在上幼儿园,对于一个女人是如何孕育一条生命这件事也算是了然。对比着时间,莫河对妈妈林馥馥说:“妈妈,现在弟弟或者妹妹是一个酸橙大小的。” 一板一眼的莫河,对待任何事物都是很认真的样子。 他现在甚至开始写日记了,说是要记录弟弟或者是妹妹长大的过程。 林馥馥已经可以想象,莫河以后肯定是个很爱弟弟或者妹妹的小哥哥。 休息调整后的莫炀,现在也在筹划自己个人生涯的第三部 电影了。林馥馥现在肚子不大,基本上还没有什么妊娠反应,莫炀倒还是能做点事情。 要制作一部电影,不是靠一个人,也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但莫炀作为导演,要操心的事情就很多。 大晚上的莫炀还在书房里忙活,林馥馥睡醒了一觉起床都没有见到枕边人。床头留着一盏暖橘色的台灯,林馥馥起身揉了揉眼睛,寻着去了书房。 到了书房里,林馥馥就看到莫炀对着一堆的文件在忙。她其实也是不忍心打扰的,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怀孕的原因,总感觉特别的依赖他。于是这会儿,她就像只小猫似的要往莫炀的怀里钻。 自己的老公高大是一件好事,比如这会儿就能将娇小的她抱在怀里,他还能一边看文件。 这些文件夹分门别类,但是关于电影的细节。 林馥馥好奇地跟着莫炀一起看,问他:“你拍第一部 电影的时候就要筹划那么多东西嘛?” 莫炀的下巴轻轻地抵在林馥馥的脑袋上,闻言“嗯”了一声。 林馥馥满心的崇拜,说:“老公好厉害啊。” 那个时候的莫炀还是个大学生啊,就能拍一部叫好又叫座的电影,真的是很不容易。 林馥馥其实还很困顿,跟着莫炀看了没一会儿就抱着他贴在他的身上要睡。 莫炀本是打算今晚把手头上的这些文件都一一过目一遍,但老婆这样粘着自己,他的意志立马就松散了。也顾不得看了,抱着林馥馥就回房间去睡觉了。 可到了房间里后,林馥馥却不知怎么的清醒了,一时半会儿又睡不着的,非要拉着莫炀说话。 莫炀虽然是困意席卷,但也陪着林馥馥聊天。 “老公,我晚上做梦的时候梦到我们那一年的婚礼了。”林馥馥说,“我看到碧海蓝天,突然想到好久没有出去旅游了。” “想出去玩儿了?” “有点诶。”林馥馥说着兴致愈发高涨,“要不我们这几天抽空就去某个海岛玩吧,你说好不好?” “好啊。” “那我明天就去报个旅游团。” 林馥馥现在这想一出是一出的性格,都是莫炀给宠出来的。结婚这几年,莫炀对林馥馥那可是真的宠溺到了天,万事都顺着林馥馥来不说,也不会让任何人说林馥馥半句不好。 犹记得一年前莫炀那个畜生父亲莫易云单独来找林馥馥的时候,被莫炀知道后大发雷霆。 这几年时间里,莫易云手痒又欠下了一大笔的赌债,数目虽然不及当年莫炀还的那些,但也不是任何一个家庭能够消受的。那次莫易云厚着脸皮来找林馥馥,就是吃准了莫炀这里是无论如何也攻克不进去的。 莫易云这把年纪了,又欠了那么一笔赌资,也是真的豁出去了。那日便想着玉石俱焚,如果自己还不上赌债,莫炀这一家也别想好过。 莫炀出其不意到场的时候,直接将莫易云给打趴了下,并对莫易云说:“你动我都可以,把主意打到了我老婆的身上,莫易云,你是真的不想活了。” 当时林馥馥的脖子上都还有锋利匕首留下来的一点点小伤口,吓得整个人都腿软了。 所谓虎毒不食子,这是林馥馥见到人性最阴暗的那一面。她甚至都不敢相信,这个人就是生出莫炀的男人。 莫易云当天就被送进了派出所。 从那件事以后,林馥馥对莫炀似乎更加依赖也更加爱,与此同时也更加恃宠而骄。 因为林馥馥三更半夜的一句话,莫炀也真的计划起了去旅游的事情。于是一大早莫炀就先起床,忙活了一阵子,就把要去旅游的地点和攻略全部做整齐充分了。 等到林馥馥起床的时候,莫炀都已经在准备去海岛游玩的行李。可林馥馥却全然忘记了自己昨晚半夜说的话,经过莫炀提醒才想起来。她闻言二话不说先是去一把抱住莫炀像个树袋熊一样挂在他的身上,“老公,我爱死你啦!” 莫炀在林馥馥的唇上啄了一口:“我也爱你。” “那我去做早餐给你吃。”林馥馥忙着讨好。 莫炀笑说:“都十点了,早餐早就做好了。” “莫河呢?”林馥馥问,“今天是周六呢。” 莫炀还没有说话,从门外刚好经过的莫河礼貌地说:“妈,我在这儿。” 少儿不宜,莫河也经常觉得老妈和老爸太过肉麻。 其实莫河那些年还不懂事的时候也经常跟爸妈讨要亲亲,但随着他现在已经五岁的年纪,就愈发觉得这个举动很肉麻。 林馥馥笑嘻嘻地在莫炀脸上啄了一口:“那我先去吃早饭。” “去吧,多吃点,午饭恐怕没得吃了,因为要赶一点的飞机。”莫炀说。 林馥馥开心的手舞足蹈的出了门,她一出门,莫河就进来。 莫河一进屋见老爸在忙活,问:“老爸,需要帮忙吗?” 莫炀说:“你去把你自己的行李整理了就行,你妈妈的我来收拾。” 莫河一脸人小鬼大地耸耸肩,“我自己的早已经收拾好了。” 他向来都是独立自主的,早上老爸吩咐说是要去海岛玩的时候,他就自发主动去收拾行李了,那会儿老妈林馥馥都还在呼呼大睡中。 莫炀点点头,“那你问问你妈要带什么护肤品过去的,她的护肤品太多了。” 莫河了然:“还有化妆品吧。” 父子两人会心一笑。 第108章 番外七 预产期临近的时候, 林馥馥几乎天天都在期待着肚子里这个小家伙落地。 她的预产期在六月份, 六月份的烽市天气还是十分舒爽, 平均的气温都在二十五摄氏度左右, 孩子在这个时候出生其实挺不错, 不冷不热的, 也不用开冷气和暖气。 预产期的前一周林馥馥就住到了医院里,每天没事就多走动,可肚子里这个愣是没有一点动静。 回想起自己五年前那次是她早起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内裤上有一点点红, 继而跟莫炀一道去了医院。到了医院经过医生检查,林馥馥开了一指。 其实从开一指到十指, 这中间还要耽搁不少时间。总体来说,那次林馥馥从开一指到最后生下莫河,一共是用了24个小时, 也算是一天一夜了。 生孩子的痛苦林馥馥倒是没有感受过的,因为她打了无痛针。这次也一样,准备打无痛针顺产。 肚子里的这个孩子一切指标都是正常, 顺产下来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可不知为何,莫河却是紧张兮兮的。 那会儿林馥馥还没进产房,还在自己的病房里面休息。宫缩已经开始,但是她基本上是感受不到什么痛。 莫河在一旁紧张地看着,说:“妈妈,你痛吗?” 听说女人生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 林馥馥跟莫河解释:“妈妈打了无痛针,所以不会痛的。” 莫河以为林馥馥是在安慰他,一脸的不相信。 后来林馥馥想着, 将计就计装装疼的样子,也好让这个儿子知道女人是多么的不容易。 谁料,林馥馥刚一喊疼,莫河却在旁边哭了。 小莫河一边抓着妈妈的手,一边安慰:“妈妈,妈妈,你在坚持一下。” 于是莫炀提着水果进病房的时候就见莫河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莫炀问:“这是怎么了?” 林馥馥朝莫炀打了个颜色,一副很痛苦的样子说:“老公,我肚子好疼啊,我要死了。” 莫炀明白过来,笑着过来揉了揉林馥馥的脑袋,“别乱说话。” 见莫河哭得那么惨,莫炀顺道就在一旁教育他:“妈妈生孩子很辛苦的你看到了吗?” 莫河点点头,脸颊上还是两串眼泪。莫炀伸手给他擦了泪,说:“那以后要怎么对待妈妈你知道吧。” 莫河又是猛点头,“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妈妈的。” 小小年纪才不过五岁的莫河,说到孝顺两个字的时候终于让林馥馥憋不住笑了出来。 莫河见妈妈在笑,一脸天真的问:“妈妈,你现在不疼了吗?” 莫炀倒是在一旁帮着解释说:“宫缩是一阵一阵的,现在不疼,等会儿也会疼。” 莫河闻言一脸心疼的过来摸了摸林馥馥的脸。 之前林馥馥说想吃樱桃了,所以莫炀特地自己去买。这会儿一盒子又大又甜美的樱桃摆在面前,林馥馥转眼吃得那叫一个开心。 林馥馥是到了第二天的凌晨五点才被推进的产房,但生孩子前前后后花了五分钟的时间都不到。 这次依旧是莫炀陪着进了产房,但仍然和第一次那样的紧张。 孩子出来后林馥馥开口第一句就是问:“是男孩还是女孩啊?” 她还看不到,仰着脑袋问。 一旁的医护人员乐呵呵的,莫炀直接抱着小闺女给林馥馥看了眼。林馥馥这一看那叫一个开心啊,说自己是心想事成了。 因为是二胎,所以这一次月子期间也比较顺利,林馥馥也不用经历向第一次的喂奶疼痛。她始终是主张母乳喂养,认为莫河现在身体健康抵抗力好是跟她母乳有着直接的关系,为此还十分骄傲。 加上现在是个女儿,更加是一百分的疼爱。 说起来,莫河倒是一点都不吃醋,他甚至比林馥馥还要还自己这个妹妹。每天莫河睡前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找妹妹。 女儿的名字取得也很好听,叫莫浠。这个名字依旧是林馥馥随便取的,主要是想着莫河是三点水的,那就给女儿也取个三点水的名字。 莫浠自幼是比莫河要娇惯一些的,爸妈宠不说,哥哥也是个宠妹狂魔。 莫河上小学的时候莫浠也才两岁,正是开口学说话的时候。于是兄妹两个人每天在一块儿说话,莫河说一句,莫浠跟一句。 跟莫河长得像爸爸不同,莫浠则要更像林馥馥的。于是这一家四口出门,显而易见的,儿子像爸爸,女儿像妈妈,有遗传到了最优秀的基因。 两岁的莫浠正是人生中最调皮捣蛋的一个时间段之一,但凡家里能够让她倒腾的,她就别想让东西能完好。和莫河比起来,莫浠简直可以用无法无天来形容。即便莫浠打扮得跟淑女似的,但一出门了还能跟比自己大的孩子打起来。 为什么都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性格就差那么多呢?莫河就从来不会调皮捣蛋。 为此,林馥馥很是烦恼。她这哪是生了个女儿啊,明明生了个假小子。 但唯一不变的是,儿子女儿都是最爱林馥馥这个妈妈的。 说到这个,莫炀就有点吃醋了。 “好歹儿子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的吧,你也没有带过他多少。”莫炀说。 生了莫河之后没有多久林馥馥就为了自己的事业去打拼,的确是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照顾莫河,所以莫河基本上都是跟着爸爸莫炀。可只要是林馥馥到了家里,莫河就要粘着林馥馥不放,无论林馥馥做点什么都要跟着,连上厕所也是。 那会儿的莫河也是两岁左右。 到了现在,莫浠两岁的时候,几乎跟莫河是一个德行的。 亏莫炀对莫浠那是宠到了天上去,不打不骂,无论莫浠怎么折腾他这个做爸爸的都是一脸爱意的看着。可跟以前教训莫河的时候截然不同。 晚上两个孩子睡下了,林馥馥笑着问莫炀:“你这是吃醋啦?” “跟你吃什么醋。”莫炀养了几天的胡子没有刮掉,眼下下巴一圈青色,看起来男人味十足。 莫炀说:“就是感觉这两个小家伙,没心没肺的。” 林馥馥拉着莫炀到客厅里去,笑话他:“亏你还经常看育儿书呢,都不知道我这个当妈的怀胎十月,跟这两个孩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她们只是本能的跟我亲近。” 道理说起来莫炀都是懂的。 明天又是周末了,林馥馥准备晚上趁着时间早窝在沙发上看一部电影。家里有保姆照顾孩子,省心不少,而且有个万事亲力亲为的老公,林馥馥是真的比较轻松。 别人说孩子多了家里弄得翻天覆地的闹心,但这些烦恼到了林馥馥这里是统统都没有。她每天看着这一双儿女,心里别提感觉到多幸福了。 莫河懂事,那是从来不会跟自己的妹妹急眼。莫浠闹腾,但对这个哥哥也是爱的很。 还小的那会儿是莫河天天一大早的跑过找莫浠。现在反而调过来了,莫浠是天天一大早起床要去找哥哥。 兄妹两个人本来是一人一个房间的,后来抵不过莫浠的耍赖,两个人就睡在一个房间了。索性房间宽敞,放两张床完全不是什么问题。 但莫浠也是经常要跑过来挤在林馥馥和莫炀的中间睡觉。 这晚上睡到一半,莫浠突然哭了,哭着喊着的就要找爸爸,可把莫炀给乐坏了。但一见到莫炀,莫浠就嚷着要喝内内。 两周岁的莫浠早已经完全断掉了夜奶,大半夜出现这种要喝奶的情况多数是因为口渴的原因。 莫炀抱着莫浠到了卧室里,转个身就去给宝贝女儿泡奶喝。林馥馥倒还是呼呼大睡的,一直到莫浠过来伸手拍了拍妈妈的脸,林馥馥才醒来。 “妈妈,妈妈。”莫浠奶声奶气的。 林馥馥将莫浠抱到自己的怀里,感觉跟做梦似的,“爸爸呢?” “内内。” “你那么大晚上还要喝奶啊,小心牙齿长蛀虫哦。” 莫浠小脸红扑扑的,勾住林馥馥的脖子撒娇,“妈妈,妈妈。” 这一声声的妈妈,听得林馥馥的心都要融化了,哪里还会管那么多。 伺候完女儿喝奶,漱口后,林馥馥干脆直接抱着女儿在自己这里睡觉。 隔天清晨一大早,不见妹妹的莫河也寻到了卧室里,二话不说爬上了床也挤到了林馥馥的身边。 莫炀无奈起身,给这母子三人盖好了被子,自己再去买早餐。 昨天林馥馥还念叨着,说是想吃以前学校门口的生煎包了,还说要和豆腐脑。莫炀答应了她给她买,这会儿刚好不过七点钟就拿着车钥匙出门了。 等到莫炀买完了早餐回到家,这母子三人还在呼呼大睡。 人人都说结婚七年之痒,这一转眼,莫炀和林馥馥的婚姻也走过了七个年头。可两个人仍然像是当初谈恋爱一般,每天都是和和睦睦,从来没有什么争吵。 莫炀用自己的宠爱保留着林馥馥的那颗少女心,即便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但林馥馥仍然像个孩子似的。 因为爱,这个家才会更加美好。莫炀会让这份爱一直延续。 第109章 番外八 【番外之婚礼】 林馥馥和莫炀的婚礼是在莫河两周岁过后才办的。 因为是未婚先孕, 所以林馥馥和莫炀领完证之后就一直还没有办婚礼。这事林馥馥倒是一直不怎么在意, 况且她生完莫河之后也忙着工作, 没有什么心思再去想婚礼的事情。但是这件事情莫炀却是一直记在自己心里的, 他一直想要给她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 早前林馥馥怀孕那阵子莫炀就有想过把婚礼给办了, 但那会儿林馥馥又有妊娠反应, 身体实在不舒服,加上后来肚子又大了,更加不方便。 于是等林馥馥生完孩子后莫炀又有了办婚礼的念头, 但那个时候问林馥馥,林馥馥又说忙着工作的事情脱不开身。 等到林馥馥终于说自己有空了, 已经是两年后。 莫炀给过林馥馥几个婚礼的方案,一是在烽市按照传统习俗办,二是出国旅行结婚。本以为林馥馥会嫌出国太麻烦而选择传统习俗办, 没想到她倒是对旅行结婚表现出了十分浓厚的兴趣。 从小到大,因为成长环境的原因,林馥馥很少出去游玩, 长那么大还没有出过国。早前林馥馥已经抽空把自己的护照办了,就是想着哪天好出去玩。 知道林馥馥的想法后,莫炀就暗戳戳地去计划相关事宜了。他很少让她劳心劳力的时候,万事都是自己去做足了充足的准备。 说起来,夫妻两人自从有了孩子到现在,二人的世界是真的少了。早前两个人还能总是一块儿约个会什么的,但又碍于莫炀的身份出去得少,现在几乎是等于无了。 于是这次莫炀计划了一个月的旅行时间, 打算带林馥馥好好地玩一玩,顺便把婚纱照也拍了。 从山川到平原,从大海到冰雪。莫炀的计划里是想带林馥馥看遍这世上最美的景色,顺便再用相机记录下这一切的美好。 因为要辗转多地,所以莫炀的计划里是没有莫河的。 两周岁的莫河已经很懂事,放在外婆家一个月也完全让人放心。加上林馥馥的哥哥林疆疆的儿子和莫河差不多年纪大,两个孩子凑在一起是最开心的。但开心归开心,家里总是能被弄得翻天覆地的。 这次夫妇两人旅行结婚,身边还带着摄影师和助理。 如今莫炀的助理朱嘉上早已经不是从前那个胖小子,转眼一变,现在的朱嘉上身高一米八,体重只有一百五十斤。瘦下来的朱嘉上不仅看起来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人也很是帅气,加上性格好,也已经交了一个女朋友。 可朱嘉上的这一切改变还是和莫炀有着巨大的关系。谁能相信,当初因为一个赌约,朱嘉上能有这么大的转变。 这次朱嘉上的女朋友也跟上一起玩一趟,刚好巧了,她女朋友是个化妆师,也能随行帮点忙给这对准备拍摄婚纱照的夫妇化妆。 此时正值十月份,烽市的天气刚刚凉爽起来。莫炀的计划里,第一站是去看雪。 十月份,在中国西部的青海,新疆,西藏地区其实都已经可能下雪。选择了一番后,于是第一站去的是青海。 中国地大物博,要将所有著名景点游遍需要不少的时间,林馥馥很少出来游玩,青海还是第一次去。 青海过后,下一站便是遥远的拉斯维加斯。 算起来,林馥馥的见识算是浅薄,不曾见过十月份的飞雪,也难以相信八月份的中国会有地方在下雪。 在十月份的青海,林馥馥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之后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刚从温暖甚至还算是炎热的烽市过来,林馥馥都还有些不太适应。但这个不适应很快被各种新鲜感取代,她太喜欢这里的新鲜空气,广阔的视野,美好的景色。 甚至有那么一刻想让儿子也看一看这里的美景。 此次出行莫炀特地带了自己御用的摄影师还有早前就准备好的各种婚纱礼服,目的就是一边旅行一边拍摄照片。 摄影师建议在这冰天雪地里拍摄一组照片,当做留念。莫炀怕林馥馥到时候穿着单薄的婚纱会冷,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拍。不想,林馥馥却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她认为在纯洁的雪地里拍摄婚纱照特别有意义。 寒冷是必不可免的,尤其婚纱特别单薄。莫炀倒还好,因为他穿的是西装。 夫妻二人毕竟是默契十足,也不会在镜头前怯场,这第一组的照片用时不过十分钟便全部搞定。摄影师更是对自己拍摄的这组照片满意地不行,还说完全都不用管后期修图。 夜晚,林馥馥和莫炀住在玻璃房内,外头又在飘雪。这一切如梦似幻,既温暖又美好,让林馥馥很是高兴。 见林馥馥这般的开心,莫炀的心里也是很开心的,夫妻二人抱在一起看着外头飘着的雪景,脑袋和脑袋靠在一起。 莫炀说:“很早就想带你出来玩一趟了,可是一直没能兑现承诺。” 林馥馥却是一点都不在意的,她说:“我请假也不方便呢,这次还请了一个月的假期,那会儿想想感觉也太久了吧。” 可现在林馥馥是真的觉得这一个月不久,她很期待,很期待接下来莫炀是怎么安排的。 莫炀却是神秘兮兮的,也不告诉林馥馥是怎么安排的,他就说:“只管跟着我就行。” 林馥馥什么都不用管,她只要欣赏这沿途的美景,拍自己想拍的照片,吃自己想吃的美食,买一切自己想买的东西。 嫁给莫炀这两年,林馥馥从一个花钱束手束脚并且勤俭节约的人摇身一变成了花钱不眨眼,甚至买东西前都不太会问价格的人。放在以前,一件纪念品的价格超过了自己的预算,她都要纠结很久,但是现在完全不用,只管随心所欲。 不得不感慨,有钱的感觉是真的好。 在青海逗留了三日后一行人直接乘坐飞机去了地球的另外一边,等到林馥馥上了飞机之后才知道下一站的地点,惊喜连连。 寒冷的青海过后就是炎热的拉斯维加斯,一切都是让人那么期待…… 用一个月的时间旅行结婚,莫炀兑现了自己当初的承诺。事实上,他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丈夫。 然而这次让林馥馥有个小小的遗憾是,她在这次旅途中总是会很想念儿子莫河。 现在通讯发达,一通视频连线就能看到远在海角的另一端。 每天林馥馥都会跟莫河视频,看到好看的景色也要跟莫河视频连接一番。倒是让莫炀有些怀疑自己不带上儿子是否是个正确的选择。 刚好那会儿又飞到了日本,索性莫炀就偷偷地联系了大舅子林疆疆把莫河带过来。 日本离祖国很近,坐飞机的时间还没有坐高铁去一趟北京远。林疆疆把莫河带过来的时候顺便也一家人出来赶个热闹旅游一趟。 那头林疆疆到的时候已经快晚上了。 林馥馥和莫炀回酒店的路上还嘀咕着说:“刚才还想给儿子看富士山的呢,不知道爸爸带莫河去哪儿了。” 莫炀是打算给林馥馥一个惊喜,所以并没有事先告知。那会儿一家人都合着骗林馥馥。 到了酒店大堂的时候林馥馥看到一个小男孩的时候还一脸的感慨,拉着莫炀说:“老公,我真的是太想儿子了,以至于看到一个小朋友就感觉是他。” 莫炀闻言笑道:“你看,反正这小孩子旁边也没有大人,你就去抱一抱,没准人家还喊你一声妈。” 林馥馥掐了莫炀一把,可忍不住还是上前去了。 自从做了妈,林馥馥对待任何跟自己儿子差不多大小的孩子都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会儿看到一个跟自己儿子背影那么相似的孩子,就尤其想儿子。 可林馥馥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到她走到这个小孩子身边,而这个小孩子转身的时候,她惊呆了。 “莫河!”林馥馥激动地一把抱住了莫河。 那会儿莫河刚到日本,又跟林馥馥有了一段的时间没这样近距离接触,难免有一点点生疏,于是小家伙就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还是林疆疆过来抱了抱小家伙,小家伙才不哭的。 可林馥馥看到这好些时间未见的儿子,那叫一个高兴啊,凑过去亲一亲,然后再抱一抱的。很快莫河就去到了林馥馥的怀抱里,继而是谁要抱他都不让。 这趟旅程无疑是美好的,但因为儿子的到来,变得更加完美。 当天晚上一家三口睡在一张床上,莫河躺在林馥馥和莫炀中间看着自己最爱的动画片,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第二天这一家三口又在日本著名的景点一块儿合影,小小的莫河骑在莫炀的肩膀上,林馥馥则双手挽着莫炀的手臂,笑得无比开心。 即便是这一路拍了无数的精致婚纱照,但没有任何一张婚纱照是比这一张照片更珍贵的。 在五年后的同一地点,林馥馥和莫炀带着莫河和莫浠又一起在这个地方拍了一张照片,意义非凡。 第110章 林疆疆番外一 【林疆疆番外——岁月可回首, 深情共白头】 听说三班转来了一个大美女。 兄弟们提到这件事情的时候一个个脸上色眯眯的。 林疆疆自从初中以来就见识了不少美女, 对于兄弟们口中的那个大美女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要说美女, 那林疆疆的现任女朋友魏琴是肯定算得上的。被冠为校花的魏琴, 大眼睛高鼻梁, 皮肤雪白, 是个男生见了都喜欢。 偏偏这魏琴喜欢林疆疆。 魏琴是林疆疆的女友,魏琴主动倒追的。 这个年纪的林疆疆从不主动追人,十五六岁的年纪, 所有的一切都和玩乐有关,他最大的乐趣就是打篮球, 上网,玩游戏。 但如果有个女孩子倒贴干什么要拒绝?不对,长得太丑的就算了。 魏琴追了林疆疆一周, 林疆疆便答应了。 林疆疆也没有想过魏琴看上自己这个穷小子什么,大抵是见色起意。成绩烂,家庭差的林疆疆唯一能见人的就是这张脸。林疆疆长得帅, 是整个学校女孩子公认的。 逃了下午的数学课去打篮球对于林疆疆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事实上他来学校根本就不是读书的,多数是混混日子。 怎料球打到一半,兄弟顾成明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说:“林哥,魏琴她劈劈劈,劈腿,被老王他们撞见了。” 林疆疆顺利地投进了一个三分球, 笑嘻嘻地转身问:“魏琴是谁啊?” “你女朋友啊!”顾成明跑过来抢了篮球,“你快去看看吧,不知道被人笑话成什么样子呢。” 林疆疆兴致缺缺的,身上都还没有出汗呢。 到了之后,就见魏琴捂住自己的脸在哭。梨花带雨的模样,按说看了都让人心疼的,但林疆疆的心里却没有半点感觉。 林疆疆和魏琴交往了多久?好像两个星期吧。 顾成明扯了扯林疆疆的衣袖,“你倒是去安慰安慰啊。” “安慰什么啊。”林疆疆一副没精神的样子,但还是走过去问:“发生什么了?” 魏琴没有说话,还是捂着脸哭。 旁边倒是有人说:“校花被杨新华这个杂种给强吻了。” 林疆疆闻言二话不说就过去给了杨新华一拳。 两人瞬间扭打在一块儿。 但可笑的是,后来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杨新华说:“我什么时候强吻魏琴了,明明是她主动吻我的。” 林疆疆一脸没睡饱的表情,看了看杨新华又看看魏琴。 最后魏琴过来拉着林疆疆的手说:“我没有做这种事情,你要相信我,就是他,是他主动吻我的。” 林疆疆头疼得要爆炸。 后来看了视频监控,还真是魏琴主动跑过去亲杨新华的。 兄弟们一个个的看林疆疆,憋着笑。 难得啊,林哥也有被人戴绿帽的时候。 林疆疆叹了口气,一脸的惋惜和难过:“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呢?” 顾成明安慰林疆疆:“林哥,女孩子到处都是,别为了一朵花放弃整片草。” 林疆疆虽然上课爱睡觉,但顾成明这句话他也听出了毛病。 可他又能怎么办呢,总不能跟女人一般见识吧。 算了。 还是去揍杨新华吧。 无辜的杨新华,被人强吻了不说,还要被打,上哪儿去说冤。 整个学校的学生都知道,惹谁都不能惹林疆疆的。这家伙那副拳头根本不认人。 杨新华认命了。 谁料,两天后魏琴突然又过来找林疆疆。 女孩子一脸惨兮兮,拉着林疆疆的手就说:“你要跟我分手吗?” 林疆疆皱着眉甩开魏琴拉着自己的手,“不分手留着过年啊,你喜欢别人老子又不拦着你,好好说不就说了。” 林疆疆还挺善解人意。 魏琴吸了吸鼻子,瘪着嘴说:“疆疆,我喜欢的是你,一直都是你。” “喜欢我你还去亲别人,我信你个鬼啊。”林疆疆又甩了甩魏琴的手,“快放开,拉拉扯扯的干什么,我可是清白少年。” 魏琴一直觉得林疆疆这个人好说话,她开始换招数撒娇,“你原谅我好不好啊,疆疆,你最好了。” 林疆疆用了自己生平最大的耐性好好跟魏琴说:“怎么原谅?我要是当你的面亲个女孩子,你不觉得恶心吗?” 魏琴想了想,摇摇头。 “疆疆,如果你介意的话,你可以去吻一个女孩子,我不会有半句怨言。” 可林疆疆自己都觉得恶心了,“魏琴,看不出来你是个狼人啊。” 当时两人在一个角落里,几乎无人经过。偏巧,这会儿刚好有一个拿着扫把经过。 林疆疆看了那人一眼,对魏琴说:“你认真的?” 魏琴一脸“天真烂漫”地点点头。 于是林疆疆推开魏琴,径直朝对面的女孩子走去。 那时的董穆芮拿着扫把准备去自己班级的公共卫生区域打扫卫生,她来这个学校才一个星期,其实很多地方都不算熟悉。本是要和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去打扫公共卫生区域的,但那个女同学刚才肚子疼跑去厕所了。于是董穆芮自己先去。 林疆疆此时看到的女孩子就是董穆芮,他二话不说,走过去站在董穆芮的面前问:“能让我亲一个么?” 董穆芮吓了一跳。 眼前这个男同学高高壮壮的,一副地痞流氓的模样。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不等董穆芮回答,林疆疆一把拉住董穆芮,一手扣着她的后脑勺,一手抱着她的腰。 这个吻来地天翻地覆。 董穆芮整个大脑都是空白的,唇被撬开,牙齿碰撞。她“呜呜”叫着推不开眼前的人,只是被紧紧地禁锢着。 魏琴跑过来的时候就见林疆疆和这个女同学吻得又紧又密。 魏琴自从和林疆疆交往以来还没有和他接过吻,可眼下他抱着这个陌生女孩子拥吻的模样,明显吻技高潮。 林疆疆很男人,高出人一个脑袋,抵着人唇齿交缠。 魏琴身为校花,看人的眼光自然是不俗的,她其实就想知道被那么man的男人抱住接吻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现在魏琴知道了,她嫉妒地发疯。 这时魏琴想去推开林疆疆和这个女同学,可林疆疆却不愿意了。 怀里这个滋味美妙的程度堪比世间一切的美味,若有似无的甜,淡淡浅浅的香。 林疆疆当人能够感受到怀里这个人在挣扎,但是她那小力道跟自己比起来不过是只任他宰割的小小蝼蚁。 等林疆疆弥足了,放开她,意犹未尽地说:“我是林疆疆,你叫什么名字?” “啪”地一声,林疆疆被董穆芮狠狠甩了一个巴掌。 董穆芮哭着擦着自己的嘴唇,擦了又擦,恨不得把自己嘴上的一层皮给擦破。 第二天林疆疆就挨了一个通报批评。 只是那天过后,林疆疆总是能够想到这个吻,一想到就莫名其妙地泛甜。 = = = 这件事对董穆芮却像是一个晴天霹雳。 转学来这里,竟然发生这种事情,她甚至因此大病一场。 好在家里只有外婆知道这件事情,不然一定闹得不可开交。董穆芮知道若是被爸爸知道了这件事情,她就不能继续在这个城市待下去,所以她只能让外婆帮自己保密。 等董穆芮重新到校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以后。 不料,一周后董穆芮还没到学校就在半路上见到了林疆疆。 那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一副地痞流氓的样子,神鬼好像都要被震慑三分。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董穆芮不知道的是,那会儿林疆疆早已经已经摸清楚了她的底细,也知道这是她上学的一条毕竟之路,他连着等了一周,其实就想跟她说一声对不起。 董穆芮看到林疆疆的时候就双腿发软,她很怕他。 她一脸防备,对他说要是再敢骚扰她,这次她就报警。 林疆疆朝董穆芮鞠了个躬,说:“我来跟你道歉的。” 董穆芮依旧是一脸的戒备。 林疆疆转而一脸的吊儿郎当:“不接受也没关系,我天天来道歉,让你接受我的道歉为止。” 此后每一天,林疆疆都会在董穆芮上学的这条必经之路出现,然后再来跟她说一句对不起。 时间久了,林疆疆还给董穆芮带包子,说:“我妈做的,别家买不到,超级好吃。” 董穆芮不接受,林疆疆威胁:“不吃我再亲你,你自己选一个。” 董穆芮连忙接过了林疆疆递过来的包子。 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 但董穆芮已经吃过早餐,这个包子是真的吃不下去了。 林疆疆见董穆芮这一副难以下咽的样子,又夺过了她手上吃过的包子一口塞到自己的嘴里。没吃两口,林疆疆却噎着不能呼吸。董穆芮吓得连忙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水杯给林疆疆喂水喝,他这才顺了一口气。 林疆疆笑呵呵的,拉着董穆芮的手,“今天还不接受我的道歉吗?” 董穆芮却说:“其实我早就接受了,是你自己天天要来道歉的。” “要发自内心的接受才行。”林疆疆说。 董穆芮一脸无奈。 这个人真的是个牛皮糖。 第111章 林疆疆番外二 【林疆疆番外——岁月可回首, 深情共白头】 董穆芮是州南市人, 会来转学来烽市这个地方, 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想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董父原是不同意这件事情的, 但因为女儿坚持, 他也就没有太多的意见。为了女儿能够在烽市好好上学, 董父特地买了一套学区房,为的就是让董穆芮上下学方便。 烽市的环境很不错,因为董穆芮的妈妈是烽市人, 所以董穆芮小时候经常会来这里。 董家有钱,很有钱。董穆芮更是个千金大小姐。但是自从董穆芮的妈妈因为癌症去世以后, 董穆芮就变得十分内向。 董父也是没有办法了,现在一切都依着女儿,只要女儿高兴就好。 可董穆芮自己没有想到的是, 刚到烽市上学不久,就会被人强吻。 这种事情她也不敢跟爸爸说一句,怕到时候闹得不可开交。现在事情处理的结果董穆芮也还满意, 那个林疆疆不仅被通报批评,还写了检讨,更是给她道了歉。 连着一个月林疆疆都在上学的必经之路上送董穆芮,董穆芮明确表示过拒绝,但是很显然拒绝不了林疆疆。 时间久了,林疆疆便把那日强吻她的事情前因后果都说了:“因为我女朋友强吻别人。” “所以你就来强吻我了是吗?”董穆芮脸红了红,到底是有点不好意思。 可心里却也很不舒服,这还是她的初吻。 关于自己的初吻董穆芮其实幻想过很多, 毕竟已经是青春期的女孩子,该懂的也都懂了。但董穆芮却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不美好不说,还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想到那日的吻,董穆芮的脑海里大多数都是害怕。 可后来她竟然也有些腿软。 林疆疆的吻技高超,他的舌在她嘴里搅动,翻天覆地的。 董穆芮性子软,从来不喜欢跟人红脸,这件事情过去了那么久,她也渐渐地接受了。 但她后来老实跟林疆疆说:“你不能这样霸道的,完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 “所以你什么时候会同意啊?”林疆疆笑着问。 董穆芮白了林疆疆一眼,加快脚步往学校走去。 这个男生总是嬉皮笑脸的,好像从来没有什么正行的样子。 可自从转学到这个学校,董穆芮总是能在很多女同学的嘴巴里听到关于林疆疆的事情。 【哇,林疆疆好帅啊。】 【林疆疆打篮球你们去不去看啊?】 【听说林疆疆的校花女朋友劈腿诶,有机会了。】 董穆芮偶尔也能看到林疆疆的身影,他长得很高,在一群学生中总是特别显眼。她也不知道怎么的,来新的学校自己班级里的男生都还不熟悉,却总是能在人群中第一眼看到林疆疆的身影。 两人的班级就上下两层楼,董穆芮的班级在楼上,林疆疆的班级在楼下。 那日董穆芮从楼上下来准备去上体育课,刚好就迎面碰到了林疆疆。董穆芮自然是不不好意思主动打招呼的,谁料林疆疆却主动朝她打了个招呼:“上体育课啊?” 挽着董穆芮手的那个女同学徐玉一脸害羞,眼前的人可是校草林疆疆啊。 董穆芮也有些尴尬,但还是跟林疆疆点了点头,“嗯。” 林疆疆没有再多说什么,朝董穆芮勾了勾唇角。 他笑起来很痞。 林疆疆走过后,徐玉更加激动了,拉着董穆芮的手问:“你们认识啊?” 上次林疆疆强吻董穆芮的事情并没有在学校里闹大,知道的人也不多。 这接连一个月每天清晨林疆疆来给董穆芮说一声对不起,即便是冰山也融化了。 林疆疆的确是让董穆芮有些改观的,除了那天无理的举动,这一个月他都很有礼貌。他不会做出让她排斥的事情,每次都是默默地在她的身后走路。甚至快到学校的时候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他就会离她更远一些。 徐玉说:“林疆疆长得是真帅啊,要是学习成绩再好一些的话,那就是万人迷了。” 董穆芮好像也经常见林疆疆逃课的,因为通报批评里就有关于林疆疆逃课去网吧的消息。 董穆芮问徐玉:“你很喜欢林疆疆吗?” 徐玉笑嘻嘻的,“很多人喜欢他啊。” 一个人能被多少人喜欢啊? 董穆芮好像总是能听到谁谁谁喜欢林疆疆的。 = = = 习惯了林疆疆每日清晨的等待,突然有一天他没有出现,董穆芮却下示意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 这一等,十分钟过去了。 董穆芮看看手表,眼见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只能离开。那日董穆芮差一点迟到,到了学校后她才听人说林疆疆生病了。 他一个那么高壮的人也会生病啊…… 董穆芮突然想知道他怎么样了,可她却没有任何一点关于他的联系方式。 这一个月的时间,风雨无阻,即便是下雨天,林疆疆也会撑一把伞站在路口等她。 他总是会打一把黑色的伞,看起来酷酷的样子。后来董穆芮问他那把雨伞是哪里买来的,林疆疆笑着说:“家里有个亲戚办丧事,这伞当时是用来给骨灰盒送路的。我看没人要乖可怜的,不忍心把它给扔了。” 这种事情林疆疆还能说得一本正经的样子,董穆芮还真是佩服这个人。 总好像天大的事情到了林疆疆这里都不是事情了似的。 林疆疆也是一个很不拘小节的人。 这样的人,董穆芮总觉得他是懒懒洋洋的。可他似乎也有非常认真的时候,比如篮球场上,他总是全力以赴的那个人。 连着两天没有见到林疆疆,董穆芮的心里居然也空空的。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林疆疆贸然闯入董穆芮的生活,给她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而他说消失就消失,一点征兆都没有。 董穆芮失望地路过那个路口,上学,放学。 这天放学,董穆芮见到了校花魏琴。 董穆芮记得的,林疆疆说过魏琴曾是他的女朋友,但是魏琴劈腿了。 魏琴是和董穆芮完全不同类型的风格,她很漂亮,属于锋芒毕露的那种。 见到董穆芮,魏琴也没有卖关子,说:“疆疆是不是来找你了?” 董穆芮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魏琴旁边的一个女生拦住了董穆芮。 “你干嘛,心虚想逃啊?” 魏琴朝董穆芮走近,“你是不是勾引疆疆了?” 董穆芮摇摇头,“我没有。” “没有?没有那天他为什么就去吻你的?”魏琴拧着眉,一脸看狐狸精的表情看着董穆芮。 明明那天董穆芮才是受害者,可魏琴却能将是非黑白颠倒。 董穆芮低下头。 她发现自己真的好讨厌林疆疆啊。 魏琴朝董穆芮喂了一声,“别以为不说话就万事大吉了。今天我先来警告你,要是被我发现你真的勾搭林疆疆,我有你好看的。” 话说完,这帮人嚣张离开。 董穆芮一路生着闷气回家,到了家之后看到笑呵呵的外婆她的心情才勉强好了一些。 外婆给董穆芮做了她最喜欢吃的糖糍粑粑。 董穆芮的妈妈过世很快就要满一年了。外婆说女儿以前就最喜欢吃糖糍粑粑。 那天晚上董穆芮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妈妈。 第二天一大早董穆芮就醒来了,烽市今天在下雨。董穆芮很讨厌下雨天。 上学路上董穆芮打了一把伞,但是因为伞太小了一点,她身上总是不免要被淋湿一些。忽而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近,他将自己的那把伞递给她,说:“呐,我的伞大一些。” 董穆芮抬头看看眼前的人。 两天时间不见,林疆疆换了个发型,原本头发还有点长,这会儿是彻底的寸头。 他的脸型还真是什么发型都适合,就连别人说的最考验人脸的板寸也很适合他。 董穆芮摇摇头,“我不要你的伞。” 林疆疆却霸道地把伞塞到她的手里,继而把她那把小伞拿过来给自己撑着。 依旧是一前一后的走着。 董穆芮忍不住转身看了看林疆疆,发现他的身上被打湿了好多。小伞给他那么一个大男人打,好像怎么看怎么小。 “我还是打我自己的雨伞吧。”董穆芮打算把伞还给林疆疆,却听他咳嗽了几声。 之前她就听说他是生病了这两天才没来学校的。 “你感冒了吗?”董穆芮问。 林疆疆挑挑眉,“可不是,差点要死了。” “你别乱说话好不好啊,一点都不好。”她听不得死这个字眼。 林疆疆挠了挠自己那短短的发,“就发了两天烧而已。” “为什么会发烧啊?”总是有个原因吧。 林疆疆说自己是感冒了。 能不感冒么,连着一个月,每天一大早就在路口守着她。到底已经是深秋了,天气渐渐转凉,早晚的温差尤其大。 林疆疆笑着对董穆芮说:“还不是你害得。” “我才没有害你呢。” “那就是我自作孽不可活呗。”林疆疆又朝着一旁轻轻咳了一声,“对不起啊,这两天没来。”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